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T 461-2019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JGJ/T 461-2019 公共建筑室内空气质量控制设计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有新风系统时回风与空气净化器净化系
当设计房间内有新风系统且采用回风与空气净化器净化时 式(2)可简化为:
当设计房间有新风系统且采用总送风净化时:
式中:Peo 新风净化设备当量穿透系数; Per 回风净化设备当量穿透系数; P一总送风净化设备当量穿透系数 整理式(8)和式(2)QC/T 1111-2019 商用车 轻合金车轮30°冲击试验方法,得
图5有新风系统时总送风净化系统示意
P Per = P
C(α,ααr) GIV αP,C α.C。 +α.C
αr 回风换气次数(次/h); Ps—总送风净化设备当量穿透系数。 由于
图6有新风系统时新风与 回风净化系统示意
窗开门,需要净化设备在较短时间内达到室内设计日浓度,此类 建筑需进行非稳态计算确定设备选型。应综合考虑室内污染物初 始浓度、净化过渡时间、室内设计日浓度进行设备选型计算。建 议此类工程由专业的咨询机构 程的实际情况进行设计
3.8.4由于通风系统用净化设备的洁净空气量一般不标注
品说明中,无法通过洁净空气量对通风系统用净化设备直接选 型。设计人员可通过本标准第3.8.2条和第3.8.3条的计算确定 了净化设备的洁净空气量后,再通过式(3.8.4)的计算选择通 风系统用净化设备的额定风量及一次净化效率。
3.8.5空气净化器的洁净空气量应在产品说明中标识或由厂家
设计人员可通过本标准第3.8.2条和第3.8.3条的计算确定 了净化设备的洁净空气量后,再按产品标识或检测报告中的洁净 空气量进行设备选型。
3.8.6不同目标污染物所需净化设备不同,所需洁净空气量也 不同。设计师应根据不同目标污染物分别计算净化设备的洁净空 气量。如PM2.5所需洁净空气量为100m²/h,甲醛所需洁净空气 量为200m²/h,则应在设计说明中写明不同目标污染物对应的洁 净空气量,据此进行设备选型
4.0.1暖通设计中应根据实际工程情况选择适宜的净化产品和 技术。存在二次污染情况下,需考虑低浓度健康风险。此外,应 注意净化效率及其衰减问题,以及全生命期内的净化效率和能耗 等问题。
4.0.1暖通设计中应根据实际工程情况选择适宜的净化产品和 技术。存在二次污染情况下,需考虑低浓度健康风险。此外,应 注意净化效率及其衰减问题,以及全生命期内的净化效率和能耗 等问题。 4.0.3应避免管道污染造成的室内污染物超标问题。通风净化 系统的管道及附件的污染物释放量应按现行行业标准《非金属及 复合风管》JG/T258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污染物释放量应符 合表9的规定。
系统的管道及附件的污染物释放量应按现行行业标准《非金属及 复合风管》JG/T258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污染物释放量应符 合表9的规定。
表9非金属及复合风管污染物释放量
同司时,风管的清洗不得用对人体和材质有危害的清洁剂。 4.0.5本条所指净化设备是指安装在通风系统内、对空气中的 污染物具有一定去除能力的设备,如过滤器、净化模块等。本条 对净化设备的阻力、能耗、运行工况判断等作了规定。 1考虑最不利工况,净化设备的阻力应按终阻力计算,终 阻力定义见现行国家标准《空气过滤器》GB/T14295。 2本款所指“带有动力源或其他耗电设备的净化设备”包 括采用静电、等离子等的净化设备。本款为节能性规定,如相同 净化效率的静电式过滤器及物理拦截式过滤器,静电式过滤器的 耗电量不应高于物理拦截式过滤器由于阻力增加导致的耗电量的
增加。应根据工程实际,基于当地环境气候条件及设备运行特征 等因素,计算全年运行能耗评价。 3通风系统中空气净化设备前后段可安装压差传感器判断 其阻力水平或安装PM2.5传感器对其运行状态进行判断,从而确 定过滤设备是否正常工作或需要史换。 4.0.6净化设备的洁净空气量与进风口污染物浓度及种类、温 度、湿度等有关,而设备标注洁净空气量值为标准工况下的测试 值,当实验室测试时设备的进口浓度、温度、湿度等与设备使用 时的条件差别较大时,净化设备实际使用时的洁净空气量可能与 标称值相差较大。如催化类净化技术对气态污染物的净化效率, 静电等离子技术对颗粒物的净化效率等。这种情况下,洁净空气 量应在与使用条件相似的工况下进行测试获得。 4.0.8打印复印设备会产生臭氧、颗粒物等污染物,因此需要 集中设置,并与周围空间隔离,同时需采用机械通风系统,计算 风量平衡,合理设计排风及补风系统,保证负压,并确保室内实 际排风量达到设计值。参照英国建筑规程《TheBuilding Regulation2010》第6.10条规定,经常使用(使用频率大于 30min/h)的打印复印等产尘设备排风量应不低于72m²/(h台)
5装饰装修污染控制设计
5.1.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构件、家具用品应满足现行国家标 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 18580、《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2、《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3、《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5、《室内装 饰装修材料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6、《室 内装饰装修材料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胶粘剂有害物质释放限 量》GB18587、《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和《民用 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等的规定。
并在合同中明确空气质量控制要求。对于装修交付的工程,业主 单位或使用者应明确室内空气质量控制目标,确定室内空气质量 控制等级及控制值,并确定相应测试评价方法,
5.1.3“室内空气质量控制”应在室内装饰装修方案设计和施
5.1.3“室内空气质量控制”应在室内装饰装修方案设计和施
工图设计中单列章节进行设计计算。同时,宜提供不同等级材料 使用比例计算书或室内污染物控制计算书。从设计阶段保障室内 空气质量达到标准限值。
.1.4由于装饰设计(施工)在暖通设计(施工)后进行,因 运用改变通风量的方法降低室内污染物浓度的方法较难实现, 比外增加通风量会提高通风能耗,经济性较差。
5.1.4由于装饰设计(施工)在暖通设计(施工)后进行,因
5.1.5装饰装修材料、构件、家具用品对室内空气质量的影响
染物预评价时,应对工程所用各类型装饰装修材料、构件、家具 用品的用量进行统计。
5.2.1室内装饰装修设计的污染物控制有两种方法,分另
定指标法和性能评价法。 规定指标是指标准对装饰装修材料的污染物释放率、材料用 量等参数作了规定,设计师只要根据材料污染等级选择材料用量 即可。规定指标法简单明了,设计中宜优先采用。规定指标法的 缺点是限制了材料选择的多样化。当材料不能满足规定性指标法 的要求时,应采用性能评价法。 性能评价法立足于总体室内空气质量是否满足控制目标的要 求,通过计算分析材料释放率及用量,保障污染物浓度低于目标 限值。 根据装饰装修材料污染物释放率是否已知,室内装饰装修方 案可分以下两种流程进行设计: 当设计时已获取了材料污染物释放率测试报告,即材料污染 物的释放率已知时,室内装饰装修设计流程如图7所示。其中, 材料污染物释放率测试报告的测试方法可参照《室内装饰装修材
污染物释放率已知时,室内装饰装修
料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散发率测试及评价方法》DB31/T1061。 当设计时未获取材料污染物释放率测试报告,即材料污染物 的释放率未知时,设计师应基于污染物释放数据库在合理范围内 预估材料释放率(避免过低预估材料释放率,导致市场上无相应 产品;或过高预估材料释放率,导致设计方案技术和经济不合 理)。污染物释放率未知时,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设计流程如图8 所示。
图8污染物释放率未知时,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设计流程
室内空气污染物浓度水平按下式计算:
Z(β×E; ×a;) = ≤c N.
式中:C一一某一污染物(如甲醛、苯、甲苯、二甲苯、TVOC) 的室内浓度设计值(mg/m3); E;第i种材料的污染释放率[mg/(m²·h)],i代表 细木工板、实木复合地板、内墙涂料等,不同材料 的污染物释放率按本标准附录C分级; a;一第i种材料的载荷率(m²/m²),本式中采用的载荷 率为面积载荷率,即材料使用面积除以房间容积:
饰装修材料污染物非稳态释放率时间修
考虑建材使用量普适性,本标准列举了标准房间内建材载荷 率,见表11。
表11标准房间建材载荷率
根据标准房间载荷率及不同等级材料释放率,通过式(11) 计算,本标准列举了在通风换气次数为1次/h情况下,不同等 级材料使用量对应的室内甲醛、TVOC浓度值,如表12所示。
本计算中没有考虑施工辅料污染
表12不同等级材料使用量对应的室内 TVOC浓度值(mg/m)
5.2.2为确保本标准规定的各种污染物的浓度均符合室内空气 质量控制要求,应对材料甲醛、TVOC、苯、甲苯、二甲苯的污 染释放率分别进行等级评价,并按最不利情况进行面积限量判 定。如根据甲醛、TVOC、苯、甲苯、二甲苯的污染物释放率进 行规定性能评价计算,使用三级材料的面积分别为10m²、5m²、 6m²、7m²、8m²,则该房间使用三级材料的面积应为5m²
5.3.1室内装饰装修设计应综合考虑室内装修效果及室内空气 污染物限值。繁复的装饰装修设计可能导致材料用量的增加,会 引起室内空气污染风险提升。因此本标准建议采用简约的设计原 则,根据控制目标、使用数量、污染物释放性能、施工辅料等要 求,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设计方案。宜首先考虑使用低释放率 材料,采取“源控制”的思想。 5.3.2装饰装修主材(如板材、涂料、漆等)设计计算的时间 初始时刻,最准确的取值应为材料的出厂时刻或开封时刻,但实 际操作中很难准确知晓该时刻,因此本标准统一将材料进场时刻 作为计算时间的初始时刻。 5.3.3使用装饰装修辅料(如胶粘剂等)引起的室内污染与施 工工艺时间顺序关联性大。当辅料用量大、施工周期长,计算时 间为该辅料施工开始时刻到浓度计算时刻的时间;当辅料少周期
工工艺时间顺序关联性大。当辅料用量大、施工周期长,计算日 间为该辅料施工开始时刻到浓度计算时刻的时间;当辅料少周其 短,可忽略工艺时间顺序,将计算时间统一按施工开始时刻到氵
5.3.4室内装饰装修中不同材料由于施工方法、附着层的不同,
材料共同叠加计算与可能形成构件形式会有差异。建议在室内装 饰装修污染物浓度计算时,将构件、家具用品等看作一个整体进 行污染物释放率测试或预估。如实际操作中无法测试构件、家具 用品整体的释放率,也可采用组成构件、家具用品的单个材料释 放率进行叠加计算。
5.3.5实际装修使用时,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受温度、湿度等的
影响实际释放率与标准检测释放率有所不同,应选择释放率较大 情况进行设计计算。
6.1.2本标准参照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诊
能量计量与设备自动保护:能量计量指对系统各组件的能耗 值进行监测,它是实现系统优化运行并更好地进行能量管理的重 要条件;自动保护指设备运行状况异常或某些参数超过允许值 时,发出报警信号或使系统中某些设备及元件自动停止工作。 信息发布及交互:监测的数据通过显示屏幕、用户端等向建 筑用户进行发布,并与用户进行一定的交互。
过自动方式进行数据的上报,如果考虑到数据量对软件系统承载 量的影响,可以对数据的上报时间间隔提出要求,应根据相应的 指令将所采集的各种信息以合理的时间间隔发回控制中心。 监测系统应设置室内目标污染物浓度超标实时报警装置,将 超标报警反馈给系统运行人员或建筑使用者,或控制系统根据超 标报警信息进行有效响应
制方式简单操作方便,但实际控制及节能效果可能不理想;连续 性控制系统较为复杂,需要一套合理的控制策略予以配套。两种 方式在能保障室内空气质量的前提下根据系统形式进行选择
6.2监测设备性能要求
6.2.1本条对传感器的测量范围及精度进行了规定。考虑到系 统反馈控制信号传递影响,要实现空气质量控制功能,防止出现 控制不足和过度,监测传感器的测量精度需达到相应的要求。同 时,应保证特殊环境下设备的安全性。传感器寿命应满足工程使 用要求。
时,应保证特床环境下设备的安全性。传感器寿命应满足工程使 用要求。 6.2.2对温度、湿度传感器的性能进行了规定。温度、湿度传 感器应能满足控制系统的要求,能对室内的温度、湿度范围进行 较为精确的控制。本标准提出的温度、湿度传感器性能要求是根 据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结合公共建筑实际情况及控制需求确 定的。 6.2.3根据公共建筑室内二氧化碳常见的浓度范围,基于自前 二氧化碳传感器的技术水平、发展趋势以及公共建筑室内二氧化 碳浓度实际情况及控制需求,提出了传感器的性能要求。 本标准所提出的“响应时间”要求是针对传感器本身的响应 时间,而系统的响应时间应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设置。 6.2.4PM2.5浓度可采用基于激光散射法及扩散充电法原理的传 感器进行监测。激光散射法是基于Mie散射理论,当光束照射 到颗粒物表面时会向空间四周散射,散射光强和散射光能的空间 分布等散射参数与颗粒物的粒径有一定的关系。扩散充电法由电 晕针充电产生离子,离子在样气中扩散并被颗粒捕获,通过测量 携带离子颗粒物的电流通量,可解析空气中的细颗粒物的数浓 度、表面积浓度和质量浓度。 月前国家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规定一 类环境空气中的PM2.s浓度限值0.035mg/m为优,而根据行业标
6.2.2 对温度、湿度传感器的性能进行了规定。温度、湿度
感器应能满足控制系统的要求,能对室内的温度、湿度范围进行 较为精确的控制。本标准提出的温度、湿度传感器性能要求是根 据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结合公共建筑实际情况及控制需求确 定的。
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PM2.5浓度超过0.5mg/m 则为重度污染。本标准基于上述标准提出了PM2.5传感器的测试精 度和范围要求。同时对零点和量程漂移进行了规定,并对评价传 感器测试所采用的标准方法及其评价指标提出了要求。
6.2.5本标准根据公共建筑室内甲醛常见的浓度范围,基于目 前甲醛传感器的技术水平和发展趋势,提出了甲醛传感器的各项 性能参数要求。
6.2.6本标准根据公共建筑室内TVOC常见的浓度范围,基于
目前TVOC传感器的技术水平和发展趋势,提出了TVOC传感
目前TVOC传感器的技术水平和发展趋势,提出了TVOC传感 器的各项性能参数要求。
6.2.7传感器长期运行后会出现漂移的现象。因此,传感器应
考虑到传感器长期暴露在空气污染的环境中,其测试性能会 受到污染物累积的影响,如颗粒物传感器的测试精度有可能因积 尘覆盖其核心组件而下降。因此,传感器应具有防止其检测探头 被空气污染的措施,如能定期对其检测核心元器件进行自动清理 或发出报警信息,然后进行手动清理,从而使污染物积累对其测 试性能产生的影响可以忽略
6.2.8传感器应进行定期校验,以判断其长期运行的稳
保证监测数据的可靠性和有效性。宜采用手持式测试仪对传感器 性能进行校验,手持式测试仪应经实验室标定。当传感器性能不 满足本标准规定时应及时更换
6.3.1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 范》GB50325对室内环境检测点的要求来布置空气质量传感器, 单位面积的传感器数量应较好地反应室内污染物分布的平均 水平。
湿度的平均水平,避免受到墙面的干扰,从而为被测空间的温 度、湿度控制提供较为准确的参考。 为了保证温度、湿度测试和控制的准确性,考虑温度边界层 的影响,安装在风道内的温度、湿度传感器应保证插人深度,使 得测试结果与风道内空气的平均温度、湿度值较为接近;同时由 于很多连接传感器的导线的热导率较高,因导热造成的温度测试 偏差也应考虑,通过规定避免在探测头与风道外侧形成热桥的方 式来消除影响。 6.3.3二氧化碳、颗粒物、化学污染物传感器的安装应安装在 能准确反映人员呼吸区空气质量平均水平的位置。同时,应避免 安装在通风口、通风道附近,这些区域的污染物浓度场较不均
能准确反映人员呼吸区空气质量平均水平的位置。同时,应避 安装在通风口、通风道附近,这些区域的污染物浓度场较不 匀,可能导致传感器的检测值与被测空间的平均值相差较大
6.3.5温度对建筑材料甲醛、VOC的释放有比较明显的影响,
儿的释放有比较明显的影响, 而湿度对采用激光散射法的颗粒物传感器有定的影响。要保证 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应对传感器在不同温度、湿度条件下测试的 不确定度进行评估,并适当进行修正。
6.4.2当室外空气质量良好且温度、湿度适宜时,本标准鼓励 采用自然通风,保证室内空气质量的同时降低能耗。 6.4.3当室外空气污染时,宜降低新风量以保证室内PM2.5浓 度满足要求。此时最小新风量可不满足本标准第3.6节的要求, 新风量的控制可采用自动或手动模式调节。 6.4.4采用无预热(预冷)或无热交换装置的新风净化设备时, 当室外过冷或过热时,宜降低新风量以保证空内温度湿度
6.4.4采用无预热(预冷)或无热交换装置的新风净化设备时 当室外过冷或过热时,宜降低新风量以保证室内温度、湿度 要求。
附录 APM2. 5室外计算日浓度
我国自2012年开展PM2.5的数据监测公布及台站建立工作, 目前可利用的PM2.5统计数据较少。由于室外监测数据涉及数据 来源等问题,本标准根据文献(张承全,高军,曾令杰等.基于 过滤浓度日数的新风PM2.5过滤负荷特性的研究[J:同济大学 学报(自然科学版),2017,45(9):1345-1351.),以2013年 环境监测的PM2.5日平均浓度为基础,按5d的不保证天数,列 出了PM2.5室外计算日浓度值,见表A.0.1。 当工程所在城市缺少相关数据,可采用实际监测或采用有监 测点的地理位置最近城市作为参考值并进行修正。当工程所在城 市有近三年的数据,宜按本标准规定的方法统计室外计算日 浓度。
B.0.1稳定释放率可通过测试计算获得或通过相关数据库查 询。当测试结果或数据库数据为稳定释放量或稳定浓度时,释放 率应按下式计算:
QGDW 650-2011 电能质量监测终端技术规范式中:Es 污染物稳定释放率[mg/(unit·h)、mg/(m·h mg/(m² : h)、mg/(m3. h)J;
C一污染物稳定释放量或稳定浓度(mg/m3); N一释放率测试时的新风换气次数(次/h); Ls污染物载荷率(unit/m²、m/m²、m²/m²、m²/m²)。 源释放模型宜采用一阶衰减模型。一阶衰减模型的释放率应 按下式计算:
C.0.1建筑的污染程度按其使用的装饰装修材料污染物释放率 等级及用量分级。其中,装饰装修材料污染物释放率等级应按本 标准第 C. 0. 2条的规定划分
等级及用量分级。其中,装饰装修材料污染物释放率等级应按本
C.0.2甲醛及TVOC应分别进行评价,当评价等级不一致时,
附录D 换 气 效 率
附录 E室内空气质量控制设计流程
附录 F不确定度的计算与评定方法
F.0.1在实际应用环境同时分别利用传感方法和参照检测方法 对室内空气进行测试并计算GB/T 41648-2022 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得到传感器的总不确定度。 本标准所指“参照检测方法”是指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定的 检测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