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1197-2020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检查用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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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T 1197-2020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检查用表标准

5.1.2倾斜角系桩的纵向中心线与铅垂线间的夹角。打(压)人桩包含预制混凝土方桩、先张 法预应力管桩、钢桩,本条表中的数值未计及由于降水和基坑开挖等造成的位移,但由于打桩 顺序不当,造成挤土而影响已人土桩的位移包括在表列数值中。为此,必须在施工中考虑合适 的顺序及打桩速率。布桩密集的基础工程应有必要的措施来减少沉的挤主影响。 5.1.3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应严格执行。本条是在原规范强制性条文第5.1.4条的基础上修改而 成。虽然目前灌注桩的直径和深度均有所增加,但是也会出现短桩数量非常多的情况,按照原 规范的要求,混凝土试块的留置数量偏多,此次修订将“小于50m的桩,每根桩必须有1组试件” 改为当混凝土浇筑量不足50m"时,每连续浇筑12h必须至少留置1组试件”,即对于单桩不足50m 的桩无需一桩一试件,数量有所减少。 检测单位根据混凝土灌注的体积,结合本条对混凝土试块留置数量的要求进行检验,检验 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可以根据检测单位提供的检测报告对混凝土强度进行验收,满足要求 后方可进行后续施工。 5.1.5工程桩的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对上部结构的安全稳定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承载力检 验是检验桩抗压或抗拨承载力满足设计值,通常采用静载试验确定;桩身完整性检验是检验桩 身的缩颈、夹泥、空洞、断裂等缺陷情况,通常采用钻芯法、低应变法、声波透射法等方法 要求桩身完整性的检测结果评价应达到II类桩以上。 检测单位根据总桩数及设计等级,结合本标准第5.1.6条及第5.1.7条对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 检验数量的要求进行检验,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II类桩的分类原则为桩身有轻微缺陷,不 会影响桩身结构承载力的正常发挥,本条规定桩身完整性应至少满足II类桩的评价要求。可以 根据检测单位提供的承载力及桩身完整性检测报告对其进行验收,满足要求后方可进行后续施 工,对不满足要求的工程桩,可采取补强或补桩措施。 5.1.6对重要工程(申级)应采用静载试验检验桩的承载力。工程的分类按现行国家标准《建

5.1.6对重要工程(甲级)应采用静载试验检验桩的承载力。工程的分类按现行国家标准《建

工的质量,而且也能检验设计是否达到工程的要求。因此,施工前的试桩如没有破环又用于实 际工程中,可作为验收的依据。非静载试验桩的数量,可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 规范》JGJ106的规定执行。 5.1.7桩身完整性的检验,可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所规定的方法 执行。打入桩制桩的质量容易控制,问题也较易发现,抽查数可较灌注桩少。

5.2.1在砌体结构工程施工中,砌筑基础前放线是确定建筑 平面尺寸和位置的基础工作,通过 校核放线尺寸,达到控制放线精度的目的。 5.2.4本条所列砖、毛石基础的尺寸偏差,对整个建筑物的施工质量、建筑美观和确保有效使 用面积均会产生影响,故施工中对其偏差应予以控制

DB37/T 3015-2017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5.3钢筋混凝土扩展基础

5.3.2钢筋混凝土扩展基础相较于无筋扩展基础而言不受刚性角的控制,这主要得力于基础中 的配筋,因此钢筋的质量及数量对钢筋混凝土扩展基础的抗剪切或抗冲切能力有着重要的影响, 另外混凝土浇筑的轴线偏差原因主要包括模板表面不平、模板刚度不够、混凝土浇筑时一次投 科过多、模板拼缝不严等,因此模板的质量也是验收的重要内容

5.4.2预埋件大多数是金属构件,在结构中预先留有钢板和锚固筋,能够用来连接结构构件。 可以用来作为后续工序固定时用的连接件,一般使用预埋件先要根据图纸进行加工,然后进行 测量定位和支设支架等。 预理件在混凝土浇灌前必须经过严格的检查验收,预理件在使用的时候必须经过复测与最后的 固定,经过再次的调整和固定之后,待达到技术要求之后,方可进行后续混凝土的施工。 5.4.5一般筱形基础与箱形基础体积较大,大体积混凝土凝结硬化过程中内部热量较难散发, 外部表面热量散发较快,内外热胀冷缩过程相应会在混凝土表面产生拉应力。温差大到一定程 度,混凝土表面拉应力超过当时的混凝土极限抗拉强度时,在混凝土表面会产生裂缝,有时甚 至是贯穿裂缝。另外,混凝土硬化后随温度降低产生收缩,在受到地基约束的情况下,会产生

较天外约束力,当超过当时的混凝主极限抗拉强度时,也会产生裂缝。混凝主的落度、配合 比、浇筑的分层厚度、坡度对大体积混凝土的热量产生及扩散都有影响,验收时应格外注意。 测温点的设置应具有代表性,能全面反映大体积混凝土内各部位的温度,验收时应对测温 点的位置进行复核,确保无死角。

5.5.4钢筋混凝土预制桩质量检验标准汇合了预制桩(管桩)成品桩的质量检查验收内容,且 对不同的施工方法如锤击打入法、液压沉入法、静力压入法、钻孔植入法均适用。主控项目及 般项目中成品桩质量都属共同部分,其余对应相关项进行验收。 桩基验收条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现场桩头清理到位,混凝土灌芯已完成 (2)竣工图等质量控制资料已经监理审查并签署意见; (3)桩位偏差超标等质量问题已有设计书面处理意见; (4)检测报告已出具: (5)桩基子分部已经施工自检合格

5.6.2泥浆护壁成孔灌注桩的承载力由桩侧摩阻力及桩端阻力构成,孔径等成孔质量直接影响 承载力的大小。钢筋笼的刚度影响钢筋笼吊装质量,垫块安装、钢筋笼的安装精度决定着钢筋 宠安装后保护层的厚度是否满足要求。钢筋笼的直径不宜过大也不宜过小,过大会造成保护层 厚度不够,过小则会造成灌注桩抗弯能力减弱,不利于结构的安全。 嵌岩桩为端承桩,承载力主要由桩端阻力构成,桩端阻力的发挥与桩端的岩性及嵌岩深径比密 刃相关,岩石强度越大,硬度越大,嵌岩深度越大,桩端阻力的发挥就越充分,因此验收时对 岩桩的桩端岩性及嵌岩深度的检验尤其重要。 5.6.4泥浆护壁成孔灌注桩的桩径检验标准、垂直度允许偏差及桩位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1.4的 现定,其余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5.6.4的规定,这样更方便施工现场检查人员使用。桩身完整 性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进行检验,采用钻芯法时,大直径嵌岩桩 应钻至桩尖下500mm。

关于垂直度、孔径的检测方法,国内部分地区使用探笼测量,也具有一定的经济性和可行 生。

5.7干作业成孔灌注桩

5.7.1对于人工挖孔桩而言,施工人员下井进行施工,需配备保证人员安全的措施,主要包指 防坠物伤人措施、防塌孔措施、防毒措施及安全逃生措施等。 5.7.4在现场施工条件允许的条件下,为了增强混凝土质量,应尽量采取低落度的混凝土, 干作业成孔灌注桩相较于湿作业成孔灌注桩,浇筑条件较为方便,因此采用的落度较小。

5.8长螺旋钻孔压灌桩

5.8.4长螺旋钻孔压灌桩钢桩位偏差同表5.1.4灌注桩桩位偏差的要求,其余质量检验标准应符 合表5.8.4的规定,这样更方便施工现场检查人员使用。

5.9.4桩位偏差同表5.1.4灌注桩桩位偏差的要求。沉管灌注桩拨管速度过快会引起桩身缩径甚 至断桩,因此规定拔管速度控制在1.2m/min~1.5m/min为宜

5.10.2接桩时自前天多数采用电焊连接,焊缝处容易出现裂缝,这主要由于焊接连接时,连接 处表面未清理干净,桩端不平整;焊接质量不好,焊缝不连续、不饱满、焊肉中夹有焊渣等杂 物;焊接后停顿时间较短,焊缝遇地下水出现脆裂;两节桩不在同一条直线上,接桩处产生曲 折,压桩过程中接桩处局部产生集中应力而破坏连接。因此本标准规定需对焊缝的质量(如上 下节桩错口、焊缝咬边深度,焊接结束后停歇时间,节点弯曲矢高等)进行验收

5.11.2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的规定,锚杆静压桩验收试验用 反力装置能够提供最大反力应大于2倍的锚杆静压桩承载力特征值,反力装置强度不够,将会带 来巨大的安全隐患,因此应对反力装置加强监测

5.12.1~5.12.4锚杆的抗拨承载力主要由锚固体与土体粘结强度及锚杆与砂浆粘结强度决定,因 比在施工前对水泥砂浆,施工中对成孔质量检验至关重要。本标准将锚固体强度作为主控项目 而锚固体强度影响因素主要包括孔径及铺固长度

5.13.2下沉过程中的偏差情况,虽然不作为验收依据,但是偏差太大影响到终沉标高,无其刚 开始下沉时,应严格控制偏差不要过大,否则终沉标高不易控制在要求范围内。下沉过程中的 控制,一般可控制四个角,当发生过大的纠偏动作后,要注意检查中心线的偏移。封底结束后, 常发生底板与井墙交接处的渗水,地下水丰富地区,混凝土底板未达到一定强度时,还会发生 地下水穿孔,造成渗水,渗漏的检验验收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范》GB50208的规定热行

6.1.1~6.1.4特殊土地区施工前应收集当地的气象资料和水文资料,查明地表水的径流、排泄和 积聚情况,查明地下水类型、埋藏条件、水质、水位、毛细水上升高度及季节性变化规律。针 对特殊土的类型,制定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避免雨季施工对特殊土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 的影响。

5.2.1湿陷性黄主场地上的垫层地基,除提高承载力和增加均匀习性外,另一个重要作用是防水 和隔水。一定厚度的垫层可以防止水从上部渗入地基,外放部分可以防止水从侧向渗入地基, 其尺寸对垫层的防水、隔水效果至关重要,应作为验收项目。 6.2.2现行国家标准《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对各类建筑地基消除湿陷性的厚度 的规定,是强夯地基确定设计处理厚度的一个重要依据。在设计处理(夯实)厚度内湿陷性应 消除,检测方法可采用现场浸水载荷试验或取土做土工试验,具体方法在《湿陷性黄土地区建 筑规范》GB50025中有详细规定。湿陷系数作为一般项目进行验收,允许个别土样的湿陷系数 大于0.015,但大于0.015的点在空间分布上不应集中、连续。压实系数和湿陷系数两项指标具有 关联性,且夯实厚度和程度(压实系数)关系到防水效果,检测压实系数可作为强夯处理有效 享度和湿陷性消除厚度的辅助判断指标。 6.2.3主控项目“复合土层湿陷性"是指桩长范围内复合土层的湿陷性应消除。可采用复合地基 侵水载荷试验或通过桩体材料、桩体压实系数、桩间土湿陷系数和平均挤密系数等指标综合判 定。 根据湿陷性黄土地区经验,挤密系数达到0.90的区域一般在距桩边(0.5~1.0)D范围(沉管 法),平均为0.75D。桩距的计算依据一般是挤密系数不小于0.90,因此对于要求消除湿陷性的 挤密桩地基,其桩距偏差不宜大于0.25D。 对预钻孔夯扩桩,因钻孔过程对桩间土无挤密作用,消除湿陷性全靠夯扩,因此钻孔直径

浸水载荷试验或通过桩体材料、桩体压实系数、桩间土湿陷系数和平均挤密系数等指标综合判 定。 根据湿陷性黄土地区经验,挤密系数达到0.90的区域一股在距桩边(0.5~1.0)D范围(沉管 法),平均为0.75D。桩距的计算依据一般是挤密系数不小于0.90,因此对于要求消除湿陷性的 挤密桩地基,其桩距偏差不宜大于0.25D。 对预钻孔夯扩桩,因钻孔过程对桩间土无挤密作用,消除湿陷性全靠夯扩,因此钻孔直径 不应大于设计值,施工前应检查钻头直径。对于决定夯扩效果的锤重、每次填料量、夯锤提升

高度、夯击次数等必须在施工中经常检查。最终形成的桩径是检验桩间土挤密效果的重要参数, 也应经常检查。 6.2.4为减少湿陷土层影响,黄土地区普遍采用先用挤密或强夯等方法消除部分或全部湿陷土 的湿陷性,再采用水泥粉煤灰碎石桩等复合地基或采用桩基础。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湿陷性 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规定,用挤密或强夯等方法消除部分或全部湿陷土层的湿陷性后 已消除湿陷性的土层可按一般地区土层进行设计,其施工验收也可按一般地区的验收标准执行。 济密桩设计目的仅是消除湿陷性,其承载力可不进行验收。 6.2.5预浸水法是利用自重湿陷性场地特性,预先浸水使自重湿陷发生,减少后期湿陷量的 种黄土地区特有的地基处理方法,浸水时湿陷发生越充分则预浸水处理效果越好。受周围未浸 水土层约束影响,黄土实际发生湿陷量大小和浸水坑尺寸有关,因此浸水坑尺寸应检查验收。

6.3.1冻土地区的保温隔热地基,近儿年无论是在多年冻土区还是季节冻土区,应用越来越多, 因此增加该基础型式的验收内容。主要应在施工前对材料质量进行验收,检查材料合格证、试 验报告等。施工过程主要检查接缝处理,铺设厚度、长度、宽度是否符合质量要求, 6.3.3多年冻土地区的灌注桩基础,在国外应用的并不是很多,在国内由于工程造价及施工条 件的制约,还在大面积应用。为了保护多年冻土环境,降低混凝土水化热对冻土的影响,要求 昆凝土浇筑温度在5C~10℃,因此应对混凝土进行测温。为了及时掌握基础施工对冻土环境的 影响,施工期间要对地温进行监测。多年冻土地区桩基础的设计原则主要有三种,即保持冻结 伏态、逐渐融化状态、预先融化状态,这三种状态对桩基础的检测方法是不一样的,因此要求 按现行行业标准《冻土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JGJ118的规定执行。 6.3.4多年冻土区架空通风基础,施工前应对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及换填材料进行检验,检查 材料合格证、试验报告等。施工中主要检查通风空间或通风总面积是否符合要求。其冻土地基 承载力或桩基础承载力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冻土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JGJ118的规定执 行。

6.4.1膨胀土地基换土可采用非膨胀性土、灰土或改良土,换土厚度应通过变形计算确定。膨

胀土土性改良可采用掺和水泥、石灰等材料,掺和比和施工工艺应通过试验确定。 平坦场地上胀缩等级为I级、II级的膨胀土地基宜采用砂、碎石垫层。垫层厚度不应小于300mm。 垫层宽度应大于基底宽度,两侧宜采用与垫层相同的材料回填,并应做好防、隔水处理。 6.4.2对胀缩等级为III级或设计等级为甲级的膨胀土地基,宜采用桩基础。灌注桩施工时,成 孔过程中严禁向孔内注水,应采用干法成孔。成孔后应清除孔底虚土,并应及时浇筑混凝土。 6.4.3膨胀土是同时具有显著的吸水膨胀和失水收缩两种变形的黏土,土体的含水率的变化是 膨胀土产生危害的主要原因。在胀土地区建筑物周围设置散水坡,设水平和垂直的隔水层, 加强上下水管的防漏措施;面层及垫层的施工质量决定着散水坡的抗渗性能,散水的宽度直接 影响着防渗漏的范围大小

6.5.1盐渍土地基中隔水层可以阻断盐分和水分向上迁移,防止路基产生盐胀、温

6.5.1盐渍土地基中隔水层可以阻断盐分和水分向上迁移,防止路基产生盐胀、湿陷,并且阻 断下层盐渍土对基础的侵害

6.5.1盐渍土地基中隔水层可 断下层盐渍土对基础的侵害。 6.5.2防腐工程施工前,应根据施工环境温度、工作条件及材料等因素,通过试验确定适宜的 施工配合比和操作方法。防止盐渍土的腐蚀破坏,除采取措施外,特别重要的是土建工程质量 和防腐施工质量。在一定条件下,施工质量起决定性作用。因此,对施工质量的严格把关和严 格遵守有关规定、规程是十分重要的。盐渍土地区的防腐措施主要包括增加混凝土保护层的厚 度,增加防腐添加剂及刷防腐涂层。验收程序及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腐蚀工程施 工规范》GB50212的规定。

6.5.3换土垫层法适用于地下水位埋置深度较深的浅层盐渍土地基,换填料应为丰

配砂砾石和中粗砂、碎石、矿渣、粉煤灰等。

在盐渍土地区,有的盐渍土层仅存在地表下1m~5m厚,对于这种情况,可采用砂石垫层处 理地基,将基础下的盐渍土层全部挖除,回填不含盐的砂石材料。采用砂石材料是针对完全消 除地基溶陷而言,其挖除深度随盐渍土层厚度而定,但一般不宜大于5m,否则工程造价太高, 不经济。砂石垫层的厚度应保证下卧层项面处的压应力小于该土层浸水后的承载力,还应保证 垫层周围溶陷时砂右垫层的稳定性,垫层宽度不够时,四周盐渍浸水后产生溶陷,将导致垫 层侧向位移挤入侧壁盐渍土中,使基础沉降增大。

6.5.4强夯法和强夯置换法适用于处理盐渍土地区的碎石土、砂土、非饱和粉土和黏性土地基

6.5.4强夯法和强夯置换法适用于处理盐渍土地区的碎石土、砂土、非饱和粉土利

以及由此组成的素填土和杂填土地基。强夯置换法在设计前,应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其适用性和 处理效果。强夯法和强置换法的有效加固深度、击工艺和参数应通过当地经验或现场试 确定。强夯置换法夯坑换填料应为非盐渍土的砂石类集合料,并应做好基础地下排水设计。 6.5.5砂石(碎石)桩法包括用挤密法施工的砂石桩和用振冲法施工的砂石桩,适用于处理盐 渍土地区的砂土、碎石土、粉土、黏性土、素填土和杂填土等地基。采用砂右桩法应在设计和 施工前选择有代表性的场地进行现场试验,确定施工机械、施工参数和处理效果。砂石桩顶和 基础之间宜铺设一层厚500mm左右的砂石垫层,并应做好地下排水设施,宜在基础和垫层间设 置盐分隔离层。 6.5.6浸水预溶法适用于处理盐渍土地区厚度较大、渗透性较好的盐渍土地基。盐渍土的盐溶 危害是盐渍土地基的主要病害之一。当地基发生盐溶时,地基承载力大幅度下降。浸水预溶法 可以改变地基土体结构,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地基土的含盐量。浸水预溶法可与强夯法、预压 法等其他地基处理方法结合使用。重要工程或大型工程,施工前应进行浸水试验,确定浸水量、 侵水所需时间、浸水有效影响深度和浸水降低的溶陷量等。国内有部分建筑在采用浸水预溶法 进行地基处理后,上部结构施工完成后仍然出现较大的竖向变形,主要原因就是有效浸水影响 深度不够。浸水坑的外放尺寸要求与其余地基处理工艺原则类似。水头高度对有效浸水影响深 、预溶速度都有重要的影响

7.1.1基坑支护结构质量检查与验收需要分阶段进行。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是确保支护结构 质量的基础,应把好每道工序关,严格按操作规程及相应标准检查,随时纠止不符合要求的操 作。质量验收应按本标准的相应要求实施,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与设计配合,采取补救措施 后方能进行基坑开挖。基坑开挖时的检查,主要是截水体系渗漏、构件偏位等,如严重或偏位 过多,也应采取措施及时处置。 7.1.3降水、排水系统对维护基坑的安全极为重要,必须在基坑开挖施工期间安全运转,应时 刻检查其工作状况。邻近有建筑物或有公共设施,在降水过程中要予以观测,不得因降水而危 及这些建筑物或设施的安全。 7.1.5基坑工程的现场监测可以为基坑工程信息化施工、设计优化等提供依据;更重要的是通 过检测和预警,可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保护基坑及周边环境的安全。因此基坑工程的监测也 是基坑工程实施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基坑支护工程中主要支护结构变形应根据设计要求设 置报警值,对周边主要保护对象的变形应根据环境保护要求设置报警值。监测的相关要求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的规定,

7.2.2保证成孔质量是确保成桩质量的关键之一,如测得的孔径、垂直度、孔壁稳定和沉渣厚 度等现场实测指标不符合设计要求时,应及时采取技术措施或重新考虑施工工艺。试成孔可选 取非排桩设计位置进行,有成熟施工经验时也可选择排桩设计位置进行试成孔。在钻进成孔至 设计桩底标高并完成一清后,静置一段时间(模拟成孔至成桩的施工历时时段,通常宜取 12h~24h或按设计要求)考察孔壁稳定性。从开始测得初始值后,每间隔3h~4h测定一次孔径 曲线(含孔深、桩身扩径缩径等数据信息)、垂直度、沉渣厚度、泥浆指标等,以核对地质资 料、检验施工设备施工工艺等是否适宜,在正式施工前调整选择好施工参数。选取非排桩设计 位置进行试成孔时,试成孔完毕后的孔位应以砂浆或其他材料密实封填

7.2.4采用*桩墙合一”技术,考虑将原有废弃的临时围护排桩利用作为永久地下室侧壁挡主构 的三部分可以减少地下室外墙的厚度,甚至可减少结构处墙下边桩的数量,以节约社会资源, 实现建筑节能和可持续发展的基坑支护结构设计。 “桩墙合一”围护桩由于作为永久结构的一部分,其施工与检测的要求高于常规临时围排桩。 其中垂直度偏差提高要求主要考虑减小围护桩施工误差对后期地下室外墙施工的影响,建议采

7.3.1我国常用的钢板桩可采用等截面U型、Z型、直线型、组合型和槽钢等。常用的预制钢 筋混凝土板桩可采用矩型、T型和I型截面钢板桩,外形尺寸及截面特性、锁口尺寸等可按现 行行业标准《冷弯钢板桩》JG/T196和现行国家标准《热轧U型钢板桩》GB/T20933的规定执 行。预制混凝土板桩目前常用的截面形式主要是矩形截面槽排结合的形式,

7.4.1咬合桩施工前,应沿咬合桩两侧设置导墙,导墙结构应建于坚实的地基上,并能承受施 工机械设备等附加荷载。全套管钻孔咬合桩施工期间,导墙经常承受静、动荷载的作用。为了 便于桩机作业,导墙内侧净空应较桩径稍大一些,导墙的施工精度直接影响钻孔咬合桩的施工 精度。

7.5型钢水泥士搅拌墙

7.5型钢水泥土搅拌墙

7.5.3进行浆液试块强度试验确定墙体强度时,浆液试块应根据土层特点和开挖深度选取不同 深度的浆液试块,严禁在钻头上提取浆液试块。浆液试块应采用与搅拌桩类似的条件养护(地 下水位以下的应采用水下养护),达到设计龄期要求(一般为28d)后进行强度试验。 7.5.4型钢水泥土搅拌墙其质量检查与验收除满足本节规定外,尚应符合行业现行标准《型钢 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JGJ/T199和《渠式切割水泥土连续墙技术规程》JGJ/T303的规定

.6.3进行抗拨承载力检测的土钉应随机抽样,检测试验应在注浆固结体强度达到10MPa或达 到设计强度的70%后进行

7.7.1导墙在施工中具有多种功能,为了保证导墙具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导墙断面要根据 更用要求和地质条件等通过计算确定。在确定导墙形式时,应考虑下列因素:表层土的特性、 荷载情况、地下连续墙施工时对邻近建筑物可能产生的影响、地下水位的变化情况、施工作业 面在地面以下时对先期施工的临时支护结构的影响等。 7.7.2护壁泥浆使用前应根据材料和地质条件进行试配,并进行室内性能试验,新拌制的泥浆 应经充分水化,成槽时泥浆的供应及处理系统应满足泥浆使用量的要求。槽段开挖结束后及钢 筋笼入槽前,应对槽底泥浆和沉淀物进行置换。 导墙接头可采用圆弧型接头、橡胶带接头、十字钢板接头、工字型钢接头或套铣接头, 7.7.4混凝土抗渗等级不宜小于P6级,墙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水下浇筑时混凝土 强度等级应按相关标准要求提高。 7.7.5作为永久结构的地下连续墙需同时满足基坑开挖和永久使用两个阶段的受力和使用要 求,对墙体的质量检验尤为重要。墙体质量检测应对墙体完整性、墙体厚度、墙体深度及墙底 究渣厚度等项目进行超声波检测,对于检测数量的要求,本条规定同类型槽段的检验数量不应 少于10%,且不得少于3幅,每个检验墙段的预埋超声波管数不应少于4个。对墙体混凝土的 强度或质量存在疑问时,可采用钻芯法进行检验。

7.8.1本节中重力式水泥土墙指采用双轴水泥土搅拌桩施工工艺形成的重力式水泥土墙,采用 其他施工工艺时,可参照本标准中相应章节进行质量检验。 7.8.4成桩施工期应严格进行每项工序的质量管理,每根桩都应有完整的施工记录。应有专人 记录搅拌机钻头每米下沉或提升的时间,深度记录误差不大于100mm,时间记录误差不大于5s。 桩位偏差不是定位偏差,一般来说,为了保证桩位偏差在50mm以内,需要保证定位偏差在20mm 以内。桩位偏差在50mm以内,垂直度偏差在1%之内可保证10m~15m长度范围内相邻桩有良 好的搭接。

7.9.6采用注浆法进行土体加固时,其施工质量检验参照注浆地基的要求进行。根据地基加固 的特点,可不进行地基承载力和地基土变形指标的检测。

7.10.4基坑工程的工况中,设计允许在未达到28d龄期的情况进入下一工况时,还应根据设计 要求增加对混凝土支撑的强度检测,并相应的增加混凝土试块留设数量。 7.10.5施加预应力的钢支撑杆件在基坑开挖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预应力损失,为了保证预应力 达到设计要求,当预应力损失达到一定程度后应及时进行补充、复加轴力。 7.10.6立柱转向不宜大于5°,避免影响水平支撑和地下水平结构的钢筋施工,

7.11.3进行抗拨承载力检测的锚杆应随机抽样,检测试验应在注浆固结体强度达到15MPa或 达到设计强度的75%后进行

7.11.3进行抗拨承载力检测的锚杆应随机抽样,检测试验应在注浆固结体强度达到15MPa或 达到设计强度的75%后进行

7.12与主体结构相结合的基坑支护

7.12.4由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问题而对钢管混凝主支承柱的施工质量产生异议时,可采用 声波透射法或侧向钻取芯样进行辅助质量检测,以作为钢管混凝土支承柱质量检测的参考依据 声波透射法检测需要在钢管混凝土支承柱施工时预埋钢管 7.12.5竖向支承桩柱作为永久结构,其质量检验标准高于临时立柱

8.1.1排水系统的有效性是影响降排水能否正常运行的关键因素,特别是在排水量比较大的工 程中,往往因前期设置的排水系统无法满足降排水的要求导致降水中止。因此,降水运行前检 查工程场区的排水系统是非常必要的。为了避免其他因素,如雨季大气降水造成排水不畅,根 据工程经验,本条规定排水系统最大排水能力不应小于工程降排水最大流量的1.2倍。 8.1.2不同性质的土层含水量、渗透性差异较大,对预降水时间的要求也不同。一般来说,土 贡基坑开挖深度越深、土层含水量越高、渗透性越差,需要的预降水时间越长。另外,不同的 降排水工艺需要的预降水时间也不同,例如软土地层中真空负压管井比自流管井预降水时间缩 30%~50%。减压降水验证试验应结合土质基坑开挖工况验证减压降水的有效性,并根据试验 过程中达到安全水位的时间确定减压预降水时间

中,往往因前期设置的排水系统无法满足降排水的要求导致降水中止。因此,降水运行前检 查工程场区的排水系统是非常必要的。为了避免其他因素,如雨季大气降水造成排水不畅,根 据工程经验,本条规定排水系统最大排水能力不应小于工程降排水最大流量的1.2倍。 8.1.2不同性质的土层含水量、渗透性差异较大,对预降水时间的要求也不同。一般来说,土 质基坑开挖深度越深、土层含水量越高、渗透性越差,需要的预降水时间越长。另外,不同的 降排水工艺需要的预降水时间也不同,例如软土地层中真空负压管井比自流管井预降水时间缩 短30%~50%。减压降水验证试验应结合土质基坑开挖工况验证减压降水的有效性,并根据试验 过程中达到安全水位的时间确定减压预降水时间。 8.1.3控制土质基坑工程开挖土层中的地下水位在开挖面以下0.5m~1.0m,主要是为便于开挖 十作业,确保混凝土垫层浇筑和养护的条件。 深部承压含水层的水位则应控制在经抗突涌稳定性验算后确定的安全水位理深以下,以确 保当前开挖面不会发生承压水突涌的风险。但承压水位不应过度低于安全水位理深,以免过度 威压降水引起工程周边环境变形。 当基坑开挖面位于承压含水层中或与承压含水层顶板的竖向距离小于2m时,坑底已无有 效的(半)隔水层。为保证基坑稳定性与施工安全,则需将承压水位控制在基坑开挖面以下1.0m。 8.1.4本条规定适用于设置截水惟幕且在坑内降排水的基坑。通过坑外水位的变化来判别雌幕 的止水效果,往往还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容易产生偏差。因此,在实际工程中发现坑外水位产 生异常时,还应当排除水位的自然变幅、大气降水、水位观测并或水位观测孔的有效性等各方 面影响因素,结合惟幕施工时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8.1.3控制土质基坑工程开挖土层中的地下水位在开挖面以下0.5m~1.0m,主要

深部承压含水层的水位则应控制在经抗突涌稳定性验算后确定的安全水位理深以下,以确 保当前开挖面不会发生承压水突涌的风险。但承压水位不应过度低于安全水位埋深,以免过度 威压降水引起工程周边环境变形。 当基坑开挖面位于承压含水层中或与承压含水层顶板的竖向距离小于2m时,坑底已无有 效的(半)隔水层。为保证基坑稳定性与施工安全,则需将承压水位控制在基坑开挖面以下1.0m, 8.1.4本条规定适用于设置截水惟幕且在坑内降排水的基坑。通过坑外水位的变化来判别雌幕 的止水效果,往往还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容易产生偏差。因此,在实际工程中发现坑外水位产 生异常时,还应当排除水位的自然变幅、大气降水、水位观测井或水位观测孔的有效性等各方 面影响因素,结合幕施工时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3.2.2不同的地区选用的降水并管材质是不同的,一般在降水时都会因地制宜结合地区经验确 定管材。管材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着降水井后期运行过程中的成活率,例如塑料管、水泥管比

较容易遭到破环,而钢管相对而言其强度和刚度都能够普遍满足各种地区的降水施工要求。根 据上海地区的工程经验,一般采用钢管时,管径不小于273mm,壁厚不小于4mm。 不同土层选用的滤管,其单位长度孔隙率与土层的颗粒大小、不均匀系数及渗透性是相关 联的;一般来说,土层颗粒越大,不均匀系数越小,渗透性越强的土层选用的滤料孔隙率应越 大。根据软土地区经验,在夹薄层粉土或砂土的(粉质)黏土层及非承压的饱和粉土层、砂土 层中,采用单位长度孔隙率不小于15%的滤管,在保障预降水时间及满足成并质量要求的前提 下,可以实现预期的降水效果;在主要颗粒为粉砂~砾卵石的承压含水层中,采用单位长度孔隙 率不小于20%的滤管,可以实现预期的降水效果。 滤料的作用一方面是保持良好的透水性能,另一方面还要阻挡土层颗粒进入并内。因此, 虑料既要考虑粒径与降水目的层的土层颗粒匹配,同时也要保持较好的均匀性。一般来说,滤 料应选用磨圆度较好的硬质岩层砾、砂,不宜采用棱角形石渣料、风化料或黏质岩层成分的砾, 砂。根据国内不同地区成井施工的经验,滤料的粒径规格一般按如下确定: (1)黏土、砂土层

Ds0= (8~12) ds

式中:D50一小于该粒径的滤料质量占总滤料质量50%所对应的粒径(mm); d50一小于该粒径的土的质量占总土质量50%所对应的土层颗粒的粒径(mm) (2)对于dzn<2mm的碎石类土含水层

Ds0= (6~8) d2l

式中:d20一一小于该粒径的土的质量占总土质量20%所对应的含水层土颗粒的粒径(mm)。 (3)对d20≥2mm的碎石土含水层,宜充填粒径为10mm~20mm的滤料。 8.2.3试成井的目的是核验地质资料,检验所选的成孔施工工艺、施工技术参数以及施工设备 是否适宜。通过试成并可以了解选用的施工工艺的可行性,通过掌握成孔钻进的难度、孔壁的 稳定性以及试成井的出水效果调整施工工艺,提高成井水平。一般需通过2口试成井进行对比 检验,根据试成并的结果,对选用的施工工艺进行确定或完善,并熟悉、掌握施工操作要点。 8.2.4控制成孔垂直度是保证成并质量的基本条件。成孔垂直度偏差过大,容易影响并(点) 管居中沉设,造成滤料层厚度不均匀,影响抽水效果甚至导致降水并(点)出砂。根据工程实

践经验,成孔垂直度偏差控制在1/100以内,同时确保并(点)管拼装的平直度及居中竖直沉 设,可保证滤料厚度基本均匀,有效发挥过滤作用。 8.2.5成并施工完成后,通过试抽水检验实际降水效果与设计要求的偏差。以上海地区承压水 减压降水为例,一般分别实施单井降水检验和群并降水检验。在检验过程中记录每口井的出水 量、抽水并内稳定水位理深、水位观测并的水位变化状况等,停抽后还应测量抽水并内恢复水 位及水位观测井的恢复水位。通过这些检验,一方面掌握了成井质量状况,另一方面还了解了 整体降水效果是否能够满足设计的要求。并且在检验过程中还可以结合后续施工的工况分阶段 了解满足不同阶段降水要求的降水并开启的数量、降排水的流量等,便于实现“按需降水”,非 常有益于科学指导工程实施。 8.2.6连续降水的工程对用电要求非常高,一旦出现断电长时间不恢复将带来降水运行的中止, 从而带来工程风险。为防止出现这种情况,目前各种降水工程中都强调配备两路以上不同变电 站供电的独立电源,确保一路电源供电异常后能及时切换至备用电路。如现场不具备两路不同 变电站供电的条件,可以采用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 8.2.7在悬挂式雌幕的基坑或盾构进出洞、顶管进出洞、隧道旁通道开挖等类型的工程中进行 降水时,降水极易造成工程场区外的地下水位下降从而引起环境变形。因此,本条规定这些类 型的降水工程应当计量和记录降水并抽水量,便于后续发生过度的环境变形时进行分析

3.3.4回灌管井的孔壁回填有特殊的要求,必须防止回灌入含水层中的水沿着孔壁回渗至浅部 土层甚至从地面冒出。因此,回灌管井除了采用黏土球封填孔壁外,还应当进行注浆或采用混 凝土回填剩余的空间。注浆或混凝土回填完成后,应保持14d以上休止期让混凝土达到强度。 8.3.6一般来说,回灌期间应当同时观测及记录降水区和回灌区观测井水位升情况,这样便 于根据观测井水位变化和周边环境变形监测的结果,动态调整降水和回灌量,保持抽灌平衡 3.3.9回灌水源的水质要求非常高,一方面要防止回灌水源污染地下水,另一方面要避免回灌 井因地下水中的金属离子氧化后形成悬浮物堵塞回灌井滤管。目前工程上较多的是采用自来水 进行回灌,但这既不经济,同时也是水资源的一大浪费。目前国家级“抽灌一体"地下水控制工 法,利用降排出的地下水经过沉淀、曝气氧化、物理吸附以及锰砂过滤等一系列处理措施降低 水中杂质和易氧化的化学物质含量,达到处理后高于原地下水水质的标准后再回灌至含水层中

一方面既保障了回灌水源的水质,保持了回灌的持久性;另一方面减少了地下水资源的浪费, 节约了经济成本。因此,本条并不强调一定要采用自来水作为回灌水源。 为了避免回灌压力过大造成回灌井孔渗水,甚至产生其他不可预见的危害,除了加强回灌 并孔的封堵效果外,一般在满足回灌要求的情况下都采用自然回灌。自然回灌注水压力一般控 制在0.05MPa~0.10MPa。自然回灌不能满足回灌水量要求时,可采用加压回灌。但加压回灌的 回灌压力必须通过现场试验后确定。加压回灌期间还应密切观测回灌井孔及四周土体渗水状况 出现渗水现象时,应适当降低回灌压力。 回灌井的回扬能够有效排出回灌管并滤管部位的气泡、杂质等。一般来说,每天回扬不少 于1次,每次回扬时间可控制在20min~30min

9.1.1基坑工程应根据设计文件编制基坑支护结构和土石方开挖的施工方案,并按相关规定完 成评审工作后方可施工。当基坑土石方开挖采用无支护结构的放坡开挖时,应做好基坑放坡周 边地面的挡水措施,防止地面明水流入基坑。基坑底设置明沟及集水井等排水设施,排除坑内 明水,防止坡脚及坑底受水浸泡发生位移、塌等险情对土石方工程施工产生影响, 在土石方开挖前应针对施工现场水文、地质的实际情况,周边的环境(建筑物、地铁和地下管 线等),开挖边坡与建筑物的距离,建筑物的结构,地下设施和开挖深度进行综合考虑,编制 地面排水和地下水控制的专项施工方案。 土石方开挖应根据施工现场条件尽可能连续开挖,加快施工进度,缩短基坑暴露时间。开挖前 抢险物资必须到位。

9.1.2在土石方工程施工测量中,除开工前的复测放线外,还应配合施工对平面位置(包括控 制边界线、分界线、边坡上的上口线和底口线等)、边坡坡率(包括放坡线、变坡等)和标高 (包括各个地段的标高)等经常测量,并校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上述施工测量的基准一一平 面控制桩和水准控制点,也应定期进行复测和检查。对于复杂基坑的开挖施工,还应加强信息 化施工,做好基坑变形的监测测量,确保土石方施工安全顺利进行。 9.1.3重要的基坑工程,支撑安装的及时性极为重要,根据工程实践,基坑变形与施工时间有 很大关系。因此,施工过程应尽量缩短工期,特别是在支撑体系未形成情况下的基坑暴露时间 应予以减少,要重视基坑变形的时空效应。“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十 六字原则对确保基坑开挖的安全是必须的

且暴露时间不长的条件。

土方开挖应保证平面几何尺寸(长度、宽度等)达到设计要求,土方开挖平面边界尺寸受支护 结构控制时,如排桩、板桩、咬合桩、地下连续墙、SMW工法等支护的基坑土方开挖,不受本 条件限制,支护结构的施工质量与允许偏差应符合设计文件和相关专业标准要求

9.3.1岩质基坑开挖应根据岩石的类别、风化程度和节理发育程度等确定开挖方式。对软地质 岩右和强风化岩石,可以采用机械开挖或人工开挖。对于坚硬岩石宜采用爆破开挖。爆破开挖 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估,并报所在地公安消防部门批准后再进行 暴破作业。爆破作业做好安全准备工作。爆破器材不能过期或变质,爆破器材临时储存及修建 临时爆破器材库房必须有公安消防部门的许可,修建临时库房应通过安全评价合格的程序要求, 对开挖区周边有防震要求的重要建(构)筑物的地区进行开挖,宜采用机械与人工开挖或控制 爆破。 9.3.2采用爆破施工时,应加强环境监测。距离建(构)筑物较近时,宜采取现场爆破质点振 动监测。质点振动速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无设计要求时应符合本标准条文说明表4的规定

9.4土石方堆放与运输

9.4.3本条对在基坑、基槽、管沟等周边的堆载限值和安全堆载范围作了相关要求,以确保基 坑、基槽、管沟边坡的稳定。针对河岸、地铁和建(构)筑物影响范围内堆土的情况作了安全 方面的相关要求,主要是为了避免由于地面堆土引起的周边建(构)筑物、地铁等地基附加变 形,从而引起安全事故的发生。 施工现场要求在设计明确的堆载范围以外堆土的,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验收并制定专项方 案,明确堆土高度和范围,并经基坑围护设计单位同意和报监理审核后方可实施。 在已建建(构)筑物周边堆载或覆土,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已建建(构)筑物原主体结构设 计单位复核由于地面堆载引起的周边建(构)筑物地基附加变形,经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实施。

回填部位和方法,按不同质量要求合理调配土石方,并根据不同的土质和回填质量要求选择合 理的压实设备及方法。 回填料的施工含水量与最佳含水量之差可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一6%~+2%),取样的频 率宜为5000m3取1次,或土质发生变化时取样。 9.5.2对重要工程土石方回填的施工参数(每层填筑厚度、压实遍数和压实系数)均应做现场 试验确定或由设计提供。检测回填料压实系数的方法一般采用环刀法、灌砂法、灌水法。 9.5.4回填料每层压实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采用环刀法取样时,基坑和室内回填,每层按 100m2~500m2取样1组,且每层不少于1组;柱基回填,每层抽样柱基总数的10%,且不少于 5组;基槽或管沟回填,每层按长度20m~50m取样1组,且每层不少于1组;室外回填,每层 按400m2~900m2取样1组,且每层不少于1组,取样部位应在每层压实后的下半部。 采用灌砂或灌水法取样时,取释数量可较环刀法适当减少,但每层不少于1组

10.1.3边坡工程应由设计提出监测要求,由业主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编制监测方案,经设计、 监理和业主等共同认可后实施。方案应包括监测项目、监测目的、测试方法、测点布置、监测 项目报警值、信息反馈制度和现场原始状态资料记录要求等内容。

10.1.3边坡工程应由设计提出监测要求,业主委托有资质的监: 监理和业主等共同认可后实施。方案应包括监测项目、监测目的、测试方法、测点布置、监测 项目报警值、信息反馈制度和现场原始状态资料记录要求等内容。 10.2喷锚支护 10.2.3无锚固工程经验的岩土层内的锚杆(索)是指施工单位没有施工过岩土锚杆(索)工程 或很少施工锚杆(索),缺乏一定的实践经验,对锚杆(索)锚固判断能力差,因此要做基本 试验来确定施工能力。

10.2.3无锚固工程经验的岩土层内的锚杆(索)是指施工单位没有施工过岩土锚杆(索)工程 或很少施工锚杆(索),缺乏一定的实践经验,对锚杆(索)锚固判断能力差,因此要做基本 试验来确定施工能力。

10.4.2边坡坡率、平面尺寸、标高的控制决定着边坡轮廓面的成型和保留岩体的开挖质量,需 要经常量测。

10.4.4距离建(构)筑物较近时,宜采取爆破引起振动效应的监测措施,质点振动速度应符合 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表4的规定

注:“省级以上(含省级)重点保护古建筑与古迹的安全允许振速公路悬索桥吊索(征求意见稿),应经专家论证选取,并报相应文物管理部

采用光面爆破或预裂爆破开挖边坡时: 钻孔质量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开挖钻孔质量指标表

10.4.5岩质边坡应满足设计要求,并确保边坡稳定、无松石。岩质边坡和土质边切

边坡应满足设计要求,并确保边坡稳定、无松石。岩质边坡和土质边坡的坡面应平 顶直,严禁出现倒坡

顺,边线应顺直GB/T 14267-2009 光电测距仪.pdf,严禁出现倒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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