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J46-028-2013 海南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标准(试行)B.0.2围护分系统使用功能的检查与评定技术标准列于表B.0.2
表B.0.2围护分系统使用功能检查与评定标准
附录 C建筑装饰装修分系统检查与评定标准
C.0.1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外观进行检查与评定时,应按表 的规定进行。
NB/T 10083-2018 水电工程水利计算规范表C.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外观质量的检查与评定
子系统检查评定标准检查项目名称a级b级c级d级有影响外观饰面板损坏无损坏个别损坏有严重损坏的损坏幕墙饰面板脱落无脱落个别松动少量脱落严重脱落涂饰层变色无变色稍有变色显著变色严重变色涂饰涂层起皮,无起皮、起皮,剥落起皮、剥落剥落剥落起皮、剥落≤5%>5%>10%裱糊层陈旧观感尚可观感较差观感很差裱糊裱糊层剥落无剥落剥落≤5%剥落>5%剥落>10%软包面陈旧观感尚可观感较差观感很差软包面破损无破损轻微破损局部破损严重破损软包部件变形无变形稍有变形显著变形严重变形部件脱落无脱落个别脱落少量脱落大量脱落整体面层裂无裂纹个别部位轻微明显裂损严重裂损损破损裂损地面板块面层松无松动个别部位松动少量松动大量松动动注:表中空鼓、起皮与脱落程度的百分率,均指该缺陷面积与所在检评单位的面积之比。46
C.0.2对建筑装饰装修系统的使用功能进行检查与评定时,应按 表 C.0.2 的规定进行。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使用功能的检查与评
C.0.3对建筑装饰装修系统的安全性进行检查与评定时,应按表 C.0.3的规定进行。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安全性的检查项目表
以上检查结果按下列等级的划分进行评定: a级安全,不必采取措施; b级尚安全,可不采取措施; c级‧存在安全隐患,应采取措施; d级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 C.0.4室内环境质量的安全性检查与评定,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规定
D.0.1功能类项目的检查评定
对系统的管道、设备、器具进行通水、通球、满水、试压试验,测 定流量、供水压力,检查通水能力。对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 水设计规范》(GB50015)及《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规范》(GB50242)的相关条款进行核算,以确定其流量和压力。 1给水子系统,对给水系统进行充水,使其达到正常状态。开 启生活用水部位(盛洗室、卫生间、洗浴、饮水、食堂、餐厅、洗衣房 等)的用水设备阀门及水龙头,检查出水量和出水压力。 检查数量:抽查5%,且不少于3处。 检查结果评定:a级出水量、压力正常; b级个别用水点出水量少,压力不足; C级出水量压力不满足设计要求 2室内热水子系统:对室内热水供应系统进行加热,开启阀门 或水龙头观察并检查其出水量、出水压力及出水温度、热水管保温 材料的完好程度。 检查数量;抽查5%,且不少于3处。 检查结果评定:a级出水流量、压力、温度均正常; b级出水温度正常、流量少、压力不足; C级出口流量、压力、温度均不正常。 3消火栓子系统:取屋顶层(或水箱间内)试验消火栓和首层 两处及室外消火栓做试射试验,检查出水量和充实水柱长度。 检测数量:若室内消火栓子系统分为高低区,则高低区各取三 处消火栓做试射试验:高区取屋顶处及最低层两处:低区取其最高 层一处及首层两处。 检查结果评定:a级出水量、充实水柱正常: b级个别点出水量、充实水柱低于正常值10% 出水量或消火栓栓口压力超过0.5MPa;
C级出水量、充实水柱不满足设计要求。 4道路和绿化给水子系统:开启浇酒道路和绿化用水阀门或水 龙头,检查出水量和出水压力及防污染措施。 检查数量:每项抽查5%,且不少于2处。 检查结果评定:a级出水量、压力正常; b级出水量少,压力不足; C级出水量、压力不能满足设计要求 5空调子系统供水:检查空调子系统供水管道的出水量和出 水压力。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结果评定:a级出水量,压力正常 b级出水量少,压力不足; c级出水量、压力不能满足设计要求。 6其它供水:检查其它用水设备供水管道的出水量和出水压力。 检查数量:每项抽查20%,且不少于5处。 检查结果评定:a级出水量、水压正常; b级出水量少,压力不足; C级出水量、压力不正常。 7室内排水子系统:检查室内排水管道通水能力,开启用水部 位的阀门或水龙头,观察排水栓、排水池、排水地漏的排水效果、排 水通水能力。 检查数员:抽查20%,且不少于5处。 检查结果评定:a级排水通畅,排水栓、池、地漏无堵塞现 b级排水不畅,有堵塞现象,但能排放: c级排水受阻,堵塞严重,不能排水,污染室内 环境。 8卫生器具:检查卫生器具盛水、通水能力及完好程度。 洗脸盆、洗水盆、浴盆,关闭排水栓,开启给水龙头,向盆内灌 水至溢流口止。观察5min看水位是否下降,继续向盆内灌水至超
过溢流口,观察溢流口水流动情况;查看卫生器具表面光滑程度及 破损程度。 检查数量:每项抽查10%,且不少于2个。 检查结果评定:a级盛水正常,排水栓不渗水,溢流口正常流 动,少量器具有细小划痕或轻微裂纹,可 继续使用; b级盛水正常,排水栓渗水,溢流口流动缓 慢,器具划痕显著,少量器具有裂纹或破 损,尚不影响使用; c级盛水不正常,排水栓渗水、漏水器具陈 旧、有裂缝、破损严重,影响使用。 9室外排水管网:检查室外排水管网排水管道通水能力,开启 排水井盖,由相邻或附近给水管道消火栓等,进行注水。观察其水 立下降、排除能力。 检查数量:抽查20%,且不少于5处 检查结果评定:a级排水畅通,无堵塞现象; b级排水不畅,有堵塞现象,但能排放; c级排水受阻,堵塞严重,不能排水,污染周围 环境。
D0.2卫生类项目的检查评定
人1生活给水子系统:生活给水(包括热水)系统用水部位,开启 阀门或水龙头使水流出,用玻璃容器盛满,静置12h观察水的浊 度、色度。 检查数量:按用水部位抽查20%,不少于5处。 检查结果评定:a级色度清澈,不混浊; b级色度清,有少量悬浮物; c级色度不清,有大量悬浮物,混浊。 2生活饮用水子系统:生活饮用水部位检查时,应用玻璃容器
盛水,密封送卫生检验部门检验。 检查数量:按饮用水部位抽查50%,且不少于5处。 检查结果评定:a级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 b级在色度、浑浊度、臭味、PH值、细菌总数 游离余氯等指标中,有2项指标超卫生标 准,其他均符合标准; c级排水受阻,堵塞严重,不能排水,污染室内 环境。 3室内排水、雨水管道:室内排水系统进人室外排水检查井, 开启井盖观察排水通水能力。室内雨水排水检查应在屋面,观察女 儿墙处雨水满溢留下的水平痕迹,并用屋面面积(汇水面积),以当 地降雨历时为5min的降水强度计算泄流量。并开启雨水立管上的 检查口,观察管内结垢及存留污物情况。外排水检查雨水斗、雨水 管及地而散水完好程度及对周围环境污染情况 检查数量:每项抽查20%,且不少于5处。 检查结果评定:a级,排水通畅,无堵塞现象: b级排水不畅,局部有堵塞现象,但能排水; C级排水受阻,堵塞严重,不能排水,污染环境。
D.0.3安全类项目的检查评定
给水子系统:给水(包括热水)子系统使用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应通过水压试验验证,它包括严密性试验和承压能力的强度试验 自动喷水灭火等消防系统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执行。 首先将试验泵及试验装置接人管道系统,查找原建筑物的竣 工图和竣工验收资料确定其工作压力和试验压力。若无竣工图或 浚工验收资料,应按系统始端或泵房内的给水泵出口压力确定其 工作压力,或按群体建筑物中较高层建筑物的设备及系统种类,确 定其工作压力。 水压试验和灌水(满水)试验应有批准的试验方案,对高层建
筑应分区、分段试验,合格后再按系统做整体试验。 1)试验管道和设备的中间控制阀门应全部开启。 2)向试验管道和设备注水时,应先开启高处排气阀门排气,并 由下向上或由回水向供水管道系统进行注水,待水注满后,关闭进 水阀门,稳定半小时后继续注水,以排气阀门出水无气泡为准,关 闭排气阀门。 3)向管道和设备加压,启动加压泵加压,先缓慢升压至工作压 力,停泵检查,观察各部位无渗漏,压力不降后,再升压至试验压 力,停泵稳压,按批准的试验方案进行全面检查。在确认管道和设 备试验合格后,降至工作压力,再做较长时间的检查,确认全系统 各部位仍无渗、漏,无裂纹,则评定竹道子系统的严密性和承压能 力试验为合格。经现场参加试验验收的仟方同意后,将工作压力逐 斩降至为零,填写试验记录。 4)灌水(满水)试验应注意竹道和设备试验的位差、竹道的封 堵、阀门的启闭。 检验方法:各种管道的水压试验,应在试验压力下观测10min 压力下降不应大于0.05MPa,然后降到工作压力进行检在,压力应 保持不变,无渗、漏。设备试验应在试验压力下10min内压力不降 无渗、漏。管道和静置设备灌水(满水)试验应在灌水(满水)后,静 置24h,观察四周、底部、接头、封头是否渗、漏。水位应不下降,且无 渗、漏为合格。 检查数量:各系统全数检查。 检查结果评定:a级试验压力下无渗漏; b级工作压力下正常,试验压力下局部渗漏: C级工作压力下有局部渗漏
附录E空调、通风分系统检查与评定标准
E.0.1 一般检查
1通风、空调分系统的日常检查包括下列项目 1)室内空气温度和相对湿度的检查: 2)通风、空调风量的检查; 3)通风、空调有代表性参数的检查; 4)办公区内噪声的检查; 5)空调系统能耗的计量: 建设厅 6)观感质量的日常检查; 8)技术资料、人员岗位和规章制度的检查。 2检查与评定标准 1)检查夏季空调室内参数应在以下范围之内: 温度:24℃~28℃,相对湿度:40%→65%。 2)检查系统的人均新风量:不宜低于30m3/h。根据原设计的条 牛,在可用新风作冷源的经济运行期内,应最大限度地使用新风, 冬夏季在保证最小新风量的条件下,应采用最大的回风百分比。 3)空调系统运行中,新风采气口的周边环境应保持清洁,所吸 入的空气应为室外新鲜空气。 4)定期检查新风和回风的过滤装置是否需要清洗。 5)空调和通风两个子系统有代表性的参数,应在便于观察的 也点设置必要的检测仪表,定期标定,测试记录用于系统分析 6)检查办公区的噪声水平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宜高于55dB A)。 7)空调子系统能耗计量的结果,宜由专业机构进行能耗和节 能潜力的评估。 8)观感质量的日常检查;
14)空调房间内的送、回、排风口应经常擦洗,保持清洁,表面 无积尘与霉斑。 15)空气处理机组(组合式空调器、新风机组和热回收设置、风 机盘管等)和凝结水集水部件应无积水和漏水、腐蚀和有害菌群尊 生现象。设备、管道及附件的保温,外表面不应结露、腐蚀或虫蛙。 16)空调通风的机房内宜保持干燥清洁,不宜堆放其它杂物。 17)冷却塔应保持清洁、定期清洗,冷却水、冷冻水应定期进行 水处理。 18)空调风管系统及相关设备应按照下列要求定期检查、清洗 和验收,去除积尘、污物、铁锈和菌斑。每年应至少一次检查室外设 备、管道的清洗、防腐情况。 a.检查周期:风管检查每2年不少于1次,空气处理机组每年 不少于1次; b.检查方法:目测法或称重法,风管内壁积尘量不应大于 20F/m²; c.已清洗结果应达到残留尘粒量少于1.0F/m²。 19)空调通风系统送、回风管的防火阀及其感温、感烟控制元 件,应定期定量检查,保证其正常工作。
1通风与空调系统的详细检查包括下列项目: 1)通风与空调系统的检查: 2)空调水系统的检查(包括水压试验); 3)通风与空调消声及隔振系统的检查; 4)通风与空调自动控制系统的检查; 5)主要设备的检查; 6)办公区空气品质的检查。 注:对大型办公建筑,尚应考虑防、排烟问题。
2)风管表面应平整、无损坏,风管的连接以及风管与设备和调 节装置的连接无明显缺陷: 3)风口表面应平整,颜色一致,安装位置正确,风口可调节部 件应能正常动作; 4)系统总风量在设计工况下与设计值的偏差不应大于10%; 5)空气处理机组设计工况下的送风量与设计值的偏差不应大 于10% 6)空调冷热水、冷却水循环总流量在设计工况下与设计值的 偏差不应大于10%; 7)空气处理机组设计工况下的水流量与设计值的偏差不应大 于20%; 8)冷冻水和冷却水的水质应定期检测、分析和处理并做好记 录。机械压缩式水冷冷水机组的冷却水和补充水的水质,应满足现 行国家标准《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50050的要求。澳 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和直燃型漠化锂吸收式冷、热水机组的冷却 水和补充水水质,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漠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 TB/T7247的要求。空调系统的冷却水、冷凝水应定期检查,检查结 果应满足下表的要求。
9)凝结水系统应不渗漏; 10)风机、空调机组、风冷热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不应 超过产品性能说明书的定值: 11)风机等振动设备连接的风管,其荷载不应传递到通风机等
18)检查风机盘管送风风量,风量不应小于额定风量的30%; 检查风机盘管电动阀的工作状态,应能有效控制;必要时至少抽测 台在用的风机盘管,由鉴定机构检测其热交换能力、风量、水量 及阻力等指标与额定工况相比较; 19)通风机传动装置的外露部位以及直通大气的进出口,必 须检查防护罩(网)或其它安全措施;
20)组合式空调机组外表平整光滑、接缝严密、组装顺序正确、 喷水室外表面无渗漏; 21)风管、部件、管道及支架的油漆应附着牢固,油漆颜色与标 志符合设计要求: 22)应对制冷机房主机冷媒泄漏进行定期检查,有报警装置的 应定期检测和维护,与通风系统联锁的应保证联动正常; 23)制冷设备的冷冻水和冷却水的水流开关应定期检查,确保 正常运转; 24)制冷设备、水泵和风机等设备的基础应稳固,传动装置运 转应正常,轴承、轴封冷却润滑,密封良好,无过热现象,无异常声 音或震动现象: 25)应按照设备要求定期检在冷水机组的冷凝器的进出口压 差,清除设备内的水垢; 26)主要设备的详细检查应按设备合同和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进行。
附录 F电气分系统检查与评定标准
F.0.1变配电室的检查与评定
1检查 1)范围 a.建筑物:变配电室顶板应无渗漏,墙体不受潮、不渗水,门窗 齐全完好,锁匙等五金配件完整。通风口防小动物进人的防护网应 完好。有电缆沟的电缆人口应封堵严密,沟内应干燥无积水。有变 玉器集油坑的坑内卵石铺垫应足量,符合设计要求。有强制通风装 置时,其风机风管等应能正常运转。 b.电气装置:应对变压器、高压配电柜、高压母线和电缆、低压 母线、控制屏台、变压器低压侧中性点的接地装置以及变配电室照 明等进行检查。 2)内容 a.负荷检查 1时间:应在全年的用电负荷最大的季节进行。例如有中央空 周的或大量使用分体空调的建筑物,应选择在夏季高温期用电设 备基本全部投运的时段 ②检香标准:变压器和高压低压配电柜开关等受电、供电元器 牛以及变压器高压侧受电的电缆、高压低压母线的负荷电流均应 不大于额定允许电流。 b.绝缘检查 ①时间:宜在高温、潮湿或高温且潮湿的季节实施,每年1次。 若绝缘性能良好,可适当延长检查周期。若设备和线路停止运行超 寸3个月,尚应在恢复运行前进行检查、测试。 ②检查标准: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进 行预防性试验。绝缘试验的结果应合格。绝缘检查的同时,尚应对 高压进线柜的继电保护系统进行复试。复试的结果应符合当地供 电部门提供的最近的书面有关数据。如有必要,还应对供电的计量
系统进行复检,以保持其有效性和准确性。 除高压进线柜外,其余的高压出线柜的继电保护系统均应按 原设计提供的数据进行复试,复试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低压柜上的带有自动开关的回路,应检查自动开关上保护装 置整定标记是否移位,必要时应做整定试验,同时检查所有熔断器 保护回路的熔芯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注:设计包括原设计和在设计基础上因增容需要而做的补充 设计。 C.外观检查 1时间宜在绝缘检查或定期清扫积尘的同时进行 2②检查标准变压器通电运行时应无异常噪声,正常运行噪声 的标准应符合变压器制造年代产品标准规定。油浸变压器壳体应 无渗漏现象;油枕油位应正常;呼吸器内吸湿剂颜色应无改变。变 压器和高压、低压配电柜及母线等的各种电瓷或有机绝缘件应无 摔裂,表面应无闪络现象。母线等主电路导电连接紧固件应齐全, 无因时效原因发生的松动,必要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GBJ一149 的规定用力矩扳手进行紧固程度检查,通常宜抽查紧固件总数的 10%。若发现有一个不合格,抽查量应加大一倍,或全数检查并紧 固。压、低压柜内二次线路的绝缘层及加强保护的绝缘材料应无老 化变脆或龟裂剥落现象。 变压器的围栏和高压、低压柜的金属门应启闭正常,与固定框 架间接地跨接线连接应齐全可靠。变压器壳体和各类金属构件的 油漆或涂层应无成块剥落现象,表面应无明显的锈斑和起壳。 d.接地装置检查 1时间:如与建筑物防雷接地子系统共用接地装置,每1一2 年检查一次,如独立使用的接地装置每1一3年检查一次,且宜安 排在雨季来临前或气象部门提供的年平均十旱月份进行。 ②检查标准: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与上 期检查的数据相比无较大差异
e.照明与强制通风检查 1时间:可在系统检查时进行,也可日常进行。 2检查标准:照明灯具及控制开关应完好,照度应符合设计要 求。强制通风的风机及控制开关应完好;风机运转应正常,无剧烈 派动和尖叫噪声。变配电室内的空气温度不宜大于30℃。 2检查结果的评定 1)建筑物检查的评定 检查中发现的建筑物损坏和缺陷,如顶板渗漏、墙体渗水和电 缆沟积水等,除应采取应急措施修补外,尚应在建筑物维修改造时 更换屋面防水层和墙体粉刷层以及电缆沟出人口的防渗措施。建 筑物的其余缺损部分应在日常维修中及时处理。 2)负荷检查的评定 a.当变压器的负荷电流在高峰时段,连续8h及以上,虽然未达 到额定电流,但已大于额定电流的95%,且变压器的投运时间已不 少于15年时,应加强监视运行。同时应调整大型用电设备,例如中 央空调的冷冻机组等的起动程序或方法(该设备有专用变压器的 除外),以保证用电的可靠性。 若配电室有多台变压器同时运行,仅某一台变压器负荷电流 临近额定电流,应采取措施均衡各台变压器的负荷。重要部位和场 听的供电应由负荷较轻、裕量较大的变压器供给。 b.当变配电室的主要电气设备(变压器,高压低压开关柜内的 开关、熔断器等元器件)的负荷电流均已在额定电流的95%及以 上,但尚未超过额定电流时,若变配电室建成使用时间已不少于15 年,且预测用电量有继续增长的趋势,应进行更新改造。 3)绝缘检查的评定 a.为防止绝缘老化或损坏,避免发生漏电击穿事故,确保变配 电室安全可靠运行,其预防性试验结果必须全部符合现行标准的 规定。
b.本期检查结果应与上期检查结果进行对比。若发现与上期对 比有绝缘情况较大退变的部分,要加强监视运行。 c.绝缘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部分,应修复或更换,且应对该部 分重作试验直至合格为止,否则严禁对该部分通电。 d.继电保护系统、计量系统复试必须合格。复试中发现损坏的 元器件必须更换,否则变配电室严禁受电和送电。 e.低压回路上的保护装置及其整定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若发 现有损坏,应进行更换,否则该回路不应送电,如因紧急需要送电 应监视运行。 4)外观检查的评定 a.检查中发现的缺陷,应在日常维护修理时予以处理。 b.变压器的噪声应是均匀的电磁噪声(除大型用电设备启动或 供电电压波动时变压器噪声发生短时变异外),若发现变压器内部 因故障产生爆裂声必须停正变压器的供电电源,并进行修理或更 换。 c.变压器壳体和各类金属构件局部的锈蚀宜在维护中处理,总 本锈蚀应在维修改造时整体润色 5)接地装置检查的评定 检测值应小于设计值,且与上期检测值相比应差异不大。如检 测值仍小于设计值,但与上期检测数值相比增幅较大,则应加强监 视。检测周期改为每6个月1次。如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大于设 计值,应委托设计单位及时采取措施,经施工安装后达到原设计要 求。 6)照明与强制通风检查的评定 a.检查中发现的缺陷应在日常维护修理中予以修复。 b.若变配电室内电气装置工作的最高最低环境温度已不能满 足产品技术文件要求,应委托设计单位采取措施加强通风系统,经 施工安装后投入使用
F.0.2供电王线的检查与评定
F.0.2供电于线的检查与评定
1检查 1范围 变配电室低压柜出端至末级动力、照明配电箱弓入端的低 压配电线路(即干线)。 注:(1)干线的敷设有导管穿电线、导管穿电缆、桥架敷设电缆 沟内电气竖井内穿管或明敷电线和电缆、插接式母线等形式。 2②树干式供电系统的中间分配箱的检查并入动力或照明工程 起进行。 2)内容 a.负荷检查 1时间:可在日常运行时检查,但被检查的十线应处于所供电 设备和器具均为使用状态,即处在全负荷状态。 2检查标准:十线的任何一组负荷电流均不得大于额定充许 电流。在任何情况下,未级动力、照明配电箱的电压均不应低于额 定电压的5%以上。 b.绝缘检查 ①时间:宜与变配电室绝缘检查同时进行。可自行安排每1~3 年1次。重要部位每年1次。 ②检查标准:测量每支干线的线间、线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其 测值应大于0.5M2,并应与上期检测结果对比。 插接式母线可适当分段检查绝缘状态。 C.外观检查 1时间:可在日常进行,但导电连接处紧固检否应在局部停 电情况下或在变配电室绝缘检查时实施。 2检查标准:导电连接处裸露的芯线绝缘层应无龟裂剥落等老 化现象;可见的电线电缆绝缘保护层,应无机械损伤和动物啮啃造 成的损伤。
电线电缆的保护壳(导管、桥架、竖井等)及其支持架等应完 整、无丢失(指桥架盖板)脱落移位现象;钢制部分油漆涂层应完 整,无成块剥落现象,表面无明显的锈斑和起壳。敷设在电线、电缆 保护壳上方的各类管道应无渗漏滴液;邻近的采暖管道和设备应 不渗漏、喷射。 2检查结果评定 1)负荷检查的评定 a.负荷电流临近线路的额定充许电流时应监视运行。 b.负荷电流大于额定充许电流或末级动力、照明配电箱的电压 比额定电压降低5%以上时,必须增大供电干线导电截面积 注:由于市政电网的原因,虽经变压器高压侧调档,仍然不能 使末级动力、照明配电箱的电压提高在允许偏差5%的范围内,应 将不充许长期低压运行的用电设备停止运行,并及时与市政供电 部门洽商改善供电质量问题 2)绝缘检查的评定 a.绝缘电阻值大于充许值,且与上期检查数值对比有较大退 变,应查明原因并监视运行。 b.绝缘电阻值大于允许值,应查明原因。在重做电缆头后,若仍 不能改善绝缘状况,表示该路供电干线的绝缘已局部或全部老化, 应局部或全部更换。 3)外观检查的评定 a.外观检查中发现的缺陷应在门常维护修理中加以修复。 b.导电连接处裸露的芯线绝缘层老化现象,除线路整体绝缘老 化应及时更换外,其他闪连接处紧固状态变异或导电接触面氧化 导致莲接处温度上升所形成的,也应及时处理
F.0.3动力子系统的检查与评定
a.末级动力箱(含供电十线中简的分配箱)至用电设备之间的 全部电气装置和线路 b.动力箱及其内置的开关等控制器件、动力箱弓至用电设备的 线路、用电设备上的电气装置。 C.与建筑智能化工程的接口装置。 2)内容 a.负荷检查 1时间:用电设备运行时日常检查。 2检查标准:在用电设备正常运行时,其电气控制装置及线路 的额定电流,不应有大于设计计算的电流现象。 b.绝缘检查 1时间:每年1次,在用电设备停机或修理时进行。 2②检查标准:主回路和控制回路及用电设备的电气装置线间 线对地间用兆欧表检测绝缘电阻值应大于0.5MQ。 控制回路中电子器件和电压不大于48伏的线路不做用兆欧 表检测的绝缘电阻测定。 c.模拟动作检查 ①时间:每年1次,在用电设备停机或修理时进行。 2检查标准:在不接入用电设备情况下,模拟动作应正确可 靠,控制和保护应正常。 与建筑智能化工程的接口处接受指令应正常,发送讯号应准 确,且自动、手动切换应可靠。 有特殊要求的用电设备,其检查结果应符合用电设备随机的 使用说明书要求。 d.外观检查 1时间:可在日常进行,但导电连接处的紧固检查应在停电 停机的情况下实施。 2②检查标准:动力线、控制箱内置开关等元器件应齐全完整 面板上信号灯、控制按钮、指示仪表等标识应清晰
2检查结果评定 1)负荷检查的评定 用电设备的电气控制装置及线路在正常情况下,其负荷电流 不应有变异。在电网电压和频率发生波动时,用电设备的负荷电流 应同步发生波动。若负荷电流骤增,应停止用电设备运行;并从机 械和电气两方面检查,查明原因修复正常后才能投人运行。 2)绝缘检查的评定 若绝缘检查的结果符合要求,用电设备可投入运行或处于备 用待机状态。如不符合要求应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属电气控制装 置、线路和用电设备电气部分受潮造成的,应进行干燥处理,属绝 缘老化造成的,应进行局部或全部更换。 3)模拟动作检查的评定 模拟动作必须符合要求。若因电气控制装置元器件损坏或控 制线路脱落脱焊致使模拟动作失控或错误,须经修复后,用电设备 才能投人运行。 4)外观检查的评定 a.外观检查中发现的缺陷应在日常维护修理中加以修复。 b.导电连接处裸露的芯线绝缘层的局部老化,应及时处理, c.发现的钢制部件有锈蚀现象,可先做底漆修补,然后在用电 设备改造时一并润色
F.0.4照明工程的检查与评定
F.0.4 照明工程的检查与评定
1检查 1范围 a.末级照明箱(含供电十线中间的分配电箱)至照明器具之间 的全部电气装置和线路。 b.照明配电箱、灯具、照明开关、插座和风扇,以及与建筑智能 化分系统的接口设置。 2)内容 a.负荷检查 ①时间:在日常运行时检查,但受检回路中的灯具应全部开 启。 2检查标准:每个回路的负荷电流不应大于回路的电线额定 充许电流。 三相四线供电的照明配电箱每相电流应基本均衡。 照明配电箱内保护元件应不动作,如空气开关、漏电保护器不 跳闻,熔断器熔丝不熔断等。箱内所有元件温升应符合使用要求。 插座回路应依据回路电线额定允许电流设置匹配的保护器 件。 b.绝缘检查 1时间:在出现故障后修理时检查,重要部位和场所,应按计 划每1一2年检查1次。 (2检查标准:照明箱内元器件主回路和线路的线间、线对地间 用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值应大于0.5MQ。 注:应注意绝缘检测时有的光源和控制回路的电子器件应退 出,不参加绝缘检测。 c.光源检查 1时间:在更换光源(日光灯管,灯泡等)时检查, 2检查标准:更换后光源的规格、功率原则上应符合设计要 求。若因提高照度,照明配电箱内元器件和供至灯具的电线负荷电
流在额定充许电流范围内可适当提高光源的功率,但必须符合灯 具对额定允许功率的规定。 d.漏电保护装置检查 1时间:在更换或维修改造前检测检查,重要部位有计划每年 检查一次。 2②检查标准:漏电保护器的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应符合原设 计要求;带有空气开关的主触头应修复完整,主触头上电弧弓起 的、溅斑点应除去,耳应光滑平整,防止通电后发生烧结现象。 e.插座接线检查 ①时间:在更换或修理后检查。 2检查标准:单相两孔插座,面对插座的上孔或右孔必须与 相线连接,左孔或下孔必须与零线连接;单相三孔插座,面对插座 的右孔必须与相线连接,左孔必须与零线连接。单相三孔、三相四 孔及三相五孔插座的接地(PE)或接零(PEN)线必须在上孔。 插座的接地端子不应与零线端子连接。同一场所的三相插座, 接线的相序应一致。 f.外观检查 ①时间:在日常维护巡视时检查。 2检查标准:灯具及其防护罩应完整、固定可靠、光源发光稳 定。开关插座面板应无碎裂现象,固定用部件齐全,功能完好。风扇 转动正常,无明显颤动和异常声响。 应急灯安全疏散标志灯、航空障碍标志灯等专用灯具完好, 运转正常,在系统模拟动作时正确有序。 装有建筑智能化分系统接口装置的照明配电箱接受指令应畅 通,动作应正确,自动、手动切换应可靠。 照明配电箱内及大功率光源灯具的导电连接处,电线绝缘层 立无龟裂剥落等绝缘老化现象。 2检查结果评定 1)负荷检查的评定
a.发现照明配电箱及其回路有临近额定充许电流情况者,应对 该照明电箱或其中的回路监视运行,并在维修改造时进行扩容更 换。 b.若三相四线供电的照明配电箱各相负荷电流均衡度差,应进 行调整力趋均衡。 c.由于超负荷的原因,照明配电箱内元器件故障频繁,但线路 负荷电流仍在额定电流范围内,应立即对照明配电箱进行扩容更 换。 2)绝缘检查的评定 a.绝缘检测的结果应与上期检测结果对比,即使在允许范围 内,但若有较大退变,也应监视运行。 b.绝缘检测结果不合格者,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若处理后复 则仍不合格,应更换相关元器件和线路的电线或电缆,并经复测合 格后方可运行,否则不得通电运行。 3)光源检查的评定 新更换光源的功率不得大于该灯具额定充许功率。增大光源 功率后应检测该灯具回路的负荷电流应在电线或电缆额定充许电 流范围内。 4)漏电保护装置检查的评定 对不符合原设计要求或主触头无法修复的漏电保护装置应立 即更换。 5)插座接线检查的评定 插座的接线位置必须符合现行标准的规定。 6)外观检查的评定 a.外观检查发现的缺陷应在日常维护中及时处理。 b.与消防系统、建筑智能化系统需定期联合模拟调试的部分应 联合调试中处理有关缺陷。 c.导电连接处因发热导致电线或电缆绝缘层过早老化时,应及 时修复,并紧固导电莲接处的紧固件。紧固件已失效无法紧固者
应及时更换。 d.依据环境条件,定期清扫照明灯具、开关插座等表面的尘垢, 重要部位和场所应每年至少1次。明配线路表面尘垢也应同时 清扫。
F.0.5备用和不间断电源检查计
F.0.5备用和不间断电源检查评定
1检查 1)范围 当市政供电中断时,为建筑物重要设备和重要照明提供继续 维持供电的自备应急电源。注:应急电源主要由柴油发电机和不间 断电源组组成。柴油发电机包括机组本体和燃油供给系统、冷却系 统、尾气排放系统以及防噪音隔振措施;不间断电源包括整流装 置、逆变装置、无触点开关装置和蓄电池组或含有蓄电池组的直流 屏;以及两者向变配电室低压配电柜供电的馈线系统。 2)内容 检查的重点是设备的完整性和保管的良好程度。 注:备用和不间断电源工程在应急使用时供给的负荷均为建 筑。物内的重要部位和要害设备,其负荷性质,原设计均有分配预 案,常维护中不得随意调整。 为保持备用和不间断电源的可靠性,每年应至少进行1次空 载启动试运行;当办公用房有特殊重要活动前,也应事先进行1次 空载启动试运行。若不间断电源与市政供电并联余运行,应通过 装置自身的自动控制系统,最大限度地降低其输入输出电流,延长 不间断电源的使用寿命。 2检查结果评定 1)柴油发电机的各个系统、不间断电源的各个装置以及其馈 电线路应完好无损,表面漆层良好。 2)空载试运行时检测的数据应符合原设计要求。若发现个别 零部件或元器件工作不正常应及时更换
3)柴油发电机的防噪音隔振措施和尾气排放应符合当地有关 环保的规定。 4)无随意调整所供负荷现象。
F.0.6防雷及接地装置检查评定
1检查 1)范围 a.建筑物的防雷子系统,应包括接闪器、引下线和地下接地装 置三部分。 注:新型防雷装置或系统应按设计或产品技术要求进行检查 评定。 2)内容 a.接闪器检查 1时间:每2~3年检查1次,或与屋面检查同期进行。 ②检查标准:避雷网、避雷带和避雷针应固定宰靠,支持件无 脱落移位现象,所有钢制件表面应涂层完整,无明显锈斑。 b.明敷引下线检查 1时间:每2~3年检查1次,近地处纳入日常维护检查。 ②检查标准:固定用支持件应牢固无脱落位移现象;钢制支持 件和引下线表面应涂层完整,无明显锈斑。近地段设有防机械撞击 措施的保护管等应齐全不脱落。 c.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值检查 ①时间:每1~2年检查1次,检查时段同本标准F.0.1一1一 2)一d的规定。 ②检查标准: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与上 期检查的数值相比无较大差异。 2检查结果的评定 1)接闪器及明敷弓下线应在建筑物维修改造时全部更换,建 筑物屋面维修改造时接闪器应局部或全部更换。其他缺陷应在日
F.0.7室外电气工程的检查与评定
F.0.7室外电气工程的检查与评
1范围 适用于院内道路旁以及围墙上的路灯等照明工程和喷泉水景 等特殊动力、照明工程。 注:建筑外表的景观照明工程并人建筑物照明工程进行检查 评定。 2检查的时间、标准和评定 动力工程参照本标准F.0.3;照明工程参照本标准F.0.4。
附录G建筑智能化分系统检查与评定标准
G.1 通信网络子系统
G.2 信息网络子系统
务院信息办公室的有关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应包括涉密网、党政 办公和内部业务网、公共信息网。 G.2.2根据涉密级别必要时设置严格的信息安全系统,通过采用 隔离装置或IC卡信息安全系统等技术措施,将党政办公和内部业 务网与公共信息网实施物理隔离或逻辑隔离,保证网络安全:经涉 密网传输的信息必须加密,涉密网应使用专网通信,并与其他网络 物理隔离。在与公共信息网相连的信息设备上,不得存储、处理和 专递国家秘密信息。禁止使用公共移动通信系统传输涉密信息。涉 密信息中使用的路由器、交换机、防火墙、服务器等主要硬件设备 和操作系统、数据库等软件系统应采用已配备了合格的保密措 施、符合保密要求的设备和软件;未采取技术安全保密措施的数据 库不得联网。
G.2.4在维修工程中,应注意保留原办公自动化(OA)系
软件和数据库系统。应通过基础软件系统、中间件、公共网关接口 (CGI)等实现异构化的、分布于不同应用系统中的数据库之间的信 息共享和协同工作。
G.2.5信息网络子系统的设计必须与电子政务的实施统
在设计系统时,对设备和计算机网络的选择,不仅应考虑建筑智能 化分系统的应用需求,还应能保证电子政务应用系统的使用。 G.2.6根据用户的特殊要求,应采取一定的技术措施,实现重要数 振自地专和然在恢信
在设计系统时,对设备和计算机网络的选择,不仅应考虑建筑智能 化分系统的应用需求,还应能保证电子政务应用系统的使用。
G.2.6根据用户的特殊要求,应采取一定的技术措施,实现重号
G.3建筑设备监控子系统
G.3.1建筑设备监控子系统包括空调与通风系统、变配电系统、公 共照明系统、给排水系统、冷冻和冷却水系统、电梯和自动梯系统, 配置建筑设备综合管理系统,并与各系统有数据通信接口。 G.3.2空调与通风系统应实现温度、相对湿度、压差、压力的测量 和对风机、风阀、加湿器、电动阀门的控制功能,进行温湿度和新风 量的自动调节,对参数过载或欠载及设备故障实现报警,保证系统 的稳定性,提高环境的舒适性。设计时,宜采用区域控制的方式,在 变风量空调系统中配置通信接口,设定合理的时间表,节约能源消 耗,改善建筑物内空气品质。有条件时,应实现空调通风系统的优
化控制。 室内空气品质不应低于下表中所列各项指标:
室内空气品质不应低于下表中所列各项指标:
G.3.3变配电系统应监测各种电气参数并控制电气设备的工作状 态,对高低压配电柜的运行状态、变压器温度、应急发电机机组和 蓄电池及充电设备的工作状态进行监控,实现故障报警。 G.3.4公共照明系统应对庭院照明、公共区域和通道照明、景观照 明等分别监控,宜利用光照度、时间表控制等方法实现节能。建筑 物内工作区水平面照度不应小于500Lx。 G.3.5给水排水系统应监控给水系统、排水系统、中水系统的液 位、压力和水泵的运行状态,实现故障和过载报警。 G.3.6热源和热交换系统应监控出口的压力、温度、流量及系统的 运行状态,实现故障报警和能耗计量 G.3.7冷冻和冷却水系统应监测水流状态、温度,控制冷却水泵和 冷却塔风机,设定时间表,可利用蓄冰制冷、水源热泵等新技术节 约能源消耗。 G.3.8电梯和自动扶梯系统应监测电梯和自动扶梯的运行状态, 实现故障报警和消防联动。 G.3.9中央管理工作站应具备数据存储、历史数据趋势图显示、报 警存储统计、权限设置等功能,操作界面应汉化和图形化 G.3.10应设置与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子系统的通信接口。
G.4火灾自动报警与消防联动子系统
G.5.1安全防范子系统应包括视频监控、入侵报警、出入口控制、 巡更管理、停车场(库)管理等设施的内容 G.5.2安全防范子系统的验收,应实施现行《安全防范系统验收标 准》FA308和国家公共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G.5.3应根据建筑物的实际情况,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智能建筑设 计标准》CB/T50314第7音用级标准的要求配备视频监控停车场
G.5.3应根据建筑物的实际情况,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智能建筑设
计标准》GB/T50314第7章甲级标准的要求配备视频监控、停车场 库)管理、出入口控制、巡更管理和IC卡管理等设施,并设定安全 监控中心,利用安全防范综合管理系统实现集中监控功能
时,应在监控中心设定优先级别,有效实现紧急状态下出入口控 制、人侵报警、巡更管理、停车场(库)管理等的控制。在邻近电梯厅 的过廊、电梯轿厢、大厅、主要出入口、过道及消防楼梯处设置摄像 头并与消防联动子系统实现联动
G.6.1应采用综合配置设计方法进行系统设计。办公工作区每5~ 10m?至少应设置一个双孔或两个单孔的五类信息插座,要求双孔 信息插座可同时包括一个数据信息点和一个语音信息点。采用光 纤到桌面的网络系统时,多功能会议室等使用的多媒体终端和服 务器应采用多孔光纤信息插座,其数量应根据具体情况做专门设 计。信息点插座穴采用暗装嵌入式插座。地面安装插座必须使用防 尘和防水型插座。 G.6.2水平布线线缆和配线器件应采用五类及以上等级的线缆和 配线器件,光纤到桌面系统应采用光缆布线器件。 G.6.3干线布线线缆和配线器件应采用光缆布线线缆和器件,支 持语音、数据、图像信息传输。 G.6.4干线不应布放在电梯、供水、供气、强电等竖井中,在建筑物 维修时,应考虑增加专门的弱电竖井。 G.6.5应根据不同建筑物和不同楼层的使用功能,对十线子系统 水平子系统按适度超前的原则留有发展裕量,并根据实际需要支 持其他智能化子系统的信息传输。
的主接地十线应单独接地,采用分散式供电时应联合接地。 G.6.7建筑空间应保证主要办公区域天花板净高不小于2.7m,楼 板满足预埋地下线槽的条件,为综合布线预留足够空间,并预留足 够的配线间。 G.6.8大型建筑或建筑群宜采用计算机实现综合布线的智能化管 理。 G.6.9综合布线子系统维修时,应同时考虑控制网络、视频线缆及 消防线缆的缆线敷设
G.7.1智能化系统集成汇集各智能化子系统的信息JT/T 1108.2-2017 公路路域植被恢复材料 第2部分:辅助材料,监控各子系 统的运行状态,并按操作权限分级设定对报警信息处理、设备联动 的控制功能。 G.7.2当实现与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子系统联动时,智能化 系统集成应保证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子系统的独立运行智 能化系统集成应完成对视频监控、出入口控制、紧急广播、空调与 通风的联动控制,且应设制紧急事故指挥系统。 G.7.3智能化系统集成宜简化各子系统间的接口数量,应实现操 作界面汉化图形化,提供个性化的人机界面:信息网络子系统的 骨于网络、建筑设备监控子系统的主控系统应具布较高的可靠性 几余容错性和易维护性,并应实现故障自诊断。 G.7.4智能化系统集成应通过安全隔离身份认证、访问控制、信息 加密等手段提高系统集成的安全性。 G.7.5智能化系统集成应设置设备管理、能源及节能管理、物业管 理等应用软件系统,以及火灾等安全事故情况下的紧急指挥系统。 G.7.6智能化系统集成应实现其他应用子系统与电子政务系统的 集成。
G.7.1智能化系统集成汇集各智能化子系统的信息,监控各子系 统的运行状态,并按操作权限分级设定对报警信息处理、设备联动 的控制功能。 G.7.2当实现与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子系统联动时,智能化 系统集成应保证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子系统的独立运行;智 能化系统集成应完成对视频监控、出入口控制、紧急广播、空调与 通风的联动控制,且应设制紧急事故指挥系统
G.8 电源与防雷接地
G.8.1应有两路独立电源供电,并在末端自动切换,可根据需要安 装备用发电机组作为安全防范子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 系统及通信网络子系统的备用电源。备用发电机组必须定期检测 和维护,每年不得少于2次试运行。 G.8.2重要设备和机房、会议室、保安室应配备UPS电源装置,并 采用放射式专用回路供电。 G.8.3楼层配电箱弓出的电源线路应与弱电线路分开敷设。 G.8.4电源插座应按6VA/m²和20个/100m²的的容量和数量设置。 G.8.5配电总线应并联电源浪涌分流器,所有配电柜的主开关上 应装设专业级防雷器。对天馈线、从建筑物外引入的接入网进线及 室外采样信号线进线等,在进入建筑物处应设置避雷装置,防雷设 备每年检测2次。 G.8.6直流工作接地和规定需单独接地的设备应单独接地,并保 证接地电阻符合有关现行同家标准的要求,单独接地电阻的电阻 值应小于1Q2;联合接地电阻的电阻值应小于102。 G.8.7电视等高频设备应采用横截面不小于16mm²的多股绝缘铜 导线接地。 G.8.8计算机房等应采用防静电措施,用横截面不小于16mm²的 多股绝缘铜导线将防静电地板的金属支架连接成600mmx600mm 的网络并接地,保证地面静电电位差小于1KV/m。穿行屏蔽保护区 的桥架、钢管等均须使用横截面不小于16mm²的多股绝缘铜导线 接地。 G.8.9所有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保持电气联通并可靠接地,所有 屏蔽层必须做到一点接地:数据系统的直流地不得与交流工作地 短接或混接;交流配线不得与直流地线紧贴或近距离敷设。防雷接 地不仅应防直击雷,还应注意防电磁脉冲。 C丽重信城
G.8.6直流工作接地和规定需单独接地的设备应单独接
G.8.10设计要求重复接地的设备必须重复接地
G.9.1机房内应铺设防静电、防尘地板或地毯,静电泄漏电阻应在 1.0x1050一1.0x10*0之间。 G.9.2应采用必要措施降低噪声,防止噪声扩散 G.9.3机房工作面水平照度不小于750Lx,灯具应满足眩光控制 要求,灯具布置应模数化,消除频闪。 G.9.4环境电磁辐射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环境电磁波卫生 标准》GB9175和《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的规定。 G.9.5机房应采用甲级防火防盗门,主要机房如主配线间、主机 房、主变配电室等宜设置气体自动灭火系统。 G.9.6机房的空气质量应符合本附录第G.3.2条规定的空气品质 要求。
G.9.1机房内应铺设防静电、防尘地板或地毯JGJT464-2019 建筑门窗安装工职业技能标准,静电泄漏电阻应在 1.0x1050一1.0×10*0之间。 G.9.2应采用必要措施降低噪声,防止噪声扩散 G.9.3机房工作面水平照度不小于750Lx,灯具应满足眩光控制 要求,灯具布置应模数化,消除频闪。 G.9.4环境电磁辐射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环境电磁波卫生 标准》GB9175和《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的规定。 G.9.5机房应采用甲级防火防盗门,主要机房如主配线间、主机 房、主变配电室等宜设置气体自动灭火系统。 G.9.6机房的空气质量应符合本附录第G.3.2条规定的空气品质 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