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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方桩技术规程》7.4空心方桩桩基工程验收
7.4.1空心方基工程验收程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桩顶设计标高与施工现场标高基本一致时,可待全部空心方桩施工完毕后进行峻 工验收,并绘制打桩工程竣工图; 2当需要送桩一定深度时,待全部空心方桩施工完毕并开挖到设计标高后,再进行峻
工验收TB 10063-2016 铁路工程设计防火规范,并绘制打桩工程工图。
1 桩基设计文件和施工图,包括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等; 2桩位测量放线图,包括工程基线复核签证单; 3场地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4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包括施工中的变更文件及资料: 5空心方桩(水泥、钢筋)出厂合格证及空心方桩技术性能资料(产品说明书); 6打桩机或静压桩机的合格证书及相关性能参数,静压桩机压力表标定证书,施工测 量仪器的检定证书; 7空心方桩施工原始记录汇总,包括空心方桩施工原始记录表、桩位编号图、现场绘 制的空心方桩收锤回弹曲线或压力一深度曲线图: 8沉桩质量检查报告; 9桩基工程检测报告; 10质量事故处理资料; 11其他必须提供的文件和记录
附录A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方桩抗弯性能表
表A空心方桩抗弯性能表
附录B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方桩构造示意图
附录C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方桩施工记录表表C空心方桩(静压、锤击)施工记录表工程名称空心方桩规格桩顶标高(n)桩机静压桩机型号及型号及规格压力换算系数接桩形式日期序号桩送桩桩节节最终压力值(kN)234589101112131415接头号深度顺序长167最后1m锤击数(击)检查备注第一节第二节第一节第二节第一节第二节第一节第二节第一节第二节第一节第二节第一节第二节记录员:机长:技术负责:项目经理:现场监理:29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必须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 按执行”。非必须按照所指定的标准、规范(或其他规定)执行的,其写法为“可参照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必须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 按执行”。非必须按照所指定的标准、规范(或其他规定)执行的,其写法为“可参
应力混凝土空心方桩技术规利
条文说明 (报批稿)
本规程制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市预应力混凝土空 心方桩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及监测等方面的实际工程经验,同时参考了国家、行业和外省 市先进技术法规、技术标准制订了本标准。 为便于广大勘察、设计、施工、科研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程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 条文规定,《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方桩》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程的条文说明, 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还着重对强制性条文的理 由做了解释。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止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 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
1.0.2本规程适用于空心方桩勘察、设计、制桩、施工、检查与验收,且均有较明确的规 定,实施时应予以遵守和执行。 1.0.3空心方桩是否能实现其预定功能,并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完全取决于设计与 施工质量。设计中应综合考虑的因素主要有:地质条件、建筑结构、荷载特征、工程性质、 施工技术条件及场地周围环境、检测条件等。
1.0.4在本规定中对未作规定的事项,应按现行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标准的规定
8.1.1从上个回纪50年代开始,钢肋混工 F为性垂一种王安。OU年 代开始,随着各类高层建筑不断兴建,预制桩使用范围逐渐增大,长桩逐渐增多,开始应用 于宾馆、写字楼、高层住宅楼等,长桩有效的提高了单桩承载力,减少了建筑物沉降,取得 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使桩基础有了很大的发展。预制方桩可以分节制造,在工,或施工现 场预制,运输、堆放均较方便,由于桩身质量控制较为可靠,承载力较高,耐久性较好,施 工便利,工期短,因此,很长一段时间内,钢筋混凝土预制桩占据主导地位。近年来,随着 制桩工艺的不断发展,预制钢筋砼实心方桩通过采用预应力钢筋、离心等工艺制作,形成了 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方桩,其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与普通实心钢筋砼方桩相同,但桩身自重 减轻,可节约钢筋与砼用量,降低运输费,比同等规格的实心桩降低造价20%以上。 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方桩具有很多优点,但受自身特点的限制,有一定的适用范围和适用 条件,因此,当采用空心方桩作为桩基础时,必须遵从本规程所列适用范围和适用条件。 1本规程对建筑物使用空心方桩桩基的适用范围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2软土是指天然孔隙比e≥1.0,且天然含水量大于液限的细颗粒土,包括淤泥、淤泥 质土、泥炭、泥炭质土等。本条所指的厚层软土主要指滨海地区分布的厚层软土,厚度从桩 算起(即桩身范围内),但应对承台周围的软土进行适当的处理;对于市区海相层及古河道 中局部分布的厚层淤泥质土应酌情考虑。 3地下室必须是完整的地下室,必须具有一定的理深以增强基础的水平抗力;半地下 室不符合本规程的地下室范围。 4由于地下水、土对桩身有腐蚀性的处理问题很复杂,且防腐效果尚无法验证,本次
3.1.4《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第5.1.2条规定,建筑抗震有利地段可不进行抗震 验算,天津地区除蓟县山区局部符合外,其它地区处于抗震的一般地段和不利地段,应按现 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及《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的有关规定进行竖向 及水平抗震承载力验算。
空心方桩抗震设计应严格执行该条规定。考虑到地震荷载作用下预应力混凝空心方桩的折 弯及抗剪性能比实心混凝土桩有一定的差异,规定对于抗震设防烈度8度地区及高层建筑空 心方桩基础应采用高强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方桩(PHS桩):在厚层软土地区,在抗震设防烈度 为8度时,不宜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方桩,只有在充分进行水平力试桩及水平力验算通过 后才可考虑使用。大量的工程实践经验证明,承台底面与侧面的抗力是抵抗水平地震力的有 效部分,对于底面面积、侧面面积及埋深较大的承台,提高承台底面与侧面土体的密实度和 强度,其抵抗水平力的效果往往比单纯加大桩身抗侧移刚度更为显著。工程实践中,可采用 对承台外围土进行换填与压实等措施提高空心方桩基础的水平抗震承载力。
3.1.6《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等相关规范对于桩基础进行沉降计算的范围要求及 沉降允许值都给予明确规定,本条根据预应力空心方桩的特性规定了进行沉降计算的最小范 围,设计时应根据空心方桩桩基的设计等级及长期荷载作用下桩基变形对上部结构的影响程 度,对设计等级为甲级、体形复杂、荷载分布不均匀或桩端以下存在软弱土层的乙级及对周 围建筑物及设施有不利影响的大面积地面堆载空心方桩桩基进行沉降计算,必要时应进行倾 斜计算。
3.1.6《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T94)等相关规范对于桩基础进行沉降计算的
3.1.7本条规定在进行桩基设计时,应考虑桩的挤土效应、开挖基坑及挖土顺序和控制分
3.1.7本条规定在进行桩基设计时,应考虑桩的挤土效应、开挖基坑及挖土顺
层开挖厚度、深厚软土场地施工大面积密集基桩等对桩基础产生的不良影响,这些都是软土 也区桩基实践中易于引起工程质量事故或工程纠纷的设计与施工问题。为使设计和施工人员 注意这些问题,认真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应的应变措施,以减少工程质量事故,本条作了 原则的规定
3.2.1一旦确定采用空心方桩作为桩基础后,合理地选择桩类和桩型是桩基设计中的重要 环节。按承载性状分类,是指桩在受力状态下,按桩的抗力性能和工作机理进行分类。不同 承载性状的桩基,有不同的构造要求和不同的计算内容。 1竖向抗压桩:主要承受竖向下压荷载(简称竖向荷载)的桩,应进行竖向承载力计算 必要时,还需计算桩基沉降、验算软弱下卧层的承载力以及负摩阻力产生的下拉荷载 2竖向抗拨桩:主要承受竖向上拨荷载的桩,应进行桩身强度和抗裂计算以及抗拨承 载力验算,且应对抗拨措施进行试验验证; 3水平受荷桩:主要承受水平荷载的桩,应进行桩身强度和抗裂验算以及水平承载力 和位移验算。 3.2.2大量工程实践表明,沉桩挤土效应对桩的承载力、沉桩质量控制、环境等有很大影 响,因此,根据沉桩方法和沉桩过程的挤土效应,将桩分为部分挤土桩和挤土桩两类。在饱 和软土中设置挤土桩,如设计和施工不当,就会产生明显的挤土效应,导致地面隆起、桩上 通和移位甚至断裂,从而降低桩的承载力,有时还会损坏邻近建筑物;桩基施工后,还可能 因饱和软土中孔隙水压力消散,土层产生再固结沉降,使桩产生负摩阻力,降低桩基承载力 曾大桩基沉降。
不现等有八与 响,因此,根据沉桩方法和沉桩过程的挤土效应,将桩分为部分挤土桩和挤土桩两类。在饱 和软土中设置挤土桩,如设计和施工不当,就会产生明显的挤土效应,导致地面隆起、桩上 通和移位甚至断裂,从而降低桩的承载力,有时还会损坏邻近建筑物;桩基施工后,还可能 因饱和软土中孔隙水压力消散,土层产生再固结沉降,使桩产生负摩阻力,降低桩基承载力, 增大桩基沉降,
是至关重要的。为了避免桩基施工可能引起土的松弛效应和挤土效应对相邻基桩的不利影 响,以及群桩效应对基桩承载力的不利影响,布桩时应该根据土类和沉桩工艺及排列确定桩 的最小中心距。空心方桩虽开口,沉桩时一部分土挤入桩管内,但仍属挤土桩,布桩过密时, 在软土地区沉桩施工后出现桩上浮、地面隆起现象,故设计时应注意沉桩挤土问题。因此规 定,当排数不少于3排且桩数不少于9根时,对于部分挤土桩,不应小于4.0d;对于挤土桩, 规定桩最小间距不应小于4.5d;对于穿越饱和软土的挤桩,要求桩申心距最大,而对于大 面积的群桩,桩的最小中心距宜适当加大。对于桩的排数为(1~2)排,桩数小于9根的其他 情况的摩擦型桩基,桩的挤土效应不太明显,桩的最小中心距可适当减小。 另外,软土中桩基宜选择低压缩性土层作为桩端持力层,这是多年来软土地区桩基实践
3.3.1桩端持力层厚度、强度变化对空心方桩基础影响很大,勘探点应根据工程地质条件 的复杂程度和持力层的分布均匀性进行布置,简单地质条件下勘探点的间距可大些,但应保 证揭露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与特征;复杂地质条件下应适当加密勘探点。 3.3.2当桩端持力层为较密实的粉土、砂土层时,空心方桩的端阻现象很明显,对桩的单 桩极限承载力影响很大,本条强调工程勘察应采用多种手段综合评价,特别是采用静力触探、 标准贯入试验等原位测试方法定量评价地基主物理、力学特性。另外,桩端持力层优先选择 较硬土层或较密实的粉土、粉砂层,有利于提高单桩承载力、降低桩基造价,减少建筑物的 沉降。
3.3.3在进行空心方桩适用性评价时,应对空心方桩沉桩可能性、挤土效应、基坑开挖、
3.3.3在进行空心方桩适用性评价时,应对空心方桩沉桩可能性、挤土效应、基坑开挖、 周围环境影响等综合评价,忽视哪一种都有可能对设计和施工产生不良后果
周围环境影响等综合评价,忽视哪一种都有可能对设计和施工产生不良后果。
4.1.1桩基础设计除本规程提出的规定外,尚应遵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混凝主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和行业标准《建筑 桩基技术规范》(JGJ94)等现行规范的规定。特别强调的是,空心方桩桩身结构水平承载能 力相对较小,在水平荷载作用下具有脆性破坏的特点,必要时可采取相应的构造措施提高空 心方桩桩身结构水平承载能力。根据天津地区的经验,在水平力作用下,最大弯矩一般发生
在桩顶以下5倍桩边长左右,桩顶以下10倍桩边长处变得较小,灌芯深度以桩顶以下(8~ 10)倍边长为宜。
4.1.4选桩的型号一方面应根据设计单桩承载力确定,同时应考虑沉桩穿透粉
层的厚度大小。厚度较大时,需采用合理的沉桩施工方式,如锤击法沉桩较静压法沉桩穿越 便土能力强;同时需考虑选用桩身强度较高的桩,PHS桩桩身强度较高,穿透硬土层能力强, 般能穿透密实粉土、砂土(2.0~3.0)m;PS桩桩身强度较低,穿透粉土、砂性土能力弱, 在桩身需穿透粉土、砂性土厚度较大时,桩身强度可能不足,易出现桩身破损现象,故在需 穿透厚层粉土、砂土时应慎用。
规程结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工 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等标准要求,并结合 天津市地质条件综合确定边长不小于300mm空心方桩的预应力筋保护层厚度均不得小于 40mm,边长小于300mm空心方桩的预应力筋保护层厚度不得小于25mm。 4.1.6设计等级为甲级和乙级的空心方桩桩基工程一般都承受较大的水平力,地下车库等 的桩基承受抗拨力,因此,设计前应通过静载荷试桩确定单桩竖向承载力、单桩水平承载力 及单桩抗拔承载力,为设计提供充分的依据。
4.2经验参数法估算单桩承载力
单桩极限承载力标准值(kN); A——方桩桩身横截面面积(m); u—桩身周长(m); Aed 桩端静力触探锥尖阻力(kPa),按下式取
Aed1 + Aed2 (当qcd≤d2时) Acd = 2 Aed2 (当qa>时)
Quk =aqedA+uL,β,fs
Ied1 + Aed2 qed = Aed2
平均值(kPa); 1 4 对于1类士:
对于ⅡI类土: 0.02 c, = 0.053kPa Aed (式4) C, =14.77kPa (式5
Cq Ca ,=59.83kPa Aed (式2) 0.2 C, =1212kPa fs (式3)
Jsd 与4cd相对应的静力触探侧摩阻力值。其取值方法为: 当qedi>qed2时
5 第i层土的静力触探侧摩阻力(kPa)。同一层土:值有变化时,取厚度加
权平均值,参加同一层计算的/mx/Jsmin2
Aci一一第i层土的静力触探锥尖阻力(kPa)。同一层土4c值有变化时,取厚度加 权平均值。 4.2.2经验算,桩极限侧阻基本按规范《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提供的参数取值, 结合天津地区经验及实测资料略作调整。 4.2.3理论上分析,桩端进入密实粉土、砂性土厚度较大时,锤击、静压能量已使桩端形 成大而密实的“扩大头”,已起到桩端扩径、桩端土挤密加强的作用。根据天津市勘察院151 组试桩资料分析,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与桩端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即土的强度、进入持力层 的厚度以及桩端下土层的厚度密切相关,特别是进入的深度对承载力影响很大,故本规程特 别提出了桩端进入持力层的深度(以桩边长为单位)进行了适当的调整。其中,端阻力在黏性 土中调整幅度较小,在粉土、砂性土中总体上调整幅度较大,经试算对比,用调整后的参数 计算,计算值约为实测值的(80~90)%左右,有足够的安全度,且由于标准贯入实测击数反 粉主、砂主的密实程度较直观且准确,本规定增加了用标贯击数评价粉主、砂主极限侧阻、 极限端阻的参考值。实际计算时应特别注意场地土质的均匀性、试桩地点的土质情况、沉桩 施工方式及质量控制严格程度与实际工程施工的差异,特别是桩端进入粉土、砂土的厚度 差异。
4.2.4单桩竖向抗拨静载荷试验
桩应加载至桩侧土破坏或桩身材料达到设计强度。在拔桩试验前,宜采用低应变法对预制桩 检查桩身质量,对有接头的PHS方桩应进行接头抗拉强度验算,确保试验顺利进行。 4.2.5桩的水平承载能力取决于桩和土的力学性能、纵向钢筋配筋率、桩的自由长度、抗 弯刚度、桩径、桩顶约束等因素,试验条件应尽可能和实际工作条件接近,将各种影响降低 到最小的程度,使试验结果能尽量反映工程桩的实际情况。对于《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要求进行水平承载力验算的建筑物,缺少单桩水平静载试验资料时,可采用本条公式 估算桩的水平承载力特征值。要注意的是,本规程桩顶充许水平位移值取(2~5)mm系借鉴管 桩试验统计分析结果,根据天津市11个场地30根预应力管桩试桩及反算Xa值的结果(见表 2),桩的水平承载力特征值所对应的Xa值一般在(2~5)mm范围内。对于预应力空心方桩, 尚需积累资料,相应在Xa取值时尚应考虑竖向承载力相同时空心方桩与管桩水平受力截面 抗弯刚度、开裂弯矩及极限弯矩的大小差异。单桩水平承载力与浅部土层的性质关系很大, 对于新填土或遭受严重扰动的场地,计算结果偏大,应进行试验验证,
根据《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的规定,按本公式估算的水平承载力特征值不做抗震调整;验算地震作用桩基的水平承载力时,也不做抗震调整表2预应力管桩水平承载力试桩及反算桩顶允许水平位移值桩试桩(10mm标准)试桩(6mm标准)序桩径桩顶反算的反算的号地点长土性m值水平承载力水平位移(mm)oa(mm)水平承载力水平位移(m)特征值(kN)特征值(kN)Xae(mm)(mm)(mm)60036粘性土1.51584.52.9313132.431大港60036粘性土1.515052.7812442.3060036粘性土1.518853.481614.52.98粘性土50015淤泥质土1.51504.5 5.591202.24.47开发区粘性土2500151.5 1884.97.00150 2.65.59西区淤泥质土粘性土500151.51885.17.001502.2 淤泥质土5.59400粘性土27淤泥质土1.51653.86.551502.55.95开发区西区粘性土40027淤泥质土1.51504.2 5.9512024.76淤泥质土50020为主134.25.5 1.62283.7 1.33淤泥质土4汉活50020为主1267.11.23214.61.00淤泥质土50020为主1404.51.90282.81.33淤泥质土50023为主1604.52.71452.12.0323淤泥质土500为主1604.2 2.71452.22.035威水沽淤泥质土40023为主1385.1 2.24302.11.77淤泥质土40023为主1405.3 2.36303.71.77淤泥质土50013为主1726.83.424832.28华明镇淤泥质土650013为主172 7.73.42482.92.28500淤泥质土13 为主1604.82.85482.82.287陈塘庄40018粘性土21054.54.71902.84.0450023粘性土21503.93.871353.23.488陈塘庄50023粘性土21804.14.651502.83.8750023粘性土21505.23.8712033.109卫国道40017粘性土21205.35.66902.54.2550030粘性土21085.52.38813.21.78紫金山1050030粘性土21084.12.38902.31.98路50030粘性土2904.71.98813.31.7811红桥50021软粘土1.5904.63.01792.82.6442
500121软粘土9943.31812.12.7150021软粘土1.5993.63.31811.72.7150023软粘土1.5793.22.55682.62.194.3桩基计算4.3.1桩顶竖向力和水平力的计算,是在上部结构分析将荷载凝聚于柱、墙底部的基础上进行的。4.3.2本条对桩基竖向承载力计算中涉及的荷载组合(荷载效应标准组合、地震作用效应和荷载效应标准组合)及在轴心竖向力作用下、偏心竖向力作用下两种状况的计算给出了明确的具体要求,特别是地震作用效应和荷载效应标准组合下的计算应予以保证。4.3.3《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规定单桩承载力确定应通过单桩竖向静载荷试验确定,实际工程也全部采用单桩竖向静载荷试验确定。初步设计时,单桩竖向承载力可根据土的物理指标与承载力参数之间的经验关系估算。为避免混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规定桩顶竖向力采用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标准组合下的竖向力,承台及承台上土自重采用标准值,相应单桩竖向承载力采用特征值,为极限承载力标准值除以2。4.3.4空心方桩作为抗拔桩使用时,对于腐蚀环境,桩身裂缝控制等级应按一级进行验算;对于非腐蚀环境,桩身裂缝控制等级可按二级进行验算。4.3.5与单桩竖向承载力相比,影响单桩水平承载力特征值的因素较多,包括桩的截面刚度、材料强度、桩侧土质条件、桩的入土深度、桩顶约束情况等,很难准确估算,一般应通过单桩静载荷试验确定,本规程第4.2.5条提供了具体的单桩水平承载力估算公式,在缺少单桩水平静载荷试验资料时,可以用于估算单桩水平承载力特征值。公式中综合考虑了桩身抗弯刚度、水平位移系数及允许水平位移值等多种因素。对于抗弯性能差的空心方桩,其水平承载力由桩身强度控制,通常是桩身首先出现裂缝,然后断裂破坏。另外,受水平作用桩其桩身受弯承载力和受剪承载力的验算应按JGJ94进行。4.3.6空心方桩桩身竖向承载力应考虑桩的耐打性、施工时的强度损失等因素进行限制。按照《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等规范,工作条件系数c取0.60。4.3.8对于桩基础一般需要进行沉降计算,建筑物地基变形计算值不应大于地基变形允许值。空心方桩基础同一般的桩基,其最终沉降量本规程提供两种计算方法供选择:1可采用实体深基础单项压缩分层总和法计算。当无当地经验时,桩基沉降经验系数。按《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选用。表3桩基沉降经验系数中:43
注:①E,为沉降计算深度范围内压缩模量的当量值;②。可根据E。内插取值。 2也可采用简化式计算。简化式中桩基沉降经验系数可按表4获得,其中B。为承台 宽度,S.为桩间距,d为桩外边长,n为桩数量,Lc为承台长度,L为桩入土深度。
表4桩基沉降经验系数山
柱:桩数少于100时按100计,大于400时按400计。
4.4空心方连接和节点
4.4.1空心方桩接头数量不宜过多,设计时应根据设计桩长、适宜的接桩位置,合理组合 单节桩;将单节桩截断端头板焊接后再沉桩,很容易造成桩的破损,再处理时难度很大,故 应禁止。 4.4.2天津地区连续发生多起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管桩作为抗拔桩造成基础甚至上部结构上 浮的事故,后期处理所需的时间、资金均较大,主要是没有进行灌芯抗拔试验确定抗拔力, 采用的构造措施不合理,设计人重视也不够。由于空心方桩与管桩受力状况基本相似,因此 在天津地区采用空心方桩作为抗拔桩时也应慎重,本条明确规定如采用空心方桩作为抗拔 桩,应采用灌芯配筋与承台连接,桩顶灌芯混凝土深度应通过现场灌芯抗拔试验确定,但不 得小于(810)d且不得小于4.5m,其灌芯深度、配筋数量应进行严格计算。
4.4.1空心方桩接头数量不宜过多,设计时应根据设计桩长、适宜的接桩位置,合理组合 单节桩;将单节桩截断端头板焊接后再沉桩,很容易造成桩的破损,再处理时难度很大,故 应禁止。
采用的构造措施不合理,设计人重视也不够。由于空心方桩与管受力状况基本相似,因此, 天津地区采用空心方桩作为抗拨桩时也应慎重,本条明确规定如采用空心方桩作为抗拨 桩,应采用灌芯配筋与承台连接,桩顶灌芯混凝土深度应通过现场灌芯抗拔试验确定,但不 得小于(8~10)d且不得小于4.5m,其灌芯深度、配筋数量应进行严格计算
5空心方桩制作、规格和质量要
5.1.1空心方桩按混凝土强度等级分类的标准:空心方桩离心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小于C60且 小于C80定为PS桩或PTS桩,强度等级不小于C80的空心方桩定为PHS桩。
5.1.2天津地区常用空心方桩规格为250mm、300mm、350mm、400mm、450mm、500mm、550mm、 600mm。外径为600mm以上的PS、PHS空心方桩尚未列入规定中,如工程中确有使用的必要, 可按照本规程规定进行图集编制或专项设计, 5.1.3空心方桩按桩身结构抗弯性能或有效预压应力值分类时,分为A型、AB型和B型三 种型号,参考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等并本着适当从严的原则,规定其有 效预压应力值应分别按(3.8~5.0)MPa、(5.0~7.0)MPa、(7.0~9.0)MPa范围内控制。 5.1.4PTS桩按现行有关标准尚未进行分类,其主要承受纵向压力,抗弯性能不做具体规定 但应满足方桩品运和堆放要求。
5.3.1为确保空心方桩的质量,从构造方面要求空心方桩的预应力钢筋配置必须遵守方形、 对称、均匀的原则进行配置。方形指预应力筋连线是与桩横截面方向一致的正方形,且四个 角点都有预应力筋:对称不仅指正交方向,还包括对角线方向。
5.4.2空心方桩的外观质量和尺寸允许偏差的检查工具和检查方法要求比较明确,结合天 津对空心方桩的实际使用情况,对空心方桩黏皮和麻面、桩身合漏浆、局部磕损、桩套箍凹 陷、接头及桩套箍与混凝土结合处等缺陷深度均比国家及行业标准严格。空心方桩外观质量 和尺寸允许偏差的检查工具和检查方法可参照表5、表6执行。
表5空心方桩外观质量的检查工具和检查方法
表6保护层厚度及尺寸偏差的检查工具和检查方法
5.4.4规定了各类型桩的单节最大长度,制桩及施工应严格执行。 5.4.6空心方桩的混凝强度必须达到100%设计强度后才充许出厂。关于空心方桩的养护 时间,一般PS及PTS桩采用常压蒸汽养护,养护应不少于7天龄期,如有其它有效措施且有试 验数据表明混凝土抗压强度、抗拉强度能达到与标准养护28天龄期的强度时,可不受龄期限 制:PHS高压蒸养护下应不少于1天龄期,且高压蒸养护后在常温下静停1天后方可沉桩。
6.1.1目前,在天津地区空心方桩施工所使用的沉桩施工工艺主要有两种,即锤击法沉桩 和静压法沉桩;针对设计人要求的设计参数、桩体材质、地质条件、施工场地周围环境,结 合设备的施工能力选用施工设备。不同的设计工艺选用不同的设备,不同的设计参数选用不 同型号的桩机。如果设备选型不当,容易造成沉桩质量事故,或达不到设计要求,因此,应
根据不同的设计参数选用设备。另外,施工前的现场准备是施工质量的保证,准备工作越细! 施工质量越有保证。
根据场地地质条件进行桩型适用性分析,选择合适的施工设备,确定桩体强度及考虑是否加 逛尖等;而是场地现状及周围环境,包括场地回填情况、地下管线及地下构筑物等理藏情况、 施工现场上空的高压电线等资料,同时应考虑施工对周围建筑及环境造成的影响;三是编写 施工组织设计,它是作为现场管理和质量保证的主要依据,能充分反映施工单位现场管理水 平和技术水平。另外,对于不熟悉或地质条件有可能不利于沉桩的场地,在工程桩正式施工 前,根据地质条件在有代表性的位置进行试打沉桩,在取得工艺试验参数后再全面开工,有 利于沉桩的顺利进行。
6.1.3空心方桩进入现场,主要做三方面验收工作:
1资质及强度报告:首先要验收内务资料三证()家资质、)家营业执照、家试验室 资质),其次要验证产品原材复试报告(出厂合格证、混凝土试块强度报告、钢材出厂合格证 及复试报告、水泥出厂合格证及复试报告及砂、石试验报告、混凝土配比单、混凝土碱集料 试验报告。 2现场产品验收主要参照《预应力离心混凝土空心方桩》(JC/T2029)验收,主要检验 端头板是否和桩身垂直(出现超标的说明预应力钢筋预拉拉力不均,或预应力筋长度偏差超 标)、端头板预应力钢筋墩头是否有露出端头板外、桩端头混凝土与端头板密实程度及桩管 为外是否有裂隙或损坏(断桩)、桩的挠曲度并检查是否有横裂及其他缺陷, 3现场强度验收,现场一般可采用回弹仪进行强度检测。另外,外观验收桩体是否亏 料、桩体颜色、端头板处混凝土是否密实、管内是否有无混凝土塌落现象也能定性验收桩体 强度。 6.1.4现场空心方桩的堆放多采用单层堆放或双层堆放,单层堆放对场地平整要求较高, 双层堆放应在桩下放置垫木。空心方桩吊点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空心方桩单节长度经验算符合钩吊要求的,可以采用专用吊钩直搭钩住空心方桩两 端起吊,否则应采取其它措施进行 2施工、运输时空心方桩长度不大于15m且符合本规程的单节长度时,宜采用两点起
6.1.4现场空心方桩的堆放多采用单层堆放或双层堆放,单层堆放对场地平整要求较高, 双层堆放应在桩下放置垫木。空心方桩吊点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空心方桩单节长度经验算符合钩吊要求的,可以采用专用吊钩直搭钩住空心方桩两 端起吊,否则应采取其它措施进行; 2施工、运输时空心方桩长度不大于15m且符合本规程的单节长度时,宜采用两点起 吊或经验算符合钩吊要求的可直接钩住空心方桩两端起吊:施工现场吊运空心方桩时,可采
6.1.5桩点施放是现场控制重要环节之 同时应防止施工时的桩点跑位,因此,施工时
地日 应经常对将要施工的桩位进行复核,以保证桩点位误差在允许范围内。 6.1.6打桩顺序是打桩施工方案的一项重要内容,以往施工单位不注意合理安排打桩顺序 而造成事故的事例很多,如桩位偏移、挤断上拔、地面隆起过多、建筑物破坏等,因此,施 工时必须合理安排施工顺序
工时必须合理安排施工顺序。 6.1.7为准确控制沉桩深度或桩顶标高,施工前应对全部工程桩的桩顶标高进行分类,并 在施工时严格按设计标高执行,一般采用水准仪控制桩顶标高。对于以密实土层作为桩端持 力层的场地沉桩时,锤击法可采用贯入度控制,最后三阵击每阵击贯入深度不宜控制太小, 以防止将桩头锤坏,并根据不同的链重或不同的设计要求综合确定;静压法可采用压桩力控 制,其控制的压桩力不能超过桩身结构承载力设计值。对于不能达到设计要求的桩,应及时 向设计人员反馈;对于施工桩长与设计桩长差异较大时,设计应采取相应的措施。 6.1.8为保证沉桩的垂直度,送桩器端面应平整,且与送桩器中心轴线相垂直;使用的送 桩器必须与桩相匹配,保证施工过程中桩体质量不受损坏。 6.1.10桩基施工时应充分考虑施工震动、挤土、噪音等可能对附近建(构)筑物的正常使用 和安全的影响,应根据建(构)筑物的正常使用和安全的要求并结合场地地质条件及施工能力 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如采用开口桩尖、预钻孔沉桩、开挖地面防挤沟、设点进行沉降及升 裂观测等,必要时应对建(构)筑物采取加固措施。 6.1.11空心方桩焊接前,上下节桩段接桩应保持顺直,错位偏差不宜大于2mm;焊接遍数 不得少于三遍,内层焊必须清理于净后方能逐步进行施焊中层及外层:焊缝应饱满连续,不 得有任何夹渣、裂缝或缺焊等;焊好后的桩接头应自然冷却一定时间方可继续锤击或静压施 工。对于持力层为密实粉(砂土层场地,冷却时间宜严格按条文规定的时间执行;对于一般 黏性土层场地,冷却时间可适当减少,在保证桩头焊接质量前提下,锤击法冷却时间最少不 应少于3分钟,静压法冷却时间最少不应少于2分钟。 机械连接是将加工好的机械连接接头预先浇注在桩两头,然后在施工现场用螺纹连接的 种新型连接工艺,接头由螺纹端盘、螺母、连接端盘、挡板防松嵌块组成,通过连接件的 机械咬合作用及端面的承压作用,实现连接。这种连接技术与目前焊接工艺连接方法相比, 具有接头对中性好、施工速度快、操作方便、质量稳定、无明火作业,不受施工环境及气候 的影响,可全天候施工等特点。该接头产品能在(2~3)分钟内将两根桩顺利地连接起来,这
6.1.7为准确控制沉桩深度或桩顶标高,施工前应对全部工程桩的桩顶标高进行分类,并
6.1.7为准确控制沉桩深度或桩顶标高,施工前应对全部工程桩的桩顶标高进
比用焊接工艺的效率要提高几倍,并且操作简便,质量可靠,接桩后整根桩的受力性能满足 国家标准有关规定。 6.1.12桩基施工是对勘察、设计、桩体质量等的有效验证,因此,施工遇到本条所列情况 之一时均应暂停打桩,并及时报设计、监理等有关人员,以便进行原因分析,并研究处理解 决的措施
国家标准有关规定。 6.1.12桩基施工是对勘察、设计、桩体质量等的有效验证,因此,施工遇到本条所列情况 之一时均应暂停打桩,并及时报设计、监理等有关人员,以便进行原因分析,并研究处理解 决的措施。 6.1.14由于空心方桩抗水平力相对较差,因此,在施工完的空心方桩周边或周围开挖深基 坑时,必须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禁止磕碰工程桩,并保证基坑围护结构和边坡土体的稳定 性;基坑开挖宜分层、分片对称开挖,每层开挖厚度不得大于2.0m,软土地区挖土过程中土 体高差不应大于1.0m,防止边坡土体滑动造成空心方桩水平位移甚至断桩。 6.1.15由于地层原因导致桩施工不到位而需要截桩时,严禁使用大锤硬砸,应采用锯桩机 进行截桩。 6.1.16沉桩后,桩头高出地表部分应小心保护,严禁施工机械碰撞或将桩头用作拉锚点;
6.1.14由于空心方桩抗水平力相对较差,因此,在施工完的空心方桩周边或周围开挖深基 坑时,必须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禁止磕碰工程桩,并保证基坑围护结构和边坡土体的稳定 性;基坑开挖宜分层、分片对称开挖,每层开挖厚度不得大于2.0m,软土地区挖土过程中土 体高差不应大于1.0m,防止边坡土体滑动造成空心方桩水平位移甚至断桩。 6.1.15由于地层原因导致桩施工不到位而需要截桩时,严禁使用大锤硬砸,应采用锯桩机
表7静压桩机选用参考表
本表仅供静压机选型参考:②本表适用于(20~30)m长空
6.2.2空心方桩的最大压力、最大抱压力取决于桩的强度、质量,不同类型的空心方桩 所能承受的最大压桩力、最大抱压力差异均很大,施工时应结合施工经验综合确定。空心方 桩桩身允许抱压压力宜满足下列要求:
式中:Px 桩身允许抱压压力; feuk一一空心方桩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 0Ps一一空心方桩混凝土有效预压应力; A一一桩身截面面积。 6.2.3实践表明,静压法沉桩用于中高压缩性黏性土层是非常实用的,但在基岩地区或厚 层密实但分布不稳定的粉土、砂分布地区适用性相对较差,因此,必须根据桩机的压桩力 与终压力及土层分布的均匀性、厚度、桩型、桩截面规格大小与布桩形式、设计要求以及终 压前的稳压时间与稳压次数等综合考虑其适用性。在压桩过程中,当遇到压力值急剧增加, 桩体突然发生倾斜、移位,桩顶或桩体出现严重裂缝、破碎等情况时,应暂停压桩,并分析 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另外,施工中严禁用桩顶桩送桩,避免对桩体造成损害。 6.2.4静压法沉桩施工时,桩尖“刺入”土体中,桩周土体发生剧烈的挤压扰动,原状土 的初应力状态受到破坏,土的抗剪强度降低,当桩尖处土体所受应力超过其抗剪强度时,土 本发生急剧变形而达到极限破坏。端阻力主要来自桩尖下穿透土层时直接冲剪桩端土体的
阻力,当土体的强大法向抗力所引起的桩周摩阻力和桩尖阻力大于桩顶的贯人压力时,就会 发生沉桩不到位的现象。静压空心方桩施工经常发生沉桩达不到设计深度的现象,分析原因, 既有土层太密实的原因,也有设备选型不合理的因素,也有设计不合理的问题。其原因主要 有以下几个方面: 1持力层起伏大。对于持力层起伏较大而又不能分区确定合理桩长时,设计一般以最 氏标高确定桩长,极易造成持力层揭示较早的部位沉桩不到位。 2设计选择桩端持力层不合理。由于承载力不满足设计要求等原因造成设计确定桩端 持力层不合理,很容易造成部分桩甚至全部桩沉不到位,虽然施工可采取大吨位的锤击设备 等措施施工,但仍很可能造成桩不到位。 3勘察资料不准确。勘探点不够或勘探资料粗,对工程地质情况不明,尤其是对持力 层起伏标高不明,致使设计考虑持力层和选择桩长有误。对于不准确的勘察资料,一旦持力 层为密实土层,很容易造成部分桩甚至全部桩沉不到位。另外,勘探工作是以点带面,对局 部硬夹层、软夹层、地下障碍物不可能全部了解清楚,尤其在复杂的工程地质条件下,压桩 施工就会达不到设计要求的控制标准。 4桩尖需穿透局部的较厚硬夹层。由于硬夹层分布不稳定,设计选择穿透硬夹层,以 下部土层作为桩端持力层,分布硬夹层的部位经常造成沉桩不到位。 总之,发生空心方桩沉不下去时,应冷静分析原因,找出对策才能继续施工,切不要盲 目加大压桩力强行沉桩。 另外,在终压力的确定时,一些初接触静压桩的设计、施工人员往往将终压力与单桩竖 向极限承载力混为一谈,实际上终压力与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终压力是 桩尖达到设计持力层终止压桩时出现的最终静压力,其每次出现持续时间通常只有(5~10) 秒;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是在静压桩施工完成后,土体中孔隙水压力开始消散,土体发生固 结强度逐渐恢复,这时桩才开始获得了工程意义上的极限承载力。在实际工作中,根据地基 土性质的不同,终压力与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仍有一定的相关关系,从大量的工程实践看, 当桩端为黏性时,长度较长的静压桩其最终的极限承载力比压桩施工时的终压力要大很 多,静压桩最后获得的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可比终压力高出(2~4)倍;但是桩端为密实状态 的粉土、砂土时,压桩力普遍偏高,最终极限承载力达不到桩的终压力。根据多项试桩结果 统计,单桩极限承载力与终压力的比值随桩端持力层的砂性增大呈反比关系,即砂性越大, 比值越小;黏性越大,比值越大。
6.2.5“引孔压桩法”既是对桩身范围内的土层(特别是密实土层)通过高压旋喷喷射清水 或水泥浆引孔或螺旋钻干作业法引孔,达到桩沉到位的目的;引孔的最大难点在于控制垂直 度偏差。另外,采用螺旋钻干作业法引孔时,其引孔直径应小于空心方桩对角线至少100mm, 否则设计应考虑引孔对承载力的影响。
6.2.6当桩较密集或土层为厚层饱和淤泥质土时,由于挤土效应的影响,很容易对周围已 施工的桩位产生上浮和水平偏位,设观测点检测是必要的。
6.2.6当桩较密集或土层为厚层饱和淤泥质土时,由于挤土效应的影响,很容易对周围已
6.3.1锤击法沉桩工艺效率高、进度快,穿透砂层和进入持力层的能力明显强于静压法沉
桩,所以锤击法沉桩所提供的承载力一般要大于静压法沉桩承载力。但该施工工艺施工噪声 污染大、由于挤土、震动对临近建筑物的使用安全影响较大。柴油锤重的选取可参考表8。 锤击法沉桩工艺选锤原则如下: 1锤击冲击力大于土的阻抗力,才能保证桩穿过硬土层,进入持力层; 2保证满足设计要求的同时确保桩体的完整性; 3锤重是桩重的(1.5~2.5)倍,采用重锤低击的方法。 通过实践经验表明,锤重和桩型应当相匹配,否则锤选小了,锤击数过高,造成桩顶混 凝土疲劳而破坏,送桩不到位:锤重过大,造成桩体压曲或局部破坏
6.3.2为控制桩的垂直度,严禁使用不配套的桩帽,要求桩帽内边长应比桩边长大(20~ 30)mm;桩帽和桩锤之间、桩帽与桩头之间、送桩器与桩头之间设置的桩垫应是弹性较好的 材料,目的是有效地保护桩头不被锤坏。 6.3.3空心方桩锤击施工时,应严格控制桩的垂直度和桩体质量。 6.3.4空心方桩每根桩的总锤击数及最后1m沉桩锤击数宜符合下列规定:PTS桩总锤击数 不宜超过500,最后1m沉桩锤击数不宜超过100;PS桩总锤击数不宜超过1000,最后1m沉 桩锤击数不宜超过200;PHS桩总锤击数不宜超过1500,最后1m沉桩锤击数不宜超过300。 根据施工经验,对不同类型的空心方桩在密实坚硬土层中施工所规定的总锤击数,目的是防 上桩身混凝土产生疲劳破坏,但规定的总锤击数应是与施工的桩型和地质条件相匹配的锤所 施打的锤击数,如果出现小锤打大桩或大锤打小桩等特殊情况,上述锤击数要求仅供参考。 5.3.6贯入度是指满锤情况下连续3个10锤(一阵)的贯入深度。本条所规定的停正止链锤击的 控制原则适用于一般情况,确定停锤标准是较复杂的,宜借鉴经验与通过静(动)载试验综合 确定停链标准
7.2.2桩身垂直度检查是空心方桩沉桩质量检查的主要内容,桩基施工和基坑开挖过程中 都会造成空心方桩倾斜,桩身垂直度超过允许偏差的空心方桩,应作好记录并进行桩身质量 检查。由于空心方桩是中空的刚性杆件,本规程提供的空心方桩桩顶平面位置的允许偏差为 最大值,空心方桩施工过程中应使空心方桩桩顶平面位置偏差越小越好。 7.2.3常用的桩身质量直观法检查,其检查深度有限,检查分辨率较低,如空心方桩内进 水将不能进行直观法检查。有条件的施工单位可采用高分辨力的空心方桩内壁成像系统检查 空心方桩内壁的完整性。目前,国内外空心方桩内壁成像系统有两种,一种是声波成像系统 种是光学成像系统,前者分辨率较高且不受空心方桩内地下水水质限制。 7.2.4高应变检测技术是从打入式预制桩发展起来的,试打桩和打桩监控是其特有功能, 静载荷试验无法做到。进行打桩监控可以减少桩的破损率、选择合理的入土深度,进而提高 沉桩效率。
.2.5为检测接头焊接质量,多节桩施工过程中宜采用探伤测试法抽检接头,特别是对于 以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方桩作为抗拔桩使用时,
7.3单桩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检测
7.3.1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检验是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以强制性条文的形式规定的;桩身完整 生检测是《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质量检验标准中的主控项目。 承载力检测的目的是检验工程桩的预期使用功能,桩身完整性检测的目的是找出各种可能影 向单桩承载力的因素DB34/T 3049-2017 同向回转拉索体系设计、施工与验收 技术规程,最终仍然是为了准确可靠地判定单桩承载力并正确评价整个桩基工 程,因此,基桩质量检测中的承载力和完整性两项内容是相互关联且不能截然分开的。 7.3.2考虑到空心方桩设计、结构方面的原因,空心方桩的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宜采用 堆载法进行。如需要采用锚桩法进行静载试验时,应对锚桩进行插筋灌芯处理,并对插筋灌 芯的长度、摩擦力及钢筋强度进行验算;当试桩要进行截桩处理时,考虑到截桩后桩顶因应 力松驰作用而强度降低,也应对桩顶进行插筋灌芯等加固处理,以保证桩头不发生破坏。 7.3.3本条规定了在何种情况下对设计所需的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单桩竖向抗拔承载力、 单桩水平承载力进行单桩静载荷试验。规定对设计等级为甲级、根据规定需要试桩的乙级、 也质条件复杂、施工质量可靠性低的空心方桩基础进行静载荷试桩已普遍被大家认可,但挤 土群桩施工所产生的质量事故更应引起我们的重视,这是由于土体的侧挤和隆起,质量问题 时有发生,有时施工前虽做过静载试验,但因前期施工的试桩数量有限,挤土效应并未充分
显现,施工后的单桩承载力与施工前的试桩结果有时相差较大。 7.3.4“相近条件”系指在天津市范围内同类场地土质情况下所做的动静对比验证,当然 最好是有本场地的动静对比试验资料。高应变法检测单桩承载力的可靠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 于检测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经验,因此强调要有本地区相近条件的对比验证资料或本场地试桩 静动对比资料。 7.3.5完整性检测中的低应变反射波方法作为普查手段,具有速度快、费用低和抽检数量 大的特点,易于发现桩基的整体施工质量问题。对此条做以下说明: 1由于弹性波激发、生成、传播机理方面的问题,建议对空心方桩测试时,在空心方 桩侧壁的不同方向分别进行敲击、接收试验,并对比其一致性。 2本条强调了判断桩身完整性及划分缺陷类别时,应考虑到空心方桩焊接工艺对测试 方法的影响,注意区分反射波出现在桩身和接桩部位时的两种不同情况。 1)空心方桩桩身的破坏多属急剧脆性破坏,且由于结构构造方面的原因,易形成纵向 劈裂(裂缝)。从工程安全、耐久性考虑,空心方桩桩身的轻微破裂也是应该被严格 禁止的。就目前低应变普遍采用的反射波方法而言,空心方桩桩身的破坏(纵向剪 裂、裂缝)对测试分析不利,一般很难形成明显的反射界面,在有些情况下即使破 坏很严重,反射波也并不明显,更难看到二次反射波。纵裂缝有时表现为测试曲线 上出现小幅低频背景,很容易被漏判。因此有必要强调,根据反射波的幅值来判断 桩身部位完整性时一定要从严把握,根据反射波的明显程度,宜先考虑判为Ⅱ1类 “合格桩”带来的安全隐患。当桩身部位出现较明显反射波时,宜判为IⅢI、IV类桩。 2)现在普遍采用的空心方桩焊接工艺仅为端板焊接。受工艺限制,上下节桩的顶底面 间有时会存在微小的间隙。由于完整性测试中,弹性波引起的桩身的应变是微量级 的(位移量级为10~m~10m),因此从弹性波动理论意义上讲,经过焊接的接桩部 位仍有可能表现为一强反射界面。因此某些情况下接桩部位出现反射波应属正常现 象。对于接桩部位反射波较明显的情况,必要时宜进一步结合高应变方法或静载法 进行复核测试。资料表明,许多被低应变测试方法判为II、IV类的桩,静载荷试验 承载力也不低,用高应变方法测试分析可判断为I、I类桩。因此对接桩部位出现 反射波时,应慎重对待,宜进一步结合高应变方法或用静载法进行复核测试,综合 判定其类别。 76中工心
也可以延伸用于空心方桩。通过对天津市大量的预应力混凝土管桩低应变及高应
进行分析,发现以下现象: 1单节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的完整性测试曲线多数能看到明显的桩底反射波,但大部分 经过接桩的预应力混凝土管桩(两节或多节桩)桩底反射不明显,尤其是桩长大于20米的两 节或多节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桩底反射波多不可见; 2多数检测单位在报告中没有反映此问题,只是简单地将看不到桩底反射的桩判断为 1、I类合格; 3利用高应变测试方法的速度曲线能很好地分析全桩身的完整性。 这表明低应变反射波方法在两节或多节预应力混凝土桩的完整性测试方面有一定的局 限性,不能可靠地反映出第二节以下桩身的完整情况。采用高应变方法测试,在取得基桩承 载力参数的同时,利用高应变测试的速度曲线分析桩身完整性,可有效地弥补低应变方法分 析二节以下桩身完整性时的不足。推荐对采用两节或多节空心方桩的基础工程做一定数量的 高应变测试,以便更好地分析二节以下桩身的完整性,提高工程安全可靠程度。在此强调对 于桩基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物、或两节以上的工程桩应进行高应变法检测。 7.3.7当检测结果发现单桩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不满足有关要求时,相关各方应慎重对待 认真分析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当单桩承载力出现问题时DB35/T 1863-2019 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在排除桩身完整性问题前提下, 要从工程地质条件、桩基参数选用、压桩是否到位及检测等多方面分析原因。当桩身完整性 出现问题时,要分析空心方桩构件、运输吊装、桩基施工、基坑开挖及周围条件变化等因素。 在正常情况下,I、II类桩的承载力是能够满足设计要求的。对于Ⅲ类桩,尽管其桩身 存在明显缺陷,但其竖向抗压承载力不一定不满足设计要求,需要采用其他检测方法(高应 变法、静载法)进行复测、核验。 7.3.8由于桩身完整性检测是随机抽检,从严格要求、确保安全的角度考虑,本规程取消 了二次扩大比例抽检,规定当II、IV类桩之和大于抽检桩数的20%时,直接对工程桩进行全 数检测
7.4空心方桩桩基工程验收
7.4.2当空心方桩采用静压桩基施工时,由压力表读数换算的压桩力往往作为设计、施工 的参考数据,静压机的压力表应进行标定。影响终压力值大小的因素较多,如沉桩速率、地 下孔隙水压力、场地土性质、挤土效应、压桩机性能等,终压力值与空心方桩的单桩竖向抗 玉承载力的对应关系不是绝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