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J/T15-178-2020 既有建筑改造技术管理规范既有建筑改造技术管理规范
Codefor renovation of existing buildings
广东省任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
广东省任房和城乡建设厅
JTG B01-2014《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广东省标准《既有
粤建公告(2020)6号
产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月14日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杨仕超 曹大燕吕文龙许燕禄苏恒强
黄健 毓 麦粤帮 路阳 蔡凤维 倪建国 张广志 徐其功 郭远翔 刘坚 张南宁 林小兵 陈春晖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王‧龙 杨剑维 潘忠诚 孙晓立 刘洪波 江利平 黄小许
1.0.1为确保安全,贯彻国家有关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政策, 推进建筑产业可持续发展,规 范既有建筑改造项目技术管理,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既有建筑改造中的勘查、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营维护。 1.0.3既有建筑改造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及广东省相关标准的规定
1.0.1为确保安全,贯彻国家有关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政策,推进建筑产业可持续发展,规 范既有建筑改造项目技术管理,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既有建筑改造中的勘查、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营维护。 1.0.3既有建筑改造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及广东省相关标准的规定
2.0.1既有建筑existingbuilding
2.0.2改造retrofitting
2.0.3加固strengthening
2.0.4勘查survey
为改造既有建筑获取其功能或性能所进行的调查、勘察、检测、评估、鉴定等工程活动
3.0.1既有建筑改造前,应通过勘查对相关的功能和性能予以评定,并出具相应的勘查报告。 3.0.2既有建筑的改造不得降低建筑安全、公众安全和侵害他人权益。 3.0.3既有建筑的改造应符合现行国家及广东省相关标准的要求。 3.0.4既有建筑改造应建立完整的工程档案
3.0.2既有建筑的改造不得降低建筑安全、公众安全和侵害他人权益。 3.0.3既有建筑的改造应符合现行国家及广东省相关标准的要求。 3.0.4既有建筑改造应建立完整的工程档案,
4.0.1建设单位应综合考虑项目现状、 对既有建筑改造项自进行前期策划 4.0.2既有建筑改造前应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宜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5.1.1改造勘查前应获取以下资料: 1工程工资料; 2建筑历次改造修及设备改造记录。 5.1.2改造设计单位应提出改造勘查要求,包括:目的、范围、项目和内容等。 5.1.3改造勘查方法包括对既有建筑的检查、检验、测试、监测、模拟试验及计算分析等。 5.1.4勘查内容包括建筑勘查、结构勘查及设备勘查。 5.1.5勘查单位应根据勘查要求制定改造勘查方案。 5.1.6勘查方案宜包括:目的、范围、依据、项目和内容、主要勘查人员、计划工期及需委 托方配合的事项等。 5.1.7建筑节能改造前应对建筑物围护结构热工性能、通风空调系统、配电与照明系统、监 测与控制系统进行节能诊断及建筑查勘。 5.1.8下列情况之一勘查内容应包含结构检测鉴定: 1既有建筑改造涉及到荷载增加; 2既有建筑改造涉及到改变结构布置; 3委托方未能提供原设计图纸或竣工资料; 4使用情况或运营维护与原设计图纸要求不同 5主体结构出现损伤、裂缝、倾斜等病害; 6既有建筑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拟继续使用; 7既有建筑改造后需延长使用年限; 8不能确定既有建筑结构安全性 5.1.9既有建筑的检测鉴定应符合现行国家及广东省标准的相关规定
查,应主要对围护结构及建筑消防安全等进行勘
5.2.2围护结构勘查,应检查下列内容
1屋面防水隔热措施和损坏程度; 2外墙的开裂、渗漏、空鼓和脱落及隔热保温等损伤状况; 3外墙门窗、幕墙的密封性、破损状况以及与主体结构连接的损坏情况; 4外遮阳及装饰等构件的损坏以及与主体结构连接的损坏情况。 5.2.3建筑消防安全勘查,应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 距等重要消防要求
1屋面防水隔热措施和损坏程度: 2外墙的开裂、渗漏、空鼓和脱落及隔热保温等损伤状况; 3外墙门窗、幕墙的密封性、破损状况以及与主体结构连接的损坏情况; 4外遮阳及装饰等构件的损坏以及与主体结构连接的损坏情况。 5.2.3建筑消防安全勘查DB34/T 2832-2017 沥青砂处治水泥路面裂缝技术实施指南,应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 距等重要消防要求
5.3.1结构检测的内容、数量除应符合现行国家及厂东省标准的相关规定外,并应满足设计 求
5.3.2结构可靠性鉴定,除应符合现行国家及厂东省标准的相关规定外,并宜对改造对既有 建筑结构安全性影响及后续使用安全性作出评定。 5.3.3既有建筑改造涉及到结构抗震设计需进行结构抗震鉴定。 5.3.4古建筑及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既有建筑,可靠性鉴定或抗震鉴定应进行专门研究和论证 5.3.5既有建筑改造涉及到地基基础设计时且未能提供该建筑地质勘察报告时,应对既有建 筑场地进行地质勘察。
5.4.1设备及系统勘查,应主要对给水排水系统、通风空调系统、电气系统、建筑智能化系 统、消防系统等进行勘查
5.4.2设备系统勘查,应检查下列内容
1设备所处的工作环境; 2设备是否能满足使用要求; 3设备机器附属管线、管道、阀门的损坏情况 4设备的主要运行参数和能效状况; 5系统运行的异常振动和噪声等情况
5.4.3对给水排水设备,应进行供水排水能力勘查。 5.4.4对通风和空调系统,应进行送排风系统、冷热源系统、输配系统和末端系统及相关主 要设备勘查。 5.4.5对电气设备埋地式高压电力电缆用氯化聚氯乙烯pvcc套管,应进行(变)配电装置的完整性、电气故障发生时自动切断电源功能、 防雷与接地装置等的勘查。 5.4.6对建筑智能化系统,应进行信息设施系统、信息化应用系统、安全防范系统、智能化 集成系统等各系统勘查。 5.4.7对消防设施设备,应进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 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等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