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GJ08-2143-2021(替代DGJ08-2143-2018) 公共建筑绿色设计标准.pdf表6建筑生活用水标准
表6中用水量已含热水用量,不含空调用水量。除老年人照料 设施、托儿所、幼儿园的用水定额中含食堂用水,其他均不含食堂用 水。除注明外均不含员工用水,员工用水定额33.5L/(人。班)。 医疗建筑用水中已含医疗用水。 除特殊建筑类型和车辆用途外,停车库地面冲洗次数应考虑 建筑类型、车库地面性质、停车形式、运行管理方式等因素后综合 确定,停车库地面冲洗用水<1L/(m²。d),年地面冲洗用水次数 之12次,机动车停车库内不应设置洗车设施(包括高压水冲洗、洗 涤剂清洗、蒸汽洗车等)。 本市现行用水定额的先进值,用于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审 批、节水评价,以及限定生活用水年节水用水量的计算值。当本 市现行用水定额的先证值与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 准》GB50555中节水用水定额的上限值与下限值的算术平均值 不一致时,取其较小值 8.2.2生活给水系统生活热水系统用水点处供水压力不应小于 用水器具要求的最低工作压力,且不应大于0.20MPa。在进行绿 色建筑设计时,应对供水系统进行优化设计,充分考建筑物用 途、层数、使用要求、材料设备性能和运行维护管理,合理、安全 节能地进行竖向分区,采用简便易用、经济有效的减压限流措施, 避免超压出流造成的水量浪费 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高星级旅馆建筑、医院等因功能需要 选用特殊水压要求的用水器具时,如紧急冲淋洗眼器、化学冲淋 间冲淋头、水疗专用花洒等,可根据产品要求采用适当的工作压 力,但应选用高水效产品,并在设计说明、设备材料表等中予以明 确注明。 8.2.3给水管网漏损水量主要包括阀门故障漏水量、卫生器具 水量、水池(箱)漏水量、水表计量损失、设备漏水量等,行业标准
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高星级旅馆建筑、医院等因功能需要 先用特殊水压要求的用水器具时,如紧急冲淋洗眼器、化学冲淋 间冲淋头、水疗专用花酒洒等,可根据产品要求采用适当的工作压 力,但应选用高水效产品,并在设计说明、设备材料表等中予以明 确注明。
础,明确漏损控制重点,制定漏损控制方案, 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一2019第3.2.9 条规定:给水管网漏失水量和未预见水量应计算确定,当没有相 关资料时,漏失水量和未预见水量之和可按最高日用水量的 8%~12%计。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一2019 第6.2.8条要求管道漏损率低于5%。行业标准《城镇供水管网漏 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92一2016第5.3.1条规定:城镇供水管网 基本漏损率分为两级,一级为10%,二级为12%。本条规定给水 管网漏损率应控制在5%以内。 项目设计时,可按表7分析主要漏点、漏损原因并采取漏损 控制措施,且管网漏损率不得大于5%
DB62/T 3148-2018标准下载表7给水管网漏损控制
管网漏损率可按下式计算:
太阳能热水系统经济收益、节能效益的综合性指标。上海属于太 阳能资源一般地区,年太阳能保证率f取值推荐范围为40%~ 50%,见表8。
表8上海地区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保证率f取值
R2==2MJ×100%/4MJ=50%
4采用空气源热泵机组直接供热或作为辅助加热能源时 空气源热泵机组宜为低温型。 在冬季设计工况状态下,空气源热泵机组全年平均制热性能 系数COP宜不小于2.5,小型机组不应小于2.1,大中型机组不应 小于2.3。在连续制热运行中,融霜所需时间总和不应超过一个
连续制热周期的20%。 5常年存在稳定需求的集中热水供应系统,若建筑有可利 用的余热或废热,应经技术经济比较,合理利用余热或废热供应 生活热水或作为生活热水预热,以提高生活热水系统的用能效 率。余热一般指工业余热,废热主要为中央空调系统制冷机组排 放的冷凝热、蒸汽凝结水热等。 由余热或废热提供的生活用热水比例二余热或废热设计日 供热量(不含辅助加热装置供热量)/生活热水设计日耗热量
8.2.5公共建筑集中空调系统的冷却水补水量占据建筑物用水
的要求。 3间冷开式系统的设计浓缩倍数不应小于5.0,直冷开式系 统的设计浓缩倍数不应小于4.0。改善冷却水系统水质可以保护 制冷机组和提高换热效率。应采用物理和化学方法,设置水处理 装置(例如冷凝器自动在线清洗、臭氧处理、化学加药等)改善水 质,以保护制冷机组、提高换热效率,减少排污耗水量。 4为避免循环冷却水泵停泵时冷却水溢出,需分别校核集 水盘的有效容积、冷却塔集水盘浮球阀至溢流口段的安全容积。 5冷却塔宜采用变频风机或其他方式进行风量调节。 8.2.6节水浇灌,是根据植物需水规律及项目所在地供水条件 有效利用天然降水和浇灌水,合理确定浇灌制度,适时、适量浇 灌,减少浇灌水的无效损耗,提高浇灌水的利用率的植物浇灌方 式。节水浇灌不只是节约浇灌用水量,更要充分利用天然降水。 节水浇灌不是浇地,而是浇植物。节水浇灌的核心是使天然降水 和浇灌水转化为土壤水,再由土壤水转化为生物水,并尽可能地 减少水的无效损耗。 1浇灌定额 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中规定的 “年均灌水定额”仅指特级、一级、二级养护草坪的浇灌用水定额, 并未涉及养木、灌木、三级草坪等的浇灌用水情况。因此,在景观 环境施工图设计阶段计算时,不能简单地用“年均灌水定额”乘以 绿地面积”作为项目的绿地浇灌用水量,需先仔细甄别出养木、 灌木、三级和四级草坪等所占的面积,适当考虑这部分绿地浇灌 用水量。 2浇灌方式 绿化应采用喷灌、微灌(微喷灌、滴灌、渗灌、低压管灌)等节 水浇灌方式。 节水浇灌专项设计时,喷灌应根据单喷头全圆喷洒、单喷头 扇形喷洒、单支管多喷头同时全圆喷洒、多支管多喷头同时全圆
8.2.8建筑给水排水管道和附属设施的显著位置应设置明显、清
晰、连续和耐久的永久性标识。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 《建筑中水设计标准》GB50336和《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 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等的相关规定,采用防止回用雨水、河 道水和中水等非传统水误饮、误用和误接的措施:①非传统水管 网中所有组件和附属设施的显著位置应配置“回用雨水”“河道 水”和“中水”等的耐久标识;②管道应涂浅绿色,埋地、暗敷管道 应设置连续耐久标志带;③管道上不得装设取水龙头;④当设有 取水口时,应设锁具或专门开启工具,且取水口处应配置明显的 “回用雨水禁止饮用”“河道水禁止饮用”和“中水禁止饮用”等耐 久标识。 其他管道的永久性标识的设置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工业管 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231的相关规定。 其中,建筑给水排水管道、阀门分支处应按系统分区设置明显的 区分标识和水流方向标识,供水管道上的标识间隔不宜大于3m。 8.2.9敷设在有可能冰冻的房间、地下室及管井、管沟等地方的 建筑给水、热水及饮水、非传统水等管道,敷设在管道内水温有可 能小于室内露点温度的地方的建筑给水、饮水、非传统水、排水等 管道,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 的规定,采取防冻、防结露措施。 管道保温绝热层的厚度应经计算确定,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设备及管道绝热设计导则》GB/T8175、《设备及管道绝热技术通 则》GB/T4272和现行国家标准图集《管道和设备保温、防结露及 电伴热》16S401等的规定。 室外明设的非金属管道应防止曝晒和紫外线侵害。 8.2.10生活给水系统、生活热水系统、直饮水供应、游泳池与水 上游乐池、循环冷却水系统、水景、绿地灌溉等宜预留水质检测取 样点,其设置应符合表9的规定
8.3.1生活用水器具及配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提升建筑能效水效水平是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重 点任务。生活用水器具的水效等级分为三级:1级为节水先进值 处干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平;2级为节水评价值,是节水产品认证的
起点水平;3级为水效限定值,是涉水产品的市场准入指标。 生活用水器具的水效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坐便器水效 限定值及水效等级》GB25502、《奠便器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 GB30717、《智能坐便器能效水效限定值及等级》GB38448、《小便 器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GB28377、《水嘴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 级》GB25501、《淋浴器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GB28378、《电动 洗衣机能效水效限定值及等级》GB12021.4、《洗碗机能效水效限 定值及等级》GB38383、《反渗透净水机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 GB34914、《节水型卫生洁具》GB/T31436和现行行业标准《节水 型生活用水器具》CJ/T164等的规定,见表10。水效等级应不小 于2级。
表10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
高星级旅馆建筑等因功能需要选用特殊要求的淋浴器(花 酒)时,应综合考虑现行国家标准《淋浴器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 级》GB28378、《节水型卫生洁具》GB/T31436、《卫生洁具淋浴用 花洒》GB/T23447、现行行业标准《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T 164和本标准第8.2.2条的规定,见表11。
表11关于节水型淋浴器(花酒)的相关规定
准《卫生陶瓷》GB6952有关规定的构造内自带整体存水弯的产 品,且水封深度不得小于50mm。 3公用浴室是指学校、医院、体育场馆等建筑集中设置若干 数量沐浴设施的公用浴室,以及为住宅、办公楼、旅馆、商场等物 业管理人员、餐饮服务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集中设置若干数量沐 谷设施的公用浴室。 公用浴室应采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陶瓷片密封水嘴》 GB18145和《卫生洁具淋浴用花洒》GB/T23447有关规定的 带恒温控制与温度显示功能的冷热水混合淋浴器,或设置用者付 费的设施、带有无人自动关闭装置的淋浴器,
水K 1应分析水泵QH特性曲线,选择Q~H特性曲线为随 流量增大其扬程逐渐降的水泵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GB19762的规定,单级单吸清水离心泵、单级双吸清水离心泵和 多级清水离心泵的泵效率分为泵能效限定值、泵目标能效限定值 和泵节能评价值,按表12确定
应根据管网水力计算,分析管网特性曲线所要求的水泵工作 点,水泵工作点应位于水泵效率曲线的高效区内。 2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泵的噪声测量与评价方法》GB/T
29529,水泵噪声划分为A、B、C、D四个级别,D级为不合格。水 泵噪声级别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泵的噪声测量与评价方法》 GB/T29529规定的B级,其运行噪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 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的规定。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泵的振动测量与评价方法》GB/T29531: 水泵振动划分为A、B、C、D四个级别,D级为不合格。水泵振动 级别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泵的振动测量与评价方法》GB/T 29531规定的B级。 3泵房应采用下列防噪、减振措施: 1)泵房不应毗邻居住用房或在其上层或下层,水泵机组宜 设在水池(箱)的侧面、下方: 2)应选用低噪声水泵机组; 3)吸水管和出水管上应设置减振装置; 4)水泵机组的基础应设置减振装置; 5)管道支架、吊架和管道穿墙、楼板处,应采取防止固体传 声措施; 6)泵房的墙壁和天花应采取隔音吸音处理。 8.3.3冷却塔应选择冷效高、寿命长、节能节水型、低噪声产品。 1冷却塔循环水系统用水效率、冷却塔飘水率、蒸发损失水 率、冷却能力、风机耗电比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节水型产品通 用技术条件》GB/T18870、《机械通风冷却塔工艺设计规范》 GB/T50392、上海市地方标准《冷却塔循环水系统用水效率评定 及测试》DB31/T961和《冷却塔能效限定值能源效率等级及节 能评价值》DB31/414的规定,按表13确定。
表13冷却塔节水、节能指标规定
2冷却塔噪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和《工业循环水冷却设计规范》GB/T50102的规定,冷 却塔环境噪声值不应大于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 3冷却塔应采用下列防噪、减振措施: 1)冷却塔的位置应远离对噪声敏感的区域: 2)冷却塔应选用低噪声型或超低噪声型的电机、风机 设备; 3)应在塔顶、集水池水面处设降噪装置; 4)进水管、出水管、补充水管上应设置防噪、减振装置; 5)冷却塔基础应设置隔振装置;
1)冷却塔的位置应远离对噪声敏感的区域: 2)冷却塔应选用低噪声型或超低噪声型的电机、风机 设备; 3)应在塔顶、集水池水面处设降噪装置; 4)进水管、出水管、补充水管上应设置防噪、减振装置; 5)冷却塔基础应设置隔振装置; 6)建筑上应采取隔声吸音屏障。 8.3.4生活饮用水水池(箱)应采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 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 安全性评价标准》GB/T17219和现行行业标准《二次供水工程技 术规程》CJJ140和《二次供水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T/CECS 509有关规定的成品水箱。 1水箱材质为食品级,且成品部件应在厂内制作,主体结构 不应采用现场焊接的方式。焊接材料应与水箱同材质,焊缝应进 行抗氧化处理。 ? 2生活饮用水水池(箱)应采取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 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规定的保证储水不变质的措施,并设 置消毒装置。消毒剂的选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饮用水化学处 理剂卫生安全性评价》GB/T17218的要求。 8.3.5水表应装设在观察方便、不被暴晒、不致冻结、不易受碰
8.3.4生活饮用水水池(箱)应采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
撞、不被任何液体及杂质所淹之处。表具口径在DN4O以上且用 水量较大或流量变化幅度较大的用户水表,其量程比不宜小于 200。表具口径在DN40(含)以下的用户水表,其量程比不应小 于100。 远传水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民用建筑远传抄表系统》 JG/T162的规定。有能耗监测要求的远传水表,应采用具有当前 累积水流量采集功能并带计量数据输出和标准通信接口的数字 水表。建筑水资源管理平台宜对接上级能耗在线监测系统。 水表安装位置应按表14确定
表14生活给水系统计量水表安装位
8.3.6建筑给水排水应采用水力条件与密闭性能好、使用寿命 长、耐腐蚀和安装连接方便可靠的管材和附件。 1应采用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有关规定的水流阻力小、耐腐 蚀、抗老化、耐久性能好和安装连接方便可靠的管材和管件。 生活给水系统、生活热水系统可采用薄壁铜管、薄壁不锈钢管、 塑料给水管、塑料热水管,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
表15水嘴、阀门寿命要求
项自设计时,应以所在地上位城市总体规划和海绵城市 规划、项目建设用地条件为主要依据,与城镇排水防涝、河道 水系、道路交通、城市绿地和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和设计相协 调,统筹规划,合理确定径流控制及利用方案。综合运用滞、 蓄、净、排、渗、用等多种低影响开发措施,充分利用场地空间 设置绿色雨水设施或灰色雨水设施,以绿为主,绿灰结合,有 效落实上位规划、项目建设用地条件中的海绵城市建设指标: 实现雨水外排的总量和峰值双控制。低影响开发措施可按 表16选用。
表16低影响开发措施
送用:0可选用:0不
生物滞留设施按应用位置不同,可分为雨水花园、生物滞留 带、高位花坛、生态树池等。生物滞留设施应与屋面雨水断接、路 面雨水集水、景观微地形等结合,分散布置,并配设相应的溢流 设施。 3.4.2高层建筑屋面雨水排水系统、满管压力流雨水排水系统应
8.4.2高层建筑屋面雨水排水系统、满管压力流雨水排
断接方式。 雨水蓄水池、蓄水罐应在室外设置。 8.4.3室外水景包括不具娱乐性的非亲水性水景和具娱乐性的 亲水性水景两种。 1非亲水性水景,指以景观功能保障和维护为自的,人体非 直接接触的室外水景。例如,不设娱乐设施和不用于娱乐功能的 各类景观河道、景观湖泊、景观池塘、静止镜面水景、流水型平流 壁流及其他观赏性景观水体等。 室外非亲水性水景不得采用市政自来水和地下井水。 自然界的水体(河、湖、塘等)大都是由雨水汇集而成,结合场 地的地形地貌汇集雨水,用于水体的补水,是节水和保护、修复水 生态环境的最佳选择。室外非亲水性水景的补水应充分利用场 地的雨水资源,不足时再考虑其他非传统水的使用。当建筑临近 河道时,在获得当地水务及河道等管理部门批准的前提下,也可 采用河道水。取用河道水应计量,河道水的取水量应符合有关部 门的许可规定,不应破坏生态平衡。 应做好水景补水量和水景蒸发量的逐月水量平衡,利用雨水 或河道水的补水量应大于水景蒸发量的60%,并宜采用保障水景 水质的生态水处理技术。 2亲水性水景,指人体器官与手足有可能接触水体的水 景以及会产生漂粒、水雾会吸入人体的动态水景。例如,设有 娱乐设施或可供娱乐的景观河道、景观湖泊、景观池塘、冷雾 喷、干泉、趣味喷泉(游乐喷泉或戏水喷泉)及其他娱乐性景观 水体等。 室内水景及室外亲水性水景的补充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规定,从用水安全适用 经济合理角度考虑,不得采用非传统水。 水景补水应按表17确定。
.. 大得感、辛福感、安全感和 归属感的生活空间和生态环境是发展绿色建筑的基本要求。正 确处理好安全与人本、安全与健康、安全与绿色的关系,在满足卫 生安全要求的条件下合理使用非传统水,不因滥用非传统水而对 人身健康和建筑环境造成隐患,是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具 体体现。 1医院、老年人照料设施、全日制或寄宿制的托儿所及幼儿 园、室内菜市场不得采用非传统水。 2学校宿舍、旅馆、酒店式公寓的冲厕、停车库地面冲洗不 宜米用非传统水。 3绿化浇灌、道路浇洒等在采取防止误饮误用措施的条件 下,可使用非传统水。绿化喷灌不得采用非传统水
1医院、老年人照料设施、全日制或寄宿制的托儿所及幼儿 园、室内菜市场不得采用非传统水。 2学校宿舍、旅馆、酒店式公寓的冲厕、停车库地面冲洗不 宜米用非传统水。 3绿化浇灌、道路浇洒等在采取防止误饮误用措施的条件 下,可使用非传统水。绿化喷灌不得采用非传统水
8.4.5水质卫生安全要求如下
1除部分电厂等采用海水代替淡水资源的冷却水利用工程 外,一般公共建筑应慎用非传统水作为冷却水补水。
2冷却水补水水质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采暖空调系统水 质》GB/T29044中规定的有关循环冷却水的水质要求。 3冷却水补水使用非传统水时,必须获得卫生防疫主管部 门的批准
9供暖、通风和空调设计
9.1.1室内环境参数标准涉及舒适性和能源消耗,科学合理地确 定室内环境参数,不仅能满足室内人员舒适的要求,也可避免片 面追求过高标准而造成能源浪费。 房间设计温度、相对度和新风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 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的规定。新风 量还应符合现行上海市地方标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规 范》DB31/405第4.1.3条中表1的规定。 当采用非集中供暖空调系统的建筑,应具有保障室内热环境 的措施或预留条件,如分体空调安装条件等。 对建筑物内的强振动设备,如冷冻机、水泵、冷却塔、大型风 机等应进行有效隔振处理。 室内过渡空间是指门厅、中庭、高大空间中超出人员活动范 围的空间,由于其较少或没有人员停留,可适当降低温度标准,以 达到降低供暖空调用能的自的。人员短期逗留区域空调供冷工 况室内设计参数宜比长期逗留区域提高1℃~2℃,供热工况宜 降低1℃~2℃
效率。优先使用此类热源,还利于大气环境保护。余热或废热提 供的能量不少于建筑物供暖设计日总量的40%、供暖设计日总能 量的30%。 2由可再生能源提供的空调用冷量和热量比例不低 于20%。 3应用分布式热电冷三联供技术,必须进行技术与经济论 证,从负荷预测、系统配置、运行模式、经济和环保效益等多方面 对方案做可行性分析,原则是:以热定电,热电平衡,全年运行时 间数不小于3000h,能源利用效率需达70%以上。 对于单一功能建筑或对热有需求的建筑,可采用热电二联供 方式,对“冷”不做强制要求,运行小时数和能源利用率要求不小 于三联供系统。 4蓄能设施虽自身不节能,但本市有分时电价政策,可为用 户节省空调系统的运行费用,提高电厂和电网的综合效率。设计 需保证:蓄冷系统提供的冷量至少达到设计冷量的30%,当采 用电蓄热时,应利用夜间低谷电进行蓄热,不仅能满足室内人员 舒活的西式出可游色比面泊求过高标准而造成能源浪费
9.2.2强调设备容量的选择应以计算为依据,避免盲目选择过
空调系统在全年大多时间内,并非在100%设计负荷下工作, 在确定空调冷热源设备和空调系统形式时,要求充分考虑和兼顾 部分负荷时的运行效率
冷,如大型商业、办公楼。采用水环热泵等具有热回收功能的空 调系统可将内区热量转移至建筑物外区,同时满足外区供暖和内 区供冷的需要,这样可减少外区供暖能耗。
回水温差定为10℃。 在同一空调水系统中的AHU、PAU和风机盘管可采用不同 的水温差,以此可提高系统水温差,获得更加节能的效果。 9.3.3空调水系统布置和选择管径时,尽量减少并联环路间的压 力损失的相对差值。当超过15%时,设置水力平衡阀可以起到较 好的平衡调节作用。
9.4.1空调系统排风采用热回收措施具有节能效果,热回收装置 的设置原则如下: 1排风量与新风量的比值应满足房间压力的要求。 2新风量等于大于5000m3/h的空调系统,宜设置排风热 回收装置。其全热和显热的额定热回收效率(在标准测试工况 下)不低于60%;热回收装置应有旁通措施。 3有人员长期停留,且不设置集中新、排风系统的空调房 间,宜安装带热回收功能的双向换气装置。其额定热回收效率不 低于55%。 4室内游泳池空调冬季排风宜采取热回收措施。 9.4.2当室外空气比焰值低于室内空气比恰值时,优先利用室外 新风消除室内热湿负荷利于节能。 对于全空气空调系统,宜采取全新风运行或可调新风比 措施: 1除核心筒采用集中新风竖井外的全空气空调系统应具有 可变新风比功能,所有全空气空调系统的最大总新风比不应低 于50%。 2服务于人员密集的大空间和全年具有供冷需求的区域的 全空气定风量或变风量空调系统,可达到的最大总新风比不宜低 于70%。
对于风机盘管加集中新风的空调系统,也可适当加大新风 量,例如在内区面积较大办公、会议、医院诊疗室、商业、餐厅等区 或,在非空调季节,采用最大风量送新风,在空调季节,则采用最 小新风量送新风。 当采用全新风或可调新风比时,空调排风系统的设计和运行 应与新风量的变化相适应,与新风量相匹配;新风口和新风管的 大小应按最大新风量来设计。 9.4.3在大型建筑物中,有不同的功能区,不同的朝向,还存在空 周内区、外区,空调负荷情况复杂。因此,合理划分空调系统,既 能满足室内空气参数的要求,又能达到运行节能效果。 9.4.4粗、中效空气过滤器的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空气过 滤器》过滤器的有关规定: 1粗效过滤器的初阻力小于或等于50Pa(粒径大于或等于 2.0um,效率小于50%且大于20%);终阻力小于或等于100Pa。 2中效过滤器的初阻力小于或等于80Pa(粒径大于或等于 0.5um,效率小于70%且大于20%);终阻力小于或等于160Pa。 根据自前本市室外空气的质量状况,建议设置过滤性能不低 于粗、中效的两级空气过滤器,特别对于人员密集空调区域或空 气质量要求较高的场所,其全空气空调系统宜设置空气净化、杀 菌装置。 空气过滤器及空气净化、杀菌装置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中的相 关规定。
9.4.4粗、中效空气过滤器的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空气过
1粗效过滤器的初阻力小于或等于50Pa(粒径大于或等于 2.0μm,效率小于50%且大于20%);终阻力小于或等于100Pa。 2中效过滤器的初阻力小于或等于80Pa(粒径大于或等于 0.5um,效率小于70%且大于20%);终阻力小于或等于160Pa。 根据目前本市室外空气的质量状况,建议设置过滤性能不低 于粗、中效的两级空气过滤器,特别对于人员密集空调区域或空 气质量要求较高的场所,其全空气空调系统宜设置空气净化、杀 菌装置。 空气过滤器及空气净化、杀菌装置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中的相 关规定
9.4.6本条强调产生污染物和异味的空间,如卫生间、餐厅、地下
有效的方式,可节省风机的输送能耗
分层空气调节系统,是指利用合理的气流组织,仅对高大空 间的下部人员活动区域进行空调设置,不仅可满足人员舒适度要 求,且具有较好的节能效果,常用于中庭、门厅、剧场、大型宴会 厅、体育场馆等。当采用分层空气调节系统时,宜采用侧送下回 的气流组织形式。 近年来,辐射空调技术发展迅速,在高大空间中采用该技术, 可以提高舒适性,并取得显著的节能效果
9.5.1为了节能与舒适,空调与供热系统应配置必要的监测与控 制,但实际情况复杂,设计时要求结合具体工程通过技术经济比 较确定控制内容。
9.5.2实行集中供热的建筑应当安装供热系统调控装置、用热计
9.5.3如果建筑的冷热源系统不能随时根据室外气候与室内负
荷的变化进行必要和有效地调节,势必造成能源浪费。本条要求 在冷热源系统设计中就应考虑适应不同运行模式所需的自控 系统。
测,但每个工程至少需要检测1台;当采用显热回收时,新风、排 风的湿度可不做监测。为保证热回收装置正常工作和新风品质 热回收装置(包括过滤器)两侧同样需要进行阻力监测。 9.5.5大型商场、多功能厅、展览厅、报告厅、大型会议室、体育 馆、机场候机厅、剧院、大型餐厅等场所的人员密度较大(人员密 度超过0.25人/m),当采用全空气空调系统时,宜采用新风需求 控制,即在每个空调系统的回风口附近至少设置一个CO2浓度传 感器,根据CO2浓度调节此区域的新风量;对于人员较多且密度 随时间有基本变化规律的场所,也可根据设定的时间段改变新风 阀的开度,满足卫生和节能需求。 有条件时,公共建筑主要功能房间宜设置空气质量监测系统, 对PM1o、PM2.5、COz浓度分别进行定时连续测量、显示、记录和数据 传输,监测系统对污染物浓度的读数时间间隔不得长于10分钟。 9.5.6汽车库不同时段车辆进出频率有很大的差别,室内空气质 量也随之有很大变化。为了保持车库内空气品质良好与节能的 需要,应设置CO浓度传感装置控制通风系统运行,即在每个排 风系统的排风口附近至少设置一个CO浓度传感器,根据地库建 筑面积大小,每300m2~500m²设置一个CO传感器,根据这个 CO浓度控制此区域的排风和补风风机的启停或变速运行。CO 浓度传感器的安装位置不应位于汽车尾气排放位置,同时也要避 开送排风机附近气流直吹位
10.1.4~10.1.5根据国家现行标准要求及技术发展,增加了对 LED灯的要求,
10.2.1变电所、配电室位置靠近负荷中心设置,可有效地减少配 电线路的长度,从而较少电力线路传输损耗,同时降低电压损失, 提高配电设备的电源质量。 10.2.2太阳能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系统的建立应通过严谨的 技术经济分析来确定系统形式,并使用技术成熟的产品,以达到 系统的高效、稳定。光伏、风力发电设备体积较大,一旦处理不 当,就容易造成对景观的不良影响,如果安装不当还会造成高空 坠物等安全隐患。风力发电的运行还须注意噪声对周围人居环 境的影响。 当项目地块采用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或风力发电系统时,应 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优先采用并网型系统。因为风能或太阳能 是不稳定的、不连续的能源,采用并网系统与市政电网配套使用 则系统不必配备大量的储能装置,可以降低系统造价使之更加经 济,还增加了供电的可靠性与稳定性。当项自地块采用太阳能光 伏发电系统和风力发电系统时,建议采用风光互补发电系统,如 此可综合开发和利用风能、太阳能,使太阳能与风能充分发挥互
10.2.5电动车充电设施包括电动汽车利电动非机动车,充电
10.3.1在照明设计时,应根据照明部位的自然环境条件,结合天 然采光与人工照明的灯光布置形式,合理选择照明控制模式, 当项目经济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为了灵活地控制和管理照明 系统,并更好地结合人工照明与天然采光设施,宜设置智能照明 控制系统以营造良好的室内光环境,并达到节电的目的。如当室 内天然采光随着室外光线强弱变化时,室内的人工照明应按照人 工照明的照度标准利用光传感器自动启闭或调节部分灯具,
10.3.2选择适合的照度指标是照明设计合理节能的基础,在现 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中,对居住建筑、公共 建筑、工业建筑及公共场所的照度指标分别做了详细的规定,同 时规定可根据实际需要进一步提高或降低一一级照度标准值。在 办公室等功能明确且照度要求较高的房间,应采用一般照明和局 部照明相结合的方式。由于局部照明可根据需求进行灵活开关 控制,从而进步减少能源的浪费。 10.3.4选用高效照明光源、高效灯具及其节能附件,不仅能在保 证适当照明水平及照明质量时降低能耗,而且还减少了夏季空调 冷负荷从而进一步达到节能的目的。 在选择光源时,不单是比较光源价格,更应进行全寿命期的 综合经济分析比较,一些高效、长寿命光源(如发光二极管灯),虽 价格较高,但使用数量减少,运行维护费用降低,经济上和技术上 是合理的。 近年来,半导体照明技术得到了快速发展,传统光源有被发 光二极管灯逐步替代的趋势,不仅光效逐年提高,节能效果显著DB34/T 679-2014标准下载, 而且其具有寿命长、可控性好、可瞬时启动等特点,因此得到了更 多的应用。 当选用发光二极管灯时,其色温、显色性、色容差等技术指标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中的相关规定。 10.3.5眩光可导致人视觉不舒适甚至丧失明视度,是引起视觉 疲劳的重要原因之一。照明设计不当使照明系统不但起不到应 有的作用,反而造成光污染。因此,在设计中必须避免。眩光值 的指标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中有 关要求,在绿色建筑中作为控制项来要求。
10.3.2选择适合的照度指标是照明设计合理节能的基础,在现 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中,对居住建筑、公共 建筑、工业建筑及公共场所的照度指标分别做了详细的规定,同 时规定可根据实际需要进一步提高或降低一一级照度标准值。在 办公室等功能明确且照度要求较高的房间,应采用一般照明和局 部照明相结合的方式。由于局部照明可根据需求进行灵活开关 控制,从而进一步减少能源的浪费。
10.3.4选用高效照明光源、高效灯具及其节能附件,不仅能
氏电梯运行能耗。 10.4.3自动扶梯与 电动机在重载、轻载 电压电流输入,保证 佳匹配,达到节电运 间段,在低峰时间段 间,如仍然正常运作
10.5.1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10.5.1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大型公共建筑指建筑面积在2万m²以上的公共建筑。公共 建筑设置建筑设备能耗监测系统,可利用专用软件对以上分项计 量数据进行能耗的监测、统计和分析,以最大化地利用资源,最大 限度地减少能源消耗。同时可减少管理人员的配置。此外,在现
10.5.1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行行业标准《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中要求其对锅炉房 热力站及每个独立的建筑物设置总电表,若每个独立建筑物设置 总电表较困难时,应按照照明、动力等设置分项总电表。对能源 消耗状况实行监测与计量,这些计量数据可为将来运营管理时按 表收费提供可行性,同时可以及时发现、纠正用能浪费现象。 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办公建筑应设置建筑能耗监控中 心(室)。能耗计量系统监控中心(室)可单独设置,其机房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50314的相关要求:也可 与智能化系统设备总控室合用机房和供电设施。计量装置宜集 中设置。 10.5.2对于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建筑,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进 行分项计量。有些既有建筑已经设置了低压配电监测系统,实施 时应优先考虑利用原有系统;当原有配电监测系统设计的表计满 足分项计量系统要求时CJ∕T_135-2018标准下载,可利用原有系统,采用合理形式将配电 监测系统数据纳人分项计量系统中。当原有配电监测系统设置 的表计无远传功能时,更换或增加符合本标准要求的具有远传功 能的电能表。这样可以大大减少设置表计和数据采集器的数量。 对于出租单元已设置物业收费的分户计量,就没有必要按空 调、照明与插座等设置分项计量。 0.5.3绿色建筑不应各自为政将自己已作为孤立的个体,应及时 等建筑运行情况上报有关部门,方便统一管理。因此,在设置能 毛计量系统时,必须注意与上级部门接口的设置。 0.5.4设置建筑设备监控管理系统对照明、空调、给排水、电梯 等设备进行运行控制,以实现绿色建筑高效利用资源、灵活管理、 立用方便、安全舒适等要求,并可达到节约能源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