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3/T 1687-2018 青海省改性夯土墙房屋技术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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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63/T 1687-2018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13.2M
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资源ID:201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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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3/T 1687-2018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63/T 1687-2018 青海省改性夯土墙房屋技术导则

青海省改性夯土墙房屋技术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JGJ/T 397-2016 公墓和骨灰寄存建筑设计规范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青海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批准部门: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施行日期:2018年10月30日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青建科【2018]351号

青建科【2018]351号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10月8日

本导则编制单位:青海省建筑建材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本导则参编单位:青海文旅投资有限公司 本导则主要起草人:冯坚王军李仲仁 商选平 钱利 刘成奎 靳亦冰 李万琴 陈迪 陈永吉 曹俊华 安生霞 张萌洁 张 鑫 张晨 史亚南 王建军 刘生福 靳珂 本导则主要审查人:李海 高永强 庾汉成 臧宝童 廖坤 潘洪涛 王亚峰

1.1为规范青海省农房改性土墙房屋的构造设计、施工和质量 检验,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制定本导则。 1.2本导则适用于指导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地区,采用改性劵土 墙承重的1~3层中小开间居住建筑的建造。当采用改性土墙作 为围护结构使用时,本导则可供参考。 1.3改性夯土墙房屋的建造除应符合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现 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未经人工处理的天然土。

为提高土体的强度、延性和耐久性,在生土中掺入其他改性 料后形成的土料。

能改善和提高土体各项技术指标的材料。包括物理改性材料 和化学改性材料。物理改性材料包括骨料、有机材料。常用骨料有 卵石、碎右、河砂等,粒径在5mm以下称为细骨料,粒径在5mm以 上的称为粗骨料。有机材料有麦秸、麻力、竹筋、毛发等纤维状物质 和有机硅等。化学改性材料包括水泥、石灰、矿渣、石、粉煤灰、固 化剂、无机纤维等

为提高土体的抗剪强度和抗拉强度,在夯土墙内设置的起拉 结作用的材料,称之为“墙筋”。如竹条、木条、镀锌钢丝网片、土工 格栅等。拉结材料明显提高了夯土墙的抗裂能力,且能降低墙体的 收缩性,提高土体的变形能力。

为提高接缝处的水平抗剪性能,在夯土墙上下层接缝处宜设 置的竖向销键。包括竹木销键和土销键。竹木销键是用短木棍、竹 片等设置夯土墙上下层的竖向销键。土销键是在上一层夯土墙面

层上掏挖直径不小于100mm、深度不小于50mm的坑洞,下一层 实后形成的密实的土柱销键。

1建筑物防潮层以下的内外墙体; 2长期处于漫水和化学侵蚀环境。 3.2改性夯土墙房屋应建在地势较高或较干燥的地方,室外地面 应能随着天然地形快速排除雨水。 3.3改性夯土墙房屋的层数不应超过3层,建筑高度不应超过 9.0m,其中单层房屋层高不宜超过4m,二层及以上房屋层高不宜 超过3.0m。房屋高度与宽度的比值(高宽比)不宜大于1.5。 注:建筑高度指室外地面到主要屋面板板顶或檐口的高度,对带阁楼的坡 屋面房屋应算到山尖墙的1/2高度处。 3.4 改性夯土墙房屋的承重横墙间距不应超过4.8m。 3.5夯土墙房屋平面布置宜规则、对称,竖向布置应保持上下连 续,控制立面高差不等、错层等复杂形式。 3.6 改性土墙房屋局部尺寸限值: 1 窗间墙最小宽度1.2m; 2 外墙尽端至门窗洞边的最小距离1.2m; 内墙阳角至门窗洞边的最小距离1.2m; 4 外墙门窗洞边至两侧横墙边的最小距离0.5m; 5门窗洞宽度不宜大于1.5m。 3.7斤 改性夯土墙房屋门窗洞口尺寸限值: 1宜开竖窗,窗洞高度大于1.5倍宽度以上,窗洞宽度不宜 大于1.2m。 2房间门宽度不宜大于1.0m,堂屋正门宽度不宜大于1.5m。 3门窗洞口顶面以上墙体最小高度不宜小于0.4m,且至少 达到一板墙的高度要求。

3.8改性夯土墙房屋宜优先采用横墙承重或纵横共同承重的结 构体系。 3.9改性夯土墙房屋的地基应夯实,基础应采用毛石、片石、凿开 的卵石、普通砖或灰土(三合土)基础JG/T 160-2017 混凝土用机械锚栓,基础墙应采用水泥砂浆砌 筑,基础埋深不宜小于0.5m。 3.10改性夯土墙的最小厚度,外墙不应小于500mm,内墙不应小 于300mm。非承重内墙不应小于250mm。承重墙体高厚比不应大 于10非承重墙体高厚比不应大于12。 3.11夯土墙承重房屋长度伸缩缝的间距不宜大于40m。

4.1用于建造房屋的生土应为杂质少的粘性土、粉质粘土、粉土 或砂土,不得使用有机土、杂填土和盐渍土。 4.2生土中宜掺人植物纤维或人工合成纤维、砂、碎石、瓦砾、石 灰、水泥或固化剂等材料进行土的改性处理。 4.3改性土料中生土含量不宜少于85%,改性材料(不包括碎石 和砂)不宜大于15%。 4.4选择土料改性材料时,宜通过专业技术部门对当地的土料性 质进行试验后,确定掺入的改性材料及配合比。也可参考表4.1选 择改性材料及掺人量。

表4.1改性材料掺量参考表(重量比

4.5改性材料参数指标应符合表4.2的要求

4.5改性材料参数指标应符合表4.2的要求

JT/T 1236-2019 公路声屏障紧急疏散出口设置要求表4.2改性材料参数指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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