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J46-10-2012 建设工程绿岛杯奖评选标准4.2.2工程资料管理工作质量评价标准
1参评绿岛杯奖的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应按照《海南省建筑工 程质量竣工资料电子版》和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整理装 订。评价的内容包括:工程资料的合法性、资料收集整理的标准化 资料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等。 2工程资料合法性的评价,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资料管 理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2、必须由具有相应资 质等级的检测机构提供手续完备的各类质量检测资料:3、必须由 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统一收集整理工程竣工资料。 3资料收集的标准化,是指工程资料按照国家和我省相关规 定要求,严格做到分类整理、分册装订、按序排列、自录清晰、贞码 完整、层次清楚、文字整洁、装订规范、归档及时、存放有序。 4工程资料内容完整性的评价,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必须有 符合工程实际情况和资料整理要求的各册资料;2、各册资料中应 具备相关规定和质量验收标准要求的各项资料内容;3、各项资料 内容应做到字迹清楚、内容完整、结论明确、签认手续齐备。
5工程资料内容真实性的评价,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资料中 的签字、盖章必须真实有效,必须按质量管理规定,具有签认权的 单位和管理人员才能对资料进行签认,他人未受委托不得代替审 签,加盖的公章必须合法、真实、有效;2、资料数据必须真实,资料 内容不得随意涂改或撤换;3、按规定必须提供原件的资料,不得用 复印件代替。
GTCC-062-2018 电动转辙机(ZD6系列)-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实施细则4.2.3市政公用(路桥)工程观感质量评价标准
1质量资料 (1)市政道路工程质量资料应检查的项目包括: 1)施工质量主控资料 ①工程竣工质量验收证明文件; ②各种主要原材料(钢材、水泥、砂石石灰、粉煤灰、沥青 等)出厂证明、实验报告: ③混凝土(道路结构层混合料)强度试验报告及数理统计; ④路基、路面压实度、平整度道路、弯沉值检测。 2)施工质量检查记录及验收资料 (1)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②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 ③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2)市政桥梁工程质量资料应检查的项目包括: 1)施工质量主控资料 ①工程竣工质量验收证明文件; ②材料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及复试报告; ③桩基检测报告、单桩承载力、成桥荷载试验: ④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及数理统计: 5焊缝探伤检测、抗滑移试验。 2)施工质量检查记录及验收资料 1)预应力张拉记录、螺栓初拧、终拧记录; ②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③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
城市道路以2km为界,长度小于2km,随机选取200m作为检查段落;道 路长度大于2km随机选取2段,每段200m作为检查段落; 高速公路路面全线至少随机抽取3段,每段200m作为检查段落
3市政公用(路桥)工程观感质量计
5.1.1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价
5.1 建筑工程质量综合评价
5.1.1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价 1绿岛杯奖质量综合评价,应根据本标准的规定,对每个被评 单位工程,实行百分制综合评分法进行质量综合评价。各评价项目 的标准分值如下:施工项目质量管理10分;工程资料管理10分; 结构工程质量20分;装饰装修工程质量20分;屋面工程质量10 分;安装工程质量20分;建筑节能工程10分。 2对单位工程的七个评价项自,应分别按照本标准附表1至 附7的内容进行逐项综合评价,加权得分。 3七个评价项目的实得分之和,再加上特色加分,即为单位工 程综合得分。 4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分按附表8进行。 5.1.2单项工程质量综合评价 1对于小区工程,应先按本标准的规定对每个单位工程进行 宗合评价评出各单位工程的综合得分,再算出小区工程所含各单 位工程的加权综合得分,即为该工程项目的综合得分。 ←2计算工程项目的综合得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5.1.2单项工程质量综合评价
1对于小区工程,应先按本标准的规定对每个单位工程进行 综合评价评出各单位工程的综合得分,再算出小区工程所含各单 位工程的加权综合得分,即为该工程项目的综合得分。 2计算工程项目的综合得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5.2市政公用(路桥)工程质量综合评1
市政公用(路桥)工程质量综合评价打分按附表12进行。
附表1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工作质量评价表项次检查内容分值评分说明质量目标的制定及质量管理组织的10 建立情况2质量责任制度的建立情况10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编审情3况10施工过程中控制质量安全事故的发410生情况5工程质量管理资料的完整性156竣工验收结论评价情况107用户评价满意程度158小区、群体配套设施和庭院状况109工程成品保护和现场容貌10分项评分初评人(签字):年月日45
附表2建筑工程质量资料管理工作评价表
附表3建筑工程结构工程质量综合评价表
附表5建筑工程屋面工程质量综合评价表
附表6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质量综合评价表
附表7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综合评价表颐次检查项目分值评分说明1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资料25预制保保温墙板的结构性能、热工性能2温墙板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方法22现场安与主体结构构件连接牢固2装的墙保温墙板板缝处平顺、无渗漏2.体在墙体中无热桥2保温砌砌块、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43块砌筑砌块的导热系数4的墙体墙体的砌筑2水平隔离带设置间距、几何尺寸3外墙4构造做法3防火防护层将保温材料完全覆盖4安装的位置正确,关闭严密,开闭灵活2门窗外门窗框或副框与洞口之间的间隙已采55工程用弹性闭孔材料填充饱满密封胶施打严密,观感舒畅且无渗漏3保温材料厚度4幕墙节6安装牢固、无松脱2能工程热桥部位的隔断热桥措施4屋顶与外墙交界3遮阳设施的性能、尺寸、安装位置正确、牢建筑7固,活动遮阳设施的调节机构灵活,能调节点3节到位伸缩缝、沉降缝、抗震缝的保温或密封4散热器涂料涂膜厚度应均匀、色泽、损伤和污染4风管末端风风管与变风量末端装置动作试验3冷却塔安装区域内不应有遮挡物制冷保冷管道绝热层外设置的隔汽层和保护层4计量装置冷热量计量装置应齐全,并应实行智能控制4小计分项评分初评人(签字):年月日52
附表8建筑工程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价表
注:评为绿岛杯奖的工程实得总分不得低于85分,且分项评分不得低于75分。
附表9市政公用(路桥)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工作质量评价表
附表10市政公用(路桥)工程质量资料评价表
附表11市政道路工程观感质量评价表
注:市政桥梁工程参照市政道路工程执行。
附表12市政公用(路桥)工程质量综合评价表
海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5.1建筑工程质量综合评价
1.0.1本条是本标准编制的自的。我省建设施工优质样板工程的评 选活动已经开展了十余年,得到了全省建设行业广大企事业单位 的大力支持,推动了我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水平的逐年提高。自 2006年11月1日正式实施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规定 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优良评价标准,为全国各省市创建优质工 程提供了评价基础。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省建设工程的评优活动,根 据《海南省建设工程绿岛杯奖评选办法》(以下简称评选办法)和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编写了本标 准。 1.0.2本条是本标准的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我省组织评选海南 省建设工程绿岛杯奖(以下简称绿岛杯奖)的活动。 1.0.3本条说明了本标准的编制依据,规定了我省建设工程绿岛杯 奖应达到的质量水平。 1.0.4海南省建设工程绿岛杯奖的评选,主要应执行本标准的各项 规定,同时应满足评选办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 定。
2.0.1本条规定了参评海南省建设工程绿岛杯奖的项目应具备的 基本条件。 2.0.2~2.0.3规定了评选海南省建设工程绿岛杯奖的基本方法。 2.0.4本条规定了对工程质量资料完整性的评价要求。 2.0.5本条规定了对工程实体观感质量的评价要求 2.0.6本条规定了对工程功能质量的评价要求 2.0.7本条规定了评选海南省建设工程绿岛杯奖的否决条件 2.0.8本条规定了评选海南省建设工程绿岛杯奖的加分条件和加 分方法。
2.0.1本条规定了参评海南省建设工程绿岛杯奖的项目应具备的 基本条件。 2.0.2~2.0.3规定了评选海南省建设工程绿岛杯奖的基本方法。 2.0.4本条规定了对工程质量资料完整性的评价要求。 2.0.5本条规定了对工程实体观感质量的评价要求 2.0.6本条规定了对工程功能质量的评价要求 2.0.7本条规定了评选海南省建设工程绿岛杯奖的否决条件 2.0.8本条规定了评选海南省建设工程绿岛杯奖的加分条件和加 分方法。
3.0.1本条规定了海南省建设工程绿岛杯奖的评选内容 3.0.2本条规定了对施工项目管理工作质量的审查内容 3.0.3本条规定了对工程质量资料的审查内容。 3.0.4本条规定了对工程实体质量的抽查内容。
4.1.1施工项目管理工作质量评价标准
4.1建筑工程质量评价标准
1本条规定了施工项目管理工作质量评价的基本内容。主要 包括从工程开工前质量目标的制定,项目质量管理机构和质量制 度的建立,到施工过程质量责任制度及质量管理措施的落实。以及 施工质量效果和成品保护等全过程质量管理的内容。 2本条规定了工程开工前应做好的施工项目质量管理工作。 3~4规定了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做好的项目质量管理工作 5本条规定了参评海南省建设工程绿岛杯奖的工程,施工技 术应注重科技创新和“四新”技术的应用 6本条强调了凡是施工过程发生过一般及以上等级的质量和 安全事故的工程,一律不得评为海南省建设工程绿岛杯奖。 7本条规定了对施工质量管理资料的要求。 8本条规定了对施工项目质量管理效果和成品保护的要求。 9本条规定了施工项目质量管理评价的方法 4.1.2工程资料管理工作质量评价标准 ←1本条规定了对参评海南省建设工程绿岛杯奖的施工技术资 料的总体要求,必须符合《海南省建筑工程质量竣工资料电子版》 和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资料内容必须做到标准化、合法 性、完整性、真实性。 2本条规定了对工程资料合法性的要求。 3本条规定了对工程资料标准化的要求。 4本条规定了对工程资料完整性的要求。 5本条规定了对工程资料真实性的要求。 6本条规定了工程资料管理工作质量评价的方法
4.1.3结构工程质量评价标准
1(1)本条规定了评选海南省建设工程绿岛杯奖时,应检查 的结构工程质量资料内容。因评选优质结构工程时,已对施工过程 的质量资料进行了全面检查,故施工过程的结构工程质量资料本 次不再检查; (2)本条规定了结构工程质量资料检查评价的方法及标准 2本条规定了结构工程观感质量的检查评价的方法及标准。 3结构工程质量综合评价是指对参评工程项目的结构工程质 量资料及工程实体质量作出的全面评价。本条规定了结构工程质 量综合评价的内容及方法
4.1.4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评价标准
1(1)本条规定了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资料的检查评价内容, 包括施工质量主控资料、施工质量验收资料、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 等。 (2)本条规定了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资料的检查标准和检查 方法。 2本条规定了装饰装修工程观感质量应检查的项目、检查标 准和检查方法。检查项目包括房屋建筑的室外大面、室外细部、楼 梯间、室内大面、室内细部、门窗工程等。评价标准规定了对各检查 项目的总体观感质量要求。 3(1)本条规定了装饰装修工程功能质量应检查的项目,包括 使用功能和建筑节能两方面内容。 (2)本条规定厂装饰装修工程功能质量的检查标准和检查 方法。 4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综合评价是指对参评工程项目的装饰装 修工程质量资料及工程实体质量作出的全面评价。本条规定了装 饰装修工程质量综合评价的内容及方法
1(1)本条规定了屋面工程质量资料的评价内容,包括施工质 量主控资料、施工质量验收资料、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等。
(2)本条规定了屋面工程质量资料的检查标准和检查方法。 2本条规定了屋面工程观感质量的检查项目、检香标准和检 查方法。检查项目包括屋面工程由表及理、从大面到细部的四个方 面内容,并结合现行质量验收规范规定了各检查项目的总体观感 质量要求。 3(1)本条规定了屋面工程功能质量应检查的项目,包括使用 功能和建筑节能功能两方面内容, (2)本条规定了屋面工程功能质量的检查标准和检查方法。 4屋面工程质量综合评价是指对参评工程项目的屋面工程质 量资料及工程实体质量作出的全面评价。本条规定了屋面工程质 量综合评价的内容及方法。
4.1.6安装工程质量评选标准
本章共分六节,其中前五节分别为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 电气安装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梯安装工程、智能建筑工程等 五个专业的质量评价标准,每节各有5个条文,其评价内容和程序 都基本相同。第六节为安装工程质量综合评价内容,是前五节的综 合。 1~5(1)条文规定了各专业工程质量资料应检查的项目,主要 包括施工质量主控资料、施工质量验收资料、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 等。 1~5(2)条文规定了各专业工程质量资料的检查标准和检查 方法。 1~5(3)条文规定了各专业工程观感质量应检查的项目、检查 标准及检查方法,是依据现行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总体观感质量 要求。 1~5(4)条文规定了各专业工程功能质量应检查的项目,是依 据现行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必须检查的使用功能和安全性能方面 的检查内容。 1~5(5)条文规定了各专业工程功能质量的检查标准和检查 方法
6本条规定了安装工程质量综合评价的内容及方法。安装工 程质量综合评价是指对参评工程项目的安装工程各专业的质量资 料及工程实体安装质量作出的全面评价。
4.1.7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评价标准
1(1)本条规定了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资料应检查的项目,主要 包括:建筑节能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复验报告、型式检验报告、出 检验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本条规定了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记录检查评价的内容及 方法。
4.2.3市政公用(路桥)工程观感质量评价
4.2市政公用(路桥)工程质量评价标准
1本条规定了市政公用(路桥)工程质量资料的评价内容,包 括施工质量主控资料、施工质量验收资料、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 等。 (3)、(4)条规定了市政公用(路桥)工程质量资料的检查标 准和检查方法。 2(1)本条规定了市政道路工程观感质量的检查项目、检查标 准和检查方法。 (2)本条规定了市政桥梁工程观感质量的检查项目、检查标 准和检查方法。 3本条规定了市政公用(路桥)工程质量观感质量评价标准
5.1建筑工程质量综合评价
本章第一节包括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价和工程项目质量综合 平价两节内容。当参评项目为单体工程时,只按本章第一节的内容 并行质量综合评价;当参评项目为群体工程或小区工程时,则应先 按本章第一节内容进行质量综合评审,再按本章第二节内容进行 加权质量综合评审
5.1.1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价
1本条规定了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价的七个评价项目及各项 目的标准分值。 2本条规定了七个评价项目的评价等级及相应得分标准。 3~4 规定了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价的综合得分计算方法。
5.1.2单项工程质量综合评价
规定了群体工程或小区工程质量综合评价的评价和评方法, 并行群体或小区工程质量综合评价时,必须先对各单位工程进行 质量综合评分,再根据面积加权综合评价群体或小区工程质量综 合得分。
省建设工程绿岛杯奖评选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 列》,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我省“质量兴省”的方针,引导和 励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推动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根据 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参照《中国建设 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海南省建设工程绿岛杯奖(以下简称绿岛杯奖)评选 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及本省建设施工企业在省外承包的工 程项目。 第三条绿岛杯奖是海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工程质 量应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第四条绿岛杯奖的评选工作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指 导下由海南省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 第五条绿岛杯奖每年评选一次,获奖单位为获奖工程的施工 总承包单位、主要参建单位。 第六条绿岛杯获奖工程数量,按当年申报参评工程质量和数 量从严控制,每年不超过40项
第七条绿岛杯奖评审范围及工程规模: (一)住宅工程:建筑面积4000m²及以上的单体住宅工程和建 筑面积40000m²及以上的住宝小区:
(二)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6000m²及以上; (三)工业厂房工程:建筑面积4000m²及以上; (四)市政公用工程:工程造价2000万元及以上; (五)独立的安装工程,工程造价2000方元及以上,且应是具 有独立生产能力的工业生产流水线工程。 第八条已参加过绿岛杯奖评选而未获奖的工程,不再列入评 选范围。
第九条电报绿岛杯奖的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法定基本建设程序、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 设计合理、先进,符合城市总体规划: (二)结构工程施工质量达到《海南省建筑施工优质结构工程 评定标准》,并已评定为优质结构工程;申报工程为小区项自的,单 位工程的主体结构评定为优质结构工程的栋数不少于小区总栋数 的70%; (三)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质量和安全事故: (四)工程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并经过一年以上的使用 没有发现质量问题和隐患。 第十条申报绿岛杯奖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主要参建单 立有关材料可作为申报资料附件。 第十一条申报绿岛杯奖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主要参建单位应 具备如下条件: (一)施工总承包单位 1.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中,承担了主体结构和部分装饰装修的 施工; 2.在以安装为主体的工业建设项自中,承担了主要生产设备和 管线、仪器、仪表的安装;在以土建工程为主体的工业建设项目中, 承担主厂房和其它与生产相关的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的施工; 3.在市政公用工程中,承担厂主体工程和工程主要部位的施工
(二)主要参建单位 1.与总承包企业签订分包合同; 2.完成的建安造价占总建安造价的20%及以上。 第十二条运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和绿色施工技 术的工程,加分鼓励。
第四章评选机构及申报程序
TB/T 3275-2018 铁路混凝土艺、新材料、新设备)情况等方面的书面材料 11.主要参建单位的分包合同和企业资质证书 12.能反应工程施工期间及竣工后各部位质量概况的VCR或 PPT光盘一张(时长5分钟) 13.能够反映工程质量情况的其它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第1、第10要求为原件,其余纸质文件为复印件
第五章评选内容及评选程序
第十五条绿岛杯奖的评选内容,包括工程施工项自管理工作 质量,工程资料管理工作质量、工程实体质量。评审内容应满足国 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和《海南省建设工程绿岛杯 奖评选标准》的规定。 第十六条评选绿岛杯奖的基本程序: 首先由评选办组织初评小组对工程质量进行初步检查和评 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向评委会作出推荐,再由评委会进行评选。初 步检查和评价是评选工作的基础和主要依据。 第十七条绿岛杯奖的初评检查和推荐程序: (一)每年4月份,评选办受理参评绿岛杯奖工程的申报; (二)成立初评小组,由3一5人组成,设组长1人; (三)由初评小组对每项申报工程按以下工作步骤进行初评检 查和质量评价: 1.听取施工单位介绍有关工程特点和施工质量情况,听取工 程监理单位介绍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质量情况,听取建设单位或 使用单位介绍工程使用情况: 2.组织现场检查,由初评小组随机指定抽查工程部位,并进行 观感检查和评价: 3.复查工程技术资料:由初评小组根据国家和《海南省建设工 程绿岛杯奖评选标准》有关规定,检查工程技术资料并进行评价; 4.综合质量评价:初评小组依据质量评价标准,结合现场观感
和资料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作出推荐意见。 第十八条绿岛杯奖的评选审定程序: (一)成立评选委员会:由协会提出评选委员会人选名单; (二)听取初评情况汇报:由初评组组长汇总本评选期内申报 和初评推荐的“绿岛杯”奖工程初评情况,作出推荐意见,向评委会 汇报; (三)质询审议:评委会委员进行质询审议。对有争议的项目 评委会可组织复查; (四)评委会进行评议通过: (五)公示:审议通过的工程应通过本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 公示期间有投诉,且情况属实者应淘汰,无异议后方可上报备案和 公布; (六)公布备案:评选结果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向社会 公布。
第十九条向获得绿岛杯奖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单位授予绿岛 杯奖杯、奖状、奖牌、荣誉证书。授予主要参建单位荣誉证书。 第二十条省住建厅发文通报表彰获得绿岛杯奖的单位。 第二十一条各市县和企业可结合本地和本企业情况对获奖 单位及有关人员给予奖励
第二十二条受理申报的工作人员、工程初评人员、评选委员 会成员必须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不得收受企业及有关人员的礼 品、礼金,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撤消负责电报受 理、工程检查、评委资格,并将违纪行为通知本人所在单位。 第二十三条申报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接待 初评检查组一切从简,不得宴请和送礼。对违反者,视其情节轻重
给予批评,直至撤消其申报参评资格。
第二十四条对已获奖工程GB51428-2021 煤化工工程设计防火标准及条文说明.pdf,若发现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和隐 患,海南省建筑业协会将组织专家对工程进行鉴定,并有权做出取 消该工程获奖称号的决定。 第二十五条申报鲁班奖评选的工程,由省建筑业协会在获得 海南省建设工程绿岛杯奖的工程中择优向中国建筑业协会推荐。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海南省建筑业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以前所发《海南省建 筑工程绿岛杯奖(省优质工程)评审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