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243-2011 交通建筑电气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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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243-2011 交通建筑电气设计规范.pdf

9.1.1我国地域广阔,交通建筑会建造在不同的地区,地理条 件与气候情况不同,会引起雷电活动规律的差别很大。因此在设 计过程中,应因地制宜搜集当地的雷电活动资料,作为设计的 依据。 9.1.4、9.1.5本章节中涉及的各种防雷计算方法、接地电阻的 计算方法、各类计算参数的确定以及防雷、接地方式均应根据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 技术规范》GB50343及《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 2008第11、12章有关规定执行,

1屋面金属板之间应具有永久的贯通连接; .2当屋面金属板需要防雷击穿孔时,钢板厚度不应 4mm,铜板厚度不应小于5mm,铝板厚度不应小于7mm;

3当屋面金属板不需要防雷击穿孔而且金属板下面无易燃 物品时,钢板厚度不应小于0.5mm,铜板厚度不应小于 0.5mm,铝板厚度不应小于0.65mm; 4金属板应无绝缘被覆层。 9.2.4建筑物及结构的自然屏蔽、机房屏蔽、线路屏蔽、线路 路径的合理选择及敷设都是电子信息系统防雷击电磁脉冲的最有 效的措施。 为了改善电子信息系统的电磁环境,减少间接雷击及建筑物 本身遭受的直接雷击造成的电磁感应侵害,电子信息系统的设备 主机房应避免设在建筑物的高层,并应尽量远离建筑物外墙结构 柱,因为建筑物易受雷击的部位主要是屋角,而且建筑外墙结构 柱内的主钢筋多会被利用作为防雷引下线;根据电子信息设备的 重要程度,电子信息系统设备机房宜设置在LPZ2和LPZ3 区域。 另外屏蔽是减少电磁干扰的基本措施,合理的屏蔽和布线路 径能使线路中预期的最大感应电压和能量的计算结果趋于零,达 到较好的防雷击电磁脉冲的效果。 为了降低线路受到的感应过电压和电磁干扰的影响,应注意 采取合理的布线和接地措施。电子信息系统线缆与电力系统线缆 及电气设备间,应避免过近或采取适当隔离(保持间距或采取屏 蔽措施),应避免电子信息系统的电源线和信号线受电力系统设 备电源线的工频电流或谐波电流电磁辐射的干扰,并在交叉点采 取直角交叉跨越。电子信息系统线缆与其他系统管线以及电气设 备之间的最小净距参见《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50343的有关规定,当不能满足相应规定的要求时,电信线 路应穿金属管屏蔽;对干扰敏感的电信线路应尽量靠近地面 敷设。 9.2.5确定雷电防护等级是电子信息系统防雷击电磁脉冲工程 设计的重要依据,雷电防护等级是依据对工程所处地区的雷电环

9.2.5确定雷电防护等级是电子信息系统防雷击电磁

设计的重要依据TB 10761-2013 高速铁路工程动态验收技术规范,雷电防护等级是依据对工程所处地区的雷电环 境进行风险评估或按信息系统的重要性和使用性质确定的。为了

使电子信息系统的雷击电磁脉冲防护做到安全、经济和适用,确 定电子信息系统的雷电防护等级非常重要,雷电防护等级的确定 方法及A、B、C、D四个等级的划分应根据《建筑物电子信息 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相关内容确定。 9.2.6等电位联结是保护操作及维修人员人身安全的重要措施 之一,也是减少设备与设备间、不同系统间危险电位差的重要措 施。等电位联结措施应按《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 2008第12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10.2.1通常智能化集成系统采用三层架构:“浏览器”十“服 务器”十“网络”的系统结构。系统从软件功能上划分为四层: 第一层:人机接口层,用于各级操作员对系统的监视和操 作,包括一般用户和管理员用户,有线与无线(包括PDA、手 机、POS)界面,集成的用户界面层采用标准的浏览器,支持个 性化的用户界面,并包括一系列通用组件如用户权限、内容管 理、通用查询、报表等。 第二层:业务逻辑层,提供第一层的用户界面所需的经逻辑 处理后的所有数据,实现业务功能。业务逻辑层将被封装成各类 业务组件。业务逻辑层主要采用接口隔离的设计方法,保证组件 的内部修改不影响应用系统的其他层次。同时,业务组件还可以

WebServices的方式横向为第三方系统提供服务,以利于与第三 方软件的集成。 第三层:数据管理层,提供系统运行所需数据的存储管理 备份、迁移等支持。它包括数据库和文件系统,数据库主要存储 业务数据,文件系统主要存储系统配置数据。 第四层:数据接口层,专用于数据采集和与外部系统或设备 的数据交换,执行必要的协议转换。 10.2.8智能化系统集成应配置用于集成的中央数据库系统,通 过不同的网关接口,将各子系统进行集成,简化数据交换的流 程,实现信息共享,进而自动完成数据采集、存储、分析工作, 并在此基础上,提供完善的管理功能。

的系统管理;支持常规的模拟终端、数字终端和IP终端;系统 能提供专用的IP终端,支持接入第三方的SIP话机。 11.2.10~11.2.13有线调度对讲系统也具有本规范第11.2.9 中第 3、6 款的功能。

11.3.1三层网络结构包括核心层、汇聚层、接人层方式;两层 网络结构包括核心层、接入层方式。 11.3.3第2款通常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摄像机数量大于100 个时,宜采用专用网络系统。

11.4.2时钟、数学视频安防监控、出人口控制、电梯监测、建 筑设备管理等应用系统的信息传输可使用综合布线的主于光缆和 信息点。

设备管理等应用系统的信息传输间使用综合布线的主光缆和 息点。 ,4.3综合布线系统一般根据机房规模、机柜数量来选择适宜 缆线类型。CMP电缆、OFNP或OFCP光缆为北美通信缆线 级中高级别的电缆、光缆。

CIP休息室以及大型办公室等用房区域。CP箱为楼层配线设备 和信息插座间的一个集合箱。

11.5.4广播系统的功放与负荷之间通过切换控制柜连接,负荷 与功放不固定接续,根据实际工程情况,可按照每N台功放设 置1台备用机(N<4)的自动切换方式设计。功放N备1是指 在一台标准19英寸机架上,设置N台主用功放、一台备用放 及自动检测倒换装置。自动检测倒换装置实时监测机架上功放设 备的工作状态,发现故障自动倒换主、备功放。

路旅客车站、城市轨道交通、地铁站宜采用三级组网方式,其他 中小型机场、车站宜采用二级组网方式。三级组网方式包括中心 母钟(一级母钟)、二级母钟、时间显示单元;二级组网方式包 括中心母钟(一级母钟)和时间显示单元

12.2公共信息查询系统

.2.2第4款系统中继线数量的配置,应根据其出人话务量 用户交换机实际容量等因素确定,中继线数量可参照坐席数量 1.1倍进行配置。

12.3公共信息显示系统

12.3.4当系统具备了接人城市公共交通信息系统、交通建筑驻 场(站)交通信息系统(平台)及其他信息网络的接口条件后, 能方便完成联网运行或信息共享交换。 12.3.7通常机场航站楼的出发办票大厅和到达接客大厅宜安装 LCD条屏。条屏滚动一次要能显示3小时航班的容量。行李分 厅宜采用LED航班显示屏,宜显示4到6个航班容量。其余 位置的航班显示屏宜采用LCD屏。 12.3.10轨道交通车站中系统设置的要求一般如下: 1车站系统的主要构成为:车站级编播中心(大型交汇站 点选配)、车站数据/播出服务器(车站操作员工作站)、多媒体 显示控制器、网络系统和集成化软件系统、站内布线系统和车站 现场显示部分等; 2车站系统能通过传输通道转播来自控制中心的实时信息, 并在其基础上叠加本站的信息,如列车运行信息和各类个性化信 息等; 3车站级编播中心的配置与控制中心乘客信息系统(PIS) 中心相同,但设备配置宜简单。

12.5.7当中央计算机系统发生故障或传输网络中断时,车站计 算机系统和车站自动检票系统应能独立运行并能存贮24h的运行 数据,在中央计算机系统修复或传输网络恢复时能自动上传数据 到中央计算机系统

12.6 泊位引导系统

本节所涉及的泊位引导系统可参见《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 保卫设施》MH/T7003和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CAO)理事会 《国际标准和建议措施》(附件14一一机场)中的有关规定。泊 位引导系统主要用于机场内引导飞机正确停靠在规定的停机位 置,是机场建筑中特有的系统。

本节主要是对建筑设备监控系统(BAS)设计的基本要求。 BAS的设计要针对建筑物的特点,满足机电设备本身的工艺控 制要求,实现优化控制及节能控制,方便设备维护和管理。设计 中要充分考虑系统的开放性及可靠性,使用的便利性,并具备 定的升级及扩展能力。

第9款环境质量参数能用来评定环境质量的优劣程度。环 境质量参数很多,通常建筑物内的环境质量参数主要有:空气质 量(包括: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含量、温度、湿度、风速)、环 境噪声、电磁环境、光环境等。

本节主要是对交通建筑中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监控功能特殊要 求,设计中还应结合建筑物的特点,以节能和方便管理为目标 对建筑物的各种机电设备进行合理的监控和管理。 13.3.11本条提出了城市轨道交通地铁车站的建筑设备监控系 统还应符合的规定。 第1款为保证数据传输的实时性,中央级监控系统与车站 级监控系统的数据传输速率不宜低于2Mbps。

14.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4.2.1近年来国内各地兴建的交通建筑较多,其中不少建筑规 模较大、结构形式复杂且设有高天空间,同时对安全性的要求不 断提高,因此,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结合保护对象的特 点,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管理维护方便。 14.2.2本条对不同类型和级别的民用机场航站楼、铁路旅客车 站、大型城市交通枢纽、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磁浮列车站、港口 客运站及汽车客运站等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护对象进行了 分级。 14.2.5本条结合目前新建的很多交通建筑内部设有高大空间的 实际情况,对高大空间火灾探测区域的划分作出了具体规定。 14.2.6由于交通建筑的特点和使用功能要求,其内部的一些部 位和场所仅用常规的感烟探测器已经难以满足保护要求,故本条 对各类交通建筑相关部位和场所的探测器类型的选择做了规定。 14.2.12设有智能化集成系统的交通建筑通常规模较大、对安 全性要求较高,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纳入智能化集成系统可在发 生火灾时迅速做出判断、联动相关的系统和设备,并能有效提高 救灾及综合管理水平。 14.2.1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视频安防监控系统通过数据通信 实现互联后,在火灾情况下视频监控系统可在控制室自动将显示 内容切换成火警现场图像,这样可大大方便控制室人员快速确认

14.2.1近年来国内各地兴建的交通建筑较多,其中不少建筑规 模较大、结构形式复杂且设有高大空间,同时对安全性的要求不 断提高,因此,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结合保护对象的特 点,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管理维护方便。

结构形式复杂且设有高大空间,同时对安全性的要求不 因此,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结合保护对象的特 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管理维护方便。 本条对不同类型和级别的民用机场航站楼、铁路旅客车 型城市交通枢纽、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磁浮列车站、港口 及汽车客运站等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护对象进行了

14.2.2本条对不同类型和级别的民用机场航站楼、铁路

站、大型城市交通枢纽、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磁浮列车站、港 客运站及汽车客运站等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护对象进行 分级。

本条结合目前新建的很多交通建筑内部设有高大空间的

14.2.5本条结合自前新建的很多交通建筑内部设有高大空1

位和场所仅用常规的感烟探测器已经难以满足保护要求,故本 对各类交通建筑相关部位和场所的探测器类型的选择做了规定

14.2.12设有智能化集成系统的交通建筑通常规模较大、对 全性要求较高,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纳入智能化集成系统可在 生火灾时迅速做出判断、联动相关的系统和设备,并能有效提 救灾及综合管理水平。

14.2.1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视频安防监控系统通过数据通

实现互联后,在火灾情况下视频监控系统可在控制室自动将显 内容切换成火警现场图像,这样可大大方便控制室人员快速确 火灾的发生,以及方便指挥灭火,

14.2.1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机设有热备份时,系统的可靠 性将会大大增强。

14.2.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进行性能化设计的目的主要是保

生命和财产安全。在进行性能化设计前,应收集各方面资料设定 火灾场景,掌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系统内各设备的基本性能数 据,并确定该系统要达到的目标,通过性能化设计模拟评估软 件,对保护对象的建筑特性、使用性质及发生火灾的可能性进行 分析,并报当地消防主管部门审批。 14.2.17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进行性能化设计后的评估应至少 包括:系统构成的科学性、合理性、可实现性和经济性;所选设 备的正确性;设置探测部位的合理性;联动逻辑和延时设置的正 确性;火灾声光警报及应急广播的有效性等。在难以对设计方案 有效性作出评估时,应针对具体问题进行试验验证。 14.2.18本条的规定是为了能采用其他有效的火灾探测辅助手 段来弥补些特殊部位无法设置火灾探测器带来的缺陷,以保证 对火灾的有效监测。而采用视频监控可较直观的起到对火灾的辅 助坎湿田

14.2.18本条的规定是为了能采用其他有效的火灾探测辅

来弥补些特殊部位无法设置火灾探测器带来的缺陷,以保证 寸火灾的有效监测。而采用视频监控可较直观的起到对火灾的辅 探测作用

14.3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设计,减少设计难度,避免采用技术落后且布线复杂的多线制 系统。 第4款防电气火灾剩余电流动作报警值的设定应按国家规 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及《民用建筑电气 没计规范》JG16的有关要求执行。 第5款本条主要是考虑到由于自然漏流及其波动引起的探 测器动作、充许范围内的自然漏流及其波动引起的探测器误动作 以及探测器本身误报等原因,在尚未发生实际危害或危害比断电 更小的情况下直接切断供电电源,反而影响了供电可靠性,因此 规定不宜自动切断被保护对象的供电电源,宜用于报警,报告专 业人员排除故障或事故隐惠

14.4.2第1款本款中纵深防护体系是指设有监视区、防护区 和禁区的防护体系。所谓总体纵深防护就是层层设防,包括周 界、监视区、防护区和禁区四种不同性质的防区;对由于外界环 境条件和资金限制不能采用纵深防护措施时,一般采用局部纵深 防护体系;局部纵深防护是对防区的某个局部区域,按照纵深防 护的设计思想进行分层次防护。 监视区是指室外周界报警或周界栅栏所组成的警戒线与防护 区边界之间所覆盖的区域;防护区是指充许公众出入的防护目标 所在地域:禁区是指不允许公众出入的区域

14.5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14.5.1大型视频安防监控系统一般系统规模较大,通常设有安 防监控中心和安防控制室,且系统传输是基于数字与网络技术。 条文中的数字化技术是指将数字信号通过网络进行传输以及数字 视频存储。前端可以是数字摄像机,也可以是模拟摄像机和编码 器组成。

14.5.5单路监视图像的分辨率要求较高,最低水平分剃

于400线,而单路回放图像的最低水平分辨率要天于或等于300 线(不小于25桢/秒),信噪比要大于或等于35分贝。

第1款根据海关、边防、检疫、公安、安全等驻场单位的 管理需求,可以设置独立的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第3款航站楼前端摄像机的选型还需结合功能要求,现场 安装环境等情况进行选择。 14.5.7·第1款安防监控中心是指能接收一个或多个安防控制 室的报警信息、状态信息并处理警情的处所,通常其面积不小于 20m²;安防控制室是指能接收处理各子系统发来的报警信息 状态信息等,并将处理后的报警信息、监控指令分别发往安防监 控中心和相关子系统。 若功能和管理需要,也可以在车站设车站和公安两个监控中 心。前端摄像机可以共用,并根据管理要求设置优先级。 14.5.8本条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车站中系统设置应满足的要 求。城市轨道交通区域应当规划、设计和建设安全技术防范系 统。新建线路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建设应纳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总体规划,与轨道交通土建以及强、弱电系统的设计统一规划 综合设计,独立验收;有条件的应当与轨道交通主体工程同步施 工,同时交付使用。 第3款在上下行站台列车停车位置设置监视装置提供相关 站台的视频图像信号可供司机察看用,

第1款根据海关、边防、检疫、公安、安全等驻场单1 管理需求,可以设置独立的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第3款航站楼前端摄像机的选型还需结合功能要求,理 安装环境等情况进行选择

14.6.7第3款票据室的出入口控制系统应向视频监控系统提 供该场所出入口的状态(正常或是报警)以便实现与视频监控系 统的相关联动报警和图像切换的功能,

15. 1 一般规定

15.2.1·各类合并设置的机房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要考虑近期 和远期发展的合理性。合并设置的机房可节约机房面积,减少值 班人员,方便管理,有利于系统集成。

15.3.1供电与通信、弱电线路分开敷设,可减少电源对弱电系 统的于扰。采用架空方式引人时容易造成雷击线路时的高电位侵 入,损坏设备。 15.3.2、15.3.5由于通信、信号线等与配电线路的电源线间存 在互感磁场,或由于信号线与电源线之间一些电容耦合骚扰影 响,信号线与电源线应采取隔离、屏蔽等措施。如果不同类型的 电缆布线没有采取分隔措施,电磁耦合会很大,增加了电子设备 受电磁骚扰的危害程度。因此将不同电压等级、不同信号类型的 传输线缆采取分隔措施,就非常有必要了。

15.4.1机房对土建、电气、空调、给排水专业及对消防、安防 的要求除应按《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的相关 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交通建筑中的一些特别要求。

15.4.2本条规定了通常情况下弱电间的一般环境要求,但当

16. 1 一般规定

16.1.1交通建筑往往会对其所处环境的电磁骚扰及电磁环境 有一定的要求,有条件时宜对供配电系统影响较大的谐波源谐 波发射量进行测试评估,分析其对公共电网电能质量的影响 程度。 16.1.4采取提高电磁兼容水平的措施,需要一定的经费投入, 因此实施时应对工程的重要性和经济性进行统筹考虑

16.2电源王扰及谐波防治

交通建筑中存在大量的信息技术设备和电力电子设备,这些 设备产生的谐波给公用电网和自身用电带来了严重的危害。由于 这些非线性负荷的种类、数量和比重在工程中存在差异,所以在 进行谐波抑制设计和制定谐波治理措施时,研究分析谐波的影响 和各类设备承受谐波的能力是非常重要的。交通建筑中谐波的治 理应当是持续的、发展的过程,随着谐波源的变化,以及新技 术、新成果的应用,应不断改进完善谐波综合治理措施,维持供 配电系统的安全运行。 16.2.1公共电网的电能质量应符合《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偏 差》GB/T12325、《电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GB/T12326、 《电能质量.三相电压不平衡》GB/T15543、《电能质量公用 电网谐波》GB/T14549、《电能质量电力系统频率偏差》GB/ T15945等有关规定。 公共电网公共连接点的谐波电压(相电压)限值应符合表3 的规定。 电力系统公共连接点的全部用户向该点注入的谐波电流分量

(方均根值)不应超过表4规定的允许值。表3谐波电压(相电压)限值电网标称电压电压总谐波畸各次谐波电压含有率(%)(kV)变率(%)奇次偶·次0. 385. 04. 02. 064.03. 21. 610353.02. 41. 2表4谐波电流分量限值基准谐波次数及谐波电流允许值(A)标准短路电压容量235610111213(kV)(MVA)0.381078623962264419211628132461004334213424118.5167. 11310100262013208.5156.46.85.19. 34.37. 93525015127. 7125.18.83.83.5. 62.64. 7基准谐波次数及谐波电流允许值(A)标准短路电压容量141516171819202122232425(kV)(MVA)0.381011129.7188.6167.88. 97. 1146.51261006.16.85. 3104. 794. 34. 93. 97. 43. 66.8.101003.74.13. 26.02. 85.42.62. 92.34. 52. 14.1352502.22.3.21. 52.71.32.516. 2. 2易受电磁干扰的设备,应远离电磁骚扰源,不能靠得太近,以保证系统正常工作16.2.3重要交通建筑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较一般交通建筑为145

高,所以对可能造成供电系统障碍的谐波电压应该有较严格的标 准加以限制。本条以量化的形式提出谐波治理的要求,既有利于 百标管理也提高了可操作性。 16.2.4对于重点谐波监控单位,在建筑电气设计阶段难以取得 工程实际谐波含量的数据,为在工程建成运行后实时监测谐波含 量及畸变率是否符合要求,及时决策是否采取治理措施,有必要 对供配电系统进行实时监测。 16.2.5由于大型、重要交通建筑中有较多对谐波敏感的重要电 子信息设备,而这些电子信息设备的正常运行对维护大型交通建 筑的安全与经营秩序,保护旅客的合法权益具有举足轻重的作 用。为避免谐波干扰引发重要电子信息设备故障从而造成秩序混 乱,本条规定对谐波敏感的重要设备机房及主要电子信息系统的 有关配电系统主干线的谐波骚扰强度宜达到一级标准,当不符合 要求时应设滤波装置。谐波骚扰的强度分级见表5。

高,所以对可能造成供电系统障碍的谐波电压应该有较严格的标 准加以限制。本条以量化的形式提出谐波治理的要求,既有利于 目标管理也提高了可操作性。 16.2.4对于重点谐波监控单位,在建筑电气设计阶段难以取得 工程实际谐波令最的数据,为在工程建成运行后实时监测谐波含

目标管理也提高了可操作性。 6.2.4对于重点谐波监控单位,在建筑电气设计阶段难以取得 工程实际谐波含量的数据,为在工程建成运行后实时监测谐波含 量及畸变率是否符合要求,及时决策是否采取治理措施,有必要 寸供配电系统进行实时监测

表5低压电源系统中谐波骚扰强度分级 (以基波电压的百分比表示)

注:上述数值代表的骚扰水平是:在95%的统计时间内,电网中最严重点的谐波 干扰水平不会高于表列值。

16.2.6选用有源滤波器,应根据非线性负荷所占比例大小、负

6选用有源滤波器,应根据非线性负荷所占比例天小、负 要性以及投资情况等因数综合考虑。有源滤波器一般有三种

治理方式:1)保护变压器的所有设备(集中治理);2)保护某 一区域内所有设备(局部治理);3)保护某儿台重要设备(分散 治理)。 16.2.7本条中谐波源所产生的谐波较集中于连续三种或以下的 谐波,可以是3、5、.7次或7、9次等。无源滤波器用在谐波电 流和无功负荷比较稳定的系统中是较为合适的。 16.2.8由于有源滤波器与无源滤波器的价格相差较大,采用有 源、:无源滤波器混合装设的方式,在满足基本滤除谐波电流的情 况下,能降低有源滤波器使用容量,有效控制谐波治理成本。 16.2.9有时设计过程中对建筑物的谐波状况难以预计,这时宜 考虑预留必要的滤波设备空间,以便在工程投入运行后可对配电 系统进行实测和谐波治理。

16.3电子信息系统的电磁兼容设计及等电位联结

16.3.3、16.3:4电力线路中的谐波,会通过电容耦合、电磁感 应和传导于扰三条途径对通信线路产生干扰,而采用屏蔽电缆: 可消除电容耦合的干扰。信息设施系统采用光缆,不仅可免除谐 波对传输线路的于扰,还不受电力线路对它的于扰。

16.3.5通常降低电磁于扰的具体措施主要有

防止电源租雷电流冲击措施; 2等电位联结措施; 3限制故障电流由电力系统流向信号线缆造成对信息系统 的干扰; 4尽可能缩短联结线的长度。

16.3.6电源切换过程中,采用能同时投切相线和中性线的转换

16.3.6电源切换过程中,采用能同时投切相线和中性线的转换

17. 1供配电系统的节能

17.2电气照明的节能

17.2.3本条要求应根据环境条件,选择合理的照明控制方式, 如充分利用自然光,采用分区控制、集中控制或自动光控等措 施。尽可能采用直接型开启式或带隔栅的灯具,可大大提高灯具 的利用效率,直接型开启式灯具效率不应低于75%。

关、光电自动控制器以及照明管理系统等。这些节电措施,可根 据分区情况,采用群控或单控方式,起到节能管理的目的。对于

天面积照明,采用群控方式,可节约成本;对于特定场合,采用 单独控制,可降低实现的难度。 照明管理系统通常是全数字、模块化、分布式总线型控制系 统,各功能模块有分散的监视控制功能,中央处理器、模块之间 通过网络总线直接通信,照明管理系统可以容易地集成到BA系 统,作为BA系统的一个子系统。 17.2.6本条从照明节能的角度出发,规定了交通建筑照明功率 密度值,当符合本规范第8.2.9条的规定,照度值高于或低于本 表规定的对应照度值时,其照明功率密度值应按比例提高或折 减。本表的制定参照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以及现 有交通建筑用房所对应的相关标准要求,并通过对近期已建的多 个交通建筑的调研而确定,同时也考虑了合理使用不同光源、灯 具及场所高度、防护要求、维护系数等情况,留有了适当的 余地。

17.3建筑设备的电气节能

17.3.2高效节能电动机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中小型三相异步 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8613节能评定值的规定 17.3.4.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在全线各段空载时,应能通过感 应器等使设备处于暂停或低速运行状态,达到节能的目的。 17.3.5一般宜根据工程项自的实际情况,在条件许可时通过对 建筑物窗、·门的开闭实施自动控制及管理,可以降低能耗。,建筑 物直接对外的门、窗是建筑物热交换、热传导最敏感的区域,它 对空调能耗的影响很大,「门、窗的节能控制是节能降耗的重要猎 施之一。 节能电动窗的监控一般包括: 1根据日光对建筑的照射强度,控制遮阳百叶帘或遮阳板 与太阳照射方位角及高度角同步到相应角度,有效遮挡由于太阳 直射对室内产生的大部分辐射热: 2在室内还需要供冷的过渡季节里,对建筑的电动通风窗

外推窗、内倒窗进行开后控制; 3通过对节能电动窗的调节及与其相关的空调、灯光照明 等设备的综合控制,实现节能综合控制功能。 节能电动门的监控一般包括: 1对建筑区域中有节能要求的通道门或房间门,实施人员 出入管理及门的开启控制; 2:对室内冷、热能、照明等设备系统进行联动控制,避免 室内无人或门开启状态时能源的损失现象

17.4能耗计量与监测管理

17.4.1:采用电能计量装置时,其准确度等级一般可按下列要求 选择: 1有功电度表的准确度等级要求: 月平均用电量为1×10°kWh及以上的电力用户电能计量点, 采用0.5级的有功电度表; 月平均用电量小于1×10°kWh的315kVA及以上的变压器 高压侧计费的电力用户电能计量点及需考核有功电量平衡的供配 电线路,采用不低于1:0级的有功电度表; 仅作为单位内部技术经济考核而不计费的线路和电力装置回 路,采用不低于2.0级的有功电度表。 2无功电度表的准确度等级要求: 315kVA及以上的变压器高压侧计费的电力用户电能计量 点,采用不低于2.0级的无功电度表: 仅作为单位内部技术经济考核而不计费的线路和电力装置回 路,采用不低于3.0级的无功电度表。 3电能计量用互感器准确度等级要求: 0.5级的有功电度表和.0.5级的专用电能计量仪表,配用 0:2级的互感器; 1.0级的有功电度表、1.0级的专用电能计量仪表、2.0级 计费用的有功电度表及2.0级的无功电度表DB11T491-2016建筑轻质板隔墙施工技术规程.pdf.pdf,配用不低于0.5级

的互感器; 仅作为单位内部技术考核而不计费的2.0级有功电度表及 3.0级的无功电度表,配用不低于1.0级的互感器。 4电量变送器宜配用准确度不低于0.5级的电流互感器。 17.4.2对交通建筑中各租户用房进行单独电能计量是能量结算 和管理的需要。通过对租户用房进行单独电能计量往往会较好的 起到提高租户自觉节能的行为意识。 17.4.3以电力为主要能源的冷冻机组、锅炉等大负荷设备,设 专用电能计量装置是便于业主进行能量结算和管理的需要。 17.4.6本条内容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8年6月编制的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分项能耗数 据采集技术导则》的有关要求制定。大型交通建筑是指建筑面积 大于20000m的交通建筑。 能耗监测管理系统的设计应符合国家建设部建科厂2008] 114号关于《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 分项能耗数据采集技术导则》、《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 筑能耗监测系统分项能耗数据传输技术导则》、《国家机关办公 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楼宇分项计量设计安装技术 寻则》的有关规定 17.4.8:目前用于公共建筑的能耗监测管理系统~一般具有以下 功能: 1软件可以对被监测的数据进行采集、处理、存储、显示、 打印、发布、上传等,可对整个系统进行集中管理; 2可进行能量消耗统计和分析,包括: 1)统计能源消耗的分配情况,通过饼图,柱状图等方式 呈现; 2)能设置与电力公司相匹配的账单结构; 3)能统计水,气,热等其他能源数据,并设置相应费率, 计算账单;

17.4.8·目前用于公共建筑的能耗监测管理系统一一般具有以

1软件可以对被监测的数据进行采集、处理、存储、显示、 打印、发布、上传等,可对整个系统进行集中管理; 2可进行能量消耗统计和分析,包括: 1)统计能源消耗的分配情况,通过饼图,柱状图等方式 呈现; 2)能设置与电力公司相匹配的账单结构; 3)能统计水,气,热等其他能源数据,并设置相应费率, 计算账单; 4)建立能源考核指标:在对数据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建

立能源考核指标(即KPI)。 3电压、电流、功率因数、需量、谐波、温度等所有测量 参数能以历史曲线的形式显示出来; 4·系统可完成历史数据管理,所有实时采样数据、顺序事 件记录等均可保存到历史数据库;数据可自动或手动备份; 5,可查看任何时候宁波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任何位置的信息;可自动生成日报 周报、月报、季报、年报等。

统一书号:1511221649 定 价:2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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