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149-2017混凝土异形柱结构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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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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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149-2017混凝土异形柱结构技术规程

根据表1及表2分别判定异形柱结构属于某项平面布置不规 则类型或竖尚布置不规则类型,并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 设计规范》GB50011的相关规定,确定该异形柱结构所属的不 规则、特别不规则或严重不规则等不规则的程度

结构平面布置提出应符合的要求。结构的平面布置应力求间单、 现则,避免质量,、刚度和承载力分布不均匀:减少扭转的影响 文些都是抗震概念设计的基本要求。 本规程第3.2.1条规定:异形柱结构宜采用规则的设计方 案。相应地在对结构柱网轴线的布置方面,本条提出了纵、横柱 网轴线宜分别对齐拉通的要求。震害表明,若柱网轴线不对齐 形不成完整的框架,以避免地震中因扭转效应和传力路线中断等 原因可能造成的结构严重震害。 当剪力墙之间的楼盖、屋盖有较大开洞时,剪力墙间距应比 表3.2.3中限值适当减小,现浇层厚度不小于60mm的叠合楼板 可作为现浇板考虑。 异形柱的肢厚较薄,其中心线宜与梁中心线对齐,尽量避免 由于二者中心线偏移对受力带来的不利影响。 对异形柱框架剪力墙结构中剪力墙的布置提出原则要求 抗震设计的剪力墙布置宜便各主轴方向的侧向刚度相近,还对剪 力墙的最大间距提出了限制要求,其限值较一般钢筋混凝土结构 的相关规定适当加严,且增加了8度(0.30g)的规定,对现浇 层不小于60mm的合板按现浇板考虑来查表,底部抽柱带转 换层异形柱结构的剪力墙间距宜符合本规程附录A的相关规定

原规程实施以来,通过异形柱结构设计和施工经验积累和意 见反馈以及汶川地震震害经验调查,并与国家现行标准《建筑抗 震设计规范》CB50011和《高层建筑混凝士结构技术规程》JGJ 3协调,对原规定进行适当的调整。系列核算和分析结果表明: 调整后的规定是合适的。

3.2.4本规程根据异形柱结构的特点及抗震概念设计原

本条主要针对底部抽柱带转换层异形柱结构:根据国家现行 标准的相关规定,可判定为“竖向抗侧力构件不连续类型”,且 规定该构件传递给水平转换构件的地震内力应乘以1.25~1.5的 增大系数。 抗震设计时,对异形柱结构中处于受力复杂、不利部位的 注,例如结构平面柱网轴线斜交处的柱,平面凹进不规则、错层 等部位的柱,提出宜采用肢端暗柱加强的异形柱或一般框架柱的 要求GB/T 39133-2020标准下载,以改善结构的整体受力性能

显减轻其地震反应,考感异形柱结构隔震设计的工程经验和实践 相对较少,本规程对抗震安全性和使用功能有较高要求或专门要 求的异形柱结构,提出其隔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 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相关规定

3.3.1抗震设计的混凝土异形柱结构应根据抗震设

作出统一规定,设计人员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依据国家相关标准 合理酌处理。 本条的房屋高度是指室外地面到主要屋面板板顶的高度(不 包括局部突出屋顶部分),本条明确了某些场地类别对抗震构造 措施的影响。

和《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的相应规定

4.1.1混凝土异形柱结构属于

1.1混凝王异形柱结构属于一般混凝土结构,根据现行国 准《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153的规定,其 使用年限为50年。

4.1.2按现行国家标准《混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计算规定,根据建筑结构破坏后果的严重程 度,建筑结构划分为三个安全等级,采用混凝土异形柱结构的居 住建筑包括住宅、学生宿舍和别墅等,属于“一般的建筑物”类 及以上,其破坏后果属于“严重”类及以上,其安全等级应为二 级。较为规则的一般民用建筑当使用异形柱结构时,其安全等级 也可参照此条确定。 异形柱结构的抗震设防分类主要以丙类为主。根据现行国家 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异形柱结构抗 震设防类别应为内类,即标准设防类。设防类别划分是侧重于使 用功能和灾害后果的区分,并强调体现对人员安全的保障。 若建设单位对设计使用年限提出更长的要求,应采取专门措 施,包括荷载设计值、设计地震动参数和耐久性措施等均应依据 设计使用年限相应确定

4.1.3混凝土异形柱结构和一般混凝土结构一样,应进

4.1.5本条修订后改为强制性

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相关条文一致。结构的设计使

4.1.6异形柱结构防连续倒塌设计是结构设计的重

于结构防连续倒塌设计还处于研究阶段,本规程对异形柱结构防 连续倒塌设计原则与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相关规定相同。对于安全等级为一级的高层异形柱结构 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 的相关规定。

4.2.3本条在应进行地震作用计算及结构抗震验算

4.2.3本条在应进行地震作用计算及结构抗震验算的抗震设防 烈度规定中,比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 的相关规定多包括了6度,这是基于异形柱抗震性能特点和要求 而制定的。

4.2.4异形柱结构对地震作用计算基本按国家现行标准

1异形柱与矩形柱具有不同的截面特性及受力特性,试验 研究及理论分析表明:异形柱的双向偏压正截面承载力随荷载 作用)方向不同而有较大的差异。在L形、T形和十学形三种 异形柱中,以L形柱的差异最为显著。当异形柱结构中混合使 用等肢异形柱与不等肢异形柱时,则差异情况及相应影响更为错 综复杂,成为异形柱结构地震作用计算中不容忽视的问题。规程 编制组进行的典型工程试设计表明:按45方向水平地震作用计 算所得的结构底部剪力,与0°及90正交方向水平地震作用下的 结构底部剪力相比,可能减小,也可能增大。即使结构底部剪力 减小,也可能在某些异形柱构件出现内力增大的现象,甚至增幅

不小。这种由于荷载(作用)不同方向导致内力变化的差异,除 与柱截面形状、柱截面尺寸比例有关外,还与结构平面形状、结 构布置及柱所在位置等因素有关。要精确确定异形柱结构中各异 形柱构件对应的水平地震作用的最不利方向是一个很复杂的问 题,具体设计中一般可以采取工程实用方法。编制组对异形柱结 构的地震作用分析研究及典型工程试设计表明:对于全部采用等 肢异形柱且较为规整的矩形平面结构布置情形,一般地震作用沼 15°、135方向作用时,L形柱要求的配筋量变化差异最大,比 °、90方向情形的增幅有时可送10%~20%。由于6度,7度 0.10g)抗震设计时异形柱的截面设计一般是由构造配筋控制 的,其差异可能被掩盖,故本条仅规定7度(0.15g)及8度 (0.20g,0.30g)抗震设计时才进行45°方向的水平地震作用计 算与抗震验算,着重注意结构底部、角部、负荷较大及结构平面 变化部位的异形柱在水平地震作用不同方向情形的内力变化,从 中选取最不利情形作为异形柱截面设计的依据:以增加异形柱 构抗震设计的安全性,必要时应对多方向进行验算。对于更复杂 的情形,例如具有较多不等肢异形柱情形,适当补充其他角度方 可的水平地震作用计算,并通过分析比较从中选出最不利数据作 为设计的依据是可取的。 2、国内外历次大地震的震害、试验和理论研究均表明,平 面不规则、质量与刚度偏心和抗扭刚度太弱的结构,扭转效应可 能导致结构严重的震害,对异形柱结构尤其需要在抗震设计中加 以重视。条文中所指“扭转不规则的结构”,可按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相关规定的条件(即扭转位移比 天于1.20)来判别,此时异形柱结构的水平地震作用计算应计 双向水平地震作用下的扭转影响,并可不考虑质量偶然偏心的 影响:而计算单向地震作用时则应考虑偶然偏心的影响

4.2.5异形柱结构地震作用计算的方法,根据现行国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振型分解反应谱法和底 部剪力法都是地震作用计算的基本方法,但考虑到现今在结构设

计计算中计算机应用日益普遍,且实际工程中大多存在看不同程 度的不对称、不均匀等情况,已很少应用底部剪力法,敌本条仅 列考虑振型分解反应谱法;平面不规则结构的扭转影响显著,应 采用扭转耦联振型分解反应谱法。 本规程主要用于住宅,突出屋面的大多为面积较小、高度不 大的屋顶间、女儿墙或烟窗,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 规范》GB50011的相关规定,当采用振型分解法时此类突出屋 面部分可作为一个质点来计算;当结构顶部有小塔楼且采用振型 分解反应谱法时,根据现行行业标准《高层建筑混凝士结构技术 现程》JG3的相关规定,无论是考虑还是不考虑扭转耦联振动 影响,小塔楼宜每层作为一个质点参与计算

4.3.1无论是非抗震设计还是抗震设计,在竖向荷载、风荷载、 多遇地震作用下混凝土异形柱结构的内力和变形分析,按我国现 打规范体系,均采用弹性方法计算,但在截面设计时则考虑材料 的弹塑性性质。在竖向荷载作用下框架梁可以考虑梁端部塑性变 形引起的内力重分布

4.3.2关于分析模型的选择,考虑到异形柱结构的

用基于三维空间的计算分析方法及相应软件。平面结构空间协同 计算模型虽然计算简便,但缺点是对结构空间整体的受力性能反 快得不完全,现已较少应用,当规则结构初步设计时也可应用。 4.3.3本规程适用的异形柱,其柱肢截面的肢高肢厚比限制在 不天于4的范围,与矩形柱相比,其柱肢一般相对较薄,研究表 明:这样尺度比例的异形柱,其内力和变形性能具有一般杆件的 等征,并不满足划分为薄壁杆件的基本条件。故在计算分析中, 异形柱应按杆系模型分析,剪力墙可按薄壁杆系或墙板元模型 分析,

用基于三维空间的计算分析方法及相应软件。平面结构空间协同 计算模型虽然计算简便,但缺点是对结构空间整体的受力性能反 映得不完全,现已较少应用,当规则结构初步设计时也可应用

4.3.3本规程适用的异形柱,其柱肢截面的肢高肢

不天于4的范围,与矩形柱相比,其柱肢一般相对较薄,研究表 明:这样尺度比例的异形柱,其内力和变形性能具有一般杆件的 持征,并不满足划分为薄壁杆件的基本条件。故在计算分析中, 异形柱应按杆系模型分析,剪力墙可按薄壁杆系或墙板元模型 分析。 按空间整体工作分析时,不同分析模型的梁、柱自由度是相 同的;剪力墙采用薄壁杆系模型时比采用墙板元模型时多考虑翘

4.3.4进行结构内力和位移计算时,可采取楼板在其自

内为无限刚性的假定,以使结构分析的自由度大大减少,从而减 少由于庞大自由度系统而带来的计算误差,实践证明这种刚性楼 板假定对绝大多数多高层结构分析具有足够的工程精度,但这时 应在设计中采取必要措施以保证楼盖的整体刚度。绝大多数异形 柱结构的楼板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能够满足该假定的要 求,但还应在结构平面布置中注意避免楼板局部削弱或不连续: 当存在楼盖大洞口的不规则类型时,计算时应考虑楼板的面内变 形:或对采用楼板面内无限刚性假定计算方法的计算结果进行适 当调整,并采取楼板局部加厚、设置边梁、加大楼板配筋等 措施。

4.3.5对异形柱结构,当二阶效应使作用效应显著增大

4.3.6计算系数根据国家现行标准按一般混凝土结构的相关规 定采用。

4.3.6计算系数根据国家现行标准按一般混凝土结构的相关规

实测表明,框架结构中非承重填充墙的存在,会增大结构整体刚 度,减小结构自振周期,从而产生增大结构地震作用的影响。为 反映这种影响,可根据工程实际采用的非承重填充墙体材料,采 用折减系数归对结构的计算自振周期进行折减。

4.3.8本规程对异形柱结构的

一个范围,较现行行业标准《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3的相关规定适当加严。当按本规程第3.1.5条的规定采用 的轻质填充墙时,可按所列系数范围的较大值取用。系数的最低

值对应于影响最强的实心砖砌体填充墙情形。自前轻质填充墙体 材料品种多,材料性能方面差异较大,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 合理选定计算自振周期折减系数。

4.3.9现有的一结构分析软件,主要适用于一般

洁构,尚不能满足异形柱结构设计计算的需要。本规程颁布实施 后,应从异形柱结构内力和变形计算到异形柱截面设计、构造措 施等,按照本规程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编制且通过专门审 查鉴定的异形柱结构专用的设计软件,确保设计质量

4.4.1~4.4.3对结构楼层层间位移的控制:实际上是对构件截 面大小、刚度大小的控制,从而达到:保证主体结构基本处于弹 生受力状态,保证填充墙、隔墙的完好,避免产生明显损伤 非抗震设计中风荷载作用下的异形柱结构处于正常使用状 态,此时结构应避免产生过大的位移而影响结构的承载力、稳定 性和使用要求。为此,应保证结构具有必要的刚度。 抗震设计是根据抗震设防三个水准的要求,采用二阶段设计 方法来实现的。要求在多遇地震作用下主体结构不受损坏,填充 墙及隔墙没有过重破坏,保证建筑的正常使用功能:在罕遇地震 作用下,主体结构遭受破坏或严重破环但不倒塌。本规程对异形 注结构的弹性及弹塑性层间位移角限值的规定,系根据已有的异 杉柱结构试验实测值分析而制定的。 原规程实施以来,通过异形柱结构设计和施工经验积累和意 见反馈以及汶川地震震害经验调查,并与国家现行标准《建筑抗 震设计规范》GB50O11和《高层建筑混凝士结构技术规程》JGJ 3协调,对原规定进行适当的调整。系列核算和分析结果表明: 调整后的规定是合适的

.1异形柱正截面承载力计算

5.1.1通过对28个L形

1.2、5.1.3采用数值积分方法编制的电算程序,对28

5.1.4杆件自身曲影响的

十算公式,对计算长度的取值作了调整。试验研究及

5.1.6为了推迟异形柱框架结构底层柱下端截面塑性铰

5.1.6为了推达异形柱框架结构底层柱下端截面塑性铰的出现, 设计中对此部位柱的弯矩设计值应乘以增大系数,以增大其正截 面承载力,其增大系数与《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 2010(2015年版)第11.4.2条的规定值相同。 5.1.7考虑到异形柱框架结构的角柱为薄弱部位,扭转效应对 其内力影响较大,且受力复杂,因此规定对角柱的弯矩设计值按 本规程第5.1.5条和第5.1.6条调整后的弯矩设计值再乘以不小 于1.1的增大系数,以增大其正截面承载力,推迟塑性铰的 出现。

5.1.8抗震分析和模拟计算表

异形柱斜截面受剪承载力计算

5.2.2L形柱和验算方向与膜

5.3异形柱框架梁柱节点核心区受剪承载力计算

5.3.1本条内容是保证异形柱结构安全可靠的重要技术规定。 试验研究表明,异形柱框架梁柱节点核心区的受剪承载力低于截

面面积相同的矩形柱框架梁柱节点的受剪承载力,是异形柱框架 的薄弱环节。为确保安全,对抗震等级为一、二、三、四级的梁 柱节点核心区以及非抗震设计的梁柱节点核心区均应进行受剪承 载力计算。在设计中,尚可采取各类有效措施,包括例如梁端增 设支托或水平加腋等构造措施,以提高或改善梁柱节点核心区的 受剪性能。 对于纵横向框架共同交汇的节点,可以按各自方向分别进行 节点核心区受剪承载力计算

5.3.6当框架梁的宽度大于柱肢截面宽,且梁角部的

6.1.2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超过C50的规定,主要是考虑到 C50级以上的混凝土在力学性能、本构关系等方面与一般强度混 凝有着较大的差异。由这类混凝土所建造的异形柱的结构性 能、计算方法、构造措施等方面尚缺之深入的研究,故未列入采 用范围。试验分析表明,HRB5OO钢筋用于异形柱结构是可行且 有效的,各类钢筋强度取值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 范》GB50010的相关规定确定。 6.1.3梁截面高度太小会使柱纵向钢筋在节点核心区内锚固长 度不足,容易引起锚固失效,损害节点的受力性能,特别是地震 作用下抗震性能。所以,对框架梁的截面高度最小值作出规定。 6.1.4本规程适用的异形柱柱肢截面最小厚度为200mm,最大 享度应小于300mm。根据近年异形柱结构的工程实践,异形柱 柱肢厚度小于200mm时,会造成梁柱节点核心区的钢筋设置床 难及钢筋与混凝王的粘结锚固强度不足,故限制肢厚不应小于 200mm,以保证结构的安全及施工的方便。 抗震设计时宜采用等肢异形柱。当不得不采用不等肢异形柱 时,两肢肢高比不宜超过1.6,且肢厚相差不大于50mm。 6.1.5异形柱截面尺寸较小,在焊接连接的质量有保证的条件 下宜优先采用焊接,以方便钢筋的布置和施工,并有利于混凝士 的浇筑。 6.1.6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是从最外层钢筋的外表面算起,异形

6.1.2混凝士强度等级不应超过

C50级以上的混凝土在力学性能、本构关系等方面与一般强度混 凝土有着较大的差异。由这类混凝土所建造的异形柱的结构性 能、计算方法、构造措施等方面尚缺之深入的研究,故未列入采 用范围。试验分析表明,HRB50O钢筋用于异形柱结构是可行目 有效的,各类钢筋强度取值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结构设计规 范》GB50010的相关规定确定

天成山文 内工油 度不足,容易引起锚固失效,损害节点的受力性能,特别是 用下抗震性能。所以,对框架梁的截面高度最小值作出规

作用下抗震性能。所以,对框架梁的截面高度最小值作出规定。 6.1.4本规程适用的异形柱柱肢截面最小厚度为200mm,最大 厚度应小于300mm。根据近年异形柱结构的工程实践,异形柱 注肢厚度小于200mm时,会造成梁柱节点核心区的钢筋设置床 难及钢筋与混凝土的粘结锚固强度不足,敌限制肢厚不应小于 200mm,以保证结构的安全及施工的方便。 抗震设计时宜采用等肢异形柱。当不得不采用不等肢异形柱 时,两肢肢高比不宜超过1.6,且肢厚相差不大于50mm。 6.1.5异形柱截面尺寸较小,在焊接连接的质量有保证的条件 下宜优先采用焊接,以方便钢筋的布置和施工,并有利于混凝士 的浅筑

6.1.6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是从最外层钢筋的外表面算走

注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 没计规范》GB50010的规定。较高的混凝土强度具有较好的密 实性,且考虑到本规程第7.0.8条异形柱截面尺寸不允许出现负

扁差的规定,给出一类环境且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40时, 保护层最小厚度允许减小5mm的规定。

6.2.1试验表明,异形柱在单调荷载特别在低周反复何载作用 下粘结破坏较矩形柱严重。对柱的剪跨比不应小于1.5的要求, 是为了避免出现极短柱,减小地震作用下发生脆性粘结破坏的危 验性。为设计方便,当反弯点位于层高范围内时,本规定可表述 为柱的净高与柱肢截面高度之比不宜小于4,抗震设计时不应小 于3。 6.2.2、6.2.9研究分析表明:双向偏心受压的异形柱(即1 形、T形、十字形及Z形截面柱,以下同)的截面曲率延性比 u不仅与轴压比N、配箍特征值入有关,而且弯矩作用方向角 有极重要的影响,因为在相同轴压比及配筋条件下,α角不同, 昆凝土受压区图形及高度差异很大,致使截面曲率延性相差甚 多。另外,控制箍筋间距与纵筋直径之比s/d不要太大,推迟纵 筋压曲也是保证异形柱截面延性需求的重要因素。因此,针对各 载面在不同轴压比情况时最不利弯矩作用方向角α区域,进行了 双向压弯异形柱截面曲率延性比的电算分析,并拟合得到了 异形柱的计算公式。在计算分析中,抗震等级为一、二、三、 四级框架柱的截面曲率延性比分别相应取11~12、9~10、7~ 8、56,根据不同的入,可由拟合的公式=(入,N)反 算出相应的轴压比N,据此提出了表6.2.9所示的异形柱对不 同轴压比时柱端加密区箍筋最小配箍特征值的要求,以保证异形 注在不利弯矩作用方向角域时也具有足够的延性。 原规程对12960根L形、T形、十字形截面双向压弯柱截 面曲率延性比进行了电算分析,并拟合得到了L形、T形、 十字形截面柱的计算公式。电算分析所用的参数为:常用的 15种等肢截面(肢长500mm~800mm,肢厚200mm 250mm);箍筋(HPB235)直径d.6、8、10mm,箍筋间距

暗柱时轴压比限值可适当增天。表6.2.2中注2和注3的规定可 累积计算。

不同弯矩作用方向角α时,截面任一端部的钢筋均可能受力最 大,为适应弯矩作用方向角的任意性,纵向受力钢筋宜采用相后 直径:研究及分析表明:当轴压比较天,受压破环时(承载力由 eu=0.0033控制),在诸多弯矩作用方向角情形,内折角处钢筋 的压应变可达到甚至超过屈服应变,受力也很大。同时还考虑此 处应力集中的不利影响,所以内折角处也应设置相同直径的受力 钢筋,本条特别强调内折角处应配置受力钢筋。 异形柱肢厚有限,当纵向受力钢筋直径太大(大于25mm) 会造成粘结强度不足及节点核心区钢筋设置的困难。当纵向受力 钢筋直径太小时(小手14mm),在相同的箍筋间距下,由手s/ 增大,伟柱性下降,故出不宜平用

因此将纵向受力钢筋的总配筋率由对矩形柱不天于5%降为不应 大于4%(非抗震设计)和3%(抗震设计),以减少粘结破坏和 节点处钢筋设置的困难

(2015年版)中第11.4.12条强制性条文等效

异形柱柱端箍筋加密区的箍筋应根据受剪承载力计算,同时 满足体积配箍率条件和构造要求确定。 研究表明,箍筋间距与纵筋直径之比s/d,是异形柱纵向受 玉钢筋压曲的直接影响因素,sd大,会加速受压纵筋的压曲; 支之,则可延缓纵筋的压曲,从而提高异形柱截面的延性。因此 为了保证异形柱的延性,根据对各抗震等级下最大轴压比时近 6000根异形柱纵筋压曲情况的分析,当其箍筋加密区的构造要 求符合表6.2.10的要求时,纵筋压曲柱的百分比可降到5% 以下。 对箍筋合理配置的研究中发现,当体积配箍率o相同时 采用较小的箍筋直径d和箍筋间距s比采用较大的箍筋直径 和箍筋间距的延性好;只增大箍筋直径来提高体积配箍率而不 减小箍筋间距并不一定能提高异形柱的延性,只有在箍筋间距, 对受压纵筋支撑长度达到一定要求时,增大体积配箍率,才能 达到提高延性的目的

6.2.15为此次修订新增加的条文,规定明确一、 二级抗震等级 的房屋角部异形柱及地震区楼梯间异形柱应设肢端加强的暗柱, 并对暗柱提出了构造要求。

6.3异形柱框架梁柱节点

6.3.3当梁的纵向钢筋在本柱肢纵筋的内侧弯折伸入

这内时,若该纵向钢筋受拉,则在柱边折角处会产生垂直于该纵 可钢筋方向的撕拉力。折角越大,撕拉力越大。为此,条文对折 角起点位置和弯折坡度给出了规定,并采用增添附加封闭箍筋 不少于2根直径8mm)来承受该撕拉力。当上部、下部梁角的 从向钢筋在本柱纵筋的外侧锚入柱肢截面厚度范围外的核心区 时,为保证节点核心区的完整性,除要求控制从柱肢纵筋的外侧 描入的梁上部和下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外,尚要求在节点处 倍梁高范围内的梁侧面设置级纵向构造钢筋并伸至柱外侧。后 时,为保证梁纵向钢筋在节点核心区的锚固,要求梁的箍筋设置 到与另一向框架梁相交处。

区内时,若该纵向钢筋受拉,则在柱边折角处会产生垂直于该级 可钢筋方向的撕拉力。折角越大,撕拉力越大。为此,条文对折 角起点位置和弯折坡度给出了规定,并采用增添附加封闭箍筋 (不少于2根直径8mm)来承受该撕拉力。当上部、下部梁角的 纵向钢筋在本柱肢纵筋的外侧锚入柱肢截面厚度范围外的核心区 时,为保证节点核心区的完整性,除要求控制从柱肢纵筋的外侦 锚入的梁上部和下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外,尚要求在节点处 倍梁高范围内的梁侧面设置纵向构造钢筋并伸至柱外侧。后 时,为保证梁纵向钢筋在节点核心区的镭固,要求梁的箍筋设置 到与另一向框架梁相交处。 6.3.4图6.3.4中括号内数值为相应的非抗震设计规定。异形 柱的柱肢截面厚度小,为了保证梁纵向钢筋锚固的可靠性,采用 直线锚固方式时:梁纵向钢筋要求伸至柱外侧。当水平直线段锚 刮长度不足时,可采用钢筋锚固板锚固或90°钢筋弯折锚固,其 猫固长度和梁纵向钢筋的构造要求见本规程图6.3.4(a)、(b) 若梁纵向钢筋在柱筋外侧锚入节点核心区时,由于锚固条件较 差,其镭固长度和弯折前的水平投影长度由≥0.41(0.41)增 加到0.5lE(0.5l)。 6.3.5图6.3.5中括号内数值为相应的非抗震设计规定。本条 靓定了框架梁纵向钢筋在十学形柱中间节点应满足的其他构造要 求,此次修订增加梁纵向钢筋采用锚固板锚固的新内容 矩形柱框架的框架梁纵问钢筋伸入节点后,其相对保护层 股能满足c/d≥4.5,而异形柱的c/d大部分仅为2.0左右,根 据变形钢筋粘结锚固强度公式分析对比可知,后者的粘结能力约 为前者的0.7。为此,规定抗震设计时,梁纵向钢筋直径不宜大 于该方尚柱截面高度的1/30。由于粘结锚固强度随混凝土强度 的提高而提高,当采用混凝土强度等级在C40及以上时,可放 宽到1/25。且纵向钢筋的直径不应大于25mm。 考虑异形柱的柱肢截面厚度较小,若中间柱两侧梁高度相等 时,梁的下部钢筋均在节点核心区内满足()条件后切断的

6.3.4图6.3.4中括号内数值为相应的非抗震设计

做法会使节点区下部钢筋过于密集,造成施工困难并影响节点核 心区的受力性能,故采取梁的上部和下部纵向钢筋均贯穿中间节 点的规定。 两侧高度不相同的梁,当梁下部纵向钢筋伸入中间节点采用 钢筋锚固板锚固和90°钢筋弯折锚固时,其构造要求见图6.3.5 (c)、(d)。

6.3.6此次修订新增的Z形柱中间节点框架梁纵筋锚入节点的

构造规定:与十字形柱中间节点不同,由于乙形柱的翼缘不连 通,从而节点左右框架的纵筋必须断开并分别镭固在各自的算 缘内。

6.3.9当翼缘两侧有梁时,梁端弯矩可能导致腹板产生扭矩

所以提出在核心区腹板内设置暗梁的构造要求。当腹板方向有梁 通过时,可不另设暗梁。但该梁在节点区尚应按构造要求配置封 闭箍筋,以抵抗扭矩的作用,

:0开形社结松节高核心区 钢肋集,比疑工不勿 筑,在施工中应特别注意。本条强调当柱、楼盖、剪力墙的混凝 土强度等级不同时,节点核心区混凝土应采用相交构件混凝土强 度等级的最高值,以确保结构安全。

7.0.7考虑异形柱结构截面尺寸较小、表面系数较大的特点,

7.0.8由于异形柱结构截面尺寸较小,为保证结构的安全和钢 筋的保护层厚度,要求截面尺寸不充许出现负偏差。 7.0.9本规程编制的初裹之一是促进墙体改革,减轻建筑物自 重。因此规定:在施工中遇有框架填充墙体材料需替换时,应形 成设计变更文件,且规定墙体材料自重不得超过设计要求。 有抗震设防要求的异形柱结构,其墙体与框架柱、梁的连接 应注意满足国家相关标准的抗震构造要求。 7.0.10异形柱框架柱肢尺寸较小,柱肢损环对结构的安全影响 较大。在水、电、燃气管道和线缆等的施工安装过程中应特别注 意避让,不应削弱异形柱截面

A.0.1国内已有一些采用梁式转换的底部抽柱带转换层异形柱 结构(也称为托柱转换层结构)的试验研究成果和工程实例资 料,且积累了一定的设计、施工实践经验,而采用其他形式转换 构件,尚缺乏理论、试验研究和工程实践经验的依据。梁式转换 的受力途径是柱一→梁一→柱,具有传力直接、明确、简捷的优点 敌本规程规定转换构件应采用梁式转换,并对采用梁式转换的异 形柱结构设计作了相应规定。

主要限于非抗震设计及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7度的条件,文考 息到其结构性能特点,故本规程没有将底部抽柱带转换层异形柱 结构纳入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的使用范围

予以限制。考虑到工程实际情况,因此规定底部带转换层的异形 柱结构在地面以上的大空间层数,非抗震设计时不宜超过3层 抗震设计时不宜超过2层。考虑到设置天空间层的自的就是为了 满足商业或公共活动场所的需要,故大空间层的层高可按实际功 能需要,但大空间层每层层高至多不宜超过4m。这样说明是为 了严格控制结构总高度。

A.0.4底部抽柱带转换层的异形柱结构属不夫

数和适用最大高度作了适当调整。需要说明:仅有少量的异形柱 不落地,例如:抽柱总数不大于框架柱总数的5%时,只要转换 部分的设计合理,且不致加大结构扭转不规则的影响,仍可按非 抽柱的异形柱框架结构相关规定处理

的抗震等级按本规程第3.3.1条的相关规定提高一级采用,

一级抗震等级就不再提高。

A.0.6直接承托不落地柱的框架称托柱框架DB12/T 990-2020标准下载,直接承

柱的框架梁称托柱框架梁,直接承托不落地柱的非框架梁称托柱 次梁。底部抽柱带转换层异形柱结构的模拟地震振动台试验表 明:异形柱结构在地震作用下的破环呈现明显的梁铰机制:但由 于平面布置不规则导致异形柱结构的扭转效应对异形柱较为不 利,因此对底部大空间带转换层异形柱结构的平面布置要求应更 严。本规程不允许剪力墙不落地:即仅允许底部抽柱转换。转换 层下部结构框架柱应优先采用矩形柱,也可根据建筑外形需要采 用圆形或六(八)角形截面柱

落地柱的水平转换构件,托柱梁的设计应满足承载力和刚度要 求。托柱梁截面高度除满足本条规定外,尚应满足剪压比的要

形柱结构的模拟地震振动台试验结果显示,转换层楼板角 严重,故本条给出了该部位构造措施要求,并作出了保证 内刚度的相应规定

A.0.11本条规定转换层上部异形柱截面外轮

下部框架柱截面的外轮郭尺寸,转换层上部异形柱截面形心与转 换层下部框架柱截面形心宜重合,主要从节点受力和节点构造考 虑,当不重合时应在设计中考虑偏心的影响

城市立交桥施工组织设计统书号:15112:30124 定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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