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JGJ76-2003 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规范.pdf基本形式。其中内廊具有教室之问干扰较大、采光不足、通风不 良的缺点。为使特殊教育学校有良好的教学环境,教学用房在炎 热及温暖地区宜采用外廊布置形式,在寒冷及严寒地区宜布置成 单内廊的形式。
4.1.4各种学生用房,应提供适宜于残疾学生学习
动的安全和无障碍环境,并应根据学生的残疾类型创造补偿其生 理缺陷的条件。 4.1.5原国家教委规定特殊教育学校班级额定人数:盲学校、 聋学校每班为12~14人:弱智学校每班为12人。各类学校各种 教学用房的面积主要取决于班级额定人数、课桌椅尺寸、座位布 置方式及功能要求等。
4.2.1普通教室课桌椅的布置应考虑各类学校教学特点和要求, 利于残疾学生使用: 1为使残疾学生出人座位方便,各种类型学校的普通教室 一律采用单人课桌椅;盲学校和弱智学校的课桌椅采用常规的面 句黑板成排成行的布置,而聋学校教学中要求全班学生都能看到 教师讲课及被提问同学回答时的口形和手势,因此课桌椅围成圆 弧形最为有利; 2参照国家标《学校课桌椅卫生标准》GB7792一87,单 人用桌面宽度0.55~0.60m,桌面深度0.38~0.42m,弱智学校 课桌的平面尺寸取其上限,不宜小于0.60m×0.42m:由于盲文 书籍较大T/GRM 052-2022 小型绿色矿山建设规范.pdf,盲学校课桌的平面尺寸应适当放宽,不宜小于0.80m x0.50m,为便于视力残疾学生掌握放在桌面的书等用具,盲学 校课桌左右及前缘应做成凸棱外缘;根据聋学校特殊教育标准, 聋学校的课桌布置形式为圆弧形,桌面为梯形的平面有利于拼 接,可采用上宽0.55m、下宽0.60m、深度0.40m的直角梯形与 上宽0.50m、下宽0.60m、深度0.40m的等腰梯形进行拼接; 3根据使用的功能要求,条文对课桌间前后距离、纵向走 道及靠墙尺寸做了规定: 4条文对课桌最前排与黑板的距离,最后排与后墙的距离 做了相应的规定。 4.2.2条文所规定的教室设施都是学生在教室学习和生活所必 需的设施。为适应残疾学生的使用特点,在后墙面设置一块张贴
通知和学生作业用的陈列板,盲学校陈列板宜用木制,以便于张 贴盲文通知。考虑到残疾学生保持双手清洁的必要,临窗处宜设 置洗手盆或水池。
4.2.3由于育生及弱智生小学低年级学生生理自控能力较差 教室宜附设卫生间,室内应设置较宽敬的空间和较完备的设施。
4.2.3由于育生及弱智生小学低年级学生生理自控能力车
1由于盲文书籍较大,一般为0.25m×0.32m(宽×高), 高年级学生盲文书籍文很多,沿普通教室的后墙,必须设置一排 书柜或书架,使每一位学生均有存放书籍的空间,其尺寸应能容 纳育文书籍; 2为便于低视生阅读,其课桌面角度应可调节;并应设放 大阅读设施,如低视力阅读机,其使用时室内应处于暗的环境, 故应配备遮光设施,如暗色惟幕等。
4.2.5为便于聋生加强理解教学内容,尽可能不擦掉课堂
4.2.6为使智残学生能通过游戏活动升发智力,教室后面应放
4.2.6为使智残学生能通过游戏活动升发智力,教室后面 置一排存放玩具或模型的橱柜,同时应留出一部分游戏活 间。
4.3专用教学与公用学习用房
4.3.1结合原国家教委《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课程设置的 规定,可自行选择各自专用教学及公用学习用房。 4.3.2专用教室与公用学习用房同样有某种程度的共性,本条 是基于常规布置方式做出的规定。
是基于常规布置方式做出的规定。
室平面应考虑的展橱位置以及对其准备室的基本要求。
用班级的生源情况与课桌配套
4.3.6本条规定了计算机教室的空间组成为计算机教室
备室,并规定了计算机教室的平面布置。计算机教室的配备体现 一人一机的方式。计算机教室的准备室可以一个教室设一间或两 个教室用一间。
以教师的讲解,来达到直观教学的目的。了解这一教学特点,有 助于我们创造更好的直观教学环境。
实现寓教于乐的教学场所。设计时应注意其位置适当,音乐教室 雅备室应满足电教器材和所用乐器、乐谱及谱架的存放,应满足 音乐教材资料的制作与保管要求。
4.3.9本条规定了学校设置的化学、物理、生物等实验室在设
4.3.11本条规定了美术教室或准备室应有足够的面积以满足学 生作画、陈列模型、布置橱窗或展台等需要。要特别注意以北向 为主要采光方向,其他朝向不易保持模型的光影效果,不利于学 生捕提写生对象的形象特征,并规定了其他相应的基本要求。 4.3.12对聋生而言,律动课是通过其视觉、触觉、振动觉等感 官进行音乐、舞蹈、体操、游戏、语言技巧等内容的学习与训 练,发展其感知能力与动作机能。对弱智儿童而言,律动课是培 养其听觉、节奏感和对音乐的感受能力,矫正弱智儿童动作不韧 调的缺陷,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的训练课。通过训练弱智儿童 感官与身体各部位的协调动作,培养学生的动作机能,促进身心 健康。因此,律动课对残疾儿童的感知能力、协调能力的培养是 非常重要的。 根据课程内容的自身特点,在设计律动教室时,应考虑与普 通教室的隔离问题以免对其他空间造成士扰。律动教室对空间高
度的要求有突出的特点。4.00m净高要求主要是考虑到有些集体 活动空间气氛的营造,以及某些游戏的安全等。设置吸顶灯是为 了避免训练时碰坏灯具发生安全事故。楼(地)面为具有弹性的 木地板,能更好地培养残疾儿童的感知能力和协调能力。窗台的 高度既要保证防止发生坠落的危险文要满足采光的要求和视线通 畅。
4.3.13视听教室是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对残疾儿童进行形象化
4.3.13视听教室是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对残疾儿童进行形象化 教学的场所。室内应配备较为齐全的电教器材,形成良好的视听 环境,通过多媒体的配合为残疾儿童创造丰富多彩的学习空间。
本条规定了视听教室的设施、规模和使用投影仪时课桌面的 最低照度要求。视听教室的其他设计要求可以参照普通中小学视 听兼合班教室的设计进行。室内应保持良好的声环境,后墙及项 翻应设置吸声材料。由于视听教室内部可能有多种电教器材,应 供应较充足的电源;在教室前端应设置多种插座,以使适应各种 电教器械的使用。考虑到安全性,内部装修应尽量采用耐火或不 燃材料,室内应设置消防器材。在平面布局时应将其安排在较为 安全的位置。
4.3.14 本条规定了特殊学校图书室的基本要求。与普通图
不同的是对于盲校盲文书尺寸较大(约0.30m×0.23m×0.05m) (高、宽、厚),因而要求阅览桌的尺寸也较大;并设盲生听音 区、为满足低视力生的特殊阅读要求应设置有关设施;图书室的 其他设计要求可参照普通中小学校图书室的设计进行。阅览室应 设计为大空间,以便于室内灵活布置。图书阅览室如设于楼层上 时,应考虑楼板的负荷问题。要注意建筑室内及设施的安全防 火。
1大部分残疾儿童在入学时,缺乏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 助他们走向自理、自立、回归社会,特殊教育学校应针对才 生的生理障碍状况,设置相应的生活训练用房,基中生活让
练教室(家政室)主要针对盲学校和弱智学校,烹调实习教室, 适用于盲学校、聋学校和弱智学校,缝纫实习教室主要针对聋学 校。
4.4.3烹调实习教室的设置帮助残疾学生提高生活自理能力,
1~5规定了学习烹调所要求的基本区域及各空间设施要 求; 6~8 为保证学生在安全、卫生的条件下进行使用,条文做 此规定;
4.4.4缝纫与剪裁实习教室是为提高学生生活自理能力而设。
4.5劳动技术与职业技术训练用房
4.5.1劳动技术与职业技术训练用房是对学生进行劳动与职业 技术培训的场所,帮助他们学会一技之长,使其毕业后能生活自 立、回归社会。不同类型的特殊学校,应设不同技能的职业训练 课程及相应的用房。
4.5.2本条文规定了劳动技术及职业训练用房必须进
底层并有独立的出人口,以便
4.6康复训练及检测用房
4.6.1康复训练用房是针对不同类型的残疾学生进行康复训练, 有助于补偿其生理缺陷、康复身心健康。聋学校及弱智学校应设 语训教室,聋学校应设听力检测室,弱智学校应设智力检测室。
4.6.2语言训练用房对生和弱智学生进行听觉、
本条文规定了语训教室宜设置的功能房间及相应设施。
4.7办公与生活服务用房
7.1各类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公与生活服务用房的设置,应 学校的规模、类型、管理的方式等设定其组成的内容。各利 用房在设计中应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明确,便于集中使用与 ,并应考虑办公自动化的需要。
4.7.1各类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公与生活服务用房的设置,应结 合学校的规模、类型、管理的方式等设定其组成的内容。各种办 公用房在设计中应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明确,便于集中使用与管 理,并应考虑办公自动化的需要。 4.7.2卫生保健室是满足特殊教育学校师生日常的卫生保健要 求而设的。一且发生身体的伤害或危急病症,在未送医院之前 先在校进行相应的治疗,有条件的可设置简易的隔离室(或病 房)。诊室的大小应满足设置日常诊疗设备及检查身体等医疗活 动的要求,保健室入口的宽度应保证担架和轮椅的自由出入。
而设的。一且发生身体的伤害或危急病症,在未送医院之 在校进行相应的治疗,有条件的可设置简易的隔离室(或 )。诊室的大小应满足设置日常诊疗设备及检查身体等医 的要求,保健室入口的宽度应保证担架和轮椅的自由出入。
长与学校交流,同时应考虑有布置学校各种宣传资料的展示 可,便于学校的对外宣传,使其成为学生与社会的一个联系
4.7.4学生宿舍的设计应满足残疾学生的基本起居要
方便的盟洗室及卫生间,地板应考虑防滑。卧室内除床位外,还 应留有面盆架和衣柜等的空间。聋学校应在学生枕下设置唤醒装 置,出入口附近应设有紧急避难用的诱导示意图。
用餐面积少,但由于残疾学生行动不便,每生就餐面积取教师 司等指标。对于盲校及低年级的学生宜采用送餐到桌的方式,桌 司走道宽度应满足送餐车的运行空间。餐具存放橱柜、洗碗池的 设置位置,应结合学生的就餐流程来布置。采用窗口售饭方式 时,窗口的设置宽度应照顾到轮椅学生的使用方便。食堂内应保 证良好的通风条件,食堂兼作多功能厅使用时,应考餐桌的移 动方便和餐桌的临时存放场所。 4.7.6按每班设1个浴位,每个浴位1.5m×1.2m冲洗面积计 算。
4.7.6按每班设1个浴位,每个浴位1.5m×1.2m冲洗面积计 算。 4.7.7本条是指教学用房内厕所,教工厕所与学生厕所宜分开 设置,学生厕所应满足无障碍的要求。在低学年厕所中应设置有 护理人员使用的更衣台和清洗身体用水池。
5.1.1特殊教育学校的校园空间除室内教育空间外,还应注重
室内空间、半室外空间,并根据功能上和空间上的连续性 成多层次的室外空间。
5.1.4校园的外部空间环境除了满足校内学生的使用之
所在地域的文化教育设施,还应与学校的周边景观环境相 形成良好的地域景观环境。
5.2.1运动场地的设计在要求上有以下几点:
5.2.1运动场地的设计在要求上有以下几点:
1运动场及球类场地在邻近校舍或学校周边的位置时,应 选定场地的长轴并应采用设置绿化带的方式来减少对校舍和周边 居民产生的噪声干扰;
2运动场中田径跑道部分的地面做到表面平滑,不易起灰 尘;有条件的地区可选用具有一一定弹性能防止学生跌倒受伤的地 面材料;田径场跑道的断面设计应确保场地内具有良好的排水 性; 3盲学校运动场设置的田径跑道,在跑道的边线及弯道处 应设置有触感标志,例如用地面铺装材料的变化来提示边界的位 置等方法;弱智学校的运动场要满足借助轮椅来进行活动学生的 使用要求; 4为了提高学生身体机能与体能素质,可在运动场地内设 置固定的运动器械:其数量应充分考虑到学生身体机能障碍的程 度差异,满足学生身体成长发育阶段的要求,固定运动器械亦应 集中设置在运动场内或不影响其他活动的位置上; 5运动场周边以及运动场内各项活动场地之间应留有较大 的空间设置草坪,起到一个安全保护和避免干扰的作用。 5.2.2为了便于运动场的使用及维护管理,在邻近运动场的位 置应设置体育器材管理库房;库房的大小及形式应结合运动场的 规模、利用状况来决定。 5.2.3为了方便学生的使用要求,运动场周边应设卫生设施 可根据运动场周边的具体情况进行独立设置,也可以结合在邻近 运动场的其他建筑中。 5.2.4建筑屋顶作为运动场时应采用防止振动所产生噪声干扰 的构造;如果对相邻建筑产生噪声干扰时,应设置隔声板。
5.2.5游泳池的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
1游泳池应选择在具有良好自然通风的位置;为了保护学 生的个人隐私及安全管理上的需要,应在游泳池的周边采用灌木 丛或围墙等形式设置遮挡视线及安全围护的屏障; 2游泳池的水面面积大小应结合学校的规模以及建设经济 条件来决定;在考虑向周边社会开放时,可适当增大游泳池的水 面面积;游泳池的水深深度的确定应结合学校学生身体特征及安 全性考虑;当水深有变化时,应采用较为缓和的变化方式,并应
在深度变化差值每超过0.1m的位置处设置表示水深的标识; 3游泳池的池底和四个侧壁的表面材料可采用瓷砖或马赛 克等建筑材料,亦可采用无毒、安全的建筑防水涂料。在池底排 水孔塞的外部设置安全防护罩,防止孔塞的脱落所造成的排水口 对人体吸引事故的发生。
入泳池的防护措施,如设置不同的地面触感材料等。为便于 轮椅的学生出入泳池,坡道的低端处应设置使轮椅停止下 置。坡道的两侧应设置扶手。
小、位置等应结合各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及使用流程,并, 指达到路线简捷,便于盲生的认知。
5.3.1为了满足特教学校多样化的教学需要,除必需的室内教 育空间外还应设置相应的室外学习活动园地,可集中布置或分散 设置在与教室相邻的地方,便于学生使用。其要求是: 1为了活跃低年级学生的学习生活,配合多种教学方法 应尽可能开设独立的室外游戏场地及职业训练场地;场地应选择 在日照和通风良好的场所,同时也应采取防止噪声对周围环境产 生十扰的措施; 2低年级的游戏场应包括能开展游戏活动的游戏区和设置 固定游戏器具的玩具活动区;游戏器具的设置应确保使用上的安 全性,盲学校游戏场的周边为了防止学生在活动中误跑出场外, 应留出宽度不小于1.50m的草坪作为缓冲地带; 3为了避免学生游戏中跌倒而不至于受伤,游戏场的地面 以铺设塑胶或橡胶砖为佳;场地的断面设计应保证有良好的排水
性; 4职业训练场地的大小、形状应以开设的职业技术培训内 容而决定:从使用方式上应是培训教室向室外的延伸,因此训练 场地应邻近职业培训教室,便于使用和管理; 5根据职业训练内容的需要可以划分出准备、训练空间以 及训练器材的存放场所;场地内所建的简易、临时性设施应与周 边空间环境相协调并确保其安全性; 6为便于场地的清洗应有良好的排水设施,培训用房的入 口附近应设置洗手、洗脚水池。 5.3.2康复训练场地设计的要求: 1康复训练场地是为了帮助学生克服身体机能障碍,增强 体能,培养生活自理能力的练习场地;场地的大小、形状以及所 设置的健身器械类型应结合学校的规模、学生的身体特征等要素 而定; 2为了使场地内的训练不致受到其他活动的影响,并给训 练间隙的学生有一定停留休息的地方,场地的周边应设置高度为 0.90m的扶手栏杆以及一定数量的休息座椅; 3盲学校室外定向行走训练场地应留有较大的缓冲空间; 即场地的边缘内1.00m处应设置有触感的边界标志; 4场地的地面应结合特教学校学生的不同训练内容,设置 具有一定保护性,跌倒后不易受伤的铺面材料。 5.3.3动、植物园地应符合下列要求: 1特殊教育学校中设置动、植物园地是为了帮助学生通过 观察植物在一年四季中的生长变化来增强对自然的认识;观察对 小动物的饲养来了解动物的成长过程,这是特殊教育学校中一个 重要的实践教学场所;小动物饲养舍的设计应考虑所饲养动物的 生活习性等特殊要求,以及饲料的收藏和排泄物的暂时存放场所 等; 2植物园中如有水生植物或饲养水生动物时,应采用池底 水深不大于0.40m的浅水池;
3植物园种植的植物应选择适合当地生长条件的树种为主, 可选择四李有不同变化、灌木、乔木相互组合、形态各异、无 刺、无毒、易于管理的树木进行种植;盲校应考虑到学生主要是 靠触觉和膜觉米识别植物,在植物类别的选择上应以冠部低矮便 于触摸,便于靠膜觉识别的树木为主。
5.4.1绿地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各类学校应做到校园整体的绿地规划与设计,为残疾学 生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校园内的绿地必须结合学校所在地区的 气候土壤条件,选择易于管理的品种;灌木、花草应选择无刺、 无毒、不产生寄生虫的品种; 2校舍周边种植的树木,不宜选择高大的乔木,避免对教 室的采光和通风产生影响; 3校园中的树木应根据树形、高低、体量的不同,在校园 空间中进行点、线、面相结合的立体配置,形成丰富的校园生态 空间环境。 5.4.2~5.4.3为满足校园内的草坪及花坛的设计与管理,条文 做了相应的规定。
1校门的大小尺度应以人流、车辆的通过量,以及校门与 城市干道之间的环境特征为设计依据,校门的形式应体现出学校 的精神风貌;车行与人行的出人口应分别设置; 2为了确保学生出入校门时的人身安全,校门应退后城市 干道红线5.00m以上形成一定的缓冲空间; 3校门外设置提示过往车辆应注意在学校出入口附近慢行 的标示牌; 4应选择安全性能高的门及其开闭形式,防止夹伤、碰伤
事故的发生; 5盲校校门人行出入口设置的盲道应与校内盲道系统 城市人行王道设置的盲道相连接。
5盲校校门人行出入口设置的盲道应与校内盲道系统以及 城市人行千道设置的盲道相连接。 5.5.2前庭广场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前庭广场应规划好人流与车流的行走路线,防止流线的 交叉;对有校车接送学生的学校,在前庭广场内还应设置全天候 的学生上、下车场所,并达到无障碍设计要求; 2在前庭广场内合理地设置自行车存放处和机动车辆的停 车场; 3前庭广场是对外体现学校校园风貌的一个重要空间,因 此要结合多种方式和方法,创造出一个良好的广场环境,表现以 人为本的设计思想;应设置盲校校区标识向导图,向导图应设置 为触摸式。 5.5.3道路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科学地组织好校内的道路系统,保障消防通道的便捷 畅通; 2道路的觉度、断面形式及路面铺装材料应根据学校的规 模及本校学生的身体残疾特征来决定;应采用透水或排水性良好 的铺面材料; 3盲学校校园内学生生活、学习通行的主要道路都应设置 有育道;
5.5.2前庭广场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5.5.3道路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科学地组织好校内的道路系统,保障消防通道的便捷 畅通; 2道路的宽度、断面形式及路面铺装材料应根据学校的规 模及本校学生的身体残疾特征来决定;应采用透水或排水性良好 的铺面材料; 3盲学校校园内学生生活、学习通行的主要道路都应设置 有育道; 4道路有高差变化时,应设有坡道,其具体尺寸如正文所 。
各类用房面积指标、层数、净高和建筑构造
6.1各类用房面积指标
6.1.1学校各种用房的使用面积指标对原国家教委颁布的《特 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进行了适当调整。原《特殊教育学校建设 标准》各种用房面积的制定,主要参照1993年前国内特殊教育 学校现状制定的,面积偏低,以普通教室为例,残疾学生应有较 宽松的活动余地,原有44m²的指标,在座位布置后,所剩空间 不多;教室中配备一定的电教(或多媒体教学)设施将是一个未 来发展的趋势,这要求预留一定空间;教室本身应为学生提供 定的休息活动空间。根据对特教学校的调研及意见反馈,现有普 通教室多存在面积过小的情况,另外,选择和中国教育及教学环 境极为相似的日本特教学校实例进行对比分析,日本特殊教育学 校的普通教室平均面积为47.5m,按每班6个学生计则平均面积 为7.9m²/生;我国《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指标为44m²,按 每班14人则平均面积为3.14m/生,本条文规定教室面积为 54m²,平均面积为3.86m²,此值为日本普通教室平均面积的 49%,其他用房的面积指标按照同样考虑,即对于《特殊教育学 校建设标准》分别做了适当程度的提高,见表6.1.1。总之,为 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创造适用、安全和舒适的环境是特教学校设计 的基本原则。
6.1.2由于聋学校学生宿舍设双层床,故每生使用面积小于盲
为节约用地,教学及生活用房应建造楼房。从残疾学生 用方便和尽量多地进行户外活动、接受阳光的角度考虑,层
数不宜超过三层,弱智学校的层数不宜超过二层,当然教工用房 可不受此限;从物资运送、人流活动考虑,食堂、厨房、多功能 活动室等用房宜建成平房,亦可组合成二、三层建筑。总之,有 条件的地区还是以低一些为好。
6.2.2房间的净高指房间地面至顶棚的距离,考虑到7
层及装修饰面的影响,即使层高相同的房间也可能有不同的净 高,从实际功能要求考虑,本条文以净高而不是层高作为各种用 房空间高度的低限,为避免因净高对低影响正常使用或净高偏高 造成浪费的现象,本条文仅规定了各种用房净高的低限,某些地 区为了改善通风、散热,可以适当提高净高;面积较大的多功能 活动室、餐厅及厨房等也可适当提高净高。
6.3.1教学用房门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从维护学生的安全和良好的教学秩序考虑,普通教室、 专用教室靠后墙的门宜设观察孔,以便于教学管理人员进行检 查、督导; 2一般上课时,教室的门是关闭的,而设可开启的上亮可 满足通风要求; 3考虑到学生出人的方便和安全,盲校、弱智学校各类学 生学习生活、活动用房宜采用自动门、悬挂式轨道的推拉门,避 免残疾学生进出房间时被开闭的门扇碰撞;门槛易造成磕纤,故 禁止使用; 4盲学校为便于学生的辨识,根据不同房间名称,应统 设置房间名称标牌,标牌高度应便手生用手触摸: 5从门的使用安全和耐久的角度考虑,条文做了相应的要 求
6.3.2教学用房窗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窗台高度,由于桌面对采光的需要,窗台过去经常 为0.90~1.00m高,窗台高了,临窗一排的桌面往往处于阴
内,而窗台下还要放散热器,故做了窗台高度不宜低于0.80m和 不宜高于1.00m的规定; 2为了保证教室采光均匀,本条规定教室靠外廊、单内廊 一侧应开低窗,外廊、单内廊地面以上2.00m高度范围内,窗的 开启形式不得影响教室使用,而且开启的窗缩小了外廊、单内廊 的宽度,不利于交通蔬散和行人安全;因此,宜采用推拉或其他 形式;文因开低窗外廊、单内廊行人往来,会干扰学生学习,设 计时,应考虑遮挡视线的措施,如安装磨砂玻璃、控光玻璃或压 花玻璃等; 3当窗间墙宽度过大,教室采光不均匀,且不易达到玻地 比的要求;因而本条规定不应大于1.20m; 4对风沙较大的地区应设置防风纱窗; 5教室和实验室的二层以上的教学楼向外开启的窗,应考 患擦洗玻璃的方便与安全,应设一定的防护设施,如悬挑的围栏 等;也可以采用方便擦洗的双向推拉窗; 6为保证通风要求,条文做了规定。 6.3.3在严寒地区为了防止因学生久坐,地面过冷而引起关节 炎等症,宜采用热工性能好的地面材料。
7.0.1校园及校舍应采用无障碍设计,以便伴有肢残的学生使 用轮椅车通行。 7.0.2校舍人口的设计在要求上; 1入口处应设置轮椅通行坡道: 2考虑到残疾学生(包括伴有肢残的学生)出入的方便和 安全,盲学校、弱智学校不应设置弹簧门或旋转门,避免残疾学 生被门扇碰撞,阻碍平时人流及紧急疏散,
7.0.1校园及校舍应采用无障碍设计,以便伴有肢残 用轮椅车通行。
7.0.3教学楼的门厅和走廊设计在要求上:
1·门厅的主要能是交通枢纽,内廊式建筑必须有门厅作 为通向室外的过渡空间,外廊式建筑虽可直接通到室外,但宜设 置门厅;在寒冷或风沙大的地区,门厅人口为了避免雨雪、风沙 次入楼内,加强楼内的保温、节能并保证清洁卫生,故均应设置 当风间或双道门;关于挡风间或双道门的深度,应以前后双扇门 能正常开启并应留有一定空间,同时考虑肢残学生使用轮椅车出 入,不阻碍平时人流交通及紧急疏散为准;因此,该深度定为最 小2.40m; 2残疾学生行动不便,交通疏散空间中的踏步由子人员众 多、情况复杂很容易使人摔践,造成事故;为保障残疾学生通行 与活动安全及轮椅生的通行,因而条文做了规定: 3为便于视力残疾学生交通与疏散,条文做了规定;位于 走廊中心线位置的触感标志及沿墙踢脚线颜色与地面区别,是便 于低视生辨识,引导低视生左右分行,避免碰撞; 4残疾学生行动不使,大部分学生课间休息时,多利用走 郎活动;故本条文对走廊的净宽度考虑了适当空间;对于盲学 校,内廊净宽指沿内墙两侧的扶手间净距离:走廊净宽不应小于
条文规定,有条件的可将走廊适当放宽,以利于学生课间休息和 活动;行政教师办公用房的走廊,使用人数较少,以疏散为主, 这样其宽度满足防火规范即可,不必增加; 5为便于视力残疾学生交通与蔬散,盲学校的走廊沿内墙 应设置与墙牢固连接的连续扶手,扶手距地面高度和收头处理应 保障使用的方便和安全: 6条文中规定了室内坡道的长度和宽度; 7条文中规定了兼作轮椅使用的坡道与扶手尺寸。 7.0.4楼梯的设计有以下要求: 1教学楼的楼梯间应有直接天然采光,改善交通环境,以 满足残疾学生的交通与疏散; 2在各种楼梯形式中,双跑楼梯在使用上较为方便、安全 宜采用;视力残疾和智力残疾学生行动不便,为防止不慎摔倒而 造成较大伤害,故育学校、弱智学校不得采用直跑楼梯: 3楼梯踏步采用螺旋形、扇形或正常楼梯坡度大于30°时 残疾学生平时使用既不舒适也不安全,紧急蔬散时会造成更大伤 害,应禁止采用;踏板边缘突出踢脚板,容易造成上楼梯时的磕 ,故不得采用; 4为避免学生从楼梯井处坠下,楼梯一般不宜设楼梯并! 有时由于消防或其他方面的需要,楼梯栏杆与栏杆之间须留一条 缝隙;在这种情况下,缝隙(即楼梯井)的宽度就必须加以限 制,才有可能防止学生坠下;故本条做了“楼梯并的宽度不应大 于0.20m”的具体规定;在具体设计中,如果楼梯井的宽度大于 0.20m时,就必须在楼梯井处采用十分坚固可靠的安全保护措 施; 5为避免学生攀登楼梯扶手而造成危险,条文对楼梯扶手 高度做了规定;室外楼梯无墙遮拦,故规定楼梯扶手的高度较室 内楼梯高,以免疏散时冲出而发生危险; 、6为避免视力残疾学生上下楼梯时发生相互碰撞,楼梯梯 段应保证一定净宽(指扶手间的净距离),条文定为最小1.80m;
7考虑到视力残疾学生上下楼梯时的安全,应和走廊的扶 手相连,本条做了相应规定; 8为便于视力残疾学生清楚所在楼层数,本条做了相应规 定。 7.0.5为保证学生安全,本条规定了对阳台、外廊、上人屋面 等临空处防护栏杆的要求。
8.1.1残疾学生由于各自的残疾部位不同,对外界信息的 渠道有所区别,良好的室内物理环境和卫生条件有利于他们 地学习科学知识和生活技能。
限度地利用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可保证良好的室内环境, 于儿童的身心发展。
8.1.3特殊教育学校在保证正常教学的基础上注意节能、方便 与安全。
8.1.3特殊教育学校在保证正常教学的基础上注意节
性,例如电源插座及电源开关的安全性
8.2.1特殊教育学校的光环境应优于普通中小学校,采光标准 也应相应提高,因此本标准中规定特殊教育学校的采光标准较普 通中小学校同类房间相应有所提高,弱智学校的课桌面上的天然 光照度标准可取与普通中小学校同类房间一样的标准。根据聋学 校教学特点,应增设对教师面部的局部照明,以便于学生清晰地 识别教师口形的变化。 据调查,80%以上的盲人有光感,并且由于盲校有一部分低 视力生,因此,育校在满足了采光标准的基础上,应在其课桌上 设局部照明。
8.2.2根据学生课桌采光面决定座位的位置。
较小,通常在54m²左右,内表面做浅色处理更有利于提高
8.3.1听觉是盲学生感知外部世界的最重要的感知方式;聋学 生在噪声环境中易产生耳鸣等不适感,噪声易使弱智学生分散注 意力。噪声对残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的影响程度大于正常学生, 因此特教学校的声环境应优于普通中小学,校园内的声环境可通 过合理的平面设计来实现。
3.2学校的声环境质量要求
1特殊教育学校教室内噪声充许标准40dB(A);有特殊要 求的用房不高于35dB(A); 2学生对振动的敏感性高于普通人,同时聋学校传统的 教学方法中包括教帅踏地面产生振动以传达信息等方式;育学生 的听力是获知外界信息的重要渠道,通常又较常人灵敏,因此对 教室的楼板隔振,采用级标准,即隔绝撞击声指数不高于 75dB(A)。
8.4.1特教学校的学生大多数为住校生,应采用集中热水采暖, 对于严寒及寒冷地区学生宿舍与教室的供暖应分区,以免造成锅 炉运行时耗能量过多。
8.4.2盲学生和弱智学生的活动量较小,平均身体产热量小于 聋学生和普通人,供暖室内温度应取上限18℃,并应根据需要 延长供暖天数。
8.4.2盲学生和弱智学生的活动量较小,平均身体产热量小于
8.4.3为避免盲学生、弱智学生因不慎发生暖气散热器烫伤事
件,应对其散热器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8.4.4若采用吊扇应注意与灯具的位置,以免对灯具的照明产 生影响。如设置空调应选择合理的位置。
12m²,约为普通学校每生容积的3倍,故教室换气次数
6各种用房的通风及换气的具体做法,条文做了相应的规
8.5.1特教学校的学生,尤其是盲学生和弱智生面临灾害时逃 生能力较普通学校的学生差,因此校区的消防给水系统及相应的 设施与设备应齐全。
8.5.2严寒及寒冷地区,寒假期间,学校用房停止使用,为防 止管道冻裂以及管内存水变质,在给水进户管上,应设泄水装 置。
1康复训练与职业技术用房的用电应特别注意安全。 2特殊教育学校的照明条件应优于普通中小学,日本规定 的照度标准是后者的2倍,参照这一规定,根据我国普通中 的标准,得出了表8.6.2。该表仅是一般照明照度标准值 学生的残疾特点,还需设局部照明设施。
8.6.1康复训练与职业技术用房的用电应特别注意安全。
8.6.3本条对盲校普通教室设置的开关、插座及用电安全
灯,使其垂直照度达到500lx,照度均匀度不小于0.7。 8.6.5荧光灯具有光效高、寿命长、无直接眩光等优点,且光 色偏冷,有利于学生集中注意力。特教学校的课桌排列与普通学 校略有不同,聋学校采用面向教师的弧形、盲学校则采用面向教 师的U形布置。教室灯具应与普通学校一样,一律用长轴垂直 于黑板的排列。
8.6.6低视力生课桌面的局部照明,宜采用可调光的
应于不同的天气状况。 聋学校的教学特点之一是看话,即通过辨别教师口形判 课内容DBJ50/T-289-2018 雷达法检测混凝土结构质量技术标准,因此教师唇部应有较高的垂直照度和立体感。
便适应于不同的天气状况。
便适应于不同的天气状况。
8.7电教、信息网络设备
8.7.1为便于低视力生阅读,聋学生做看话练习等,学校应分 别设置不同的电教设备,如前者可设放大投影装置。 8.7.2对接受共用天线等设备的各教室,应做出合理设计。例 如明亮的窗户、灯具在显示屏上形成亮度高于屏幕的影像,造成 反射眩光或光幕反射,严重影响学生视看,应设法避免。 8.7.3盲生、弱智生可利用广播系统报警,使学生迅速逃离灾 区DB34/T 1981-2013 安徽省公路水运工程梁式支架技术规程,聋学校除设广播系统外(告知教师),还应在每层设置影像 的警报装置,以通知学生及时逃生,做到学生除从教师和管理人 员能获知灾害警报信息外,也能直接感受警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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