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MH/T 5002-2020 运输机场总体规划规范.pdf总体规划规范(MH/T5
用地紧张时,通常将楼前停车立体布置,可采用需求管理的方法,主要服务于旅客车辆短历时、 高周转停车。 18.6.3航站楼前停车场(楼)应优先保障旅客及迎送人员的使用需求;其布局和层数应综合 考虑场地条件、车位需求、使用功能、与航站楼衔接方式、服务品质等因素合理规划,最远停 车位至航站楼出人口的步行距离不宜大于300m。机场人防工程可与航站楼前停车楼统筹规划并 合建。 18.6.4到达车道边不允许私人小汽车使用时,应在停车场(楼)靠近航站楼的位置设置一定 数量的临时停靠车位,并具备遮阳挡雨条件,方便旅客就近上车。 (条文说明】超大型、大型机场航站楼的道路交通管理复杂,部分机场安排到达车道边专门服务 于机场巴士、巡游出租车,而将私人小汽车、网络预约出租车的乘车调整至航站楼前停车设施, 为了保障这部分旅客的服务品质,制订本条,相当于在停车场内增设“车道边”功能。 18.6.5出租车上客区车辆排队空间不足时,应规划出租车蓄车场,并使两者容量相匹配。巡 游出租车、网络预约出租车设施宜统筹考虑、分开设置。 18.6.6巴士上客区车辆排队空间不足时,应规划巴士停车场,可合并设置机场巴士保障用房 18.6.7航站区指标为6、7的机场宜在供工作人员通勒使用的飞行区通道口外规划员工停车场
19.2.1供电设施规划包括场外供电规划和场内供电系统规划,机场供电等级应按一级负荷 规划。 19.2.2根据机场近期、远期业务量预测,综合考虑各种设施规模、功能区、用地规划等因素 估算用电负荷量
19.2.3场外供电规划要求如下
应满足机场近期规划的需求JGJT14-2011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建筑技术规程,兼顾远期规划; 2场外电源的电压等级应根据当地电网规划、用电负荷量、供电距离等确定; 3航站区指标为1的机场由两路外电源供电有困难时,可由一路专用线路供电并设置自备 电源
9.2.4场内供电系统规划包括中心变电站、开关站、变电站、电力系统监控等设施,以及供 电网络的路由和敷设方式,要求如下: 1根据用电负荷量及分布情况,合理规划中心变电站、开关站的容量和数量,位置宜靠近 负荷中心进出线方便:
2中心变电站、开关站宜为户内站,并避免内涝威胁: 3变电站数量应依据用电设施分布情况规划,宜与其他建筑物合建; 4供电网络应根据变电站布局、负荷性质合理规划路由; 5在建筑密集地段或穿越机坪时,敷设供电线路宜采用电缆排管、电缆沟、综合管廊的形 式,并预留增加线缆的空间: 电力系统集中监控设施
19.3.1供水设施规划包括场外供水规划和场内供水系统规划 19.3.2根据机场近期、远期业务量预测,综合考虑各种设施规模、功能区、用地规划等因素 估算用水量。 19.3.3机场供水水源应安全可靠,宜采用市政供水,可选用江、河、湖、水库等地表水和地 下水作为水源。 19.3.4航站区指标为5及以上的机场中,场外供水规划应采用至少2路供水水源。 19.3.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应规划机场供水站:
19.4.1防洪、防涝、雨水排水系统规划应保障近期规划安全合理、远期规划可行。
表19.4.2机场防护等级和防洪标准
19.4.3机场内涝防治标准应按表19.4.3确定
表19.4.3机场内涝防治标
19.4.4雨水排水系统规划应与机场周围自然水系、城镇排水设施、农田水利设施统筹协调。 19.4.5航站区指标为5及以上的机场中,雨水排水系统应结合受纳水体设置至少2个出水口。 19.4.6雨水排水系统规划采用的设计暴雨重现期不应低于表19.4.6的要求
表19.4.6机场各功能区的设计暴雨重现期
19.4.7雨水排水系统规划宜采用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等方式,有效控制雨水径流, 消减面源污染,防治内涝,提高雨水利用程度。宜结合机场地势和景观,规划具有雨水调蓄功 能的沟渠、水池或雨洪绿地。 19.4.8飞行区雨水排水系统宜采用自流排水方式。受条件限制难以采用自流排水方式时,可 采用强制排水、或强制与自流排水相结合的方式
总体规划规范(MH/T5
19.5污水、再生水系统规划
19.5.1污水系统包括污水管网、污水处理设施等,应规划为雨水、污水分流。 19.5.2污水排放应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排放要求。具备条件时,污水宜直接排人市政管网。 19.5.3污水管网应按远期需求统筹规划,分阶段实施。 19.5.4机场油库、航空加油站、机务维修等设施产生的污水需排人污水管网时,必须按污水 管网受纳要求进行预处理后排入。 19.5.5航站区指标为6及以上的机场宜在飞行区内规划机上污水收集点,收集的污水应按要求 处理后就近排入污水管网。
19.7供热、供冷设施规划
1在城市集中供热范围内的机场宜采用城市供热热源; 2供热热源的燃料应根据当地环保要求、供应条件、经济性综合确定; 3供冷冷源宜采用电动压缩式机组;峰谷电价差适宜的地区可采用水(冰)蓄冷系统 供冷; 4中型、小型机场具备条件且经济可行时,可采用空气源热泵、水(地)源热泵系统供 热、供冷; 5中型、小型机场不应采用燃气冷热电三联供系统;超大型、大型机场拟采用燃气冷热电 三联供系统时,应专题论证其接入当地电网的可行性,以及余热利用的经济性。 19.7.4锅炉房应靠近热负荷中心。全年运行的锅炉房宜设置在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季节性运行的锅炉房宜设置在该季节最大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19.7.5供冷站应靠近冷负荷中心,具备条件时可与航站楼或停车楼合建。 19.7.6供热、供冷管网规划要求如下: 1供热、供冷管应采用地下敷设方式; 2管网布局应根据用户的用房规模、建设时序、可靠性要求合理规划; 3介质温度较高、供热距离绞较远时,可规划换热站、中继泵站
19.8.1燃气设施规划包括气源规划和场内燃气系统规划。 条文说明)机场燃气供应通常采用市政燃气系统或灌装液化气罐,本节仅涉及管网供气所需的 设施。 19.8.2机场宜采用市政燃气(天然气、人工煤气或液化石油气)作为气源。 19.8.3场内燃气系统要求如下: 1应结合供气压力、用户分布情况规划燃气调压装置,其位置宜靠近负荷中心; 2场内燃气管网布局应根据近期、远期需求规划,
19.8.1燃气设施规划包括气源规划和场内燃气系统规划。 条文说明)机场燃气供应通常采用市政燃气系统或灌装液化气罐,本节仅涉及管网供气所需的 设施。 19.8.2机场宜采用市政燃气(天然气、人工煤气或液化石油气)作为气源。 19.8.3场内燃气系统要求如下: 1应结合供气压力、用户分布情况规划燃气调压装置,其位置宜靠近负荷中心; 2场内燃气管网布局应根据近期、远期需求规划,
19.9.1通信设施包括有线通信、无线移动通信设施。有线通信设施分为场外部分(中继线 路)、场内部分,场内部分包括电信局(站)、管网等。 9.9.2有线通信设施场外部分应依据机场需求结合城市有线通信网络规划。城市有线通信网
总体规划规范(MH/T5
络宜统筹考虑机场需求,应将机场电信局(站)纳入当地市话环网节点或设置双路由中继线路。 19.9.3电信局(站)宜靠近用户集中区域或场内线网中心,宜与生产保障设施合建。 19.9.4结合机场、空管、运营商等需求统筹规划场内各种有线通信网络的干线,在线缆密集 地段宜共管沟敷设。 19.9.5无线移动通信设施应根据旅客需求和生产保障要求统筹规划
20.1.1管线综合规划应结合机场功能布局和竖向布置,统筹规划场内各种管线系统的平面布 局,以及管线与建筑物、构筑物、道路、轨道交通等设施之间的位置关系,使其布局合理、相 互协调、整洁有序。 20.1.2场内各种管线系统的建设和发展应做到近期合理、远期可行,并与外围城市管网相 衔接。 20.1.3管线综合规划应根据各种管线的特性和设置要求集约布置,并满足机场运行、生产检 修的要求。超大型、大型机场可结合实际需要规划综合管廊。 20.1.4管线宜采用地下敷设的方式,飞行区不应规划架空、地上管线
20.2.1地下管线规划应结合场内地下空间综合利用,与地下的建筑物、道路、轨道、综合管 廊以及建(构)筑物基础等隐蔽工程统筹规划、协调布置。 20.2.2地下管线宜沿跑道、滑行道、航站楼、道路、排水沟等外缘集中平行布置,使线路短 捷顺直。不同类型的地下管线不应上下重叠敷设。 20.2.3地下管线沿机场道路系统布置时,应位于道路红线范围内,宜敷设在道路横断面中人 行道、非机动车道下方;条件受限制时,可敷设在机动车道、绿化带下方。 20.2.4地下管线的干管应布置在用户较多或支管较多的一侧,并减少与其他管线、跑道、滑 行道、轨道交通、排水沟、道路等的交叉。 20.2.5地下管线与跑道、滑行道、轨道交通、道路交叉时,宜采用垂直交叉方式布置;受条 件限制时,其交叉角宜不小于45°。 20.2.6地下管线的覆土深度应根据管线特性、布置要求、土壤性质、地面荷载、冻土深度合
总体规划规范(MH/T5
20.2.7管线竖向布置发生矛盾时,宜符合下列要求:
地下管线之间或与其他构筑物之间的最小垂直净距(m
均自管壁、沟壁或防护设施的外缘或最外一根电缆起算:管注
础)外缘起算;地上轨道与航油管的净距自道肩项面起算,与其他管线净距自轨底起算 2将直埋电力、通信管线与其他物体采用隔板分隔时,最小净距采用括号内数值。 3燃气管按钢制管材考虑。 4地上轨道设计时速不小于200km/h时,轨底与除航油管外的其他管线最小净距为1.50m
础)外缘起算;地上轨道与航油管的净距自道肩项面起算,与其他管线净距自轨底起算 将直埋电力、通信管线与其他物体采用隔板分隔时,最小净距采用括号内数值。
1交通流量大或地下管线密集的道路,以及配合轨道、地下通道、地下综合体等工程建设 约地段; 2多条干管穿越飞行区、航站区,且维护检修、管线施工作业会干扰运行的地段; 3通道宽度难以满足直埋敷设多种管线的地段; 4道路与轨道或河流的交叉处,以及管线复杂的道路交叉口; 5不宜开挖路面的地段,以及重要的公共空间
总体规划规范(MH/T5
21.0.1竖向规划包括飞行区、航站区、货运区、机务维修区、工作区等的竖向规划方案。方 案应结合地形地貌、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综合考虑空侧、陆侧各种设施的场地规划要求 和适应性。地形复杂、土石方工程量大的机场宜对机场整体竖向规划方案进行比选, 21.0.2竖向规划应统筹规划近期、远期的场地高程、坡度和排水系统等,使近期合理、远期 可行。 21.0.3既有机场修编总体规划时,新增规划区域、改扩建设施的竖向布置应与现有设施相 协调。 21.0.4竖向规划应满足机场防洪、排涝、场地排水的要求,并符合《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 准》(MH/T5001)的要求。 21.0.5机场陆侧区域自然地形高差较大时,可因地制宜采用阶梯式布置。 21.0.6 竖向规划宜使全场土石方工程量较少、填挖量平衡。 21.0.7机场内部、用地边缘设置高天边坡时,应合理规划边坡形式和用地,并减少对环境的 不利影响。 21.0.8存在软弱土、湿陷性黄土、膨胀土、盐渍土、冻土、填土等,以及岩溶、滑坡、泥石 流、液化、采空区沉陷等地质风险时,竖向规划应合理设置场地标高,减少地基处理工程量
22.1.1机场环境规划包括内部环境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外部环境要求。 【条文说明】机场环境规划篇章是机场指导建设运营、评价环境影响、管控内外环境的依据,规 划环境影响评价(简称规划环评)是其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编制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专题 报告的,在整合概括、优化方案后纳入批准的总体规划。 22.1.2内部环境规划包括场内环境设施、管理措施及规划要求。 22.1.3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应结合现状调查分析,预测总体规划方案实施对区域生态系统和环 境质量的影响,论证规划方案的环境可行性,提出环境保护目标、不良环境影响的减缓措施 环境管控要求。 【条文说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是总体规划阶段判断方案环境可行性、做出决策的重要支撑,也 是开展下阶段工程建设项目环评的基础。 22.1.4外部环境要求应对机场周边地区从净空、噪声、电磁环境、鸟类活动、光污染、烟尘 等方面提出规划控制要求。
机场环境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应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的规定,并与自然资源、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相协调
22.1.5机场环境规划依据
用地规模、位置、功能,并对货运、机务维修、生产保障用地等提出地块绿地率控制指标; 3应结合自然条件、人文特征、植物生态习性因地制宜规划。 【条文说明】按本规范4.3.4,公共绿地、防护绿地对应于机场用地分类中的G1、G2,飞行区用 地、航站区用地、其他各类用地内的附属绿地在用地分类和统计中不单独计列。 22.2.3公共绿地应结合周边用地类别、建筑密度、人员活动特征等规划,宜满足安全避险 机场观景、休闲游等需求,
22.2.4防护绿地规划要求如下:
1超大型、大型机场进场路为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且用地条件允许时,宜规划绿化隔 离带; 2机场内存在风沙侵袭的地段或需要卫生隔离、安全防护的设施周围宜规划防护绿地: 3根据绿化生产需要及用地条件,可规划绿化苗圃或育苗基地。 22.2.5飞行区绿地应满足机场净空障碍物限制、导航台站场地保护的要求,不应妨碍飞行员 塔台管制员的视线。
22.2.6航站区陆侧公共绿地的景观要求女
宜结合航站区建筑整体风格,展示机场特征与当地人文风貌相融合的景观特点; 2应以人为本,着重考虑人视点的景观效果; 3宜结合开散空间营造简洁大气、层次丰富、重点突出的绿化效果。
22.2.7地块绿地率要求如下:
1年货运吞吐量不小于10万吨的机场中,货运用地的地块绿地率宜不大于10%; 2生产保障用地的地块绿地率宜为20%~40%,邻近公共绿地或防护绿地时,可核减至不 小于10%,
22.2.9机场内噪声控制要求如下:
1机场内不宜规划居民区、中小学等噪声敏感设施; 2试车坪应规划隔声降噪设施,宜集中布置,合理设置发动机朝向; 3多跑道机场可结合飞行区容量优化跑道运行模式,减少飞机噪声的不利影响
22.2.10机场内大气污染防治宜采取下列措施
1提升航班运行效率,合理规划GPU、PCA,减少飞机发动机、机载辅助动力装置 APU)运转时间; 2规划建设多种方式、有吸引力的大容量公共交通系统,提高清洁能源车辆使用比例; 3增加清洁能源的利用,锅炉房采用消烟除尘等环保措施。
22.2.12以土地合理规划利用为基础,规划方案及机场内各项工程宜减少对自然环境的改变, 有效控制水土流失,
22.3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起降航迹、分时段飞行量等因素,预测飞机噪声影响的分布范围,绘制机场飞机噪声影响等值 线图。按国家或地方有关标准、噪声敏感设施空间分布,分析规划目标年噪声超标用地及设施 增加的预期情况。 【条文说明】飞机噪声影响预测的成果是机场飞机噪声影响等值线图,以及特定规划目标年噪声 超标的地域范围和既有设施。预测基于假设条件使用计算机软件来推算,与实际情况存在偏差, 预测成果主要用于判断规划方案的噪声影响是否可接受,不是环保拆迁的依据
22.3.8机场飞机噪声影响等值线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底图采用卫星影像图和城市用地规划图; 2包括跑道位置和名称、飞行航迹和对应飞行量,以及计权等效连续感觉噪声级 WECPNL)70、75、80、85、90dB噪声影响等值线:
22.4.1机场总体规划应对当地政府提出外部环境要求,包括机场净空障碍物限制、土地使用 相容性、电磁环境保护、鸟类活动控制、光污染控制、烟尘控制等要求。 (条文说明)在机场分期发展过程中,周边地区对净空障碍物和噪声敏感设施的规划控制是至关 重要的,总体规划文本中按最长远的规划目标年提出控制要求。 22.4.2在周边地区的规划管理中,应依据机场总体规划的土地使用相容性要求、飞机噪声影 响预测(等值线图),结合自然地形、道路、河流、居民点等划分不同等级的控制区,明确各级 控制区内限制的土地使用功能,并对规划噪声超标的敏感设施严格管控、适时解决。 【条文说明】土地使用相容性要求一般由机场规划部门提出,通过当地政府规划部门予以落实, 该要求通过内外规划的协同配合,在满足机场发展的同时减少飞机噪声的不利影响,促进机场 与周边地区的协调发展。
22.4.4对机场周边地区的鸟类活动应按不干扰飞机运行的原则控制。
激光发射装置等应避免对航班飞行、管制指挥产生视觉干扰。 22.4.6当地政府应对机场附近干扰飞机运行的无人机、气球等活动制定管控措施。
22.4.6当地政府应对机场附近干扰飞机运行的无人机、气球等活动制定管控措施
总体规划规范(MH/T5
23.0.1机场总体规划主要技术指标包括: 1规划目标年的预测旅客吞吐量、货运吞吐量、飞机起降架次; 2机场类别、飞行区指标、航站区指标; 3跑道的数量、号码、长度; 4精密进近跑道类别; 5航站楼的数量、名称、功能、设计容量、规模、近机位数; 6机位数; 7规划用地面积; 8主要交通设施种类、规模。 (条文说明)机位数接客机位、货机位、缓压机位、功能性机位计列;规划用地面积包括机场规 划红线范国内的总用地数,以及按表4.3.4计算的分项用地数。
23.0.1机场总体规划主要技术指标包括:
23.0.2主要技术指标汇总
23.0.3既有机场修编总体规划时,宜结合机场类别和特点对反映发展质量的指标进行统计分 析,并提出规划目标年的预期性目标值
总体规划规范(MH/T5
【条文说明】根据不同机场的规模和特点,对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会有所区别,指标选取也会不 同。例如对超大型、大型机场,指标选取可包括反映效率的飞行区容量与延误、航班滑行距离、 航班周转时间,反映服务品质的航班正常率、客运航班靠桥率、旅客使用登机桥比例、旅客步 行距离等。指标依托运行统计数据,可获得并可验证
第1章总则 1.1 场址基本条件(或机场概况) 1.2规划背景(或修编必要性) 1.3编制依据及标准 1.4 机场定位 1.5 规划目标及范围 第2章 机场场址(或机场现状及运行情况) 第3章 航空业务量预测 3.1 xx地区航空市场环境分析(或机场历史统计数据及分析) 3.2 航空业务量预测 3.3 基本参数预测 3.4预测汇总 第4章 机场总平面规划 4.1 总平面规划方案 4.2 全场竖向规划方案 第5章 飞行区规划 5.1 飞行区指标及规划参数 5.2 跑道构型规划 5.3 滑行道规划 5.4机坪规划 5.5 目视助航设施规划 5.6 飞行区其他设施规划 5.7 净空障碍物限制要求 第6章 航站区规划 6.1 航站区布局 6.2 航站楼及站坪规划 6.3航站区陆侧交通设施规划
总体规划规范(MH/T5
第7章1 货运区规划 7. 1 货运市场分析及发展战略 7. 2 货运区布局 7.3 货运设施及货机坪规划 7. 4 货运区交通规划 第8章 机务维修区规划(或机务维修设施规划) 第9章 工作区规划 9. 1 生产保障设施规划 9. 2 工作区规划方案 9.3 近期主要设施规模及布局 第10章 综合交通系统规划 10. 1 交通量预测及交通发展战略 10.2 机场与外部交通系统规划 10.3 3道路系统规划 10.4 停车设施规划 10.5 轨道系统规划 10. 6 机场综合交通枢纽规划 第11章 机场空域及飞行程序规划 11. 1 机场空域条件及需求 11. 2 飞行程序方案 第12章 空中交通管制设施规划 12. 1 规划需求 12. 2 塔台、机坪管制设施规划 12. 3 近期主要设施规模及布局 第13章 应急救援设施规划 13. 1 消防设施规划 13. 2 2应急救护设施规划 第14章 供油设施规划 14.1航油加油量预测 14.2机场供油方案 14.3供油设施规模及布局
总体规划规范(MH/T5
表B.0.1规划图件图细
注:1图2仅适用于既有机场修编(或调整)总体规划
DB50/T 989-2020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技术规范图5、图6接远期(或整端)规划目标年绘制 图7图8按总体规划确定的最长远规划期限绘制
2图5、图6按远期(或终端)规划目标年绘制。
3图7、图8按总体规划确定的量最长远规划期限绘制
图8按总体规划确定的最长远规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本规范中指定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或其他有关规定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要 求”或“应按…··的规定执行”。非必须按所指定的标准、规范和其他规定执行时,写法为“可 参照·····.”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本规范中指定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或其他有关规定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 或“应按.···的规定执行”。非必须按所指定的标准、规范和其他规定执行时,写法 ····”
总体规划规范(MH/T5
下列标准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标准GB 51410-2020-T:建筑防火封堵应用技术标准(无水印 带标签),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 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1]《航空无线电导航台(站)电磁环境要求》(GB6364) [2]《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9660)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4」《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 [5]《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 [6]《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 【7]《物流建筑设计规范》(GB51157) 【8」《民用机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05) 【9]《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建标169) [10]《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MH/T5001) [11]】《民用机场排水设计规范》(MH/T5036) [12]《民用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MH/T7003) 【[13]]《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4一机场》 [14]《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6一环境保护》 151《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7一安全保卫》
机场建设工程行业标准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