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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缆线管廊工程技术指引(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三部门2018年5月).pdf3.2.3缆线管廊工程规划应坚持因地制宜、远近结合、统一规划、统筹建设、集约用地 的原则。
3.2.4 缆线管廊应根据各线缆的近、远期需求,按照统建共用的原则,进行总体规划。 3.2.5 缆线管廊工程规划应包含平面布局、断面、位置、近期建设计划、远期管线规划 等内容。
道、产业园区的管道等规划和建设方案,除考虑使用外CECS580-2019-T 村镇装配式承重复合墙结构居住建筑设计标准,还应考虑形成管道网络、实施可 能性和经济性,
3.2.8同一路径上的缆线管廊应按远期容量一次建成。
3.3.1缆线管廊工程规划应结合城市地下管线现状,在城市道路、电力、通信等专项规 划以及地下管线综合规划的基础上,确定缆线管廊的布局。 3.3.2 缆线管廊布局应与建设用地布局和道路网规划相适应,并应根据道路横断面、地 下管线、地下空间利用情况和用户情况等综合确定。 3.3.3缆线管廊布局应与干线综合管廊、支线综合管廊、廊外管线及其他相关建(构)筑 物衔接
物衔接。 3.3.4 缆线管廊电力舱应根据电缆敷设需求设置电缆工作井、检查井及电缆中间头井。 3.3.5人孔的布置应结合通信段长、道路路口、沿途已建(待建)的楼宇、小区等建(构) 筑物的分布情况确定,便于沿途建(构)筑物接入。 3.3.6缆线管廊应设置向道路对侧分支出线的出入口及道路下穿结构
缆线管廊的路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避免线缆遭受机械性外力、过热、腐蚀等危害 满足安全要求条件下,应保证线缆路径最短。 应便于敷设、维护。
4宜避开将要挖掘施工的地方
宜避开将要挖掘施工的地方。
2缆线管廊应根据管线数量、走向、用户情况、规划道路条件布置于道路人行道 化带下,并尽量与燃气管道不同侧。人行道或绿化带内没有条件布置时可布置在车行 但应充分考虑接头井及人孔位置
3.4.2缆线管廊应根据管线数量、走向、用户情况、规划道路条件布置于道路人行道、
设置人孔而管廊段太短时,可建曲线管廊。曲线管廊的段长应小于直线管廊最大允许段 长。
3.4.6当通信线缆直接敷设于混凝土舱室内时,管廊的曲率半径不应小于36m,当通信线 缆敷设于塑料管道内时,塑料管道的曲率半径不应小于10m。管廊弯曲段的中心夹角宜尽 量大。同一段管廊不应有反向弯曲(即S形弯)或弯曲部分的中心夹角小于90°(即U形 弯
3.5.1缆线管廊线型在其全部路径条件的上下左右改变部位,均应满足电力电缆、通信 线缆的允许弯曲半径要求。
得小于0.5%。当缆线管廊内纵向坡度超过10%时,应在电力舱人员通道部位设置防滑地 坪或台阶。
缆线管廊的覆土深度应根据道路路面结构、地下设施竖向规划、行车荷载、绿 及重力流管道竖向布置等因素综合确定
3.5.4当遇到下列情况时,缆线管廊埋深应作相应的调整或进行特殊设计:
城市规划对今后道路扩建、改建后路面高程有变动时。 2与其他地下管线交越时的间距不符合上条规定时。 3地下水位高度对管廊有影响时。
3.5.5进入人孔处的缆线管廊底板顶面距人孔底板顶面不应小于0.4m,
入人孔处的缆线管廊底板顶面距人孔底板顶面不应小于0.4m,管孔顶面距人孔
上覆土底部不应小于0.3m
上覆土底部不应小于0.3m
力电缆及通信线缆。电力舱宜布置在道路内侧,通信舱宜布置在道路外侧,如附录A所 示。 3.6.2 缆线管廊横断面形式及管线布置形式应根据纳入管线的种类及规模、建设方式, 分支、预留空间及周边用户等确定。 3.6.3 缆线管廊横断面应满足管线进出、安装、检修、维护作业所需要的空间要求。 3.6.4 缆线管廊分支应与新建、改建及扩建建(构)筑物匹配,且应预留分支廊道。 3.6.5 缆线管廊出入口应满足预留数量、管线进出、安装敷设作业要求,且应与相应的 分支配套设施同步设计。 3.6.6 缆线管廊与干线、支线综合管廊之间应建立可靠的连接,且应提供合理的管线进 出条件。 3.6.7 缆线管廊电力舱容量应按远期需求和电缆载流量需求经计算确定。 3.6.8 缆线管廊通信舱容量应按远期需求和合理的管群组合形式取定,并应留有适当的 备用孔。 3.6.9 通信舱断面形状以矩形为主,高宽比宜大于1:1,小于1:2,内容排布整齐的管群, 3.6.10 电力电缆向道路外侧出线时,外侧通信舱局部截面形状可渐变为扁矩形(高宽比 宜小于1:1),且应下沉设置。 3.6.11通信舱内管孔容量应按业务预测及各运营商的具体情况计算,具体管孔数参考 《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373表4.0.1的规定估算。 3.6.12 2 缆线管廊向道路对侧分支出线时,应设置下穿道路结构,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道路对侧分支出线宜按近、中期规划需求确定; 2下穿道路结构宜设置于道路水稳层以下,且理深应避让道路下方管线: 3下穿道路结构宜采用缆线管廊、钢管等结构形式,且应能承受道路大修施工荷载; 4 下穿道路结构能被探测: 5下穿道路结构对应路面应设置相应标识。
.1缆线管廊工程的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应
管廊工程的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应为100年。
4.1.2缆线管廊工程应按乙类建筑物进行抗震设计,并应满足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 定。 4.1.3缆线管廊的结构安全等级应为一级,结构中各类构件的安全等级宜与整个结构 的安全等级相同。 4.1.4缆线管廊结构构件的裂缝控制等级应为三级,结构构件的最大裂缝宽度限值应 小于或等于0.2mm,且不得贯通。 4.1.5对埋设在历史最高水位以下的缆线管廊,应根据设计条件计算结构的抗浮稳 定,计算时不应计入管廊内管线和设备的自重,其他各项作用应取标准值,并应满足 抗浮稳定性抗力系数不低于1.05
4.2.1缆线管廊结构形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经常有工业水溢流、可燃粉尘弥漫的厂房旁,化学腐蚀液体或高温熔化金属溢 流的场所,或在载重车辆频繁经过的地段,应采用整体式现浇混凝土缆线管廊结构,且 各类孔口应避开上述场所。 2在地下线缆数量较多但不必要采用综合管廊,且电缆需分期敷设时,宜采用盖板 式现浇混凝土缆线管廊结构。 3在其他环境条件允许时,宜优先采用预制拼装缆线管廊结构。 4.2.2缆线管廊壁、盖板及其材质构成,应满足承受荷载和适合环境耐久的要求。 4.2.3缆线管廊天然地基承载力标准值低于120kPa时,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地基处 理。
4.2.5缆线管廊工程主要材料宜采用高性能自防水混凝土、高强钢筋。钢筋混凝土结 构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C40。混凝土设计抗渗等级为P6。
4.2.8采用高强钢筋或钢绞线作为预应力筋的预制拼装缆线管廊结构的
4.2.10预制拼装缆线管廊结构拼缝的受剪承载力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装配式混凝上
4.2.12混凝土缆线廊结构中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结构迎水面不应小于50mm, 结构其他部位应根据环境条件和耐久性要求并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的有关规定确定。
4.2.13缆线管廊各部位金属预埋件的锚筋面积和构造要求应按现行国家
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有关规定确定。预理件的外露部分,应采取防腐保护措施。
2.14缆线管廊露出地面的各类孔口盖板应采用装饰井盖。金属井盖应具有防盗,
4.3.1缆线管廊电力舱底部宜每隔10米设置一个Φ200mm的PVC管渗排水孔,管内填 粗砂。 4.3.2 缆线管廊通信舱人孔底部应设置集水坑,坑底应设置与底部土体连通的渗排水 孔。 4管险通信 m淘m队
4.3.3缆线管廊通信舱人孔底部宜设置排水管与附近排水系统相连并设止回阀,可随 时排除人孔内积水,如附录A所示。
注:*浅沟内可不设置支架,勿需通道。
5.1.2缆线管廊内电力电缆弯曲半径和分层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工程电缆 设计规范》GB50217的有关规定。 5.1.3 敷设在重要防火部位的电力电缆,应选用阻燃或不燃电缆。 5.1.4 缆线管廊应满足防止外部进水、渗水的要求,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管廊底部低于地下水位、管廊与工业水管沟并行邻近、管廊与工业水管沟交叉 时,宜加强缆线管廊防水处理。 2缆线管廊与工业水管沟交叉时,缆线管廊宜位于工业水管沟的上方。 5.1.5高落差地段的电力舱中,通道不宜呈阶梯状,且纵向坡度不宜大于15°,电缆 接头不宜设置在倾斜位置上。
5.1.6非拆卸式电缆竖井中,应有人员活动的空间,且宜符合下列规定:
1未超过5m高时,可设置爬梯,且活动空间不宜小于800mmx800mm。 2超过5m高时,宜设置楼梯,且每隔3m宜设置楼梯平台。
防止振动、热伸缩影响导致线缆金属套因长期应力疲劳导致磨损及断裂的措施,并应 符合下列规定: 工 管廊主体结构采取防振措施: 2伸缩缝处,线缆应充分松弛。当管廊有挠角部位时,宜设置电缆迁回补偿装置:
管廊主体结构采取防振措施; 2 伸缩缝处,线缆应充分松弛。当管廊有挠角部位时,宜设置电缆迁回补偿装置
大截面电缆宜采用蛇形敷设; 经常受到振动的直线敷设电缆,应设置橡皮、砂袋等弹性衬垫; 电缆敷设成波浪状且留有伸缩节
5.2电缆的支持与固定
2.1缆线管廊内的电缆宜沿全长采用电缆支架支持与固定。最大跨距应符合下列
2电缆支架、梯架或托盘的层间距离的量
5.2.3水平敷设时电缆支架的最上层、最下层布置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
5.2.3水平敷设时电缆支架的最上层、最下层布置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
注:*维持电缆较平直时,该值可增加1倍。
1水平敷设,应设置在电缆线路首、未端和转弯处以及接头的两侧,且宜在直线段 每隔不少于100m处。 2垂直敷设,应设置在上、下端和中间适当数量位置处。 3斜坡敷设,应遵照1、2款因地制宜。 4当电缆间需保持一定间隙时,宜设置在每隔约10m处。 5交流单芯电力电缆,还应满足按短路电动力确定所需予以固定的间距。 5.2.6电缆蛇形敷设的参数选择,应保证电缆因温度变化产生的轴向热应力不致对电 览金属套长期使用产生应变疲劳断裂。且宜按允许拘束力条件确定。 .2.7固定电缆用的夹具、扎带、捆绳或支托件等部件,应具有表面平滑、便于安 装、足够的机械强度和适合使用环境的耐久性。
5.2.8电缆固定用部件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除交流单芯电力电缆外,可采用经防腐处理的扁钢制夹具、尼龙扎带或镀塑金属 扎带。强腐蚀环境,应采用尼龙扎带或镀塑金属扎带。 2交流单芯电力电缆的刚性固定,宜采用铝合金等不构成磁性闭合回路的夹具;其 他固定方式,可采用尼龙扎带或绳索。 3不得用铁丝直接捆扎电缆。
5.2.9缆线管廊与直流牵引的电气化铁道长距离平行近接时,电缆与金属支持 宜设置绝缘衬垫,
缆线管廊内的20kV及以下电缆应设置适当的阻火分隔,并应按工程重要性、火 及其特点和经济合理等因素,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2选用具有阻燃性的电缆。 3实施耐火防护或选用具有耐火性的电缆。 4 实施防火构造(防火墙)。 5.3.2 阻火分隔包括设置防火墙、耐火隔板与封闭式耐火槽盒。阻火分隔方式的选 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廊中电缆引至电气柜、盘或控制屏、台的开孔部位,电缆贯穿隔墙、楼板的孔 洞处,工作井中电缆管孔等均应实施阻火封堵。 2在缆线管廊的下列部位,宜设置阻火墙(防火墙),阻火墙应采用可拆卸形式 1)缆线管廊的分支处。 2)多段配电装置对应的管廊适当分段处。 3)变电站内每隔100m位置处。 4)变电站外长距离管廊中相隔约200m或通风区段处。 5)控制室或配电装置的管廊入口、厂区围墙处。
5.3.3实施阻火分隔的技术特性,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阻火封堵、阻火隔层的设置,应按电缆贯穿孔洞状况和条件,采用相适合的防火 封堵材料或防火封堵组件。用于电力电缆时,宜使对载流量影响较小。 2阻火封堵材料的使用,对电缆不得有腐蚀和损害。 3阻火墙的构成,应采用适合电缆线路条件的阻火模块、防火封堵板材、阻火包等 软质材料,且应在可能经受积水浸泡或鼠害作用下具有稳固性, 4阻火墙、阻火隔层和阻火封堵的构成方式,应按等效工程条件特征的标准试验 满足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耐火完整性、隔热性要求确定。 5当阻火分隔的构成方式不为该材料标准试验的试件装配特征涵盖时,应进行专门 的测试论证或采取补加措施;阻火分隔厚度不足时,可沿封堵侧紧靠的约1m区段电缆 上施加防火涂料或包带
5.3.4缆线管廊处于油罐区、重要木结构公共建筑、高温场所等其他耐
所或靠近高压电流、电压互感器等含油设备时,该区段宜采用整体现浇缆线管廊形 式。
5.3.5电缆用防火阻燃材料产品的选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工
3.5电缆用防火阻燃材料产品的选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计
3.6电力电缆敷设安装应按支架形式设计, 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工程电缆 规范》GB50217、《交流电气装置的
5.4.1 通信线缆设计应以缆线管廊总体设计为依据。 5.4.2 纳入缆线管廊的金属管道应进行防腐设计。 5.4.3通信线缆应采用管道光缆。当采用同轴电缆时应进行技术论证,且应严格控制 屏蔽层及终端机的感应电流。 5.4.4 缆线管廊内通信线缆弯曲半径应大于线缆直径的15倍,且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GB51158的有关规定。 5.4.5通信管道一般应选用Φ110mmPVC塑料管,当在桥上架设或穿越河沟、涵洞以 及过街道时应采用热镀锌钢管保护。 5.4.6塑料管组群间缝隙为2cm,接续管头必须错开,并保证管群的整体形状统一。管 道接续采用扩口通信管套接法,接头处用PVC胶水粘结,保证管道不漏水。 5.4.7人孔型式应根据终期管群容量大小确定。人孔设置应符合《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 设计规范》GB50373的相关规定,人孔选择可参考《通信管道人孔和管块组群图集》 YDJ5178、《通信电缆通道图集》YD5063和《通信电缆配线管道图集》YD5062确定, 5.4.8通信线缆敷设安装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 50311和《光缆进线室设计规定》YD/T5151的有关规定
及过街道时应采用热镀锌钢官保护。 5.4.6塑料管组群间缝隙为2cm,接续管头必须错开,并保证管群的整体形状统一。管 道接续采用扩口通信管套接法,接头处用PVC胶水粘结,保证管道不漏水。 5.4.7人孔型式应根据终期管群容量大小确定。人孔设置应符合《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 设计规范》GB50373的相关规定,人孔选择可参考《通信管道人孔和管块组群图集》 YDJ5178、《通信电缆通道图集》YD5063和《通信电缆配线管道图集》YD5062确定。 5.4.8通信线缆敷设安装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门
6.0.1缆线管廊应按《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的接地标准,采取有 地措施
6.0.1缆线管廊应按《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的接地标准,采取有效的接 地措施。 6.0.2缆线管廊通信舱结构应采用金属网屏蔽,金属网应封闭形成金属网管道,并有 效接地
0.2缆线管廊通信舱结构应采用金属网屏蔽,金属网应封闭形成金属网管道,并 接地
6.0.3缆线管廊应设置接地系统,包括接地线、接地网和接地极。接地线串联电力舱 内各金属构件,在电力舱内沿纵向布置。接地网采用镀锌扁钢或圆钢筋,接地极采用 镀锌钢管,一般设置在接头井、人孔位置,应在土建施工前铺设。 6.0.4缆线管廊接地系统可在接头井、人孔基础底下采用不大于3m*3m网格的接地 网进行接地。当接头井、人孔基础有桩基时,应将桩基内2根以上主钢筋与接地装置就 法泽
6.0.4缆线管廊接地系统可在接头井、人孔基础底下采用不大于3m*3m网格 网进行接地。当接头井、人孔基础有桩基时,应将桩基内2根以上主钢筋与接地 近焊接连通,
6.0.5缆线管廊的接地电阻R应不大于102,接地系统的接地电阻按现场实测 阻率换算。
6.0.8交流单芯电力电缆的金属层上任一点非直接接地处的正常感应电势计算,宜符 合《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附录F的规定。电缆线路的正常感应电势最大 值应满足下列规定: 1未采取能有效防止人员任意接触金属层的安全措施时,不得大于50V。 2 除上述情况外,不得大于300V。 6.0.9 交流系统单芯电力电缆金属层接地方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线路不长,且能满足本指引6.0.8条的要求时,应采取在线路一端或中央部位 单点直接接地
2线路较长,单点直接接地方式无法满足本指弓16.0.8条的要求时,可采取在线 路两端直接接地。 3除上述情况外的长线路,宜划分适当的单元,且在每个单元内按3个长度尽 可能均等区段,应设置绝缘接头或实施电缆金属层的绝缘分隔,以交叉互联两端接地 6.0.10金属制桥架、支架系统,应设置可靠的电气连接并接地。采用玻璃钢桥架时 应沿桥架全长另敷设专用接地线,
0.1缆线管廊的起终点、主出入口处应设置缆线管廊介绍牌,内容应包括缆线管 建设时间、规模、容纳管线。
2标桩宜采用110mm(120mm)的PVC管灌水泥结构,埋深500mm,外留 500mm,入土点使用混凝土固定,混凝土做成方砖,其规格为300mm×300mm× 300mm
8.0.2施工项目质量控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标准的规定,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 系、检验制度,满足质量控制要求
8.0.3施工前应熟悉和审查施工图纸,并应掌握设计意图与要求。应实行自审、会审 (交底)和签证制度;对施工图有疑问或发现差错时,应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当需变 更设计时,应按相应程序报审,并应经相关单位签证认定后实施,
8.0.4施工前应根据工程需要进行下列调
现场地形、地貌、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其他设施和障碍物情况; 2 工程用地、交通运输、施工便道及其他环境条件; 施工给水、雨水、污水、动力及其他条件: 4工程材料、施工机械、主要设备和特种物资情况; 地表水水文资料: 6与施工有关的其他情况和资料;
览线管廊经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规划验收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8.0.7电力、通信(含有线电视、网络)管线单位应参与缆线管廊工程建设各阶段验收 工作。 8.0.8基础及回填土施工及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规范》GB50202的有关规定。 8.0.9混凝土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的有关规定。 8.0.10预制构件安装前应对其外观、裂缝等情况进行检验,并应按设计要求及现行国 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有关规定进行结构性能检验。 8.0.11预制构件采用螺栓连接时,螺栓的材质、规格、拧紧力矩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现 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 的有关规定。 8.0.12预应力工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含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有关规定。 8.0.13电缆支架的加工、安装及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 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的有关规定。 8.0.14接地系统施工安装及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 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的有关规定。 8.0.15电力电缆施工及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 验收规范》GB50168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的有 关规定。 8.0.16通信管线施工及验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 50312、《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GB51171和《光缆进线室验收规定》YD/T5152的 有关规定
图1缆线管廊横断面布置示意图()
图2缆线管廊横断面布置示意图(二
A.0.2缆线管廊平面布置示意图。
图4缆线管廊平面布置示意图
A.0.38线电缆+12孔管孔缆线管廊截面示意图。
A.0.38线电缆+12孔管孔缆线管廊截面示意图。
图5缆线管廊截面示意图(8线10kV电缆+12孔通信管孔,非出线断面)
注:(1)本图适用于8线10kV电缆+12孔通信管孔,本图为缆线管廊出线断面 (2)电缆出口高度应根据出线需求确定。
图6缆线管廊截面示意图(8线10kV电缆+12孔通信管孔,出线
A.0.416线电缆+20孔管孔缆线管廊截面示意图。
A.0.416线电缆+20孔管孔缆线管廊截面示意图。
:本图适用于16线10kV电缆+20孔通信管孔,本图为缆线管廊非出线断面; 图7缆线管廊截面示意图(16线10kV电缆+20孔通信管孔,非出线断面
注:(1)本图适用于16线10kV电缆+20孔通信管孔,本图为缆线管廊出线断 (2)电缆出口高度应根据出线需求确定。
注:本图适用于2回110kV电缆+20孔通信管孔,本图为缆线管廊非出线断面; 图9缆线管廊截面示意图(2回110kV电缆+20孔通信管孔,非出线断面
A.0.5缆线管廊通信人孔截面示
DB31T 1266-2020 乘用车自主紧急制动系统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pdfA.0.5缆线管廊通信人孔截面示意图
A.0.6缆线管廊电力舱的净空尺寸应结合电缆敷设数量、最新版《广州供电局10kV及 以下配网基建工程典型设计》、电力相关规范及运维要求确定。
.0.7通信管孔舱的净空尺寸应结合通信管孔数量、相关规范及运维要求确定。
1为便于在执行本指引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它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 按执行”。
1为便于在执行本指引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DB11/T 1656-2019 电梯应急呼叫及应急照明系统技术要求,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它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 …执行”。
1 《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373 2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 3 《纤维增强复合材料建设工程应用技术规范》GB50608 4 《装配式混凝上结构技术规程》JGJ1 5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 6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T50065 7 《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GB51158 8 《通信管道人孔和管块组群图集》YDJ5178 9 《通信电缆通道图集》YD5063 10 《通信电缆配线管道图集》YD5062 11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50311 12 《光缆进线室设计规定》YD/T5151 13 《传输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4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 15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16 《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 17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 1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 19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 20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50312 21 《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GB51171 22 《光缆进线室验收规定》YD/T5152 23 《广州供电局10kV及以下配网基建工程典型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