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中心城区两江四岸智慧滨江建设设计导则(试行)(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2021年12月).pdf

重庆市中心城区两江四岸智慧滨江建设设计导则(试行)(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2021年12月).pdf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11 M
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资源ID:334791
下载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重庆市中心城区两江四岸智慧滨江建设设计导则(试行)(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2021年12月).pdf

导则》《重庆市中心城区“两江四岸”特色交通建设设计导则》,分别对中心城区“两江四岸” 的公共空间、城市风貌、夜景照明及特色交通建设进行了指导。

以智慧服务为核心,以智能化设施为重要支撑,依托标准统一、接口兼容、功能完善、 适度超前的技术框架,实现民生服务便捷化、城市治理精准化、公共安全智能化的滨江公 共空间。

指通过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范对网络的攻击、侵入、干扰、破坏和非法使用以及意 外事故,使网络处于稳定可靠运行的状态,以及保障网络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的 能九

指通过信息传感设备,按约定的协议,将任何物体与网络相连接2#临电施工组织设计,物体通过信息传播 媒介进行信息交换和通信,以实现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监管等功能

1. 7. 4 CIM 平台

指汇聚政府存量数据、社会开放数据 市数字李生、智能运营等服务,实现城市公共安全、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智能化体系

2.0.1民生服务便捷化

通过智慧泊车设施建设,提高滨江区域的车位利用率;鼓励对“两江四岸”滨江公共 现有服务设施进行智能化改造,通过智慧驿站、智慧健身设施、智能互动终端等智能 服务设施的建设,为市民游客提供便捷化与高品质的服务体验

2.0.2城市治理精准化

通过交通监测、环境监测、绿化管理监测等方面的物联网前端感知设备,采集天量监 空视频、人脸识别图像、道路交通数据、自然环境数据,依托平台情报研判和预案智能分析 系统,为城市治理提供科学、系统和协同的决策依据

2.0.3公共安全智能化

通过物联网前端感知设备即时感知滨江区域各类风险并通知相关部门采取应急措 施;依托大数据收集及分析,确定科学合理的公共安全能力建设标准。聚焦治安、防洪排 劳、消防、交通等领域及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应用智能化技术对重大安全风险进行 防控

3.1.1智慧滨江设计,除满足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及重庆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1.2智慧滨江设计应注重技术融合和数据融合,实现跨地域、跨层级、跨系统、跨部门 跨业务的协同。 3.1.3CIM平台是智慧滨江的基础平台,“两江四岸”智能化设施相关数据应进行存储 清洗、处理,并统一接入物联网管理平台,数据与CIM平台共享。 3.1.4智能化设施应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城市信息模型要求,建设模型空间数据。 3.1.5智能化设施宜采用绿色、低碳材料

3.1.1智慧滨江设计,除满足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及重庆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1智慧滨江总体架构由前端感知设备层、网络层、平台层和应用层组成。本导则主 要以前端感知设备层为指导对象,其他层级建设要求根据CIM平台相关要求实施。架构 详见图3.2.1

图3.2.1智慧滨江总体架构图

3.2.2前端感知设备层:由智慧滨江各类感知节点和感知网络构成,主要功能是对智慧 滨江范围的物理信息进行自动采集、分析识别和智能控制,实现自动感知,快捷组网和智 能化处理。

3.2.2前端感知设备层:由智慧滨江各类感知节点和感知网络构成,主要功能是对智慧 滨江范围的物理信息进行自动采集、分析识别和智能控制,实现自动感知,快捷组网和智 能化处理。 3.2.4网络层:形态包括5G、4G、物联网、光网络等,实现智慧滨江各种信息数据的传输 提供智慧滨江感知层与平台层间信息数据的互联互通服务。 3.2.5平台层:由CIM平台与物联网管理平台构成,实现智慧滨江各种信息数据的汇聚 和整合,为智慧滨江具体应用提供支持。 3.2.6应用层:根据智慧滨江的各类服务需求,按照权限等级提供给各层级行业部门、管 用机构和市民等名级应用端口通过数据分发和解板资源堆动知慧场导的交五和实现

和整合,为智慧滨江具体应用提供支持 3.2.6应用层:根据智慧滨江的各类服务需求,按照权限等级提供给各层级行业部门、管 理机构和市民等多级应用端口,通过数据分发和解析资源,推动智慧场景的交互和实现。

3.1智能化设施应根据中心城区“两江四岸”滨江自然资源条件和功能进行分区分 置,具体参见下表:

表3.3.1智能化设施配置表

注:○应设置O宜设置一不做要求

级区域:综合公园、专类公园、广场、大型文化点与景观点、一级驿站、客运码头; 二级区域:滨江景观点、文化点、二级驿站、三级驿站; 三级区域:滨江步道等其他区域

5.1.4多功能智能杆照度值应符合《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相关规定 5.1.5多功能智能杆系统应具备管理功能,可实现路灯远程控制、节能与节效管理、路灯 漏电防护、线缆防盗管理、路灯运行维护管理等功能

5.2信息发布和广播终端

5.2.1应具备音视频、图片、文本等信息远程推送功能,实现人流引导、防控预警、公共宣 传和实时通知等。 5.2.2应在公园、广场和滨江步道等公共活动空间设置信息发布和广播终端,宜与多功 能智能杆、智慧驿站整合设置。

5.3.1智能互动终端包括但不限于互动健身、互动投影、互动感应喷泉和互动光影跑道 等。 5.3.2宜在公园、广场等公共活动场地设置智能互动的体验终端,提供虚拟场景、虚拟活 动等智能互动体验。

4.1可在滨江步道起止点设置多功能健身立柱,具备报警求救、心率监测、人脸识另 机充电、实时视频监控等功能。 4.2可在滨江跑道设置前端感知设备及展示大屏,记录及分析运动的时长、速度、热 耗等数据。

4.1可在滨江步道起止点设置多功能健身立柱,具备报警求救、心率监测、人脸识另 机充电、实时视频监控等功能。

5.4.2可在滨江跑道设置前端感知设备及展示大屏,记录及分析运动的时长、速度、热量 消耗等数据。

5.5.1应对驿站设施进

5.1应对驿站设施进行智能化设计 ,驿站分级和布局应符合《重庆市中心城区“两江 "公共空间建设设计导则》,驿站分级见表5.5.1

表5.5.1驿站分级表

5.5.2宜结合驿站布设智能化公共服务设施,提供自助零售、休憩娱乐、手机充电等服 务,并收集使用数据。 5.5.3宜结合驿站布设环境监测设备,对空气质量、温度、湿度进行实时监测。监测结果 宜结合驿站LED信息发布屏实时发布。驿站基本功能智能化提升详见表5.5.3。

表5.5.3驿站基本功能设施智能化提升表

6.1智慧公厕应具备自动清洗奠位间、尊位监测、厕所气体环境监测、厕所烟感、水 知、紧急告警求救与IP广播等功能 6.2面积大于或等于10hm²的绿地,应按游人容量的2%设置智慧厕所,小于10h

5.8.1智慧座椅应具备照明灯光、Wifi基站、USB充电、蓝牙音响等扩展功能。 5.8.2智慧座椅可利用太阳能进行供电,夜晚微光条件下可自动点亮灯箱和LED灯照 明。 5.8.3 智慧座椅总量宜按游人容量的20%~30%设置,间距100m~300m,人群活动热 点区域宜增加布设密度

5.9.1智慧V10g通过高清视频设备在采集点拍摄游客游览瞬间,后台通过片段优选,融 合景区视频编辑,增加视觉特效等功能,自动生成“人十景”的Vlog短视频,游客可通过小 程序或App等程序一键下载专属短视频。宜在滨江大型公园、广场设置智慧Vlog设施。 5.9.2视频采集点应根据园区景点、人群聚集情况设置,不宜设置在出入口等人流密集 区城

第六章智能环境监测设旗

1排水管网监测内容主要包括排水管网中水位、流量、水质、积泥深度、气体浓度、管 道结构安全、井盖及视频监控等。 2监测点位应根据水文情况设置。 3水位、流量、井盖、视频监控宜采用在线监测,水质和气体宜采用在线与人工监测 相结合,积泥深度宜采用人工监测,管道结构安全宜采用人工检测。 4监测设备防护等级应按照《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T4208执行。 5本节仪对排水监测作出要求,其他要求应符合《重庆市城镇排水管网监测技术导 则(试行)》相关规定。

6.1.2水位、流量监测点

6.1.3水质监测点及监测指标

污水十管接人污水主十管前、污水主十管接人污水处理厂前应设置监测点。 2 污水主干管、污水干管的跨行政区交界处应设置监测点。 3 雨水管渠重要雨水排水口处和合流管网溢流口处宜设置监测点。 4 污水厂尾水排水口应设置监测点。 6 冲沟涵洞出口处宜设置监测点。

6.1.4积泥深度监测点

1积泥深度监测点应根据排水管网坡度、流量、管径、建成投用时限及管网普查成果 综合确定,并按5%的比例进行全覆盖非重复均匀抽测。以下位置应加强抽测: 1)管网坡度低于5%。的排水管渠; 2)流速低于0.8m/s的排水管渠。 2冲沟涵洞每隔1km设置一个监测点,长度不足1km时至少设置一个监测点,监测 点设置于坡度最小处。

2冲沟涵洞每隔1km设置一个监测点,长度不足1km时至少设置一个监测点,监 设置于坡度最小处。

6.1.5气体监测点及监测指标

1位于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区,且易聚集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的污水管网,宜 按每300~500m设置1个监测点,主要监测指标为HzS(硫化氢)、CH4(甲烷)。 2位于交通要道等重要区域,且易聚集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的污水管网,宜按每 1~2km设置1个监测点,主要监测指标为H2S、CH4。 3污水泵站的格栅井下部、泵间底部等易聚集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处应设置监 测点,主要监测指标为H2S。 4其他有气体监测需要处。 6.1.6管道结构安全检测主要指标为管道破裂、变形及腐蚀等,应符合《城镇排水管道检 测与评估技术规程》CJJ181相关规定。

6.1.7并盖位移监测点设置

人流密集地区、易冒溢地区等重要区域宜设置监测点 Z 城市交通主干道检查井处宜设置监测点, 3装有监测仪器设备的检查并处宜设置监测点。

6.1.8低洼地区、下穿道、隧道、下沉式广场等易产生内涝处应设置积水监测点 6.1.9 管渠出水口的设计水位低于五十年一遇洪水位,受水体水位顶托时,应根据地区 重要性和积水所造成的后果,设置智能控制的拍门、闸门或泵站等设施,防止洪水倒灌

2.1宜在步道、公园、广场周边设置气象环境监测设备,对空气质量、温度、湿度进行 监测并发布。 2.2气象环境类监测设备的布置要求如表6.2.2,

象环境类监测设备的布置要求如表6.2.2

气象环境类前端感知设

.1绿化管理类监测各项设备和布置要求

管理类监测各项设备和布置要求如表6.3.

表6.3.1绿化管理类前端感知设备设置一览表

6.3.2土壤情监测是对土壤的温湿度和PH值进行监测。 6.3.3 土壤养分监测是对土壤质地、紧密度、孔隙度、含水量、土壤养分进行监测。 6.3.4土壤污染监测是对土壤中镉、汞、砷、铅、铬、铜、镍、锌等重金属含量进行监测 6.3.5 病虫害监测是对植物环境中病害虫种类、数量进行监测

7.1滨江道路物联网监测

.1.1滨江道路物联网监测设计应按道路等级、设计速度、结构安全等级、事故风险等级综合 分析道路功能:配套设备和主要技 物联网监测技术导则》执行。

7.2.1智慧泊车设施包含停车场管理设施和停车引导设施。

2.1智慧泊车设施包含停车场管理设施和停车引导设施。 2.2停车场管理设施宜具备以下功能 人口处车辆统计与车位显示、出口处收费显示; 2 出入口电动栏杆(道闸)自动控制; 3 车辆出入监测与读卡识别; ? 自动计时、计费与收费; 5 出入口及场内通道行车指示; 6 车位引导与调度控制; 7 消防疏散联动、紧急报警、对讲; 8 视频监控; 9 车牌视频识别免取卡出人管理; 10 智能反向寻车; 11 多个出人口的联网与综合管理; 12 分层(区)的车辆统计与车位状况显示; 13 停车场(库)分层(区)的车辆查询、自助缴费终端。 2.3停车引导设施应根据市政道路、停车场出入口、停车场楼层等不同场景分级设置, 供导航衔接和人车流路径诱导

7.3智能公共交通换乘车

8. 1治安防控类监测

.1.1治安防控类监测应包含公共安防视频监控、火情监测、人车流监控和一键呼叫设 备等。治安防控类前端感知设备要求如表8.1.1

表8.1.1治安防控类前端感知设备设置一览表

1.2滨江步道视频监控覆盖率达100% 一场和滨江公园监控覆盖率应达100 在滨江步道、广场和公园的主要出人口处设置视频监控感知设备,对特定行为、人脸 识别,结合智能分析平台进行分析判断提升安防监控水平。

8.1.3滨江步道、广场和公园宜设置人流监控设施,可实现公共空间主入口及关键区域 客流计数管理,可对游客滞留热点地区进行统计监控,流量超限时可自动预警、报警。 8.1.4应实现视频采集、实时显示、视频存储、视频调用、视频分析、实时报警的功能,且 预留与第三方公共安防监控系统的接口。 8.1.5应在滨江步道沿线布设一键呼叫设备,在路况复杂、易迷失区域应增设广播系统, 在主要下河通道处以及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重要区域应设置视频监控对特定行为进行识 别,一键呼叫设备、视频监控、广播系统应形成完整的安保体系

8.2.1灾害防治类监测主要针对水位、地灾和火灾进行监测,相关前端感知设备设置原 则参见表 8. 2. 1。

表8.2.1灾害防治监测前端感知设备设置一览

8.2.2公园内原有自然岩壁、陡峭边坡,附近设置有步道、休憩地时,应根据地质灾害评 估结果,部署监测感知设备。 8.2.3应具备与重庆市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智能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平台互通的能力, 8.2.4火情监测应接入消防火警实时报警信息和撤防信息,显示消控设备报警位置和内 容。步道系统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8.3.1智能消防栓设置应符合消防的强制性规范

8.3.1智能消防栓设置应符合消防的强制性规范

8.3.2智能消防栓宜具有水压监测、用水监测、用水时间监测、倾斜、撞倒、暴力拆卸检测 等功能,可支持电子锁控制,实现远程的开盖控制。 8.3.3智能消防栓可采集消火栓管道流量数据,判断消火栓开、关水时间,结合管理权限 分析取水情况

8.4.1应强化通信网络设施4/5G基站备品备件的储备,加强"两江四岸"4/5G网络的防 洪排涝的应急保障能力。

9.1.1网络安全设计应遵循安全可靠、技管开重、动态调整等原则 9.1.2智慧滨江内涉及城市空间地理信息与人口信息等基础数据库、城市基础设施数据 库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安全保护。 9.1.3智慧滨江涉及政务信息部分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第三级要求实施安全保护。 9.1.4网络安全管理应制定针对网络安全工作总体方针和安全策略,同时应制定具体的 安全策略、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记录表单等辽2012J134 FX-800复合硅质保温系统构造,并实施有效管理。 9.1.5应当按照数据安全等级保护要求进行系统安全功能配置,规范标准管理和技术服 务,规定配置管理的审批、操作流程,及时更新系统重要配置。 9.1.6应根据应用系统建设规模、重要性和责任单位的性质、类别、规模等因素,建立安 全管理内控制度和支撑保障机制,明确安全管理负责人,落实不同岗位的安全管理职责。

9. 2. 1 组织保障

智慧滨江主管部门应明确各方机构的工作职能和衔接关系,确保智慧滨江建设的顺 利推进,保障智慧滨江体系平稳运行

应推动建立规范完善的政策法规体系、技术标准体系、加强规划指导、协调、监督和检 查。相关单位根据项目情况承担建设、管理及运营职责。

1以“系统可靠、运行高效”为宗旨,遵照“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对智慧滨江提供 科学合理的运维服务。维护主体单位应制定维护管理办法。 2监测设备应根据设备的技术要求进行检查维护。在线监测设备应开展日常巡检 工作,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转。 3应持续分析在线监测数据的合理性和有效性,针对故障进行现场排除。 4每季度每个监测点的数据完整率不低于90%。 5运行维护应确保数据真实,严禁篡改。 6 智慧滨江应保障安全、持续、可靠、有效运行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GB/T 25217.11-2019 冲击地压测定、监测与防治方法 第11部分:煤层卸压爆破防治方法.pdf,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时的写法为: “应符合·规定”或“应按执行”

《智慧城市顶层设计指南》GB/T36333; 《智慧城市技术参考模型》GB/T3467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 《信息安全技术智慧城市安全体系框架》GB/T37971;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GBT25070;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数据采集与维护技术规范》GB/T51187;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 10《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 11《火灾自动报警设计规范》GB50116; 12《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技术规范》GB50440; 13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 14《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 15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 6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 17《水环境监测规范》SL219; 18《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 19 《建筑与桥梁结构监测技术规范》GB50982: 20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 21 《民用建筑可靠度鉴定标准》GB50292: 22《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 23《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T4208; 24《停车场信息联网技术标准》渝建发【2019】2号; 25《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26《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 27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28 《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 29《重庆市城镇排水管网监测技术导则(试行)》; 30《重庆市智慧园区建设导则(试行)》; 31 《重庆市智慧景区建设指南(试行)》; 32《重庆市主城区“两江四岸”公共空间建设设计导则》;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