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04/T 214-2015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J04/T 214-2015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第1部分: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屋面和室外设施环境(山西省)5)由于运输、堆放和吊装造成的构件变形必须矫正;垫铁规格、位置正确,与柱底面和基础接触紧贴 平稳,点焊牢固,垫铁座浆的砂浆强度必须符合规定。 6)填表要求如下: (1)安装位置:构件安装的平面位置,分别用所在跨、轴线、柱号表示。 (2)搁置与搭接尺寸:指构件伸人支承点实际尺寸。 (3)接头(点)处理:指构件接头的处理方法。 (4)固定方法:指构件支承节点的固定方法。 (5)标高复测:安装构件复测实际底部标高。 (6)焊(铆、样、螺栓)接检查: 尺寸检查:指被安装构件的连接尺寸; 外观检查:构件结构连接外观质量检查。 7)构件吊装记录由施工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员和相关人员对检查内容逐项检查并记录,符合 要求后做出结论并签字。 8)构件吊装完成后经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处理,处理后必须复验,并应在说明栏中注明。 15中间交接检验记录(表C.4.6.15)应符合下列要求: 1)此表为不同施工单位之间工程交接,应进行交接检查,并填写的记录;《中间交接检验记录》应作 为中间交工时的移交验收证明。 2)中间交接一般在下列情况下发生: (1)按照施工合同或协议的规定,当工程完成至规定部位将由其他施工单位继续施工时; (2)按照施工合同或协议的规定,分包工程全部完成时。 3)中间交接发生在建设单位和总包单位之间时,应由总包单位提出交接验收要求和记录,建设(监 理)单位组织验收,必要时邀请设计单位、质量监督机构参加并作为交接的见证单位。中间交接发生在 总、分包单位之间时,应由分包单位提出交接验收要求和记录,总包单位组织验收,邀请建设(监理)单位 参加并作为见证单位。 4)移交单位、接收单位和见证单位三方共同对移交工程进行验收,并对质量间题、工序要求、遗留问 题、成品保护、注意事项进行记录。 5)发生在同一施工单位内各专业工种之间的工程交接和同一专业工程中的各工序交接不填写本 表,应通过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检查记录、预检工程记录来进行交接。 6)填表要求如下: (1本表由移交单位形成,其中交接内容和检查结果由移交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填写,复查意见由 接收单位填写,见证单位应根据实际检查情况,并汇总移交和接收单位意见形成见证单位意见。 (2)本表应由移交单位、接收单位和见证单位三方共同签字盖章。 16预制(打人式)桩基施工记录(表C.4.6.16~表C.4.6.18)应符合下列要求: 本表用于混凝土预制桩(打人式)、预应力管桩(打人式)、钢桩的施工记录,用于施工过程中的各种 技术参数的控制检查记录。 1)施工记录内容应包括:工程名称、施工部位、施工班组、桩的规格和强度、桩锤类型、桩帽重量、接 头方式、是否防腐处理、桩项设计标高、自然地面标高、土层简况、各编号桩打桩测试成果等。必要时在备 注栏附平面位置图,图上要注明方向、轴线、各桩编号、位置、标高。出现问题的桩要注明情况,要标示出
打桩顺序及补桩情况。 2)填表应符合下列要求:施工部位填具体的轴线、位置;桩的规格栏按实际选用填写;桩锤类型应填 写桩锤型号,不同的锤型其桩帽重量也不同,按实际选用的填写;桩人土每米锤击次数指桩人土每米的实 际锤击次数;落距栏,指按要求施打的桩锤落距;桩顶实际标高指每根桩在施打完成后,桩顶高出或低于 设计要求的实际标高;自然地面标高栏,指每根桩在开打前,桩位的地面标高;土层简况栏,说明该桩位的 主要地质土层和影响打桩速度的土层变化情况;是否防腐处理栏,填写是或否,并写出处理方法。最后贯 人度栏,指最后10击的贯入度;桩位偏差指实际桩位与放线位置之差。 17静力沉桩施工记录(表C.4.6.19)应符合下列要求: 本表适用于各类静力压桩的压人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记录。 18混凝土灌注桩施工记录(表C.4.6.20)应符合下列要求: 本表用于混凝土灌注桩施工记录,为混凝土灌注桩从钻孔开始到灌注及后注浆结束的各项施工技术 指标的记录。 1)混凝土灌注桩包括干作业混凝土灌注桩和水下作业混凝土灌注桩。干作业混凝土灌注桩又包括 机械干作业成孔施工和人工挖孔成孔施工。水下作业混凝土灌注桩又包括冲击钻成孔施工、回旋钻成孔 施工及旋挖钻成孔施工等。其钢筋笼的制作与安放基本相同,也应填写施工记录。但由于成孔工艺的不 同,清渣方式的不同,灌注混凝土时采用不同的施工方法。根据设计要求,还应认真填写灌注桩挤扩支盘 施工记录、后注浆施工记录和混凝土浇注记录。 2)施工记录应包括:工程名称、施工单位、施工部位、自然地面标高、桩项设计标高、设计桩径、钻机 类型、施工日期、位编号、钻孔时间、设计钻孔直径、实测钻孔直径、设计钻孔深度、实测钻孔深度、护筒 理深、孔底沉渣厚度、桩位偏差、孔身垂直度、泥浆种类和泥浆的各项指标等。 3)填表要求如下:施工部位填写具体轴线、位置;钻机型号栏,成孔机械有冲击钻、回转钻、旋挖钻 等,按实际选用填写;设计顶标高、桩径栏,接设计要求填写;钻孔时间栏,指每个桩钻孔所用时间;钻孔 直径、深度栏,接设计值和实测值分别填写;护筒理深栏,指施工实际理设深度;孔底沉渣厚度、位偏差 孔身垂直度按实测值填写。 4)在施工过程中应经常测定泥浆的相对密度,并定期测定粘度、含砂率、胶体率并记录。 5)挤扩支盘灌注桩在挤扩支盘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每次挤扩的压力值、盘位深度、挤扩全程的起止 时间、每个承力盘腔形成后的泥浆液面变化、挤扩时油位变化及挤扩支盘机体的上升值等的观测和记录。 6)沉管成孔灌注桩按照施工工艺分为锤击沉管、振动沉管和内夯沉管等几种,适用于柴油冲击锤桩 机和电动振动沉管桩机,施工记录应做好钻孔、灌注混凝土、拔管施工全过程各项技术指标的质量控制记 录。 19地基工程施工记录(表C.4.6.21、表C.4.6.22)应符合下列要求: 本表为强夯地基,素土、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石灰、粉煤灰二灰土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的施 工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平面布置图、材料质量、铺设厚度、标高及压实系数等,是施工单位对各项施工技 术指标进行控制的检查记录。 1)在强夯、重锤夯实、强夯置换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对各项施工技术指标进行检查并记录。试夯 应做记录,试夯结束后应提出试夯报告,并经设计、建设、监理单位填写结论,签字认可并加盖公章。 20复合地基桩施工记录(表C.4.6.23)应符合下列要求: 本表为复合地基处理中采用的振冲碎石桩、高压旋喷桩、水泥土搅拌桩、土和灰土挤密桩、水泥粉煤
7.5施工质量验收资料(C4)
工质量验收资料是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有关单位DB34/T 3094-2018 课桌椅生产与安装质量验收规范,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J04/T22 标准、规范,对工程质量是否达到合格做出的确认文件,即施工质量验收记录的统称。 结构实体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7.6.1室外设施与环境工程物资应符合下列要
7.6室外设施与环境工程资料
室外设施与环境工程物资应符合下列要求: 室外设施与环境工程物资主要包括钢筋、水泥、砂、石、外加剂、石灰、沥青、土、热拌沥青混合料、 块、路缘石、焊接材料、植物材料等。
8.0.1各项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均应编制竣工
8竣工图(D类)的内容及要求
1凡按图施工没有变动的,则由峻工图编制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后,即作为 竣工图。 2凡在施工中,虽有一般性设计变更,但能将原施工图加以修改补充作为峻工图的,可不重新绘制。 由峻工图编制单位负责在原施工图(必须是新蓝图)上改绘或在图纸空白处绘出修改的内容,标明变更 修改的依据,如在原位置上改绘有困难可画大样改绘或另绘补图修改,补图应有图名图号,原图应注明修 改范围和修改依据。加盖“峻工图”章后,即作为峻工图, 3凡结构形式、工艺、平面布置、项目以及有其他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不宜再在原 施工图上修改、补充者,应重新绘制竣工图。重新绘图应与原图比例相同,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制图规范, 有标准图框和图签。竣工图编制单位负责在新图上加盖“峻工图”章并附以修改依据和说明,作为峻工 图。重新绘制的峻工图应经监理单位核验签认。 重大的改建、扩建工程涉及原有工程项目变更时,应将相关项目的竣工图资料统一整理归档,并在原 图案卷内增补必要的说明。 4峻工图必须要真实反映工程峻工验收的实际情况,准确、完整、清楚、规范、修改到位。要保证图 纸质量,做到规格统一、图面整洁、字迹清楚,能满足计算机扫描的要求。竣工图用施工图必须是新蓝图 或绘图仪绘的白图,不得用复印图。 5编制峻工图必须编制各专业峻工图的图纸目录,并加盖峻工图章。凡有作废、补充、增加和修改 的图纸均应在施工图自录上标注清楚,即将作废的图纸在目录上掉,补充的图纸在目录上列出图名、图 号。 6编制峻工图应按照国家建筑制图规范要求绘制,学、图等应使用黑色绘图笔、签学笔及不褪色的 绘图墨水。
8.0.3建设单位委托施工单位编制竣工图的有关规定:
1建设项目实行总包制的,各分包单位应负责编制分包范围内的峻工图,总包单位除应编制自行施 工部分的峻工图外,还应负责汇总整理各分包单位编制的峻工图。总包单位在交工时应向建设单位提交 总包范围内各项工程完整、准确的竣工图。 2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分别发包给几个施工单位承包的,各施工单位应负责编制所承包工程的峻 工图,建设单位负责汇总整理。 3建设项目在签订承发包合同时,应明确规定峻工图的编制份数、核验和交接等问题。 8.0.4在合同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大中型建设项目和城市住宅小区建设工程的峻工图,不得少于两套, 一套移交生产使用单位保管,一套交有关主管部门或技术档案部门长期保存,关系到国计民生的特别重 要的建设项目,应增交一套给国家档案管理机构保存。小型建设项目的峻工图不得少于一套,移交生产 使用单位保管。
8.0.5因编制峻工图需增加的施工图,由建设单位负责及时提供给编制单位,并在签订合同时,明确需 要增加的份数。 8.0.6大型工程工后,凡上述峻工图仍不能满足需要时,可重新绘制峻工图,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力 量绘制,设计、施工单位负责提供工程变更资料。 8.0.7所有峻工图均应加盖峻工图章(图8.0.7),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竣工图章的基本内容应包括:“竣工图”字样、编制单位、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 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总监理工程师。 2峻工图章尺寸为:50mm×80mm。 3峻工图章应使用不易褪色的印泥.应盖在图标栏上方空白处
图8.0.7工图章示例
3.0.8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 折管A 幅面(297mm×210mm),图标栏露在外面。 8.0.9龄工图应按单位工程,并按专业、系统进行分类和整理立卷。其主要内容见本规程附录A。
9.1.1施工资料的立卷应遵循资料的自然形成规律,按时间先后分专业排列,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 系。 9.1.2一个建设工程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时,施工资料应按单位工程组卷。 9.1.3施工资料应按照不同的收集、整理单位及资料类别,按工程准备阶段和峻工验收文件、监理资料、 施工单位资料和竣工图分别进行组卷。
9.1.4不同载体的文件应分别立卷。
9.2.1卷内文件资料排列顺序应依据卷内资料构成而定,一般顺序为封面、目录、文件资料、图纸、音像、 备考表、封底等,并应按事项、专业顺序排列。同一事项的请示与批复,同一文件的印本和定稿,主件与附 件不能分开,并应按批复在前、请示在后,印本在前、定稿在后,主件在前、附件在后的顺序排列。 9.2.2卷内如有多类文件资料时,同类资料应按自然形成的顺序和时间排序,不同资料之间的排列顺 序,应参照本规程附录A表中的卷内排序进行排列。 9.2.3卷内图纸按专业排列,同一专业图纸按图号顺序排列。 9.2.4单位工程的工程准备阶段和峻工验收文件,可根据文件资料类别和数量多少组成一卷或多卷,同 一类文件资料还可根据数量多少组成一卷或多卷。具体组卷的内容和顺序应参照附录A进行。 9.2.5单位工程的监理资料组卷,应按监理管理资料、进度控制资料、质量控制资料、造价控制资料、合 司管理资料、分包资质报审资料等分类进行。并根据资料数量的多少,组成一卷或多卷。 9.2.6单位工程的施工单位资料组卷,应按工程管理与验收资料、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 修、屋面、建筑给水排水与供暖、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智能建筑、建筑节能、电梯分部工程划分。每一个 专业和分部工程再按照文件资料类别的顺序排列,并根据文件资料的数量多少组成一卷或多卷。 1各分部工程和专业工程的施工单位资料案卷以及单独组卷的分项、子分部工程案卷的卷内资料, 应按施工管理资料(C1)、施工技术资料(C2)、质量控制资料(C3)、施工质量验收资料(C4)的文件资料 类别和顺序排列组卷。 2各分部工程和专业工程内有些施工工艺比较复杂,专业化程度比较高的分项、子分部工程或单独 分包给专业施工队伍的分项、子分部工程的施工单位资料应单独组卷。 3施工单位资料应单独组卷的分项、子分部工程包括下列内容: 1)地基与基础:基坑支护,地基处理,桩基础,地下防水; 2)主体结构:预应力,钢结构,索膜结构,铝合金结构,加固工程; 3)建筑装饰装修:幕墙,防水; 4)建筑给水排水与供暖:供热锅炉及辅助设备安装,消防工程,太阳能热水系统; :112:
5)建筑电气:变配电室。 4单独组卷的分项、子分部工程卷内资料排列顺序可参照分部工程进行;专业差异比较大的,可单 独编制卷内资料排列的归档顺序。 5单独组卷的分项、子分部工程卷应排列在所在分部工程卷后。如有多个单独组卷的分项、子分部 工程券应按分项子分部工程的排序排列在所在分部工程券后
9.2.7室外设施与环境工程应单独组卷。
单位工程峻工图应划分为专业峻工图(D1)、室外工程峻工图(D2)两类,并顺序组卷。每类峻 安专业顺序排列,每一专业可根据图纸数量多少组成一卷或多卷。详见附录A。
DB15T 353.4-2020 建筑消防设施检验规程 第4部分:消防炮灭火系统.pdf9.4.1编制卷内文件页号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卷内文件均按有书写内容的页面编号。每卷单独编号,页号从“1”开始。用打号机或钢笔逐张 连续标注。采用黑色和蓝色油墨或墨水。 2页号编写位置:单面书写的文件在右下角;双面书写的文件,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折叠 后的图纸一律在右下角。 3成套图纸或印刷成册的文件资料,自成一卷的,原目录可代替卷内目录,不必重新编写页码。 4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不编写页号。 9.4.2施工资料卷内目录(表9.4.2)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序号:以一份文件为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从1依次标注。 2责任者应填写文件的直接形成单位或个人,有多人者应选择两个主要责任人,其余用“等”代替。 3文件编号填写文件形成单位的发文号或图纸的图号,或设备、项目代号。 4文性巅名应填写文件标题的金称,文件无标题时应根据内容拟写标题拟写标题外应加“「
符号。 5统 编制日期应填写原文件形成的目期,峻工图的编制目期。日期中的“年”应用四位数学表示 “月”和“日”分别用两位数字表示。 6页次应填写文件在卷内所排的起始页号。最后一份文件填写起止页号。 7卷内目录排列在卷内文件首页之前,目录内容应与案卷内容相符。 9.4.3施工资料卷内备考表(表9.4.3)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卷内备考表主要标明卷内文件的总页数、各类文件页数(照片张数),以及立卷单位对案卷情况 的说明。 2立卷单位的立卷人和审核人应在卷内备考表上签名,年月日按立卷、审核时间分别填写。 3卷内备考表排列在卷内文件的尾页之后。 9.4.4施工资料案卷封面(表9.4.4)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案卷封面印刷在卷盒、卷夹的正表面,也可采用内封面形式。 2案卷封面的内容应包括:档号、案卷题名、编制单位、编制日期、密级、保管期限、本案卷所属工程 的案卷总量、本案卷在该工程案卷总量中的排序。 3档号应由分类号、项目号和案卷号组成,档号由档案保管单位填写。 4案卷题名应简明、准确地提示卷内文件概要等内容;当房屋建筑有地名管理机构批准的名称或正 式名称时,应以正式名称为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名称可省略,必要时可增加工程地址名称;案卷题名应包 括工程名称、分部工程或专业名称及卷内文件的内容。 5编制单位应填写案卷内文件的形成单位和主要责任者。 6编制日期应填写案卷内全部文件形成的起止日期。 7 保管期限由档案保管单位按有关规定填写。 8 密级由档案保管单位按照本单位的保密规定或有关规定填写。 9.4.5 施工资料案卷目录(表9.4.5)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编制单位应填写负责立卷的法人组织和主要责任者。 2 编制日期应填写完成立卷工作的日期。 3案卷应按本规程附录A的类别和顺序排列。
10.0.1施工资料归档应符合下列规定
10施工资料的归档和移交
0.0.1施工资料归档应符合下列规定:
注:综合卷指文字和图样材料混装的案卷
DB11/T 1656-2019 电梯应急呼叫及应急照明系统技术要求附录A建筑工程施工资料分类、归档顺序、组卷参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