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62/T 3150-2018 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标准.pdf5.6.3BIM在算量专项中的应用:
在工程量统计过程中,宜基于施工图设计模型创建算量模型,从模型提取数据进行量化统 十,或导入到其它算量软件进行工程量统计。算量模型应满足下列要求: 1补充构件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等跟工程量相关的信息; 2从模型提取数据进行量化统计,应按工程量计算规则对构件的组织及连接、扣减关系
进行处理; 3导入到其它算量软件进行工程量统计,应按算量软件的要求对模型进行调整,并对模 型转换结果进行复核。
5.6.4BIM在钢结构深化设计中的应用:
钢结构深化设计过程中,宜应用BIM技术进行节点设计、预留孔洞、预理件设计、专业协 周等工作,实现实时提取工程量清单以及钢结构数字化加工应用。钢结构深化设计模型应满GB/Z 2.1-2019标准下载, 列要求: 1模型材质设置应符合相关国家钢材标准指定统一的材质命名规则: 2零构件的截面类型需通过统一的截面代码规则,确保截面类型名称的唯一性; 3零构件应有唯一的标识编码,以方便确认构件具体信息; 4钢结构深化设计模型应包含表5.6.4的内容。
表5.6.4钢结构深化设计模型内容
5.6.5BIM在管线综合设计中的应用
在管线综合设计过程中,宜基于施工图设计模型进行机电管线及设备的综合排布,形成 线综合模型,校核空间净高及系统合理性,完成管线综合设计图。管线综合模型应满足下 要求: 1模型应包含完整的土建及机电各专业构件,以及各专业预留孔洞、预埋套管; 2管线排布应符合各机电专业原有设计功能与性能要求; 3管线排布应预留必要的施工安装空间、阀门操作空间及检修空间: 4管线排布应预留必要的支吊架空间,宜建立支吊架实体模型: 5宜基于管线综合深化模型进行机电管线的工程量统计; 6应通过碰撞检测的技术手段,对结构构件、各专业管线及设备等构件之间可能存在的
冲突进行检测并协调调率
5.6.6BIM在室内装饰深化设计中的应用: 在室内装饰深化设计过程中,宜基于施工图设计模型,补充室内装饰构件,形成室内装 饰深化设计模型,表达室内装饰设计效果。室内装饰深化设计模型应满足下列要求: 1应区分主体模型构件与室内装饰构件; 2室内装饰构件的材质、分格、尺寸应符合设计文件; 3室内装饰构件应与机电管线及末端进行协调,避免冲突; 4宜基于室内装饰深化设计模型实现室内装饰工程量的分项统计
BIM在室内装饰深化设
6.1.1施工阶段的模型宜基于设计阶段交付的模型,根据施工需要,创建形成施工过程模型、 专项施工模型等子模型,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模型细度和基础数据标准。 6.1.2施工阶段的模拟应基于施工过程模型进行,并应与现场实施数据对比。 6.1.3当设计阶段交付的模型或图纸发生变更时,施工模型应进行同步更新。 6.1.4施工阶段BIM应用最终成果应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应满足BIM实施方案中成果交付的要 求。 6.1.5在施工阶段,可根据参与应用单位的情况分为单项应用、多项应用和整体应用,具体情 况参照表6.1.5
表6.1.5施工阶段BIM应用
注:△:可选项:△:必选项
6.2施工过程模型的建立及维护
6.2.1根据施工图建立的模型,应符合设计规范和施工规范,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模型细度利 基础数据标准。 6.2.2施工过程的模型应建立审查制度和流程,实行动态维护,模型版本可追溯、可识别。 应设置模型深化、更新、整合的相应权限。 6.2.3模型中可重复使用的构件、设备、临时设施,可复制的施工工序、施工工艺标准,应 建立相应的构件库或标准库,并包含满足施工和工程算量需求的相关参数信息。 安全监管信息进行关联
规范GB/T50905等绿色施工的相关要求
规范GB/T50905等绿色施工的相关要求。 6.3.5施工过程模型元素及信息除应满足4.6规定外,还应符合本条相应的规定。
6.3.5施工过程模型元素及信息除应满足4.6规定外,还应符合本条相应的规定。
3成本管理模型元素及
常用的施工设备及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模型元
.3.6施工阶段阶段基于模型及BIM技术的基本
施工作业面配料的目的,实现施工过程中设备、材料的有效控制,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浪费。 8质量与安全管理:施工过程模型应关联质量、安全管理方案,对质量、安全管控的重 点部位或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动态管理。通过三维激光扫描仪、自动放线机器人等相关硬件或手 机APP采集现场数据,与施工过程模型进行比对,及时预警和调整。 9构建峻工模型:发挥BIM技术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集成性优势,将项目参与 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及时录入到施工过程模型,保证模型与工程实体的一致性,进而形 成竣工模型,满足电子化交付及运营基本要求。
7.1.1交付的运维模型应确保相关几何信息和非几何信息准确和完整,并及时进行维护。 7.1.2运维模型应采用统一的编码体系,实现模型及信息在资产全生命期有效传递及交换。 7.1.3运维模型宜添加资产运维管理信息,实现性能分析评估,资产设施管理,优化建筑运 行状态,满足运营管理生产需要。 7.1.4宜在运维模型基础上,实现资产清册、资产日常使用、调拨、更新管理、全生命期成 本统计分析、故障趋势分析、报废评估及资产折旧等资产管理功能。 7.1.5运维模型宜根据运维管理需求,分配模型信息增、删、改等相应管理权限
7.2运维模型的建立及
7.2.1运维模型应该来源于竣工模型,如果竣工模型为竣工图纸模型,并未经过现场复核, 则必须经过现场复核后进一步调整,形成实际竣工模型,保证其可靠性。 7.2.2根据运维系统的功能需求和数据格式,将竣工模型转化为初步运维模型,根据运维模 型标准,核查运维模型的数据完备性。验收合格资料、相关信息宜关联或附加至初步运维模 型,形成最终运维模型。 7.2.3运维模型在创建和维护中,应注意模型的轻量化。模型的轻量化工作包括:优化、合 并、精简可视化模型;导出并转存与可视化模型无关的数据;充分利用图形平台性能和图形算 法提升模型显示效率。 7.2.4运维模型应准确表达构件的外表几何信息、运维信息等。对运维无指导意义的内容, 应进行轻量化处理,不宜过度建模或过度集成数据。
7.3运维阶段BIM应用
7.3.1运维阶段是建筑产品的应用阶段,承担运维与维护的所有管理任务,其目的是为用户 (包括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提供安全、便捷、环保、健康的建筑环境。 7.3.2运维阶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设施设备维护与管理、物业管理以及相关的公共服务等。 7.3.3运维阶段BIM应用,可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基本应用点:
7.3.4运维阶段BIM应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空间管理:为了有效管理建筑空间,保证空间利用率,结合建筑信息模型进行建筑空 管理,其功能主要包括空间规划、空间分配、人流管理(人员密集场所)等。 1)空间规划。根据企业或组织业务发展,设置空间租赁或购买等空间信息,积累空间 管理的各类信息,便于预期评估,制定满足未来发展需求的空间规划。 2)空间分配。基于建筑信息模型对建筑空间进行合理分配,方便查看和统计各类空间 信息,并动态记录分配信息,提高空间的利用率。 3)人流管理。对人流密集的区域,实现人流检测和疏散可视化管理,保证区域安全。 4)统计分析。开发空间分析功能获取准确的面积使用情况,满足内外部报表需求。 2资产管理:利用建筑信息模型对资产进行信息化管理,辅助建设单位进行投资决策和 制定短期、长期的管理计划。利用运维模型数据,评估、改造和更新建筑资产的费用,建立维 护和模型关联的资产数据库,主要可实现以下内容: 1)形成运维和财务部门需要的可直观理解的资产管理信息源,实时提供有关资产报 表。 2)生成企业的资产财务报告,分析模拟特殊资产更新和替代的成本测算。 3)记录模型更新,动态显示建筑资产信息的更新、替换或维护过程,并跟踪各类变 化。 4)基于建筑信息模型的资产管理,财务部门可提供不同类型的资产分析。 3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将建筑设备自控(BA)系统、消防(FA)系统、安防(SA)系统 及其他智能化系统和建筑运维模型结合,形成基于BIM技术的建筑运行管理系统和运行管理方 案,有利于实施建筑项目信息化维护管理。 1)设备设施资料管理
对设备设施技术资料进行归纳,以便快速查询,并确保设施设备的可追溯性以及文件数 据的备份管理。
对设备设施技术资料进行归纳,以便快速查询,并确保设施设备的可追溯性以及文件数 据的备份管理。 2)日常巡检 利用建筑模型和设施设备及系统模型,制定设施设备日常巡检路线;结合楼宇BA系统及 其他智能化系统,对楼宇设施设备进行计算机界面巡检,减少现场巡检频次,以降低楼 宇运行的人力成本。
工作。 2)模型维护管理:由于建筑物维修或改建等原因,运维管理系统的模型数据需要及时 更新。 3)数据维护管理:运维管理的数据维护工作包括:建筑物的空间、资产、设备等静态 属性的变更引起的维护,也包括在运维过程中采集到的动态数据的维护和管理。 7可视化运维管理:在建设、防灾减灾等领域将BIM技术、物联网、云计算及AR等多种技 组合,搭建建设行业可视化智能监测运维平台,基于BIM技术和物联网,打通实际项目与BIM 莫型之间的信息通道,借助云计算实现全生命周期项目数据的实时、准确和高效的智能监测, 通过AR技术提升平台整体可视化展示水平,解决项目的安全管理问题,实现项目运维及信息化 方灾减灾,助力智慧城市建
8.1.2BIM交付物包括模型、图纸、表格及相关文档等,不同表现形式之间的数据、信息应 一致。 8.1.3交付人应保障BIM交付物几何信息与非几何信息的准确完整。
8.2.1BIM交付物按类型分为合同交付物和特定交付物。 8.2.2合同交付物中的图纸和信息表格宜由BIM模型生成。 8.2.3合同交付物的交付内容、交付格式、模型的后续使用和相关的知识产权应在合同中明 确规定。 8.2.4特定交付物应具备政府职能部门行政审批、管理以及施工图设计审查所需的基本信 息。 8.2.5特定交付物包含的基本信息应根据工程建设行政审批和管理单位的规定,统一信息内 容和交付形式,形成信息表格。 8.2.6特定交付物中的信息表格内容应与BIM模型中的信息一致,不宜或不需与模型构件关 联的信息可通过补充说明、用户自定义的方式添加。 8.2.7特定交付物的BIM模型宜根据政府职能部门的相应规定和需求进行轻量化处理,滤除 无关信息,保留和强化特定信息。
为便于任付本标准余义的时区别对待,对要求 格程度不回的用调说明如下: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是首先应这样做的用: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
目次3基本规定693.1基础数据标准规定..693.2项目BIM应用策划...694模型细度..4.1一般规定4.2方案设计(含规划)模型..704.3初步设计模型...704. 4施工图设计模型,4.5深化设计模型....714.6施工过程模型....714.8运营维护模型5设计应用5.1 般规定5.2方案(含规划)设计阶段..725.3初步设计阶段.735.4施工图设计阶段...745.5 BIM设计制图标准....745.6设计阶段BIM专项应用..748模型交付...768.1一般规定..768.2BIM交付物..768.3模型审查,68
3.1基础数据标准规定
3.1.3本条中编码可以不连续,宜保留一定间隔便于后续的添加或扩展。 3.1.4工业基础类(IFC)是一个面向对象的建筑数据模型,包括建筑全生命期内的各方 面信息,支持各种用于设计、施工和运维软件的协同工作。工业基础类是目前对建筑物信 息描述最全面、最详细的国际标准。基于工业基础类的数据模型整体框架从下到上应包招 资源层、核心层、共享层、领域层,每个层次由若干数据模块组成,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资源层的类应可以被任意一层引用,用于定义上级层的实体属性; 2核心层应由核心类和核心扩展类组成,核心类指工业基础类模型所要求的基本概 念,核心扩展类是基于核心类所定义的特殊类: 3共享层应包含建筑施工和设备管理应用所需的建筑实体类; 4领域层指工业基础类模型的最高级层,应包含专业领域定义的实体
3.2项目BIM应用策划
4.2方案设计(含规划)模型
4.2.1方案设计模型应满足方案设计阶段各项任务对模型的需要及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 深度规定,余类推。
4.3.1在初步设计阶段,结构楼板由结构专业完成,地面、楼面(结构楼板面层)部分由 建筑专业完成。给排水、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电气等设备专业如需在填充墙体预留 同口或预埋套管,由该专业提设计条件给建筑专业,并反映在建筑专业模型中。 4.3.2给排水、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电气等设备专业如需在结构构件中预留洞口或 预埋套管,由该专业提设计条件给结构专业,并反映在结构专业模型中。在初步设计阶 段,预留孔洞大于800mm以上的必须反映在结构模型中。 4.3.3初步设计阶段给排水专业仅要求对系统干管进行布置。 4.3.4初步设计阶段暖通专业仅要求对风管与空调水管的干管进行布置。 4.3.5初步设计阶段电气专业仅要求对输配电器材的主要于线进行布置
管的规定。给 排水、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电气等设备专业如需在填充墙体预留洞口或预埋套管, 由该专业提设计条件给建筑专业,并反映在建筑专业模型中。
4.4.2对表4.4.2,作如下说明: 1除特殊说明外,结构专业的模型元素包括钢筋混凝土、金属、木等各种结构构件: 2表4.4.3、表4.4.4、表4.4.5中均无设备管线预留洞口与预埋套管的规定。给排水、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电气等设备专业如需在结构构件中预留洞口或预埋套管,由该 专业提设计条件给结构专业,并反映在结构专业模型中; 3对于楼梯与坡道,建筑、结构专业的分工不同,详见6.3.3条。 4.4.3~4.4.5表4.4.3、表4.4.4、表4.4.5中均无设备管线预留洞口与预埋套管的规 定。给排水、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电气等设备专业如需在结构构件中预留洞口或预 理套管,由该专业提设计条件给结构专业,并反映在结构专业模型中;如需在填充墙体刊 留洞口或预理套管,由该专业提设计条件给建筑专业,并反映在建筑专业模型中
4.5.24.5.4机电深化设计模型 见定的内容外,必要时还需包 括智能化弱电系统、高压供电系统、市政综合管网、电梯和扶梯、燃气系统等模型。
4.6.1材料信息包含材质、规格、产品合格证明、生产厂家、进场复验情况等;生产信息 包含生产批次、工程量、构件数量、工期、任务划分信息等;构件属性信息包含构件的编 码、材质、数量、图纸编号等信息;工序工艺信息包含支模、钢筋、预埋件、混凝土浇 筑、养护、拆模、外观处理等工序信息,数控文件、工序参数等工艺信息;质检信息包含 生产批次质检信息、生产责任人与责任单位信息,具体加工班组人员构成信息等。 4.6.2~4.6.4给排水、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电气等专业的设备基础,由该专业提设 计条件给结构专业,并反映在结构专业模型中。表4.6.2、4.6.3、4.6.4产品信息宜包 括制造商信息、供应商信息、产品价格信息等。 4.6.5同4.6.1条文说明。 4.6.7同4.6.1条文说明,
4.8.1具体要求和创建过程详见本标准
3.1具体要求和创建过程详见本标准第7章。
.1.4 但有些构件可能由于造型 方面的原因,无法使用软件默认的类型创建,需通过其他构件类型,或通用类型的“ 通”方式建模。这种方式建模的构件需在属性中注明其所属类型,以进行后续的归类 计等应用
5.2方案(含规划)设计阶段
5.2.2本条规定方案阶段BIM应用的两方面主要目的:全面、充分、有效地进行设计方 案表达,以及通过模拟分析进行优化。 设计方案表达包括:各建筑体的空间关系和体量形体特征、建筑体内部功能布局、主要材 质和色彩等相关内容,利用三维可视化表现设计亮点,特别对重点复杂部位的空间关系进 行深化。 模拟分析包括:功能分区、空间组合及景观分析、交通分析、消防分析、地形分析、日照 分析、绿地布置、分期建设形象等多个方面。 5.2.3模型中场地与建筑单体模型通过协同方式整合在一起,场地中建筑物(构筑物)的 布置和定位关系直接通过建筑单体模型表达。72
布置和定位关系直接通过建筑单体模型表达。72
5.2.4具体包括场地区域位置、坐标信息、场地范围、各类控制线(用地红线、道路红 线、建筑控制线)、原始地形表面、场地初步竖向方案、场地内部及周边毗邻环境概貌、 场地内周边主管网、场地内拟建道路、停车场(广场)、绿地等主要设施等。 5.2.6目前国内基于BIM的报批和审批尚未实行,模型是作为方案报批和审批的辅助手 段,已达到辅助方案设计表达的目的。具体应用过程中,由方案设计阶段建筑模型内的建 筑信息进行统计、计算、分析模拟而生成的其他BIM成果文件有: 方案设计阶段建筑专业视图,包括建筑平面视图、立面视图和部面视图等; 2 基于模型的三维可视化成果,包含但不限于:渣染图、三维漫游等; 基于模型的建筑节能分析评估文件,包含但不限于:日照采光分析、通风模拟、热工利 能耗模拟等; 4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建筑面积、占地面积、容积率、建筑覆盖率等统计据; 基于模型的消防分析、建筑体内交通动线分析等
5.3.2具体包括场地区域位置、坐标信息、场地范围、各类控制线(用地红线、道路红 线、建筑控制线)、原始地形表面、场地初步竖向方案、场地内主管网、场地内部保留的 地形和地物、拟建及保留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广场、绿化设施、场地设施、挡土墙 等。 5.3.3对表5.3.3,作如下说明: 1楼板应区分为建筑楼板(建筑填充层及面层)与结构楼板(结构层)。当结构专业与建筑 专业分属不同模型文件时,结构楼板应属于结构专业模型,建筑楼板应属于建筑专业模 型。 2楼梯的建模分为结构专业和建筑专业两部分:主体结构施工期间建造的钢筋混凝土楼 梯、钢结构楼梯属结构专业模型;后期砌筑安装的台阶、爬梯、独立通道,以及装修阶段 建造的室内楼梯属建筑专业模型。 5.3.5~5.3.7对5.3.5、5.3.6和5.3.7条,作如下说明: 1设备列表统计宜按子项分别列出主要设备的名称、性能参数、计数单位、数量,并备注 使用运转说明。 2初步设计阶段因仅要求干管建模,因此不要求连成完整的管道系统,仅要求保持连接关 系。不同软件对管道的分类有所不同,如Revit软件的管道既有系统属性,又有类型属 性,这些属性均应与设计保持一致,如“喷淋管”不应归入“家用冷水”系统分类。有些 BIM软件只有类型属性,则对其系统属性不作要求。 5.3.8初步设计阶段仅要求进行局部的管线综合排布,以提前对重点部位、管线交叉较多 的部位进行净高控制。由于各专业、各系统的管线尚未进行完整的设计,因此这个阶段的 管线综合设计仅针对干管。
5.3.2具体包括场地区域位置、坐标信息、场地范围、各类控制线(用地红线、道路红 线、建筑控制线)、原始地形表面、场地初步竖向方案、场地内主管网、场地内部保留的 地形和地物、拟建及保留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广场、绿化设施、场地设施、挡土墙
5.3.3对表5.3.3,作如下说明
5.4.3设备专业如需在建筑专业构件中预留孔洞或预理套管,宜由设备专业提出条件 再由建筑专业负责配合、建模。 5.4.4设备专业如需在结构专业构件中预留孔洞或预埋套管,宜由设备专业提出条件, 再由结构专业负责配合、建模。 5.4.8施工图阶段进行的管线综合设计,主要目的是对管线进行合理的排布,同时对净高 进行控制,对结构预留孔洞进行校核。在施工准备阶段,还需结合施工安装的安排对管线 综合进行专项设计。管线综合专项设计的BIM应用要求详见5.6.5条。
5.5BIM设计制图标准
5.5.2设计阶段各专业的模型不仅应包含构件的三维模型,还应包含各专业的设计视图及 明细表,以对设计进行全面表达。与模型关联度较大的视图主要为平面、立面、剖面、大 样、明细表等视图;对于部分与模型关联度不大,或无法直接关联的设计文件(如统一设 计说明、通用大样详图、设备专业系统图等)则不作要求。 5.5.3设计模型可能包含有很多设计过程中产生的临时视图,对这些视图不作要求,仅对 正式视图作出注释类图元的要求。 5.5.4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采用与构件关联的标注方式,而非直接通过文字、线条等无 关联的标注方式,这样可以在修改时构件与标注保持同步修改,避免错漏。 5.5.5目前模型在图面表达方面无法做到完全与CAD制图标准或传统绘图习惯相符合,有 些构件交接复杂部位的投影显示也很难处理GB/T 4797.5-2017 环境条件分类 自然环境条件 降水和风.pdf,这时可通过二维线条、遮罩等方法对图面进 行修饰。
5.6设计阶段BIM专项应用
5.6.1BIM技术在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设计与施工中可以发挥显著的作用。通过对旅 工图设计模型进行构件拆分、节点设计等深化处理,可对预制装配方案进行复核验证、模 拟拼装,并通过构件的信息化实现从设计、加工、运输、安装、维护等全生命周期的信息 传递。对于预制构件的模型要求,跟普通现浇混凝土结构构件的要求有较大区别。 5.6.2BIM技术在绿色建筑设计方面可以发挥显著的作用。BIM模型带有大量的设计信 息,包括几何形体、空间布局、围护结构材料等,因此在建筑设计的各个阶段,均可将模 型导入相关软件进行专项的模拟分析,根据结果进行方案的调整优化。但在模型互导过程 中可能存在尚未解决的问题,需要对模型进行前处理,包括模型的简化或空间的封闭等操 作。 5.6.3基于BIM模型的工程量统计,目的息能够从模型中直接或者方便苯取符合《房屋
5.6.3基于BIM模型的工程量统计,目的是能够从模型中直接或者方便获取符合《房屋
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和《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6)要求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因此对 没计人员或造价人员在建模标准和信息输入方式上有一定的要求,从而达到提高造价人员 进行各阶段工程量统计的效率与准确性的目的,实现“一模多用”。 基于BIM模型的工程量统计主要有两种方式:从模型提取数据进行量化统计,或导入到其 它算量软件进行工程量统计。两种方式均要求模型符合工程量计算的规则,对第二种方 式,目前软件接口难以做到数据的完全对接,因此人工审核必不可少,如有数据缺漏,需 在算量软件中补充完善。 适宜采用量化统计方式算量的构件类型包括:墙体、门窗、楼地面、钢筋混凝土构件、钢 结构构件、管道、风管、桥架以及各种以个数统计的构件(如机电设备、管道配件等)。 5.6.4传统的钢结构深化设计是根据设计图纸、相关标准、图集等信息创建深化设计模 型,绘制深化设计施工详图。通过BIM技术搭建的信息平台,可以使得设计模型、深化模 型统一起来,减少重复建模工作量,通过BIM协同,使得信息传递更加方便,设计变更等 交互问题更加容易解决。 5.6.5基于BIM的管线综合设计,应考虑机电专业基本的设计原则、考虑支吊架空间、
施工安装空间及操作检修空 决专业冲突
8.1.3交付物的准确性是指模型和模型构件的形状、尺寸以及模型构件之间的位置关系准确 无误;模型及构件中的非几何信息准确无误。BIM模型交付人应进行交付前的协同检查及专 业审校,确保BIM交付物的准确。随着工程项目进展SY/T 5343-2013 滤液侵入岩心量的测定方法,信息模型数据由上一阶段向下一阶段 传递,上一阶段的所有正确信息都应无损保留及有效传递
8.2.1B1M交付物中的合同交付物系指设计单位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设计合同或专项约定 的要求提交的工程信息模型和设计图纸及说明书等;特定交付物系指按照当地政府职能部门 的管理规定要求交付用于审查、备案、报建等目的的工程信息模型和设计图纸及说明书等。 3.2.2交付物中的图纸、表格、文档和动画等应尽可能利用BIM模型直接生成,充分发挥BII 模型在交付过程中的作用和价值。 3.2.3设计需求方的交付要求,应在与设计单位签定的合同中详细规定,并应据此确定供需 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对模型和信息的知识归属权等重大问题亦应根据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法 律法规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以保护双方的重大利益。 3.2.4基本信息包括:如工程名称、建筑类型、防火建筑分类、耐火等级、耐火极限、防水 等级、抗渗等级、总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功能分类建筑面积等;人防 面积基础信息包括:防护等级、防护单元数量、掩蔽人数、人防建筑面积、各防护单元建筑 面积、各抗爆单元建筑面积、人防室外口部及通道面积、人防地面管理用房面积、人员掩蔽 建筑面积、专业队建筑面积、物资库建筑面积、汽车库建筑面积、区域电站建筑面积、其它 功能建筑面积等。行政审批所需的部分信息与模型或者构件的关联度不大,如计容面积等, 可通过补充说明或用户自定义的方式添加,以适应报审需求。与模型或构件关联的数据信息 则应由BIM模型直接导出,以保持一致。
3.3.4“图模一致”是BIM交付的基本要求,信息一致性审查着重审查模型与图纸、表 格、文档等不同形式的交付物之间,数据信息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