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T/SQICA 001-2022 电动自行车交流充电设施.pdfTCS 29.200 CCS K 81
T/SQICA001—2022 代替T/SQICA001—2018
T/SQICA0012022
SY/T 7657.4-2021标准下载代替T/SQICA001—2018
ACchargingfacilitiesforelectricbicycles
市质量检验认证协会发
T/SQICA001—2022
11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产品分类. 2 5技术要求.... 2 6试验方法. 7检验规则.. 12 8包装、运输及贮存 14
T/SQICA001—2022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 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T/SQICA001一2018《电动自行车交流充电设施》,与T/SQICA001一2018相比, 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一更改了部分引用文件; 更改了自动断电功能的要求(见5.3.2); 更改了5.3.3和6.3.3项目名称和试验要求; 更改了通信要求(见5.7); 删除了充电输出能力的试验要求和方法(见5.8.2和6.8.2); 更改了室内使用充电设施防护等级要求(见5.9.1); 更改了高温、低温、恒定湿热的试验要求(见5.9.2、5.9.3、5.9.4); 更改了电磁兼容性的试验要求和方法(见5.10和6.10) 本文件由苏州市质量检验认证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江苏聚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玻泽 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一键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苏州鑫来 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利尔达亿合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猛猛、杨夏喜、吴旭嘉、张林杰、马伟杰、陈汇鑫、焦绍华、刘冠 岑、刘争、吴震、赵黎明、魏兵兵、黄得云、冯、陈利君、王小飞、裴银肖、傅金林、黄莹、 薛启昊、石峰、邓超、贺建国。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一一 2019年首次发布为T/SQICA001一2018;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 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T/SQICA001一2018《电动自行车交流充电设施》,与T/SQICA001一2018相比, 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一更改了部分引用文件; 更改了自动断电功能的要求(见5.3.2); 更改了5.3.3和6.3.3项目名称和试验要求; 更改了通信要求(见5.7); 删除了充电输出能力的试验要求和方法(见5.8.2和6.8.2); 更改了室内使用充电设施防护等级要求(见5.9.1); 更改了高温、低温、恒定湿热的试验要求(见5.9.2、5.9.3、5.9.4); 更改了电磁兼容性的试验要求和方法(见5.10和6.10) 本文件由苏州市质量检验认证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江苏聚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玻泽 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一键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苏州鑫来 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利尔达亿合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猛猛、杨夏喜、吴旭嘉、张林杰、马伟杰、陈汇鑫、焦绍华、刘冠 岑、刘争、吴震、赵黎明、魏兵兵、黄得云、冯、陈利君、王小飞、裴银肖、傅金林、黄莹、 薛启昊、石峰、邓超、贺建国。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一一 2019年首次发布为T/SQICA001一2018; 一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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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交流充电设施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自行车交流充电设施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电动自行车或类似电动车辆用交流充电设施(以下简称充电设施)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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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电动自行车交流充电设施ACchargingfacilitiesforelectricbicycle 与交流电网连接,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提供交流电源,并且每个充电电路具有充电控制和保护 等功能的充电装置。 3.2 单路额定输出功率singlechannelratedoutputpower 由制造商为每个充电接口规定的输出功率。 3.3 额定输入功率ratedpowerinput 由制造商为充电设施规定的输入功率。 3.4 运营管理系统operationandmanagementsystem 实现充电设施相关数据采集、数据存储、统计分析、 运营管理的系统
3.1 电动自行车交流充电设施ACchargingfacilitiesforelectricbicycle 与交流电网连接,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提供交流电源,并且每个充电电路具有充电控制和保护 等功能的充电装置。 3.2 单路额定输出功率singlechannelratedoutputpower 由制造商为每个充电接口规定的输出功率。 3.3 额定输入功率ratedpowerinput 由制造商为充电设施规定的输入功率。 3.4 运营管理系统operationandmanagementsystem 实现充电设施相关数据采集、数据存储、统计分析、运营管理的系统。
按使用环境分为以下两类: a)室内充电设施:安装在室内环境的充电设施; b)室外充电设施:安装在户外环境的充电设施,
1按使用环境分为以下两
按使用环境分为以下两类: 室内充电设施:安装在室内环境的充电设施: b) 室外充电设施:安装在户外环境的充电设施,
充电设施外壳表面应色泽均匀、光洁、不起泡、不龟裂、不应有明显的破损、划痕、变形、 污染和锈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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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说明书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一“为避免危险,非专业人员请勿打开或拆卸充电设施。” 一“安装时必须安装可靠接地,否则可能存在触电危险。” 一“仅适用于充电端口标识功率以下的设备,禁止连接超过容量的用电设备。 安全充电操作步骤; 如何将充电设施固定和安装在支撑物上; 待机功率,单位为瓦(W); 5.2.4本标准规定的标记、说明书和警示语应使用简体中文。
5.3.1状态提示功能
充电设施的状态提示应能反映每个充电端口的不同工作状态,至少包括充电状态、空闲状 态 异常故障状态。
5.3.2自动断电功能
5.3.3空载断电功能
5.3.4断电记忆功能
若突然停电,充电设施应能记录断电之前的状态
正充电过程中拔掉充电插头,充电设施应自动断开
充电设施应有过负载保护功能,当单路输出功率超过单路额定输出功率的15%, 应能断力 充电电源。
当环境温度持续超过60℃时,充电设施应能自动断开充电电源,并报警提示。
5.8.1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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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2输入功率、待机功率、空载状态输出电
5.8.2.1输入功率偏差应≤土15%。 5.8.2.2待机功率不应大于制造商声称的值。 5.8.2.3充电设施处于空载状态的充电端口输出电压应≤15V。
泄漏电流不应超过下列限值: a)对I类充电设施或I类结构3.5mA; b)对II类充电设施或II类结构0.25mA
非正常工作、误操作或充电设施故障不应导致火灾危险、有损安全或电击防护的机械性损 坏。 充电设施输入端应有漏电保护装置,在充电设施发生故障或漏电时能切断充电设施电源。 充电设施每个输出端口都应装有独立的短路保护装置,在输出电路发生短路或其它故障时 能切断该路输出。
充电设施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其结构应经受住在正常使用中可能会出现的粗鲁对待和处 置。在充电设施外壳每一个可能的薄弱点上用1J的冲击能量冲击3次。试验后,充电设施 不应出现本标准意义内的损坏,尤其是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的符合程 度不应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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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附加绝缘和加强绝缘材料表面上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不应由于材料的磨损而减少到 低于规定的值。如果任何的电线、螺钉、螺母或弹簧变松或从原位置上脱落,带电部件和易触 及金属部件之间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都不应减小到低于对附加绝缘的规定值。 当空气用作加强绝缘时,充电设施的结构应保证外壳在受外力作用而变形时,电气间隙不 应减小到规定的值。
布线通路应光滑,而且无锐利棱边。布线的保护应使它们不与那些可引起绝缘损坏的毛刺、 冷却翅片或类似的棱缘接触。有绝缘导线穿过的金属孔洞,应有平整、圆滑的表面或带有绝缘 套管。 裸露的内部布线应是刚性的而且应被固定,以使得在正常使用中,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不 能减小到低于规定值。 当套管作为内部布线的附加绝缘来使用时,它应采用可靠的方式保持在位。 黄/绿组合双色标识的导线,应只用作接地导线。 铝线不应用于内部布线。 多股绞线在其承受接触压力之处,不应使用铅锡焊将其焊在一起,除非夹紧装置的结构使 得此处不会出现由于焊剂的冷流变而产生不良接触的危险。
5.8.10输入输出电源线
充电设施的充电插座应符合GB/T2099.1的要求 注:宜使用带保护门的插座,
充电设施应有接地端子,绝缘失效可能带电的易触及金属部件,应永久并可靠地连接到充 电设施内的接地端子。 与电网连接的保护接地端子,应用GB/T5465.2规定的符号5019“”标明QB/T 5393-2019标准下载,该标志应清 晰可见,且不能标志在可拆卸部件上。 接地端子和接地触点不应连接到中性接线端子。 接地端子的夹紧装置应充分牢固,以防止意外松动。 接地端子或接地触点与接地金属部件之间的连接,应具有低电阻值。电阻值不应超过0. Ω
5.8.13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5.8.14.1对于非金属材料制成的外部零件、用来支撑带电部件(包括连接)的绝缘材料零件以 及提供附加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热塑材料零件,应充分耐热。对有关的部件进行球压试验,压痕 直径应≤2m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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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安装的充电设施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32, 室外安装的充电设施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4。 室外与充电设施一起安装的充电插座,按照说明书中规定的方法安装后其防护等级不应低 于充电设施的防护等级。 注:可提供合适的安装盒来确保插座的防护等级。 防尘和防水试验后充电设施应能经受5.8.5规定的电气强度试验
室内安装的充电设施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32。 室外安装的充电设施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4。 室外与充电设施一起安装的充电插座,按照说明书中规定的方法安装后其防护等级不应低 于充电设施的防护等级。 注:可提供合适的安装盒来确保插座的防护等级。 防尘和防水试验后充电设施应能经受5.8.5规定的电气强度试验
充电设施在高温环境下应能正常工作,按照GB/T2423.2规定的方法进行高温试验8h,试 检期间充电设施应能正常工作。 对室内使用的充电设施,40℃; 对室外使用的充电设施,50℃。
充电设施在(40土2)“℃,相对湿度(93土3)%条件下通电运行8h技开发区市民服务中心综合楼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试验期间充电设施应 能正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