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3836.1-2010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 3836.1-2010 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按照23.11的规定,如果用户必须更换安装在外壳内的电池,与允许正确更换有关的参数应包指 明书中,包括制造商的名称和部件编号,或电化学系统、标称电压和额定容量
本附录规定了电缆引入装置的结构、试验和标志的一般要求,它可被第1章所列标准补充或修改。 注:引人装置所适用的电缆最大直径由制造商给出,用户宜确保所选用电缆的最小尺寸在考虑公差时大于或等于 电缆密封圈所要求的数值
保证电缆和引入装置主体之间的电缆 弹性密封圈; 金属或复合密封圈 填料。 电缆密封圈可由单一材料或复合材料制成,其形状应适合于所用电缆。 注1:在选择密封圈的金属材料或复合材料时,注意6.1注3的要求。 注2:外壳的防爆型式也可取决于电缆的内部结构
SL/T233-1999 水工与河工模型常用仪器校验方法(清晰无水印)填料所用材料应符合第12章粘接材料的规定。 A.2.3夹紧措施 A. 2. 3. 1 总则
填料所用材料应符合第12章粘接材料的规定
图A.1电缆引入装置结构示意图
电缆引入装置应能夹紧电缆,以防电缆受到的拉力或扭矩传到连接件上。这种夹紧措施
过圈或填料来实现。夹紧措施应符合A.3有关的
A.2.3.2Ⅱ类或Ⅲ类电缆引入装置
Ⅱ类或血类用无夹紧组件的电缆引入装置,如果将A,3的规定降低到25%进行夹紧试验合格,则应 认为符合本附录要求。说明文件应写明这样的电缆引人装置不具备足够夹紧措施,用户应提供夹紧措 施以防电缆受到的拉力或扭矩传到连接件上。这种电缆引人装置应标志符号“X”以表明符合29.2e)规 定的特定使用条件
A.2. 4.1尖锐棱角
电缆引人装置不应有损伤电缆的尖锐棱角。
可弯曲电缆进线口应有一个至少为75°的圆弧,半径R至少为允许使用电缆最大直径的I 但不必超过3mm(见图A.2)。
电缆引人装置安装之后,仅应通过工具才
2.6固定 将电缆引人装置固定在电气设备外壳上的措施应能使电缆引人装置在承受A.3的夹紧机械强 检和耐冲击试验后保持不变。
图A.2可弯曲电缆进线口圆角
当电缆引人装置按照第30章要求装配到电气设备 与固定的外壳 一样符合外壳所 要求的防护等级。 标志防护等级(IP)的电缆引人装置应按A.3.4的规定进行试验
A.3. 1. 1密封圈夹紧的电缆引入装置
该夹紧试验应对每一类型的电缆引人装置的两个(容许最小和最大尺寸的)密封圈进行试验。 对于圆形电缆使用的弹性密封圈,应将每种密封圈装在一个清洁、干燥、抛光的钢或不锈钢圆形 上,且最高表面粗糙度Ra为1.6um,芯轴直径等于电缆引人装置的制造商对密封圈所规定的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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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最小直径。 对于非圆形电缆,每一型号(尺寸、形状)的密封圈应安装在尺寸等于电缆引人装置制造商规定尺寸 的清洁、干燥电缆试样上。这种电缆引人装置应标志符号“X”以表明符合29.2e)规定的特定使用 条件。 对于金属铠装电缆,每一尺寸的密封圈应安装在铠装材料和尺寸与电缆引入装置制造商规定一致 的清洁、干燥的电缆试样上。这种电缆引人装置应标志符号“X”以表明符合29.2e)规定的特定使用 条件。 当使用金属密封圈时,应将每种密封圈装在清洁、干燥、抛光的圆形金属芯轴上,芯轴的最高表面粗 糙度Ra为1.6μm,直径等于电缆引人装置制造商对密封圈所规定的电缆的最小直径。 把带芯轴或电缆的密封圈装人电缆引人装置,应对螺栓(压盘式)或螺母(压紧螺母式)施以力矩来 压紧密封圈,以防止芯轴或电缆滑动。 适用时,完整装配在一起的电缆和芯轴应承耐受耐热试验,其最高工作温度应为75℃,制造商另有 规定时除外。 注1:75℃的工作温度是分支点和进线口温度的中间值。 注2:仅使用金属密封圈和金属部件的电缆引人装置不要求耐热试验。 当对电缆或芯轴施加以下拉力(以N为单位)时,密封圈应能防止电缆或芯棒滑动: 一电缆引人装置设计为圆形电缆时,20倍芯轴或电缆直径(以mm为单位);或 一电缆引人装置设计为非圆形电缆时,6倍电缆周长(以mm为单位)。 如果拉力方向为非水平式,则应调节施加力的方法以对芯轴和关联部件的重量进行补偿。 对于用带编织覆盖层电缆的电缆引入装置,夹紧试验证明电缆引入装置对夹紧电缆的影响,对编织 物无强度要求。如果用编织覆盖层电缆进行试验,编织物不应被夹紧。 试验条件和合格判据按A.3.1.4的规定,
A.3.1.2填料夹紧的电缆引入装置
该装置夹紧试验应使用二只清洁、干燥的电缆样品或芯棒(如果适用)进行,一个用最小允许尺寸, 另一个用最大允许尺寸。 按照电缆引人装置制造商规定准备的填料,填人有效空间内,待填料硬化符合制造商电缆引人装置 说明书规定之后进行试验。 完整装配在一起的电缆和芯轴应承受耐热试验,其最高工作温度应为75℃,制造商另有规定时 除外。 注:75℃的工作温度是分支点和进线口温度的中间值。 施加以下拉力(以N为单位)时,填料应能防止电缆松动: 引人装置设计为圆形电缆时,20倍芯轴或电缆直径(以mm为单位);或 一一引人装置设计为非圆形电缆时,6倍电缆周长(以mm为单位)。 对于用带编织覆盖层电缆的电缆引人装置,夹紧试验证明电缆引人装置对夹紧电缆的影响,对编织 物无强度要求。如果用编织覆盖层电缆进行试验,编织物不得夹紧。如果电缆引人装置设计成编织物 周围填满填料,则试验用填料与编织物的接触应最小化。 试验条件和合格判据按A,3.1.4的规定
A.3.1.3用压紧装置夹紧的电缴引入装置
夹紧试验应在每种电缆引人装置夹紧组件允许使用的不同规格的电缆上进行。 每种装置应安装在一个装置容许直径的且电缆引人装置制造商规定直径的清洁、干燥的电缆 按电缆引人装置制造商的规定,夹紧组件与任何规定的密封圈和夹紧组件容许的最大尺寸的电
一起装入电缆引人装置。把安装在密封套上的任何规定的密封圈拧紧,并紧固紧组件。试验程序应 按A,3.1.1进行,然后按电缆引人装置制造商的规定用夹紧组件允许的最小尺寸的电缆重复试验。 对于用带编织覆盖层电缆的电缆引人装置,夹紧试验证明电缆引人装置对夹紧电缆的影响,对编织 物无强度要求。如果用编织覆盖层电缆进行试验,编织物不应被夹紧
A.3.1.4拉力试验
按照A.3.1.1~A3.1.3的规定,把试样安装在拉力试验机上,施以恒定拉力等于A3.1.1 3.1.2规定的拉力,施力6h,试验环境温度为(20士5)℃。 如果芯轴或电缆样品位移量不超过6mm,则认为该密封圈、填料或夹紧组件合格
A.3.1.5机械强度
拉力试验之后,把样品从拉力机上移开做以下试验。 a)对于用密封圈或夹紧组件夹紧的电缆引人装置,机械强度试验必须视具体情况对螺栓或螺母 施以防止松动所需的1.5倍力矩。然后应拆下电缆引人装置并检查元件。当未发现任何影响 防爆型式的损坏时,电缆引人装置机械强度试验应视为符合要求。密封圈的变形可忽略不计。 b) 对于非金属材料的电缆引人装置,如果由于螺纹暂时变形而使试验达不到规定力矩,但没有 明显损坏,如果不用调整仍能达到A.3.1.4拉伸试验的要求,则认为该电缆引人装置合格。 C 用填料压紧的电缆引人装置,拆除填料盖时应尽可能不损坏填料。打开检查,以填料无影响防 爆性能的物理的或可见的损伤为合格
A.3.2铠装电缆的夹紧试验
试验应使用每种密封套规定的最小尺寸的铠装电缆样品进行。铠装电缆样品应装人电缆引人装置 的夹紧组件内。对螺栓(压盘式)或螺母(压紧螺母式)施以力矩来压紧夹紧组件,以防止铠装层滑动。 完整装配在一起的电缆和芯轴应承耐受耐热试验,其最高工作温度应为75℃,制造商另有规定时 除外。 注1:75℃的工作温度是分支点和进线口温度的中间值。 注2:仅使用金属密封圈和金属部件的电缆引人装置不要求耐热试验。当施加以下拉力(以N为单位)时,夹紧组 件应能防止铠装层滑动: 一对于I类电气设备用铠装电缆,80倍电缆直径(以mm为单位);或 一对于Ⅱ类或Ⅲ类电气设备用铠装电缆,20倍电缆直径(以mm为单位) 注3:试验力矩值可参照上述试验值,也可由经验确定或由电缆引入装置制造商提供。
A. 3. 2. 1. 1拉力试验
把试样安装在拉力试验机上,施以恒定拉力等于A,3.2.1规定的拉力,施力(120士10)s。试验应 在环境温度为(20士5)℃下进行。 如果铠装部位的位移可忽略不计,引人装置的夹紧作用是合格的
A. 3. 2.1.2 机械强度
在螺栓或螺母上施加A.3.2.1.1规定的1.5倍力矩,然后把密封套拆开,当未观察到任何影响防 爆型式的损坏时,认为试验合格。
如果无铠装层,电缆引人装置应按A.3.1规定试
试验接第26.4.2规定进行,电缆引人装置应安装规定的最小电缆。 为了试验,电缆引人装置应固定在一个固定的钢板上或按制造商规定卡牢。用螺纹固定的电缆引 人装置按照A.3.2.1规定的力矩拧紧。
A.3.4电缆引入装置的防护等级(IP)
试验按GB4208一2008的规定,每一种型式的电缆引人装置的试验应在电缆密封圈的不同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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寸下进行。 I类:至少IP54; Ⅱ类:至少IP54; Ⅲ类(EPLDa):至少IP6X; Ⅲ类(EPLDb):至少IP6X; ⅢC类(EPLDc):至少IP6X; IⅡIA或IⅢIB类(EPLDc):至少IP5X。 为了试验,每个密封圈安装在一个清洁、干燥的电缆上,或清洁、干燥、抛光的圆形金属芯轴上,芯轴 的最高表面粗糙度Ra为1.6μm,直径等于电缆引人装置制造商对密封圈所规定的电缆的最小直径。 为了试验,带电缆或芯轴的电缆引人装置应在固定到相应的外壳之后进行试验,保证密封套和外壳之间 交接面的密封方法不影响试验结果。
I类:至少IP54; ⅡI类:至少IP54; ⅢI类(EPLDa):至少IP6X; Ⅲ类(EPLDb):至少IP6X; ⅢC类(EPLDc):至少IP6X; ⅡIA或ⅢB类(EPLDc):至少IP5X。 为了试验,每个密封圈安装在一个清洁、干燥的电缆上,或清洁、干燥、抛光的圆形金属芯轴上,芯轴 的最高表面粗糙度Ra为1.6μm,直径等于电缆引人装置制造商对密封圈所规定的电缆的最小直径。 为了试验,带电缆或芯轴的电缆引入装置应在固定到相应的外壳之后进行试验,保证密封套和外壳之间 交接面的密封方法不影响试验结果,
A.4.1电缆引入装置标
A.4.2电缆密封圈标志
当电缆引人装置用密封圈可适用于多种电缆时,应表示出允许使用电缆的最小和最大直径(以mm 为单位)。 当密封圈同金属垫圈一起使用时,同样可在金属垫圈上进行标志, 电缆密封圈应有明确标志,以便用户选择适合密封圈的电缆引人装置。 当密封套和密封圈便用环境温度超出一20℃~ 十80℃时,标示出温度范围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对Ex元件的要求 Ex元件应符合表B.1所列条款的要求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对Ex元件的要求
表B.1Ex元件应符合的条款
注2:温度组别不适用于Ex元件。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I类电气设备的特殊要求
标准的规定: 高压电气设备,十40℃,21d; 低压电气设备,十40℃,12d; 携带式电气设备,十40℃,6d。 C.2湿热试验方法按照GB/T2423.4一2008的规定进行。 C.3I类电气设备塑料外壳应采用不燃或阻燃材料制成,并应能承受C.4规定的燃烧性能试验。 C.4I类电气设备塑料外壳燃烧性能试验按GB/T11020一2005中规定的火焰垂直试样法(FV法) 进行。 C.5试验结果以不低于FV2级的要求为合格。
双得防爆合格证的检验程
D.1制造商接本部分及第1章所列专用防爆型式标准试制的电气设备,均须送国家 检验机构按相应标准规定进行防爆检验,取得防爆合格证。对已取得“防爆合格证”的 生产时仍须重新履行检验程序
D.2检验工作包括技术文件审查和样机检验两项内容。
b)与防爆性能有关的产品图样(须签字完整,并装订成册); c)产品使用维护说明书。 以上资料各一式二份,审查合格后由检验机构盖章,一份存检验机构,一份存送检单位。 d)检验机构认为确保电气设备安全性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D.4样机检验须送下列样机及资料: a)提供符合合格图样的完整样机,其数量应满足试验的需要。检验机构认为必要时,有权留存 样机; b)提供检验需要的零部件和必要的拆卸工具; c)有关检验报告; d)有关的工厂产品质量保证文件资料。 D.5样机检验合格后,由检验机构发给“防爆合格证”,有效期为五年。 注:适用时,防爆合格证书上应注明符号“U”和符号“X”所代表的确切内容。 D.6取得“防爆合格证”后的产品,当进行局部更改且涉及相应标准的有关规定时,须将更改的技术文 件和有关说明一式二份送原检验机构重新审查,必要时进行送样检验,若更改内容不涉及相应标准的有 关规定,应将更改的技术文件和说明送原检验机构备案。 D.7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技术制造的电气设备,经检验合格后,发给“工业试用许可证”。取得“工 业试用许可证”的产品,须经工业试用(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台数进行)。由原检验机构根据所提供的 工业试运行报告、本部分和专用标准的有关规定,发给“防爆合格证”后,方可投人生产。
提供符合合格图样的完整样机,其数量应满足试验的需要。检验机构认为必要时, 样机; b) 提供检验需要的零部件和必要的拆卸工具; c)有关检验报告; d)有关的工厂产品质量保证文件资料
注:适用时,防爆合格证书上应注明符号U"和符号“X”所代表的确切内容。 D.6取得“防爆合格证”后的产品,当进行局部更改且涉及相应标准的有关规定时,须将更改的技术文 件和有关说明一式二份送原检验机构重新审查,必要时进行送样检验,若更改内容不涉及相应标准的有 关规定,应将更改的技术文件和说明送原检验机构备案。 D.7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技术制造的电气设备,经检验合格后,发给“工业试用许可证”。取得“工 业试用许可证”的产品,须经工业试用(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台数进行)。由原检验机构根据所提供的 工业试运行报告、本部分和专用标准的有关规定,发给“防爆合格证”后,方可投入生产。 D.8对于既适用于I类又适用于Ⅱ类的电气设备,须分别按I类和Ⅱ类要求检验合格,取得防爆合 格证。 D.9检验机构有权对已发给“防爆合格证”的产品进行复查,当发现与原检验的产品质量不符且影响 防爆性能时,应向制造单位提出意见,必要时撤销“防爆合格证”
用“设备保护级别”的方法对防爆设备进行危险评定的介绍
本附录阐述了用“设备保护级别” "(EPL)的方法对设备危险进行评定的概念。EPL概念的引人 更现有的防爆设备选型有了替代方法,
已经引人了设备合格的危险评定方法,代替现有的、设备与危险区域之间规定的相对固定的方 方便起见,引人了设备保护级别体系,无论使用何种防爆型式,已经指明了设备内在的点燃危险。 规定的设备保护级别如E.2.1~E.2.3
E.2.1煤矿瓦斯气体环境(I类)
E. 2. 1. 2EPL ME
安装在煤矿甲烷爆炸性环境中的设备,具有“ 高”的保护级别,该等级具有足够的安全性,使设备 常运行中或在气体突然出现和设备断电之间的时间内出现预期故障条件下不可能成为点燃源。 注:典型的 I类设备将制成符合Mb的要求,例如,Exd 型电动机和开关。
E.2.2气体(I类)
E. 2. 2. 1EPL Ga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设备,具有“很高”的保护级别,在正常运行、出现预期故障或罕见故障时不是点 燃源。 E.2.2. 2EPL Gb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设备,具有“高”的保护级别,在正常运行或预期故障条件下不是点燃源。 注:大多数标准的保护概念提出设备在这一保护级别。
E 2. 2 2EPL Gh
性气体环境用设备,具有高”的保护级别,在正常运行或预期故障条件下不是点燃源。 多数标准的保护概念提出设备在这一保护级别。
E.2.2.3EPLG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设备,具有“一般”的保护级别,在正常运行中不是点燃源,也可采取一些附加保 护措施,保证在点燃源预期经常出现的情况下(例如灯具的故障)不会形成有效点燃。 注:Exn型将是该保护级别的典型设备
E.2.3粉尘 (Ⅱ类)
E. 2.3. 1EPL Da
爆炸性粉尘环境用设备,具有“很高”的保护级别,在正常运行或预期故障或罕见故障条件下不是点 燃源
E. 2. 3. 2EPL DE
爆炸性粉尘环境用设备,具有“高”的保护级别,在正常运行或出现预期故障条件下不是点
GB/T 40721-2021 橡胶 摩擦性能的测定.pdfE. 2. 3. 3EPL Dc
爆炸性粉尘环境用设备,具有 保护措施,保证在点燃源预期经常出现的情况下(例如灯具的故障)不会形成有效点燃。 对于大多数情况,由于特有的潜在爆炸因果关系,预定下列情况适用于危险区域使用的设备(对 斯环境不直接适用,因为区的概念通常不适用于煤矿)。见表E.1
1EPL与区的传统对应关系(没有附加危险评
E.3提供的防点燃危险
表E.2提供的防点燃危险描述
GB3836.12010
新版GB3836.15(包含可 EPL概念,在设备选型中可便用“危 定”法代替传统方法,涉及到的危险场所分类标准中同样也要引人EPL的概念。 附加标志和现有防爆型式的相关 下列修订的标准中
T/CIS 71001-2021 化工安全仪表系统安全要求规格书编制导则.pdf附录G (资料性附录) 冲击试验装置示例
图G.1冲击试验装置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