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204-2015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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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50204-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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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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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204-2015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

混凝土分项工程是包括原材料进场检验、混凝土制备与运 输、混凝士现场施工等一系列技术工作和完成实体的总称。本章 提出了预拌混凝士和现场搅拌混凝土的验收要求,其中水泥、列外 加剂等原材料验收规定也适用于预拌混凝土生产单位。混凝土分 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工序和验收的要确定。

7.1.1混凝土强度的评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 验评定标准》GB/T50107的规定,且进行混凝士强度评定时, 不宜将施工持续时间超过3个月的混凝士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为了改琴凝士性能并实现节能减排,凯多数混凝土中毯 有矿物掺合料,无其是大体积混凝士。实验表明,掺加矿物掺合 科混凝土的强度与不擦物合料的混凝士相比,早期强度屌 ,面后期强度发展较快,在温度较低条件下更为明显。为了充 分利用掺加矿物渗合料混凝士的后期强度,本规范规定混凝士 强度进行合格评定时的试验龄期可以大于28d(如60d或90d) 具体龄期可由建筑结构设计部门规定。 设计规定龄期是指混凝土在掺加矿物掺合料后,设计部门根 据矿物合料的加氧及结构设计要求,所规定的标准养护试件 的试验龄期。 在《普通混凝士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中规 定,采用标准养护的试件,应在温度为(20士5)C的环境中静 一昼夜至二昼夜,然后编号、拆模。拆模后应立即放人温度为 (20士2)℃,相对湿度为95%以上的标准养护室中养护,或在温 度为(20士2)C的不流动Ca(OH),饱和溶液中养护。标准养护

内的试件应放在支架上,被此间隔10mm~20mm,试件表面 保持潮湿,并不得被水直接冲淋。龄期从搅拌加水开始计时。 采用蒸汽养护的构件SL/T 802-2020 水工建筑物水泥化学复合灌浆施工规范(清晰无水印,附条文说明),其标准养护龄期按蒸养等效龄期与构 养护条件下龄期之和计算

3混凝土试件强度评定不合格时,可根据《回弹法检测据 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等国家现行标准,采用各和 测方法推定结构中的混凝士强度。应指出,通过检测得到的指 强度可作为结构是否要处理的依据

7.1.4依据行业标准《混凝土耐久性检验评定标准》JGI/T

193,可以评定混概土的抗冻等级、抗冻标号、抗渗等级、抗硫 酸盐等级、抗氮离子渗透性能等级、抗碳化性能等级以及早期抗 裂性能等级等有关耐久性能

7.1.5混凝土在浇筑前,其生产单位应提供稠度、凝结时间、 落度经时损失、泌水、表观密度等基本性能指标;当设计有要 求,应按设计要求提供相应的性能指标。

7.1.5混凝土在浇筑前,其生产单位应提供稠度、凝结

7.1.6现行国家标准《预拌混凝》GB/T14902对预拌混凝 土的定义、分类、性能等级及标记,原材料和配合比,质量要 求,制备,试验方法,检验,订货与交货进行了规定。

7.1.6现行国家标准《预拌混凝》GB/T14902对预拌混凝

7.2.1无论是须拌混凝士还是现场搅摔混凝土,水泥进场时, 应根据产品合格证检查其品种、级别等,并有序存放,以免造成 混料错批。强度、安定性等是水泥的重要性能指标,进场时应抽 样检验,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等的要求。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有效的型式检验 报告、出厂检验报告。

7.2.2混凝土外加剂种类较多,且均有国家现行相关的质

准,使用时,混凝士外加别的质量不仅要待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规 定也应符合相关行业标准的规定。外加剂的检验项自、检验方法 和批量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 有效的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

7.2.3扩大检验批量是基于产品的质量有认证机构保证,以及

渣粉、硅灰、沸石粉、磷渣粉、钢渣粉和复合矿物掺合料等,对 各种矿物掺合料,均应符合相应的标准要求,例如《矿物掺合料 应用技术规范》GB/T51003、《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GB/T1596、(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1 18046、《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钢渣粉》GB/T20491、《混凝士 用粒化电炉磷湾粉》JG/T317、《砂浆和混凝土用硅灰》GB 27690、《钢铁渣粉》GB/T28293等。矿物掺合料的掺量通过试 验确定,井得合《普通混土配合比设计规程》G55的规定 质量证明文件包括有效的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等。 7.2.5《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难》JGJ52中 包含了天然砂、人工砂、碎石和卵石的质母要求和扮验方法等

海砂、再生骨料和轻骨料在使用时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 规定。

7.2.6考愿到今后生产中利用工业处理水的发展趋势,除采用 饮用水外,也可采用其他水源,但其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混凝土用水标准》JG63的要求。

7.3.1预拌混凝士笔看量证明文件主要包括混凝十配合比通知 单,混凝士质量合格证、强度检验报告、混凝土运输单以及合同 规定的其他资料。对大批量、连续生产的混凝土,质量证明文件 还包括本规范第7.1.5条规定的基本性能试验报告。由于混凝士 的强度试验需要一定的龄期,强度检验报告可以在达到确定混凝 土强度龄期后提供。预拌混凝土所用的水泥、骨料、掺合料等均 应参照本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其检验报告在预拌混凝土进 场时问不提供,佳应在生产企此存档保留,以便需要时套说 使用。 除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外,尚应按本节有关规定对预拌混凝士 进行进场检验。

及硬化后的强度和表面起粉等。

7.3.4开盘鉴定是为了验证混凝土的实际质量与设计

致性。开始生产时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作为验证配合 比的依据。开盘鉴定资料包括混凝土原材料检验报告、混凝土配 合比通知单和强度试验报告等。

7.3.5混凝土拌合物稠度,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混

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0的规定,包括落度、落扩 展度、维勃稠度等。通常,在现场测定混凝土落度。但是,对 手大流动度的混凝土,仅用落度已无法全面反映混凝土的流动 性能,所以对于当落度大于220mm的混凝土,还应测量落 扩展度,用混凝土扩展度落度的相互关系来综合评价混凝土的 调度,对于骨料最大粒径不超过40mm,维劲稠度在(5~~30)s 之间的混凝十拌合物,用维勃度来测试混凝士的干硬性: 7.3.6依据《混土耐久性检验评定标推》JG/T193,涉及 混凝土耐久性的指标有:抗冻等级、抗冻标号、抗渗等级、抗硫 酸盐等级、抗氯离子渗透性能等级、抗碳化性能等级以及早期抗 裂性能等级等,不同的耐久性试验能要制作不同的试件,具体要 求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姓能试验方 法标准》GB/T50082的规定热行。 .37在混凝土加人具有引气功能的外加剂后,能够增加混 凝出站全气具方到工坦含源海士的流性一诺凝士自专市

7.37在混凝土加人具有引气切能的外加剂后,能够增加混 凝土中的含气量,有利于提高混凝土的抗冻性,使混凝土具有更 好的耐久性和长期性能。

7.4.1针对不同的混凝土浇筑量:本条规定了用干检查结构构 件混凝土强度试件的取样与留置要求。如需3d、7d、14d等过程 质量控制试件,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7.4.2混凝上后浇带对避免混凝土结构的温度收缩裂缝有较大 作用。混凝土后烧带位餐应按设计要求留置,后烧带混凝土浇筑 时间,处理方法也应事先在施工技术方案中确定, 混凝土施工缝不应随意留置,其位置应事先在施工技术方案 中确定。确定施工缝位置的原则为:尽可能留置在受力较小的部

应:留置部位应便于施工。承受动力作用的设备基础,原贝 应留置施工缝;当需要留置时,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按施工我 案热行。

7.4.3养护条件对于混凝士强度的增长有重要影响。

程中,应根据原材料、配合比、浇筑部位和季节等具体情况,制 订合理的养护技术方案,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保证混凝土强度 正常增长。 养护方案应该确定具体的养护方法及养护时间,整个养护措 施应满足施工规范的要求

现浇结构分项工程拟模板、筋、预应力、混凝土四个分项 工程为依托,是拆除模板后的混凝土结构实体外观质量、几何尺 寸检验等一系列技术工作的总称。现结构分项工程可接楼层 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检验批

8.1.1本条提出了混凝士现浇结构质量验收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现浇结构外观和尺寸质量验收应在拆模后及时进行。即使混 疑土表面存在缺陷,验收前柜不应班行修整、装饰或各种方式的 盖。 本条第2款中已经隐蔽的内容,是指与混凝土外观质量、儿 何尺寸有关而又不可真接观察和量测的部位和项目,如地下室防 水混凝土外墙厚度、混凝土施工缝处理等。 修整或返工的结构构件或部位,其实施前后的文字及图像记 录是指对缺陷情况和缺陷等级的描述、处理方案、实施过程图像 记录以及实施后外观的文字和图像记录。 8.1.2对现浇结构外观质量的验收,采用检查缺陷,并对缺陷 的性质和数量加以限制的方法进行。本条提出了确定现浇结构列 现质量严重缺陷、般缺陷的一般原测。各种缺陷的数量限制可 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规定。 在具体实施中,外观质量缺陷对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等的影 孵程度,由监理、施工等各方根据具对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影 阿的产重程度共同确定。对于具有外观质童要求较高的清水混 土,考到其装饰效果属于主要使用功能,可将其表面外形缺 陷、外表缺陷定为严重缺陷

8.1.3本条规定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安装施工后的外观质量, 应置偏差和尺寸偏差的要求与现浇结构相同,即工程完成后要达 到相同的要求。仅是对现浇部分的要求,预制构件的要求在本规 范第9章有具体要求。

8.2.1外观质量的严重缺陷通常会影响到结构性能,使用功能 或耐久性。对已经出现的产重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根据缺陷的具 本情况提出技术处理方案,经监理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并重新 检查验收。对于影响结构安全的产重缺陷,除上述程序外,技术 处理方案尚应经设计单位认可。“影响结构安全的产重缺陷”包 括本规范表8.1.2中的裂缝、连接部位的所有重缺陷,也包括 露筋、蜂窝、孔洞,夹渣、疏松,外形、外表等产重陷中可能 影响结构安全的部分。 8,2.2外观质量的一般缺陷不会对结构性能、使用功能造成产 重影响,但有碍观瞻。故对已经出现的一般缺陷,也应及时处

8,2.2外观质量的一般缺陷不会对结构性能、使用功能造成产

2.2外观质量的一般缺陷不会对结构性能、使用功能造 影啊,但有碍观瞻。故对已经出现的一般缺陷,也应及日 ,并重新检查验收

8.3.1过大的尺寸偏差可能影响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使用功 能,也可能影响设备在基础上的安袋、使用。验收时,应根据现 尧结构、混避土设备基础尺寸佩差的具体情况,由施工、监蓝理各 方共同确定尺寸偏差对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影啊程度。对 超过尺寸充许偏差耳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部位,应 由施工单位根据尺寸偏差的具体情说提出技术处理方案,经监 理、设计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并重新检查验收。 8.3.2、8.3.3给出了现浇结梅和设备基础尺寸的充许偏差及检 验方法。在实际应用时,尺寸偏差除应符合本条规定外,还应满 足设计或设备安装提出的要求。尺寸偏差的检验方法的采用表 8.3.2和表8.3.3中的方法,也可采用其他方法和相应的检测

工具。 根据建筑工程的实际情况,修订时对表8.3.2中允许偏差规 定适当调整:柱、墙、梁的轴线位置偏差统一,并包括剪力墙: 层高内垂真度偏差按6m层高划分,并适当调整偏差要求:全高 垂直度偏差考虑国内高层建筑的实际慎况,提出了新的计算公 式,并适当放宽了超高层建筑的总要求;增加了混凝土基础的截 面尺寸偏差要求:增加了楼梯相邻踏步高差要求:考到混凝士 结构子分部工程验收增如了结构实体构件尺寸偏差检验,直同样 要用到本条偏差指标要求,本条将柱、墙、梁、板的截面尺寸偏 差统为十10mm和一5mm;对于电梯井洞,考虑安装要求 要,不再提出垂直度要求,而故为要求中心位置,增加了预理 板、预埋螺栓、预埋管之外的其他预埋件中心位置偏差要求,

根据本规范第3.0.3条,装配式结构作为混避土结构子分部 工的一个分项进行验收。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的验收包括预制 淘件进场、预制构件安装以及装配式结构特有的钢筋连接和构件 连接等内容。对于装配式结构现场施工中涉及的钢筋绑扎、混凝 土浇筑等内容,应分别纳入钢筋、混凝王、预应力等分项工程进 行验收。本章的预制构件包括在混凝士预制构件专业企业生产和 总承包单位制作的构件。对手混凝士预制构件专业企业的预制构 件,本规范规定其作为产品”进行进场验收,本掌不再规定专 业企业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及出厂验收要求,具体应符合国家 现行相关标推(包括产品标准)的规定,也可参照本规范其他各 章相关规定执行。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可按楼层、结构缝或施工 段划分检验批

9.1.1本条规定的验收内容涉及采用后浇混凝土连接及采用整 合构件的装配整体式结构,故将此内容列为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 的隐蔽工程验收内容提出。本条提出的隐蔽工程反映钢筋、现浇 结构分项工程施工的综合质量,后浇混凝土处钢筋既包括预制构 件外伸的钢筋,也包括后浇混凝土中设置的纵向钢筋和箍筋。在 烧筑混凝土之前验收是为了确保其连接构造性能满足设计要求。 对于装配式结构现场施工中涉及的钢筋、预应力内容,应按本规 范第5章钢筋分项工程、第6章预应力分项工程的有关要求进行 验收。

应按设计及有关防水施工要求进行验收。考虑到此项

结构施工密切相关,故列人本规范。

9.2.1本条对预制构件的质量提出了基

对混凝士预制构件专业企业生产的预制构件,进场时应检香 质量证明文件。质蜜证明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明书、混凝士强度 检验报告及其他重要检验报告等;预制构件的钢筋、混凝土原材 料、预应力材料、预理件等均应参照本规范及国家现行相关标推 的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其检验报告在预制构件进场时可不提供: 但应在构件生产企业存档保留,以便需要时查阅。按规程第 9.2.2条的有关规定,对于进场时不做结构性能检验的预制构 件,质鑫证明文件尚应包括预制构件生产过程的关键验收记录。 对总承包单位制作的预制构件,没有“进场”的验收环节 其材料和制作质量应按本规范各章的规定进行验收。对构件的验 收方式为检查构件制作中的质整验收记录。 9.2.2本条规定了专业企业生产预制构件进场时的结构性能检 验要求。结构性能检验通常应在构件进场时进行,但考虑检验方 便,工程中多在各方参与下在预制构件生产场地进行。 考虑构件特点及加载检验条件,本条提出了简支梁板类受 弯预制构件的结构性能检验要求:其他预制构件除设计有专门要 求外,进场时可不做结构性能检验。对于用于整合板,壁合梁的 梁板类受驾预制构件(登合底板、底梁),是否进行结构性能检 验、结构性能检验的方式应根据设计要求确定。 对多个工程共同使用的同类型预制构件,也可在多个工程的 施工、监理单位见证下共同委托进行结构性能检验,其结果对线 个工程共同有效。 本规范附录B给出了受弯预制构件的抗裂、变形及承载力 性能的检验要求和检验方法。 本条还对简支梁板类受弯预制构件提出了结构性能检验的简 化条件:大型构件一般指跨度大于18m的构件;可靠应用经验

9.2.2本条规定了专业企业生产预制构件进场时的结构性能

指该单位生产的标准构件在其他工程已多次应用,如预制楼梯、 预制空心板、预制双T板等;生产数量较少一般指数量在50件 以内,近期完成的合格结构性能检验报告可作为可靠依据。不做 结构性能检验时,尚应满足本条第3款的规定。 对所有进场时不做结构性能检验的预制构件,可通过施工单 立或监理单位代表驻厂监督制作的方式进行质量控制,此时构件 进场的质量证明文件应经监督代表确认。当无驻厂监誉时,预制 构件进场时应对预制构件主要受力钢筋数量、规格、间距及混凝 土强度,混凝士保护层厚度等进行实体检验,具体可按以下原购 执行: 1实体检验宜采用非破损方法,也可采用破损方法,非破 资方法应采用专业仪器并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有关规定。 2检查数可根据工程情况由各方商定。一般慎况下,可 为不超过500个同类型预制构件为一批,每批抽取构件数量的 2%且不少于5个构件。 3检省方法可参考本规范附录D、附录E的有关规定 对所有进场时不做结构性能检验的预制构件,进场时的质量 证明文件宣增加构件制作过程检查文件,如钢筋隐蔽工程验收记 录、预应力筋张拉记录等。 .2.3预制构件的外观质量快陷可按本规范第8章及与预制构 牛相关的国家现行箱关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判到断。对于出现的产 重缺陷及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尺寸佩差,处理方式 司本规范第8.2节、第8.3节的有关规定。现场制作的预制构件 立按本规范第8章的有关规定处理,并检查技术处理方案。混凝 土预制构件专业企业生产的预制构件,应由预制构件生产企业技 术按处理方案处理,并重新检查验收。 9.2.4预制构件的预理件和预留托淘等应在进场时按设计要求 抽检,台格后方可便用,避免在构件安装时发现问题造成不必要 的损失。

9.2.5预制构件表面的标识应清晰、可靠,以确保能

预制构件表面的标识应清晰、可靠,以确保能够识别预

制构件的“身份”,并在施工全过程中对发生的质量问题可追溯。 预制构件表面的标识内容一般包括生产单位、构件型号、生产日 期、质量验收标志等,如有必要,尚需通过定标识表示构件在 结构中安装的位置和方向、吊运过程中的朝向等。

9.2.7本条给出的预制构件尺寸偏差和预制构件上的预 预留洞、预埋件、预留插筋、键槽位置偏差的基本要求。女 具体工程要求提出高于本条规定时,应按设计要求或合同 热行,

9.2.8装配整体式结构中预制构件与后浇混凝土结合的

称为粗糙面,粗糙面般要求在预制构件上设置,有时还要设 置键槽并配置抗剪或抗拉钢筋等以确保结构连接构造的整体性设 计要求。

三 证构件定位,确保施工安全的有效措施。临时支撑是常用的临时 固定措施,包括水平构件下方的临时竖向支、水平构件两端支 承构件上设置的临时牛腿、坚向构件的临时斜撑等。

9.3.2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和浆锚搭接连接时装配式结构白 连接方式,灌浆质量的好坏对结构的整体性影响非常大,厂 措施保证孔道的灌浆密实。

9.3.3钢筋采用套筒灌浆连接或浆锚搭接连接时,连接

质量及传力性能是影响装配式结构受力性能的关键,应严格控 制。套简灌浆连接的验收及平行加工试件的制作应按现行行业标 推《钢筋套简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J355的有关规定 执行。

验收规程》JGJ18的有关规定进行验收。考虑到装配式混凝士

结构中钢筋连接的特殊性,很难做到连接试件原位截取,声 制作平行加工试件。平行加工试件应与实际钢筋连接接头的 环境相似,并宜在工程结构附近制作

9.3.5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时,应按现行行业标准《钢筋机

技术规程》JG107的有关规定进行验收。平行加工试件要习 关规定同本规范第9.3.4条。对于机械连接接头,应按本规 5.4.3条的规定检验螺纹接头柠紧扭矩和挤压接头压痕直径

,此时可以采用现烧结构的混凝土试块强度进行评定,对有物 要求的后浇混凝土应单独制作试块进行检验评定

9.3.8装配式结构的外观质量缺陷可按本规范第8章的有

进行判断。对于出现的严重缺陷及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月 能的尺寸偏差,处理方式同本规范第8.2节、第8.3节的有关 定。

配式结构的外观质量缺陷可按本规范第8章的有关规

9.3.9装配式结构的外观质量缺陷可按本规范第8章

定进行判断。对于出现的一般缺陷时,处理方式同本规范第 8.2.2条的有关规定,

定进行判断。对于出现的一般缺陷时,处理方式同本规范第

9.3.10本条表9.3.10提出了装配式混凝土中涉及预制安装部 分的位置和尺寸偏差要求,全高垂直度、电梯井洞及其他现浇结 构部分按第8章有关规定执行。叠合构件可按现浇结构考虑。 对于现浇与预制构件的交接部位,如现浇结构与预制安装部 分的尺寸偏差不一致,实际工程应控制二者尺寸偏差相互协调, 预制构件与现浇结构连接部位的表面平整度应符合表9.3.10的

9.3.10本条表9.3.10提出了装配式混凝土中涉及预制安

对于现与预制构件的交接部位,如现浇结构与预制安装部 分的尺寸偏差不一致,实际工程应控制二者尺寸偏差相互协调。 预制构件与现浇结构连接部位的表面平整度应符合表9.3.10的 规定。现浇结构的其他位置、尺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8.3.2的 规定。

10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

10.1 结构实体检验

10.1.1根据国家标准《建筑结构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 50300一2013的规定,在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验收前应进行结 构实体检验。结构实体检验的范围仅限于涉及结构安全的重要部 位,结构实体检验采用由各方参与的见证抽样形式,以保证检验 结果的公正性。 对结构实体进行检验,并不是在子分部工程验收前的重新检 验,面是在相应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对重要项自进行的 验证性检验,其自的是为了强化混凝土结构的施工质童验收,真 实地反映结构混凝士强度、受力钢筋位置、结构位留与尺寸等质 蜜指标,确保结构安全。 考虑到自前的检测手段,并为厂控制检验工作童,本条规定 3个结构实体检验项自,其中结构位置与尺寸偏差检验为新增项 目。岂工程合尚有约定时,可根据合司确定其他检验项自和相应 的检验方法、检验数量、合格条件,但其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 规定。 结构性能检验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并见证,混凝土强度、钢 保护层厚度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机构完成,结构位蜜与尺 寸偏差可由专业检测机构完成,也可由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完 成。为保证结构实体检验的可行性、代表性,施工单位应编制结 构性能检验专项方案,开经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实施。结构实体 混凝士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检验的方案应在施工前绳制,其他检 验方案应在检骏加制。 装配式混凝士结构的结构与尺寸偏差检验高现烧混凝土结 构,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

2实际操作宜取日平均温度逐日累计达到(560640)℃·d 时所对应的龄期。对于确定等效养护龄期的日期,本次规范修订 考思工程实际情况,仅提出了14d的最小规定,并不再规定上限。 3对于设计规定标准养护试件验收龄期大于28d的大体积混 凝,混凝实体强度检验的等效养护龄期也应相应按比例延长 如规定龄期为60d时,等效养护龄期的度日积为1200℃d。 4冬期施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养护条件、养护温度应 与结构构件相同,等效养护龄期计算时温度可以取结构构件实际 养护温度,并按本条第1款进行计算,也可以根据结构构件的实 际养护条件,按照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与在标准养护条件下28d 期试件强度相等的原则由监理、施工等各方共同确定。 10.1.5本条规定的出现不合格的情况是专门针对实体验收阶段 出现的不合格的情况。尽管实体验收阶段,结构实体混凝土强 度、钢筋保护层厚度等均是第三方检测机构完成的,但其检验的 方法或抽样数量或多或少与现行国家相关标准有差异,通常为在 确保质量前提下尽量减轻验收管理工作量,施工质量验收阶段有 关检测的抽样数量规定的相对较少。齿此规定,当出现不合格的 情况时,委托第三方的检测,并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定进行。 买际上,其检测面将较天,且更具有代表性。检测的结果将作为 进一一步验收的依据。

10.2.1根据国家标准《建筑结构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一2013的规定,给出了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质量的合格 条件。其中,观感质量验收应按本规范第8章、第9章的有关混 凝土结构外观质盘的规定检查。 10.2.2根据国家标准《建筑结梅施工质量验收统标》GB 50300一2013的规定,给出了当检验批、分项工程、子分部实体 检验项目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的处理方法。这些不同的验收处理方 式是为了适应我国目前的经济技术发展水平,在保证结构安全和

供的主要文件和记录,其内容在原规范的基础上根据工程实 况适当增加。本条规定反映了从基本的检验批开始,贯彻于 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结果,落实了过程控制的基本原则,是 工程质量的依据。

10.2.4本条提出了对验收文件存档的要求。这不仅是

设计使用年限内的责任,而且在有必要进行维护,修理、检 加固或改变使用功能时,可以提供有效的依据,

A,01检验批的质旗验收记录应由施工项自专业质量检查员填 与,监理工程师组织项自专业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 本条给出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也可作为施工单位自行检 验评定的记录表格。

A,01检验批的质真验收记录应由施工项自专业质量检查员填

A.0.2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专

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在检验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一般 情况下,两者具有相同或相近的性质,只是批量大小可能存在差 异,因此,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是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的 汇总。 A.0.3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的工程质量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 织施工项自负资人和有关设计单位项自负责人进行验收。根据据 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验收的实际情况,本表不再要求勘察单位项 自负责人参加验收 由于模板在子分部工程验收时已不存在,且结构外观质量 尺寸偏差等项目的检验体现了模板工程的质量,因此,模板分项 工程不在本条表中列出

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在检验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情况下,两者具有相同或相近的性质,只是批量大小可能存在 异,因此,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是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汇总。

附录B受弯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验

B.1,5本条为预制构件裂缝宽度检验的要求。本条条文规定主

0.1mm、0.2mm,0.3mm和0.4mm等四种。在构件检验时, 考虑标准荷载与长期荷载的关系,换算为最大裂缝宽度的检验允 许值[Wmx了。

B.1.6本条给出了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验的合格判定

8,1.6本条给出了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验的合格判定条件。 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验的数最不宜过多。为提高检验效率, 结构性能检验的承载力、挠度和抗裂(裂缝宽度)三项指标均采 再广复式抽样检验方案。当第一次检验的预制构件有某些项检验 实测值不满足相应的检验指标要求,但能满足第一次检验指标要 求时,可进行一次抽样检验。由于蜜测精度所限,未规定裂缝宽 度的第一二次检验指标,可认为其与表B1.5规定的数值相同 本条将承载力及抗裂检验一次抽检的条件确定为检验系数的 充许值减0.05。这样可与附录B第B.2节中的加载程序实现同 步,明确并简化广加载检验。 承载力、挠度和抗裂(裂缝宽度)三项指标是否完全检验由 各方根据设计及本规范的有关要求确定。抽检的每一个预制松 牛,必须完整地取得需要项自的检验结果,不得因某一一项检验项 达到二次抽样检验指标要求就中途停止试验面不再对其余项自 进行检验,以免漏判,

B.2.1考思低于0℃的低温对混凝士性能的影啊,明确规定构 件应在0℃以上的温度中进行试验。蒸汽养护出池后的构件不能 立即进行试验,因为此时混凝土性能尚未处于稳定状态,应冷 至常温后方可进行试验。要求预制构件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 求,是为了避免强度不够影响检验结果,同样可采用同条件养护 的混凝土立方体试件的抗压强度作为判断依据。 B.2.2承受较大集中力或支座反力的构件,为避免可能引起的

的混凝土立方体试件的抗压强度作为判断依据。 B.2.2承受较大集中力或支座反力的构件,为避免可能引起的 局部受压破坏,应对试验可能达到的最大荷载值做充分的估计, 并按设计规范进行局部受压承载力验算。局部受压处配筋构造应 予加强,以保证安全。

B.2.3本条提出了荷载布置的一般要求和荷载等效的原!

载效应等效的原则换算,就是使构件试验的内力图形与设计 力图形相似,并使控制截面上的内力值相等

B.2.4当进行不同形式荷载的组合加载(包括均布荷载

载、水平荷载、垂直荷载等组合)试验时,各加载值应按比 加,以与实际荷载受力相符。

B.2.5在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检验时,每级加载值不宜大于标准 荷载的20%或10%,当接近抗裂荷载检验值时,每级加载值不 宜大于标准荷裁值的5%。当进人承载力极限状态检验时,每级 加载值不宜大于荷载设计值的5%。这给加载等级设计以更大的 灵活性,以适应检验指标调整带来的影响,并可方便地确认是否 满足二次检验指标要求,

B.2.6为了反映混凝土材料的塑性特征,规定了加载后的持荷

B.2.9本条提出了混凝土预制构件裂缝观测的要求和开

B.2.10预制构件加载试验时,应采取可靠措施保证试验人员 仪表设备的安全。本条提出了试验时的安全注意事项,

整。本条提出了试验报告的具体要求

附录C结构实体混凝土同条件

C.0.1本条根据对结构性能的影响及检验结果的代表性,提出 厂结构实体检验用荷条件养护试件的取样和留量要求。结构性能 验验专项方案应按本条有关规定确足混凝士同条件试件的留置数 量、对应混凝土浇筑部位及养护方式。本附录规定的强度实体检 验主要针对柱、梁、墙、楼板,取样数量应根据混凝土工程量和 重要性确定。 在原规范规定的基础仁,增加要求试件取样均匀分布于工程 施工周期内,此均匀包括时间、空间、构件类型等多方面。如后 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包括多个构件类型,同条件养护试件取样应 包括所有构件类型。如遇冬期施工,冬期施工尚应多留置不少于 么组同条件养护试件。 本条要求同条件养护试件在混凝士浇筑人模处见证取样,留 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的适当位置,生要是考虑试件尽量与结构 混凝土“同条件”,“相应结构构件”表示与同条件养护试件同批 混凝土浇筑。 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数量不宜少于10组: 以构成按统计方法评定混凝土强度的基本条件,留置数量不应少 于3组,是为了按非统计方法评定混凝土强度时,有足够的代 表性。 C.0.2每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3个立方体混凝土试件应根据试 验结果,按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GB/T50081的规定得出该组试件的强度值。 C.0.3结构混凝土强度通常低于标准养护条件下的混凝土强 产这主英是出王同冬件美护试性美拍各体上坛证美护各姓的关

异,包括温度、湿度等条件的差异。同条件养护试件检验时,可 将每组试件的强度值除以系数0,88后,将同强度等级的各组试 牛的强度值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士土强度检验评足标雅》CB/1 50107进行评定。系数0.88主要是考虑到实际混凝土结构及同 条件养护试件可能失水等不利于强度增长的因紧,经试验研究及 工程调查而确定的

附录E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

E.0.1本条提出了选取钢筛保护层厚度检验构件的原则,检验 专项方案应按本条有关规定确定构件的数量和分布。构件选取应 在建筑平面范围内均匀分布,对板类构件可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 检查,对大空间结构的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然后 抽检。 对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验,其检验范围主要是钢 位置可能显著影响结构构件承载力和耐久性的构件和部位,如 梁,板类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由手悬臂构件上部受力钢筋移位 可能严重削弱结构构件的承载力,故更应重视对悬臂构件受力钢 保护层厚度的检验,本条针对悬臂构件单独提出了更高的检验 比例及数量要求。 E.0.2虽然在钢筋分项工程验收中,本规范第5.5.3条对钢筋 安装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同时对纵向受力钢筋和箍筋提出了要求 但考虑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实际情况,本条只检验纫 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对梁柱节点等钢筋密集的部位,如存 在困难,在检验时可避开这些部位。 “有代表性的部位”是指该处钢筋保护层厚度可能对构件承 载力或耐久性有显著影响的部位。考虑到检测的准确性,本条要 求对每根选取的钢筋选择有代表性的不同部位量测3点取乎 均值。 E.0.3保护层厚度的检测,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保护层厚度 测定仪器过测,或局部开槽钻孔测定,但应及时修补。 E.0.4考虑施工扰动等不利因素的影响,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 厚度检验时,其允许偏差在钢筋安装允许偏差的基础上作了适当 调整。

检查,对大空间结构的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然后 抽检。 对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验,其检验范围主要是钢 位置可能显著影响结构构件承载力和耐久性的构件和部位,如 梁,板类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由手悬臂构件上部受力钢筋移位 可能严重削弱结构构件的承载力,故更应重视对悬臂构件受力钢 筋保护层厚度的检验,本条针对臂构件单独提出了更高的检验 比例及数量要求。 E.0.2虽然在钢筋分项工程验收中,本规范第5.5.3条对钢筋 安装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同时对纵向受力钢筋和箍筋提出了要求

E.0.5本条规定了结构实体检验中钢筋保护层厚度的合格率应 送到90%及以上。考虑到实际工程中钢筋保护层厚度可能在菜 些部位出现较大偏差,以及抽样检验的偶然性以河代渠疏浚工程施工招标商务文件,当一次检测结果 的合格率小于90%但不小于80%时,可再次抽样,并按两次抽 详总和的检验结果进行判定。本条还对抽样检验不合格点最大偏 差值作出了限制

附录F结构实体位置与尺寸偏差检验

F.0.1本条提出了选取结构位置与尺寸偏差检验构件的原则, 结构性能检验专项方案应按本条有关规定确定构件的数量和分 布。本附录为混疑土结构子分部工程验收时进行的结构实体位置 与尺寸偏差抽检,故抽样比例与数量要求远小于本规范第8.3.2 条的现浇分项工程检验批验收要求。构件选取应在建筑平面范围 内均匀分布。

F.0.1本条提出了选取结构位置与尺寸偏差检验构件的原则DB37/T 3222-2018 智能化交通管理设施防雷技术规范, 结构性能检验专项方案应按本条有关规定确定构件的数量和分 布。本附录为混疑土结构子分部工程验收时进行的结构实体位置 与尺寸偏差抽检,故抽样比例与数量要求远小于本规范第8.3.2 条的现浇分项工程检验批验收要求。构件选取应在建筑平面范围 内均分布。 F.0.2、F.0.3考虑到本附录为在现浇分项工程验收后,在混 疑王结构子分部验收阶段进行的抽检,故仪选择柱截面尺寸、柱 垂直度、墙厚、梁高、板厚、层高等6个主要指标进行检验,其 偏差要求与检验方法与检验批检验相同。 墙厚、板厚、层高的检验可利用楼板开洞处尺量,也可采用 专用检测仪器进行检测;如需要,也可采用破损方法人工开洞后 尺量,但应对开洞墙、楼板及时修补。 F.0.4本条明确规定了结构实体位置与尺寸偏差检验的合格率 应达到80%及以上。考感到实际工程中可能出现的较大偏差, 以及抽样检验的偶然性,当一次检测结果的合格率小于80%但 不小于70%时,可再次抽样,并按两次抽样总和的检验结果进 行判定。

F.0.2、F.0.3考虑到本附录为在现浇分项工程验收后,在准 王结构子分部验收阶段进行的抽检,故仪选择柱截面尺寸、栏 垂直度、墙厚、梁高、板厚、层高等6个主要指标进行检验,其 差要求与检验方法与检验批检验相同。 墙厚、板厚、层高的检验可利用楼板开洞处尺量,也可采月 专用检测仪器进行检测;如需要,也可采用破损方法人工开洞肩 尺量,但应对开洞墙、楼板及时修补

全.0.4本条明确规定了结构实体位置与尺寸偏差检验的合格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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