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T 515-2018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CJ/T 515-2018 燃气锅炉烟气冷凝热回收装置热能回收装置的烟气冷凝水管管径应符合表2的
表2烟气冷凝水管管径
注:当使用的炉出力表中未列出时,烟气冷凝水水管管径由高一级锅炉出力对应的管径确定。
6.11燃气利用热效率
名义工况下DB15T 353.9-2020 建筑消防设施检验规程 第9部分:防火门、防火卷帘系统.pdf,燃气利用热效率 进口烟温和过剩空气系数确定,当 天然气、过剩空气系数为1.1 直应符合表3的规定
6.12烟气余热回收率
名义工况下,烟气冷凝热能回收装置的烟气余热回收率宜根据烟气冷凝热能回收装置的进口烟 剩空气系数确定,当燃气为天然气、过剩空气系数为1.1且被加热介质为水时,其值应符合表4 。
回收烟气冷凝热能所消耗能量(按发电平均效率折算为一次能源的能量应小于烟气冷凝热能回收 装置名义输出热量的5%
外观采用且测的方法。
7.2烟气导流段接口尺寸
烟气导流段接口尺寸应采用精度为0.1mm的量尺测量
7.3.1烟气温度测量应采用热电偶温度计或热电阻温度计,且准确度均应不小于0.5级。 7.3.2烟气温度测温点应布置在烟气冷凝热能回收装置的出口侧,且烟道断面介质温度分布较均匀的 部位。烟道上布置测点的断面与烟气冷凝热能回收装置出口断面的间距应不大于1m。 7.3.3 断面测点布置应按附录B的规定执行。 7.3.4测试应在燃气锅炉热力工况调整到名义工况,且稳定1h后进行。 7.3.5出口排烟温度应每5min记录读数1次,共记录24次。 7.3.6应根据断面测得的各测点温度值,按式(3)面积加权平均法确定出口排烟温度
式中: X一出口排烟温度; X:一各点测量值; A.—各点对应面积,各测点对应断面积相等,即A=△2=.=A. N一测点总数量
Zx XA HNA 1
.3.7被加热介质进口温度检测按7.9的规定执行。 .3.8烟气中水蒸气的露点温度,可根据燃气成分、燃气流量和空气含湿量及过剩空气系数计算烟气 的含湿量,近似按常压(0.1MPa)时的饱和空气状态参数表确定。 .3.9测试的24次出口排烟温度的算术平均值,与被加热介质进口温度的算术平均值之差应符合 要求。
7.3.7被加热介质进口温度检测按7.9的规定执行。
烟气冷凝热能回收装置在燃气锅炉本体的最高排烟温度条件下,连续运行30min,目测所有部 料,不应有损坏和变形,
6.1烟气阻力采用U型管压力计或准确度不低于0.5级的压力仪表检测。 6.2压力计或压力仪表的连接管应分别安装在烟气进/出口的导流段上,测点位置应靠近烟气导 进/出口,并应位于烟气流动稳定段。
道两部分阻力之和, 7.6.4燃气锅炉排烟余压采用U型管压力计或准确度不低于0.5级的压力仪表检测,测点位置应靠近 燃气锅炉烟气出口1m范围内。
7.6.6助燃空气系统阻力应按式(4)计算
ZPk=△Pk+△P
7.7.1检测试验液体为洁净的水。 7.7.2检验可在常温下进行,且水温不低于5℃。 7.7.3压力表的量程应为1.5倍~3倍的承压能力,宜为2倍承压能力。压力表的准确度应不低于 1.5级,表盘直径应不小于100mm。 7.7.4先将间壁式烟气冷凝热能回收装置内充水,并将内部空气排净,然后将压力缓慢升高至设计压 力的1.5倍,保压10min以上,然后缓慢降至设计压力,并保压2h进行检查,目测装置不应有变形和 泄漏。
7.8.1被加热介质为气体时,应采用U型管压力计或准确度均不小于0.5级的压力仪表,压力计或压 力仪表的连接管应分别安装在空气进/出口的导流段上,测点位置距离烟气冷凝热能回收装置不应天于 1.m。 7.8.2被加热介质为液体时,应采用准确度不小于1.5级的压力表,压力表应分别安装在进/出水管上 测点距离烟气冷凝热能回收装置的进/出水口应不大于1m。 7.8.3检验应在燃气锅炉热力工况调整到名义工况,被加热介质流量为设计流量时进行检测。 7.8.4当被加热介质压力稳定后,检测被加热介质进/出口的压力 7.8.5进/出口压力值应每5min记录读数1次,各记录24次。 7.8.6 烟道的烟气阻力、锅炉排烟余压、烟抽力、助燃空气系统阻力检测按7.6的规定执行。 7.8.7 测试的24次被加热介质阻力的算术平均值应符合要求
1烟气冷凝热能回收装置被加热介质进/出侧的温度应采用准确度不小于0.5级,分辨率为0.1 电阻温度计测量。测温点应布置在管道中心处,测点位置距离烟气冷凝热能回收装置应不大
.9.2检验应在燃气锅炉热力工况调 义工况,被加热介质流量为设计流量时进行检测。 7.9.3进/出口温度值和出口压力 min记录读数1次,共记录24次。 术平均值应符合要求
7.10烟气冷凝水管管径
烟气冷凝水管管径应采用精度为0.1mm的量尺测量
7.11燃气利用热效率
7.11.1采用正平衡和反平衡两种方法对燃气锅炉系统总热效率进行测试。不同时具备正平衡和反平 衡测试条件时,宜选用正平衡法测试。 7.11.2正平衡法测试时,燃气利用热效率的计算应按附录D的规定执行。反平衡法测试时,反平衡效 率的计算应按GB/T10180的规定执行。 7.11.3同时进行正平衡法与反平衡法测试时,两种方法测试的燃气锅炉系统总热效率之差应不大于 5%,燃气利用热效率之差应不大于0.5%。燃气锅炉系统总热效率的计算按附录D的规定执行。 7.11.4仅进行正平衡法或反平衡法测试时,两次测试的燃气锅炉系统总热效率之差应不大于2%,燃 气利用热效率之差应不大于0.2%。 7.11.5燃气利用热效率计算用各参数的每次测试时间应大于2h,共测试24次,按24次的算术平均 值确定。各参数的测试时间应相同 7.11.6为回收烟气冷凝热能所消耗能量,对需要增加风机、水泵等设备的能耗采用电表或功率计计 量,其准确度应不低于0.5级。
7.12烟气余热回收率
7.12.1被测试的烟气应在烟气冷凝热能回收装置烟气进口附近取样。 7.12.2 过剩空气系数采用准确度不小于1.0级的烟气分析仪测量,测试前应对烟气分析仪进行校验 7.12.3 烟气温度检测按7.3的规定执行。 7.12.4燃气流量检测按附录D中D.1.2的规定执行。 7.12.5烟气余热量应按式(5)计算:
式中: 烟气余热量,单位为千瓦(kW); 烟气冷凝热能回收装置前的烟气平均定压比热,单位为千焦每立方米摄氏度[kI/(m²·℃)]: 烟气冷凝热能回收装置前的烟气体积流量,单位为立方米每小时(m²/h); t, 烟气冷凝热能回收装置前的烟气温度,单位为摄氏度(℃)。 12.6正平衡法测试时,有效输出热量的计算应按附录D的规定执行。 12.7 烟气余热回收率按式(6)计算:
Qm×100% Q.
一烟气余热回收率; Qyh有效输出热量,单位为千瓦(kW); Q,一一烟气余热量,单位为千瓦(kW)。 12.8采用正平衡和反平衡两种方法对烟气余热回收率进行测试。正平衡和反平衡的计算方法应按
7.12.9前后2次测试的烟气冷凝热能回收装置烟气余热回收率之差应不大于1%
7.13.1当需要增加风机、水泵等时,风机、水泵等设备的电耗应采用电表或功率计计量,准确度应不低 于0.5级。 7.13.2回收烟气冷凝热能所消耗能量应按发电平均效率折算为一次能源的能量,其折算方法应符合 GB/T2589的规定。 7.13.3节能量的计算应按附录D的规定执行,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试验,检验项目应按表5的规定执行。
8.2.1产品应按表5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8.2.2当全部检验项目符合要求时,则判定为出厂检验合格,否则判定为不合格。检验不合格的项目, 应进行返修并应重新进行检验
3.1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试验: a) 新产品或转厂生产试制产品; 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 正常生产每4年进行1次; d)产品停止生产1年以上,再恢复生产; e) 出厂试验与上次型式试验有较大差异。 3.2检验样品在同一米型的产品中任音抽取2台
8.3.2检验样品在同一类型的产,
8.3.3合格判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a)所有项目合格时,应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 b)当某项目不合格时,应对不合格项目加倍复检,复检项目合格,可判定为合格;复检 合格时,应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9标志、包装、运输和购存
9.1.1产品应在明显的位置设置清晰、牢固的耐腐蚀金属材料标牌。
a) 制造单位名称和商标; b) 产品名称和型号(标记); 燃气锅炉容量(t/h或MW); d) 名义输出热量(MW); e) 被加热介质种类; f) 被加热介质的设计压力(液体:MPa;气体:Pa): g) 名义工况下烟气侧设计阻力(Pa); h) 产品净重(kg); i) 产品编号; i2 生产日期。
9.2.1产品应附使用说明书
a)制造单位名称和商标; b)产品名称和型号; c)工作原理和接管标记; d) 燃气锅炉容量(t/h或MW); e) 名义输出热量(MW); f) 被加热介质种类; g)烟气和被加热介质的最高工作温度(℃); h)产品安全运行的被加热介质最小流量(kg/s); 被加热介质的设计压力[液体(MPa);气体(Pa)]; i) 被加热介质的设计阻力(kPa):
k)名义工况下烟气侧设计阻力(Pa); 1) 设备外形尺寸(m或mm); m) 烟气连接管尺寸(mm); n) 被加热介质连接口尺寸(m或mm); 0) 产品净重(kg); 产品编号; q) 生产日期; r) 安装、使用、维护及保养说明,常见故障及排除方法; s)运行管理要求
9.3.1每台烟气冷凝热能回收装置应附产品合
9.3.2产品合格证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制造单位和出厂日期; b) 产品型号; c)执行标准; d)出厂检验报告; e)产品编号、合格证号、检验日期、检验员标记。
a) 制造单位和出厂日期; b) 产品型号: c) 执行标准; d)出厂检验报告; e)产品编号、合格证号、检验目期、检验员标记。
9.4.1烟气冷凝热能回收装置和附件和备件宜牢固包装,紧固于包装箱内。技术文件(包括使用说明 书、产品合格证、装箱单、产品总装图、出厂检验报告等)应完整附带于包装箱内。运输包装应符合 JB/T4711的有关规定。 9.4.2烟气冷凝热能回收装置内应无残余物,所有管道应采取防锈措施,管道端口应用钢板、木材、纤 维板等盖板封闭
9.4.3包装箱外面应标明以下内容
收货单位名称及地址; b) 产品名称及型号; c) 设备外形尺寸(m或mm); d) 总重量(kg); e) 制造单位名称及地址; D) 包装日期; g)“向上”“防潮”等标记。
产品及其部件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防震 、防晒、防雨雪及化学物品侵蚀等措施
产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无易燃烧、无腐蚀性物质的仓库内,露天临时存放应采取防晒、防雨雪及化 学物品侵蚀的措施
1.1被加热介质为水的烟气冷凝热能回收装置结构示意见图A.1。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烟气冷凝热能回收装置结构示意图
.1被加热介质为水的烟气冷凝热能回收装置结
CI/T515—2018
被加热介质为空气的烟气冷凝热能回收装置结
3.1圆形断面测点布置
B.1.2测点距圆形断面中心的距离按式(B.1)确定
B.1.2测点距圆形断面中心的距离按式(B.1)确定
B.1.2测点距圆形断面中心的距离按式(B.1)确定
式中: 测点距圆形断面中心的距离,单位为毫米(mm); R 圆形断面半径,单位为毫米(mm); 1 从圆形断面中心起算的测点序号; N 圆形断面划分环数 B.1.3圆形断面划分圆环数和测点总数按表B.1的规定执行
式中: 测点距圆形断面中心的距离,单位为毫米(mm); R 圆形断面半径,单位为毫米(mm); 从圆形断面中心起算的测点序号; N 圆形断面划分环数 B.1.3圆形断面划分圆环数和测点总数按表B.1的规定执行
图B.1圆形断面测点布置示意图
烟窗抽力应按式(C.1)计算
CI/T515—2018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烟图抽力和烟图阻力的计算
273 273 00 5 273+t, 式中: Hye 烟肉抽力,单位为帕(Pa); H 产生抽力的烟肉高度,单位为米(m); pk 标准状态下室外空气的密度,取1.293kg/m²,单位为千克每立方米(kg/m²); p, 标准状态下烟内烟气的密度,取1.340kg/m²,单位为于克每立方米(kg/m3): g 重力加速度,取9.8m/s²,单位为米每二次方秒(m/s); tk 室外空气温度,单位为摄氏度(℃); 烟窗内烟气的温度,单位为摄氏度(℃); Cp 大气压力修正系数C,
C.2.1烟肉阻力应按式(C.2)计算
式中: Ahye 烟囱阻力,单位为帕(Pa); h 烟窗的摩擦阻力,单位为帕(Pa); △h——烟的出口阻力,单位为帕(Pa)。 C.2.2烟图的摩擦阻力应按式(C.3)计算
式中: 烟气在标准状况下的密度,单位为千克每立方米(kg/m²),0g=1.34
Poi=po273+t
tp一一烟窗内烟气平均温度,单位为摄氏度(℃),烟气温度测量应符合7.3的规定。 C.2.3烟窗内烟气平均流速可采用准确度不低于0.5级热线风速仪测量,每5min记录读数1次,共记 录24次,最后取24次测量值的算术平均值。 C.2.4烟平均内径可采用精度为0.1mm的量尺分别测量烟外径和烟窗壁厚,在烟窗同一断面上 测量3次~4次,烟肉平均内径取烟卤外径与烟窗壁厚差值的算术平均值。 C.2.5烟的出口阻力应按式(C.5)计算:
Ahye 烟窗的出口阻力,单位为帕(Pa); S 烟出口阻力系数,专=1; We 烟窗出口烟气流速,单位为米每方秒(m/s); 0 烟出口处烟气密度,单位为千克每立方米(kg/m)。
D.1.1燃气利用热效率应按式(D.1)计
D.1.1燃气利用热效率应按式(D.1)计算
附录D (规范性附录) 燃气利用热效率、节能量和燃气锅炉系统总热效率的计算
yh=B,Xqdw Qyrh X100% .(D.1
Th烟气冷凝热能回收装置的燃气利用热效率; Qyh——烟气冷凝热能回收装置有效输出热量,单位为千瓦(kW); B。一燃气锅炉的标准状态下燃气流量,单位为立方米每秒(m/s); dw 燃气低位发热量,单位为千焦每立方米(kJ/m")。 0.1.2燃气锅炉的标准状态下燃气流量应采用准确度不低于1.5级燃气流量表或经过标定的孔板流 量计测量。燃气的压力和温度应在燃气流量测点附近测量,宜将实际状态的燃气流量换算到标准状态 下的燃气流量
DB41/T 1884-2019 固定式压力容器改造与重大修理监督检验规则D.2烟气冷凝热能回收装置有效输出热量
固气冷凝热能回收装置有效输出热量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烟气冷凝热能回收装置直接加热燃气锅炉进水时,烟气冷凝热能回收装置有效输出热量应 分别按式(D.2)计算:
Qyh— 一烟气冷凝热能回收装置有效输出热量,单位为千瓦(kW); 被加热介质流量,单位为干克每秒(kg/s); 被加热介质出口比焰,单位为千焦每千克(kJ/kg); 被加热介质进口比焰,单位为千焦每千克(kJ/kg)。 b)兰 当烟气冷凝热能回收装置加热燃气锅炉进水和其他用热介质(含二级网水)时,烟气冷凝热能 回收装置有效输出热量应分别按式(D.3)计算:
.2.2用于加热锅炉进水流量测试可按下列方法进行: a)应采用准确度不低于1.5级超声波流量表或涡轮流量计; b 流量计应安装在燃气锅炉的进水管道上,安装直管段距离应保持前10倍、后5倍的水管管径 0.2.3花 被加热介质流量测试可按下列方法进行: a) 应采用准确度不低于1.5级超声波流量表或涡轮流量计; b) 流量计应安装在烟气冷凝热能回收装置的被加热介质进口侧,安装直管段距离应保持前 10倍、后5倍的水管管径
D.3燃气锅炉系统总热效率
DB23 2500-2019 草原植物资源调查技术规程.pdf按式(D.4)和式(D.5)计算:
式中: 7 燃气锅炉系统总热效率; Qg 燃气锅炉有效输出热量,单位为千瓦(kW); Qyrh 烟气冷凝热能回收装置有效输出热量,单位为千瓦(kW); Bg 燃气锅炉的标准状态下燃气耗量,单位为立方米每秒(m/s); q dw 燃气低位发热量,单位为千焦每立方米(kJ/m")。 热水锅炉循环水流量或蒸汽锅炉给水流量,单位为干克每秒(kg/s); h go 燃气锅炉本体出水比熔或蒸汽比焰,单位为千焦每千克(kJ/kg); hi 燃气锅炉本体进水比焰或给水比焰,单位为千焦每千克(kJ/kg)
Q;一 烟气冷凝热能回收装置的节能量,单位为千瓦(kW); Q一 烟气冷凝热能回收装置有效输出热量,单位为干瓦(kW); 回收烟气冷凝热能所消耗能量(按发电平均效率折算为一次能源的能量),单位为千瓦 (k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