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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51/T 119-2019 四川省多层装配式钢结构住宅技术标准8.5.12 当梁与H型截面钢柱的弱轴刚接时,不存在节点域的 问题。
可题。 8.5.15接头距离主要考虑设在受力较小的部位同时便于施工。 柱的拼接注意进行“强连接弱构件”的验算。 8.5.19现浇楼板与钢梁连为整体,可抵消梁端部剪力偏心的不 利影响,但相应的需加强钢梁与楼板的连接设计,如加强栓钉等。 当无楼板时,尤其应该考虑梁端剪力偏心对连接受力的不利影响 以及次梁的反力对主梁的偏心作用。应采用尽量减小偏心距的连 接形式。对于主梁为箱型梁的情况,当箱型梁的抗扭刚度足够大 约束足够强时,偏心可取至箱形截面梁边,否则应取至箱型梁的 中心。 8.5.20负弯矩区段组合梁名义上是压弯构件,但其截面轴压比 较小,稳定问题不突出,可通过有限元分析大震下梁是否发生翼
5.20负弯矩区段组合梁名义上是压弯构件,但其截面轴 小,稳定问题不突出,可通过有限元分析大震下梁是否发生 的局部屈曲,如不发生屈曲,可不设置隅撑。 本条参照了李国强著《多高层建筑钢结构设计》介绍的提 向支承的几种方法,可作参考。设计侧向支承时,轴力N=0.0 4为其所支撑的梁翼缘面积,f为梁的设计强度)。
8.5.20负弯矩区段组合梁名义上是压弯构件DLT 5181-2017 水电水利工程锚喷支护施工规范,但其截面轴压比
本条参照了李国强著《多高层建筑钢结构设计》介绍的提供 侧向支承的几种方法,可作参考。设计侧向支承时,轴力N=0.02Af (A为其所支撑的梁翼缘面积,f为梁的设计强度)。
8.5.22当多层钢结构住宅有地下室时,框架部分通过
下室形成整体,具有较大的刚度,柱脚和地下室的底板宜采用铰 接的形式,可使柱脚的构造大大简化。另外,上部结构的钢柱可 插入下部地下室的混凝土柱中,插入深度可取一层高。对于本条 第3款理人式柱脚的理置深度也可以根据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 设计标准》GB50017进行计算。
9冷弯薄壁型钢结构设计
9.1.1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 定,三级耐火等级建筑的最多充许层数为5层,四级耐火等级建 筑的最多允许层数为2层。按照冷弯薄壁型钢房屋建筑的建筑构 件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将其层数限制在3层及3层以下,同时 考虑到该类建筑的层高,从建筑高度角度也作了相应的限制。根 据《低层冷弯薄壁型钢房屋建筑技术规程》JGJ227编制组所完 成的3个足尺振动台试验(一个2层、两个3层),此类房屋层间 抗剪与抗拔连接是保证结构抗震整体稳定性的关键。根据试验现 象,此类房屋9度时可满足不倒塌的要求。 9.1.4建筑结构系统宜规则布置。当建筑物出现以下情况之 时,应被认为是不规则的: 1 结构外墙从基础到最顶层不在同一个垂直平面内。 2楼板或屋面某一部分的边沿没有抗剪墙体提供支承。 3部分楼面或者屋面,从结构墙体向外悬挑长度大于1.2m。 4楼面或屋面的开洞宽度超出了3.6m,或者洞口较大尺寸 超出楼面或屋面最小尺寸的50%。 5楼面局部出现垂直错位,且没有被结构墙体支承。 6结构墙体没有在两个正交方向同时布置。 7结构单元的长宽比大于3,超过时应考虑楼板平面内变形 对整体结构的影响。
结构布置不规则时,可以布置适宜的型钢、桁架构件或其 ,以形成水平和垂直抗侧力系统。
9.2.1由于在低层冷弯薄壁型钢房屋中每片抗剪墙一般宽度有
9.2.1由于在低层冷弯薄壁型钢房屋中每片抗剪墙一般宽度有 限,其刚度假定与墙体宽度成正比。楼面和屋面在自身平面内应 具有足够刚度,将由《低层冷弯薄壁型钢房屋建筑技术规程》 JGJ227有关章节的构造规定保证。 楼面梁一般采用元形或槽形(卷边)构件,在受压翼缘与楼 面板采用规定间距的螺钉相连,对面外整体失稳及畸变屈曲的约 束有保障,只需要按承受楼面竖向荷载的受弯构件验算其强度和 刚度。在相关构造不能肯定对面外整体失稳及畸变屈曲提供有效 约束时,也可以按照本标准第9.2.5条的规定,进行稳定验算。 9.2.2在计算水平地震作用时,阻尼比参考一般钢结构建筑取 0.03,结构基本自振周期由《低层冷弯薄壁型钢房屋建筑技术规 程》JGJ227给出。同济大学、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西安 建筑科技大学、博思格钢铁(中国)、北京豪斯泰克钢结构有限公 司、上海钢之杰钢结构公司等完成的3栋足尺振动台模型试验表 明:结构的基本自振周期符合这一公式的估计,采用底部剪力法 进行水平地震力计算,并按各主轴方向上各有效抗剪墙的抗剪刚 度大小按比例分配该层的地震力是合适的 由于低层冷弯薄壁型钢房屋建筑的自重很轻,地震作用对其 影响不明显,本标准未考虑罕遇地震作用下的结构计算。
9.2.3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取0.9是鉴于此类构
2mm以下,截面易发生畸变屈曲,且与局部屈曲、弯曲屈曲、 扭转屈曲相互影响,因此构件承载力计算较为复杂。本条对这类 低层冷弯薄壁型钢开口截面轴压、受弯、压弯构件的强度计算及 畸变屈曲以外的稳定性计算仍按现行国家标准《冷弯薄壁型钢结 构技术规范》GB50018各类构件的相应规定进行;需考虑畸变屈 曲的影响时,尚需按《低层冷弯薄壁型钢房屋建筑技术规程》 JGJ227的相应规定进行计算;对于拼合截面,其强度和稳定性 尚需按《低层冷弯薄壁型钢房屋建筑技术规程》JGJ227的相应 规定进行计算。
低层冷弯薄壁型钢开口截面轴压、受弯、压弯构件的强皮计算及 琦变屈曲以外的稳定性计算仍按现行国家标准《冷弯薄壁型钢结 构技术规范》GB50018各类构件的相应规定进行;需考虑畸变屈 曲的影响时,尚需按《低层冷弯薄壁型钢房屋建筑技术规程》 JGJ227的相应规定进行计算;对于拼合截面,其强度和稳定性 尚需按《低层冷弯薄壁型钢房屋建筑技术规程》JGJ227的相应 规定进行计算。 9.2.8螺钉的抗剪连接破坏主要表现为被连接板件的撕裂和连 接件的倾斜拔脱,这两种破坏模式下的承载力可采用《冷弯薄壁 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中推荐的公式进行计算。采用2mm 以下薄板或高强薄板时,试验中还发现有明显的螺钉剪断现象, 存在一定的“刀口”效应,其承载力也明显低于上述两种破坏模 式。根据《低层冷弯薄壁型钢房屋建筑技术规程》JGJ227,按本 条公式计算。
接件的倾斜拔脱,这两种破坏模式下的承载力可采用《冷弯薄壁 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中推荐的公式进行计算。采用2mm 以下薄板或高强薄板时,试验中还发现有明显的螺钉剪断现象, 存在一定的“刀口”效应,其承载力也明显低于上述两种破坏模 式。根据《低层冷弯薄壁型钢房屋建筑技术规程》JGJ227,按本 冬公式计管
9.2.15此种力学简化模型与实际屋架的构造相符。实际中弦杆
9.2.15此种力学简化模型与实际屋架的构造相符。实际中弦杆
为一根连续的构件,而腹杆则通过螺钉与弦杆相连。弦杆按本 标准第9.2.7条压弯构件的相关规定进行强度和整体稳定计算, 腹杆按本标准第9.2.4条和9.2.5条轴心受力构件的相关规定进 行计算。
9.2.16冷弯薄壁型钢结构屋面与其他类型屋面不同之处在
时有较强的约束作用。计算长度取螺钉间距的2倍是考虑到在打 螺钉过程中,有可能出现单个螺钉失效的情况,为了保证弦杆稳 定计算的可靠度,取2倍螺钉间距。 9.2.17腹杆通常都按轴压或轴拉构件计算,不考虑偏心距的 影响。对于薄壁构件存在整体稳定和局部稳定相关性的问题, 计算和试验表明,当腹杆与弦杆背靠背连接时,面外偏心距的 存在会降低腹杆承载力10%~15%,因此该偏心距应该在计算 中考虑。
时有较强的约束作用。计算长度取螺钉间距的2倍是考虑 螺钉过程中,有可能出现单个螺钉失效的情况,为了保证 定计算的可靠度,取2倍螺钉间距
9.2.17腹杆通常都按轴压或轴拉构件计算,不考
影响。对于薄壁构件存在整体稳定和局部稳定相关性的问题, 计算和试验表明,当腹杆与弦杆背靠背连接时,面外偏心距的 存在会降低腹杆承载力10%~15%,因此该偏心距应该在计算 中考虑。
9.3.2本条综合了目前国内低层冷弯薄壁型钢房屋
并保证截面承载力计算基本符合本标准给出的计算模式,
并保证截面承载力计算基本符合本标准给出的计算模式,因此与 钢材材料的强度无关。
9.3.8进行可靠度分析时,壁厚太薄的试件,材料强度、试验 结果离散性过大,所以规定了最小壁厚的要求。
9.3.8进行可靠度分析时,壁厚太薄的试件,材料强度
备一定的厚度并与楼面梁可靠连接,楼盖系统才能简化为平面内 刚性的隔板,可靠地传递水平荷载。当水平作用较大时,适当增
加结构面板的厚度和螺钉连接密度可增大楼面平面内刚度,确保 房屋安全。 楼面结构板有多种形式,可以是结构用定向刨花板,也可以 铺设密肋压型钢板,上浇薄层混凝土;也可在楼面梁顶加设对角 拉条,且拉条与每根梁顶面都有螺钉连接固定,再铺设非结构面 板。在构造上必须保证整个楼盖系统具有足够的平面内刚度,以 便安全可靠地传递水平荷载作用
9.4.1低层冷弯薄壁型钢结构属于受力蒙皮结构,结构面板既 是重要的抗侧力构件(抗剪墙体)的组成部分,同时也为所连接 构件提供可靠的稳定性保障,因此必须可靠连接。 9.4.3构件形心在一个平面内,有利于结构抗震。构件形心之 间的偏心超过20mm后,应考虑附加偏心距对构件的影响。楼面 梁支承在承重墙体上,当楼面梁与墙体柱中心线偏差较小时,楼 面梁承担的荷载可直接传递到墙体立柱,在楼盖边梁和支承墙体 顶导梁中引起的附加弯矩可以忽略,不必验算边梁和顶导梁的承 载力,否则要单独计算,计算方法同墙体过梁。 9.4.5本条规定是要保证梁及屋架在支承处的局部稳定。楼面 梁及屋架弦杆支承长度的规定按照《低层冷弯薄壁型钢房屋建筑 技术规程》JGJ227采用,其取值规定是参照美国规范,主要是 从构造确保楼面梁及屋架弦杆在支座处具备一定支承面积,同时 加强了楼面一层面和墙体结构连接的敕体性
9.4.5本条规定是要保证梁及屋架在支承处的局部稳定
10.1.1本标准现场组装的轻钢密肋楼盖主要是指冷弯薄壁型 钢结构的楼盖系统,按照本标准第9章执行。 10.1.2无论采用何种楼板,均应该保证楼板的整体牢固性。保 证楼板与钢结构的可靠连接,具体可以采取在楼板与钢梁之间设 置抗剪连接件,将楼板预埋件与钢梁焊接等措施来实现。全预制 的装配式楼板的整体性能较差,因此需要采取更强的措施来保证 楼盖的整体性。对于装配整体式的叠合板,一般当现浇的叠合层 厚度大于80mm时,其整体性与整体式楼板的差别不大。
10.2.1压型钢板组合楼板是在压型钢板上浇筑混凝土形成的 组合楼板。 压型钢板组合楼板截面在荷载作用下,其正截面受弯承载力 斜截面受剪承载力、压型钢板与混凝土间的纵向剪切黏结承载刀 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组合结构设计规范》JGJ138的规定设计。 局部集中荷载作用下的受冲切承载力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 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有关规定。 组合楼板负弯矩区最大裂缝宽度、准永久荷载作用下的截面 抗弯刚度、长期荷载作用下截面抗弯刚度、舒适度验算应按现行
行业标准《组合结构设计规范》JGJ138的公式计算。 在施工阶段,压型钢板作为模板计算时,楼承板的承载力和 挠度应按实际施工荷载计算。 10.2.2钢筋桁架楼承板组合楼板是在钢筋桁架楼承板上浇筑 混凝土形成的组合楼板。钢筋桁架为以上弦、下弦及腹板钢筋, 通过电阻点焊连接而成的桁架。钢筋桁架与底板通过电阻点焊连 接成整体的组合承重板。钢筋桁架楼承板的选用应进行施工和使 用两阶段设计。在施工阶段可承受楼板湿混凝土自重与一定的施 工荷载;在使用阶段钢筋桁架上下弦钢筋与混凝土整体共同工作 承受使用荷载。 钢筋架板正截面受弯承载力、斜截面受剪承载力(不考虑 钢筋桁架腹杆的作用)局部集中荷载作用下的受冲切承载力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要求。 钢筋架板负弯矩区最大裂缝宽度公式计算,按照现行行业 标准《组合结构设计规范》JGJ138的组合楼板负弯矩裂缝公式 计算。钢筋桁架板正截面裂缝宽度、钢筋桁架板挠度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要求。钢筋桁架板 中钢筋桁架弦杆钢筋的拉应力,在施工不设置临时支撑时,应符 合现行标准《组合楼板设计与施工规范》CECS273的规定。 10.2.3预制混凝土叠合楼板是预制混凝土板顶部在现场后浇 混凝土而形成的整体受弯构件。叠合楼盖包括钢筋架混凝土叠 合板、预制平板底板混凝土叠合板、预制带肋底板混凝土板、叠 合空心板等。 施工阶段不加支撑的叠合楼板,内力应该分别按两个阶段计 算,可参考《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附录H。预制板和
10.2.3预制混凝土叠合楼板是预制混凝土板顶部在现
叠合板的正截面受弯承载力、斜截面受剪承载力、叠合面的受剪 强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中的规 定进行计算。 预应力混凝土叠合板,其预制板和叠合板应进行正截面抗裂 验算。混凝土叠合板应验算裂缝宽度,按荷载准永久组合或标准 组合并考虑长期作用影响所计算的最大裂缝宽度のmax,不应超过 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规定的最大裂缝 宽度限值。叠合板按荷载准永久组合或标准组合并考虑长期影响 的刚度、短期刚度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士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附录H规定计算。 10.2.4轻钢轻混凝土楼板是轻钢构件与轻混凝土制成的楼板, 聚苯免拆模板混凝土楼板是采用聚苯免拆模板的普通混凝土密肋 楼板,轻钢架混凝土楼板是指由轻钢架与普通混凝土制成的 密肋楼板。轻钢是指厚度不大于3mm的钢带经冷弯成型的各类 型钢,包括矩形轻钢、B型轻钢、C型轻钢和L型轻钢;轻混凝 土是指表观密度不大于1950kg/m的混凝土,包括泡沫混凝土、 聚苯颗粒混凝土和其他轻骨料混凝土等。各种楼板适用条件和特 点如下: 1聚苯免拆模板混凝土楼板适用跨度范围较大,具有较好 的适用性。聚苯模板轻质、免拆、施工简便、安装速度快。此 外,采用聚苯免拆模板还可以节省钢筋和混凝土材料。但由于 聚苯免拆模板材料耐火等级要求为B,级,故应按国家相关规定 封闭处理。 2轻钢桁架混凝土楼板适用跨度范围较大,高跨比略大天于 普通混凝土平板。由于轻钢桁架具有较好的刚度和承载能力,因
此其支撑系统大大简化,节省了周转材料。 3轻钢轻混凝土楼板由于其承载受力主要依靠轻钢梁,适 用于跨度较小、荷载较小的工程。 10.2.5成品轻质楼盖作为一项工业产品,在进入市场前应经过 相关部门组织的鉴定。同时,该产品在具体工程中的适应性如何, 工程设计单位和产品厂家应该提供产品在项目使用的可行性论证 报告,并经过相关审查通过方可使用。
11.2 给排水设计
11.2.3为便于日后管道维修拆卸,给水系统的给水立管与部品 配水管道的接口宜设置内螺纹活接连接。实际工程中由于未采用 活接头,在遇到有拆卸管路要求的检修时只能采取断管措施,增 加了不必要的施工量。 11.2.4同层排水管道敷设方式宜考虑回填层排水。卫生间沉箱 内的积水,可采用立管上设置积水排除装置等方式排水,且积水 排除装置应具备防臭、防返溢、防虫害等功能。回填同层排水, 管道接口应采用安全可靠的热熔承插连接,对于架空同层排水管 道接口可采用承插式胶圈密封柔性连接。
11.3.1电气及智能化的管线设计、设备安装应结合结构形式、 构件预制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管线及设备安装方式,管线宜与主 体结构分离。为了便于管线的检修及维护,电气和智能化系统的 主干线及公共设备应在公共区域设置。
中采用会导致能量消耗远大于分散系统,不利于建筑节能,故做 出本规定。
出本规定。 11.4.3房间空调器室外机预留在山墙,会造成安装维修困难。 安装在建筑凹槽内的空调室外机设备效率会大大降低,造成能耗 增加的同时,还不能保证室内空调效果,
11.4.3房间空调器室外机预留在山墙,会造成安装维修
装在建筑凹槽内的空调室外机设备效率会大大降低,造成能 加的同时,还不能保证室内空调效果。
布局应考虑住宅的通风条件,避免影响室内通风的“回”字型布 局;另一方面,小区布局还应保证日照满足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12.0.4多层装配式钢结构住宅设计时,除应综合考虑气候条 件、经济状况、能源条件等因素外,还应便于装配式建筑标准化 加工和安装。 可再生能源,是指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 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四川省可再生能源利用主要包括太阳能、 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形式,其利用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太阳能利用方式的选择,应根据地区气候、太阳能资源 条件、使用功能、投资规模等因素综合确定。 2地热能利用方式的选择,应根据当地气候、资源条件、 水资源和环境保护政策、系统能效、投资运行费用等因素综合 确定。一 3生物质能利用方式的选择,应根据所在地区生物质资源 条件、气候条件、投资规模等因素综合确定。 12.0.5多层装配式钢结构住宅的卫生器具(包括集成式卫生间 内配置的卫生器具)应满足《节水型卫生洁具》GB/T31436、《节 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T164和《节水型产品通用技术条件》 GB/T18870等的相关规定
内配置的卫生器具)应满足《节水型卫生洁具》GB/T3143 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T164和《节水型产品通用技术 GB/T18870等的相关规定。
12.0.6根据目前我国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情况,比较成
熟的是应用太阳能热水器供生活热水。 按我国太阳能资源分区划分:太阳能资源丰富区地区辐照量 大于等于6700MJ/(m²·a),太阳能资源较丰富区太阳能辐照量 为5400MJ/(m²·a)~6700MJ²(m²·a),太阳能资源一般地 区太阳能辐照量为4200MJ/(m²·a)~5400MJ/(m²·a)。四 川省日照分布的基本特征是高原多、盆地少。川西高原地区等太 阳能资源丰富地区,应优先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四川省西部等 太阳能资源一般地区,宜选择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或太阳能预 加热热水系统;四川省成都平原等太阳能资源贫乏地区,宜通过 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太阳能利用方式。 太阳能热水系统应与建筑进行一体化设计,通过专业密切配 合,方能完成。如:太阳能热水系统的集热器、储水罐等设备安 装,应综合考虑立面效果、屋面朝向和坡度、结构荷载、防雷接 地、管道综合等因素。 12.0.7太阳能丰富主要指太阳能辐照量高、辐照时间长的地 区。是否采用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还应根据当地电力需求、供 应情况、项目规模、初期投资和运营成本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14.1.1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附录中给出了建筑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列表。钢 结构系统、围护系统、机电系统等分部工程可划分为若干个分项 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制订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方案, 并由监理单位审核。对于相关专业验收规范未涵盖的分项工程和 检验批,可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等单位协商确定。 14.1.3施工阶段设计包括施工阶段的结构分析和验算、结构预 变形设计、临时支承结构和施工措施的设计、施工详图设计等内 容。施工阶段设计所选用的设计指标应符合设计文件、现行国家 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等的有关规定;施工详图作为 制作、安装和质量验收的主要技术文件,应包含设计说明、构件 排板图、安装节点详图和构件加工详图等内容,并应满足钢结构 施工构造、施工工艺、构件制作和运输等有关技术要求。 14.1.6构配件采用工厂化生产,其精度和品质易于保证,便于 实现内装施工的装配化
14.2.2零部件加工前,应熟悉设计文件和施工详图,
14.2.2零部件加工前,应熟悉设计文件和施工详图,应做好各 道工序的工艺准备,并应结合加工的实际情况,编制加工工艺文
件;加工工艺文件应作为技术文件归档。钢材切割可采用气割、 机械切割、等离子切割等方法;边缘加工可采用气割和机械加工 方法,对边缘有特殊要求时宜采用精密切割
GB50661的有关规定执行,坡口尺寸的改变应经工艺评定合格后 执行。
计文件的规定。常用的处理方法有喷砂(丸)处理、喷砂后生赤 锈处理、喷砂后涂无机富锌防锈防滑涂料、喷砂打磨手工处理、 手工钢丝刷清理处理、设计要求涂层摩擦面等。防腐涂料喷涂时, 应对摩擦面采取合适的保护措施,禁止对摩擦面进行喷涂,
14.2.5设计文件应给出梁端部过焊孔细部尺寸和详图。
14.2.6现场焊接必须保证焊接质量,并进行焊缝检验。
用卷制方式加工成型时,由于钢板宽度的尺寸限制,对于制 元较长的构件可允许适当增加接头,施工详图设计时接头位 靠近反弯点,原则上接头数量不宜超过4个。
14.2.7因多层钢结构住宅中箱形构件壁板的宽度一般
14.2.8外围护和内装部品应符合现行
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和《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 GB6566的规定,并应符合室内建筑装饰材料有害物质限量 定。预制墙板部品生产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门窗的预埋件设置应在工厂完成 2不同金属的接触面应避免电化学腐蚀。 3墙板部品生产应符合各相应的现行行业标准的规定
14.3.1一般构件要有防止移动、倾倒、变形的措施,易碰部位 要有适当的保护措施;小型零件宜装箱保存;高强螺栓、螺母、 垫圈应配套并有防止受潮等保护措施;经过精加工的构件表面和 有特殊要求的孔壁要有保护措施。
14.3.2钢结构住宅标准户型多,施工场地可能相对
和发运不当,会给安装单位带来较大困难,影响工程进度和造成 不必要的损失,所以加工制造单位应与吊装单位根据安装施工组 织设计的次序,编制安装程序表,进行包装和发运
14.4.2安装阶段的结构稳定性对保证施工安全和安装精度非 常重要,构件在安装就位后,应利用其他相邻构件或采用临时措 施进行固定。临时支承结构或临时措施应能承受结构自重、施工 荷载、风荷载、雪荷载、吊装产生的冲击荷载等荷载的作用,并 不至于使结构产生永久变形。钢结构受温度和日照的影响变形较 为明显,安装时应予以考虑。
14.4.2安装阶段的结构稳定性对保证施工安全和
14.4.3每节流水段内的柱长度应根据工厂加工、运输堆放、现
场吊装、作业效率等因素确定,长度宜取2个~3个楼层高度, 分节位置宜在梁顶标高以上1.0m~1.3m或柱净高的一半处。钢 梁、支撑等构件一般不宜分段。
要求;锚栓应采取防止锚栓损坏、锈蚀和污染的保护措施。柱脚 安装时,锚栓宜采用导入器或护套;钢柱的垂直度可采用经纬仪
或线锤测量。灌浆前应清除柱底板与基础面间杂物。 14.4.5支撑构件安装后对结构刚度影响较大,故一般要求在相 邻结构固定后,再进行支撑的校正和固定。 14.4.6为避免损坏金属板,造成局部变形,不应采用钢丝绳绑 扎吊装。吊点应保证金属板变形小。 14.4.7预制构件生产过程中不应产生裂缝(Oct≤fk)。构件吊 装、运输时,动力系数可取1.5;构件翻转及安装过程中就位、 临时固定时,动力系数可取 1.2。
.4.7预制构件生产过程中不应产生裂缝(Oct≤fk)。构件 、运输时,动力系数可取1.5;构件翻转及安装过程中就位 时固定时,动力系数可取1.2。
14.4.8钢管混凝土宜采用直密实混凝土,不需振捣,施
节省时间:也可采用普通混凝土分段浇灌并振捣,并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钢管混凝土结构技术规范》GB50936的规定。从管顶 句下浇筑适用于钢管直径大于350mm,高度不小于4m的情况 对于高度不足4m的区段,应用内部振动器振实。一次抛落的混 凝土量可在0.35m²0.7m,用料斗装填,料斗的下口尺寸应比 钢管内径小100mm~200mm,以便混凝土下落时,管内空气得 以顺利排出。钢管混凝土柱的混凝土施工,应在完成钢管柱上下 柱段焊接及一个竖向节段的全部构件的安装、矫正与固定,并经 测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对混凝土不密实的部位可采用钻孔压 浆法进行补强,然后将钻孔进行补焊封固。 14.4.9当组合楼板的混凝土未达到设计强度75%前,不得拆除 临时支撑;对裂缝控制严格的组合楼板或悬挑部位,临时支撑应 在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100%后方可拆除。严禁在楼承板跨中(临 时支撑作为支座)部位倾倒混凝土。泵送混凝土管道支架应支撑
14.4.9当组合楼板的混凝土未达到设计强度75%前,不
临时支撑;对裂缝控制严格的组合楼板或悬挑部位,临时支撑应 在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100%后方可拆除。严禁在楼承板跨中(临 时支撑作为支座)部位倾倒混凝土。泵送混凝土管道支架应支撑 在钢梁上。临时支撑的承载力和稳定性应满足有关现行国家标准 的要求。当临时支撑采用从下层楼面支顶方式时,应保证下一层
楼承板的承载能力和挠度满足有关现行国家标准要求
14.4.12外围护系统可在一个流水段主体结构分项工程验收合 格后,与主体结构同步施工,但应采取可靠防护措施。部品安装 前应清理基层,按墙体排板图测量放线并做好机电盒等定位弹线 工作,不得在现场临时随意开凿、开孔和切割。部品吊装就位后, 应设置临时固定和调装装置,经测量校核合格后方可永久固定。 十挂外墙板节点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和刚度,金属挂件应采用镀 锌或不锈钢件。幕墙、门窗安装尚应符合其现行行业标准的规定。
格后,与主体结构同步施工,但应采取可靠防护措施。部品安装 前应清理基层,按墙体排板图测量放线并做好机电盒等定位弹线 工作,不得在现场临时随意开凿、开孔和切割。部品吊装就位后, 应设置临时固定和调装装置,经测量校核合格后方可永久固定。 十挂外墙板节点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和刚度,金属挂件应采用镀 锌或不锈钢件。幕墙、门窗安装尚应符合其现行行业标准的规定 14.4.13墙板与主体结构之间的连接件应满足现行规范对锚固 及焊接的要求。墙板安装方法有连接件法、竖向插入钢筋法、螺 固定法、摇摆工法等。连接件法和竖尚插入钢筋法适用于层间 立移较小、刚度较大的结构,螺栓固定法和摇摆工法适用于层间 立移大、刚度小的结构。内隔墙板的顶端及侧面可选用专用卡节 点、U形卡节点、Z形压板节点等方式与主体结构可靠连接,对 高度小于等于4m的内隔墙板底端可采用1:3水泥砂浆固定, 对高度大于4m的内隔墙板底端宜采用连接件固定。预制内隔墙 如从下层开始向上逐层施工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底层墙体由于累 积荷载而损坏。冬季施工时,应合理安排工期。板材墙面与不同 材质构件连接的接缝处,宜加贴抗裂耐碱玻纤网格布。 14.4.15全面施工前,应先实施样板间并通过建设、设计及监 理单位认可,并校核装配工艺、材料选型、装饰效果及材料用量 的合理性。主要部品应提供产品合格证书或性能检测报告。 14.4.16固定建筑设备、管线、装修材料的吊架、支架与主体 钢结构构件宜采用螺栓连接或射钉连接,不宜直接采用焊接连接 以免影响结构的安全性。
14.4.13墙板与主体结构之间的连接件应满足现行规范
家标准《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中防水工程的规 定执行。当集成式厨房采用油烟同层直排设备时,风帽管道应与 排烟管道有效连接,风帽不应直接固定于外墙面。集成式卫生间 和集成式厨房安装时,尚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住宅整体卫浴间 IG/T183和现行行业标准《住宅整体厨房》JG/T184的规定。 14.4.19机电管线与钢结构构件的连接宜采用预留埋件的安装 方式,不应影响钢结构构件的完整性和结构的安全性。当安装管 道或设备支架采用焊接方法固定在有防火涂层的钢结构上时,应 对有破损的防火涂层部位进行修补。 14.4.20当给水水平管安装在吊顶内时,应可靠固定,穿梁时应 预留孔洞。当卫生间采用同层排水方式时,卫生间应采取防渗漏 普施,并预留管道竖井并和检修口位置。架空地板内排水管道支(托 架及管座的安装应按排水坡度排列整齐,支(托)架与管道应紧 密接触,非金属排水管道采用金属支架时,应在与管外径接触处 没置橡胶垫片。空调风管及冷热水管道与支(吊)架之间设置的 绝热衬垫厚度不应小于绝热层厚度,宽度不应小于支(吊)架支 承面的宽度。
15.1.3许多部品部件的生产来自多种行业,应分别符合机械、 建筑、建材、电工、林产、化工、家具、家电等行业标准,有的 还应取得技术质量监督部门的认定,或第三方认证。组成建筑系 统后某些性能和安装状态还要同时满足有关建筑标准,所以在验 收时对这样的部品部件还要查验有关产品文件
15.3外围护系统验收
.3.2进行连接件材性试验时,应现场取样后送实验室检测 栓拉拔强度应进行现场检测。
15.4设备与管线系统验收
15.4.1各机电系统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划分、验收方法均应 按照相关的专业验收规范执行。
15.4.1各机电系统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划分、验收方法均应
15.5.1分户质量验收,即“一户一验”,是指住宅工程在按照 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要求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时,对每一户住宅及 单位工程公共部位进行专门验收;住宅建筑分段竣工验收是指按 照施工部位,将某几层划分为一个阶段,对这一个阶段进行单独 验收。
0.1.1 建筑的设计茶件、使用性质及使用环境,是建筑设计、 施工、验收、使用与维护的基本前提,尤其是建筑装饰装修荷载 和使用荷载的改变,对建筑结构的安全性有直接影响。相关内容 也是《建筑使用说明书》的编制基础。 16.1.2当建筑使用性质为住宅时,即为《住宅质量保证书》和 《住宅使用说明书》,此时建设单位即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按原建 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 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 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 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其中应当 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 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 承担保修责任。《住宅使用说明书》是指住宅出售单位在交付住宅 时提供给业主的,告知住宅安全、合理、方便使用及相关事项的 文本,应当载明房屋建筑的基本情况、设计使用寿命、性能指标 承重结构位置、管线布置、附属设备、配套设施及使用维护保养 要求、禁止事项等。住宅中配置的设备、设施,生产厂家另有使 用说明书的,应附于《住宅使用说明书》中。《物业管理条例》同 时要求,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 企业移交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竣工图等竣工
验收资料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与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国内 部分省市已经明确将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的范围扩展到所有房屋建筑工程。鉴于装配式钢结构建筑使用与 维护的特殊性,有条件时,也应执行建筑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 书制度,向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提供。
16.1.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对建筑工程最低保修期β
出了规定。另外,针对装配式钢结构建筑的特点,提出了杠 阝品部件的质量要求。
16.1.4本条内容主要是为保证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功能性
性和耐久性,为业主或使用者提供方便的要求。根据《住宅室内 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规定,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严禁:未经原设计 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 主体和承重结构;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 厨房间;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 凝土墙体;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其他影响建 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建筑在使用过程中的二次装修、改造, 应严格执行相应规定。
16.1.5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
之前,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 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管理规约应当为 内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16.1.6制定《检查与维护更新计划》进行物业的维护利
在发达国家已逐步成为建筑法规的明文规定。有条件时,应在建 筑的使用与维护中执行这一要求。
在发达国家已逐步成为建筑法规的明文规定。有条件时,应在建
6.1.7本条是指在条件允许时将建筑信息化手段用于建
寿命期使用与维护的要求。建筑发生灾害后,应对建筑进行全面 检查,必要时应提交房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 措施。
16.2.3建筑使用条件、使用性质及使用环境与主体结构设计使 用年限内的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密切相关,不得擅自改变。 如确因实际需要作出改变时,应按有关规定对建筑进行评估。 16.2.4为确保主体结构的可靠性,在建筑二次装修、改造和整 个建筑的使用过程中,不应对钢结构采取焊接、切割、开孔等损 左主体纯物的德业
。2.4为确保主体结构的可靠性,在建筑二次装修、改造和 建筑的使用过程中,不应对钢结构采取焊接、切割、开孔等 主体结构的行为。
环境下以河代渠疏浚工程技术文件,主体结构在设计使用年限内一般不存在耐久性问题。但 是,破坏建筑保温、外围护防水等导致的钢结构结露、渗水受潮, 以及改变和损坏防火、防腐保护等,将加剧钢结构的腐蚀
16.3外围护系统维护
3建筑发生灾害后,对外围护系统应进行全面检查,必要 是交房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16.4设备与管线系统维护
16.4.1设备与管线分为公共部位和业主(或使用者)自用部位 两部分,物业服务企业应在《检查与维护更新计划》中覆盖公共 部位以及自用部分对建筑功能性、安全性和耐久性带来影响的设 备及管线。业主(或使用者)自用部位设备及管线的使用和维护, 应在《建筑使用说明书》的指导下进行。有需要时,可委托物业 服务企业,或通过物业服务企业联系部品生产厂家进行维护。
16.5.1建筑全装修交付时,《建筑使用说明书》应包括内装的 使用和维护内容。内装分为公共部位和业主(或使用者)自用部 位,物业服务企业应在《检查与维护更新计划》中覆盖公共部位 以及自用部位中影响整体建筑的内装。业主(或使用者)自用部 位内装的使用和维护,应遵照《建筑使用说明书》,也可根据需要 求助于物业服务企业,或通过物业服务企业联系部品生产厂家进 行维护。
DB11/T 1652-2019 空气源热泵节能监测保温、隔声和健康舒适性等性能不至下降太多
管理办法》中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的保修期有规定,“在 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两年, 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 工程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建设单位可视情况在此基础上提 高保修期限的要求,提升装配式钢结构建筑的品质。 内装工程项目应建立易损部品部件备用库,保证使用维护的有效 性及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