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14B.0.4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应按本规范表 B.0.4的要求填写。
表B.0.4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注:本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第40页共74页
B.0.5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验表应按本规范表B.0.5的要求填写。
SY/T 6853-2019 油气输送管道工程 矿山法隧道设计规范表B.0.5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验
B.0.6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应按规范表B.0.6的要求填写。 表B.0.6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
B.0.7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报验表及施工试验室报审表应按本规范表B.0.7 的要求填写。
B.0.8分部工程报验表应按本规范表B.0.8的要求填写。
部工程报验表应按本规范表B.0.8的要求
表B.0.8分部工程报验表
B.0.9监理通知回复单应按本规范表B.0.9的要求填写
3.0.9监理通知回复
表 B. 0. 9监理通知回复单
B.0.10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应按本规范表B.0.10的要求填
表B.0.10单位工程工验收报审表
B.0.11工程款和峻工结算款支付报审表应按本规范表B.0.11的要求填写
表 B.0.11工程款支付报审表
注:本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工程工结算报 审时本表一式四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各一份、施工单位二份。
注:本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工程峻工结算 时本表一式四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各一份、施工单位二份,
B.0.12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应按本规范表B.0.12的要求填写
表B.0.12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
B.0.13费用索赔报审表应按本规范表B.0.13的要求填写。
表 B.0.13费用索赔报审表
B.0.14工程临时延期报审表和工程最终延期报审表应按本规范表B.0.14的要
工程临时延期报审表和工程最终延期报审表应按本规范表B.0.14的要求填写。 表 B. 0. 14工程临时 /最终延期报审表
表 B. 0. 14工程临时/最终延期报审表
表 C. 0. 1工作联系单 表 C. 0. 2工程变更单 表 C.0.3索赔意向通知书 C. 0. 1工作联系单应按本规范表 C. 0. 1 的要求填写。
C.0.2工程变更单应按本规范表C.0.2的要求填写。表 C.0.2工程变更单工程名称:编号:致:由于原因,兹提出工程变更,请予以审批。附件:口变更内容变更设计图口相关会议纪要口其他变更提出单位:负责人:年月日工程量增/减费用增/减工期变化施工项目经理部(盖章)设计单位(盖章)项目经理(签字)设计负责人(签字)项目监理机构(盖章)建设单位(盖章)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负责人(签字)注:本表一式四份,建设单位、项目监理机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第52页共74页
C.0.3索赔意向通知书应按本规范表 C.0.3的要求填写。
表C.0.3索赔意向通知书
1为了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 执行”
目次 1总则 2术语 3项且监理机构及其设施 3. 1 一般规定 3.2监理人员职责 3. 3监理设施 4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4. 1一般规定 4. 2监理规划 4.3监理实施细则 5工程质量、造价、进度控制及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 5. 1一般规定 5. 2工程质量控制 5.3工程造价控制 5. 4工程进度控制 5.5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 6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处理 6.2工程暂停及复工 6. 3工程变更 6. 4费用索赔 6.5工程延期及工期延误 6.6施工合同争议 7监理文件资料管理 7. 1 一般规定 7.2监理文件资料内容 7.3监理文件资料归档 8设备采购与设备监造 8.2设备采购 8.3设备监造 9相关服务 9. 1一般规定 9.2工程勘察设计阶段服务 9.3工程保修阶段服务 附录A工程监理单位用表 附录B施工单位报审、报验用表 附录 C通用表
2.0.23建设工程中所需设备需要按设备采购合同单独制造的,项目监理机构应依 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和设备采购合同对设备制造过程进行监督管理活动。 2.0.24监理文件资料从形式上可分为文字、图表、数据、声像、电子文档等文件 资料,从来源上可分为监理工作依据性、记录性、编审性等文件资料,需要归档的监理 文件资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项目监理机构及其设施
3.1.1项目监理机构的建立应遵循适应、精简、高效的原则,要有利于建设工程 监理目标控制和合同管理,要有利于建设工程监理职责的划分和监理人员的分工协作, 要有利于建设工程监理的科学决策和信息沟通。 3.1.2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宜由一名总监理工程师、若干名专业监理工程师 和监理员组成,且专业配套、数量应满足监理工作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对监理工作深度 及建设工程监理目标控制的要求。 下列情形项目监理机构可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工程规模较大、专业较复杂,总监理工程师对以处理多个专业工程时,可按专 业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2一个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中包含多个相对独立的施工合同,可按施工合同段设总 监理工程师代表, 3工程规模较大、地域比较分散,可按工程地域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除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外,项目监理机构还可根据监理工作需 要,配备文秘、翻译、司机和其他行政辅助人员。 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建设工程不同阶段的需要配备数量和专业满足要求的监理人 员,有序安排相关监理人员进退场。 3.1.4工程监理单位更换、调整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应做好交接工作,保持建 设工程监理工作的连续性。 3.1.5考虑到工程规模及复杂程度,一名注册监理工程师可以同时担任多个项目的 总监理工程师,同时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项目不得超过三项。 3.1.6项目监理机构撤离施工现场前,应由工程监理单位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 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3.2.2总监理工程师作为项目监理机构负责人,监理工作中的重要职责不得委托 给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3.2.3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为其基本职责,在建设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项目监 理机构还应针对建设工程实际情况,明确各岗位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分工,制定具体 监理工作计划,并根据实施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 3.2.4监理员职责为其基本职责,在建设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还 应针对建设工程实际情况,明确各岗位监理员的职责分工。 3.3监理设施 3.3.1对于建设单位提供的设施,项目监理机构应登记造册,建设工程监理工作 结束或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终正后旧还建设单位
4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4.1.1监理规划是在项目监理机构详细调查和充分研究建设工程的目标、技术、 管理、环境以及工程参建各方等情况后制定的指导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监理 规划应起到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作用,因此,监理规划中应有明 确、具体、切合工程实际的监理工作内容、程序、方法和措施,并制定完善的监理工作 制度。 监理规划作为工程监理单位的技术文件,应经过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的审核批 准,并在工程监理单位存档。 4.1.2监理实施细则是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具体开展专项监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 应体现项目监理机构对于建设工程在专业技术、目标控制方面的工作要点、方法和措施 做到详细、具体、明确。 4.2监理规划 4.2.1监理规划应针对建设工程实际情况进行编制,应在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及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开始编制。此外,还应结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审查意见等文 件资料进行编制。一个监理项目应编制一个监理规划。 监理规划应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召开之前完成工程监理单位内部审核后报送建设单
4.2.1监理规划应针对建设工程实际情况进行编制,应在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 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开始编制。此外,还应结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审查意见等 资料进行编制。一个监理项目应编制一个监理规划。 监理规划应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召开之前完成工程监理单位内部审核后报送建设
4.2.3建设单位在委托建设工程监理时一并委托相关服务的,可将相关服务工作 计划纳入监理规划。 4.2.4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建设工程的实施可能会发生较大变化,如设计方 案重大修改、施工方式发生变化、工期和质量要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当原监理规划所 确定的程序、方法、措施和制度等需要作重大调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专业监 理工程师修改监理规划,并按原报审程序审核批准后报建设单位。
4.3.1项目监理机构应结合工程特点、施工环境、施工工艺等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明确监理工作要点、监理工作流程和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达到规范和指导监理工作的 目的。 对工程规模较小、技术较简单且有成熟管理经验和措施的,可不必编制监理实施细 则。 4.3.2监理实施细则可随工程进展编制,但应在相应工程开始施工前完成,并经 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4.3.4监理实施细则可根据建设工程实际情况及项目监理机构工作需要增加其他 内容。 4.3.5当工程发生变化导致原监理实施细则所确定的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需要 调整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监理实施细则进行补充、修改。
量、造价、进度控制及安全生产管理的监
5.1.1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分析影响工程质量、造价、 进度控制和安全生产管理的因素及影响程度,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实施相应的组织技术措 施。 5.1.2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熟悉工程设计文件是项目监理机构实施事前控 制的一项重要工作,其目的是通过熟悉工程设计文件,了解工程设计特点、工程关键部 位的质量要求,便于项目监理机构按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实施监理。有关监理人员应参 加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熟悉如下内容: 1设计主导思想、设计构思、采用的设计规范、各专业设计说明等。 2工程设计文件对主要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要求,对所采用的新材料、新 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要求,对施工技术的要求以及涉及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应特别
注意的事项等。 3设计单位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答复。 项目监理机构如发现工程设计文件中存在不符合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施工合同约 定的质量要求时,应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 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纪要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代表和总监理 工程师共同签认。 5.1.3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是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和施工 单位对各自人员及分工、开工准备、合理例会的要求等情况进行沟通和协调的会议。总 监理工程师应介绍监理工作的目标、范围和内容、项目监理机构及人员职责分工、监理 工作程序、方法和措施等。 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 分工。 2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 3施工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4建设单位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5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6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监理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监理例会的周期、 地点及主要议题。 7其他有关事项。 5.1.4监理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专题会议是由 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或参加的,为解决监理过程中的工程专项 问题而不定期召开的会议。专题会议纪要的内容包括会议主要议题、会议内容、与会单 位、参加人员及召开时间等。 监理例会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 2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 3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施工安全管理状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 5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5.2.4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应用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专业监 理工程师审查时,可根据具体情况要求施工单位提供相应的检验、检测、试验、鉴定或 评估报告及相应的验收标准。项目监理机构认为有必要进行专题论证时,施工单位应组 织专题论证会。 5.2.5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核施工单位的测量依据、测量人员资格和测量成果是否 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符合要求的,由专业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认。 5.2.7施工单位为工程提供服务的试验室是指施工单位自有试验室或委托的试验 室。 5.2.9用于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包括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 报告、性能检测报告以及施工单位的质量抽检报告等。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应在建 设工程监理合同中事先约定平行检验的项目、数量、频率、费用等内容。 5.2.10计量设备是指施工中使用的衡器、量具、计量装置等设备。施工单位应按有 关规定定期对计量设备进行检查、检定,确保计量设备的精确性和可靠性。
工会造成较大损失的部位及其施工过程作为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 5.2.13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质量进行的平行检验,应符合工程特点、专业要求及 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并符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约定。 5.2.14项目监理机构应按规定对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验的隐蔽工程、检验批, 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及相关文件和资料进行审查和验收,符合要求的,签署验收意见。 检验批绵报验按有关专业工程施工验收标准规定的程序执行。 项目监理机构可要求施工单位对已覆盖的工程隐蔽部位进行钻孔探测、剥离或其他 方法重新检验,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建设单位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和(或)工期延期,并支付施工单位合理利润;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施工单位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 5.2.17项目监理机构向建设单位提交的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工程及参建单位名称。 2质量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部位。 3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造成工程损伤状况、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 计。 4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5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处理方案。 6事故处理的过程及结果。 5.2.18项目监理机构收到工程峻工验收报审表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 工程师对工程实体质量情况及工资料进行全面检查,需要进行功能试验(包括单机试 车和无负荷试车)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试验报告单。 项目监理机构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成品保护和现场清理。 5.2.19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 2工程各参建单位。 3工程质量验收情况。 4工程质量事故及其处理情况。 5竣工资料审查情况。 6工程质量评估结论,
6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处理
6.2.2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应事先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在紧急情况下, 未能事先征得建设单位同意的,应在事后及时向建设单位书面报告。施工单位未按要求 停工或复工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发生情况1时,建设单位要求停工,总监理工程师经过独立判断,认为有必要暂停 施工的,可签发工程暂停令;认为没有必要暂停施工的,不应签发工程暂停令。 发生情况2时,施工单位擅自施工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施工 单位拒绝执行项目监理机构的要求和指令时,总监理工程师应视情况签发工程暂停令。 发生情况3、4、5时,总监理工程师均应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 6.2.7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复工令,应事先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0.2.2总监理工栏 系心月儿 未能事先征得建设单位同意的,应在事后及时向建设单位书面报告。施工单位未按要求 停工或复工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发生情况1时,建设单位要求停工,总监理工程师经过独立判断,认为有必要暂停 施工的,可签发工程暂停令;认为没有必要暂停施工的,不应签发工程暂停令。 发生情况2时,施工单位擅自施工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施工 单位拒绝执行项目监理机构的要求和指令时,总监理工程师应视情况签发工程暂停令。 发生情况3、4、5时,总监理工程师均应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 6.2.7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复工令,应事先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6. 3工程变更 6.3.1发生工程变更,应经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的 签认,并通过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变更指令后,施工单位方可进行施工。 工程变更需要修改工程设计文件,涉及消防、人防、环保、节能、结构等内容的 应按规定经有关部门重新审查。 6.3.3工程变更价款确定的原则如下: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总监理工程师应与建设单位、施工单 位就工程变更价款进行充分协商达成一致;如双方达不成一致,由总监理工程师按照成 本加利润的原则确定工程变更的合理单价或价款,如有异议,按施工合同约定的争议程 序处理。 6.3.5项目监理机构评估后确实需要变更的,建设单位应要求原设计单位编制工程 变更文件。
6.4.1涉及工程费用索赔的有关施工和监理义件资料包括:施工合同、采购合同、 工程变更单、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有 关文件、会议纪要、监理记录、监理工作联系单、监理通知单、监理月报及相关监理文 件资料等。
6.4.2处理索赔时,应遵循“谁索赔,谁举证”原则,并注意证据的有效性。 6.4.3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索赔报审表时,可附一份索赔审查报告。索赔审查扎 内容包括受理索赔的日期,索赔要求,索赔过程,确认的索赔理由及合同依据,批 索赔额及其计算方法等
6.5工程延期及工期延误
6.5.1项目监理机构在受理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延期要求后应收集相关资料,并 时处理。 6.5.3当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就工程延期事宜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时,项目监理 构应提出评估意见
6.6.1项目监理机构可要求争议双方出具相关证据。总监理工程师应遵守客观 平的原则,提出合同争议的处理意见。
7.1.1监理文件资料是实施监理过程的真实反映,既是监理工作成效的根本体现 也是工程质量、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的重要依据,项目监理机构应做到“明确责任 专人负责”。 7.1.2监理人员应及时分类整理自已负责的文件资料,并移交由总监理工程师指 定的专人进行管理,监理文件资料应准确、完整。 7.2监理文件资料内容 7.2.1合同文件、勘察设计文件是建设单位提供的监理工作依据。 项目监理机构收集归档的监理文件资料应为原件,若为复印件,应加盖报送单位印 章,并由经手人签字、注明日期。 监理文件资料涉及的有关表格应采用本规范统一表式,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7.2.2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审阅监理日志,全面了解监理工作情况。 7.2.3监理月报是项目监理机构定期编制并向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提交的重 要文件。 监理月报应包括以下具体内容: 1本月工程实施情况: 1)工程进展情况,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比较,施工单位人、机、料进场及使用情
本期在施部位的工程照片。 2)工程质量情况,分项分部工程验收情况,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进: 施工试验情况,本月工程质量分析。 3)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评述。 4)已完工程量与已付工程款的统计及说明。 2本月监理工作情况: 1)工程进度控制方面的工作情况。 2)工程质量控制方面的工作情况。 3)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工作情况。 4)工程计量与工程款支付方面的工作情况。 5)合同其他事项的管理工作情况。 6)监理工作统计及工作照片。 3本月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1)工程进度控制方面的主要问题分析及处理情况。 2)工程质量控制方面的主要问题分析及处理情况, 3)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主要问题分析及处理情况。 4)工程计量与工程款支付方面的主要问题分析及处理情况。 5)合同其他事项管理方面的主要问题分析及处理情况。 4下月监理工作重点: 1)在工程管理方面的监理工作重点。 2)在项目监理机构内部管理方面的工作重点。 7.2.4监理工程总结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报工程监理单位。 7.3监理文件资料归档 7.3.11 监理文件资料的组卷及归档应符合相关规定。 7.3.2工程监理单位应按合同约定向建设单位移交监理档案。 工程监理单位自行保存的监理档案保存期可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
8.2.1、8.2.2建设单位委托设备采购服务的,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工作内容是协 助建设单位编制设备采购方案、择优选择设备供应单位和签订设备采购合同。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设备专业监理人员,依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制订设备采购工作 的程序和措施。 8.2.3设备采购工作完成后,由总监理工程师按要求负责整理汇总设备采购文件 资料,并提交建设单位和本单位归档。 8.3设备监造 8.3.1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设备制造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和运行情况进行检 查,审查设备制造生产计划和工艺方案。审查合格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8.3.3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审查质量证明文件及检验报告时,应审查文件及报告的 质量证明内容、日期和检验结果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审查原材料进货、制造 加工、组装、中间产品试验、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整机性能试验、包装直至完成出 厂并具备装运条件的检验计划与检验要求,此外,应对检验的时间、内容、方法、标准 以及检测手段、检测设备和仪器等进行审查。 8.3.4项目监理机构对设备制造过程监督检查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零件制造是 否按工艺规程的规定进行,零件制造是否经检验合格后才转入下一道工序,主要及关键 零件的材质和加工工序是否符合图纸、工艺的规定,零件制造的进度是否符合生产计划 的要求。 8.3.5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暂停制造指令时,应同时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1要求设备制造单位进行原因分析。 2要求设备制造单位提出整改措施并进行整改。 3确定复工条件。 8.3.6在设备装配过程中,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配合面的配合质量、零部件的定 应质量及连接质量、运动件的运动精度等装配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标准要求。 8.3.7在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进行审核,并督促办理相应的设 计变更手续和移交修改函件或技术文件等。对可能引起的费用增减和制造工期的变化按 设备制造合同约定协商确定。 8.3.8项目监理机构签认时,应要求设备制造单位提供相应的设备整机性能检测
报告、调试报告和出厂验收书面证明资料。 8.3.9检查防护和包装措施应考虑:运输、装卸、储存、安装的要求主要应包括: 防潮湿、防雨淋、防日晒、防振动、防高温、防低温、防泄漏、防锈蚀、须屏蔽及放置 形式等内容。 8.3.10设备交接工作一般包括开箱清点、设备和资料检查与验收、移交等内容。 8.3.11专业监理工程师可在制造单位备料阶段、加工阶段、完工交付阶段控制费 用支出,或按设备制造合同的约定审核进度付款,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签发支付证书。 8.3.13结算工作应依据设备制造合同的约定进行。 8.3.14设备监造工作完成后,由总监理工程师按要求负责整理汇总设备监造资 料,并提交建设单位和本单位归档
9.1.1相关服务范围可包括工程勘察、设计和保修阶段的工程管理服务工作。建 设单位可委托其中一项、多项或全部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相关服务工作计划应包括相关服务工作的内容、程序、措施、制度等。 9.2工程勘察设计阶段服务 9.2.1工程监理单位协助建设单位选择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时,应审查工程勘察设 计单位的资质等级、勘察设计人员的资格以及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保证体系, 9.2.3现场及室内试验主要岗位操作人员是指钻探设备操作人员、记录人员和室 内实验的数据签字和审核人员。 9.2.5重要点位是指勘察方案中工程勘察所需要的控制点、作为持力层的关键层 和一些重要层的变化处。对重要点位的勘探与测试可实施旁站。 9.2.10审查设计成果主要审查方案设计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点,初步设计是否符 合方案设计要求,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初步设计要求。 根据工程规模和复杂程度,在取得建设单位同意后,对设计工作成果的评估可不区 分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只出具一份报告即可。 9.2.12审查工作主要针对目前尚未经过国家、地方、行业组织评审、鉴定的新材 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
GB/T 42209-2022 液晶显示屏用点对点(P2P)信号接口 传输协议9.3工程保修阶段服务
9.3.1由于工作的可延续性,工程保修阶段服务工作一般委托工程监理单位承担。 工程保修期限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定。工程保修阶段服务工作期限,应在建设工程监 理合同中明确。 9.3.2工程监理单位宜在施工阶段监理人员中保留必要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 工单位修复的工程进行验收和签认。 9.3.3对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修复费用的核实及支付证明签发 宜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人签认。
附录 A工程监理单位用表
A.0.1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应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任命有类似工程 管理经验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并在表A.0.1中明确总监理工程师 的授权范围。 A.0.2建设单位对《工程开工报审表》签署同意意见后,总监理工程师可签发《工 程开工令》。《工程开工令》中的开工日期作为施工单位计算工期的起始日期。 A.0.3施工单位收到《监理通知单》并整改合格后,应使用《监理通知回复单》 回复,并附相关资料。 A.0.4项目监理机构发现工程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发出《监理通知单》或《工程 暂停令》后,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工的,应当采用表A.0.4及时向政府有关主管 部门报告,同时应附相应《监理通知单》或《工程暂停序》等证明监理人员所履行安全 生产管理职责的相关文件资料。 A.0.5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暂停工程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按合同约定签发暂停令 签发工程暂停令时,应注明停工部位及范围。 A.0.6施工情况包括施工单位质检人员到岗情况、特殊工种人员持证情况以及施 工机械、材料准备及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是否按(专项)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 性标准执行等情况
附录B施工单位报审、报验用表
B.0.1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施 工单位公章。有分包单位的,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均应由施 工单位按规定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后,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核。 B.0.2施工合同中同时开工的单位工程可填报一次。 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开工条件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后签发工程开工令。 B.0.3工程复工报审时,应附有能够证明已具备复工条件的相关文件资料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包括 相关检查记录、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及其落实情况、会议纪要、影像资料等。 B.0.4分包单位的名称应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全称填写;分包单位资质材料 括: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生生产许可文件、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 员的资格证书等;分包单位业绩材料是指分包单位近三年完成的与分包工程内容类似的 工程业绩材料。 B.0.5测量放线的专业测量人员资格(测量人员的资格证书)及测量设备资料(施 工测量放线使用测量仪器的名称、型号、编号、校验资料等)应经项目监理机构确认。 测量依据资料及测量成果包括下列内容: 1平观、高程控制测量:需报送控制测量依据资料、控制测量成果表(包含平差计 算表)及附图。 2定位放样:报送放样依据、放样成果表及附图。 B.0.6质量证明文件是指:生产单位提供的合格证、质量证明书、性能检测报告 等证明资料。进口材料、构配件、设备应有商检的证明文件;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 应有相应资质机构的鉴定文件。如无证明文件原件,需提供复印件,并应在复印件上加 盖证明文件提供单位的公章。 自检结果是指:施工单位核对所购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清单和质量证明资料 后,对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实物及外部观感质量进行验收核实的结果。 由建设单位采购的主要设备则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监理机构进行开箱检查, 并由三方在开箱检查记录上签字。 进口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供货单位、项 目监理机构及其他有关单位进行联合检查,检查情况及结果应形成记录,并由各方代表 签字认可。
B.0.7主要用于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的报验,也可用于施工单位试验室 等的报审。 有分包单位的,分包单位的报验资料应由施工单位验收合格后向项目监理机构报 验。 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需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并附有相应工序和部位的工 程质量检查记录,报送项目监理机构验收。 B.0.8分部工程质量资料包括:《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及工程质 量验收规范要求的质量资料、安全及功能检验(检测)报告等。 B.0.9回复意见应根据《监理通知单》的要求,简要说明落实整改的过程、结果 及自检情况,必要时应附整改相关证明资料,包括检查记录、对应部位的影像资料等。 B.0.10每个单位工程应单独填报。质量验收资料是指:能够证明工程按合同约定 完成并符合峻工验收要求的全部资料,包括单位工程质量资料,有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 检测资料,主要使用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等。对需要进行功能试验的工程(包括单机试 车、无负荷试车和联运调试),应包括试验报告。 B.0.11附件是指与付款申请有关的资料,如已完成合格工程的工程量清单、价款 计算及其他与付款有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 B.0.13证明材料应包括:索赔意向书、索赔事项的相关证明材料
C.0.1工程建设有关方相互之间的日常书面工作联系,包括:告知 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