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NB/T 10167-2019 煤矿地面用防爆离心通风机.pdfICS .73. 100. 20 D98
NB/T10167—2019
煤矿地面用防爆离心通风机
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60-2020.pdfkplosionproofcentrifugalfansusedforthegroundforcoalmine
NB/T101672019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型号及含义 要求 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 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附录A(资料性附录) 通风机传动方式及结构特点
NB/T101672019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技发展部提出。 本标准由煤炭行业煤矿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通风技术及设备分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有限公司, 山东博风风机有限公司、淄博金河风机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邓鹏、巨广刚、周植鹏、张连军、王谋德、安冉、杨亮、杨森、秦玉兵、彭明辉 颜文学、程波、杨华运、唐彦昌。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煤矿地面用防爆离心通风机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地面用防爆离心通风机(以下简称通风机)的型号及含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 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地面用防爆离心通风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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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T113煤矿井下用聚合物制品阻燃抗静电性通用试验方法和判定规则
MT113煤矿并下用聚合物制品阻燃抗静电性通用试验方法和判定规则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煤矿地面用防爆离心通风机explosionproofcentrifugalfansusedforthegroundforco 安装在煤矿地面,用于煤矿主要通风,具有防爆结构、由三相异步电动机驱动的离心通风
5.1.1通风机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或按供需双方协议要求进 行设计制造,但供需双方协议要求不能低于本标准的要求。 5.1.2通风机的结构型式、规格尺寸及性能曲线应符合GB/T3235和GB/T17774的规定。 5.1.3通风机在结构上,要求转动件和相毗邻的静止件应避免发生摩擦,以防止产生火花;结构、强度、 刚度应符合GB/T13275的规定。 5.1.4在规定的工作条件下,通风机及辅助设备,设计寿命至少为10年(易损件除外),第一次大修前 的安全运转时间应大于18000h,滚动轴承的设计寿命不少于25000h。 5.1.5通风机刚性轴的临界转速应为最高工作转速的1.3倍以上。 5.1.6通风机应在机壳上设置起吊用的孔、钩、吊耳、轨道、排水孔及检修门,在机壳的底部设置安装用 的底脚。 5.1.7通风机的机壳、蜗板、轮盘、轮毂、轮盖等铆焊结构件应有足够的刚度,其制造精度应符合JB/T 10214的规定,焊缝的焊接质量应符合JB/T10213的规定 5.1.8通风机用铸铁件应符合JB/T6887的规定,铸钢件应符合JB/T6888的规定,铸铝件应符合 GB/T9438的规定。
5.1.1通风机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或按供需双方协议要求进 行设计制造,但供需双方协议要求不能低于本标准的要求。 5.1.2通风机的结构型式、规格尺寸及性能曲线应符合GB/T3235和GB/T17774的规定。 5.1.3通风机在结构上,要求转动件和相毗邻的静止件应避免发生摩擦,以防止产生火花;结构、强度、 刚度应符合GB/T13275的规定。 5.1.4在规定的工作条件下,通风机及辅助设备,设计寿命至少为10年(易损件除外),第一次大修前 的安全运转时间应大于18000h,滚动轴承的设计寿命不少于25000h。 5.1.5通风机刚性轴的临界转速应为最高工作转速的1.3倍以上。 5.1.6通风机应在机壳上设置起吊用的孔、钩、吊耳、轨道、排水孔及检修门,在机壳的底部设置安装用 的底脚。 5.1.7通风机的机壳、蜗板、轮盘、轮毂、轮盖等铆焊结构件应有足够的刚度,其制造精度应符合JB/T 10214的规定,焊缝的焊接质量应符合JB/T10213的规定 5.1.8通风机用铸铁件应符合JB/T6887的规定,铸钢件应符合JB/T6888的规定,铸铝件应符合 GB/T9438的规定。
5.1.9通风机一般选用滚动轴承,其规格和尺寸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滚动轴承与轴和外壳的配合 应符合GB/T275的规定。 5.1.10通风机一般按GB/T4323选择联轴器。
5.1.12与通风机叶轮相邻的机壳部位的保护圈材料厚度不应小于3mm,固定保护圈的所用材料应 与保护圈材料一致。
5.2.1通风机配套电动机,其电气防爆性能应符合GB3836.1的规定,并取得防 证和安全标志准用证,且在有效期内。 5.2.2通风机的配套V带在满足GB/T12731的规定,并取得安全标志准用证,且在有效期内。 5.2.3通风机叶轮和保护圈的配对金属材料,应符合GB/T13813的规定,经过检验取得合格证,且在 有效期内
5.2.6通风机外露的联轴器、带轮、皮带应设有可拆装的防护装置。 5.2.7通风机叶轮与主轴一般采用键连接,在轴的纵向应有锁紧装置,运转中不得有松动。 5.2.8通风机应进行机械运转试验。试验中,通风机应运转平稳且无异常声响。 5.2.9通风机配套电动机定子绕组的冷态绝缘电阻应不小于50Mα。 5.2.10通风机工作时配套电动机的最大输出功率不应超过电动机额定功率
5.3.1外观与清洁度。通风机外观与清洁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a)通风机涂装应符合JB/T6886的规定,机壳内表面应涂防锈涂料,外表面应涂防锈涂料和装 饰性涂料; b) 铸件的内、外表面应光滑、清洁,不得有气泡、裂缝及厚度显著不均的缺陷; C) 主轴、联轴器、叶轮轴孔及带轮的加工表面应涂以油脂或用其他方法进行防锈;轴承部位不得 漏油。 5.3.2叶轮额定转速下,工作区域内,通风机的实测空气动力性能曲线与典型性能曲线的偏差应满足: 规定的通风机压力下对应的流量偏差为士5%,或规定的流量下对应通风机的压力偏差为士5%。 5.3.3抽出式通风机的最高静压效率:采用联轴器传动时应不小于72%,采用皮带轮传动时应不小于 65%;压人式通风机最高全压效率:采用联轴器传动时应不小于78%,采用皮带轮传动时应不小于 71%。工况点实际效率与给定效率之间允差为一5%。 5.3.4通风机应进行噪声测量,并绘制出出气口A声级噪声特性曲线,其最高效率工况点的比A声级 噪声应符合JB/T8690的规定。 5.3.5通风机在自由进出气工况运转时,振动速度有效值应符合JB/T8689的规定。 5.3.6通风机进风口与叶轮轮盖进口间的径向单侧间隙为叶轮直径的0.15%~0.40%,且最小间隙 不小于8mm;轴向重叠长度为叶轮直径的0.8%~1.2%。机壳中心孔与轴应保持同轴,并有密封装 置。孔径和轴径的差值最小值不得小于2.5mm,最大值不大于12mm。 5.3.7通风机叶轮应进行动平衡校正,其平衡品质等级应符合JB/T9101的规定。 5.3.8通风机叶轮超速性能应符合IB/T6445的规定
5.3.9滚动轴承在轴承表面测得的轴承温度 般不得高于环境温度40℃;滑动轴承在进口油温最高 为43℃时,经过轴承与轴承箱后的油温温升不应
6.1按5.2.1、5.2.2、5.2.3、5.2.4的规定审查相应的证件, 6.2通风机的安全措施、外观与清洁度用目测法检查, 6.3机号不大于No28的通风机装配完工后,应在生产单位进行机械运转试验,连续运转时间不应少于 30min。 6.4在试验前用准确度不低于10级的兆欧表测量通风机配套电动机定子绕组的冷态绝缘电阻。 6.5采用GB/T1236中的标准化试验风道进行通风机空气动力性能试验。若实验室条件不满足要求 时,也可在通风机煤矿安装现场按照GB/T10178规定进行。 6.6按GB/T2888规定进行通风机噪声测量。其比A声级按式(1)进行计算,
LSA 该工况点的比A声级,单位为分贝[dB(A)]; LA一该工况点的A声级,单位为分贝(A计权声级)[dB(A)]; Q一该工况点的风量,单位为立方米每分钟(m/min); 该工况点的压力,单位为帕(Pa)。 6.7通风机振动测量应符合JB/T8689的规定,分别在其垂直、水平和轴向测定振动值,并以3个方向 测量的最大值为判定值。 6.8通风机进风口与叶轮轮盖进口间、转动轴与后端机壳中心孔的径向单侧间隙用分度值不大于 0.05mm的量具测量,测点不少于4个。 6.9按JB/T9101的规定进行叶轮平衡校正。 6.10按JB/T6445的规定进行叶轮超速试验。 6.11将通风机叶轮转速由零加速到规定转速,在轴承温度稳定20min后,用分度值不大于0.5℃的 温度计在轴承座或传动箱上测量轴承温度
7.2.1通风机由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按表1所列的出厂检验项目进行检验。检验项目中有不合格项 可进行返修,若返修后该检验项目仍不合格,则判定该产品出厂检验不合格。产品全部项目检验合格后 发给合格证,方可出厂销售。 7.2.2在批量生产的成品中,每批按照GB/T10111规定的抽样方法抽取不少于10%的产品成品(至 少1台),按表1所列的抽检项目进行检验。 7.2.3在抽取的产品中,若有一台不合格,则加倍抽检同一批产品,若仍有一台不合格,则应对该批产 品逐台检验。
7.3. 1型式检验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经鉴定定型后,制造厂第一次生产的产品或转厂生产的老产品;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而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正常生产时,每5年不少于一次 d)产品停产2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f)质量监督或安全监察部门提出要求时。
7.3.2型式检验机构
按表1所列的型式检验项目由国家授权委托的检
若是样机型式检验,可以送样。 检验结果中中文版-EN-10210-2:2006,若主要检验项目有不合格或其他检验项目有2项及以上不合格,则判定产品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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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B.1.1每台通风机应在外壳明显处固定产品标牌、叶轮旋转方向、风流方向、“MA”标志标识和接地标 志。“MA”标志标识应符合AQ1043的要求。 B.1.2产品标牌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铭牌、各种标志标识应采用铜或不锈钢材料制作,铭牌上 应标明下列内容: a) 名称、型号; b) 基本技术参数:流量范围、压力范围、电动机额定功率、频率、额定电压、额定电流、叶轮额定转 速、质量等; C 制造厂名称和商标; d) 制造日期和出厂编号; e “ExdI”标志; f)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号、防爆检验合格证号和摩擦火花安全性检验合格证号; g 电动机接线方式、绝缘等级
8.2包装、运输与购存
8.2.1产品的包装贮运图示标志和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按GB/T191和JB/T6444的有关规定执行。 8.2.2通风机可采用包装箱整体包装,也可采用分件包装或按供需双方的协议进行包装或不包装。 8.2.3采用木箱包装时,通风机应用螺栓固定在包装箱内,拆卸工具及备用等零部件也应固定牢固,防 止丢失。 8.2.4随机应附有下列文件: a)装箱清单; b) 产品合格证; ) 产品说明书。 8.2.5 产品包装箱外壁应有下列明显文字和符号标志: a) 产品名称、型号和数量; b) 制造厂名称或厂标; ) 外形尺寸和毛质量; d) 出厂日期; e) 发站(港)及发货单位; f) 到站(港)及收货单位; g) 防雨、防潮的标志。 8.2.6 包装箱的外形尺寸和质量应符合运输部门的规定。 8.2.7 包装箱的结构应考虑便于起吊、搬运和长途运输以及多次装卸、气候条件等情况,并适合水路和 陆路运输,不致因包装不善造成产品损坏、质量下降或零部件丢失。 8.2.8通风机应贮存在通风良好、无腐蚀性气体仓库内
8.2.1产品的包装贮运图示标志和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按GB/T191和JB/T6444的有关规定执行。 8.2.2通风机可采用包装箱整体包装,也可采用分件包装或按供需双方的协议进行包装或不包装。 8.2.3采用木箱包装时,通风机应用螺栓固定在包装箱内,拆卸工具及备用等零部件也应固定牢固,防 止丢失。 8.2.4随机应附有下列文件:
地基基础防水施工方案通风机传动方式及结构特点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通风机传动方式及结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