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皖2016JPSZY2:2016系列工程建设通用标准设计给排水专业(二).pdf6.4防护区应设置泄压口,并安装不小于泄压计算面积的成 品泄压阀。泄压口泄压面积应按相应气体灭火系统的设计规 定计算。泄压口宜设在外墙上;当防护区无外墙时,可设在 与走廊相邻的内墙上。由于七氟丙烷、二氧化碳灭火剂比空 气重,其泄压口应开在防护区净高的2/3以上部位,即泄压 口下沿不低于防护区净高的2/3。 6.5灭火剂喷放前,防护区内除泄压口外的开口应能自行关 闭。 6.6防护区的环境温度详见本图集第13页“气体灭火系统技 术性能表”。
6.7二氧化碳全淹没灭火系统对防护区的附加要求和局部应 用灭火系统对保护对象及其附近区域的要求,详见本图集第 36页“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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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气体火火系统储存装置 8.1.1有管网气体灭火系统的储存装置应由储存容器、容器 阅和集流管等组成。容器阀和集流管之间应采用高压软管挠 性连接。储存容器和集流管应采用支架(储瓶架)固定。储 存装置的储存容器与其他组件的公称工作压力,不应小于在 最高环境温度下所承受的工作压力。在储存容器或容器阀上 。应设安全泄压装置和压力表。组合分配系统的集流管,应 设安全泄压装置。安全泄压装置的动作压力,应符合相应气 体灭火系统的设计规定。 8.1.2柜式(无管网)预制气体灭火系统的储存装置应由储 存容器、容器阀等组成。 8.1.3有管网气体灭火系统的储存装置宜设在专用储瓶间或 装置设备间内。二氧化碳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的储存装置可设 置在保护对象附近固定的安全围栏内。储瓶间或装置设备间 宜靠近防护区布置DB31T 1266-2020 乘用车自主紧急制动系统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pdf,并符合建筑物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有 关规定,且应有直接通向室外或蔬散走道的出口, 储瓶间的环境温度,详见本图集第13页“气体灭火系统 技术性能表”。 8.1.4储存装置的布置,应便于操作、维修及避免阳光照射 。操作面距墙面或两操作面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1.0m,且不 应小于储存容器外径的1.5倍。 8.1.5同一集流管上的储存容器,其规格、充装压力和充装 量应相同。 8.1.6同一防护区,当设计两套或三套管网时,集流管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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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设置,但系统启动装置必须共用。各管网上喷嘴流量应按 同一灭火设计浓度、同一喷放时间进行设计。 8.2选择阀 8.2.1组合分配系统中的每个防护区应设置控制灭火剂流向 的选择阀。选择阀的规格应与该防护区灭火剂输送主管道的 公称直径相同, 8.2.2选择阀的设置位置应靠近储存容器且便于操作。 8.2.3系统启动时,选择阀应在灭火剂储存装置容器阀开启 前打开或与储存装置容器阀同时打开。 8.3有管网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剂输送管道及管道附件 8.3.1气体灭火剂输送管道应采用无缝钢管。其质量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8163、《高压 锅炉用无缝钢管》GB5310等的规定。无缝钢管内外壁应采 取热浸镀锌等防腐措施。镀层应均匀、平滑,其厚度不宜小 于15 μm。 8.3.2安装在腐蚀性较大环境里的气体灭火剂输送管道应果 用无缝不锈钢管。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流体输送用 不锈钢无缝钢管》GB/T14976的规定。 8.3.3气体灭火剂输送管道的连接,当DN50mm时宜采用螺 纹连接;DN>50mm时,宜采用法兰连接。钢制管道附件应采 取内外壁热浸镀锌等防腐措施。使用在腐蚀性较大环境里的 管道附件应为不锈钢材质。 8.3.4螺纹连接时,可采用聚四氟乙烯胶带或厌氧胶带作密 封材料。 8.3.5管网分流应采用三通管件,其分流出口应水平布置。
表4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剂输送管道规格
8.3.6气体灭火剂输送管道不宜穿越结构变形缝。当必须穿 时应采取设置不锈钢金属软管或波纹膨胀节等可靠的抗沉 降、抗变形措施。 8.3.7灭火剂输送管道不宜露天设置。 8.3.8有可能产生爆炸危险的场所,灭火剂输送管网应吊挂 安装并采取防晃措施。 8.4有管网气体灭火系统喷嘴布置 8.4.1喷嘴的布置应满足气体灭火剂喷放时在防护区内均匀 分布的要求。当保护对象为可燃液体时,喷嘴射流不应喷向
手动控制状态的显示装置。 9.4自动控制装置应在接到两个独立的火灾信号后才能启动 气体灭火系统联动控制方式和要求参见现行《火灾自动报 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第4.4章节要求 9.5气体灭火系统的操作与控制,应包括对防护区开口封闭 装置、通风设备和防火阀等的联动操作与控制。
手动控制状态的显示装置。 9.4自动控制装置应在接到两个独立的火灾信号后才能启动 气体灭火系统联动控制方式和要求参见现行《火灾自动报 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第4.4章节要求 9.5气体灭火系统的操作与控制,应包括对防护区开口封闭 装置、通风设备和防火阀等的联动操作与控制。
10.1有人工作防护区的灭火设计浓度或实际使用浓度,不 应大于灭火剂的有毒性反应浓度,该值应符合本图集13页 气体灭火系统技术性能表”中的要求。 0.2防护区内应设火灾声报警器,必要时,可增设闪光报 整器。防护区入口外侧应设火灾声、光报警器和灭火剂喷放 指示灯,以及防护区采用的相应气体灭火系统的永久性标志 牌。灭火剂喷放指示灯信号,应保持到防护通风换气后,以 手动方式解除。 10.3气体灭火系统的手动控制与机械应急操作应有防止误 操作的警示标志与措施 10.4设有气体灭火系统的场所,宜按建筑物(栋)、储瓶 间或楼层为单元配置两套空气呼吸器
11对其他专业的设计要求
11对其他专业的设计要求 1.1对建筑、结构专业的设计要求 1.1.1防护区围护结构、门窗、吊顶的耐火极限及防护区 围护结构承受内压的允许压强,泄压口的设置位置等要求详 见编制说明第6条。
11.1.2防护区应有保证人员在30s内疏散完毕的通道和出口。 11.1.3防护区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并能自行关闭。用 于疏散的门必须能从防护区内打开。 11.1.4灭火剂喷放前,防护区内除泄压口外的开口应能自 行关闭。 11.1.5储瓶间或装置设备间的设置位置、建筑耐火等级等 要求详见编制说明第8.1.3条。其平面尺寸及净空高度应能 满足灭火剂储存装置的布置要求。 11.1.6储瓶间或装置设备间的门应向外开启。 11.1.7储瓶间或装置设备间的地面承载能力应能满足灭火 剂储存装置及其他附属设备的荷载要求。 11.1.8柜式(无管网)预制灭火装置,其设置部位的地面 承载能力应能满足装置的荷载要求。 11.2对暖通专业的设计要求 11.2.1灭火后的防护区应通风换气。地下防护区和无窗或 设固定窗扇的地上防护区应设置机械排风装置,排风口宜设 在防护区的下部并应直接排至室外。通讯机房、计算机房等 场所的通风换气次数应不小于每小时5次。 11.2.2储瓶间或装置设备间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地下储 瓶间或装置设备间应设机械排风装置,排风口应设在下部。 11.3对电气专业的设计要求 11.3.1采用气体灭火系统的防护区,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的规定设置火灾自动 报警系统,并选用灵敏度级别高的火灾探测器。 11.3.2气体灭火系统的供电电源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消防 技术标准的规定。 11.3.3防护区的疏散通道及出口,应设应急照明与疏散指 示标志。
11.3.4储瓶间或装置设备间内应设应急照明, 11.3.5经过有爆炸危险和变电、配电场所的灭火剂输送管 网,以及布设在以上场所的金属箱体等,应设防静电接地。 11.3.6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工程项目,应将各防护区气体灭 火控制系统的火灾报警、系统动作、手动与自动转换、系统 或设备故障等信号传送给消防控制室。条件许可时,宜优先 选择将火灾自动报警气体灭火控制器设置在消防控制室
12与生产企业及安装单位的配合工作 12.1气体灭火系统生产企业或安装单位应提供有关技术资 料、产品样本和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 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及强制性产品认证报告。 12.2在气体灭火系统生产企业或安装单位技术人员的配合 下确定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剂储存装置的重量,计算储瓶间, 装置专用设备间或柜式预制灭火装置设置部位的地面荷载, 正确绘制系统原理图,进行平面和系统设计。 12.3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宜在气体灭火系统生产企业或安 装单位的配合下采用由其提供的计算方法或专用计算软件进 行灭火剂输送管网的计算
13.1气体灭火系统的安装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安装单位承 担,并按设计图纸和相关的技术文件进行施工。 13.2灭火剂储存装置的安装 13.2.1储存装置上压力表、液位计、称重显示装置的安装 应便于人员观察和操作
校对袁书 图集号 皖2016S302 设计 和祥 编制说明 制图和司 页次 8
校对袁旧表 设计 和河 制图
13.2.2储瓶架应固定牢固。 13.2.3储气瓶上的灭火剂名称标识应朝向操作面,并按容 器编号顺序排列。 13.2.4安装集流管前应检查内腔,确保清洁。 13.2.5集流管上安全泄压装置的泄压方向不应朝向操作面 13.2.6集流管应固定在支、框架上,支、框架应固定牢固 13.3选择阀的安装 13.3.1选择阀的操作手柄应安装在操作面一侧,当安装高 度超过1.7m时应采取方便操作的措施 13.3.2螺纹连接的选择阀,其与管网连接处宜采用活接。 13.3.3选择阀的流向指示箭头应与灭火剂输送方向一致。 13.3.4选择阀上应设置标明防护区(或保护对象)名称或 编号的永久性标志。 13.4系统启动组件的安装 13.4.1电磁启动器的电气连接线应沿固定灭火剂储存容器 的支、框架或墙面数设。 13.4.2启动瓶或启动瓶架应固定牢固。启动瓶上应有标明 驱动介质名称及对应防护区(或保护对象)名称或编号的矛 久性标志,并应便于观察。 13.4.3启动管道布置应整齐。其直线段支架或管卡间距不 宜大于0.6m,转弯处应增设管卡。 13.5灭火剂输送管道的安装 13.5.1管道穿过墙壁、楼板处应设置套管。穿墙套管的长 度应与墙体厚度一致,穿过楼板的套管长度应高出板面50m 。管道与套管之间的缝隙应采用柔性防火封堵材料(如玻理 纤维、硅酸铝纤维、岩棉等)填塞严密。
13.5.3管道末端应采用防晃支架固定。支架与末端喷嘴间 的距离不应大于500mm。 13.5.4DN>50mm的灭火剂主干管道,其垂直方向和水平方 向至少应各安装一个防晃支架;当穿过建筑物楼层时,每层 应设一个防晃支架。当水平管道改变方向时,应增设防晃支 架。管道抗震要求,应符合现行《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 范》GB50981要求。 13.6喷嘴的安装 13.6.1喷嘴安装时应按设计要求逐个核对其型号、规格和 喷孔方向。 13.6.2安装在吊顶下的不带装饰罩的喷嘴,其连接管管端 螺纹不应露出吊顶;安装在吊顶下的带装饰罩的喷嘴,其装 饰罩应紧贴吊顶。 13.7柜式(无管网)预制灭火系统的安装,详见本图集第 54页“柜式(无管网)预制灭火系统说明”。 13.8系统控制组件的安装 13.8.1气体灭火系统灭火控制装置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防护区内火灾探测器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首 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的规定。 13.8.2设置在防护区部位的气体灭火系统手动、自动转换 开关和启动、停止按钮应安装在防护区门外使于操作的地方 安装高度宜为1.5m。二氧化碳局部应用灭火系统手动操作
装置应设在保护对象附近 13.8.3灭火剂喷放指示灯应安装在防护区疏散门外侧的正 上方。
14管道试压、欧扫和表面涂漆 14.1气动管路安装完毕后应做气密性试验,并采取防止 灭火剂和启动气体误喷的措施。试验介质可采用氮气或 压缩空气。试验压力为驱动气体储存压力,并以不大于 0.5MPa/s的升压速率缓慢升至试验压力,稳压3min,压 力降不超过试验压力的10%为合格。 14.2灭火剂输送管道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水压强度试验 和气密性试验。 14.2.1进行水压强度试验时,应以不大于0.5MPa/s的升 压速率缓慢升至试验压力,稳压5min,管道无渗漏、无 变形为合格。 14.2.2灭火剂输送管道水压强度试验压力应符合表6要求
表6气体灭火剂输送管道水压强度试验压力
气密性试验时,应以不大于0.5MPa/s的升压速率缓慢升 至试验压力,管段试验气源3min内压力降不超过试验压力的 10%为合格。 经气压强度试验合格且在试验后未拆卸过的管道可不进 行气密性试验。 14.3管道吹扫 14.3.1水压或气压强度试验合格的管道,应采用氮气或压 缩空气进行吹扫。吹扫时,管道末端的气体流速不应小于20 m/s。 14.3.2吹扫过程中用白布检查,直到白布上无铁锈、尘土、 水渍及其他异物为合格。 14.4管道外表面涂漆。明装灭火剂输送管道外表面宜涂红 色油漆。在管井、吊顶内及活动地板下等隐藏部位的灭火剂 输送管道可涂红色漆环,色环宽度不应小于50mm;每个防护 区或保护对象的管道油漆色环宽度应一致,间距应均匀。
15.1气体灭火系统的调试应在系统安装完毕,且宜在相关 的火灾报警系统和防护区开口部位自动关闭装置、通风机械 和防火阀等联动设备的调试完成后进行。 15.2调试时应采取可靠措施,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避免 灭火剂误喷。 15.3调试项目应包括模拟启动试验、模拟喷气试验和模拟 切换操作试验。 15.3.1应对所有防护区或保护对象进行手动、自动模拟启 动试验,并应合格。系统模拟启动试验方法为:
试验方法为: 1按装置使用说明书的操作方法,将系统的使用状态 从主用量灭火剂储存容器切换为备用量灭火剂储存 容器。 2按第15.3.2要求进行模拟喷气试验,评价试验结果 15.3.4柜式(无管网)预制灭火系统宜取柜式灭火装置中 的一套按产品标准中有关“联动试验”的规定进行模拟喷气 试验。 15.4调试结束后应将系统各部件及联动设备恢复为正常状 态。
16.1气体灭火系统的峻工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 合格的基础上,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人 员共同进行。 16.2峻工验收时应具备下列文件资料: 系统验收申请报告;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工程设计文件及系统成套装置、主要组件技术资料; 峻工图、设计变更、峻工报告等相关工验收技术文件; 施工过程检查记录; 隐藏工程验收记录。 16.3验收检测采用的计量器具应精度适宜,经法定机构计 量检定、校准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16.4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 收,
16.5工程外观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 确认。 16.6气体灭火系统的峻工验收应按照现行《气体灭火系统 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的具体规定按以下三方面进行: 16.6.1防护区或保护对象与储存装置间的验收, 16.6.2设备和灭火剂输送管道的验收。 16.6.3系统功能验收。 16.7气体灭火系统验收合格后,应将系统恢复到正常工作 状态。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本图集除特殊注明外,未注明的尺寸标注均以mm计
本图集所依据的标准更新后,工程技术人员应进行复核 后选用。
校对袁闲表 图集号 皖2016S302 设计 和罚 编制说明 制图 和列 页次 12
续表一灭火剂名称七氟丙烷Ni、Ar、CO:混合气体二氧化碳①全没灭火系统不应大于60s;当扑教固体深位火灾时不应大于7min,并应在①通讯机房和电子计算机房等防护区不喷放至设计用量的95%时,不应大于前2min内使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0%。灭火剂设计喷放时间应大于8s;60s,且不应小于48s②局部应用灭火系统不应小于30s;对于②其他防护区不应大于10s燃点温度低于沸点温度的液体和可熔化固体的火灾不应小于1.5min①木材、纸张、织物等固体表面火灾宜采用20min;①木材、纸张、织物等固体表面全滤没灭火系统固体深位火灾:②其他固体表面火灾宜采用10min;火灾宜采用20min;①棉、毛、织物、纸张、数据储存灭火浸渍(抑制)时间③通讯机房、电子计算机房的电气设备火灾应采用②其他固体表面火灾宜采用10min;间、数据打印设备间为20min;5min;?通讯机房、电子计算机房的电气②计算机房、电器开关和配电室、④气体和液体火灾不应小于1min设备火灾宜采用10min电缆间和电缆沟为10min内压式系统:2.5MPa<30m灭火剂输送距离(注1)4. 2MPa≤45m<150m高压COz系统<120m5. 6MPa 60m低压CO2系统<60m外压式系统<150m灭火剂输送形态液体单相流气体单相非稳态流气液两相流全滤没灭火系统:全滤没灭火系统:全滤没灭火系统和局部应用灭火系统;内贮压式系统、外贮压式系统;系统种类①单元独立系统;①单元独立系统;高压系统、低压系统;单元独立系统、②组合分配系统;②组合分配系统组合分配系统;高压CO2柜式(无管网)?柜式(无管网)预制系统预制系统工作电源主电源:AC220V/50Hz备用电源:DC24V系统种类警时:<15W报警时:<30W注:表中“灭火剂输送距离”指灭火剂输送管道推荐性当量长度,系统设计时应按本图集编制说明第13.3要求对灭火剂输送管网进行精确计算,校对图集号皖2016S302设计气体灭火系统技术性能表制图页次14
二氧化碳灭火剂技术性能参数
气体灭火系统电气控制原理图
90°弯头管箍三通异径三通管路连接件外形尺寸表90°弯头管三异径三通外形尺寸()外形尺寸(m外形尺寸(m)当量长度(m)规格外形尺寸(m)当量长度(m)规格外形尺寸(m)当量长度(m)长度长度DNDDNDNL直通段分支段DN; × DN ;D:Li值通段分支段DN, × DN ;D:D:k1直通段分支段2046380. 6720350. 2204638 0. 51. 720 × 25465638441. 12. 132 × 4062 7551601. 82. 62556440. 8.25440. 02. 020 × 32466238511. 12. 432 × 50628451641. 83. 13262543Z62210. 72. 520 × 40467538U2. 32 × 656210251831. 84, 340756 01. 314062790. 34075600. 93. 220 × 50468438043, 340 × 5075846064 1. 0 4, 95084641. 6850720. 45084641. 14, 025 × 32566244511. 5Z. 240 × 651510260831.06. 165102832. 01659292 0. 565102831. 45. 025 × 40>67544601. 23, 150 × 658410264831. 85, 980121952. 50801081080. 680121951. 75. 825 × 50>684441. 250 × 808412164951. 86. 8注:管路连接件是气体灭火系统DN<80mm灭火剂输送管路上的常用附件,本材质为20钢或16Mn钢,!内外表面热镀锌处理。公称压力等级15MPa,经22.SMPa水压强度试验,适用于有管网气体灭火系统的管路连接管路连接件校对气体灭火系统通用组件外形图图集号皖2016S302设计(四)制图页次22
七氟丙烧气体灭火系统主要技术参数
校对 瑞 图集号 皖2016S302 设计 袁国书 七氟丙烷组合分配系统原理图 制图 袁国书 页次 25
注:1.表中n为装置中单排储瓶数量。2.表中单个储瓶充装灭火剂后重量G详见本图等第27面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储存装置外形尺寸表
七氧丙烷灭火剂储瓶技术性能表
氟丙烷灭火剂储瓶技术性能表
外贮压式七氟丙烷灭火系统说明
由于七氟丙烷灭火剂的饱和蒸汽压较低(20℃时绝对蒸 汽压力为0.39MPa),不能满足管道输送和喷放汽化的要求, 通常采用在灭火剂储瓶内充装氮气增压的方式,称为内贬压 式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外贮压式七氟丙烷灭火系统是将七氟 内烷灭火剂和动力气体(N2)分别贮存在不同的容器内,在 喷放灭火剂时,把动力气体注入灭火剂储瓶,使灭火剂储瓶 内压力迅速升高,推动灭火剂在管网中长距离快速输送,增 强灭火剂的雾化效果,更有效地实施灭火,
与内贮压式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相比,外贮压式七氟丙烷 尤其适用于需要采用气体灭火系统的下列场所: 2.1储瓶间与防护区距离较远的工程项目:
2.3对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进行更新改造,如采用外贮压 式七氟丙烷瓶组,可继续使用原有灭火剂输送管网,无需整 改。
外贮压式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由灭火剂储瓶、动力气储瓶 、启动瓶、储瓶架、液面测量装置、容器阀、电磁启动器、 气启动器、选择阀、气体单向阀、液体单向阀、集流管、安 全阀、自锁压力开关、减压阀、管道及喷嘴等组成。其中启 动瓶、容器阀、电磁启动器、气启动器、选择阀、气体单向 阀、液体单向阀、集流管、安全阀、自锁压力开关、喷嘴为
外贮压式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由灭火剂储瓶、动力气储瓶 启动瓶、储瓶架、液面测量装置、容器阀、电磁启动器、 气启动器、选择阀、气体单向阀、液体单向阀、集流管、安 全阀、自锁压力开关、减压阀、管道及喷嘴等组成。其中启 动瓶、容器阀、电磁启动器、气启动器、选择阀、气体单向 阀、液体单向阀、集流管、安全阀、自锁压力开关、喷嘴为
通用组件,与内贮压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相同。灭火剂 储瓶、动力气储瓶、储瓶架、减压阀、液面测量装置为外贮 压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专用组件。
外贮压式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灭火剂设计用量或情化设 计用量及系统灭火剂储存量计算、管网及喷嘴布置、对防护 区及储瓶间的基本要求、泄压口设置及泄压面积计算、操作 控制方式、系统安全要求与内贮压式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相同 但系统灭火剂输送管网计算较为复杂,应采用生产企业开 发的计算机专用软件来完成
校对 和州 图集号 皖2016S302 设计 袁闲君 外贮压式七氟丙烷灭火系统说明 制图 闲君 页次 29
校对 和州 图集号 皖2016S302 设计 袁闲书 外贮压式七氟丙烷灭火系统说明 制图 闲君 页次 29
校对 瑞 图集号 皖2016S302 设计袁闲书外贮压式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原理图 制图文旧书 页次 30
组合分配系统储存装置外形图
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按应用方式可分为全湾没灭火系统和局部应 用灭火系统。全淹没灭火系统应用于扑救封闭空间内的火灾;局部应用 灭火系统应用于扑敷不需要封 体保护对象的非深位火灾
灭火系统应用于扑救不需要封闭空间条件的具体保护对象的非深位火灾 2 全淹没灭火系统对防护区的补充要求 采用二氧化碳全淹没系统的防护区,除本图集总说明第6条“气体 灭火系统对防护区的基本要求”外,还应符合下述要求: 对气体、液体、电气火灾和固体表面火灾,在喷放二氧化碳灭火剂 前不能自动关闭的开口,其面积不应大于防护面积总和的3%,且开口不 应设在底部 3采用二氧化碳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的保护对象,应符合下列规定: 3.1保护对象附近区域的空气流动速度不宜大于3/s。必要时,应采取 邀挡措施。 3.2在喷嘴与保护对象之间,喷嘴喷射角范围内不应有遵挡物。 3.3当保护对象为可燃液体时,液面至容器上沿口的距离不得小于150 mm 4 全灌没灭火系统的喷嘴布置 喷嘴布置应使防护区内二氧化碳分布均匀,并应贴近天花板或顶板 安装。 5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的喷嘴布置 5.1当采用面积法进行系统设计时,喷嘴应符合下列规定: 5.1.1喷嘴应等距布置,以喷嘴正方形保护面积组合排列,并应完全覆 盖被保护对象, 5.1.2架空型喷嘴应以喷嘴的出口至保护对象的距离确定设计流量和相 应的正方形保护面积;槽边形喷嘴保护面积应有设计选定的喷嘴设计流 量确定。
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说明
5.1.3架空行喷嘴的布置宜垂直于保护对象的表面,其瞄准点应是喷嘴 保护面积的中心。当确需非垂直布置时,喷嘴的安装角不应小于45°, 其瞄准点应偏向喷嘴安装位置的一方(如下图所示),瞄准点偏离保护 面积中心的距离可按下表确定
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主要技术参数
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按应用方式可分为储罐式低压二氧化碳灭火 系统、整体式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和柜式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均 为有管网系统)。同高压二氧化碳气体灭火系统一样,有全淹没灭火系 统和局部应用灭火系统两种应用方式。
2适用火灾危险场所举例
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适用于浸渍槽、溶化槽、轧机、印刷机、纺 织机、发电机组、煤粉仓、油浸变压器、液压设备、烘干设备、除尘机 喷漆生产线、电气老化间、计算机房数据储存间、纸张库、棉花库、 食品库、皮毛储存库等场所
3.1储罐式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整体式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说明
3.1.2系统灭火控制方式
储罐式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和整体式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均设 商自动控制、手动控制、机板应急操作三种控制方式。 )自动控制:将火灾自动报警气体灭火控制器和装置控制柜上的控制 方式选择键均换到“自动”档时,系统即处于自动控制状态。如有 火警发生,火灾自动报警气体灭火控制器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发 出联动指令,关闭防火阅等各类联动设备,经过不大于30s的喷放楚 迟,向装置控制柜发出灭火指令,开启电磁阀释放启动气体,打开 失火防护区对应的选择阀;再发出指令,打开主控阀喷放灭火剂, 实施灭火。喷放至预先设定的CO2灭火剂用量时,主控阀自动关闭, 选择阀复位,停止喷放。 手动控制:将火灾自动报警气体灭火控制器上的控制方式选择键换 到“手动”档时,而装置控制柜上的控制方式选择仍在“自动”档 时,系统处于手动控制状态。如有火警发生,气体灭火控制器只发 出报警信号,不输出动作指令,可按下手动控制盒或灭火控制器的 启动按钮即可按设定程序启动系统喷放灭火剂,实施灭火,在系统 “自动控制”状态下,仍可优先实施系统手动控制。 机械应急操作:如发生火警,采取“自动”或“手动”方式均不能 启动系统时,应迅速组织人员蔬散撤离,关闭相关联动设备,在储 存容器设备间内打开控制相应防护区的选择阀及主控阀的电磁阀, 喷放灭火剂,实施灭火。 紧急停止:如火灾自动报警气体灭火控制器发出火警信号,但在喷 放延退时间内未发现火情,或虽有火情但已用灭火器扑灭,可按下
手动控制盒或火灾报警气体灭火控制器上的紧急停止按钮,阻止灭
校对责旧书 图集号 皖2016S302 设计张证 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说明 制图张社 页次 40
火指令发出,中止系统灭火程序。即使在灭火剂喷放过程中,也可 按下装置控制柜上的主控阀停止键和主控阀关闭键,再按选择阀复 位键,即可关闭主控阀和选择阅,停止灭火剂的喷放。
3.2柜式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3.2.2系统灭火控制方式
防护去的选择阀和主控阀,喷放灭火剂,实施灭火。 4)紧急停止:如发出火警信号,但在延迟时间内确认不需要启动系统 灭火,可按下手动控制盒或火灾自动报警气体灭火控制器上的紧急 停止按钮,即可阻止控制器灭火指令的发出,终止系统灭火程序。 3.3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动作程序图见本图集第17页。 4全淹没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对防护区的要求和局部应用低压二氧 化碳灭火系统对保护对象的要求与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相同。详见本 图集第4、36页
5.1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由储存装置、选择阀、灭火剂输送管道、喷 嘴及管路附件等组件组成, 5.2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储存装置包括灭火剂储存容器、容器阀(主 控阀)、维修阀、安全泄压阀、压力表、压力报警装置和制冷机组,储 存容器的设计工作压力不应小于2.5MPa,并应采取良好的的绝热措施。 安全泄压阀的泄压动作压力应为2.38±0.12MPa。 储存装置高压报警压力设定值应为2.2MPa,低压报等压力设定值应为1.8MPa 5.3储存装置宜设置在专门的储存装置设备间内,并远离热源,避免阳 光直射;其位置应便于再充装。 5.4容器阀(主控阀)应能在喷出要求的二氧化碳灭火用量后自动关闭 5.5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灭火剂输送管网应采取防胀收缩措施。 管网中阅门之间的封闭管段应设置泄压装置,其泄压动作压力应为2.38 ± 0. 12MPa 5.6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喷嘴布置与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要求相 同,详见本图集第36页“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说明”第4、5和6条。
校对景闲帮 设计 张在 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说明 制图 张在
储罐式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原理图 注:本图为典型的两个防护区组合分配系统原理图,对于单元独立系统,除无灭火剂分配管、选择 阀以及控制选择阅的电磁阀外,其全组件和部件与组合式分配系统是基本一致的。
校对 瑞 图集号 皖2016S302 设计 在储罐式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原理图 制图 张在 页次 42
注:1.储罐间距离灭火剂充装槽车停效位置不宜趣过50m。距离大于10m时应设置充装管 2.储罐间布置期详见本图集第50面
校对 袁田书 图集号 皖2016S302 设计 张在 储罐式低压二氧化碳灭火装置外形图 制图 张社 页次 43
2.储罐灭火剂喷放口直径DN是为满足60s内排空储罐面确定的,也可根据用户需要按最大防护 区选择阅规格调整灭火剂喷放口径 3.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储罐问布置图详见本图集第50页,
柜式无管网灭火装置是一种预制的、按一定应用条件将灭火剂储存 装置和喷放组件等预先设计、组装成套且具有联动控制功能的全滤没气 体灭火系统。与有管网灭火系统相比,具有安装灵活、无管网阻力损失 灭火速度更快、效率更高等特点。 无管网灭火装置不需要单独设置储瓶间,储气瓶及整个系统均设置 在防护区内。火警发生时,装置直接向防护区内喷放灭火剂。适用于计 算机房、档案库、贵重物品库、电信数据中心、变配电房(间)、弱电 机房(间)等面积较小的防护空间,对原有建筑进行功能改造需增设气 体灭火系统时,采用柜式无管网灭火装置更经济、更合理、更快捷
2.1无管网灭火系统由柜式预制灭火装置、火灾探测器、火灾自动报警 气体灭火控制器等组成。具有自动控制和手动控制两种启动方式。 2.2除对防护区空间实施保护外,无管网灭火装置也可根据工程实际需 要设计成对机房架空地板、吊顶内空间等特殊部位的保护。 2.3根据灭火剂储瓶配置数量,无管网灭火系统有单瓶组装置和双瓶组 装置两种形式 2.4火灾自动报警气体灭火控制器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可由装置生产 企业组装在柜内,也可以单独设置在防护区墙壁上
3.1设计人员应根据火灾类型、防护区性质合理选用柜式(无管网)预 制灭火系统。 3.2柜式(无管网)预制灭火装置单机服务面积宜为50m左右,如防护 区面积较大,则应采用多台分散设置方法,但一个防护区内的设置数量 不宜超过10合,
柜式(无管网)预制灭火系统说明
3.3同一个防护区内的预制灭火装置数量多于1台时,应能同时启动。 其动作响应时差不得大于2s。 3.4柜式(无管网)预制灭火装置设置场所空气中不应有易爆、导电尘 埃及具有腐蚀性等有害物质。其安装位置应远离热源,并不易受到震动 和碰撞。装置正面的操作空间不宜小于1.0m。 3.5采用柜式(无管网)预制灭火系统的防护区,对泄压口和火灾自动 报警系统的设置要求,及其对供电电源的要求与有管网气体灭火系统相 同,详见本图集编制说明第6条、第11.3条有关内容
4.1承担柜式(无管网)预制灭火系统安装和调试工作的施工企业必须 具有相应资质,并由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进行操作, 4.2柜式(无管网)预制灭火装置宜靠近墙壁安装。安装位置地面应平 整,并能满足装置对地面荷载的要求。 4.3根据装置说明书的要求,将火灾报警气体灭火控制器(柜外设时) 、手动控制盒、声光报警器及联动设备等外围器件连接好,并检查线路 连接是否正确。 4.4按设计要求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电源线路,检查电气控制部件 的固定情况及接插件连接情况,检查电气线路连接是否正确,判断无误 后开机调试, 4.5柜式(无管网)预制灭火装置的模拟喷气试验宜按产品标准中有关 “联动试验”的要求进行
校对袁闲 柜式(无管网)预制灭火 图集号 皖2016S302 设计 和河 和列 系统说明 制图 页次 54
柜式预制高压二氧化碳灭火装置技术参数及尺寸表
DB11/T 597-2018 农村公厕、户厕建设基本要求校对 袁国书 图集号 皖2016S302 设计 和罚 柜式(无管网)预制灭火装置外形图 制图 和 (三) 页次 57
阅体安装孔网格港压口阅体安装孔压力检测孔状态指示灯泄压阁面板叶片叶片A i4自动泄压阀前视图自动泄压阀技术性能参数1、3、4型剖面2型剖面型号外形尺寸(m)泄压面积重量AcAtB;B;(n)(kg )1型6103022023822602440. 07720. 5自动泄压阀工作原理:2型850458202 6204164000. 21032. 5自动压阅安装完毕投入使用后,测压装置24h检测防护区内的空气压力,火灾发生时,3型7003401904702902800. 13015. 0 气体灭火系统启动喷放灭火剂,防护区内空气压力随之升高,当压力达到设定值时,泄压阅4型8204801906004204000. 25020. 0测压装置发出动作信号,执行机构巡速将叶片从关闭状态转变为开启状态,快速释放防护区1型DC 24V2. 843. 4型内的超压空气,使防护区图护结构不致破坏,当空气压力下降至设定值以下时,测压装置再供电电源AC 220V 0.64DC 24V1.5A1. 2型次给执行机构发出动作信号,使执行机构复位,叶片关闲,保持防护区内的灭火剂灭火浓度,1型1100Ps3. 4型900+100除自动控制功能外,还可以将泄压阅动作信号反馈到消防控制室,对泄压阀实施远距高监控动作压力(出厂设定值)1、2型Pa1000Ps或进行手动控制。动作精度± 50Pa自动泄压阅动作压力:当用户无要求时按左表数值设定供货;也可根据用户需要在出厂阀体材质冷轧钢板、表面喷型前按要求数值设定,校对袁国表自动泄压阀外形图、技术图集号皖2016S302设计性能参数制图页次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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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13-297-2018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标准2016系列工程建设通用标准设计
《建筑专业(一)~(四)》 (共21册) 《结构专业(一)、(二)》 (共10册) 《给排水专业(一)、(二)》 (共9册) 《电气专业(一)~(三)》 (共12册) 《暖通专业》(共4册)
根据建设部(90)建设字第204号颁发《关于 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编制与管理的若干规定》,本图 集版权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翻印和复制,违 者按版权法的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