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46-018-2019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J46-018-2019 海南省预拌混凝土应用技术标准/.1 般规定 7.2设备设施 74 7.3环境监测 74 7.4废弃混凝和废水、废浆的处理 74 7.5噪音控制 75 7.6生产性粉尘控制 . 75 7.7运输管理 75 8混凝土施工 76 8.1一般规定· 76 8.2现场输送· 76 8.3浇筑成型 77 8.4养护 78 8.5装配式建筑混凝士施工 79 9混凝土质量检验 81 9.1一般规定 81 9.2交货检验 81 9.3交货检验合格判定 82 10混凝土工程质量验收 83 10.1质量验收 83 10.2质量问题及处理流程 83 11特种混凝土 84 11.1海工混凝土 84 11.2其他特种混凝土 86
1.0.1随着预拌混凝土行业在海南省的迅速发展,带动了混凝土在 生产、施工等方面的技术进步,混凝土种类不断增多,性能不断提 高。海南省的预拌混凝土行业在发展过程中,积累了许多经验、教 训、方法。因此,在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前提下,按照技 术先进、适应全省气候和环境特征的原则,制定本标准以指导后 生产。 1.0.2预拌混凝土的质量不仅取决于预拌混凝土的生产企业,还受 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本标准制定了预拌混凝土从生产到工程 验收全过程的质量控制要求
2.0.11钢管混凝土构件是指在钢管中填充混凝土而形成、且钢管及 其核心混凝土能共同承受外荷载作用的结构构件T/CECS587-2019 侧向流倒V型斜板沉淀池设计标准及条文说明,按截面形式不 司,可分为圆钢管混凝土,方、矩形钢管混凝土和多边形钢管混凝 土等。 2.0.16海南省地处南海地区,很多工程建(构)筑物长期受海水、海 盐雾、海洋大气及海洋生物等的影响。本条规定了海水环境是受海 水影响的工程建筑物所处的环境,包括受海水影响的河口环境。这 种环境对工程建(构)筑物有着较强的腐蚀性,应采用高耐久性的 每洋工程材料。本标准规定受海水环境影响的混凝土工程应采用 每工混凝土,并且根据工程所处海水环境的腐蚀特性对海工混凝 土的性能提出相应要求,最低性能要求详见本标准第11.1.12条的 规定。 2.0.18本条规定海工混凝土不仅可以采用海工硅酸盐水泥配制,也 可以采用通用硅酸盐水泥配制。但必须注意的是,当采用通用硅酸 盐水泥时,还应复掺适量的海工混凝土矿物掺合料,具体详见本标 准第 11.1.1 条的规定。
4.1.1原材料的质量直接影响混凝土的质量,对原材料质量及稳定 性有严格的要求,因此必须对原材料进行预先控制,由预拌混凝土 生产企业对各原材料供货商的生产设备、产品质量、供货能力、检 验仪器、质保体系现场考察、综合评估,并作出书面评估意见。为加 强对原材料生产供应厂家的质量监督,要求进厂的原材料必须备 有产品说明书、与原材料实物一致的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以及 产品当年的型式检验报告。不使用质量不稳定的水泥、外加剂、砂 和石料等产品。 4.1.2海南是四面被海洋环绕的岛屿。海南省的海洋大气环境对当 地混凝土原材料,特别是细骨料的氯离子含量也有较大影响。若氯 离子含量超标,会对混凝土构筑物的耐久性和使用寿命产生不利 影响。因此,混凝土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检验各种原材料的氯离子含 量,确认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时方可使用。粗骨料 且前没有相应的氯离子检测方法和技术标准,但仍需考虑氯离子 的影响。当粗骨料生产过程中有用到人海口的水源等有可能造成 氯离子污染的,可采用控制混凝士总的氯离子含量进行控制,或者 参照细骨料氯离子检测方法进行检测。 对个别性能参数不合格但仍可通过调整配合比后使用的原材 料,如连续级配不合格的砂、石,充许经过充分论证和配合比试验 后降为单一级配的砂、石使用;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必须保有相关 论证和试验资料。
4.2.4由于预拌混凝土生产具有快速连续的特点,应按本标准4.1.1 条规定做好供应商评价,确保水泥的安定性、凝结时间、强度等指 标长期的稳定性。有条件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可提前到水泥厂 或水泥中转库中进行抽样检验或在企业内部建立水泥快速推算公 式,该批水泥检验合格后即可进厂投入生产使用。 4.2.6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以外的通用硅酸盐水泥,由于 混合材掺量大且品质良秀不齐,因此配制高性能混凝土宜选择硅酸 盐和普通硅酸盐水泥,更具有技术和经济合理性。水泥中铝酸三钙 含量高、比表面积大(尤其是52.5以上等级的水泥,多采用增加比 表面积的方法来提高水泥强度。会导致混凝土水化快,水化热集 中,对高性能混凝土的工作性和抗裂性等造成不利影响,因此特别 限制水泥中铝酸三钙含量和比表面积。
如: 粉煤灰应符合《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和 (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GB/T50146; 矿渣粉应符合《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CB/T 18046; 钢渣粉应符合《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钢渣粉》GB/T20491; 磷渣粉应符合《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电炉磷渣粉》GB/T 26751; 硅灰应符合《砂浆和混凝土用硅灰》GB/T27690; 石灰石粉应符合《石灰石粉混凝土》GB/T30190和《石灰石粉 在混凝土中应用技术规程》JGJ/T318; 精炼渣粉应符合《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精炼渣粉》GB/T33813; 钢铁渣粉应符合《钢铁渣粉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GB/T50912: 火山灰应符合《水泥砂浆和混凝土用天然火山灰质材料》JG/T315; 其他掺合料还包括:偏高岭土、纳米二氧化硅(含液体)、人造 粉煤灰和工业废渣等。 4.5.7预拌混凝土中掺入粉煤灰、磨细矿粉可以取代水泥、改善拌合 物性能和耐久性能,但掺量应根据具体的工程部位,粉煤灰及磨细 矿粉的质量以及其它情况通过配合比试验结果来确定。作出必须 使用Ⅱ级以上的粉煤灰,或使用S95以上级别磨细矿渣的规定是为 了保证预拌混凝拌合物和易性及强度符合要求,且杜绝一些生产 企业滥掺、乱掺的现象
4.6.1钢纤维的使用应根据具体工程需要而定,同时其品种和掺量必 须通过配合比试验确定。钢纤维的体积率不宜大于3%。对有耐腐 蚀或耐高温要求的钢纤维混凝土结构,宜选用耐热不锈钢钢纤维。 合成纤维和玄武岩纤维可以不同程度的减少混凝士的早期裂
4.7.3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回收水应用于配制混凝土时的限制, 较为实际地解决了生产中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回收水的利用问 题。《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也限制了其使用范围。
5.1.3良好的和易性能使混凝土拌合物保持组成成分均匀,不发生 分层离析、泌水等现象,适于运输、浇筑、捣实成型等施工作业,并 能获得质量均匀、密实的混凝土 5.1.4在《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范》JGJ/T10中已规定压力泌水率 指标,此处直接引用,
5.2.1本处直接引用《预拌混凝土》GB/T14902的强度等级划分。
5.3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
混凝土配合比,可以随时调用生产,不需重新做配合比试验。而对 持选品如高性能混凝土、大体积混凝土(主要指凝结时间及水化热 有特殊要求的)、抗渗等级在P12以上的混凝土及特种混凝土(早 强混凝土、水下不分散混凝土、钢纤维混凝土),在生产企业不常 用,且性能要求特殊,故均需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因此要求有 比类混凝土均应提前二个月通知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以便生产 企业能设计出一个既满足技术要求又经济合理的混凝士配合比
6.2配合比设计与管理
6.2.1各类高性能混凝土,其配合比设计还应符合各自有关标准的 规定,如: 1《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GB50496 2《清水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169; 3《补偿收缩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T178; 4《纤维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T221: 5《高强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CJ/T281; 6《自密实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T283。 6.2.2混凝土配合比设计除应满足强度及耐久性要求外,还应合理设 计矿物掺合料的掺量,降低水泥用量,降低砂率以及用水量。同时, 尽可能采用高效减水剂,以改善混凝土各项综合性能,降低混凝土 水化热,减少收缩及泌水。实际工程对混凝土性能的特殊要求包括 抗渗、抗碳化、耐腐蚀、耐高温、耐辐射、高流动性、大骨料尺寸等; 进行专项设计的同时还应进行试验验证,必要时还应进行第三方 检测。 6.2.4同一标号混凝土用水量,决定了其胶凝材料的用量,也决定了 混凝土的水化热和收缩值,因此,在配合比设计时,应尽量降低混 凝土用水量。 6.2.5由于高性能混凝土具有特殊性,其配合比设计应结合历史数据
特别是水胶比的确定。对同一生产厂家的原材料,要选择不同批次 进行多次试验,考察原材料波动对混凝土性能的影响。 6.2.6为保证混凝土配合比的严肃性,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改变 配合比,只能由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实验室有关技术人员视生产 情况予以调整。
6.3生产过程质量控制
6.3.1计量设备的计量精度直接影响各种原材料的称量误差,从而 影响混凝土的质量,因此规定计量设备必须经过计量部门鉴定合 格方可使用。 6.3.2由于高性能混凝土的性能对配合比的变化非常敏感,因此要 求原材料准确计量,对各种原材料的计量误差要求较普通混凝土高。 6.3.5高性能混凝土由于胶凝材料含量大,或者加入了纤维等各种 添加材料,对搅拌的均勾性要求更高,因此需要延长搅拌时间
6.4.1本条规定了同一强度等级的预拌混凝土的第一次生产必须进 行开盘鉴定及参加开盘鉴定的人员。 5.4.2生产前到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对混凝土生产所用的原材料 配合比进行核对,混凝土运送到施工现场后在现场校验混凝土质 量是否满足要求,并签字确认。开盘鉴定合格方可进行大规模生 立。生产所用原材料配合比与供方所提供的质保资料严重不符时, 应立即停止生产。运送到现场混凝土落度、粘聚性不满足要求应 退回供方并令其改正。
稳定性。目测检验每车出厂混凝土的工作性是重要的、实用的出) 质量检测方法。 5.5.6本条规定了混凝土生产企业对出厂强度的自我评定,有利于 对混凝土长期生产稳定性进行考察,对优化配合比、控制混凝土质 量和生产成本均有重要意义。评定的周期可选择1个月、3个月、半 年、1年。
6.6.2本条规定了混凝土供应频率由供需双方视施工进度事先商 定,主要是保证现场施工能连续进行,同时又不致在现场积压混凝 土搅拌车。因为中断施工易引起施工缝,而大量压车文会导致积压 的混凝土因停置时间过长而质量下降。 6.6.3规定筒内不得积水积浆,因为简内积水积浆必然使混凝土拌 合物质量降低。当采用翻斗车运送时,仅限于运送班落度小于50mm 的混凝土拌合物,并应保证运送容器不漏浆,内壁光滑平整并具有 覆盖措施。 6.6.4本条规定主要是防止混凝土在运输过程中出现局部分层离析 现象,运输车到达现场后在卸料前进行快速搅拌可消除此现象 因此规定混凝土搅拌车卸料前应中、高速旋转拌筒,以减少分层 离析。 6.6.5混凝土的运输过程或现场停置会使混凝土产生落度损失 导致无法卸料和施工,因此经常会出现在现场加水现象。规定严禁 在现场加水是因为在现场加水无法准确计量且随意加水会改变了 混凝土配合比导致混凝土强度降低。充许在现场加入外加剂,但必 须控制加人量并保证加人外加剂后混凝土拌合物搅拌均匀,若搅 拌不均匀,对混凝土质量的影响是严重的。因此现场要加外加剂时, 其添加方法及添加量须经实验室确认后可采用。 6.6.6海南省年平均气温22~27℃,混凝土运送时间超过90分钟会
严重影响其和易性,当最高环境温度低于25℃时,运送时间可延长 30分钟。 6.6.7本条规定是避免搅拌车漏料造成的水泥浆体偏少,混凝土和 易性变差现象的产生。同时,为了防止混凝土拌合物残渣凝固在混 凝土拌筒内且避免不同等级混凝土混淆,必须及时清洗桶体,并排 尽积水与残渣,以确保混凝土搅拌车内混凝土拌合物不致于因筒 内积水和残渣而出现质量下降的情况。 6.6.8混凝土搅拌车滚筒壁的厚度磨损,会影响混凝土运输时的安全 伴筒内叶片的磨损会影响混凝土拌合物的质量及混凝土搅拌车 进、出料功能,应定期检查并及时更换。
7混凝土绿色生产与管理
7.1.6预拌混凝土生产用大宗粉料使用散装罐车直接泵送至粉料 仓内可有效减少粉尘,
7.2.3搅拌站(楼)的搅拌层和称量层是粉尘产生较多的区域,设置 水冲洗装置,可控制粉尘,保持环境卫生。当有机修油污时,应先清除 油污,防止油污进入冲洗废水中,在废水回收利用时影响混凝土性能 7.2.5粉料仓应标识清洗并配备料位控制系统,料位控制系统应定 期检查维护,主要目的是防止粉料充罐时发生爆管等危险。
7.3.2废水、废浆噪声、生产性粉尘的监测时间选择满负荷生产时 段以便真实反映情况。
7.4废弃混凝土和废水、废浆的处
7.4.4经沉淀或压滤处理的生产废水一般含有较少的固体颗粒,不 含有其它有害成分,所以可用作混凝土拌合用水,但考虑到pH值 的变化对混凝土工作性有一定影响,建议通过试验确定掺配比例。 7.4.5混凝土废浆中含有未水化的胶凝材料、已经水化的水化产物
H值较高且含量不稳定,对混凝土性能有一定影响,另外废浆中 含有的细小坚硬颗粒,对管道磨损较大,所以在废浆再利用时宜慎 重考虑。
7.5.1噪声控制是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的核心内容之一,根据厂界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以及广区内不同区域的要求进行差异性控制, 有利于最终达到整体、有效控制噪声的目的
7.6.1生产性粉尘控制是预拌混凝土生产的核心内容之一,根据厂 界和广区的空气环境功能区类别进行差异性控制,有利于最终达 到整体、有效控制生产性粉尘的目的。 7.6.3现行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CB4915、《环境空气质 量标准》GB3095《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JGI/T 328均对生产性粉尘排放进行了规定,但各标准因考虑角度不同, 所提出的要求存在差异。本标准为规范预拌混凝土企业的绿色生 产和管理,考虑到我省混凝土行业整体技术水平和混凝土生产特 点,认为引用《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JGJ/T328更 为符合实际情况。
7.7.3运输车清洗主要是清洗罐体内剩余的混凝土拌合物,砂石分 离机与运输车清洗一体化建设可有效进行统一管理。废水废浆的 主要来源即是砂石分离机工作和运输车清洗时产生的,按照清洗 最小用水量控制清水用量,可有效减少废水的总量。
8.1.2对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预拌混凝土施工可看重考虑以 下几方面内容: 1施工现场总体布置是否合理,特别是对场区的道路、预拌混 凝土的供应和使用,垂直运输机械设备布置等方面应予以重视。 2认真审查工程地质特征及场区环境状况和它们可能给混凝 土质量与安全带来的不利影响,以及混凝土工程有无可靠且有效 的技术和组织措施。 8.1.3当墙、板或结构的一部分与其他部分产生差异沉降或差异位移 时,混凝土会因约束而并裂;由于基础或临近的结构造成过大的刚 性约束也会导致混凝土开裂,应提前解除约束或采取相关防开裂 措施。 8.1.4技术交底内容包括混凝土供应频率、技术间歇、场内罐车行走 路线、罐车冲洗点、余料处理等内容,以加强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对工程情况和工程质量管理程序的了解,提高其实施工程计划的 主动性和自觉性。 8.1.5申请浇筑混凝土需得到有关方面的批准。为避免预拌混凝土 积压在现场,浇筑过程应加强施工企业与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 联系。
8.4.1养护这个名称系指促使水泥水化采用的方法,由温度控制与 湿度迁移所构成。养护的必要性基于水泥的水化作用只有在充水 的毛细管中才能进行这一事实。 在充分湿润养护的情况下,水泥可以达到最大程度的水化。如
果混凝土在早期十燥,混凝土的强度和耐久性将受到极其不利的 影响。 掺粉煤灰混凝土在硬化过程中,水泥熟料矿物的水化反应在 先,粉煤灰二次反应在后,因此它需要更长的保湿养护时间。 由于缓凝剂的作用,水泥水化反应比在普通混凝土中的水化 反应慢,因此养护时间要延长。膨胀剂在混凝土中的化学反应需要 大量的水,应注意充分供水养护,尤其是前14天的养护至关重要。 8.4.2养护剂能生成薄膜封闭混凝土表面,薄膜养护剂能比较有效 地防止混凝土的水分蒸发,利用混凝土内部水分起到自养护作用。 养护剂的养护与有效的湿养相比,将降低水化的程度与速度 不过现场湿养往往是间歇式的,因此实际上密封养护可取得更好 的结果。水溶性养护剂用水冲洗之后,并不影响继续浇筑时原有混 疑土的黏着力。 由于密封效果的差异,不同养护剂与标准养护相比,混凝土强 度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因此需要进行抗压强度对比试验。 8.4.3当采用塑料薄膜进行养护时,应覆盖严密,并经常检查塑料膜 的完整情况和混凝土的保湿效果,若有损坏,应及时修补。 8.4.4智能喷淋系统由监理管理中心分系统、信息发布分系统、信息 传输分系统、PLC控制柜系统、电子阀分系统、机器人喷淋执行系 统组成。
8.5装配式建筑混凝土施工
8.5.1装配式建筑混凝土施工包括预制构件生产和工程现场浇筑施 工,本章系指工程现场浇筑施工。因此落度需要满足配合比设计 和施工工艺的要求。 8.5.2为了更好地让叠合层结合现浇层,需要对叠合板进行湿润处 理,确保工程质量。 8.5.3预制构件之间连接节点、接缝部位的后浇混凝土施工,是装配
9.1.2预拌混凝土交货检验结果可作为工程竣工验收的内业资料, 为了规范试样的采取、制作、养护,提供真实、可靠准确的资料,交 货检验应采用见证取样制度,特别是涉及主体结构安全的构件部位。 9.1.5预拌混凝土的质量证明文件主要包括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 混凝土质量合格证、强度检验报告、混凝土运输单以及合同规定的 其他资料;对大批量、连续生产的混凝王,还应包括质量证明文件 相关试验报告。由于混凝士的强度试验需要一定的龄期,强度检验 报告可以在达到确定混凝土强度龄期后提供。预拌混凝土所用的 水泥、骨料、矿物掺合料等均应参照本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检验 其检验报告在预拌混凝土进场时可不提供,但应在生产企业存档 保留,以便需要时查阅使用。
9.2.3预拌混凝土发货单应至少包括合同编号、发货单编号、工程名 称、需方、供方、浇筑部位、初凝时间、强度等级、抗渗等级、落度、 扩展度、供货日期、运输车编号、供货数量、发车时间、到达时间等 内容。 9.2.11取样频率可参考《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同 抗渗等级留置的两组试件,一组在标养条件下养护,检验混凝土的 设计特征值并作为衡量其结构抗渗性能的依据,另一组与结构同 条件下养护,测得抗渗等级
9.3交货检验合格判定
9.3.3为了改善混凝土性能并实现节能减排,目前多数混凝土中掺 有矿物掺合料,尤其是大体积混凝土。实验表明,掺加矿物掺合料 混凝土的强度与不掺矿物掺合料的混凝土相比,早期强度偏低,而 后期强度发展较快,温度较低时,该现象更为明显。为了充分反映 掺加矿物掺合料混凝土的后期强度,本标准规定、混凝土强度进行 合格评定时的试验龄期可以大于28d(如56d,84d),具体龄期可由 建筑结构设计人员规定。 9.3.4在混凝十中,水泥、骨料、外加剂和拌合用水等都可能含有碱 混凝土碱含量过高,在一定条件下会导致碱骨料反应风险,严重影 响结构构件受力性能和耐久性 9.3.6交货检验混凝土试件的强度是重要的验收资料,混凝土试件 强度评定不合格时,应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0混凝土工程质量验收
10.1.3本条规定了几种需要进行实体检测的特殊情况 10.1.5对于混凝土抗水渗透试件不合格的处理,目前各标准规定较 为模糊。此条所提出的复验方法JTG 5210-2018 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是在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 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50784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了适 当延伸。
10.2质量问题及处理流程
10.2.2本节规定的质量问题处理程序在具体实施时还应符合国家、 行业和行政主管部门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
11.1.1海南省地处南海地区,高温、高湿、高盐、日照时间长的气候 环境对处于海水环境的混凝土材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抗 氯离子渗透性。海工混凝土是一种高性能混凝土,它具有较高强 度、高体积稳定性以及高耐久性,尤其是它的高抗氯离子渗透性 可从根本上增强混凝土本身对钢筋的防护能力。工程实践表明,在 海水环境下应用海工混凝士土可以显著提高钢筋混凝土结构的耐久 性。因此,本条规定对处于海水环境的钢筋混凝土结构或构件,应 采用海工混凝土。 11.1.2与通用硅酸盐水泥相比,海工硅酸盐水泥具有更好的抗海水 侵蚀性能,配制海工混凝土时推荐优先采用。当然,也允许采用通 用硅酸盐水泥,但应同时掺加海工混凝土矿物掺合料和与水泥匹 配的外加剂,以提高海工混凝土的抗海水侵蚀性能。所配制的海工 混凝土的性能应符合设计和施工的要求。 11.1.4弓引用《水运工程结构耐久性设计标准》JTS153的规定。 11.1.5引用《水运工程结构耐久性设计标准》JTS153的规定。但应 注意的是,由于南海地区高温、高湿及高盐分等等气候特点,因此 本条规定适当提高了南海浪溅区的钢筋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根据 南海海洋工程的工程实践经验,本条规定将南海海洋浪溅区的混 凝土保护层厚度提高至70mm
准《海工硅酸盐水泥》GB/T31289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增加了强度 等级为52.5的海工硅酸盐水泥的技术指标。自前,该等级海工硅酸 盐水泥已有成熟的生产技术,且已在南海海洋工程应用,取得了良 好的效益。 11.1.7为避免大体积混凝土施工中,因水泥水化热过高引起的温升 导致混凝土表面出现裂缝等质量问题,因此在拌制大体积混凝士 时,应采用水化热低的海工胶凝材料。本条根据大量试验数据和海 洋工程的成功经验,并参考了《中热硅酸盐水泥、低热硅酸盐水泥》 GB/T200的有关规定,对不同等级海工胶凝材料的水化热指标作 出规定。 11.1.9碱骨料反应发生的三个必要条件是:活性骨料的存在、混凝 土中含有一定数量的碱及混凝土含有足够的水份。海工混凝土可 能长期处于饱水状态,在这样的条件下,海工混凝土中一旦存在着 活性骨科和足够数量的碱,它们很可能发生碱骨料反应,导致混凝 土结构破坏。因此,本条规定海工混凝土严禁使用具有碱活性的 骨料。
血配合比设计 11.1.10为保证海工混凝土具有较高强度和高耐久性,制定本条 规定 IV性能要求 11.1.11在海水环境下,混凝土内部钢筋锈蚀是引发混凝土结构破 坏的第一因素,而氯离子侵蚀又是引起钢筋锈蚀的”元凶”。因此, 本条规定根据南海高温、高湿、高盐分等海洋环境特点,结合实验 室研究数据和岛礁部分工程实践,同时借鉴杭州湾跨海大桥、港珠 澳大桥等海洋工程实践经验和《水运工程结构耐久性设计标准》 TTS153的有关规定,对海工混凝土的抗氯离子渗透性能指标提出 了更高的要求,目的在于全面提高海南省海水环境下钢筋混凝土
结构的耐久性。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海洋工程开始承受荷载和投入 正常运行的时间较长,同时海工胶凝材料中水泥混合材与矿物掺 合料之和往往超过总量的50%,因此,评定海工混凝土的强度等级 碳化性能,以及采用电通量法评定其抗氯离子渗透性时,应采用56c 作为测试龄期;采用RCM法评定时,按照《混凝土耐久性检验评定 标准》JGJ/T193的规定采用84d作为测试龄期。 11.1.12南海浪溅区是海洋环境下的最强腐蚀区,必须加强对该区 域的钢筋混凝土结构的腐蚀防护。为了确保钢筋混凝土结构在正 常使用和正常维护的条件下,能够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本条规定对 于南海海洋浪溅区的混凝土结构或构件,宜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 C50的海工混凝土,同时对钢筋采取合理的防腐措施。
11.1.15本标准规定的海工混凝土抗氯离子渗透性能是海水环境下 钢筋混凝土工程防腐蚀的关键技术指标。因此,在耐久性合格检验 时GB/T 12085.2-2022 光学和光子学 环境试验方法 第2部分:低温、高温、湿热.pdf,海工混凝土的抗氯离子渗透性能是必检项目。海工混凝土的抗 氯离子渗透性能和抗碳化性能应采用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耐久 性检验评定标准》JGJ/T193规定的方法检验评定。根据设计需要 有其他耐久性指标要求的海工混凝土,其技术指标应按现行国家 行业有关标准的规定检验
11.2其他特种混凝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