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JCT2330-2016 水泥窑用铝碳耐磨砖JC/T2330—2016
Alumina carbon abrasion resistant bricksfor cement kilns
SL/T 781-2020 水利水电工程过电压保护及绝缘配合设计规范(清晰,附条文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JC/T23302016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无锡兴达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筑材料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建筑材料工业 技术监督研究中心、北京凯盛建材工程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建锋、许美根、李思源、陆秉权、汪海滨、王桓、杨红彩、吴益平、叶翔。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JC/T23302016
本标准规定了水泥窑用铝碳耐磨砖的标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包装、标志、运输、 储存和质量证明书。 本标准适用于由高铝矾土、莫来石、刚玉、红柱石为主要原料,适量添加氮化硅、碳化硅等改性组 分烧制成型的耐火制品。
按产品名称和标准号的顺序标记。 示例:水泥窑用铝碳耐磨砖标记为:
4.1外观质量和尺寸允许偏差
水泥窑用铝碳耐磨砖JC/T2330—2016
产品的外观质量和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IC/T23302016
表1外观质量和尺寸允许偏差
理化性能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5.1制样按GB/T7321的规定。 5.2外观质量和尺寸允许偏差按GB/T10326的规定。 5.3Al.O3、SiO,含量按GB/T6900的规定,SiC含量按GB/T16555的规定
5.4体积密度、显气孔率按GB/T2997的规定。 5.5常温耐压强度按GB/T5072的规定。 5.6荷重软化温度按YB/T370的规定 5.7抗热震性按YB/T376.1的规定。 5.8导热系数按YB/T4130的规定。 5.9常温耐磨性按GB/T18301的规定
5.4体积密度、显气孔率按GB/T2997的规定。 5.5常温耐压强度按GB/T5072的规定。 5.6荷重软化温度按YB/T370的规定。 5.7抗热震性按YB/T376.1的规定。 5.8导热系数按YB/T4130的规定。 5.9常温耐磨性按GB/T18301的规定
个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IC/T23302016
出厂检验项目应包括外观质量、尺寸偏差、体积密度、显气孔率、常温耐压强度、荷重软
型式检验项目应包括技术要求中所列的全部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正常生产时每年至少定期检验一次: b 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原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相同原料和生产工艺组批,每批不超过500t
6.3.2外观质量和尺寸充许偏差检验抽样
本标准给出的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抽样检验方案是按可接收质量限AQL制定的,见表3。如没有 特别规定,外观检验按AQL=4.0,尺寸检验按AQL=6.5抽样方案进行。如果对外观质量和尺寸允许 偏差有更严格要求时,外观质量可选择AQL=1.5,尺寸允许偏差可选择AQL=4.0抽样方案,但需要 在双方协议中注明。 外观质量和尺寸允许偏差检验的样本,通常应在制造厂交付的成品垛中一次性随机抽取。为了便于 抽样,制造厂交付的制品应按砖型和生产时间顺序整齐码放,并留抽样作业通道。抽样前,应先清点交 付的砖型子批中产品的数量(N),再按表3规定的样本量(n)抽取样品。当外观和尺寸规定的抽样数一 致时,抽样总数=外观抽样数n=尺寸抽样数n,所抽样品的外观和尺寸分别检验DB34/T 3269-2018 高聚物注浆技术在高速公路养护工程中的应用实施指南,按各自对应的接收 数Ac进行质量判定。当外观和尺寸规定的抽样数n不同时,抽样总数应按n大的数一次抽取,所抽样 品的外观和尺寸全部进行检验,然后按各自对应的接收数Ac进行质量判定。
IC/T23302016
表3外观和尺寸检验抽样方案
6.3.3理化性能检验抽样
理化质量特性检验应在成品垛上随机抽取 块样品,其中3块样品按表2进行单项检测, 块当单项检测出现不合格项目时进行不合格项目的加项检测。
6.4.1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判定
样品抽取后,应按产品质量标准的要求对每件样品的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质量分别做出“合格”或 “不合格”判定。所有样品检测后,分别统计外观和尺寸累计不合格样品的数量(),并将与表3中 规定的接收数Ac进行比较。若J≤Ac,判该子批制品合格:若y>Ac,则判该子批制品不合格。外观 或尺寸检验不合格子批,如果通过检选可以剔除批中的不合格品,允许生产方检选后重新交付,再次进 行验收。如果不合格子批不能通过检选提高质量,则拒收该批产品
Q/GDW 10514-2018 配电自动化终端子站功能规范6.4.2理化性能的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