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 57-2012:城乡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无水印,带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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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J 57-2012:城乡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无水印,带书签)

3.0.8本条强调分析评价规划区场地稳定性和工程建设适宜

应以评价单元为基本单位,依据每个评价单元的评判结果,进行 汤地稳定性和工程建设适宜性分区、绘制对应的分区图。场地稳 定性和工程建设适宜性分区图将从地质角度直接引导规划区空间 布局、功能区的选取,它是与规划编制、规划选址和规划管理等 相互联系的桥梁和纽带。 考虑到评价单元的多少涉及规划勘察的精度和工作量,应根 居场地复杂程度、规划特点与需求,分析各种不利地质条件,综 合划分出适量的、合理的、全面的能反应出规划区不同地质环境 状态的评价单元。

DB33/T 2324-2021 现代国有林场评价规范.pdf3.0.10、3.0.11规划察成果资料

3.0.10、3.0.1

果,对后续规划实施和项自建设具有充分的借鉴性,应当 档管理,为建立地质信息系统和数字化城市奠定基础

4.1.1总体规划勘察应以搜集已有资料、工程地质测

为主,对于缺乏已有资料的新建城市、镇、乡村或新开发区,通 过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可以掌握规划区及邻近区的地质环境特 征,“并辅以必要的地球物理勘探、钻探、原位测试和室内试验 工作”,以期对规划区内各评定单元的场地稳定性、工程建设适 宜性提供更可靠的依据

4.1.2对规划区场地稳定性和工程建设适宜性分区评价是总体

场地稳定性评价是工程建设适宜性评价的重要前提条件。可 以根据场地稳定性分级成果对规划区内工程建设用地的功能、开 发强度、建设规模进行选择,从而为工程建设适宜性评价提供依 据。场地稳定性分析主要考虑规划区内活动断裂构造的活动状 况、场地抗震地段类别、不良地质作用发育程度和地质灾害的危 险性大小,以定性评价为主。 工程建设适宜性分级是建设用地选择、空间布局、功能分区 以及划分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的关键依据。工程建设适宜性 分析首先要考虑场地稳定性,在此基础上,结合规划区的工程地 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地貌地形、水文以及地质灾害治理难易程度 等条件,根据各具体指标的影响程度,通过定性与定量分析,进 行规划区的工程建设适宜性分级

4.2.1本条规定了总体规划勘察在原则上应做的工作内容和应

有的深度。汶川地震、玉树地震都表明强震对人类和经济建设所 造成的破坏巨大,同时因地震引起而伴生的次生灾害,如泥石 流、滑坡、崩塌等也同样带来严重后果,因此研究地震后潜在 的、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也是一项重要工作内容。

源等自然条件,同时要考虑对自然环境的保护和协调,如重点保 护文物、既有地下公共设施的分布等,并认识掌握既有地上、地 下建(构)筑物所处的岩主工程背景条件。因此,总体规划察 应从工程地质角度,搜集与建设空间布局、环境协调与保护等有 关的、既有的各类资料,以便突出分析评价的针对性。

具体,并且全国各地的场地复杂程度、城市自然环境条件也不 同司,所以探点间距的规定不宜过于具体。最近十余年当中,我 国各地在基础地质、城市环境地质区划方面均开展了较为全面、 系统的调查工作,已经积累了较多的区域性工程地质、水文地质 研究成果,具备前期初步划分工程地质单元的条件,因此要求在 规划区的每个评价单元布置探点不少于3个,但对地质条件复 杂地段和缺之地质资料的城市、镇、乡、村庄等地区应适当加密 勘探点,以能揭示地层变化规律为准

4.2.5、4.2.6总体规划勘察的探孔深度及所需取行

以满足分区进行场地稳定性和工程建设适宜性评价需要为基本原 则。为了使条文更具可操作性。对勘探孔深度作了原则性规定, 在察技术方案编制与实施时,可根据当地具体地质条件进行适 当的调整

4.3.1总体规划察以通过搜集、调查取得可以利用的已有资 科为主,因此应尽可能地获取各类资料,如勘察资料、地质图、 遥感图像、航片等,对这些资料进行分类汇总是必要的,同时应 对其认真分析,确保所引用资料的可靠性

规划区地质环境条件、不良地质作用发育程度和地质灾害危 险性大小,是评价场地稳定性的基础依据,也是合理选择规划区 场地的前提条件,准确地分析评价是必要的。 场地是否稳定涉及人类生命及国家财产的安全,是规划场地 选择的首要条件。场地稳定性是人们对规划场地的宏观概念,直 接决定是否要选择该场地来进行规划建设。本规范采用定性方法 来对规划场地的稳定性进行分析与评价,并作为评定各评价单元 工程建设适宜性的主要指标。 各评价单元工程建设适宜性分析与评价,主要是为规划编制 工作的空间布局、功能分区等提供工程地质环境的基础材料,是 直接为规划编制设计工作服务的。本规范第8章基于为规划编制 设计工作提供规划场地一个明确、清晰的观点,采用半定性与半 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各评价单元工程建设适宜性进行分析与评 价,以便规划设计部门、管理部门根据规划区勘察评价结果来综 合分析、选择满足空间布局、使用功能的地块

4.3.2根据分析评价所判定的各评价单元的工程建设性活宜性

分级成果,对总体规划编制提出一些建设性意见,供 员参考。

5.1.1一般而言,详细规划勘察都是对未知或前期研究相对较 缺乏的地区开展工程地质研究,勘察范围大、时间相对较长,是 项复杂的、由多专业人员参与的技术工作。根据详细规划编制 价段对勘察的要求和地质条件复杂程度去选择勘察手段,编制切 实可行的勘察技术方案,这是取得良好勘察成果的必要条件。切 忌采用单一方法,特别是对复杂地质体,如活动断裂、隐伏岩 容、滑坡等,应合理选用多种方法勘察,积极引进新技术和新设 备,确保勘察水平和质量

5.1.2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14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146号《城市规划

编制办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了控制性详细规划 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具体内容。在某些情况下,在详细规划编制 前,需要对建设项目的工程选址综合安排、投资估算和有争议的 问题作出可行性研究,提出若干方案比选决策。 详细规划编制的工作深度,一般根据规划任务的性质确定, 有的属于近期开发地区,但具体建设项目尚未落实。在这种情况 下,多作控制性规划,应当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总体规划或分区 规划,考虑相关专项规划的要求,对具体地块的土地利用和建设 提出控制指标,作为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建 设项自规划许可的依据。但建筑布置不要求很细,待有明确任务 时,再充实调整;有的属于计划已立项的规划设计项自,规划 时,需进行充分的技术经济分析,论证建设项目是否可行,并作 出具体的规划方案,作为今后工程设计的依据;还有的属于列入 今明两年的计划建设项目,其用地、投资已落实,由于该处尚无 详细规划,往往形成规划与设计同时开展工作的情况。综合上述

情况,详细规划实际是一个介于总体(分区)规划与建设项自工 程设计之间的规划阶段。为满足编制各类近期建设区域内详细规 划任务要求而进行的详细规划工程地质勘察,其任务主要是在总 本或分区规划察的基础上,对规划区内各建筑地段的稳定性和 工程建设适宜性作出明确的工程地质评价;为确定规划区内近期 即将建设的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园林绿化及其他公 共设施的总平面布置方案和拟建重大工程的地基基础设计方案的 选择,以及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的防治作出分析论证,遵循 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 合利用。 我国地域辽阔,地质条件复杂多变,地质灾害频发,严重影 问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随看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用地 紧张与人口急剧膨胀的矛盾日益突出,士地被高强度开发利用。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在城市快速扩张建设过程中,部分地区因 忽视规划前期工程地质研究,重地表轻地下。一方面,城市建设 不能因地制宜,导致建设成本急剧增大、建设周期延长;另一方 面,工程建设破坏地质环境、诱发次生地质灾害的现象楼见不 鲜,愈演愈烈,给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巨大危害。因 此,详细规划编制前,及时开展工程地质勘察工作,科学评估场 地稳定性、工程建设适宜性和地质环境质量,合理改造利用自然 环境条件,规避建设风险,是城乡规划和建设过程中必不可少的 基础性工作

5.2.1关于详细规划勘察的工作要求说明下列四点: 1本条“2、3、4、5”款中提到的“初步查明”是指初步 把地质、地貌、岩土性质及不良地质作用等工程地质条件基本查 情楚,不至于在下一阶段建设项自的工程察中出现本质上不同 的工程地质结论,但允许更加详细的情况留待后续勘察工作中进 一步查清。

2关于“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一般指下列内

2天于场地和地基的地晨效应一叛指下列内谷: 1)强烈地面运动导致各类建筑物的破坏: 2)强烈地面运动造成场地地基本身的失稳或失效,如液 化、地裂、震陷、滑移等; 3)地表断裂错动,包括地表基岩断裂及构造性地裂造成 的破坏; 4)局部地形、地貌、地层结构的变异可能引起的地面异 常波动。 关于判定“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的具体要求,应按现行 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有关规定执行。 3规范中要求“对各评价单元的稳定性和工程建设适宜性 作出工程地质评价”,系指在总体规划勘察对本规划区的场地稳 定性和工程建设适宜性作出全局性评价的基础上,综合现有勘察 资料,进一步对本规划区内各建筑地段的局部稳定性和工程建设 活宜性问题作出明确的判定。 4关于“对规划方案和规划建设项目提出建议”,是指详细 规划勘察应从工程地质的角度,对各类建设用地的开发强度控制 指标、建筑类型、地下空间与地下资源开发利用及总平面布置等 方面作综合分析和建议。该要求是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 乡建设部令第146号《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对控制性详细规划 的强制性要求,在本次规范修订中新增加的内容。在规范修订过 程中,咨询了大量规划编制部门(规划设计单位)和城乡规划管 理部门人员的意见,建议岩土工程师应根据规划编制阶段对勘察 的要求,在综合分析场地工程地质环境条件的基础上,从岩土工 程设计与治理的角度出发,对上述内容作出综合分析和建议,作 为城乡规划设计的依据或参考,将岩土勘察资料与规划编制设计 有机联系起来,也便于规划设计师理解和使用。 5.2.2详细规划勘察,是对前期研究相对缺乏的地区(或局部

未知地区)进一步开展工程地质研究,勘察人员对规划区的地质 环境特点尚了解不够充分。因此,广泛收集有关地质与工程建设

5.2.3详细规划勘察的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是在总体规划甚

中完成了全面的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的基础上进行的,) 点的、补充性的、更详细的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

5.2.4详细规划勘察的勘探线

由于工作阶段、成图比例及地质条件复杂程度不同,要求探点 的布置密度也不一样。在同一地段或范围内往往可能有地质复 杂、地质简单并存的情况,还有可能地质简单地段、建设项目复 杂,或地质复杂地段、建设项目简单。因此,勘探点的密度,应 因地制宜、综合确定,并且勘探点的布置,不仅应考虑平面地质 条件,而且应考虑工程地质面的要求。为有效指导详细规划勘 察布设勘探点,本次修订时,根据我国很多城市进行大量的详细 规划勘察的实践经验,经过多次讨论,保留并调整了原规范提出 的详细规划勘察勘探线、点间距规定,加大了勘探线、点的间 距。主要说明以下几点: 1勘探线宜垂直地貌单元边界线、地质构造线及地层界线 由于地貌形态及其变化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地质情况的变化,因 此,勘探线的布置首先要考虑地貌因素。 2同时,本规范规定在每个评价单元和交界部位均应布置 勘探点,在微地貌和地层变化较大的地段、活动断裂等不良地质 作用发育的特殊地段可予加密,微地貌形态往往是地质现象在地 表的反映,注意微地貌的变化,对于查明一些潜在的工程地质问 题是十分重要的。 3新中国成立数十年来,我国很多城市的勘察单位(不同 行业)在完成各项任务的过程中,已积累了很多勘探资料,可充 分收集利用,特别是对旧城区及相邻周边地区的城市改造。因 此,当已有勘探资料能够满足表5.2.4中规定的勘探线、点间距 及表5.2.5中规定的勘探孔深度时,可不布置勘探点,以节省勘 探工作量,提高勘察效率,

5.2.5、5.2.6关于详细规划勘察的勘探孔深度。考虑至

内近期即将建设的工程,既有重大的,也有一般的、次要的,工 程的类型和荷载差异较大,且拟建工程在规划阶段大多不明确。 为保证各建筑地段工程地质条件对比及便于地基持力层的比选, 因此,本规范把勘探孔分为一般性勘探孔和控制性勘探孔两类 除一般了解压缩层深度范围内的地质构成、岩土的工程性质及其 空间分布外,尚有一部分勘探孔(主要指控制性勘探孔)需要加 深,以便了解规划区较深部地层的构成情况以及是否有软弱地层 存在等其他的地质问题。同时规定,所有钻孔均应能揭示地基主 要持力层,以便为场地稳定性、地基条件和施工条件的评价提供 更可靠、确切的依据。 根据国内工程建设状况及规划勘察实践经验,考虑到详细规 划勘察勘探线、点的间距较大,各地区第四系覆盖层厚度变化 大,松软土层分布不均匀;为有效指导现场勘探,本次规范修 编,保留并调整了原规范提出的探孔深度的规定,孔深适当 加大。

股情况下,规划区面积牧 在较大差异,本规范第5.2.5条虽统一规定了勘探孔深度要求, 但对特殊的地质条件,本规范制定了勘探孔深度的增减原则。 1对地形起伏较大的场地,应考虑场地将来统一平整高程 设计要求,调整孔深,避免孔深小于开挖高度,勘探资料对后期 工程建设失去指导意义。 2第二款要求部分控制性勘探孔应钻入稳定岩层一定深度, 主要是考虑到位于山麓地带的场地,有时分布孤立块石,如花岗 岩分布地区球状风化的孤石,易造成钻至此类孤石当作已钻至基 岩的假象而作出错误的判断。另一方面,如果场地内基岩埋藏较 浅,有可能将建筑物基础放在基岩上时,则适当了解风化层的深 度,如广州地区白垩系红层埋藏较浅,但互层状现象很发育。如 果风化层厚度超过压缩层下限时,则并不要求探明整个风化层 厚度。

3在预计的基础埋置深度以下,有厚度超过(3~5)m且 分布均匀的坚实土层(如碎石土、密实砂土、老沉积土等)存 在,其下又无软弱下卧层时,可作为一般工程的地基主要持力层 而不致危及上部建筑物安全。因此,除部分控制性勘探孔达到预 定深度外,其他勘探孔钻人该层适当深度即可。 4如果在预计孔深内有软弱地层存在,且层底又在预计深 度以下,为保证工程建设安全和工程建设适宜性评价的全面性 应予适当加深或穿透,以了解软弱土层的厚度及其性质,同时了 解硬壳层厚度、深部相对较坚实的地层理深及性质

5.2.8关于详细规划勘察的取样和原位测试。在详细

中,应采取适当数量的岩主试样或进行适当数量的原位测试工 作,以了解地基岩土层的性质及其在水平和垂直方向的变化规 律。根据实践经验,取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勘探孔数量,一般占 勘探孔总数的1/2为宜。 为了提供可靠的工程地质依据,保证经济合理地选择规划区 内拟建重大建筑物的地基基础设计方案,本规范规定:“在布置 有重大建筑物项目地块或地段,采取岩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 勘探孔不得少于6个”。

5.2.9不良地质作用和环境工程地厂

可忽视的地质因素,且因人类的工程活动改变了岩土体原始的应 力状态和相对的稳定条件,可能导致不可预见的次生灾害和地质 环境恶化。因此,详细规划勘察时,对已存在的不良地质作用和 地质灾害及环境工程地质问题,应采用合理手段初步查明、分析 评价对建筑地段稳定性的影响,研究工程建设和使用过程中可能 的发展变化趋势,并提出合理的防控措施

忽视的因素,是工程地质分析评价的主要因素之一。地下水对岩 土体和建筑物的作用,按其作用机制可以划分为两类。一类是力 学作用,如浮力作用、潜蚀、流砂、流土或管涌等的渗流作用; 另一类是物理、化学作用,主要体现在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由

于岩土特性的复杂性,物理化学作用难以定量计算,需根据室内 试验结果判定腐蚀性强弱,结合现场条件等采取相应的防腐措 施。另一方面地下水又是宝贵的地下资源,是人类不可或缺的优 质资源,如广州的广花岩溶盆地岩溶地下水资源、深圳龙岗地区 花岗岩裂隙水,如何有效保护、避免城市快速扩张对地下水资源 的破坏,是规划勘察时应注意解决的问题。因此,初步查明对工 程建设有重大影响的地下水的分布特征是详细规划勘察工作的重 要任务。应通过资料收集、必要的现场试验,掌握水文地质条 件,包括:主要含水层、地下水类型和空间赋存状态、最高水位 及变化趋势、补给径流和排泄条件及水质概况。

5.3.1工程地质资料整理综合分析方法包括:

1既有(搜集)资料与本次勘察资料的综合分析: 2同类地质条件下,相同勘察手段及不同勘察手段取得的 地质资料的综合分析; 3各场地(地段)地质条件的分类和综合分析。 同类地质条件是进行地质资料对比的基础,由于评价对象不 同,具体划分依据不一样。“同类地质条件”从宏观上包括地层 的年代、成因,从微观上包括层位和岩土性质,进行岩土地基评 价时只有上述四个条件相同的岩土层,才具备进行类比的基本条 件;“同类地质条件”是指地貌、地层、环境条件基本相同的地 段,只有同类地段,其工程地质条件才可类比。另外,详细规划 勘察多应注意原有资料与现场勘察资料的衔接。 定性分析是通过对规划场地的勘察,并经过地质资料汇总分 析后得出的综合性概念认识。定量分析则是将同类地质条件下的 试验、测试数据进行数理统计分析得出参数结果。本规范提出的 定量分析方法包括多因子分级加权指数和法、模糊综合评判法和 岩土参数统计概率法。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要求采用概率法进行综合评价,本规范修订中也对岩土取

样、岩土参数统计分析提出相应的要求。 本规范规定,对场地稳定性可仅作定性分析,主要考虑活动 断裂、所处抗震地段、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工程建设适宜 性应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法,定性分析主要考虑 场地的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场地治理及基础施工难易程 度;定量评价则采用多因子分级加权指数和法,或建议采用模糊 综合评判等其他方法。随着数值模拟技术的发展,采用模糊综合 评判方法进行适宜性定量评价已有较多的研究范例

服务于规划编制的桥梁和纽带,主要说明以下几点: 1应在综合分析各类资料的基础上,对影响工程建设的主 要工程地质因素进行定性或定量分析评价,包括:地形地貌、地 质构造、地基岩土的分布和工程性质、地下水、不良地质作用和 地质灾害等。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是规划勘察时应重视的环 境工程地质问题,应对致灾体的现状稳定性作出初步评价,查明 诱发次生灾害的主要环境地质要素,预测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和工 程建成运营期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提出合理的防控措施,必要 时进行技术经济对比分析。 2地下水对工程建设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①产生上 浮托力或动水压力;②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如不采取相应措 施,将影响地下工程的施工和正常运营。 3地基条件是指不同建(构)筑物或市政基础设施拟可选 作地基主要持力层的岩土层的分布、埋藏条件及其工程性质,及 拟可供选择的地基基础方案,并可结合工程建设需要进行对比分 析;施工条件是指基础施工和基坑开挖施工的难易程度及不良影 响因素,提出合理的处理措施,必要时作相应的技术经济分析。

5.3.3为了使详细规划勘察成果更好地服务、适用于

见划编制工作,并使设计人员容易理解和使用本勘察成果, 范保留了《94规范》所要求的部分建议,同时进行了补充 1对重大工程选址或已有规划建设意向的大型工程

地基基础设计和施工方案、基坑支护方案等进行综合对比分析, 提出合理建议,必要时作技术经济分析 2关于建设用地范围内适建、不适建或者有条件充许建设 的建筑类型和土地开发强度等分析和建议,是《城市规划编制 法》中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强制性要求。因此,详细规划勘察阶 段,应综合规划区的工程地质条件及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对规划 区内不同建筑地段的土地使用性质及适建、不适建或者有条件允 许建设的建筑类型、土地开发强度等提出建议。 当然,在规划用地综合评价中,地质条件仅是主要的因素之 一。如单从地质条件出发,所提用地性质建议可能有局限性,所 以应在对不同地段进行工程地质条件分析对比的基础上,结合上 层次规划要求和已有控规(或修详规)意向以及当地经济发展条 件,综合研究提出相应建议,保证规划勘察成果与控规编制相衔 接,且易于规划设计人员接受和使用。 3城市地下空间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城市化 进程加快,城市用地紧张的矛盾日益突出,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 间是城乡规划和建设的必然要求。但地下建筑与地面建筑不同, 前者直接接触的是复杂多变的地质环境,其施工和后期安全运营 主要受地质条件的控制。因此,详细规划勘察应在进行工程建设 适宜性对比分析的基础上,对地下空间的规划布置和开发利用提 出建议。 4“各类建设项目”包括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工程、园 林绿化和其他公共服务设施等。从城乡规划用地评价的角度出 发,充分利用自然环境条件,规避建设风险或降低因工程建设而 导致次生灾害发生的概率是详细规划勘察的重要内容,因此,根 据场地稳定性分析、工程建设适宜性定性与定量评价结果,对各 类建设项目提出平面布局及竖向布置方案建议,是规划勘察联系 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纽带

6.1.2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不同规划阶段的工作内容开无不 同,主要是采用不同的比例尺;测绘精度虽有差别,但相对应比 例尺图上是一致的。 工程地质测绘和调香的比例尺选用应与不同规划阶段的规划 图纸比例尺一致。根据《城市规划设计手册》(中国建筑工业出 版社,2006年9月),“城市总体规划图纸比例:大中城市为1: 10000或1:25000;小城市为1:5000或1:10000;城市郊区 规划图和城镇体系规划图比例尺可适当缩小为1:50000或1: 100000”,因此本规范规定总体规划勘察可选用1:5000~1: 50000比例尺。《城市规划设计手册》(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6年9月)还规定,详细规划阶段,规划用地现状图比例尺 为1:2000,道路交通规划图、公共与服务设施规划图、环境景 观规划图、工程管线规划图比例尺为1:2000~1:5000,控详 规划图的比例尺为1:1000~1:2000,因此详细规划勘察可选 用1:1000~1:5000的比例尺。 6.1.3利用航空摄影或卫星资料可以提高工作效率。随着科技 进步其精度也越来越高

6.2.4实地测绘法主要有路线穿越法、追索法、布点法三种基 本方法见表1。

6.2.5关于地质观测点的布置作以下说明:

1代表性的观测点如地质构造线、地质接触线、岩性分界 线、标准层位、不整合面、不同的地貌单元、微地貌单元的分界

表1实地测绘基本方法

2天然和已有的人工露头如采石场、路堑、井、男

2天然和已有的人工露头如采石场、路堑、井、泉等

7.1.1岩浴、土洞及陷、滑坡、危岩和崩塌、泥石流、采空 区和采空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活动断裂等不良地质作用和 地质灾害对城乡规划布局、规划用地条件将造成很大的影响,可 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产生严重后果。我国“5.12” 汶川特大地震、“4.14”玉树地震的灾损调查表明,地震引发的 崩塌、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可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巨大的 经济损失;有的灾区因崩塌、滑坡等次生灾害导致人员伤亡的数 量,甚至超过在地震中因房屋倒塌伤亡的数量。鉴于不良地质作 用和地质灾害对城乡规划、建设安全有重要影响,本条规定应对 其进行专门调查。

用和地质灾害对城乡规划、建设安全有重要影响,本条规定应对 其进行专门调查。 7.1.2不同的规划阶段,其规划编制的精度和深度是不一样的 因此,与其对应的规划勘察阶段,其勘察精度、分析与评价深度 也应是不一样的、渐进的,必要时应针对具体规划需求开展不良 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的专项勘察工作。 7.1.3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调查为规划勘察的重要内容。

7.1.2不同的规划阶段,其规划编制的精度和深度是不

因此,与其对应的规划勘察阶段,其勘察精度、分析与评价 包应是不一样的、渐进的,必要时应针对具体规划需求开展 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的专项勘察工作

7.1.3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调查为规划勘察的重

鉴于规划勘察具有前期性、涉及面广、勘察区面积大、侧重于宏 观评价等特点,故本条规定应搜集、分析、整理已有资料,以工 程地质测绘和调查为主。为满足对规划区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 害的稳定性分析要求,本条规定辅以必要的钻探及其他勘探、测 试手段。

7.1.4本条对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调查工作要求

本规定。对于城乡规划空间布局,除了查明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 炭害的成因、类型、分布、发育规律,分析评价其稳定性及对城 乡规划的影响,还需提出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和

对策,作为城乡规划空间布局和工程建设的限制条件

7. 2 调查、分析与评价

7.2.1收集资料是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调查的基础工作。 目前国内大中城市基本完成了地质灾害调查工作,编制了地质灾 害防治规划,全面收集相关资料可以提高工作效率。 7.2.2本条按照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的类型,分别规定了 调查工作的主要内容,是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分析评价的 基础。 1发生岩溶地面塌陷,一般需具备岩溶条件(下伏基岩为 可溶性碳酸盐岩,浅层岩溶发育、连通性好)、地层组合条件 (岩溶上覆厚度不大的松软第四系地层)、诱发因素(如抽取地下 水、地震)三个基本条件。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应将岩溶分布 与发育规律、上覆第四系土层的性质、地下水活动特征作为工作 重点。 2本款对滑坡调查的主要内容作出了基本规定。需要强调 的是,有些滑坡调查对地表水、地下水对滑坡稳定性影响重视不 够,给滑坡稳定性判断造成困难。可以认为,地表水、地下水的 作用,是造成滑坡地质灾害的主要原因。三峡库区滑坡稳定性评 价,要求必须考虑暴雨、库水位等因素,足以证明水的作用对滑 玻稳定性的重要影响。 3形成崩塌的基本条件有以下几个方面: 1)地形条件:一般情况下,坡度大于40°、高度大于30m 的斜坡,容易产生崩塌: 2)岩性条件:坚硬岩石具有较大的抗剪强度和抗风化能 力,能形成陡峻的斜坡,当岩层节理裂隙发育、岩体 破碎时易产生崩塌;软硬岩石互层,由于风化差异, 形成锯齿状坡面,当岩石上硬下软时,上陡下缓或上 凹下凸的坡面亦易产生崩塌; 3)构造条件:岩层的层面、裂隙面、断层面等软弱结构

面倾向临空面时,被切割的不稳定岩块易沿结构面发 生崩塌; 4)其他条件:如温差变化、暴雨、地表水的冲刷、静水 压力增加、强烈地震、爆破、不合理的开采或开挖边 坡,都会促使岩体产生崩塌。 4泥石流调查的范围包括泥石流的形成区、流通区和堆积 区。能否产生泥石流,可从形成泥石流的条件分析判断;已经发 生过泥石流的流域,可从下列几种现象来识别: 1)中游沟身常不对称,参差不齐,往往凹岸处发生冲刷 塌,凸岸堆积成延伸不长的“石堤”;或凸岸被冲 刷,凹岸堆积,有明显的截弯取直现象; 2)沟槽经常被大量松散固体物质堵塞,形成跌水; 3)沟道两侧地形变化处、各种地物上、基岩裂缝中,往 往有泥石流残留物、擦痕、泥痕等; 4)由于多次不同规模泥石流的下切淤积,沟谷中下游常 有多级阶地,在较宽阔地带有垄岗状堆积物; 5)下游堆积扇的轴部一般较凸起,稠度大的堆积物扇角 小,呈丘状; 6)堆积扇上沟槽不固定,扇体上杂乱分布着垄岗状、舌 状、岛状堆积物: 7)堆积的石块均具有尖锐的棱角,粒径悬殊,无方向性, 无明显的分选层次。 当上游大量弃渣、地震产生的崩滑松散堆积物或进行工程建 设,改变了形成区的平衡条件时,应重新判定产生新的泥石流的 可能性。 泥石流的分类可参照《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有关 规定执行。 5采空区分为老采空区、现采空区和未来采空区,均可能 产生采空塌陷。对老采空区主要调查采空区的分布范围、埋深、 充填情况和密实程度等,判断其上覆岩层的稳定性;对现采空区

和未来采空区应判断产生采空塌陷的可能性。 6地面沉降原因的调查包括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场地地下 水理藏条件和地下水变化动态等内容。 发生地面沉降地区的共同特点是它们都位于厚度较大的松散 维积物,主要是第四纪堆积物之上。沉降的部位儿乎无例外地都 在较细的砂主和黏性土互层之上。当含水层上的黏性主厚度较 天,性质松软时,更易造成较天沉降。因此,在调香地面沉降原 因时,应首先香查明场地的沉积环境和年代,调香冲积、湖积或浅 每相沉积平原或盆地中第四纪松散堆积物的岩性、厚度和理藏条 生,特别是硬土层和软弱压缩层的分布。 抽吸地下水引起水位或水压下降,使上覆干层有效自重压力 增加,所产生的附加荷载使土层固结,是产生地面沉降的主要原 因。因此,对场地地下水理藏条件和历年来地下水变化动态进行 调香查分析,对于判断地面沉降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7关于地裂缝的诱发因素,自前有三种观点,即地下水位 下降、活动断裂作用以及地下水位下降与活动断裂共同作用。调 查地裂缝形成的地质环境条件、分析其诱发因素,是地裂缝调香 的要点。 8在充分搜集已有文献资料和进行航空相片、卫片、相片 解译的基础上开展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是自前进行断裂调查 鉴别活动断裂的最重要、最常用的手段之一。活动断裂都是在老 构造基础上发生新活动的断裂,一般来说它们的走向、活动特 点、破碎带特性等断裂要素与构造有明显的继承性。因此,在对 个场区的断裂进行调查时,应首先对本地区地质构造有清楚的 认识和了解。野外测绘和调查可以根据断裂活动弓起的地形地貌 特征、地质地层特征和地震迹象等鉴别活动特征。 1)地形地貌特征:山区或高原不断上升剥蚀或有长距离 的平滑分界线;非岩性影响的陡坡、峭壁,深切的直 线形河谷,一系列滑坡、崩塌和山前叠置的洪积扇; 定向断续线形分布的残丘、洼地、沼泽、芦苇地、盐

碱地、湖泊、跌水、泉、温泉等; 2)地质特征:近期断裂活动留下的第四系错动,地下才 和植被的特征;断层带的破碎和胶结特征等; 3)地震特征:与地震有关的断层、地裂缝、崩塌、滑坡 震陷和砂士液化等。 7.2.3岩质斜坡调查可进行节理、裂隙统计,作“节理玫瑰 图”、“赤平投影图”,作为边坡稳定性初步分析的依据。 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初步判定为可能失稳斜坡: 1各种类型的崩滑体: 2斜坡岩体中有倾向坡外,且倾角小于坡角的两组结构面 存在; 3斜坡被两组或两组以上结构面切割,形成不稳定体,其 底棱线倾向坡外,且倾角小于坡角: 4斜坡后缘已产生拉裂缝; 5 顺坡向发育卸荷裂隙的高陡边坡; 6 岸边裂隙发育、表层岩体已发生蠕动或变形的斜坡 7 坡脚或坡基存在倾向坡外的缓倾软弱层; 8位于库岸或河岸水位变动带,渠道沿线或地下水溢出带 附近,工程建成后可能经常处于浸湿状态的软质岩石或第四系汉 积物组成的斜坡: 9其他根据地貌、地质特征分析或用图解法初步判断为口 能失稳的斜坡。 7.2.4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稳定性判断,除了考虑天然 暴雨等状态外,还应考虑地震的影响。我国“5.12”汶川特大地 震引发大量崩、滑坡、地面塌陷、震陷、地表断错等次生夕 害,造成了重天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因此本条规定,在强震地 区,应分析地震时发生震陷、液化以及滑坡、塌、地面塌降 泥石流、地表断错等次生灾害的可能性、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

暴雨等状态外,还应考虑地震的影响。我国“5.12”汶川特大地 震引发大量崩塌、滑坡、地面塌陷、震陷、地表断错等次生灾 害,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因此本条规定,在强震地 区。应分析地震时发生震陷、液化以及滑坡、塌、地面塌陷、 泥石流、地表断错等次生灾害的可能性、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

评价,鉴于规划勘察前期性、偏宏观性的特点,本条规定采用定

性或定量方法分析判断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的稳定性。7.2.6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的规模、性质、发育程度、稳定性及危害程度对评价单元场地稳定性、工程建设适宜性往往可起到控制性作用,重大地质灾害可能影响城乡规划空间布局。如我国玉树“4.14”地震后,玉树县城结古镇的灾后重建空间布局,就必须避让发震断裂;将发震断裂带及其影响范围规划为绿化用地,严格限制工程建设。63

8.1.1规划勘祭侧重于对地质环境条件的分析,并应对场地稳 定性和工程建设适宜性进行评价,从而得到关于场地稳定性、工 程建设适宜性分级的明确结论,为规划师进行场址选择、功能分 区、用地布局、建筑物及公共设施的布置提供地质方面的 依据。 场地稳定性评价是通过对活动断裂、所处抗震地段、不良地 质作用和地质灾害等方面分析,定性地对场地稳定性作出分级 其评价结论是工程建设适宜性评价的先决条件。场地不稳定,建 设项目的场地治理代价很高、而且处理不当还会破坏地质环境并 带来新的次生工程地质问题,因此一般不适宜进行大规模工程建 设,但可以调整土地功能,如作为绿化生态、旅游休闲用 地等。 工程建设适宜性评价是通过分析地形地貌、水文、工程地 质、水文地质、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活动断裂和地震效 应、地质灾害治理难易程度等影响因素,从地质的角度定性、定 量评价场地内工程建设的适宜程度。规划勘察侧重分析地质环境 条件对规划建设工作的限制影响,其核心是进行工程建设适宜性 分析评价。合理、客观、准确的评价结论是规划师进行规划编制 工作必备的地质依据。

的综合评判方法。工程建设适宜性评价由于涉及的评价因子多而 复杂,单纯的定性或定量评价方法都可能有失偏颇,使评价结果 与实际存在一定差别。定性评价有一定的人为因素和不确定性 随规划勘察人员的认识和经验的差别,对同一适宜性级别很可能

作出不同的判断。定量评价方法是通过对涉及因子打分,经计算 得到建设适宜性指数,并以该指数值进行分级。由于规划场地岩 土体性质和赋存条件十分复杂,规划勘察现场钻探、原位测试和 室内试验数量有限,数据的代表性和抽样的代表性均存在一定局 限,仅用少数参数和某个数学公式难以全面准确地概括所有情 况。为此,实际评价时宜采用定性划分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综合 评判方法,两者可以互相校核和检验,以提高分级评价的可 靠性。

3.2.1场地稳定性评价是工程建设适宜性评价的前提。场地稳 定性评价可以从活动断裂、抗震地段类别、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 灾害三个方面进行定性评价。 我国2008年5月12日汶川8.0级特大地震和2010年4月 14日玉树7.1级地震,都给震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房屋 基础设施带来了巨大损失。2008年5月12日汶川M8.0地震系 发生在青藏高原东缘的龙门山推覆构造带上,同时使北川一映秀 断裂和灌县一江油断裂两条倾向NW的叠瓦状逆断层发生地表 破裂。其中,沿北川一映秀断裂展布的地表破裂带长约240km 以兼有右旋走滑分量的逆断层型破裂为主,最大垂直位移约 6.2m,最大右旋走滑位移约4.9m;沿灌县一江油断裂连续展布 的地表破裂带长约72km,最长可达90km,为典型的纯逆断层 型地表破裂,最大垂直位移约3.5m。玉树地震的发震断裂为巴 颜喀喇块体南边界的甘孜一玉树断裂,走向北西西一北西,倾角 近于直立,左旋走滑性质,总长度约500km,北西和中段走向 滑动速率8mm/a左右,南东段10mm/a左右。同震地表破裂带 由3条主破裂左阶组成,总体走向310,北侧主破裂长约 16km,中间主破裂长约9km,南侧主破裂长约7km,总长约 32km,最大走滑位移量位于北侧主破裂上,约1.8m。甘孜一玉 树断裂规模巨大,破碎带宽50m至数百米,主要发育在三叠纪

地层中,具有长期活动的地质演化历史,晚新生代以来,该断裂 构成巴彦喀喇活动地块的边界带,构造活动非常强烈,控制了 系列强烈地震的发生。因此本次修订强调活动断裂带对场地稳定 性的影响。 另外,抗震地段类别也对场地稳定性影响较大。2008年汶 川地震对北川县城造成毁灭性破坏,除了强烈全新活动断裂北 川一映秀断裂从县城东部穿越而造成断裂带附近强地面震动外 还主要与地震诱发的次生地质灾害有关。县城西南部地震诱发的 大型滑坡将几栋楼房掩埋,县城东部北川中学被其东侧山体的大 型崩塌岩块所覆盖,县城北部的地基砂土发生严重液化,上述部 位(活动断裂带两侧、地震可能诱发滑坡和崩塌部位及地基砂土 液化部位)都属于抗震危险或不利地段。 其他的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同样是制约场地稳定性的主 要因素。2010年8月7日晚甘肃舟曲发生的特大型泥石流同样 对人民和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不良地质作用强烈发 育、地质灾害危险性大地段属于不稳定地段

8.3工程建设适宜性评价

8.3.2、8.3.3工程建设适宜性定性评价主要从工程地质与水文 地质条件、场地治理难易程度等方面进行评价。工程地质与水文 地质条件从场地稳定性、地形坡度、岩土均匀性及工程性质、洪 水及地下水影响等方面进行评价。场地稳定性作为工程建设适宜 性评价的前提,地形坡度、岩土特征、地下水影响都制约工程建 设适宜性,而地表排水条件、洪水也对工程建设适宜性有重要影 响,2010年夏季我国东北、西南及西北地区洪水肆虐,许多地 区的日降雨量突破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最高值,原来地势低洼的 建筑物及居民受到洪水及泥石流地质灾害的严重影响,对于受洪 水影响的地段其灾后重建的建设适宜性需要科学地进行评价。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国力逐渐增强,在定性评判工程建设 适宜性时应充分考虑场地治理难易程度,即补救性工程措施、经

齐可承载能力对工程建设适宜性的影响。场地治理难易程度主要 从场地平整难易、地基及施工条件、工程建设诱发次生环境地质 灾害的可能性、地质灾害治理难度等方面进行评价。当前国家对 地质灾害的防治高度重视,规定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必须配套建设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 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因此,地质灾害治理 难度应是场地治理难易程度的重要方面,并对场地的工程建设适 宜性具有重要影响。 本规范提出的评价单元多因子分级加权指数和法是工程建设 适宜性评价的一种量化方法,但不是唯一方法,当有成熟经验 时,可采用包括模糊综合评判法在内的其他方法进行计算评判。 应当以发展的眼光来看待评价单元多因子分级加权指数和定量评 价方法,该定量评价方法虽已通过现有26个抽样算例验证,但 随着本规范的使用,更多的经验和数据的积累,在权重确定、评 价因子量化标准、适宜性指数分级标准等方面会得到逐步 改进。 8.3.4影响规划区工程建设适宜性的因素众多且非常复杂,因 此需要对影响因素的特点进行梳理、归并,建立科学的因子评价 体系。本次建立二级因子体系,力求做到层次清楚、归属明确 涵盖广泛,并紧密符合于适宜性定量评判模型。根据各因子对场 地工程建设适宜性的限制影响程度,依据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 地区标准及经验,建立起相应因子评价标准,作为量化各因子影 响程度的前提。考虑到全国各地地质环境条件变化复杂,其实是 难以建立起涵盖所有地质环境因素的评价因子体系,因此允许各 地依据特定的地质环境条件和规划工作需要,建立相应的评价因 子体系,并结合有关标准、规程及地区经验进行评价因子的定性 分级、定量赋分。 建设项目选址应当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合理、集中布局 国土资源属于不可再生资源,对于不适宜工程建设的土地尤其应 慎重。对于本规范附录D定量标准表中有关不适宜的定量评价

比需要对影响因素的特点进行梳理、归并,建立科学的因子评价 本系。本次建立二级因子体系,力求做到层次清楚、归属明确 函盖广泛,并紧密符合于适宜性定量评判模型。根据各因子对场 地工程建设适宜性的限制影响程度,依据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 地区标准及经验,建立起相应因子评价标准,作为量化各因子影 响程度的前提。考虑到全国各地地质环境条件变化复杂,其实是 难以建立起涵盖所有地质环境因素的评价因子体系,因此允许各 地依据特定的地质环境条件和规划工作需要,建立相应的评价因 子体系,并结合有关标准、规程及地区经验进行评价因子的定性 分级、定量赋分。 建设项目选址应当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合理、集中布局。 国土资源属于不可再生资源,对于不适宜工程建设的土地尤其应 慎重。对于本规范附录D定量标准表中有关不适宜的定量评价

兑明如下: 1)洪水淹没深度或用地标高低于防洪(潮)水位>1.0n 的地区、跨区域防洪标准行洪、泄洪的水系水域属不 适宜工程建设地区。 2)大型危岩体(崩塌区落石方量>5000m),山高坡陡 岩层软硬相间,风化严重,岩体结构面发育且组合关 系复杂,形成大量破碎带和分离体,山体不稳定,破 环力强,难以治理。这些危岩体及其下方,危岩崩埠 时可能直接波及地段划为不适宜区。 3)不稳定的巨型、大中型滑坡对工程和建筑物危害性很 大,常常冲毁和掩埋工程和村庄,治理极为困难。不 稳定的滑坡体上,巨型、大中型滑坡可能直接波及的 地段划为不适宜区。 4)I1、Ⅱ1类的泥石流爆发规模大、活动频繁、正处于 发展阶段,分布和影响范围很大,破坏后果严重,治 理困难,其泥石流沟谷及影响地段为不适宜区,不应 作为规划建设场地,各类线路工程应避开。 5)对不稳定的溶洞、采空区,受降雨、地震等因素影响 会逐渐产生地面塌陷,随着时间推移地面塌陷会进 步加剧,故塌陷严重区不适宜工程建设。 6)采空区采深采厚比小于30、地表非连续变形的地段 地表移动活跃的地段,产生台阶、地裂缝、塌陷坑的 可能性非常大,一般不适宜工程建设。 7)对于强烈全新活动断裂带,其平均活动速率较大 (>1mm/a),历史地震震级一般≥7级,可产生级联或 分段地表破裂,地面峰值加速度很大,一般≥0.4g。 地震发生时地面形态将显著改变,各类工程将遭到严 重破坏,造成重大的不可抗拒的人员和经济损失,非 工程措施可以抵御,唯一的对策就是避让,属于不适 宜规划建设区

8)对于抗震设防烈度大于X度即X度和X度以上的地区, 亦即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大于等于0.4g的地区,地震 造成的灾害非常严重,抗震设防难度大、成本特别高, 大量的活动断裂引起的地表错动、滑坡、崩塌等地震 地质灾害造成大坝、道路、管线破坏并易产生次生灾 害,市政公用设施破坏严重,很难进行人工防御,因 此划为不适宜区,规划选址必须避让。 其他需说明的问题包括: 1)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蓄滞洪区是指包括分洪口 在内的河堤背水面以外临时贮存洪水的低洼地区及湖泊等。防洪 呆护区是指在防洪标准内受防洪工程设施保护的地区。 2)防洪标准和防洪(潮)水位 按照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50201的有关规定,防护对 象的防洪标准应以防御的洪水或潮水的重现期表示,对特别重要 的防护对象,可采用可能最高洪水位表示。各类防护对象的防洪 标准,应根据防洪安全的要求,并考虑经济、政治、社会、环境 等因素,综合论证确定。蓄滞洪区的防洪标准,应根据批准的江 河流域规划的要求分析确定。 各类防护对象的防洪标准确定后,相应的设计洪水或潮位, 校核洪水或潮位,应根据防护对象所在地区实测和调查的暴雨、 洪水、潮位等资料分析研究确定。 3)泥石流类型、全新活动断裂分级和土、水腐蚀性分级 该表中所涉及的I1、Ⅱi、I2、Ⅱ2、I3、Ⅱ3类泥石流沟 谷,强烈全新活动断裂、中等全新活动断裂、轻微全新活动断 裂,土、水腐蚀性分级的划分标准可参照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 察规范》GB50021的有关规定执行。 4)岸可分为稳定库岸、较稳定库岸、欠稳定库岸及不 稳定库岸,可按下列规定划分: ①稳定库岸,地层以完整硬岩为主,物理、水理、力学性质

好;工程荷载及其他人类作用影响小,库水位影响轻微;覆盖层 浸水稳定,几乎没有岸现象(边坡重力失稳除外);②较稳定 库岸,地层以较完整岩体为主,物理、水理、力学性质较好;各 种因素对库岸的稳定影响较小;覆盖层浸水基本稳定,没有或仅 有少量小规模岸现象;③欠稳定库岸,地层以较破碎一较完整 岩体为主,物理、水理、力学性质一般;覆盖层浸水欠稳定,具 有一定数量规模不大的岸现象发生;④不稳定库岸,地层为较 破碎一破碎岩体或土层,结构较松散,物理力学性质较差,水稳 定性差;覆盖层浸水不稳定,库岸变形、失稳较严重,岸数量 较多,且具有一定规模。 评价因子的量化标准表(本规范附录D表D)规定了二级 因子定量分值与所属分级的对应设置关系、对应于所属分级的定 量分值及定量评价标准。定量分值对应于所属分级采用范围值是 考虑到当地质环境条件较复杂时,即使隶属于同一分级的因子, 其影响程度还是存在差别的,定量分值采用范围值可以更客观地 反映因子的实际影响程度。 8.3.5不同地区、不同地质环境条件的规划区,其评价因子对 工程建设适宜性的影响程度、相对重要程度可能不同。一级权重 的确定应结合规划区特定的工程地质特点,突出主控因素对场地 建设适宜性的限制影响程度而加以确定,因此不规定具体的一级 权重值,仅给出建议的权重参考值范围。将指标划分出主控因 素、次要因素及一般因素,其中次要因素或一般因素可不划分。 不管一级还是二级因子的权重确定一般可采用专家会议法 德尔菲法(Delphi)进行确定。 专家会议法(包括头脑风暴法、交锋式会议法、混合式会议 法)即组织有关专家,通过会议形式进行预测,综合专家意见, 得出预测结论。由于个人的专业、学识、经验和能力的局限,专 家个人判断法往往难免有失偏颇。因此,对于权重这一影响适宜 性评价结论的关键参数需要召集相关专家,利用群体智慧,集思 广益,并通过讨论、交流取得共识,为合理设置权重值提供

8.3.5不同地区、不同地质环境条件的规划区,其评

工程建设适宜性的影响程度、相对重要程度可能不同。一级权重 的确定应结合规划区特定的工程地质特点,突出主控因素对场地 建设适宜性的限制影响程度而加以确定,因此不规定具体的一级 权重值,仅给出建议的权重参考值范围。将指标划分出主控因 素、次要因素及一般因素,其中次要因素或一般因素可不划分。 不管一级还是二级因子的权重确定一般可采用专家会议法 德尔菲法(Delphi)进行确定。 专家会议法(包括头脑风暴法、交锋式会议法、混合式会议 法)即组织有关专家,通过会议形式进行预测,综合专家意见, 得出预测结论。由于个人的专业、学识、经验和能力的局限,专 家个人判断法往往难免有失偏颇。因此,对于权重这一影响适宜 性评价结论的关键参数需要召集相关专家,利用群体智慧,集思 广益,并通过讨论、交流取得共识,为合理设置权重值提供

表2一级因子权重调查表

对于等概率的离散型随机变量,其期望值为:

s?=n1 (α;一)

式中:n一参与调查的专家数; T一一第i个专家给出的权重值。 考虑到承担规划勘察任务的单位一般为甲级或综合甲级勘察 单位,拥有的专家团队和技术骨干可以满足专家会议法和德尔菲 法(Delphi)对专家的要求。因此,无论是专家会议法还是德尔 菲法(Delphi),参评专家一般可以从本单位技术人员中甄选 必要时亦可从行业中其他单位专家中甄选

因子均属于“评价因子的量化标准表

定情况时,计算结果存在下列理论上的特殊状态:一状态①:当参评指标的“定量分级一计算分值”均为8分时(即该级别的下限值),Is值=80分;一状态②:当参评指标的“定量分级一计算分值”均为6分时(即该级别的下限值),Is值=60分;一状态③:当参评指标的“定量分级一计算分值”均为3分时(即该级别的下限值),Is值=30分;一状态:当参评指标的“定量分级一计算分值”均为1分时(即该级别的下限值),Is值=10分。在实际案例中,评价单元参评因子的“定量分级一计算分值”状态往往存在差别,其计算结果将出现下列变化:一状态①的Is值>80分或Is值<80分;一状态②的Is值>60分或Is值<60分;一状态③的Is值>30分或Is值<30分;一状态①的Is值>10分或Is值<10分。其次,本次主编和参编单位进行了场地工程建设适宜性定量计算,共完成26个实际规划建设项目的算例。具体计算结果参见表3。表3工程建设适宜性定量计算案例适宜性该等级项目名称计算分值项目个数等级分值范围四川省北川新县城75.5北京市昌平区长陵镇沙岭村72.1北京市房山高教园区75.3广州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丘间75.072.1~适宜6沟谷带)82.2广州市新中轴线南段(残丘垄岗82.2地区)广州白云湖周边地区(碎屑岩77.9区)73

续表3适宜性该等级项目名称计算分值项目个数等级分值范围湖北省老武黄公路(灰岩分布62.5区)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61.3北京市通州区齐善庄、三间房53.4广州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低丘57.0台地区)广州市新中轴线南段(冲积平原60..9较适宜区)52.3~10天津市于家堡金融区69.454.7天津市中新生态城52.3重庆市渝北区回兴镇果园村69.4四川省汶川县城(河谷阶地区)56.4四川省汶川县城(姜维点将台及54.8其南侧缓坡地带)湖北省武昌青菱乡(岩溶塌陷28.7区)北京市通州区楼梓庄42.2北京市门头沟区寨口矿(采空30.8区)广州白云湖周边地区(覆盖型岩28.7~适宜性差41.88溶区)42.2广州白云湖周边地区(采空区)37.2天津蓟县老虎顶40.6重庆市忠县干井顺溪镇31.2四川省汶川县城(周边高山斜坡40.9地带)74

从上表可以看出,有6个项目工程建设适宜性等级为适宜 计算分值为(72.1~82.2)分;有10个项目属较适宜级,计算 分值为(52.3~69.4)分;有8个项目属适宜性差级,计算分值 为(28.7~42.2)分;有2个属不适宜级,计算分值为(18.2~ 19.9)分。 根据26个规划项目适宜性评价定量计算所涉及参评因子所 属分级及分值,对于不适宜级别的参评因子,其定量分值的平均 值应在2分,属于适宜性差级参评因子的定量分值的平均值应在 4.5分,属于较适宜级因子的定量分值平均值应在7.0分。综合 上述特殊状态及其变化状态、评价单元建设适宜性等级的特点JGJ166-2016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结合本次规范修订工作中26个实际项自的算例情况,认为20分 为不适宜与适宜性差、45分为适宜性差与较适宜、70分为适宜 与较适宜级别的分级界线是合适的。 8.3.7规划区的工程建设适宜性分区应根据各评价单元的适宜 生评价结果、地质环境特点,按照区内相同、区际相异的原则进 行分区。各评价单元适宜性等级相同、位置相邻的各评价单元可 并为一个区;适宜性等级相同、位置不租邻的各区应视为该适 宜性等级的亚区。规划勘察成果图件宜应用GIS技术,其成果 图件应方便规划设计使用。

生评价结果、地质环境特点,按照区内相同、区际相异的原则进 行分区。各评价单元适宜性等级相同、位置相邻的各评价单元可 日并为一个区:适宜性等级相同、位置不相邻的各区应视为该适 宜性等级的亚区。规划勘察成果图件宜应用GIS技术,其成果、 图件应方便规划设计使用

9.1.1勘察报告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的一项重要基础资料,也是 今后各项工程建设勘察工作中经常要利用的重要资料,资料完 整、结论有据、建议合理、便于使用和存档是勘察报告编制总的 要求,同时考虑到规划勘察的区域性特点,提出了因地制宜、突 出重点、有针对性的要求。

分层和土质评价。考虑到现行国家规范的有关规定及城乡规划斯 察的特点,采用与现行国家规范有关规定相一致的方法,也是以 往的城乡规划勘察中常用的统计方法。一般应用野外分层资料, 绘制必要的部面图,同时用试验指标来核对野外分层的准确性, 进一步调整层位,然后按调整后的层位,分层统计其物理力学性 质指标。当同层土的指标差别大时,应进一步划分亚层进行 统计。

9.2.1察报告包括勘察报告正文及所附图件成果两个部分

9.2.1勘察报告包括勘察报告正文及所附图件成果两个部分 它是通过搜集已有资料和运用各种勘察手段所获得的全部原始资 料,经过归纳整理、综合分析,主要为全面、确切地反映规划区 的自然地理条件和工程地质环境特征,对编制总体规划或近期建 设开发规划,提供工程地质依据而编制成的勘察成果。不同规 模、不同性质的规划区,对规划察的任务要求有所不同:不后 地区具有不同地理地质和工程地质环境特征;不同详细规划区内 的工程建设和建筑特点也有所差异。因此,本规范在规定基本内 容的前提下,要求勘察报告应根据规划阶段、任务要求、规划区

地质环境特征、场地复杂程度及规划区工程建设特点等具体情况 编写。

范所列工程地质分区图、场地稳定性分区图、工程建设适宜性分 区图等综合图是勘察报告必须提供的;其他图件应根据不同规划 阶段对勘察的具体要求选定,可予以适当增减DB34/T 3081-2018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抽检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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