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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变电验收管理规定(试行)(国网(运检/3)827-2017).pdf国家电网公司变电验收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以卜简称“公司”)变电 运检人员参与工程验收(以下简称“变电运检验收”),提 高验收水平,保证验收质量,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 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对变电运检验收职责分工、管理原则、 验收方法、验收组织、验收记录、验收培训及检查考核等方 面做出规定。 第三条变电运检验收管理坚持“安全第一,分级负责, 精益管理,标准作业,零缺投运”的原则。 安全第一指变电运检验收工作应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 严格遵守国家及公司各项安全法律和规定,严格执行《国家 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认真开展危险点分析和预控, 严防人身、电网和设备事故。 分级负责指变电运检验收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管 理,严格落实各级人员责任制,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严密 把控,保证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精益管理指变电运检验收工作坚持精益求精的态度,以
精益化评价为抓手,深入工作现场、深入设备内部、深入管 理细节,不断发现问题,不断改进,不断提升,争创世界 流管理水平。 标准作业指变电运检验收工作应严格执行现场验收标 准化作业,细化工作步骤,量化关键工艺,工作前严格审核, 工作中逐项执行JGJT473-2019建筑金属围护系统工程技术标准.pdf,工作后责任追溯,确保作业质量。 零缺投运指各级变电运检人员应把零缺投运作为验收 阶段工作目标,坚持原则、严谨细致,严把可研初设审查、 厂内验收、到货验收、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峻工(预 验收、启动验收各道关口,保障设备投运后长期安全稳定运 行。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运检人员参与公司系统35kV及以 上变压器(电抗器)、断路器、组合电器、隔离开关、开关 柜、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避雷器、并联电容器、十式 电抗器、串联补偿装置、母线及绝缘子、穿墙套管、电力电 缆、消弧线圈、高频阻波器、耦合电容器、高压熔断器、中 性点隔直装置、接地装置、端子箱及检修电源、站用变、站 用交流电源、站用直流电源、构支架、辅助设施、土建设施 避雷针等28类设备和设施的基建工程、技改工程验收工作 第五条参与验收人员在现场工作中应高度重视人身 安全,针对带电设备、启停操作中的设备、瓷质设备、充油 设备、含有毒气体设备、运行异常设备及其他高风险设备或 环境等应开展安全风险分析,确认无风险或采取可靠的安全 防护措施后方可开展工作,严防工作中发生人身伤害。
第六条国家电网公司运维检修部(以下简称“国网运 检部”)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公司有 关标准、规程、制度、规定; (二)指导、监督、检查、考核省公司、国网评价中心 变电运检验收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三)参加公司总部直接管理基建工程的可研和初设 审查; (四)与国网基建部门共同组织公司总部直接管理基 建工程的启动验收; (五)组织相关技改工程的可研评审。 第七条国家电网公司发展策划部(以下简称“国网发 展部”)职责是组织开展相关基建工程的选址及可研评审。 第八条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部(以下简称“国网基建 部”)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与国网运维检修部共同组织常规跨区域、跨 省变电工程启动验收工作。 (二)负责协调总部层面工程验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国家电网公司交流建设部(以下简称“国网交 流部”)履行以下职责:
(一) 组织开展公司总部直接管理基建工程的初步设 计评审; (二)负责与国网运检部共同组织开展直接管理的基 建工程启动验收工作; (三)负责协调直接管理基建工程验收工作中的重大 问题。 (四)负责组织开展特高压专有物资(变电设备)监理 和厂内验收工作,并提供相关监造资料。 第十条国家电网公司物资部(以下简称“国网物资 部”)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变电设备物资的招投标和 物资供应管理工作; (二)会同国网交流部组织、指导、监督和考核监造工 作。 第十一条国网设备状态评价中心(以下简称“国网 评价中心”)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特高压交流工程、跨区电网工程技术数据复 核,参加验收和投运工作; (二)参与总部直接管理的变电工程规划可研、初设、 建设及设备、材料选型。
第十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以下简 称省公司)运维检修部(以下简称“省公司运检部”)履行 以下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公司有 关标准、规程、制度、规定; (二)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地市公司、省检修公司、 省评价中心验收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三)参加500(330)kV及以上变电站以及集约管理 的220kV变电站基建工程的可研初设评审、厂内验收、到货 验收、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峻工(预)验收; (四)与省公司建设部共同组织500(330)kV及以上 变电站以及集约管理的220kV变电站基建工程的启动验收; (五)组织相关技改工程的可研初设审查。 第十三条省公司发展策划部(以下简称“省公司发 展部”)职责是组织开展相关基建工程的选址及可研评审。 第十四条省公司建设部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与运检部门共同组织开展所辖工程启动验 收工作; (二)协调解决所辖工程验收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重大 问题。 第十五条省公司物资部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变电设备物资的招投标和 物资供应管理工作;
(二)负责组织相关变电设备物资厂内验收工作,并提 供相关监造资料。 第十六条省公司设备状态评价中心(以下简称:°省 评价中心土)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220kV及以上工程技术数据复核,参加500 (330)kV及以上工程验收和投运工作; (二)参与500(330)kV及以上工程可研、初设、建 设以及设备材料选型。
第十七茶省检修公司运维检修部(以下简称“省检 运检部”)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公司及 省公司有关标准、规程、制度、规定; (二)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变电检修中心、运维分 部(变电运维中心)、特高压交直流运检中心的验收工作, 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三)参加500(330)kV及以上变电站以及集约管理 的220kV变电站基建工程可研初设评审、厂内验收、到货验 收、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峻工(预)验收、启动验收; (四)督促500(330)kV及以上变电站以及集约管理 的220kV变电站基建工程投运后缺陷、资料档案、实物资产 等问题整改;
(五)组织开展相关技改工程的到货验收、隐蔽工程验 收、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 第十八条省检修公司变电检修中心履行以下职责: (一)参加厂内验收、到货验收、隐蔽工程验收、中间 验收、峻工(预)验收、启动验收; (二)负责设备备品备件、工器具等验收工作; (三)负责督促工程投运后缺陷、资料档案、实物资产 等问题整改。 第十九条省检修公司运维分部(变电运维中心)履 行以下职责: (一)参加厂内验收、到货验收、隐蔽工程验收、中间 验收、竣工(预)验收、启动验收; (二)负责标志牌制作安装、备品备件和工器具验收工 作; (三)负责设备台账信息建立; (四)负责督促工程投运后缺陷、资料档案、实物资产 等问题整改。 第二十条省检修公司特高压交直流运检中心履行以 下职责: (一)参加可研初设评审、厂内验收、到货验收、隐蔽 工程验收、中间验收、竣工(预)验收、启动验收; (二)负责标志牌制作安装、备品备件和工器具验收工 作; (三)负责设备台账信息建立;
(四)负责督促工程投运后缺陷、资料档案、实物资产 等问题整改。 第二十一条省检修公司变电运维班履行以下职责: (一)参加厂内验收、到货验收、隐蔽工程验收、中间 验收、峻工(预)验收、启动验收; (二)做好标志牌制作安装、备品备件和工器具验收工 作; (三)建立设备台账信息; (四)配合做好工程投运后缺陷、资料档案等问题整 改。 第二十二条省检修公司变电检修班履行以下职责: (一)参加厂内验收、到货验收、隐蔽工程验收、中间 验收、峻工(预)验收、启动验收; (二)做好备品备件和工器具验收工作; (三)配合做好工程投运后缺陷、资料档案等问题整 改; (四)配合变电运维班进行设备台账相关信息的录入。 第二十三条省检修公司电气试验班履行以下职责: (一)参加厂内验收、到货验收、隐蔽工程验收、中间 验收、竣工(预)验收、启动验收: (二)负责对设备出厂试验、交接试验等各类试验报告 数据的审核; (三)配合做好工程投运后缺陷、资料档案等问题整 改。
第二十四条地市公司运维检修部(以下简称“地市 公司运检部”)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公司及 省公司有关标准、规程、制度、规定; (二)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变电运维室、变电检修 室、县公司的验收工作邯郸市某道路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三)参加220kV、110(66)kV、市区所辖范围内35kV 变电站基建工程的可研初设评审、厂内验收、到货验收、隐 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竣工(预)验收; (四)与地市公司建设部共同组织220kV、110(66) kV、直接管理的35kV变电站基建工程的启动验收; (五)督促220kV、110(66)kV、直接管理的35kV变 电站基建工程投运后缺陷、资料档案、实物资产等问题整改; (六)组织相关技改工程的可研初设审查、到货验收、 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竣工验收。 第二十五条地市公司发展策划部(以下简称“地市 公司发展部”)职责是组织开展相关基建工程的选址及可研 评审。 第二十六条地市公司建设部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与地市公司运检部共同组织开展所辖工程 启动验收工作:
(二)协调解决所辖工程验收管理工作中出现的相关 问题。 第二十七条地市公司物资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组织相关变电设备物资配送工作; (二)负责组织相关变电设备物资厂内验收工作,并提 供相关监造资料。 第二十八条地市公司变电运维室履行以下职责: (一)参加可研初设评审、厂内验收、到货验收、隐蔽 工程验收、中间验收、峻工(预)验收、启动验收; (二)负责标志牌制作安装、备品备件和工器具验收工 作; (三)负责设备台账信息建立; (四)负责督促工程投运后缺陷、资料档案、实物资产 等问题整改。 第二十九条地市公司变电检修室履行以下职责: (一)参加可研初设评审、厂内验收、到货验收、隐蔽 工程验收、中间验收、峻工(预)验收、启动验收; (二)负责设备备品备件、工器具等验收工作; (三)负责督促工程投运后缺陷、资料档案、实物资产 等问题整改。 第三十条地市公司变电运维班履行以下职责: (一)参加厂内验收、到货验收、隐蔽工程验收、中间 验收、峻工(预)验收、启动验收;
(二) 做好标志牌制作安装、备品备件和工器具验收工 作; (三)建立设备台账信息; (四)配合做好工程投运后缺陷、资料档案等问题整 改。 第三十一条地市公司变电检修班履行以下职责: (一)参加厂内验收、到货验收、隐蔽工程验收、中间 验收、峻工(预)验收、启动验收; (二)做好备品备件和工器具验收工作; (三)配合做好工程投运后缺陷、资料档案等问题整 改; (四)配合变电运维班进行设备台账相关信息的录入。 第三十二条地市公司电气试验班履行以下职责: (一)参加厂内验收、到货验收、隐蔽工程验收、中间 验收、峻工(预)验收、启动验收; (二)负责对设备出厂试验、交接试验等各类试验报告 数据的审核; (三)配合做好工程投运后缺陷、资料档案等问题整 改。
第三十三条县公司运维检修部(检修(建设)工区) (以下简称“县公司运检部”)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公司及 省、市公司有关标准、规程、制度、规定; (二)参加所辖范围内35kV变电站基建工程的可研初 设评审、厂内验收、到货验收、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 峻工(预)验收; (三)与县公司发展建设部共同组织所辖范围内35kV 变电站基建工程的启动验收; (四)督促所辖范围内35kV变电站基建工程投运后缺 陷、资料档案、实物资产等问题整改; (五)组织相关技改工程的可研初设审查、到货验收、 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峻工验收。 第三十四条县公司发展建设部(以下简称“县公司 发展部”)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与县公司运检部共同组织开展所辖工程启 动验收工作; (二)协调解决所辖工程验收管理工作中出现的相关 问题。 第三十五条县公司变电运维班履行以下职责: (一)参加厂内验收、到货验收、隐蔽工程验收、中间 验收、竣工(预)验收、启动验收; (二)做好标志牌制作安装、备品备件和工器具验收工 作; (三)建立设备台账信息;
(四)配合做好工程投运后缺陷、资料档案等问题整 改。 第三十六条县公司变电检修班履行以下职责: (一)参加厂内验收、到货验收、隐蔽工程验收、中间 验收、竣工(预)验收、启动验收: (二)做好备品备件和工器具验收工作; (三)配合做好工程投运后缺陷、资料档案等问题整 改; (四)配合变电运维班进行设备台账相关信息的录入。 第三十七条县公司电气试验班履行以下职责: (一)参加厂内验收、到货验收、隐蔽工程验收、中间 验收、竣工(预)验收、启动验收: (二)负责对设备出厂试验、交接试验等各类试验报告 数据的审核; (三)配合做好工程投运后缺陷、资料档案等问题整 改。 第三章验收分类 第三十八条变电站基建工程验收JJF(冀) 047-2003 加油加气设备接地电阻检测规范.pdf,包括可研初设审查、 厂内验收、到货验收、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峻工(预) 验收、启动验收等七个主要关键环节。 第三十九条变电站技改工程验收,包括可研初设审查、 厂内验收、到货验收、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峻工验收 等六个主要关键环节
配合做好工程投运后缺陷、资料档案等问题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