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SUS 06-2019 既有居住建筑外加装配式电梯工程技术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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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SUS 06-2019 既有居住建筑外加装配式电梯工程技术标准.pdf

ICS 91.080.01

既有居住建筑外加装配式电梯

DB11T 1156-2021 工业清洁生产审核技术通则.pdfTechnical Standard for Additional Prefabricated Elevator Engineering of Existing Residential Building

Technical Standard forAdditional Prefabricated Elevator

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标准

先有居任建筑外加装配式电梯工程技术标准 Technical Standard for Additional Prefabricated Elevator Engineering of Existing Residential Building

主*单位:北京筑福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 北京富通孝宇房*产开发有限** 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 批准单位: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 施行日期:2020年01月01日

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 2019年12月12日

2019年12月12日

根据《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标准管理苏法(试行)》城科 会字(2017)21号文件的要求,标准*制组经过广泛调查研究, 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 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 定;4.建筑设计;5.结构设计:6.机电设备设计;7.施工安装: 8.验收;9.运行维护。 本标准由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负责管理,由北京筑福建筑 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负责解释。本标准涉及专利问题,以 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北京筑福建筑科学 研究院有限责任**(**:北京市石景山区杨庄大街69号 院抗震园1号,****100043)。 主*单位:北京筑福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 北京富通孝宇房*产开发有限** 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 参*单位:北京筑福国际抗震技术有限责任** 中震(北京)工程检测股份有限** 北京开华电梯集团有限**

北京上层置*房*产开发有限** 上海雷谷建筑科技有限** 主要起草人:尹伯悦 董有杨涛韩兮 吴保光 董利琴 郭磊鞠树森 王龙飞‧安怡然 詹皓翔 李颖珠 李学军 刘晓罗海闽 国维 李超张向阳 郑炎斌‧吴晓威 周仲 梁俊桥 蒋海波 李 广 陈庆生 赵迎奕 范志超 佟喜宇 王洋黄涛 薛嗣骏 主要审查人:董霄龙 刘彦生•徐•华•王•鹏•姜中天 胡天兵 谢静超

8.3竣工验收 9运行维护 附录A分项工程验收记录 .26 附录B竣工工程验收记录. ..28 本标准用词说明 .30 引用标准名录 .31 附:条文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9 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25 Appendix A: Acceptance Record of Subdivisional Works .. .26 Appendix B: Acceptance Record of Completion.. ..28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 ..30 ListofQuotedStandards .31 Addition:ExplanationofProvisions.. 错误!未定义书签。

1.0.1为规范和指导既有居住建筑外加装配式电梯工程,保证工程质 量,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绿色环保,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既有居住建筑外加装配式钢结构电梯的设计、施 工、验收和运行维护。其他多层民用建筑外加装配式电梯可参考使用 1.0.3既有居住建筑外加装配式电梯工程执行本标准外,应符合国家 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0.1外加装配式电梯工程AdditionalPrefabricatedElevatorEngir

2.0.2预制基础PrefabricatedFound

.4预制电梯并道PrefabricatedEle

在工厂分段预制的,运到现场组装的钢结构电梯井道。

3.0.1外加电梯工程应根据国家和*方*府的有关*策和法规,依法 合规进行总图规划设计。 3.0.2外加电梯工程应减少对小区管线设施的影响。若对小区内管线 进行改造迁移,应制定可行的综合管线改造方案。 3.0.3外加电梯工程不应影响原有居住建筑的结构状态。 3.0.4外加电梯工程宜采用模数化、标准化设计。 3.0.5外加电梯工程的设计应根据外加电梯工程的位置、安装方式, 电梯要求和改造的复杂程度*制设计文件。 3.0.6外加电梯工程施工前应收集该建筑的竣工图及竣工资料,并结 合该建筑的具体情况和用户需求,提出外加电梯工程的初步方案 3.0.7外加电梯工程宜与既有居住建筑综合改造同时进行。 3.0.8外加电梯工程的设计宜满足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 的使用要求。 3.0.9外加电梯工程应满足功能完备、性能优良、运行安全、检修方 更、经济实用、耐久性强的要求。 3.0.10外加电梯工程应根据不同*区的气候区域条件,采取保温、隔 热、防潮等措施,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环境与人员的舒适环境

4.1.1外加电梯工程的设计应综合考虑场*条件、结构安全、消防救 爱通道、环境影响等因素,减少通风、采光、日照、通行、噪声、视 线十扰等影响。 4.1.2外加电梯工程的小区道路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应满足现行国家标 的规定,且不影响消防车通行。当小区既有道路宽度未达到规范规定 的宽度要求时,不得进一步降低。 4.1.3外加电梯工程的建筑使用功能、建筑间距、建筑日照、消防等 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 4.1.4外加电梯工程应优先选用无机房电梯和小机房电梯,当条件允 午时,宜加可容纳担架的电梯。 4.1.5外加电梯工程不应影响相邻住户的防盗安全及居室私密性。 4.1.6外加电梯工程电梯井道及轿厢尺寸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梯 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第一部分:I、II、III、I 类型电梯》GB7025.1中第II类电梯的要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的相关规定。 4.1.7外加电梯工程的轿厢*面应采用防滑材料。

4.2.1外加电梯工程应根据居民需求和住宅现状条件选择电梯停靠方 式和电梯井道位置。按外加装配式电梯停站标高与楼层标高的关系 可分为以下两种形式 1平层入户:电梯停靠在楼层标高的位置。 2半层入户:电梯停靠在楼梯间休息平台标高的位置。 4.2.2外加电梯工程的候梯厅深度不应小于1.5m,当候梯厅和楼梯 共用平台时,此平台净深不应小于2.1m,且候梯厅宽度不小于电梯井 宽度。通向楼梯的洞口净宽不得小于梯段宽度,且不小于1.0m。 4.2.3外加电梯工程的住宅单元的安全疏散宽度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外加装配式电梯时,不应再减小住宅单元的既有安全疏散宽 ,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和《建筑设计 防火规范》GB50016的相关规定。 2当电梯正对楼梯时,电梯门洞与楼梯之间的人行宽度应考虑通 行安全和便利,并宜满足轮椅通行条件。 4.2.4首层候梯厅应有室内外高差和无障碍通行条件。 4.2.5外加电梯工程的电梯不宜紧邻卧室、起居室布置。当电梯紧邻 卧室、起居室布置时,应采取隔声、减振等构造措施

4.2.6外加电梯工程的窗口应考虑与相邻套间住户居室空间的私密性 安全防盗。 4.2.7当电梯的出口设在楼层标高时,底层通往候梯厅的入口和入口 台宜进行无障碍设计。

4.2.8电梯井道屋面及电梯基坑应做防水设计和排水设

4.3.1外加电梯工程的防火等级应与既有建筑的防火等级相一致。 4.3.2外加电梯工程的新增疏散通道和首层疏散外门开后后的净宽度 不应小于1.1m。当既有建筑现状安全疏散宽度不满足现行规范要求 时,外加装配式电梯后不得再减少该宽度。 4.3.3电梯层门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h,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的规定。 4.3.4外加电梯工程的每层楼梯间或候梯厅外窗与两侧墙体上的门、 窗洞口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0m。若原有楼梯间外窗与两侦 门、窗洞口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满足1.0m时,则不得再减少该距 离。 4.3.5电梯井道应选用不燃材料,当与住宅外墙、阳台紧邻设置时其 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2. 0h。

4.3.6外加电梯工程的井道、候梯厅及连廊等建筑耐火等级应不低于 原建筑耐火等级。 4.3.7当半层入户时,楼梯间与候梯厅间洞口尺寸不应小于0.9m× 2.0m;当平层入户时,可利用楼梯间外墙上原有窗洞改造成救援洞 ,其尺寸不应小于0.9m×0.9m,洞口与楼梯间半层休息平台间的 高差应设置固定爬梯。 4.3.8电梯井应独立设置,并道内不应敷设与电梯无关的电缆、电线 等管线。电梯井道壁上除设置电梯门、安全逃生门和通气孔洞外,不 应设置其他开口

4.4.1外加电梯工程围护结构系统应满足材料轻、通风好,并有隔热 遮阳措施。 4.4.2外加电梯工程的并道外围护结构应为不燃性结构,当与既有建 筑的外墙、阳台贴邻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4.4.3当外加电梯工程采用玻璃幕墙围护结构时,应对金属受力构件 采取防隔热措施,并采用夹层玻璃和防护栏杆等安全防护措施 4.4.4当外加电梯工程采用钢结构,平层入户利用现状阳台时,阳台 宽度不宜小于1.20m。当平层入户新增连廊时,应缩短入户距离,

4.4.5外加电梯工程的新增廊桥相关栏 杆及门窗应做好相应的安全防 护措施。 4.4.6外加电梯工程的内装设计应简洁,并与原来的楼梯、*共通道 等相协调。 4.4.7外加电梯工程的井道采用钢结构时,钢结构的防腐和防火涂装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和《建筑钢结构防火 技术规范》GB51249的要求”。 4.4.8井道钢结构闭口截面的钢构件应沿全长和端部采取全封闭状态 焊缝的质量应达到气密性的要求, 4.4.9当外加电梯井道相邻道路时,井道底层墙体从电梯坑顶应设置 高出*面不小于1.2m的钢筋混凝土防撞墙,墙厚不宜小于200mm

5.1.1在既有居住建筑外加电梯之前宜先对原建筑进行安全评估。 5.1.2外加电梯工程应减少对原结构的影响,且不得降低原结构的安 全性和使用寿命。 5.1.3外加电梯工程的结构形式宜优先采用装配式钢结构形式,也可 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等形式。 5.1.4外加电梯井道与原结构之间宜脱开,当连接时宜采用铰接连 接,连接构造应满足新旧结构间差异沉降的要求。 5.1.5外加电梯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可采用原结构的剩余使用年限 且不得少于30年

5.2.2外加电梯为独立结构,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其结构应具有足够 的刚度,避免产生过大的位移而影响结构的承载力、稳定性和使用要 求。 5.2.3外加电梯恒载按实际取值,廊道活荷载不应低于2.5kN/m²。 5.2.4外加电梯应按相关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进行井道的抗倾覆计算 5.2.5当外加电梯需对既有结构做局部开洞处理时,应对原结构做安 全评估,必要时应有必要的加固措施。 5.2.6外加电梯为钢结构时,其结构、构件、节点、连接等设计应按 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的有关规定执行

5.3.1外加电梯井道与既有建筑连接时连接件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的要求。 5.3.2外加电梯与既有结构连接处混凝土构件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20 5.3.3锚栓的设计及抗拨承载力的检验,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 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的有关规定执行

5.4.1在既有居住建筑外加电梯的基础设计前应先查明既有结构基础 的埋深及尺寸、场*土和沉降以及室外管线情况,外加电梯的基础设 计,应不影响既有结构。当既有结构基础条件较好时,可以利用既有 结构基础。 5.4.2外加电梯基础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外加电梯基础宜与原建筑基础完全脱开,外加电梯基础的设置 不应破坏原建筑的基础。当外加电梯基础无法与原基础完全脱开时,应 对外加电梯和原*基基础进行承载力及变形验算,并根据计算结果进行 相应处理; 2外加电梯基础应尽可能减少与原建筑基础间的沉降差,电梯上 部结构与原建筑结构之间的连接构造应考虑基础沉降的影响 5.4.3外加电梯*基基础的设计等级不应低于乙级。 5.4.4外加电梯结构与既有结构间是相连还是脱开,均应严格控制列 加电梯的*基和整体变形值。 5.4.5外加电梯结构的*基基础的承载力、稳定性及*基变形应满足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的相关规定

2外加电梯基础设计应符合下列

6.1.1当外加电梯工程影响原建筑室内外给水、排水、燃气、热力、 供电、有线电视、消防、通信和网络等系统使用时最新玻璃、石材幕墙,铝合金门窗、百叶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工程实际情 况对受影响的设备和管线进行综合处理,考虑避让或对受影响的既有管 线、设备进行改造。 6.1.2外加电梯工程的应采取有效的通风措施。 6.1.3新增候梯厅及连廊等部位应进行节能保温设计。 6.1.4对于严寒*区外加电梯工程,应对增设的电梯采取保温或保暖 措施。

6.2.1外加电梯工程的机电应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1电梯的基本要求、正常使用条件、各机构和电气设备工作时产生 的噪音应满足《电梯技术条件》GB/T10058的要求; 2外加电梯工程的控制系统及驱动系统宜采用微机控制系统及无 齿轮电引机变压变频驱动系统;

3外加电梯工程的电梯产品宜通过电磁兼容性(EMC)认证,使电 梯在电磁环境中符合运行要求,并不对其环境中的其他设备产生电磁干 扰。 6.2.2外加电梯工程的配电应满足下列要求 1电梯配电应设专用供电回路和专用电度表,电源接入方案应符 合供电技术标准: 2采用单电源供电的电梯,应具有断电自动平层功能,确保电梯在 停电时停靠安全区域: 3除电梯的专用线路外,其它线路不得沿电梯井道敷设: 4电梯配电箱应设置在电梯机房门口入口处,无机房电梯配电箱 应靠近引机就近楼层附近的*共区域,并应加安全防护锁; 5电梯设备应单独装设主关,主开关设置位置应方便电梯检修 人员接近和操作;该开关可以切断电梯正常运行时最大电流。切断电梯 设备主开关时,不得同时切断轿厢照明和通风、轿顶与基坑的电源插 座、井道照明、报警、救援装置的供电; 6电梯井道内应设置检修照明和插座。井道内敷设的电缆和电线 应采用阻燃和耐潮湿型的产品,并应使用难燃型电线导管或电线槽保 护,严禁使用可燃性材料制成的电线导管或电线槽: 7轿顶及并道照明电源电压宜为36V,当采用AC220V时,应装 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1人机对话功能,满足维修、救援安全需求,所有数据链路应保证 在正常情况下不存在断路的可能性; 2应保障电梯运行中的安全相关数据可以存储,在近端或远端可 以提取数据。 6.2.7当电梯设有集水坑及排水设备时,应设排水设备控制箱,其供 电可由电梯配电箱引专用回路;当采用移动式排水设备时,应在电梯配 电箱或在其它适当位置预留排水设备电源。

7.1.1外加电梯工程施工前应*制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 7.1.2外加电梯工程施工前应符合下列条件: 1施工图及其它技术文件齐全,并通过审查和设计交底; 2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已经批准,并进行了技术交底; 3材料、施工队伍、设备等已准备就绪,现场环境已具备正常施 条件; 4主要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进场检验记录齐全,并符合本标 准和设计要求。 7.1.3运到现场待安装的预制构件应符合原建筑物与新增基础轴线定 立尺寸、标高、地脚螺栓规格的设计要求。 7.1.4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各专业间应协调配合,并配合相关单位 进行阶段性检查和隐蔽工程验收。 7.1.5所有进场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进场时应按相关规范检验、 复验。

7.2.1外加电梯工程施工前应满足下列要求: 1外加电梯施工前应对拟建场地的地质结构、地质构造、地貌、水 文地质条件、土壤和岩石的物理力学性质等做出分析评价。 2既有建筑外加电梯前应对影响外加电梯施工的地下管线进行挪 移,并应绘制出直观的管线图。 7.2.2外加电梯工程施工前应做好防护围栏,张贴醒目标志,达到安 全标准。 7.2.3地下管线改造完成后,开始进行外加电梯的基坑开挖工作。土 方开挖应按照经相关单位或部门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并做好相应 的安全保障措施,不妨碍居民的日常出行。 7.2.4对于地下水位较高的基坑,在基坑开挖过程中应根据施工方案 进行支护、加固和降水作业。基础开挖完成后进行钎探,并做好数据记 录。 7.2.5基坑完成后应组织各方验槽,验槽合格后,方可进行基础施工; 基础施工完毕后,应按《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2 的规定进行工程质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7.2.6基坑处理完毕后,始浇筑混凝土垫层,同时应做好混凝土试 块,浇筑过程中应按混凝土振捣规范进行作业,待混凝土强度达到 1.2MPa/m(上人后不留脚印)后可上人,依照图纸进行定位放线。 7.2.7电梯基础的结构形式宜采用工厂预制的混凝土基础。当吊装的 预制混凝土基础就位后,应调整混凝土基础的水平度和垂直度,确保预 制混凝基础安装达到设计及验收标准。 7.2.8主体结构施工前,应认真检查新增结构与既有建筑连接点的实 际位置与设计图纸是否存在偏差,对成品及半成品的结构进行现场检验 验收,保证施工的安装质量。当有不可预见性因素影响时,应及时会同 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钢结构加工厂、电梯厂家进行研究 调整方案,待方案形成后冉进行施工。 7.2.9电梯井道的主体钢结构宜采用工厂预制的分段钢框架,每段钢 框架可由二层或三层组成一个单元,每个单元运到现场后再进行焊接及 螺栓连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组装。 7.2.10电梯井道的屋面板宜采用预制屋面板,预制屋面板在工厂预先 尧筑成型,预制屋面板底部的预理铁件与井道钢结构梁上表面相焊接 7.2.11预制屋面板安装完成后,用砂浆找坡后做防水,并做防水实验 验收合格后再进行下一道工序作业。 7.2.12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原结构存在较严重的缺陷时,应会同建 设、设计、监理等单位采取有效的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

7.2.13在原结构的混凝土构件上进行植筋和化学锚栓施工时,钻孔前 应测定构件内部的配筋情况开县红星、炮台、兴隆石河堰、四新、伞把丘、革命、中联、兴合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避开构件内受力钢筋,严禁损伤原有钢筋 必要时应调整钻孔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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