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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岩土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技术规定(2017年版)(渝建[2017]384号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7年7月)1对沉井基础、顶管法等非开挖技术施工的管道工程,应描述碎石土最 大粒径及其含量; 2对顶管工程应明确岩土界面有无淤积的软土、砂层及积水等; 3对掘进机法工程应提供碎石土最大粒径及其含量,提供颗粒分析曲 线、特征粒径、砾石的破碎程度;提供粉土和黏性土的黏粒含量;硬质岩石应提 供岩石的石英等硬质矿物的含量
1线型工程应分段提供实测的岩层产状及裂隙产状,分段说明基岩出露 状况、裂隙组数、密度、产状(可用倾向玫瑰花图表示结构面的发育规律)、结构 面力学属性及成因、结合状况、充填物、延伸状况、含水状况; 2场地及周边存在断层时,应论述断层位置、产状及性质、发育宽度、活 动性及其与场地的关系,并评价其对拟建工程影响
YD/T 3280-2017 网络机柜用分布式电源系统5.3.5水文地质条件尚需包含下列
1隧址区应论述所处的水文地质单元、地下水补径排条件,含水层特征 及影响范围内的地表水体、井、泉点; 2岩溶区应专节论述岩溶及岩溶发育规律,应从区域地质、地表调查、钻孔 岩溶统计、物探等多种层次进行岩溶论述,结合工程所处位置,综合分析及阐述 工程建设可能遭遇的岩溶规模及管道化特征、水量大小及对工程建设的影响
5.4岩土物理力学特征
5.4.1岩土参数统计应符合本规定4.4节要求,具体统计参数应根据工程特 点及依据的技术标准确定。
5. 5. 1 一般规定
5.5岩土工程分析评价
市政工程岩土工程分析评价应符合本规定4.5节及本节要求
2线型工程宜根据不同地质单元及工程类型分段进行工程地质分析 评价; 3应重点评价影响市政工程场地稳定的不良地质作用和可能产生沉陷 液化、湿陷或胀缩等变形的特殊性岩土; 4应重视环境影响评价,除符合本规定4.5.10条外,尚需包括下列内容: 1)隧道及地下工程应明确影响区的建(构)筑物(需查明其基础形式、埋深 和持力层条件)、地面水体的现状;应充分论述地下水条件、疏干影响范围及影 响对象、潜在的岩溶塌陷区域及措施建议; 2)提出线型工程特别是建设位置受限的情况;分析评价市政工程施工对 已有建构筑物的影响; 3)边坡坡顶的建(构)筑物应明确其持力层、基础形式和理深与边坡的平 面和空间关系以及与拟建工程的相互影响; 4)分析边坡(含基坑)开挖、隧道掘进和桩基施工等可能引起的地面沉降 和土体位移,及其对邻近建(构)筑物的影响; 5)分析工程建成后或运营过程中,可能对周围的岩土、地面环境和建(构 筑物的影响; 5地震效应评价应采用适用的技术标准。 5.5.2城市道路工程分析评价包含下列内容: 1根据拟建道路沿线工程地质条件,包括软土、松散填土、膨胀土等特殊 路基的分布厚度和工程性质,提供必要的岩土参数和处理措施建议; 2根据沿线各段的地表水来源和排水条件,地下水类型与水位变化幅 度,分析地表水和地下水对路基稳定性的影响: 3划分路基干湿类型及岩土可挖性分级; 4滨河道路或穿越河流、沟谷的道路,应分析浸泡冲刷作用对路堤的影 响,对路基稳定性进行分析,提供路堤边坡稳定性验算参数,并提出处理措施 建议; 5填方路段应对路基填筑可用材料质量及开采运输条件做出评价,并提 出料场选择、材料击实性指标、填筑压实质量控制措施建议; 6高填路基应提供路基稳定性分析计算参数,软土地区的高填路堤应提 供路基变形计算的参数; 7斜坡路基及深挖路堑地段,应明确边坡的破坏模式、安全等级,提供边 坡稳定性验算参数。必要时验算边坡稳定性并提出支挡方式或开控放坡的
5.5.2城市道路工程分析评价包含下列内容
1根据拟建道路沿线工程地质条件,包括软土、松散填土、膨胀土等特殊 路基的分布厚度和工程性质,提供必要的岩土参数和处理措施建议; 2根据沿线各段的地表水来源和排水条件,地下水类型与水位变化幅 度,分析地表水和地下水对路基稳定性的影响; 3划分路基干湿类型及岩土可挖性分级; 4滨河道路或穿越河流、沟谷的道路,应分析浸泡冲刷作用对路堤的影 响,对路基稳定性进行分析,提供路堤边坡稳定性验算参数,并提出处理措施 建议; 5填方路段应对路基填筑可用材料质量及开采运输条件做出评价,并提 出料场选择、材料击实性指标、填筑压实质量控制措施建议; 6高填路基应提供路基稳定性分析计算参数,软土地区的高填路堤应提 供路基变形计算的参数; 7斜坡路基及深挖路堑地段,应明确边坡的破坏模式、安全等级,提供边 坡稳定性验算参数。必要时验算边坡稳定性并提出支挡方式或开挖放坡的
5.5.3城市桥涵工程分析评价包含下列内容:
1通过分析桥位的周边建筑物分布、地形地貌、水文与地质条件及岸坡 的不良地质作用,评价桥址的适宜性和桥台、岸坡的稳定性; 2根据任务要求提供跨河桥水文资料、河床冲刷情况及河床物质组成; 3根据地层岩性分布、河床冲淤变化趋势、地下水埋藏条件以及地基岩 土的工程性质,提出基础埋置深度和持力层选择建议,提供地基承载力等计算 参数; 4存在具有水头压力差的砂层、粉土地层时,应评价产生流土、管涌的可 能性; 5桥梁墩台明挖基础及地下箱涵通道等地下工程,应提供边坡稳定性验 算参数,提出施工时地下水控制、岩土体支护与对相邻建筑物、管线监测建议; 6采用桩基础时,应符合本规定4.5节相关要求; 7采用沉井基础时,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提供沉井外壁与周围岩土的摩阻力; 2)在河床、岸边施工时,评价人工开挖边坡对岸坡稳定性的影响; 3)阐明影响施工的块石、漂石和其他障碍物,分析沉井施工对邻近建筑的 影响; 4)评价沉井地基承载力; 5)提供相关处理岩士参数,提出沉施工问题防治措施的建议
5.5.4城市隧道工程分析评价应包含下列内容:
1进行岩土可挖性分级和围岩分级,评价围岩的稳定性。围岩的稳定性 应通过分析影响围岩稳定性的岩性、岩体结构、地质构造、构造应力、地下水等 因素,采用围岩稳定分类法、工程地质类比法、岩体结构分析法、数学力学计算 分析法、模拟试验法等方法进行分析。指出影响围岩稳定的薄弱部位; 2阐述断裂构造和破碎带的位置、规模、产状和力学属性,分析论证隧道 围岩的稳定性、断层的导水性; 3提出采空区及煤线地层的分布,阐述有毒有害气体对隧道设计施工的 影响、危害及措施建议; 4分析评价进出洞口边坡的稳定性;对进出洞口位置提出合理化建议; 分析评价浅埋段冒顶塌、洞顶下沉的可能性;分析洞身稳定性及进行洞身偏 压评价;
5应论述水文地质单元划分、地下水补径排条件及地下水状态;评价隧 道疏干对地下水和环境的影响程度和危害;评价隧道施工分段涌水量,对涌水 突泥段进行预测,提供外水压力指标;对水土腐蚀性进行判别,提出施工时检 测的建议; 6对可能出现高地应力地段,进行地应力对工程影响的分析,提出进行 地应力观测建议; 7对隧道施工工法的适用性分析及建议;提出施工建议或监测建议; 8掘进机法施工的分析评价尚应包括掘进机法施工适宜性评价;复杂地 层及河流、湖泊等地表水体对掘进机施工的影响;分析掘进机施工可能造成的 沉降和土体位移等地面变形,分析地面变形对周边环境和邻近建(构)筑物的 影响,提出防治措施建议。
5.5.5城市立交工程分析评价应包含下列内容
城市立交的桥涵、挖填路基、支挡结构、下穿道工程除满足分类子项的 斤评价要求外,还需对道路、桥梁、隧道和边坡之间的相互影响进行评价并 出措施建议。
1进行岩土可挖性分级和围岩分级,计算压力拱高度,评价洞顶和边墙 围岩的稳定性(特别是大块体沿贯通性结构面滑动的稳定性); 2应论述地下水补径排条件及地下水状态:评价地下水对地下工程的影 响;对水土腐蚀性进行判别,提出施工时检测的建议; 3评价地下工程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对于地下街道应评价与相邻洞室的 相互影响); 4分析因地形、岩层产状等原因造成地下工程存在偏压的可能性,提出 处理建议; 5对施工方法提出建议。 5.5.7 城市岸边渗滤取水工程分析评价应包含下列内容: 分析江河冲刷、淤积对岸线变迁及天然滤床的影响; 2 对拟定的取水场地的砂、卵石土发育规模及结构,地下潜流水的赋存
1分析江河冲刷、淤积对岸线变迁及天然滤床的影响; 2对拟定的取水场地的砂、卵石土发育规模及结构,地下潜流水的赋存 条件及其充许开采量作出评价; 3对天然滤床含水层的颗粒级配,补给、径流、排泄的条件进行评价; 4 根据不同河水位条件下水的入渗速率,对含水层表面淤塞程度进行预 测评价:
5对拟定竖井、取水洞室、输水平巷的隧道围岩进行分级,并对取水洞 室、输水平巷施工中的突水和稳定性进行预测评价
5.8城市堤岸工程分析评价应包含
1根据堤岸沿线各地段的地形、地貌、地质、地层特征,分段分析与评价 地基土工程性质和均匀性,提供各层地基土的承载力和变形参数、土压力计算 和岸坡稳定性验算等设计和治理所需的岩土参数; 2根据河流水文条件评价沿线岸坡稳定性和侵蚀程度,对堤岸结构类型 和构筑物基础埋置深度和防腐措施提出建议; 3根据地表水与地下水的补排关系,分析施工和使用期间地下水的变化 趋势,必要时提供降水设计所需参数; 4分析产生流土、管涌的可能性,提出防治措施建议; 5存在采砂活动或不良地质作用的地段,应评价河槽形态发展趋势及对 岸坡稳定性的影响,提出整治措施的建议和必要的防治工程设计参数; 6对各类提岸结构宜采用的基础型式以及地基处理措施提出建议; 7提出工程施工监测建议。 5.5.9城市给排水厂站工程分析评价应包含下列内容: 1 分析评价拟建场地不良地质作用及其对工程的影响,提出防治措施 建议; 2对位于岸坡地带的厂站应着重评价河流水位变化对厂站构筑物、厂外 构筑物、岸坡稳定性的影响; 3为厂站建(构)筑物地基基础设计、建(构)筑物抗浮、地基处理、基坑工 程等提供必要的岩土参数和相应的建议; 4分析对工程建设有影响的各含水层中地下水的埋藏条件、水位变化幅 度,提供基坑施工所需地下水控制的设计参数;水文地质条件复杂且对设计及 施工有重大影响时,应提出专项水文地质工作的建议; 5对取水头部(排放口)应提出防冲刷的措施建议: 6对取水竖井、平巷构筑物,应提出施工工法的建议; 7对荷载较轻的储水构筑物,分析评价地下水对工程运营及其在空载状 态时的不利影响,提出抗浮设计的相关建议
5.5.10城市室外管道工程分析评价应包含下列内容:
1存在不良地质作用的地段,应评价其发展趋势及危害程度,分析管统 主沉陷、不均匀变形或整体失稳的可能性,必要时提出整治措施建议和防治
工程设计参数; 2明挖直埋管线应根据埋置深度、沿线地面建筑或地下埋设物位置、岩 土性质及地下水位等条件,分析明挖直埋的可行性和基槽边坡的稳定性,对可 能产生流土、管涌和塌的边坡提出降排水、支护或放坡措施建议: 3顶管工程应分析顶管段地层岩性变化、富水特征及其影响,提供顶管 设计所需参数及工作井与接收井地下水控制、支护措施建议,对顶管实施可行 性做出初步评价; 4对架空段应根据不同地质单元进行地基基础评价并提供设计所需岩 土参数; 5对管线经过新填土、软土等地段,应评价填土地基的湿陷性及固结性 软土地基的特性,并提出处理措施建议: 6管道穿越堤岸时,应分析破堤对堤岸稳定性的影响和堤岸变形对管道 的影响,提供相关建议; 7根据不同类型的管材,分段判定环境水和土对管道和管基材料的腐蚀 性,并提出防治措施建议。 城市用体底玄物城
5.5.1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分析评价应包含下列内容
地下工程应满 1)暗挖隧道工程
市政工程勘察报告的结论与建议应满足本规定4.6节和本节要求。 5.6.1 明确不良地质现象对拟建工程影响结论及措施建议。 5.6.2对路基工程应明确特殊路基分布及易失稳路段的结论与措施建议。 5.6.3对城市大型桥梁工程应明确主墩台的场地稳定性结论与建议。 5.6.4对城市隧道工程应明确进出洞口稳定性、洞身围岩级别、有毒有害气 体、采空区、岩溶及涌突水地段等各种工程地质问题的结论及措施建议,且需 明确隧道对地表环境的影响、对相邻建筑影响结论和措施建议。 5.6.5对城市岸边渗取水工程应明确地下潜流水的赋存条件及其充许开采 量,竖井、取水洞室、输水平巷的隧道围岩分级,明确取水洞室、输水平巷施工 中的突水和稳定性。 5.6.6对城市堤岸工程应明确岸坡的稳定性和侵蚀程度、堤岸结构类型等结 论和建议。
5.6.7对城市室外管道工程应明确明挖或顶管的主要结论与建
5.6.8对城市固体废弃物填埋场工程应明确污染物的防渗处理措施建议。 5.6.9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应明确是否满足设计和拟施工方案的要求。 5.6.10对尚不具备现场勘察条件的勘探点,应明确下一步的工作要求,提出 完成工作的条件。对确实无法满足工作条件的勘探点,应提出解决方法和 建议。 5.6.11对钻孔无法实施、地质条件复杂的地段应明确提出施工勘察、超前地
6.2.1边坡工程概况应包含边坡要素(坡高、坡角、坡长、坡顶底高程等)、边 坡分类(环境边坡、基坑边坡、土质边坡、岩质边坡、岩土混合边坡、临时边坡 永久边坡)、边坡安全等级、周边环境等。 6.2.2周边环境应包含坡顶底建(构)筑物情况,地下设施情况,洞室情况等。 6.2.3边坡位置及其与拟建工程的关系。
6.2.1边坡工程概况应包含边坡要素(坡高、坡角、坡长、坡顶底
发火底 坡分类(环境边坡、基坑边坡、土质边坡、岩质边坡、岩土混合边坡 永久边坡)、边坡安全等级、周边环境等
6.3.1岩土参数确定原则
应说明边坡岩土参数特别是结构面、潜在滑动面抗剪强度指标取值原贝 权值依据。抗剪强度指标取值时应综合考虑,取值方法包含原位测试、室P 验、工程经验、反演分析等。
6.3.2边坡岩土参数取值
1土质边坡物理力学参数包含:重度(大然、饱和)、大然含水率、孔隙比 生指数、压缩系数、压缩模量、变形模量、泊松比、粘聚力(天然、饱和)、内摩
擦角(天然、饱和)、渗透系数等; 2岩质边坡物理力学参数包含:重度(天然、饱和)、弹性模量、变形模量 泊松比、粘聚力、内摩擦角、抗压强度(天然、饱和)、渗透系数等; 3边坡结构面、潜在滑面抗剪强度参数; 4边坡岩体类型、岩体等效内摩擦角、破裂角; 5其它参数包含岩土对挡墙基底摩擦系数、岩土体与锚固体粘结强度 岩土地基系数(抗力系数)等
6.4.1边坡稳定性分析评价原则及方汽
6.4边坡稳定性分析评价
1 应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所有边坡进行稳定性分析评价; 2 应包含边坡分段的依据(按坡向、边坡岩性、凸坡、凹坡划分)及其 说明; 3 应在定性分析基础上定量分析; 4 应包含边坡分析方法介绍(设计有放坡坡率时,按设计意图进行稳定 性评价); 5应包含边坡稳定性确定原则的说明; 6应采用工程地质类比法、刚体极限平衡法、数值分析法等方法进行边 坡稳定性综合分析评价
应根据岩体完整程度、结构面结合程度、结构面产状和直立边坡自稳能 等因素对边坡岩体类型进行划分
6.4.3边坡破坏模式
1对主质边坡应有土体内部滑移破坏的分析评价,沿基岩面及其它不利 界面滑移破坏的分析评价; 3对岩质边坡应有滑移、崩塌(塌滑、坠落、倾倒)等破坏模式分析评价; 4对岩土混合边坡除按上述分析评价外,还应有岩土组合破坏模式分析 评价。
6.4.4定性分析评价
1应包含对边坡工程地质条件或变形迹象的分析判断内容,以及工程 质类比内容:
2岩质边坡应包含赤平投影分析评价内容; 3 应包含边坡稳定性影响因素内容。 6.4.5 定量分析评价 1 应包含计算内容、计算剖面选择、计算范围、计算模型、计算简图说明; 2应包含计算工况、公式、岩土参数、荷载(建筑荷载、地下水、地表水作 用、地震力)确定内容; 3应对计算结果进行边坡稳定性判断。 6.4.6边坡稳定性分析评价结论 1应包含明确的边坡稳定性综合评价结论,定量分析评价结论应与定性 分析评价结论吻合; 2应包含边坡稳定性发展趋势、危害程度分析。 6.4.7 应包含边坡对周边环境影响分析评价的内容
2岩质边坡应包含赤平投影分析评价内容: 3应包含边坡稳定性影响因素内容
6.4.5定量分析评价
6.5.1处理措施及适用条件
1 应明确边坡处理方案建议; 2 对处理方案应有适用条件说明。 6.5.2 采用坡率法处理时: 1 包含临时和永久边坡坡率充许值; 2 对采用坡率法的适用条件说明; 3 必要时包含稳定性计算确定边坡坡率充许值的内容。 6.5.3 应包含边坡对周边环境保护措施建议的内容
边坡处理设计施工应注意的问是
6.6.1动态设计、信息法施工 1应强调遵循动态设计、信息法施工原则; 2应强调边坡开挖后进行地质查验工作,当实际地质情况与原勘察资料 变化较大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完善勘察资料,必要时进行补充勘察或施工 勘察; 3应要求对边坡进行监测,及时进行信息反馈。
6.6.1动态设计、信息法施工
6.6.2施工措施建议
1应明确施工方法、施工顺序、控制爆破要求及排水措施; 2应建议“先治坡后建房”的建设顺序
6.6.3设计施工安全论证
应要求对超限边坡(深基坑)进行边坡支护方案设计安全专项论证: 当边坡影响范围有重要建(构)筑物时,应强调开展安全评估工作。 监测 应对边坡安全等级为一级、破坏后果严重的边坡提出监测要求; 宜对边坡安全等级为二级、破坏后果较严重的边坡提出监测要求
不良地质场地与特殊地基
7.1.1本章所指不良地质场地包括滑坡、陡崖(危岩)、岸坡;特殊地基包括块 碎岩、洞室、岩溶、红黏土、填土。其它不良地质场地及特殊地基可参照本章的 规定执行,并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 7.1.2不良地质场地与特殊场地勘察报告内容应符合本章要求,体现工程与 不良地质、特殊性岩土的相互作用特点。 7.1.3不良地质场地与特殊场地勘察报告应对所采用的特殊勘察方法、勘察 工作布置、完成的工作量及质量等进行针对性评述
7.1.3不良地质场地与特殊场地勘察报告应对所采用的特殊勘察方法、勘察 工作布置、完成的工作量及质量等进行针对性评述
7.2.1滑坡场地勘察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场地与滑坡的平面位置关系、地面现状高程及场地设计平场高程、滑 坡滑动影响范围、已有资料的收集利用、拟建工程的基本特征和初步拟定的施 工方法等; 2滑坡的分布范围、面积、厚度、体积,滑坡体形态特征及边界条件、变形 迹象及其性状、对建(构)筑物的破坏状况; 3滑坡要素:滑体、滑带(滑面)及滑床的岩性(成因、年代、岩性组成等)、 主滑方向及滑面倾角; 4滑坡地下水状况:滑体中地下水水位、理深、标高,滑体的渗透性能及 对滑坡稳定性的影响; 5滑坡影响因素及力学形成机制分析、演变史; 6对拟建工程与滑坡间相互影响,从滑坡滑动对拟建工程安全影响和拟 建工程加载、平场开挖等工程活动对滑坡稳定性影响两个方面分别进行评价; 7滑坡破坏模式与计算方法、与计算模式相应的相关计算参数及其取值 依据;
7.2.1滑坡场地勘察报告应包括
8滑坡稳定性评价宜采用工程地质类比法和刚体极限平衡计算法进行 对滑坡破坏机理复杂的、与拟建工程间相互影响严重的宜辅以数值分析法计 算,对涉水滑坡尚应进行涌浪预测: 9滑坡稳定性分析应以可能的最不利工况计算结果作为评价结论; 10提供滑坡整治及监测工作建议,整治工程所需的岩土参数、整治方法 及位置;对未治理的滑坡应结合拟建工程方案提出治理措施建议;当已有的滑 坡治理工程不满足拟建工程安全要求时,应提出加固建议;治理难度较大的滑 坡应提出另选场址的建议。 7.2.2陡崖(危岩)场地勘察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场地与陡崖(危岩)的平面位置关系、陡崖(危岩)的崩塌方向、影响范 围、已有资料的收集利用、拟建工程的安全等级; 2陡崖的结构、岩体的完整性、卸荷带(长度、宽度、高度)及卸荷裂隙的 特征(产状、延伸长度、深度、宽度、充填物、充水情况),危岩特征及破坏模式、 基座特征(软弱地层岩性、岩腔状况、变形情况)、落石掉块的特征,崩塌堆积体 物质组成及规模特征; 3陡崖、危岩、崩塌堆积体稳定性计算方法、与计算方法相应的相关计算 参数及其取值依据; 4陡崖稳定性评价应符合边坡工程的要求:崩塌堆积体的稳定性评价应 合滑坡场地的要求;危岩的稳定性评价应包括危岩崩塌影响因素、形成机制 及演变史,采用工程地质类比法、图解法、刚体极限平衡计算法等逐一评价危 岩个体的破坏模式、影响范围、危害程度及对工程的影响; 5结合拟建工程建设方案提供陡崖、卸荷带、危岩、岩腔及软弱基座等的 治理措施及监测建议,治理难度较大的陡崖应提出另选场址的建议。 7.2.3岸坡场地勘察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场地与岸坡的相对位置,是否受水位影响;对于存在边坡(含基坑)的 工程,尚应说明边坡与地表水的关系;已有资料的收集利用; 2岸坡的岩土体类型和岸坡的特征、可能破坏类型;土质岸坡特征应包 括土层的物质结构、分布及厚度、下伏基岩面的起伏形状、地下水的类型与特 征质城性
8滑坡稳定性评价宜采用工程地质类比法和刚体极限平衡计算法进行: 对滑坡破坏机理复杂的、与拟建工程间相互影响严重的宜辅以数值分析法计 算,对涉水滑坡尚应进行涌浪预测: 9滑坡稳定性分析应以可能的最不利工况计算结果作为评价结论; 10提供滑坡整治及监测工作建议,整治工程所需的岩土参数、整治方法 及位置;对未治理的滑坡应结合拟建工程方案提出治理措施建议;当已有的滑 坡治理工程不满足拟建工程安全要求时,应提出加固建议;治理难度较大的滑 坡应提出另选场址的建议
人 围、已有资料的收集利用、拟建工程的安全等级; 2陡崖的结构、岩体的完整性、卸荷带(长度、宽度、高度)及卸荷裂隙的 特征(产状、延伸长度、深度、宽度、充填物、充水情况),危岩特征及破坏模式、 基座特征(软弱地层岩性、岩腔状况、变形情况)、落石掉块的特征,崩塌堆积体 物质组成及规模特征; 3陡崖、危岩、崩塌堆积体稳定性计算方法、与计算方法相应的相关计算 参数及其取值依据; 4陡崖稳定性评价应符合边坡工程的要求;崩塌堆积体的稳定性评价应 符合滑坡场地的要求;危岩的稳定性评价应包括危岩崩塌影响因素、形成机制 及演变史,采用工程地质类比法、图解法、刚体极限平衡计算法等逐一评价危 岩个体的破坏模式、影响范围、危害程度及对工程的影响; 5结合拟建工程建设方案提供陡崖、卸荷带、危岩、岩腔及软弱基座等的 治理措施及监测建议,治理难度较大的陡崖应提出另选场址的建议。
7.2.3岸坡场地勘察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场地与岸坡的相对位置,是否受水位影响;对于存在边坡(含基坑)的 工程,尚应说明边坡与地表水的关系;已有资料的收集利用; 2岸坡的岩土体类型和岸坡的特征、可能破坏类型;土质岸坡特征应包 括土层的物质结构、分布及厚度、下伏基岩面的起伏形状、地下水的类型与特 征;岩质岸坡特征应包括岩性、坡体结构、各类结构面的组合及与临空面的关 系;水位变动带及河床的特征; 3塌岸预测方法、与预测方法相应的相关计算参数及其取值依据; 4分段分析岸坡破坏模式,岸坡在不同水位工况下的稳定性及对拟建工
程的影响;水位变动带的水力地质作用(冲刷、掏蚀)及对岸坡整体稳定性的影 响;滑移型岸坡滑移后岸坡的侵蚀剥蚀破坏或侵蚀剥蚀型岸坡转变为滑移型 破坏的可能性或程度;崩塌型岸坡崩塌涌浪高度、范围及对拟建工程的影响; 滑移型塌岸尚应符合滑坡场地评价要求;存在抗浮问题时还应进行抗浮评价; 5稳定性受水位影响的拟建程,应提出提高整体稳定性的防措施建 议;对受水位变动带的水力地质作用(冲刷、掏蚀)影响的拟建工程,应提出阻 隔水力地质作用的防治措施建议;对基坑工程提出地下水控制措施建议,
7.3.1块碎岩地基勘察报告应包括
7.3.1块碎岩地基勘察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块碎岩区域资料、工程病害、整治措施和工程经验; 2块碎岩的分布范围、空间展布形态、平面和竖向的变化特征: 3岩石岩性、种类、可溶性,风化程度、结构特征、构造特征、与周边正常 岩层的关系; 4块碎岩的包含物,裂隙充填物特征,胶结情况; 5地表水和地下水特征; 6地基承载力及变形计算参数取值的特殊性说明;建筑安全等级一级的 场地应进行平板载荷试验和波速测试;建筑安全等级二级的场地应进行波速 测试,宜进行平板载荷试验; 7结合拟建工程,对可能影响其力学性质的特殊特点进行分析,着重评 价块碎岩地基均匀性,分析产生不均勾沉降的可能性及对工程的不利影响,对 分布面积大的,应分区评价; 8针对块碎岩地基的空间不均性,以及持力层埋深起伏差异大的特征提 出相应的基础形式、注意事项、处理措施,提出持力层可能的埋深、相互间的影 响、上部结构的调整建议等。 7.3.2洞室地基勘察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已有洞室的勘察、设计、峻工资料及目前使用状况; 2洞室所处地形地貌及空间分布特征; 3洞室性状(横断面尺寸、洞室形状、衬砌、顶板底板高程、埋深、用途 等); 4洞室围岩所处位置的地质构造,地层岩性,岩石力学特点,结构面(断 32
层)性状、分布及产状、力学特征,岩体结构类型及岩体完整性,围岩松动范围、 地应力等; 5主要含水层分布及相应的水文地质参数,地下水活动情况(排泄方式、 补给条件、流量、腐蚀性); 6有毒有害气体的分布; 7洞室围岩分级及稳定性评价; 8上部建筑基础与洞室的位置关系、基础型式、埋深、荷载、基坑施工步 序以及上部结构施工加载模式等; 9在验算洞室自身稳定性的基础上,验算加载后的洞体稳定性; 10提出洞室地基处理方案:基础型式、埋深及洞室加固的措施建议(如 梁式跨越、桩基穿越、基础加深、洞顶加固承重、承重墙体避开、填充洞室等处 理措施); 11提供设计所需的各项物理力学参数,设计与施工其他建议。 7.3.3 岩溶地基察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岩溶发育的区域地质背景,与新构造运动的关系; 2场地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基岩面起伏、形态和覆盖层厚度、可溶岩 特性; 3场地地质构造部位、类型,断裂构造位置、规模、性质、分布,分析构造 与岩溶发育的关系; 4地下水类型、埋藏条件、补给、径流和排泄情况及动态变化规律,地表 水系与地下水水力联系,分析对岩溶发育的影响、场地受岩溶水淹没的可 能性; 5岩溶类型、形态、位置、大小、分布、顶板厚度、充填状态和充填物性质, 钻探及物探异常点,物探测试及验证结果(未经验证的物探成果不宜作为设计 与地基处理的依据),对工程有影响的个体岩溶形态应列表说明并有坐标与 理深; 6土洞和塌陷的成因、分布位置、理深、大小、形态、发育规律、与下伏岩 溶的关系、影响因素及发展趋势和危害性,地面塌陷与人工抽(排)水、地下采 空区等人类活动的关系; 7结合工程建设对岩溶发育程度进行分区; 8岩溶与土洞围岩性质、稳定性分析评价,对场地稳定与地基稳定性的 影响及发展趋势预测;
9结合以往岩溶地基建筑经验,对岩溶地基结合建筑布局等进行适宜性 分区评价,提出岩溶地基处理建议,并对施工勘察、监测提出建议
7.3.4红黏土地基勘察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当地水文气象、红黏土区域资料、工程病害、整治措施和工程经验: 2红黏土的地形地貌,下伏基岩岩性和地质构造,岩溶(土洞)发育特征 及其与红粘土土性、厚度变化的关系; 3红黏土地下水(地表水)的分布特征、动态及其与红粘土状态垂向分带 的关系; 4红黏土的平面和竖向分布规律,厚度、物质组成,下伏基岩面起伏 状况; 5红黏土的类型、状态、结构分类; 6红黏土的裂隙分布及建筑开裂情况、复浸水特性、胀缩性,上硬下软 特性; 7自上而下的物理及力学性质、三轴剪切或无侧限抗压强度、重复剪切 强度; 8红黏土地基承载力及变形计算参数; 9地基持力层、基础型式选择,差异变形分析,建筑物避让地裂密集带或 深长地裂地段的建议; 10对红粘土地基处理提出建议(如基础埋置深度宜浅埋、局部置换、桩 基础穿越等建议); 11对基坑(边坡)评价,应分析裂隙的密度、深度及产出形态,分析其胀 缩性和上硬下软的特点,及其对边坡稳定性的影响;提出保湿、及时封闭或支 护、排水等的施工建议。 7.3.5填土地基勘察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7.3.5填土地基勘察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5填土地基勘察报告应包括下列内
1当地水文气象、填土的工程病害、整治措施和工程经验,压实填土的勘 察、设计、施工和检测资料: 2地形地貌,地形变迁状况、暗埋的塘、浜、沟、坑的分布及原始地形 坡度; 3堆填方式、堆填年限、物质来源、自然休止角; 4填土的类型、分布、厚度、物质组成、颗粒级配、密实度、固结程度、土性 特征和物理力学参数(包括填方界面抗剪强度、土体内部抗剪强度、负摩阻力 系数等),地表水和地下水特征:
8.1.1各类图表内容应符合《重庆市岩土工程勘察图例图示规定》规定。 8.1.2 作为文字部分的插图、插表时,应分图、表两类统一编号。 8.1.3 室内试验和原位测试,均应按有关标准进行记录、计算、绘制各种曲 线,当采用计算机采集数据和处理数据时,应有成果打印文件。 8.1.4 勘察报告应包括下列图表: 1 建筑物与勘探点平面位置图(含工程地质平面图); 2 工程地质部面图; 钻孔地质柱状图: 4 原位测试成果图表; 室内试验成果图表; 6 物理力学试验指标统计表。 8.1.5勘察报告可根据需要增加下列图表:拟建工程位置图、区域构造图、工 程地质分区图、地下水等水位线图、基岩面(或其他层面)等值线图、展示图(探 并、探槽、探洞)、勘探点主要数据一览表、地震液化判别表、场地类别分区图、 岩土工程计算简图及计算成果图表
8.2.1工程地质平面图
8.2平面图、剖面图和柱状图
1建筑物与勘探点平面位置图(含工程地质平面图)应包括下列内容: 1)拟建工程的轮廓线、尺寸、层数(或高度)及其名称、编号、环境标高、地 平标高、拟建地下结构体边线及名称(或编号);场地周边标志物、临近环境建 构筑物的轮廓线、层数(或高度)及其名称; 2)用地红线、勘察范围线; 3)工程地质分区界线、不良地质体(包括暗浜、地下障碍物等)的分布
范围; 4)宜采用现状地形图作为底图:一般1:500或1:1000的比例尺,大型工程 或长距离的线状工程可采用1:2000比例尺。 2市政工程勘探点平面位置图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线性工程:附有现状地形地物、走向、里程桩号和设计标高的带状平面 图,必要时应附拟建工程位置示意图; 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线路及里程、站位和隧道位置及结构轮廓线等 要素。
8. 2.2 工程地质部面图
1工程地质剖面图应包括下列内容: 1)拟建物及临近环境建构筑物的名称或编号、地坪标高(含各层地下室标 高)、分布范围及层数; 2)溶洞、土洞、塌陷、滑坡、危岩、古河道、暗浜、古井、古墓、防空洞、孤石及 其他埋藏物;河、塘、堤坝等地形地貌; 3)地表水和地下水稳定水位标高(或埋深),河流、水库洪水位; 4)软弱层、泥化层及破碎带等,可放大用特殊符号表示; 5)直接详勘应有控制场地的剖面: 6)剖面图水平、垂直比例尺宜采用同比例尺(斜坡边坡的横部面比例尺必 须一致)。场地察一般情况下使用1:200比例尺;线性工程勘察可视具体情 况而定,横部剖面不宜小于1:500比例尺,纵部剖面不应小于所用平面图比例尺。 2市政工程纵向剖面图(工程地质剖面图)尚应包括下列内容: 1)线性工程:分段工程地质评价、线路里程、设计标高及挖填方位置;管道 工程的设计管道顶底标高; 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车站和隧道位置、线路里程、车站的站中里程、区间
岩芯破碎情况、软弱夹层、空洞及特征裂隙等的描述; 比例尺宜使用1:100、1:200
8.3.1载荷试验成果图表应包括下列内容:
载荷试验成果图表应包括下列内容
1试验编号、地面标高、岩土名称、岩土性质指标、地下水位理深、试验深 度、承压板形式和尺寸、加荷方式、稳定标准、观测仪器、试验开始及完成日期; 2试验点平面位置和部面示意图、荷载与沉降关系曲线,必要时绘制沉 降与时间或时间对数关系曲线; 3累计沉降、沉降增量、比例界限压力、变形模量、承载力特征值、极限荷 载压力。
8.3.2静力触探测试曲线可采用单孔柱状图形式提供,也可在工程地
8.3.2静力触探测试曲线可采用单孔柱状图形式提供,也可在工程地质剖面 图相应的静力触探孔右侧绘制试验曲线。静力触探成果图表应包括下列 内容:
8.3.2静力触探测试曲线可采用单孔柱状图形式提供,也可在工程地质剖面
1孔号、地面标高、仪器型号、探头尺寸、率定系数、记录方式、试验日期; 2深度与贯入阻力关系曲线,对于单桥静力触探横坐标为比贯人阻力 对双桥静力触探横坐标为锥尖阻力、侧摩阻力和摩阻比; 3测试孔隙水压力的静探试验,尚应提供孔隙水压力随深度变化曲线 进行孔压消散测试时,尚应提供孔隙水压力随时间的消散曲线; 4采用测斜探头进行测试的静探试验,尚应提供倾斜度随深度变化曲线 及修正曲线
8.3.3圆锥动力触探成果图表应包括下列
1孔号、地面标高、动力触探设备型号、记录方式、试验日期; 2连续进行动力触探试验时,绘制深度与锤击数关系曲线;统计日 除异常值(包括超前滞后值);按单孔分层统计平均值,场地内厚度加 值,资料较多时应求变异系数。
.3.4标准贯入成果图表应包括下列
1试验编号、地面标高、试验深度、岩土名称、岩体软弱面性质、地下水 位、试体尺寸、剪切面积、加荷方式、量测仪器型号和方式、试验日期; 2剪切应力与剪切位移曲线、剪切力与垂直位移曲线,确定比例界限点、 屈服强度和峰值强度等; 3法向应力与剪应力关系曲线,确定抗剪强度参数。 8.3.6岩土水平抗力试验成果图表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试验编号、地面标高、岩土名称、岩土性质指标、地下水位深度、试验深
3.7波速测试成果图表应包括下列
8.3.11现场渗透试验成果图表应包括下列内容:
8.3.11现场渗透试验成果图表应包括下列内容: 1试验编号、地面高程、试验位置、试环面积、地层剖面、试验日期; 2渗流时间t、开始量简读数、结束量筒读数、渗入水量、水温、校正系数 mT/m20、水温20℃渗透系数K20、平均渗透系数。
8.3.12渗滤取水垂直入渗试验成果图表应包括下列内容
1试验编号、地面高程、试验位置、外筒内径及高度、地层部副面、试验 日期; 2h(渗滤井压力水头高度)、V(压力水头高度为h时,作用在滤床表面 的入渗速度);h与V关系曲线;求出α(压力水头高度为1时,作用在滤床表 面的垂直入渗速度,由垂直入渗试验确定,常数)、β(压力水头高度的影响指数 由垂直入渗试验确定,常数),建立V.数学模型
8.3.13连通试验成果图表应包括下列内容
1试验点和观测点的位置坐标,高程数据、试验开始时间和观测到的初 始时间,峰值时间、消退时间等。对采用指示剂法时,可采用定量回收试验,需 司时观测地下水的流量等指标,以便计算回收率; 2定量回收试验需要及时绘制指示剂的接收浓度历时曲线。多点回收 的,需分析各点的浓度变化比例,并应记录:试验投入点和接收点的编号、位置 坐标、地面标高,接收设备名称,指示剂名称,试验日期,投入时间、投入量,试 验开始时间、接收时间和间隔时间,指示剂浓度读数或样品编号DBJ04/T 385-2019 建筑隔震橡胶支座质量要求和检验标准,接收点地下 水流量等,
8.4.1土工试验成果汇总表应明确土的分类、定名依据,并包括下列内容: 试验编号(孔号与取样号)、取样深度、土样名称、全部试验栏目; 2栏目的指标应标明指标名称及符号、计量单位,压缩系数及压缩模量 应注明压力段范围
8.4.2固结试验图表
1水和土腐蚀性分析试验的项目和方法应符合现行《岩土工程勘察规 范》(GB50021)的要求; 2水和土的腐蚀性分析成果应采用表格形式,其内容包括钻孔(探井)编 号、水(土)样编号、取样时间、取样深度、土的名称、试验时间、试验方法、各项
8.5.1勘探点主要数据一览表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勘探点编号、坐标、孔口标高、孔深、地下水位; 2 取样数量(原状、扰动)、原位测试工作量。 8.5.2 岩土物理力学试验指标统计表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统计项目、统计样本数、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 2主要岩土层的关键测试项目(包括黏聚力、内摩擦角、标准贯人试验锤 击数、圆锥动力触探锤击数、岩石的抗压及抗拉强度等)的变异系数、标准值 当变异系数大于正常范围值时,应分析误差过大的原因,必要时应增加试样数 量或重新划分统计单元
.5.3岩土参数建议值表应包括下列
8.5.3石土参数建议值衣应包括下列内谷: 1各岩土层:重度、黏聚力、内摩擦角、地基极限承载力标准值、地基承载 力特征值、基底摩擦系数;岩石:抗拉、抗压强度; 2据需要增加:岩土体渗透性等级、压缩系数、压缩模量、变形模量、弹性 模量、泊松比、土体水平抗力系数的比例系数、岩体水平抗力系数、岩土与锚固 体极限粘结强度标准值、岩体结构面抗剪强度、边坡岩体等效内摩擦角。 8.5.4饱和砂土、粉土地震液化判别表应包括下列内容: 1孔号、判别液化时采用的地下水位、液化判别深度、地震设防烈度; 2饱和土标准贯入试验点深度及对应的黏粒含量百分率,标准贯入锤击 数基准值、试验点对应的临界值、实测值; 3试验点土层单位土层厚度对应的层位影响权函数值、单孔液化指
DB35/T 1827-2019 树脂框架木质地板通用技术条件1各岩土层:重度、黏聚力、内摩擦角、地基极限承载力标准值、地: 力特征值、基底摩擦系数;岩石:抗拉、抗压强度; 2据需要增加:岩土体渗透性等级、压缩系数、压缩模量、变形模量 模量、泊松比、土体水平抗力系数的比例系数、岩体水平抗力系数、岩土 体极限粘结强度标准值、岩体结构面抗剪强度、边坡岩体等效内摩擦角
1孔号、判别液化时采用的地下水位、液化判别深度、地震设防烈度: 2饱和土标准贯入试验点深度及对应的黏粒含量百分率,标准贯入锤击 数基准值、试验点对应的临界值、实测值: 3试验点土层单位土层厚度对应的层位影响权函数值、单孔液化指 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