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T29-298-2021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信息模型设计交付标准(京津冀区域协同工程建设标准).pdf.1工程量统计表应基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信息模型导出。 5.2工程量统计表应包括下列内容:
5.5.2工程量统计表应包括下列内容:
5.5.2工程量统计表应包括下列内
1 项目简述; 2 工程量统计表应用目的: 3 工程量统计的原则和范围 4 模型单元工程数量和计量单位。
综合训练馆施工组织设计6.2.1信息模型建立之前宜制定项目需求书。项目需求书应包指
6.2.1信息模型建立之前宜制定项目需求书。项目需求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项目计划概要,至少包含项目地点、规模、类型,项目坐标和高程; 2信息模型的应用需求,包括设计阶段模型应用内容、服务施工及运维 阶段的数据接口要求等: 3参与方协同方式、数据存储和访问方式、数据访问权限; 4信息模型与智慧城市的数据接口要求;
6.2.2根据项目需求书,应制定信息模型执行计划。信息模型执行计划应包 括下列内容: 1项目简述,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简称、项目代码、项目类型、规模、 应用需求等信息; 2项目中涉及的模型属性信息命名、分类和编码,以及所采用的标准名 称和版本; 3信息模型的精细度说明:当不同的模型单元具备不同的建模精细度要 求时,分项列出模型精细度: 4模型单元的几何表达精度和信息深度; 5交付物类别; 6软硬件工作环境,简要说明文件组织方式 7项目的基础资源配置,人力资源配置; 8标准规定之外的自定义内容
6.3设计阶段的交付协同
6.3.1设计阶段的交付协同宜包括项目需求定义、模型实施和模型交付三个 过程。
6.3.2项目需求定义过程应由建设方完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基本建设程序分阶段确定模型应用目标; 2应根据应用目标制定项目需求文件,项目需求文件应符合本标准第6.2 节的规定,并应交付模型提供方
1应根据项目需求文件制定模型执行计划: 2根据模型执行计划建立模型。
6.3.4模型交付过程应由模型提供方和建设方共同完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提供方根据项目需求文件向建设方提供交付物; 2建设方应根据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复核交付物及其提供的信息; 3模型设计信息的修改应由提供方完成,并应将修改信息提供给建设方。 6.3.5设计阶段的交付物应符合表6.3.5的规定。
6.3.4模型交付过程应由模型提供方和建设方共同完成,并应符
表6.3.5设计阶段的交付物
表中△表示应具备,O表示宜具备,,一表示可不具备
6.3.6常见模型单元交付深度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未
3.6常见模型单元交付深度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未要求的模型 交付深度可自定义,并应在模型执行计划中写明,
3.6常见模型单元交付深度应付合本标准附求A的规定,未要求的模型 交付深度可自定义,并应在模型执行计划中写明。 3.7模型交付和共享前应进行准确性、协调性和一致性检查,并符合下 定,
元交付深度可自定义,并应在模型执行计划中写明。 6.3.7模型交付和共享前应进行准确性、协调性和一致性检查,并符合下列 规定: 1数据已经过审核、确认; 2数据是最新版本; 3数据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1数据已经过审核、确认; 2数据是最新版本; 3数据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开展专业协调。共享规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共享前明确协同目标和范围,包括对象、构件及检测标准等: 2记录协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详细描述位置信息及解决方案: 3按协调一致的解决方案修改各自专业的模型。
与其他单位开展交付协同。
6.4面向应用交付协同
6.4.1面向应用的交付协同宜包括需求定义、模型实施和模型交付三个过程 6.4.2需求定义过程应由业主单位、协同设计单位、施工安装单位等模型应 用方完成。 6.4.3模型应用方应根据应用目标确定应用类别,主要应用类别宜符合表 6.4.3的规定
表6.4.3主要应用类别
注:表中“△”表示应具备,“o”表示可具备,“”表示可不具备。
6.4.4模型应用方应根据应用类别和目标制定应用需求文件,并
供方。应用需求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模型的应用类别和应用目标; 2采用的编码体系名称和执行标准名称; 3模型单元需要表达的模型精细度、几何表达精度、信息深度,并列举 应具备的属性信息; 4交付物类别、文件格式、交付时间和交付方式。 6.4.5模型实施过程应由土建、机电、设备系统和装修等分项设计单位等模 型提供方完成。模型实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应用需求文件和合同约定,制定模型执行计划; 2应根据模型执行计划建立模型; 3模型完成后应进行自身自查。 6.4.6模型交付过程应由模型提供方和应用方共同完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提供方应根据合同约定和应用需求文件向应用方提供交付物; 2应用方应复核交付物及其提供的信息,并应提取所需的模型单元形成 应用数据集; 3应用方可根据模型的设计信息创建应用模型。应用模型创建和使用过 程中不应修改设计信息: 4模型设计信息的修改应由提供方完成,并应将修改信息提供给应用方:
1提供方应根据合同约定和应用需求文件向应用方提供交付物: 2应用方应复核交付物及其提供的信息,并应提取所需的模型单元形成 应用数据集; 3应用方可根据模型的设计信息创建应用模型。应用模型创建和使用过 程中不应修改设计信息: 4模型设计信息的修改应由提供方完成,并应将修改信息提供给应用方; 5业主单位、协同设计单位、施工安装单位等模型应用方,可根据应用 需要对模型进行整合、补充或拆分、精简
7.1.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信息模型应分阶段付。
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信息模型应分
7.1.2城市轨道工程信息模型、工程图纸、属性信息表等交付物的信息应 致。
7.2.1设计单位根据设计范围、图纸篇册划分、单位工程划分等
7.2.1设计单位根据设计范围、图纸篇册划分、单位工程划分等,将创建的 各专业模型进行拆分、组合后交付,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交付的模型应包括各专业的独立模型及各专业合并的整体模型; 2模型的位置界线划分以设计界线划分为准。 7.2.2初步设计文件报送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时,应同步提交达到初步设计深 的城市轨道父通工程信息模型,供技术审查和图纸审查 7.2.3设计单位父付的模型成果文件目录应清晰。 7.2.4发生补充勘察、设计方案优化或设计变更时,应更新交付物 7.2.5建设单位协调设计单位面向应用的交付协同,组织各工程部位的全专 业模型整合。模型整合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车站、区间的各专业模型创建完成后,应按车站、区间进行全专业整 合,交付给相关单位使用; 2控制中心、车辆基地的各专业模型创建完成后,应按使用功能进行全 专业整合,交付给相关单位使用
7.2.4发生补充勘察、设计方案优化或设计变更时,应更新交付物。 7.2.5建设单位协调设计单位面向应用的交付协同,组织各工程部位的全专 业模型整合。模型整合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车站、区间的各专业模型创建完成后,应按车站、区间进行全专业整 合,交付给相关单位使用; 2控制中心、车辆基地的各专业模型创建完成后,应按使用功能进行全 专业整合,交付给相关单位使用。
7.2.6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阶段的各项交付物宜同步提交。
7.2.7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信息模型设计交付物的数据格式应统一。由于工程 对象特殊性确需采用其他软件创建模型时,应提供可转换为该项目通用软件 兼容的格式,并保障信息的完整性和正确性。 7.2.8设计交付时宜将交付物储存于光盘、移动硬盘等数据存储载体中,并 应具有电子/纸质说明文档。图纸、文本等相关纸质成果,交付形式应符合国 家相关规定
对象特殊性确需采用其他软件创建模型时,应提供可转换为该项目通用软件 兼容的格式,并保障信息的完整性和正确性。
7.2.9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信息模型应以通用的数据格式传递工程信息,并保
7.2.9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信息模型应以通用的数据格式
7.3.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信
3.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信息 付物的验收应包含下列内容:
1交付物及包含信息的完整性; 2各交付物之间信息的一致性; 3交付物数据格式和包含信息的合规性。
类和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1模型内容完整性应包括模型数量、专业数量、系统内设施设备完整性 等; 2模型几何形体与设计图纸的一致性应包括设计版本、坐标和高程、建 筑功能布局、设施设备位置和布局、构件尺寸、洞口尺寸和设备系统路由等 3模型属性信息与设计图纸的一致性应包括设施设备名称、构件材质、 规格型号、设备编号等:
4模型的合规性应包括文件格式、文件命名、模型颜色、模型精细度、 编码编号信息、属性信息录入方法等: 5设计方案协协调性应包括设备系统与土建和装修设计的协调性、设施 设备的安装、使用和检修空间等。 7.3.3模型或模型元素的增加、细化、拆分、合并、集成等操作后应进行模
型的完整性、一致性、合规性检查
第三方BIM咨询单位提供技术支持。
第三方BIM咨询单位提供技术支持
4.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信息模型的交付方和接收方均应对模型进行维护 理,模型应由专人管理并归档入库。
7.4.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信息模型设计交付后,若因设计变更、项目改造等 原因需要更改时,模型精细度应不低于原模型。 7.4.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信息模型的交付方和接收方应采用可靠的版本控制 及管理方法,记录和追溯各方对信息模型的更改历史
7.4.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信息模型的交付方和接收方应采用可靠的版本控制 及管理方法,记录和追溯各方对信息模型的更改历史,
.4轨道专业模型单元信息深度的几何表达精度和信息深度,应符合表A.0.4的规定
表A.0.4轨道专业模型单元信息深度表
.5路基专业模型单元信息深度的几何表达精度和信息深度,应符合表A.0.5的规定
表A.0.5路基专业模型单元信息深度表
A.0.6建筑专业模型单元信息深度的几何表达精度和信息深度,应符合表A.0.6白
模型单元信息深度的几何表达精度和信息深度,应符合表A.0.6的规定
表A.0.6建筑专业模型单元信息深度表
A.0.7地下结构专业模型单元信息深度的几何表达精度和信息深度,应符合表A.0.7的规 定。
表A.0.7地下结构专业模型单元信息深度表
初步设施工图设模型单元方案设计计计锚杆G2/N1G3/N3序表A.0.7锚索G2/N1G3/N3导墙G3/N3挡墙G3/N3坡面喷射混凝土G2/N2G3/N3临时立柱G2/N2G3/N3明挖围护结临时立柱桩基构G2/N2G3/N3立柱连系梁G2/N2G3/N3截水沟G2/N2G3/N3垫层G2/N2G3/N3抗剪凳G2/N2G3/N3明挖回填G2/N2G3/N3墙G1/N1G2/N2G3/N3板G1/N1G2/N2G3/N3梁G2/N2G3/N3柱G2/N2G3/N3型钢柱G2/N2G3/N3明挖主体结楼梯板G2/N2G3/N3构腋角G2G3/N3混凝土回填G2/N2G3/N3预埋件G2/N1G3/N3轨顶风道G2/N1G3/N3桩G2/N2G3/N3压顶梁G2/N2G3/N3超前锚杆G2/N2G3/N3超前小导管G2/N2G3/N3超前管棚G2/N2G3/N3超前水平旋喷桩G2/N2G3/N3掌子面封闭混凝±G2/N2G3/N3暗挖结构临时仰拱G2/N2G3/N3掌子面超前锚杆G2/N2G3/N3临时构件支撑G2/N2G3/N3锁脚锚杆G2/N2G3/N3超前周边注浆G2/N2G3/N3超前雌幕注浆G2/N2G3/N342
A.0.8地上结构专业模型单元信息深度的几何表达精度和信息深度,应符合表A.0.8的规
表A.0.8地上结构专业模型单元信息深度表
A.0.9桥梁结构专业模型单元信息深度的几何表达精度和信息深度,应符合表A
表A.0.9桥梁专业模型单元信息深度表
模型单元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垫石G2/N2G3/N3安装构件一G3/N3续表A.0.9伸缩缝G2/N2G3/N3防落梁G2/N2G3/N3桥面挡板G2/N2G3/N3附属防排水设施G2/N2G3/N3沉降观测标G2/N2G3/N3防撞设施G2/N2G3/N3A.0.10工程筹划专业模型单元信息深度的几何表达精度和信息深度,应符合表A.0.10的规定。表A.0.10工程筹划专业模型单元信息深度表模型单元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拆迁红线G2/N2G2/N2角点及坐标G2/N2G2/N2房屋拆迁拆迁房屋属性G2/N2G2/N2方位G2/N2G2/N2征地/占地红线G2/N2G2/N2角点及坐标G2/N2G2/N2征地/占地征地/占地范围G2/N2G2/N2内建筑物征地/占地范围G2/N2G2/N2一内地面附属物施工围挡G2/N2G2/N2G3/N3临时道路G2/N2G2/N2G3/N3交通疏解标线/标志G2/N2G2/N2G3/N3方位标示G2/N2G2/N2G3/N3管线G2/N2G2/N2G3/N3检查井G2/N2G2/N2G3/N3管线迁改施工竖井/基坑G2/N2G2/N2G3/N3需处理的原管G3/N3G2/N2G2/N2线45
A.0.11工程防水模型单元信息深度的几何表达精度和信息深度,应符合表A.0.11的规定表A.0.11工程防水模型单元信息深度表模型单元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基层/面层G2/N1G2/N2保温层G2/N1G2/N2防水层其他构造层G2/N1G2/N2配筋G2/N1G2/N2安装构件G2/N1G2/N2止水胶G2/N1G2/N2止水条G2/N1G2/N2注浆管G2/N1G2/N2各类接缝防水中埋止水带G2/N1G2/N2构造水泥基渗透结G2/N1G2/N2晶型涂料密封胶G2/N1G2/N2接水盒G2/N1G2/N2盾构管片密封垫G2/N1G2/N2盾构管片G2/N1G2/N2传力衬垫嵌缝G2/N1G2/N2盾构区间手孔封堵G2/N1G2/N2盾构环梁止水G2/N1G2/N2胶盾构环梁注浆G2/N1G2/N2管A.0.12通风、空调与供暖专业模型单元信息深度的几何表达精度和信息深度,应符合表A.0.12的规定。表A.0.12通风、空调与供暖专业模型单元信息深度表模型单元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给水管道G2/N2G3/N3给水、热水给水增压设备G1/N1G2/N2G3/N3给水箱G1/N1G2/N2G3/N346
.0.14动力照明专业模型单元信息深度的几何表达精度和信息深度,应符合表A.0.14的 定。
表A.0.14动力照明专业模型单元信息深度表
主要设备 G1/N1 G1/N2 G2/N3 照明灯具 安装构件 主要设备 G1/N1 G1/N2 G2/N3 开关 安装构件 主要设备 G1/N1 G1/N2 G2/N3 插座 安装构件 续表A.0.14 电缆桥架、封面 主要设备 G2/N2 G3/N3 母线槽 安装构件 主要设备 G2/N2 G3/N3 线槽、线管 安装构件
言息深度的几何表达精度和信息深 表A.0.15供电专业模型单元信息深度表
A.0.16通信专业模型单元信息深度的几何表达精度和信息深度,应符合表A.0.16的规定 表A.0.16通信专业模型单元信息深度表
元信息深度的几何表达精度和信息深度,应符合表A.0.16的规 表A.0.16通信专业模型单元信息深度表
A.0.16通信专业模型单元信息深度的几何表达精度和信息深度,应符合表A.0.16的规定。
表A.0.16通信专业模型单元信息深度
表A.0.17信号专业模型单元信息深度表
18自动售检票系统模型单元信息深度的几何表达精度和信息深度,应符合表A.C
19安检系统模型单元信息深度的几何表达精度和信息深度,应符合表A.0.19的规 表A.0.19安检系统模型单元信息深度表
0.19安检系统模型单元信息深度的几何表达精度和信息深度,应符合表A.0.19的规定 表A.0.19安检系统模型单元信息深度表
麦A.0.19安检系统模型单元信息深度表
A.0.20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模型单元信息深度的几何表达精度和信息深度,应符合表 A.0.20的规定
21综合监控系统模型单元信息深度的儿何表达精度和信息深度,应符合表A.0.21
表A.0.21综合专业系统模型单元信息深度表
1.0.22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模型单元信息深度的几何表达精度和信息深度,应符合表 A.0.22的规定
A1.0.22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模型单元信息深度表
A.0.23乘客信息系统模型单元信息深度的几何表达精度和信息深度,应符合表A.0.23的 规定。
表A.0.23乘客信息系统模型单元信息深度表
表A.0.24门禁系统模型单元信息深度表
站内客运设备模型单元信息深度的几何表达精度和信息深度,应符合表A.0.25的
站内客运设备模型单元信息深度的几何表达精度和信息深度,应符合表A.0.25的
表A.0.25站内客运设备模型单元信息深度表
A.0.26站合专业模型单元信息深度的儿何表达精度和信息深度,应符合表A.0.26的规 定
表A.0.26站台门专业模型单元信息深度表
.27车辆基地模型单元信息深度的几何表达精度和信息深度,应符合表A.0.27的规
表A.0.27车辆基地模型单元信息深度表
表A.0.28人防专业模型单元信息深度表
表A.0.29声屏障模型单元信息深度表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于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 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 “应按.热行”
Standard for design delivery of urban rail transit engineering information model
2术语. 75 3基本规定. 76 3.1一般规定. 3.2BIM软件和数据格式, 76 3.3定位体系与项目单位. 7 3.4模型范围 3.5命名规则. 78 4交付准备. 4.1一般规定. 4.2模型架构和精细度 4.3模型视图. 4.4模型颜色. 80 4.5建模方法.. 4.6模型要素. 4.7编码要求. 5交付物. 5.2城市轨道交通信息模型, 85 5.3属性信息表.. 85 5.4工程图纸. 5.5工程量统计表. 6交付协同. 6.1一般规定, 6.2协同工作准备, 3 6.3设计阶段的交付协同. 6.4面向应用的交付协同. 88 7交付验收与归档. XC 7.1一般规定. 7.2设计交付.. 89 7.3交付验收. 90 7.4交付归档.
1.0.1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京津冀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中应用信 息模型建立和交付设计信息,以及各参与方之间和内部信息传递的过程。本 标准作为京津冀三地标准,由三地主管部门联合发布。 1.0.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信息模型设计交付应与BIM报建审批和施工图BIM 审图工作衔接,与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融动联通。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言息模型的设计交付应满足BIM报建审批和施工图BIM审图的相关要求 并为城市信息模型平台预留数据接口,服务数字城市建设
3.1.1建筑信息模型的设计交付需要满足阶段性交付要求,但是并不能涵盖全 部建筑信息模型的应用场景,因此面向应用的交付也构成了重要的环节,这 些应用直接关系到项目的各项管理。一个完整的交付过程,包含交付准备、 输出交付物、各方协同、验收和归档。 3.1.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应包括方案设计(含工程可行性研究和总体设 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阶段。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信息模型的设计交 付应满足各阶段设计深度的要求。
3.2BIM软件和数据格式
3.2.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专业多、设计单位采用的商业软件呈现多元化状 态,为保障全线各专业数据的协同设计、模型成果集成等,必须根据城市轨 道交通工程信息模型的应用目标,对统一选用一种或多种BIM软件完成模型 创建及应用工作,有利于统一要求、统一实施。建模软件和数据格式应符合 下列规定: 1区间(隧道、高架、路基)、轨道、道床、区间内系统设备等沿线路 空间曲线敷设的模型单元创建方法复杂,BIM软件的选取必须充分考虑相关 因素; 2当限于工程对象特殊性(例如钢结构桥梁、地面路基段、钢箱梁、异 形结构等模型单元)必须采用多种软件建模时,交付时应转换为统一数据格 式; 3BIM软件及数据格式应满足数据集成与应用要求。
成其他数据格式或导出为其他软件所需数据格式的能力。
3.3定位体系与项目单位
3.3.1工程建设项目一般都采用城建独立坐标系,即直角坐标系。因此,城市 轨道交通工程信息模型应采用城市直角坐标系和高程系统,并与设计图纸保 持一致。但是在部分应用场景下,模型数据集成与应用时需要大地坐标系以 更于与GIS地图进行集成应用,设计交付时应同时提供转换后的坐标值。 3.3.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信息模型宜采用轴网交点作为项目基准点,便于专业 间协作、数据审核和处理。区间模型的项目基准点宜与临近车站模型保持 致,有利用模型数据整合和校验。
3.3.4为了多专业、多单位的基于模型统计工程量和数据集成需要,城市轨道 交通项目所有模型应使用统一的单位和度量制,单位名称和精度可进行统 规定。
3.4.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信息模型应全过程传递,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 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模型数据应具有连续性,可基于上一阶段模型创建 3.4.3方案设计阶段应利用模型分析设计总体平衡、运营功能、工程规模、工 程投资等,验证项目可行性,落实外部条件、稳定线路站位。设计单位应基 于模型开展全专业协同设计,由于方案设计阶段的设计深度较浅、部分专业 设计深度不足,因此仅对影响总体线站位方案、建筑方案布局的若干专业做 硬性要求。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13】160号)。综合 考虑建模软件性能、BIM应用需要等因素,钢筋和小尺寸的线材、线管等可 不创建模型。本阶段综合管线应考虑车站、车辆基地和控制中心公共区的供
电、通信、信号、综合监控等专业的桥架,房间内设备可根据需要示意,待 后续设备招标后进行补充。 3.4.7施工图设计阶段模型宜基于初步设计阶段交付模型进行创建,设计深度 满足《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13)160号)。 本阶段由负责深化设计和加工的单位进行计算分析并完善综合管线的支吊架 模型。
4.1.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协同设计过程中,需要借助名称、编号或颜色等模型 信息快速识别工程对象,准确获取设计信息、辅助设计优化。 4.1.4考虑到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按线路进行设计、施工和运营,为避免系统设 计障碍、减小数据集成难度,每条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的各专业宜使用统一的 BIM设计软件,并最终交付统一格式、可编辑的模型。 4.1.5创建模型发生错误时,会导致模型几何形体所表达的几何信息与属性信 息中的几何参数不一致。然而属性信息相对于几何形体更易检查、校核,因 此当模型单元的几何信息与属性信息不一致时,应优先采信属性信息。
4.2模型架构和精细度
4.3.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信息模型需要设置二、三维视图,辅助理解设计意图 输出设计图纸等,辅助设计成果交付和设计意图的传递。 4.3.2模型视图结构宜设3级树状结构,一般不宜设多于4级。视图名称宜由
4.4.1BIM软件一般都会有多种方式给模型赋予颜色,统一颜色设置方法可以 避免配色方法交义使用所导致的模型整合时的颜色错乱,保障不同软件之间 的数据互用
4.4.2模型单元应根据工程对象的系统分类设置颜色,并遵循
避免颜色混淆或违背常规设计习惯,例如消防管道通常用红色表达。 4.4.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地上环境、地质、市政管线、城市规划控制线、土建 设施、机电设备和装修等模型内容,颜色需要进行统一规定。地上环境、地 质和装修等颜色设置,应以反映事物特点为基本原则。城市规划控制线、市 政管线等以符合既有技术标准为基本原则。
4.5.1模型材质信息的止确赋予,对基于模型的工程量统计至关重要。因此各 专业模型创建时,应赋予正确的材质信息。不同材质工程对象的模型单元应 各自表达,不应相互重叠或剪切。
5.2设计模型将用于工程量统计、进度模拟、项且管理等,模型精细度和
4.5.2设计模型将用于工程量统计、进度模拟、项目管理等,模
减规则对各项BIM应用的开展影响很大。各专业模型单元的模型精细度、扣 减规则应符合工程建设逻辑,符合工程量统计、施工进度表达、分专业分部 位查看模型的要求。 4.5.3对同一工程对象,BIM软件中有不同的方法可以创建模型。各类模型单 元的创建方法,应考虑工程施工、竣工交付和运维管理等阶段基于模型进行 管理的要求。例如楼板和墙体应分开绘制,否则将导致构件无法独立选中或 分图层控制,不能满足使用需要
减规则对各项BIM应用的开展影响很大。各专业模型单元的模型精细度、扣 减规则应符合工程建设逻辑,符合工程量统计、施工进度表达、分专业分部 位香看模型的要求
元的创建方法,应考虑工程施工、竣工交付和运维管理等阶段基于模型进行 管理的要求。例如楼板和墙体应分开绘制,否则将导致构件无法独立选中或 分图层控制,不能满足使用需要
4.5.5环境建(构)筑物模型应包含地上建筑物、地下结构、市正
4.5.6地质模型应满足设计参考、施工查询验证需要金南、北桥拱圈及支架专项施工方案(2019),利用专业软件建 联主要地质参数。
.7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环境复杂,市政管线(管线改移部分)的施工 和管理是重点管控内容。设计阶段的管线改迁方案模型是施工阶段前期 管理的数据来源,模型应包含施工管理所需的主要参数,包括管道类型 质、管径、材质等信息
4.5.8交通导改模型应包含编号、道路名称等信息,满足施工阶段的前期工程 管理需要,
4.5.9王建模型传递至施工阶段,主要用于进度模拟和伴随三维进度表达的形 象进度数据展示,因此对模型的计量参数、构建拆分、分部分项信息等进行 统一规定。由于地铁车站纵坡的设置将影响管综设计、模型出图等应用,因 比建模时可不考虑结构纵坡坡度、项目基点采用站中里程标高;当用于外部 约束条件分析、全线模型集成时,另行调整坡度、保证数据准确性。 4.5.10机电设备系统模型的创建应考虑材料保温、管道坡度、转弯半径、设
4.5.10机电设备系统模型的创建应考虑材料保温、管道坡度、转
备占位等浑南新城沈抚运河护岸、绿化景观施工(五期)施工组织设计,保证管线综合设计能够预留充足的安装空间、检修空间、使用空 间。
证管线综合设计能够预留充足的安装空间、检修空间、使用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