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T/SDL 4-2022 电力电缆通道设计规范.pdfICS 29.240.20 CCSP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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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defordesignofpowercablechannels
GB/T 38877-2020 电工钢带(片)绝缘涂层圳市电力行业协会 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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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规定编制。 本文件共分7章,主要内容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电缆通道规划、电缆 通道的选型原则、电缆通道的设计原则、其他等。 本文件由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深圳供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主编,深圳市华睿丰 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 院有限公司参编,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负责本标准修编及解释工作。如有建议请反馈(寄送 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输电管理所(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路2018号)。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及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深圳供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深圳市华睿丰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胡力广、成健、罗智奕、徐旭辉、陈雄波、岳鹏、陈腾彪、徐曙、曹 宁、胡冉、何亮、具章平、黎玉强、陈春隆、赵伟利、孟欣、崔磊、朱先智、杨鑫、 袁明德、杜永帮、宋光华、杨俊峰、金蕾、杨锐棋、张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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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新建、扩建10kV~500kV城市电力电缆通道的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直埋敷设directburying 把电缆敷设入开挖好的壕沟或预制槽盒中,沿线在电缆上下铺设一定厚度的细砂或土, 然后盖上保护板或槽盒盖,最后回填,夯实与地面齐平的敷设方式。 3.2保护管cableduct 按规划电缆根数一次建成多孔管道的地下构筑物,可分为开挖埋管及水平定向钻。 3.3水平定向钻horizontaldirectionaldrilling 也称拖拉管,采用安装于地表的钻孔设备(水平定向钻机),以相对于地面的较小的入 射角钻入地层形成先导孔,然后将先导孔扩径至所需大小并铺设管道(线)的一项技术。在 施工中具有跟踪和导向功能。 3.4电缆沟cabletrough 封闭式、盖板可开启的电缆构筑物,盖板与地坪相齐或稍有上下。 3.5电缆隧道cabletunnel 容纳电缆数量较多、有供人员安装和巡视的通道、全封闭型的电缆构筑物。 3.6拉顶管directionaldrillingandpipejacking 取水平定向钻的水平通道部分,将传统的管道回拖改为拉顶工艺,以此进行导孔扩径至 所需大小并铺设管道(线)的一项技术。 3.7人工暗挖箱涵Manualconcealedexcavationboxculvert 采用人工暗挖掘进、一边掘进一边支护的方式,以钢筋混凝土箱形管节修建的涵洞。 3.8水平顶管Horizontalpipejacking 在不开挖地表的情况下,利用液压顶进工作站从顶进工作坑将待铺设的管道顶入,从而 在顶管机之后直接铺设管道的非开挖地下管道施工技术。
3.1直埋敷设directburying 把电缆敷设入开挖好的壕沟或预制槽盒中,沿线在电缆上下铺设一定厚度的细砂或土, 然后盖上保护板或槽盒盖,最后回填,夯实与地面齐平的敷设方式。 3.2保护管cableduct 按规划电缆根数一次建成多孔管道的地下构筑物,可分为开挖埋管及水平定向钻。 3.3水平定向钻horizontaldirectionaldrilling 也称拖拉管,采用安装于地表的钻孔设备(水平定向钻机),以相对于地面的较小的入 射角钻入地层形成先导孔,然后将先导孔扩径至所需大小并铺设管道(线)的一项技术。在 施工中具有跟踪和导向功能。 3.4电缆沟cabletrough 封闭式、盖板可开启的电缆构筑物,盖板与地坪相齐或稍有上下。 3.5电缆隧道cabletunnel 容纳电缆数量较多、有供人员安装和巡视的通道、全封闭型的电缆构筑物。 3.6拉顶管directionaldrillingandpipejacking 取水平定向钻的水平通道部分,将传统的管道回拖改为拉顶工艺,以此进行导孔扩径至 所需大小并铺设管道(线)的一项技术。 3.7人工暗挖箱涵Manualconcealedexcavationboxculvert 采用人工暗挖掘进、一边掘进一边支护的方式,以钢筋混凝土箱形管节修建的涵洞。 3.8水平顶管Horizontalpipejacking 在不开挖地表的情况下,利用液压顶进工作站从顶进工作坑将待铺设的管道顶入,从而
3.1直埋敷设directbu
3.4电缆沟cabletrou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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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于安置电缆接头等附件或供牵拉电缆作业所需的有盖坑式电缆构筑物。 B.10电缆构筑物cablebuilding 不具备,不包含或不提供人员长期活动的人工建造物。电缆工程中主要包括供电缆 或安置附件、运行维护的电缆沟、保护管、隧道、夹层、竖(斜)井和电缆工井等。
专用于安置电缆接头等附件或供牵拉电缆作业所需的有盖坑式电缆构筑物。
4.1.1电缆通道应结合城市的发展合理布置,充分利用城市地上、地下空间。 4.1.2电缆通道规划应近、远期结合进行布置,并应考虑远景发展的需要。 4.1.3电缆通道规划应与城市用地、城市轨道、道路交通、地下空间等充分协调。 4.1.4电缆通道不得布置在不良地质、洪水易影响、易燃易爆区域;确需布置时,应开展唯 性、安全性论证,并按照所涉设施有关管理要求严格采取保护措施。 4.1.5电缆与电缆或管道、道路、构筑物等相互间容许最小距离,应符合表4.1.5的要求
电缆与电缆、管道、道路、构筑物等相互间容
且最多减少一半值。 4.1.6在隧道、电缆沟、浅槽、竖井、夹层等封闭式电缆通道中,不得布置热力管道,严禁 有易燃气体和易燃液体的管道穿越。 4.1.7电缆隧道与液化天然气(LNG)、成品油等管道平行或交叉时,应与相关单位充分沟 通,达成路径协议。 4.1.8电缆通道选型设计时,应综合考虑工程条件、环境特点和电缆类型、数量等因素。条 件许可时应优先采用电缆沟或电缆隧道、其次采用埋管、水平顶管、暗挖箱涵、拉顶管,以 上敷设方式均无法实施时,方可限量采用拖拉管。 4.1.9同一通道同一侧多层支架上敷设的电缆,应按电压等级由高至低由下而上布置。 4.1.1035kV及以上高压电缆与20kV及以下电缆不宜同通道敷设,当共用通道敷设时,应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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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物理隔离措施;除隧道及管廊电力仓外,10kV以上高压电缆在不宜与1kV及以下电力 电缆同一通道内敷设。 4.1.11同路径双回路110kV及以上电缆,应在电力通道的两侧分开敷设或采用有效的防火隔 离措施。 4.1.12除交流系统用单芯电力电缆的同一回路可采取品字形(三叶形)配置外,对重要的同 一回路多根电力电缆,不宜叠置;同一交叉互联段的单芯电缆,品字型、一字型混合使用时, 需核算金属护套环流。 4.1.13除交流系统用单芯电缆外,电力电缆的相互间间隙宜不小于1倍电缆外径。 4.1.14电缆通道宜采用三维数字化设计,提升数字集成化管理水平。电缆线路三维数字化通 道信息应包括线路台账信息、智能装备台账信息、工程地理信息数据、三维模型等。 4.1.15新改扩建电缆通道需要占用挖掘道路的,道路修复标准不得低于原有道路标准;人行 道、无障碍等道路设施占挖后,应按现状或产权方要求进行恢复。 4.1.16电力电缆与构筑物的距离不满足表4.1.5要求时,需进行安全评估。
电缆敷设和运行时的最小弯曲半径
2: 非本表范围电缆的最小弯曲半径按制造厂 厂提供的技入
4.2.1新规划的电缆通道宜布于道路东侧或南侧的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绿化带上,不应敷 设于机动车道下。 4.2.2新规划的电缆通道不宜与燃气管线放在同一侧;一般不宜从一侧转到另一侧。 4.2.3沿铁路、公路、河道、线性水源工程等建设的电缆通道应与其平行走线。当电缆通道 与铁路、公路、河道交叉时宜采用垂直交叉方式布置;受条件限制,可倾斜交叉布置,最小 交叉角不宜小于60度
4.3.1直埋敷设的电缆线路不应在其它管线正上方或正下方敷设。 4.3.2电缆线路应减少与市政管线在道路交叉路口的交叉。 4.3.3当工程管线竖向位置发生冲突时,宜按下列规定处理:低电压电力管线避让高电压电 力管线;易弯曲管线避让不易弯曲管线;分支管线避让主干管线;小管径管线避让大管径管 线;临时管线避让永久管线。 4.3.4电缆通道与原水管、引水隧洞等水源工程交叉时的净距除需满足4.1.5要求外,还应符 合《水工程(引、蓄水)管护范围内涉水建设项目技术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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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通道建设与电缆敷设同期、回路较少(一两回)、且以后不再敷设新线路时可采用直 理敷设。 5.1.2地下管线少、车辆和行人交通不繁杂的人行道或绿化带边缘可采用直理敷设。 5.1.3地下含有对电缆保护层有腐蚀的物质时,如酸或碱的溶液、氯化物、矿渣、石灰等有 机物的腐蚀物质,不应采用直埋敷设。 5.1.4白蚁危害地带、热源影响和易遭受外力损伤的区段,不宜采用直理敷设。 5.1.5可能有熔化金属、高温液体溢出的场所,待开发有频繁开挖的地方,不宜采用直理敷 设。 5.1.6在化学腐蚀或杂散电流腐蚀的土壤范围内,不得采用直埋敷设,
5.2.1在有爆炸危险场所明敷的电缆,露出地坪上需加以保护的电缆,以及地下电缆与公路、 铁道交叉时,应采用穿管敷设。 5.2.2电缆穿(跨)越可燃气体管道时,应采用穿管敷设,并满足交叉间距要求。 5.2.3地下电缆通过房屋、广场的区段,以及电缆敷设在规划中将作为道路的地段时,宜用 穿管敷设。 5.2.4电缆穿越道路、铁道、建筑物,或需要不同期敷设多回路电缆,但又不允许建设电缆 沟时,宜采用穿管敷设。 5.2.5电缆通道开挖后需迅速恢复时,宜采用穿管敷设。 5.2.6同一通道电缆数量较多时,宜采用穿管敷设 5.2.7在地下管网较密的工厂区、城市道路狭窄且交通繁忙或道路挖掘困难的通道等电缆数 量较多时,可采用穿管敷设。
5.3.1在化学腐蚀液体或高温熔化金属溢流的场所,不得采用电缆沟敷设。 5.3.2经常有工业水溢流、可燃粉尘弥漫的厂房内,不宜采用电缆沟敷设。 5.3.3在厂区、建筑物内地下电缆数量较多但不需要采用隧道,城镇人行道开挖不便且电缆 需分期敷设,同时不属于5.3.1、5.3.2情况时,宜采用电缆沟,城市道路人行道应优先采用电 缆沟敷设。 5.3.2有防爆、防火要求区域,应采用埋砂敷设的电缆沟;110kV及以上高压电缆在埋砂可 满足载流量要求的情况下,优先采用理砂处理。 5.3.5在载重车辆频繁经过的地段,通常不宜采用电缆沟敷设;确需采用电缆沟敷设时,应 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并满足结构稳定性要求。 5.3.6道路弯曲、地坪高程变化较大的地段宜采用电缆沟敷设。
5.4.1同一通道的地下电缆数量较多,电缆沟不足以容纳时应采用隧道敷设。 5.4.2同一通道的地下电缆数量较多,且位于有腐蚀性液体或经常有地面水溢流的场所,重 或 含有35kV以上高压电缆,或穿越公路、铁道等地段,宜采用隧道敷设。 5.4.3同一通道敷设6回及以上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缆时,宜采用隧道敷设。
东津新区起步区北还建小区六层砖混施工组织设计T/SDL4—2022
5.4.4对新建220kV变电站,当进出线多数采用电缆出线时,经技术经济比较,可采用隧道 敷设;当所有出线均采用电缆时,电缆通道数量不宜小于两个。 5.4.5110kV及以上单芯电缆,当输送容量要求较高,必须在空气中敷设才能满足载流量输送 要求且回路数达4回以上时,宜采用隧道敷设。 5.4.7电缆线路高度集中、路径选择难度较大、或市政要求极高的区域,宜采用隧道敷设
5.5.1通过河流、水库的电缆,有条件利用或新建桥梁敷设时,可采取桥梁敷设。 5.5.2跨越铁路、高速公路等,无法采用其他方式施工,而又有条件利用或新建桥梁敷设时 可采用桥梁敷设
5.6.1电缆穿越不可开挖道路、铁道、建筑物,且埋深在6m以内时,需采用非开挖施工且对 标高有精确要求或地质条件复杂、存在挖掘障碍时,可采用拉顶管敷设。 5.6.2单次施工长度一般大于100m不宜采用拉顶管敷设。 5.6.3土层中砾石含量大于30%或粒径大于200mm的砾石含量大于5%不宜采用拉顶管敷 设。 5.6.4存在抛石、流沙等拖拉管不易成孔区域不宜采用拉顶管敷设。
5.7.1需采用非开挖施工,而拖拉管、拉顶管无法成孔时,可采用箱涵敷设。 5.7.2地下水深度高于箱涵深度时,严禁采用暗挖箱涵敷设。 5.7.3对存在地质风险的区域,严禁采用暗挖箱涵敷设。
5.7.1需采用非开挖施工,而拖拉管、拉顶管无法成孔时,可采用箱涵敷设。
6.1.1直理敷设电缆方式,应满足下列要求: 120kV及以下电缆可敷设在壕沟里,应沿电缆全长的上、下紧邻侧铺以厚度不少于 100mm的软土或砂层。并沿电缆全长应覆盖宽度不小于电缆两侧各50mm的保护板,保护 板宜采用C25混凝土制作。 235kV及以上电缆直埋敷设时,宜敷设于预制或现浇的预制钢筋混凝土槽盒内某大学新校一期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doc,槽盒侧 壁、顶、底板至电缆距离不宜小于(d+100)mm,电缆敷设完毕后槽盒内填充细河砂,槽 盒顶部覆土不宜小于0.3m。 3敷设电缆必须保持平直,电缆与电缆之间保持100mm间距,每隔10m用绝缘带把不 锈钢标识牌绑扎在电缆上,保证电缆的可辩性。 4每隔一定距离宜布置一个检查井,检查井间距不宜大于50m。 5在电缆线路路径上有可能使电缆受到机械性损伤、化学腐蚀、杂散电流腐蚀、白蚁、 中鼠等危害的地段:应采取相应的外护套或适当的保护措施
6.1.2电缆埋置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