DB36/T 1724-2022 制造业智能制造发展指数评估规范.pdf

DB36/T 1724-2022 制造业智能制造发展指数评估规范.pdf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0.6 M
标准类别:电力标准
资源ID:383480
下载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36/T 1724-2022 制造业智能制造发展指数评估规范.pdf

ICS03.120.01 CCS A. 00

制造业智能制造发展指数评估规范

XXX学院新校区室外管网施工组织设计Assessment Specification for Intelligent Manufacturing Development Index off ManufacturingIndustry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基本原则.. 5评估体系. 6评估程序.. 7指数评估... 附录A评估内容, 附录B评估指标.. 附录C评估权重, .22 附录D计算方法.. .28 附录E抽样方法, 30

造业智能制造发展指数评估规

本文件规范了制造业智能制造发展指数评估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评估体系、评估程序、指数 评估等。 文件适用于各级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开展智能制造发展指数评估,制造企业可应用本规范评估自身智 能制造发展水平以及明确改进方向。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规范必不可少的条款。 GB/T39116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 GB/T39117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方法 GB/T40647智能制造系统架构

GB/T39116、GB/T39117和GB/T40647确立的术语和定义以及如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智能制造评估指标IntelligentManufacturingEvaluationMetrics 符合GB/T39116、GB/T39117和GB/T40647的要求,并结合本省制造业实际所形成的评估指标 3.2 智能制造评估体系IntelligentManufacturingEvaluationSystem 由一系列相关联的智能制造评估指标所构成的综合评估体系,分为预评估和正式评估两部分。 3.3 智能制造发展指数IntelligentManufacturingDevelopmentIndex 基于智能制造评估体系评估的综合得分

评估体系依据智能制造系统架构和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等国家标准,融合国家智能制造典型场 景, ,体系设置科学、合理,评估过程公开、规范

各项指标具有相关性,构成一个可全面反映智能制造发展指数的评估体系,同时采用预评估和正式 平估相结合、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相结合的方式评估企业、行业、区域智能制造发展水平,预评估覆盖 智能制造的能力和支持两个维度,正式评估覆盖智能制造的战略、制造、技术三个维度。

立足江西省制造业发展实际,结合行业特点和制造类型进行合理加权,适应本省现代化产业特色

本文件的评价模型基于GB/T40647所描述的三维架构,涉及生命周期、系统层级和智能特征三个维 度,形式借鉴GB/T39116和GB/T39117,并对相关内容进行转换、细化、调整和增补,形成全面和适 用的评估体系。 评估体系分为预评估和正式评估两部分,采用百分制,其中预评估得分占比20%,正式评估得分占 比80%

在于确认受评估企业开展智能制造发展指数评估

5.1.2.1预评估发展条件包括2个维度,5个一级指标,15个二级指标,指标体系见表1。 5.1.2.2具体指标评估内容详见附录A.1预评估内容

管理:评估企业在经营管理上规范化和体系化水平; 经营:评估企业的营收规模、盈利水平、能源利用水平及经营风险; 创新:评估企业的研发投入、技术平台建设及科研成果获奖状况。 5.1.2.4支持主要是评估企业在推进智能制造过程中得到外部支持的水平,其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政策:评估企业在推进智能制造过程中得到相应政策支持的水平;

政策:评估企业在推进智能制造过程中得到相应政策支持的水平; 供给:评估企业在推进智能制造过程中装备及服务本地化供给水平,

5.2.1正式评估完全遵从智能制造系统架构,并与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保持兼容。 5.2.2正式评估包括3个维度,9个一级指标,24个二级指标,指标体系见表2。 5.2.3维度设计中包含生命周期和智能特征的相关内容,并在评估指标设计中按系统层级概念进行递 进式描述,同时与国家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存在对应关系。 5.2.4评估指标包含评估内容和评估指标两类,2者内容如下: 一评估内容:用于评估智能制造的实际应用水平; 一 评估指标:用于评估智能制造产生的价值表现。

5.2.4评估指标包含评估内容和评估指标两类,2者内容如下: 评估内容:用于评估智能制造的实际应用水平; 评估指标:用于评估智能制造产生的价值表现。

表2正式评估指标体系

5.2.7战略主要是评估企业智能制造的总体规划、资源配置及落实情况,其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一工厂设计:评估企业构建CPS物理信息系统的整体规划及落实水平; 一一人力资源:评估智能制造相关技术团队的培养与表现水平。 5.2.8制造主要是评估企业智能制造在其业务闭环中的具体应用及效能表现,其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研发:评估企业应用数字化工具提升研发效率的综合水平; 一一生产:评估在生产过程中应用智能装备和信息系统实现提质、降本、增效、节能、减排的综合 水平; 一一服务:评估应用数字化工具提升服务内外部客户的综合水平。 5.2.9技术主要是评估企业在智能制造实现过程中的技术应用、数据利用及安全保障水平,其包含以 下几个方面: 基础设施:评估企业为实现智能制造而部署的网络覆盖与装备智能化水平:

系统集成:评估在互联互通基础上对各业务信息系统的集成水平; 数据管理:评估与工业互联网相关的底层数据自动采集、综合数据分析与应用水平; 信息安全:评估信息访问授权、防攻击、防泄露、防纂改及容灾水平。

评估程序包括评估准备、预评估、正式评估、评估报告四个阶段,评估流程图 评估准备 预评估 正式评估

6.2.1受理评估委托

评估委托由各级地方政府、行业协会或企业等单位提出。受理评估委托的评估方应为具备相应 质的注册机构

2.2.1评估方于评估工作开始前应组建具备评估能力的评估组,包括一名评估组长及若干评估 估组人数应为奇数,人数至少为3人。评估组成员基本职责与要求包括:

评估组长还应履行以下职责:

指导整个评估活动的实施; 正式评估前对组员评估能力进行评价,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对评估结果做最后决定; 在评估过程中与受评估企业沟通评估发现; 在评估完成后向受评估企业发布评估结论

6.3.1编制预评估计划

评估组应首先制定预评估计划

6.3.2确定评估范围

6.3.2.1各级地方政府、行业协会等单位提出评估委托时,由委托方确定本次评估的范围,包括行政区 划及行业覆盖,并由委托方提供范围内的企业清单。 6.3.2.2评估组应配合委托方在评估抽样前完成基础条件判定,保证不满足基础条件的企业不进入评估 抽样范围。 6.3.2.3企业自身提出评估委托时由企业确定本次评估范围,无需评估抽样,

基于已完成基础条件判定的企业清单,评估组按附录E抽样方法进行抽样,以保证样本的合理分布。 评估组应配合委托方确定抽样比例

评估组组织企业填报预评估问卷,以准确了解受评估企业的经营状况和智能制造基本情况,

6.4.1现场评估准备

6.4.1.1组织开展自评估

评估组应配合委托方组织参与正式评估的企业开展自评估。 6.4.1.2编制正式评估计划 评估组应根据自评估结果制定正式评估计划。

6.4.1.3沟通现场评估时间

评估组应提前与受评估企业沟通,确认现场评估时间和参与人员。必要时可对现场评估计 当调整。

6.4.2.1首次会议

评估组赴受评估企业现场后,应会同受评估企业及时召开首次会议。会议内容至少包括: 评估目的与方法; 评估计划安排; 评估内容及双方人员安排

6.4.2.2采集评估证据

在实施评估的过程中,评估组应采取适当方法收集并验证与评估标准匹配的相关证据。 采集方式包括人员访谈、现场勘察、文件与记录评审、信息系统演示等。 采集的证据应予以记录,形式包括文字、表格、图片、视频等。

6.4.2.3形成评估发现

评估组应将采集的证据对照评估标准,以形成评估发现。具体的评估发现应包括具有证据支持 项及偏差。 评估组应对评估发现达成 一致意见, 必要时可进行组内评审

6.4.2.4计算评估结果

悬浇梁段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6.4.2.5沟通评估结果

完成现场评估后,评估组应将评估结果与受评估企业进行沟通,给予再次论证的机会。最终评估结 果由评估组确定

6.3.2.6末次会议

最终评估结果确定后,评估组应会同受评估企业召开末次会议。会议内容至少包括: 总结评估过程; 描述评估发现; 宣布评估结论; 给出改进建议

最终评估结果确定后,评估组应会同受评估企业召开末次会议。会议内容至少包括: 总结评估过程: 描述评估发现; 宣布评估结论; 给出改进建议

6.5.1形成评估报告

应受评估企业要求,评估组可依据评估发现及评估结果,结合企业发展规划及个性化需求主厂房钢结构屋面安装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形 报告

6.5.2应用评估报告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