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T/SSMT 6-2021 北斗港口监视系统指南.pdfT/SSMT6—2021 T/SSNA 6—2021
idance for BDS port monitoring sl
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单。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上海市计量测试学会和上海卫星导航定位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联合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埃威航空电子有限公司、上海海事大学物流科学与工程研究院、上海国际港 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时空位置网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天赐北斗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涤非、道方、黄秀松、景贵飞、杨、王韬、孙强、王锐、张国兴。 首批承诺执行单位:上海埃威航空电子有限公司、上海海事大学物流科学与工程研究院、上海国际 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时空位置网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天赐北斗通信科技有限公 司。
北斗港口监视系统指南旨在深化北斗在港口建设、生产运营和管理等方面的应用,对北斗港口监视 系统提出普遍性、原则性和方向性的指导,提供港口北斗位置服务和定位、北斗与遥感等多种手段应用, 实施港口综合监视等方面的指导和建议。 本指南的实施有利于深化北斗应用,实时掌握港口动态变化情况某市公租房小区二标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保障港口作业安全,提升港口码 头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提高港口智能化水平及运营效率
本文件规定了北斗港口监视系统的组成、各系统功能、性能和数据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北斗港口监视系统中港口作业船舶、车辆、货物和人员的监视,以及港口货物、设施 状态监视系统的设计、建设和使用。
14950和GB/T3926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
遥感 remotesensing
遥感 remotesensing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AIS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utomaticIdentificationSystem BDCS北斗坐标系统BeiDouCoordinateSystem BDS北斗卫星导航系统BeiDouNavigationSatelliteSystem CAD计算机辅助设计ComputerAidedDesign GIS地理信息系统GeographicalInformationSystem GNSS全球导航卫星系统GlobalNavigationSatelliteSystem IALA国际航标协会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Lighthouse Authorities LiDAR激光雷达LightDetectionandRanging
VTS 船舶交通管理系统Vessel
船舶交通管理系统Vessel
北斗港口监视系统通常由以下基本要素组成: a 1 北斗定位子系统; b) 遥感子系统; C) 综合监视子系统。 系统结构如图1所示。
系统宜具有以下基本功能: 获取港口作业船舶、车辆、人员、货物和设施的北斗位置信息; D) 向港口船舶、车辆、人员、货物和设施等终端发布北斗高精度位置服务信息; C) 采用光学、高光谱、LiDAR、雷达、AIS等遥感技术手段,获取港口船舶、货物、设施、设备、 以及建筑物、道路、长堤、海岸线等港口地理要素信息; 1) 收集和集中处理上述定位信息和遥感信息; e) 1 接入并处理港口其他运营管理信息; f) 在港口地理信息系统上显示港口作业船舶、车辆、人员、货物和设施位置,实现对港口的动态 监管。
北斗定位子系统通常由以下基本要素组成: a) M1 位置服务基站:包括GNSS基准站、港区AIS基站、无线电通信基站、室内定位基站等组成: 6 1 定位终端:包括船载终端、车载终端、人员终端、货物终端和设施终端等组成; C) M 通信链路:包括北斗位置服务通信链路、AIS通信链路等组成。 子系统结构如图2所示。
图2北斗定位子系统结构图
北斗定位子系统宜具有以下主要功能: a) 11 通过GNSS基准站向港区AIS基站和无线电通信基站提供北斗差分数据,包括伪距差分和载波 相位差分数据: o) 通过港区AIS基站向港口区域发布北斗伪距差分数据; C) 11 通过无线电通信基站向港口区域发布位置服务信息,包括伪距差分和载波相位差分数据; ?) 1 港口船载终端向港区AIS基站播发北斗定位信息: e) 港口车载终端、人员终端、设施终端和室外货物终端向无线电通信基站发送北斗定位信息; f) 通过室内定位基站获取港口室内货物终端的位置信息。
对室外重要设施的位移采用北斗高精度监视,水平定位精度优于5mm(1o),垂直定位精度 优于10mm(1o)
遥感子系统通常由以下基本要素组成: a) 数据获取:包括接入卫星光学遥感数据,航空光学遥感数据、航空LiDAR遥感数据,接入岸基 雷达; D) 数据处理:进行光学遥感数据处理、海上AIS目标、雷达目标和遥感目标融合处理; C) 数据上报:通过遥感数据管理服务器实现数据的管理和上报。 子系统结构如图3所示。
图3遥感子系统结构图
港口码头遥感是以港口码头基础设施、货物、船舶和路上运输车辆等为主要对象,服务于港口码头 规划、建设与管理的遥感。 遥感子系统子系统宜具有以下主要功能: a) 数据获取的来源包括卫星遥感数据、航空遥感、岸基监视雷达等; b) 数据获取部分接入行业卫星遥感影像服务平台,获取卫星遥感数据和航空遥感数据; c)可通过无人机LiDAR、岸基监视雷达等手段,实施对港口的协同观测; d)根据不同的使用要求,可选用磁控管脉冲雷达、脉冲压缩雷达和调频连续被雷达等不同类型的 岸基监视雷达; e)具备对港口建筑物、道路、长堤、海岸线等地理要素信息的提取功能:
f) 具备地表形变监测数据处理功能; g) 具备海上AIS目标、雷达目标和遥感目标融合处理功能; h) 处理后的遥感数据上报至综合监视子系统,
遥感子系统宜达到以下主要性能要求: a) 航空LiDAR遥感处理后的LiDAR数据点间距符合表1的规定:
表1LiDAR数据点间距
6.4.1卫星光学遥感
卫星光学遥感数据宜包括下列内容: a) 1 光学遥感测绘影像产品包括:原始影像产品、辐射校正影像产品、传感器校正影像产品、系统 几何纠正影像产品、几何精纠正影像产品、正射纠正影像产品等。影像产品宜包括云雪覆盖信 息; b) 数据字典包括:卫星影像产品级别、光学遥感卫星名称、传感器类型、时间单位、分辨率级别、 像素类型、色彩类型、立体类型、数据存储方式等内容; C) 1 辅助数据可包括:地理底图数据、地名地址数据等,
6.4.2航空光学遥感
航空光学遥感数据宜包括以下内容: a)光学航摄仪航摄底片、相片、数字航摄仪或其他遥感器获得的数字影像数据; b)使用的航摄仪或其他遥感器的参数,包括仪器型号、焦距、像幅、航摄比例尺分母、扫描分辨 率、光谱分辨率、检校文件以及其他特征参数; C) 航空遥感平台参数,包括飞行高度、航区号、航带布置情况、航向重叠度、旁向重叠度、导航 方式以及飞行时间等; d)使用卫星定位系统和惯性导航系统时的相应数据及其说明。 航空遥感数据宜根据输出成果对应的比例尺,按GB/T6962或GB/T15661规定的技术要求,收集已 有的航摄资料。当没有合适的航摄资料时,宜按上述标准的规定进行航空摄影设计和飞行,并对获得的 航摄资料进行验收。 对常规航空摄影影像扫描,或对数字航空摄影影像初步处理后得到的航空遥感影像宜按GB/T7930 或GB/T13990的相应规定进行内业处理。
岸基雷达数据格式宜符合JT/T1142.1和JT/T1142.2要求
6.4.4航空LiDAR遥感
航空LiDAR遥感数据宜包括下列内容: a) 航空遥感飞行的技术设计资料,包括飞行高度、航区号、航带布置情况、航向重叠度、旁向重 叠度、导航方式以及飞行时间等; b) 系统的技术参数,包括系统型号、波长、脉冲频率、扫描频率、激光发散角、点间距、点密度、 带宽、数码航空摄影仪的相关参数等。
综合监视子系统由综合监视服务器、多源数据导入与管理坐席、港区船舶/车辆/人员监视坐席、港 口码头设施监测坐席、港口码头货物监测坐席、信息发布坐席和交换机等信息化设备组成。子系统结构 如图4所示。
7.2.1多源数据导入与管理
图4综合监视子系统结构图
监视系统宜对导入数据进行规范化处理,按数据类型分别建立相应的数据库,并提供数据入库存储 删除、修改、溯源等管理功能,
7.2.2港区船舶监视
7.2.2.1船舶目标提取
监视系统宜对遥感影像中船舶目标的尺寸特征、形状特征、位置特征等进行检测,提取船舶和 标。
7.2.2.2船舶目标分类
7.2.2.3船舶目标识别
7.2.2.4船位信息融合
监视系统宜能实现AIS船位和雷达航迹的融合处理; 监视系统宜能实现AIS船位或雷达航迹与遥感目标船位的匹配处理,以验证遥感影像船位的精
7.2.2.5船舶信息管理
监视系统宜能对港区船舶基本信息、船舶货物信息等进行数据新增、数据修改、数据删除和数 并宜能对船舶进行分组管理
7.2.2.6船舶统计分析
监视系统宜能对港区船舶数量、船舶行程、船舶状态和船舶货物等进行统计查询,并可进行分组统 计
7.2.2.7锚地分析
监视系统宜能监视锚地船舶的位置,设置船舶抛锚安全距离和船舶缓冲区,并进行位置显示和走锚 告警
7.2.3港口车辆和人员监视
7.2.3.1港口车辆和人员位置监视
监视系统宜能监视港口车辆和人员位置,设置电子围栏等告警区域,并进行位置显示和越界
ZJYC-JS-1S000PX泵房筏基及墙体脚手架施工方案7.2.3.2港口车辆和人员管理
监视系统宜能对港区车辆和人员基本信息、状态、车辆货物信息等进行数据新增、数据修改、数据 删除和数据查询,并宜能进行分组管理,
2.3.3港口车辆和人员
7.2.4港口码头设施监测
E10_JTG_E50-2006标准下载7.2.4.1港口码头用地监测
宜根据卫星定位和遥感影像实现港口码头用地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