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2010-J-32:轻型种植屋面建筑构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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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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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2010-J-32:轻型种植屋面建筑构造.pdf

全、节能、环保、经济,因地制宜“的原则,并保证建筑物的 正常使用功能。 3.1.2轻型种植屋面应满足屋面结构安全要求.新建轻型种植 屋面工程的设计荷载、必须包括屋面各种植构造层自重,且应 考虑植物生长可能增加的荷载。既有建筑进行屋面绿化改造时 应重新进行屋面结构安全验算。 3.1.3轻型种植屋面应根据建筑的性质、重要程度、使用功能 要求以及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按不同等级进行设防,且防水 层应采用二道或二道以上防水设防、最上面一道防水层必须采 用耐根穿刺(自粘)防水卷材。防水层的材料之间应相容 3.1.4轻型屋面种植应根据我省不同地区的气候特点、屋面大 小、建筑高度、受光条件、绿化布局、观赏效果、防(抗)风 水源供给和后期管理等因素,优先选择具有耐寿薄、抗旱、喜 阳、多年生、常绿的植物 3.1.5既有建筑星面绿化改造时,宜优先采用轻型容器种植 3.1.6既有建筑应对原建筑屋面防水层的防水能力进行评估, 经评估可利用时、也只能按一道防水层考虑 3.1.7初裁浅根性地植被植物荷重宜为5kg/m~8kg/m.轻型种

本图集适用于坡度为1%一3%的新建或既有建筑的现况钢筋 混凝十平层面、目种植构造层总自重小于1.8kN/m的种植屋面

植屋面并应考虑植物在屋面环境下生长增加的荷重。 3.1.8非上人屋面进行绿化设计后应按照上人养护管理需要,设 置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植物管理养护过程的安全。 3.1.9轻型种植屋面需局部配置低矮灌木为景观植物时,应采用 种植槽或种植容器种植。高层建筑不宜种植灌木。 3.1.10建轻型种植屋面应设置雨水排放系统,根据种植形式的 不同、确定水落口数量和落水管直径。既有建筑屋面宜利用原 有屋面排水系统因地制宜的排除雨水,

5.1,11轻型种植屋面配套设施应付合下列规定: 1屋面周边应有安全防护设施: 2屋面应配备灌溉水源: 3.1.12轻型种植屋面防水工程完工后,应进行蓄水检验 3.1.13轻型种植屋面工程应建立绿化管理、植物保养制度。 3.2轻型种植屋面基本构造: 3.2.1按保温要求分有保温和无保温两种、基本构造如下: 1轻型种植屋面(有保温)基本构造:屋面结构层→水泥砂 浆找平层→保温层→保护层→防水层【含普通防水层、松散型防 渗材料(可根据设计要求选用)、耐根穿刺(自粘)防水卷材) ·排(葡)水层→过滤层→种植土层→植被层。 2轻型种植屋面(无保温)基本构造:屋面结构层→水泥砂 浆找平层→防水层【含普通防水层、松散型防渗材料(可根据设 计要求选用)耐根穿刺(自粘)防水卷材→排(蓄)水层→ 过滤层一种植土层一植被层

松微型防渗材料主要技术指标 表 3. 4. 23

3.6.3种植土挡墙底部或用于种植物分区而设置的矮墙或反梁底 部应设有排水口。排水口面积为80mm~100mm见方,中心间距 宜为800mm~1200mm,排水口与过滤层间应设置铁篦子。 3.6.4变形缝两侧应设置种植土挡墙隔离带,作为轻型种植屋面 的分区边界。植物不应跨缝种植。 3.6.5屋面内、外天沟内不得布置种植层.天沟坡度应大等于1% 3.6.6外天沟与屋面种植部分,宜留出不少于300mm的距离。 3.6.7种植屋面的女儿墙、周边泛水部位宜与种植土保持宽度不 应小于500mm的距离。 3.6.8轻型种植屋面需局部配置低矮灌木为景观植物时,应采用 种植槽或种植容器种植。 1种植槽应设在屋面支撑构件,如:梁、柱、墙等部位,可以 是条形、方形、圆形等形式。 2种植槽内应设置耐根穿刺(自粘)防水卷材。 3种植槽的围墙做法同挡墙,防水做法同屋面,但应在耐根 穿刺(自粘)防水层上设一道水泥砂浆保护层。 3.6.9竖向穿过屋面的管线,应在结构层内预埋套管,套管高出 种植±不应小于150mm

4.1屋面工程施工应严格遵照《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

面工程施工应严格遵照《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

采用对接法施工, 4.4.2土工布过滤层应空铺于排(蓄)水层上面,施工要求应符 合本说明第3.4.4条规定。

T/CIS 17004-2020 直接质谱离子化装置.pdf:本图集未注明的尺寸单位均以毫米(mm)为单位

轻型满覆土种植屋面构造及热工计算选用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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