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T188-2009 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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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T188-2009 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程.pdf

7.3.1施工、检修集中荷载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 规范》GB50009的规定取值。 7.3.2基本风压、基本雪压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 范》GB50009的规定采用,地面粗糙度按不小于B类考虑;临 时建筑风振系数一般情况下可取为1.0;沿江、湖、海边的空昕 地区临时建筑,在设计时应适当提高基本风压的取值。

7.4.3可依据下列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地基承载力验算:

1当临时建筑的层数超过2层或房屋总高度超过6.5m时, 必须根据资质单位提供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和现行国家标准《建 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的有关规定进行地基的承载力 和稳定性计算。 2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 的有关规定,当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不小于60kPa时,可不进行 地基变形验算。 3有较大的地面堆载时,应根据地基承载力要求进行地基 处理或加固。 7.4.4本条在执行时应注意以下要求,

1活动房宜优先考虑目带基础方案。 2从资源节纳的角度考虑,当采用柱下钢筋混凝土独立基 出或砌体条形基础时,除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 十规范》GB50007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外DB15/T 489-2019 石油化学工业建设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范(蒙),尚需设置钢筋混凝 上圈梁。 3圈梁的宽度不宜小于150mm,高度不宜小于120mm,

配置纵向钢筋不应小于4?10,箍筋不应小手6,钢筋间距不应 大于250mm。圈梁顶面应高出周围场地150mm左右。 7.4.7湿陷性黄土、膨胀土等特殊地质上的地基基础设计应满 足现行国家标准《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膨胀 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I112等的规定

7.5活动房设计与构造要求

7.5.3活动房的节点设计除应符合本条规定外,尚应符合以

1节点的形式和构造应遵从标准化和通用化的原则。 2主梁与钢柱、主梁与次梁之间应采用莲接钢板和高强度 螺栓可靠连接。 3节点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 GB50018、《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的规定校核其强度和 稳定性。 4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活动房节点,除应根据《钢结构设计 规范》GB50017按最不利荷载组合效应进行弹性设计外,还应 米取抗震构造措施。 7.5.4从构配件的重复利用的角度考虑,建议钢柱脚采用外露

7.5.5若杆件的轴线未汇交于节点中心,应在薄弱处增设加强

7.5.9设置条形连接件是为了抵抗向上的风吸力,增强墙体利

7.5.9设置条形连接件是为了抵抗向上的风吸力,增强墙体

屋面体系的整体性,防止在飓风作用下,屋面与墙体分离。 7.5.11活动房主要采用冷弯薄壁型钢作为承重构件;多次拆 卸、搬运、安装后,冷弯薄壁型钢容易损伤、变形,因此主要承 重构件和连接钢板的厚度应从严控制。 7.5.12~7.5.14这三条主要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冷弯薄壁型钢 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的有 关规定制定的。

7.6砌体建筑设计与构造要求

7.6.1本条主要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3制定的。 7.6.2钢木屋架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 GB50005等相关规范的规定;轻钢屋架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等相关规范的 规定。 7.6.5当屋盖作为砌体墙体的侧向支承时,为确保水平力的可 靠传递,屋盖应有足够的承载力和刚度;沿墙体方向锚固连接的 抵抗力不应小于3.0kN/m。 7.6.6为加强结构的整体性,保证支撑系统的正常工作,下列 部位的条应与桁架上弦锚固: 1支撑的节点处(包括参加工作的標条)。 2为保证架上弦侧向稳定所需的支承点。 3屋架的脊节点处。 4上弦横向支撑的斜杆应用螺栓与桁架上弦锚固。 7.6.7屋架的支撑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 GB50005等相关规范的规定。

7.7.1、7.7.2主要根据原建设部文件建质[2003186号文件 《建设部关于预防施工工棚倒塌事故的通知》制定的,并从安全、

资源节约的角度考虑对砌体围挡的适用范围作了严格的规定

资源节纳的角度考虑对砌体围挡的适用范围作了严格的规定。 7.7.3彩钢板围挡除应满足本规范要求外,尚需注意下列要求: 1斜撑应按拉杆设计,并校核其受压稳定性;斜支撑与水 平地面的夹角应天于30°,直小于60°; 2当彩钢板围挡的高度小于1.5m时,可采用悬臂结构。 此时立柱与预制混凝土基础之间的莲接应符合固定端的构造 要求; 3在保证结构安全的前提下,可适当简化设计和构造措施; 4彩钢板围挡可不考虑地震作用的影响。 7.7.5砌体围挡顶部采取防正雨水渗透的目的是防止雨水渗入 墙中而影响墙体的稳定性,

8.1.1本条是设计必须遵守的准则,而注重整体协调,是民用 建筑设计的固有特性所决定的,临时建筑也不例外。设计应依据 相关设计规程、规范和标准, 8.1.2防治污染、保护生态环境是我国的一项重要国策。本条

8.1.2防治污染、保护生态环境是我国的一项重要国策。本条

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提出行之有效的控制扬尘 的技术路线和方案,并切实履行,以减少施工活动对大气环境的 污染。 施工现场应制定降噪措施,使噪声排放满足或优于现行国家 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的要求。 施工工地污水排放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 准》GB8978的要求。 施工场地电焊操作以及夜间作业时所使用的强照明灯光等所 产生的眩光,是施工过程光污染的主要来源。施工单位应选择适 当的照明方式并采取适宜的技术措施,尽量减少夜间对非照明 区、周边区城环境的光污染

8.1.3本条是对设备、管材及其配件等产品选择提出要求,推 产应用节能型设备和节水型器具,是在积极落实国家节能的 国策。

8.1.3本条是对设备、管材及其配件等产品选择提出要求,推

8.2.1给水排水系统是施工现场生活的最基本条件,系统的设 置应根据临时建筑的用途、文明工地的要求以及给水排水条件等 综合考虑。

8.2.2给水引人管设置水表有利于用水的计量和管理,有利于 施工现场的节约用水。各用水点的水表可根据用户单位、临时建 筑性质等具体情况按管理需要的原则设置。

施工现场的节约用水。各用水点的水表可根据用户单位、临时建 筑性质等具体情况按管理需要的原则设置。 8.2.3临时建筑的水源应根据建设地点、供水条件确定,当无 法采用市政供水时,可采用经处理后符合卫生标准的自备水源作 为生活饮用水,或将自备水源作为生活杂用水使用。 生活饮用水(包括热水)是指生食品的洗涤、烹饪、盟洗 沐浴、衣物洗涤、家具擦洗、地面擦洗的用水,其水质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CJ/T48的要求。 8.2.4临时建筑的用水定额除与区域水资源条件,当地经济发 展状况、气象条件、生活习惯、节水技术政策要求等因素有关 外,还需考虑到建筑的临时性,生活用水设施相对较简单以及其 他条件限制等多种因素,可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按相关用 水定额的指标采用低值。 正正点阳

8.2.3临时建筑的水源应根据建设地点、供水条件确定,当无 法采用市政供水时,可采用经处理后符合卫生标准的自备水源作 为生活饮用水,或将自备水源作为生活杂用水使用。 生活饮用水(包括热水)是指生食品的洗涤、烹饪、洗 沐浴、衣物洗涤、家具擦洗、地面擦洗的用水,其水质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CJ/T48的要求。

展状况、气象条件、生活习惯、节水技术政策要求等因素有关 外,还需考虑到建筑的临时性,生活用水设施相对较简单以及其 他条件限制等多种因素,可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按相关用 水定额的指标采用低值。

8.2.5为了节约能源,宜充分利用市政管网的供水压力最大阻

度地满足节能要求和减少生活饮用水的二次污染。由于临时建筑 为不超过两层的临时用房,以及轻型结构体系。因此在管网压力 有限和供水条件允许时,可选用直接供水的方式,充分利用管网 余压满足使用的要求。

8.2.6本条系根据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

结合国内发生的由于管道连接错误造成饮用水污染事故,为 确保生活饮用水的安全,故作出限制。严禁生活饮用水管道与大 便器(槽)直接连接,是指严禁生活饮用水管道采用普通阀门连 接和控制直接冲洗大便器或大便槽。普通阀门即使阀门出口端装 有虹吸破坏装置,亦不得用于大便器(槽)的直接冲洗。

8.2.7施工现场的用水供给除临时建筑的生活用

供建筑工地的施工用水。由于施工现场的特殊性,工地的各用水 点相对较简单和不规范,极易受到污、废水和污染物的污染(输 水软管直接与施工机械连接或直接放置在地面),一旦系统管网

出现负压回流时,将污染生活供水管网和生活饮用水,产生卫生 安全事故。因此将临时建筑的生活饮用水管网与施工用水管网分 开独立设置,在施工供水管起端采取防回流污染措施(设置倒流 防止器等),保证生活饮用水不被污染和卫生安全。

出现负压回流时,将污染生活供水管网和生活饮用水,产生卫生 安全事故。因此将临时建筑的生活饮用水管网与施工用水管网分 开独立设置,在施工供水管起端采取防回流污染播措施(设置倒流 防正器等),保证生活饮用水不被污染和卫生安全。 8.2.8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等情况较为复杂,因此在采用非 饮用水和自备水源作为施工用水的场所,为了防止误饮误用是十 分重要的和必要的。常规做法是挂牌,牌上写上“非饮用水”、 此水不能喝”等学样。如有外国人员出人的场所尚应配有英文, 如“No Drinking”或"Can't drinknig water"。 8.2.9.主要依据《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17051的规定。 施工现场的施工等其他用水,由于防护条件有限,易受回流污 染,因此宜将生活饮用水池(箱)单独设置。为了便于识别防止 误用,宜设置明显的标识。此外,施工现场场地条件、环境相对 较差,埋地水池的卫生防护及溢排水条件受限,极易受污染,影 问生活饮用水水质,因此不宜埋地。 8.2.10用水点压力是指在此压力下卫生器具的出流满足使用要 求,卫生器具正常使用的压力为0.20MPa~0.30MPa,从节水 和满足使用舒适考感,当配水横管给水压力大于0.35MPa时, 宜设置减压或调压设施,否则易损坏供水附件,也造成水的 浪费。

8.2.8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等情况较为复杂,因此在

求,卫生器具正常使用的压力为0.20MPa~0.30MPa,从节水 和满足使用舒适考虑,当配水横管给水压力大于0.35MPa时 宜设置减压或调压设施,否则易损坏供水附件,也造成水的 浪费。

现象相对较为普遍,浪费了大量的水资源,因此对临时建筑中所 采用的管材、配件和阀门等材料的质量要求予以强调,目的是减 少漏损,节约用水。

道和设施的水体产生结冰现象和损坏,而影响使用。因此应采取 防冻技术措施,以达到保护目的。

粉尘等污染情况,因此宜选择卫生、安全的场所设置饮水点,保 证施工及管理人员的饮水卫生。

8.2.14节约能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从节约能源的角度出发, 针对临时建筑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热源选择方案。在 有条件的施工场所,宜优先选择建设工地的余热、废热以及其他 可再生能源。

8.2.15燃气热水器和电热水器的使用均存在安全性问题,因此

选用这些局部加热设备均要按其产品标准、关安全技术通则、 安装及验收规程中的有关要求进行考感,采取有效、可靠和保证 人身安全的必要措施。同时安装尚应符合电气等相关专业的设 计、施工要求。

8.2.16构造内无水封的卫生器具,室内排水沟与室外排水管道 连接处,应隔绝室外管道中有毒、有害气体、爬虫等窜人室内, 污染室内环境。其形式有存水弯、水封盆、水封井等方式。水封 深度系专业技术上措施统一要求

8.2.18设置单独排水系统收集处理食堂的食用油脂。食堂的食

设置单独排水系统收集处理食堂的食用油脂。食堂的食

用油脂的污水排入下水道时,随着水温下降,污水挟带的油脂颗 粒便开始凝固,并附着在管壁上,逐渐缩小管道断面,最后完全 堵塞管道,设置隔油池是士分必要的

8.2.20强调有组织地排放,是为了保护工程建设过程的周边环

8.2.21排水系统应按污水和丽水分流的原则是保护水

染的必要措施。我国有许多地区严重缺水,已影响城市正常生活 和生产,雨水收集回用成为必然的选择。

8.2.22排人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水质,必须符合现行的《

综合排放标准》GB8978、《污水排人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CJ3082等有关标准的规定,

8.2.23应从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

根据临时建筑可燃物多少、火灾危险性、火灾蔓延速度等情况, 配置消防给水设施。

8.3采暖、通风与空调

8.3.1严寒地区和寒冷地区的临时建筑可根据当地的具 确定是否设置采暖设施

的热工分区,夏热冬暖和夏热冬冷地区的主要分区指标 月平均温度的下限是25℃,据此作为安装空调设备的界

8.3.8按照本规范中建筑专业的设计要求,公共淋浴室及厕所、

8.3.8按照本规范中建筑专业的设计要求,公共淋浴室及厕所、

8.3.9空调室外机随意安装将影响建筑外立面的美观,应

8.3.10空调冷凝水随意排放影响环境卫生,应有组织排放。冷 凝水不应直接与污水管或雨水管连接,以防污水或雨水管内的异 味或雨水从空调机冷凝水盘外溢。

8.4.1本条考虑临时建筑的用电安全;规定低压配电电压等级 及系统接地形式。当由施工专用变压器或独立变压器供电时,其 系统接地形式推荐采用TN一S系统

8.4.1本条考虑临时建筑的用电安全,规定低压配电电压等级 及系统接地形式。当由施工专用变压器或独立变压器供电时,其 系统接地形式推荐采用TN一S系统, 8.4.2变配电室若设在多尘、水雾或有腐蚀性气体的场所,或 设在有剧烈振动、有易燃易爆物的场所,将严重影响变配电室的 中人一

8.4.2变配电室若设在多尘、水雾或有腐蚀性气体的

设在有剧烈振动、有易燃易爆物的场所,将严重影响变配电室的 安全运行;设在厕所、浴室、厨房或其他经常积水场所的正下方 或贴邻,难于避免变配电室进水而遭淹渍,影响变配电室的安全 运行。

系统故障时自备电源向市电线路电源系统负荷送电而失去作用。 8.4.4为了安全运行,规定了导线类别;结合施工现场实际 强调架空线路要设置专用电杆

8.4.5、8.4.6低压接户线一般档距在25m以内,绝缘线对地 距离只要人举手(或举物)碰不到,一般2.5m是可以的。 8.4.7本条为避免室外配电电缆线路遭受高温、水泡、干扰及 外力破坏、介质腐蚀等不利因素影响而出现事故隐患或导致故 障,对室外配电电缆线路敷设作出的规定。 8.4.8为了安全运行,规定了导线类别;在建筑吊顶内,人员 不易进人,平时不易进行观察和监视,为保证线路运行安全和防 火要求,规定木屋盖吊顶内的电线,应采用金属管配线,或采用 带金属保护层的绝缘导线。

8.4.5、8.4.6低压接户线一般档距在25m以内,绝缘线对地 距离只要人举手(或举物)碰不到,一般2.5m是可以的。 8.4.7本条为避免室外配电电缆线路遭受高温、水泡、于扰及 外力破坏、介质腐蚀等不利因素影响而出现事故隐患或导致故 障,对室外配电电缆线路敷设作出的规定

8.4.9确保防火、阻燃要求,塑料导管(槽)及附件必须)

8.4.9确保防火、阻燃要求,塑料导管(槽)及附件必须选用 非火焰蔓延类制品。

8.4.11考虑防间接电击保护,本条规定是为防止人身电击采取 的必要措施

8.4.13在选择光源和灯具时,不单要比较其价格,更应进行

寿命期的综合经济分析比较,因为一些高效、长寿命光源和高效 灯具,虽价格较高,但在同样的照度标准要求下,使用数量减 少,运行维护费用降低,经济上和技术上可能更为合理。

8.4.15本条要求合理选择照明控制方式,有利于节电,

8.4.16火灾实例表明,白炽灯、卤钨灯、荧光高压汞灯及其镇 流器等直接安装在可燃构件或可燃装修材料上,容易发生火灾。 直接安装在可燃材料表面的灯具,当灯具发热部件紧贴在安装表 面上时,必须采用带有标志的灯具,可以避免一般灯具的发 热导致可燃材料的燃烧

8.4.17本条主要是从用电安全上考虑。既兼顾控制的灵活

,从而扩大了停电范围,因此应当避免出现这种情况 8.4.19本条是为避免插座回路故障引起照明断电所作的规定。 考虑到插座回路主要用于播接移动式电气设备,要求插座回路应 有防漏电保护措施。同时,为确保使用餐饮设施电器设备安全 规定其终端配电回路应装设漏电电流保护电器,

8.4.20本条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的

般要求》GB/Z6829、《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GB 13955,以及《电流通过人和家畜的效应第1部分:常用部分》 GB/T 13870. 1 的规定制定的。

8.4.21本条根据现行行业标准《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 的规定制定。用电负荷标准中,包括灯具和插座,其中考虑了小 型电器。近年来,宿舍中使用的各种电器数量在不断增多,本条 制定一个最低用电负荷标准,作为居室用电的下限值。

8.4.21本条根据现行行业标准《宿舍建筑设计规范》

8.4.22本条根据现行行业标准《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I

9.1.1如采用钢木屋架,为防止运输造成结构变形或损坏,可 就地组装。

就地组装。 9.1.2本条规定了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保证要求。 9.1.7虽然临时砌体建筑的使用时间较短,但牵涉结构安全问 题的原材料还是应符合永久性建筑的相应规定。 9.1.8任何的建(构)筑物基础均十分重要,因此作出具体的 规定。

9.1.2本条规定了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保证要求。

9.2.1构配件有许多技术参数,这些参数均影响到活动房的安 全、功能、美观等,因此进场时应根据本条规定逐一核对。 9.2.2活动房的平面位置关系到施工现场的规划和使用,应认 真进行复核。

全、功能、美观等,因此进场时应根据本条规定逐一核对。 9.2.2活动房的平面位置关系到施工现场的规划和使用,应认 真进行复核。 9.2.3构件的稳定关系到施工安全。 9.2.4 正确的安装次序和安装方法能确保施工安全并提高施工 效率。 9.2.6门窗质量关系到节能、采光、通风、防水、使用等诸多 功能,应该认真执行。 9.2.7屋面板的安装较为复杂,性能要求也较多,必须按相关 要求执行。

9.2.6门窗质量关系到节能、采光、通风、防水、使用等诸多 功能,应该认真执行。 9.2.7屋面板的安装较为复杂,性能要求也较多,必须按相关 要求执行。

9.2.8本条规定是为了保证楼板、地板使用安全和防止板缝

9.2.9本条规是为了保证楼梯、栏杆结构和便用的安

1当金属管线与钢构件之间接触时会发生电化学腐蚀,因 此有必要在两者之间增加橡胶垫圈,阻断电化学腐蚀的通道。 2防潮垫一方面是为了防止基础中的湿气腐蚀钢构件,另 方面是避免钢构件与基础材料相接触导致化学物质对钢材的 腐蚀。 9.2.12考虑到活动房安装施工是由不同的企业进行。为便干有

9.2.12考虑到活动房安装施工是由不同的企业进行,为便于有

9.3.1砌体建筑施工有较成熟的经验,对在本节未列出的可执 行国家现行规范的有关规定。 9.3.2~9.3.9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范》GB50203编制的,并对砌体所用的原材料、施工工艺、施 工质量等方面的主要因素给予明确,便于检查和监控。 9.3.10构件组装工作平台应测平,并加以固定,使构件重心线 在同一水平面上。

9.4.1~9.4.3现场围挡有多种做法,考虑到各地的经济状况、 习惯做法,对其中两种较常见的围挡施工从保证围挡结构安全作 出一些规定。未明确的其他做法也应按按本规范的规定编制专项 方案。

9.5.1本条明确了临时建筑物中安装也需满足国家相应的验收 规范。

不得穿越污水井、化粪池、公共厕所等是为了保证给水管不受到 二次污染;冰冻线以下是为防止管道内流体结冻而采取的措施 为保证穿道路的管道不被车辆等重物压坏而作的规定;隐蔽或埋

地的管道做闭水试验主要是防止排水管道本身及接口渗漏;食堂 的主副食操作烹调备餐部位上方不得设置排水管是从食品安全上 考虑,防止排水管道渗漏引起的污染;配电房上方不得安装给水 排水管是为了防止水管渗漏引起的电气故障,保证人身及财产的 安全。

9.5.3使用功能上的要求。

9.5.3使用功能上的要求。

9.5.4厨房应设置专用的排气设施或装置,并不得影响周围居 民的生活。

9.5.6正常情况下,保护地线内应无电流通过,其电位与接地

9.5.6正常情况下,保护地线内应无电流通过,其电位与接地 装置的电位相同。各接地点连接应可靠不松动,耳应标识明显。 在通电运行中,应确保人身、设备安全

9.5.7出人口密封是防止小动物进入配电设备,引起元器件短 路故障的保护撒施,同时也兼具防渗水的要求;电线、电缆绝缘 阻值符合规范规定是保证导线的使用功能,不存在漏电隐患;临 时建筑建议明敷设主要是直观、方便检修,若条件许可也可 暗敷。

9.5.8若接地线串接,故障发生后,易导致其后续插座无接地 线,不能保证其使用安全。

线,不能保证其使用安全。

9.5.9接地装置可靠与否、阻值是否满足要求直接关

9.5.10建筑设备安装验收单独列表是考虑到设备安装常常白

个不同的企业或施工单位进行的,列表便于有关单位验收使用

10.1.1本条是根据调查有关省的临时建筑的建设和使用管理情 况,并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的有关规定编制的。 10.1.2临时建筑施工完成后,临时建筑施工单位的项自负责人 应先组织自验,合格后向使用单位办理验收移交手续。验收移交 工作应由使用单位组织临时建筑施工单位、生产或租赁等相关单 位进行。 10.1.3本条根据临时建筑的使用管理情况规定了技术文件等档 案的管理要求,其保存时间至临时建筑拆除。 10.1.4在保证临时建筑的使用安全的情况下,可酌情选择现行 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相应 规定参照执行

10.2.1本条规定活动房施工质量中涉及结构和使用安全的检查 与验收应执行相应的验收规范。 10.2.2本条是结合临时建筑的建设情况,参照现行国家标准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有关规定编制的。 10.2.3本条是结合临时建筑的建设情况,参照现行国家标准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有关规定编制的。

10.3.2本条是结合临时建筑的建设情况,参照国家现行标准 《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

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有关规定编制的。 10.3.3本条是结合临时建筑的建设情况,参照国家现行标准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 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有关规定编制的。 10.3.4本条是结合临时建筑的建设和使用情况,参照现行国家 标准《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的有关规定编制 的。鉴于砌体常发生裂缝,因此对有裂缝的砌体按是否有影响结 构安全性的砌体裂缝区别对待,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10.3.5本条是结合临时建筑的施工情况,参照现行国家标准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有关规定编 制的。

10.4.2本条是结合砌体围挡的施工情况,参照现行国家标准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的有关规定编制的。 10.4.3本条是结合砌体围挡的施工情况,参照现行国家标准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的有关规定编制的。 10.4.4依据审核确认的方案和参照类似结构的标准复核验收 重点是基础稳固、节点安全可靠。

10.5.1本条规定建筑设备施工质量中涉及安全的检查与验收应 满足国家相应的验收规范的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10.5.2、10.5.3这两条是结合临时建筑的建筑设备建设和使用 情况DB63/T 1936-2021 1:25000地球化学测量规范.pdf,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规范》GB5024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的有关规 定编制的。同时列出了建筑设备观感质量验收的主要内容。

11.1.2活动房生产企业应编制使用说明书,对活动房运输、安 装、使用过程的注意事项作出规定,并在活动房出厂时提供给使 用方。 11.1.3活动房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时,其构配件可能会有不同程 度的损坏,并导致结构安全性能下降,应对房屋结构和维护系统 进行全面检查,并对结构安全性能进行评估合格后方可继续使 用。对超过使用年限,但不能及时拆除的活动房,使用单位应采 取相应的措施加强管理,避免造成伤害事故。 11.1.5临时建筑防台风、防汛、防雨雪灾害等性能相对较弱 应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11.1.6临时建筑物在使用过程中,楼地面的使用荷载如超过设 计限制,应由设计单位或制作企业对其结构设计进行验证。 11.1.12针对围挡使用过程中常发生的安全事故类型作出的 规定。

11.2.1~11.2.5本节对临时建筑日常使用过程中进行维护以及 重复使用的构配件等进行维护作出规定。

12.1.1本条规定了拆除工程应执行的有关标准。 12.1.2本条规定了临时建筑拆除的原则。 12.1.3本条规定了临时建筑拆除前应做的准备工作。 12.1.4本条规定了临时建筑拆除前应当做好拆除范围内的断 水、断电、断气等工作T/CAS587-2022 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非开挖修复安全文明施工规范.pdf,现场用电应另外设置配电线路。 12.1.5本条规定了临时建筑拆除应当符合环保要求。 12.1.6本条规定了拆除区的安全条件,拆除作业时应满足的气 候条件。

12.2.1本条规定了人工拆除活动房屋作业流程应遵循的先后 顺序。 12.2.2本条规定了支撑杆件拆除的有关要求。 12.2.3本条分别规定了拆卸有支撑架和无支撑架临时建筑的拆 卸要求。 12.2.4本条规定了操作人员应执行的拆卸方法

2.3.1本条规定了人工拆除砌体建筑的作业流程。 2.3.2本条规定了存在结构安全问题隐患的砌体建筑拆除的 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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