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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53∕T 83-2017 云南省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程.pdf4.5.1膨胀主地基基础设计应以控制地基湿度变化、避免地基 胀缩影响为原则,针对各地区不同类型膨胀土的工程性质,结合 当地技术经济条件和工程要求进行设计
4.5.4膨胀土地基换土材料可
换土厚度应通过变形计算确定;膨胀土土性改良掺和材料可采用 石灰、水泥、粉煤灰等,掺和比及施工工艺应通过现场或室内试 验确定。
4.5.5一般场地和经过治理后的不利场地,地基基础设计应遵 循下列原则: 自1对地基胀缩等级为I、Ⅱ级的膨胀土地基西江大厦施工组织设计,宜采用砂、 碎石或灰土垫层处理。垫层厚度不应小于300mm,垫层宽度每边 应超出基础外缘至少200mm,处理深度不宜小于当地大气影响急 剧层深度:基础型式可选用条形基础或墩基础,基础两侧用非膨 胀土回填,并应做好防、隔水处理;挖填方地段,处理深度宜适 当加深; 2对地基胀缩等级为Ⅲ级或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 胀土地基,宜采用地基处理或桩基础。地基处理深度,应通过胀 缩变形计算确定:基桩和承台的构造及设计计算,除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的规定外,尚应符 合本规程4.5.6~4.5.9条的规定。 4.5.6桩顶标高低于大气影响急剧层深度的高、重建筑物,可 按一般股地基进行设计。 4.5.7桩顶标高位于大气影响急剧层深度内的三层及三层以下 的轻型建筑物,桩基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按承载力计算时,单桩承载力特征值可根据当地经验确 定,无资料时,应通过现场载荷试验确定; 2按变形计算时,桩基础升降位移应符合4.2.12条的要求 桩端进入大气影响急剧层深度以下或非膨胀土层中的长度应符合 下列规定: 应符合下式要求
4.5.6桩顶标高低于大气影响急剧层深度的高、重建筑物 按一般地基进行设计。
2)按收缩变形计算时,应符合下式要求:
4.6.1 基坑支护设计应规定设计使用期限,使用期限不少于 一年。 4.6.2 基坑支护设计应遵循信息化设计原则。
图 4. 5. 9 基础连系梁脱空示意
4.6.3膨胀主地区的基坑支护设计计算,应计入水平膨胀力。 4.6.4基坑壁膨胀土吸水膨胀后,土体抗剪强度指标会有所衰 减,应根据地方经验并结合场地膨胀土工程特性作折减使用。 4.6.5层状构造的膨胀土,且层面与坡面为同向倾斜时,滑体 水平膨胀力宜取滑面全长。 4.6.6采用锚杆和放坡支护的基坑工程,应对开挖边坡及时采 用保湿防护措施,镭固段应进入大气影响深度以下一定长度。 4.6.7 基坑工程的坑底回弹变形量应计入膨胀地基的胀缩变 形量。 4.6.8 基坑工程的截水沟应设置在基坑以外5m,并采取防渗 措施。
4.6.3膨胀王地区的基坑支护设计计算,应计入水平膨胀力。 4.6.4:基坑壁膨胀土吸水膨胀后,土体抗剪强度指标会有所衰 减,应根据地方经验并结合场地膨胀土工程特性作折减使用。 4.6.5层状构造的膨胀土,且层面与坡面为同向倾斜时,滑体 水平膨胀力宜取滑面全长。
4.6.9基坑工程应及时封底保湿,坑底排水沟应设置防渗措施。
边坡工程设计的有关要求。
7.1采取建筑结构措施的目的是提高建筑对膨胀土地基不均 胀缩变形的适应能力和控制地基湿度变化。 7.2建筑体型应力求简单,结构类型首选延性好、对地基变 适应能力强、材料强度高的钢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其次是 体结构,并应加强基础和上部结构的整体强度和刚度。
匀胀缩变形的适应能力和控制地基湿度变化
4.7.3建筑物的以下部位,宜设置沉降缝
1挖方与填方交界处或地基土显著不均匀处; 2建筑物平面转折部位、高度或荷重有显著差异部位; 3建筑结构或基础类型不同部位
4.7.4建筑物四周应设散水,散水外缘处宜设置防渗
并与场区排水主沟连通。散水构造宜符合下列规定(图4.7.4).
图4.7.4散水构造示意 一外墙;2—交接缝:3一垫层:4一面层:5一排水沟
图4.7.4散水构造示意 一外墙;2—交接缝;3一垫层:4一面层:5一排水沟
1散水面层宜采用C20混凝土或沥青混凝土,散水垫层宜 采用2:8灰土或三合土,面层和垫层厚度宜按表4.7.4选用; 2散水面层的伸缩缝间距不应大于3m:
3散水最小宽度应按表4.7.4选用。散水外缘距基槽不应小 于300mm,坡度应为3%~5%; 4散水面层与建筑外墙、排水沟的交接缝和散水面层间的 伸缩缝,应填嵌柔性防水材料。
表 4. 7. 4 散水构造尺寸
4.7.5屋面排水宜采用外排水,水落管不得设在沉降缝处,且 其下端距散水面不应大于300mm。 4.7.6有漏水、渗水可能的蓄水构筑物,宜采用钢筋混凝土 结构。
1室内回填土宜采用非膨胀土或改良膨胀土作填料。 2大面积地面应设置分格变形缝。地面、墙体、地沟、地 坑和设备基础之间宜用变形缝隔开,变形缝内应填嵌柔性防水 材料; 3对使用要求没有严格限制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地面,可按 普通地面进行设计; 货 4对使用要求严格的地面,胀缩等级为IⅡ级的膨胀土 地基,可按表4.7.7及图4.7.7要求采取措施;胀缩等级为Ⅲ级 的膨胀土地基和使用要求特别严格的地面,可采取地面配筋或地 面架空等措施。经常用水房间的地面应设防水层,并应保持排水
表 4. 7. 7 混凝土地面构造
2变形缓冲层材料可采用立砌漂石、块石,要求小头朝下; 3换土层总厚度h为室外地面标高至变形缓冲层底标高的距离
4.7.8建筑物周围的广场、场区道路和人行便道设计,应符合 下列要求: 1建筑物周围的广场、场区道路和人行便道的标高应低于 散水外缘; 2广场应设置有组织的截水、排水系统,地面做法可按 4.7.7条第2款的规定进行设计; 3场区道路宜采用2:8灰土上铺砌大块石及砂卵石垫层 34
4.7.8建筑物周围的广场、场区道路和人行便道设计,
沥青混凝土或沥青表面处置面层。路肩宽度不应小于0.8m; 4建筑物散水以外的人行便道,宜采用预制块铺设,下垫 不小于10cm厚的砂石垫层。
4.7.9砌体结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砌体结构的圈梁设置应符合下
4.7.11砌体结构应设置构造柱,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构造柱应设置在房屋的外墙拐角、楼(电)梯间、 外墙交接处、开间大于4.2m的房间纵、横墙交接处或隔开
在底层窗台处宜设置60mm厚的钢筋混凝土带,并应与构造柱 拉接。
4.7.13预制钢筋混凝土梁支承在墙体上的长度不应小
240mm;预制钢筋混凝土板支承在墙体上的长度不应小 100mm、支承在梁上的长度不应小于80mm。预制钢筋混凝土 板与支承部位应可靠拉接
于调整的连接方式。吊车顶面与屋架下弦的净空不宜小 于200mm。
4.8.1给、排水管宜敷设在防渗管沟中,并应设置便于检修的 检查井、检漏井、阀门井等附属设施;管道接口应严密不漏水, 并宜采用柔性接头。
4.8.1给、排水管宜敷设在防渗管沟中,并应设置便于检修的 检查井、检漏井、阀门井等附属设施;管道接口应严密不漏水, 并宜采用柔性接头。
4.8.3检漏井应设置在管沟末端和管沟沿
洞与管沟或管道间的上下净空,均不宜小于100mm。洞边与管沟 外壁应脱开,其缝隙应采用不透水的柔性材料封堵。 4.8.5对高压、易燃、易爆管道及其支架基础的设计,应采取 防止地基土不均匀胀缩变形可能造成危害的地基处理措施
洞与管沟或管道间的上下净空,均不宜小于100mm。洞边与管沟 外壁应脱开,其缝隙应采用不透水的柔性材料封堵。
4.8.5对高压、易燃、易爆管道及其支架基础的设计
止地基土不均匀胀缩变形可能造成危害的地基处理措施
5.1.1膨胀土地区的建筑施工,应根据设计要求、场地
5.1.1膨胀土地区的建筑施工,应根据设计要求、场地工程 质条件和施工季节,针对膨胀土的工程特性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前应对施工队伍管理人员进行膨胀土知识教育,进行技术 底,落实技术责任制。
5.1.2膨胀土地区建筑施工应按照先治坡、治水、后施工建
物的原则。先完成场地平整、挡土墙、护坡、截洪沟、排水 管道沟等工程,然后再进行建筑物基坑开挖。施工中应尽量快 施工以保持地基土的天然含水量和天然结构。
5.1.3施工用水应妥善管理,并应严防管网渗漏,坡地地
用水设施应布置在施工区的下方。临时水池、洗料场、淋灰 截洪沟和搅拌站等设施距建筑物外墙的距离,不应小于10m。 时生活设施距建筑物外墙的距离,不应小于15m,并应做好 (隔)水设施。
5.1.4回填土应分层回填夯
2.1 边坡施工时应保护坡脚,避免破坏边坡稳定性,坡顶临
5.2.1边坡施工时应保护坡脚,避免破坏边坡稳定性,坡顶临 时性堆土至坡肩的距离应通过稳定性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5m。
5.2.2开挖边坡应由上至下分层进行,如不能及时护面
留0.3m~0.5m厚的保护土层。填筑边坡应由下至上分层压实, 坡面形成后,应及时封闭。
~3m,并有向外排水的坡度;变形缝缝距一般为6m~10m,高度 变化及转角处应增设变形缝。
5.3.1,基坑工程施工应尽量避开雨季,应根据基坑设计文件、 施工季节、周边环境、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支护结构和变 形控制要求等条件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5.3.2基坑工程的总平面布置应合理有序,不得在坑
5.4.1地基基础工程宜避开雨季施工,如无法避开,宜采取 列措施:
1基坑周围设置截水沟:
1基坑周围设置截水沟:
设排水沟和集水井,及时排除积
3搭设防雨棚或采用防水布
5.4.2地基基础施工宜分段快速作业,施工过程中
5.4.2地基墨础施 墨不待 晒和泡水。开挖至设计标高时,应及时验收并封闭,如不能及 封闭,应预留20cm~50cm保护土层。
5.4.3雨季前应将各区域的排水沟与干沟接通,避免场区内集
5.4.4开挖深度较浅的基坑或管道坑槽,可根据膨胀工
开挖深度、环境条件等,选用1:0.75~1:1.50的坡比放坡 开挖。
5.4.5碎石砂垫层施工严禁灌水作业。灌注桩施工严禁向孔
注水,成孔后及时灌注混凝土。
填,回填土料宜选用非膨胀土或经改良后的膨胀土,并对散水范 围做好防水措施。
5.5.1·底层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梁),宜采用架空或桁架支模 的方法一次连续浇筑完成,避免直接支撑在膨胀土上。浇筑和养 护混凝土过程中应注意养护水的管理,防止水流(渗)人地 基内。
5.5.2散水应在室内地面做好后立
5.5.3管道及其附属建筑物的施工,宜采用分段快速
管道和电缆沟应做好接头。室内管沟敷设时,应做好管沟底的防 渗漏及倾向室外的坡度。管道敷设完成后,应及时回填、加盖或 封面。
.4水池、水沟、检查井、检漏井、仪表井等水工构筑物应
5.5.4水池、水沟、检查井、检漏井、仪表井等水工构
符合防漏、防渗要求,混凝土浇筑时不宜留施工缝,必须留缝时 应加止水带,也可在池壁及底板增设柔性防水层。 5.5.5水池、水塔等的溢水装置安装好后,必须试验,确保发 作用,并应与排水管沟连通。 5.5.6屋面施工完毕,应及时安装天沟、落水管,并应与排水 系统及时连通散水的伸缩缝应避开蒸水管
6.1.1膨胀王场地内的建(构)筑物、附属设施及周边环境, 在使用运行期间,应按设计要求进行维护管理。 6.1.2使用单位应对既有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制定维护 管理制度,对所有使用人员进行膨胀主知识教育,指定专人或部 门负责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6.1.3使用单位应妥善保管勘察、设计、施工、监测的相关技 术资料,建立维护管理档案
6.1.1膨胀王场地内的建(构)筑物、附属设施及周边环境 在使用运行期间,应按设计要求进行维护管理。
6.1.3使用单位应妥善保管察、设计、施工、监测的相关技 术资料,建立维护管理档案。
术资料,建立维护管理档案。
6.2.1给水、排水和供热管道系统遇有漏水或其他故障时,应 及时进行检修和处理。 6.2.2排水沟、贮水设施、防水地面、散水等应定期检查,发 现排水沟堵塞或扭曲开裂、贮水设施渗漏、防水地面或散水开裂 翘曲等现象时,应及时修复。
6.2.3建筑物及边坡应定期观察使用状况,做好记录。当发现
墙柱裂缝、窗顶窗台裂缝、窑体下沉开裂、地面隆起开裂、吊车 轨道变形、坡体位移并出现裂缝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通知相关 单位采取处理措施
筑物周围不得任意开挖和堆,不能避免时,应采取必要的保护 措施。
6.2.5 场区内的绿化,应按设计要求的品种和距离种植,并
6.2.5场区内的绿化,应按设计要求的品种和距离种植,并应 定期修剪,绿化地带浇水应控制水量。
6.3损坏建筑物的处理
升袋等损环情优时, 日 损坏原因。 6.3.2建筑物的损坏等级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可靠性 鉴定标准》GB50292的有关规定鉴定,根据损坏程度确定处理方 案,并应及时付诸实施。
鉴定标准》GB50292的有关规定鉴定,根据损坏程度确定处理 案,并应及时付诸实施。
附录 A 云南省膨胀土分布略图
附录B云南省膨胀土的野外鉴别方法
云南省部分地区的蒸发力及隆水
续表D月份站2346719101112名项别临蒸发力65.486.2111.9111.0108.278. 668. 674. 170.576.169.163.2沧降水量47.34.021.226.871.2139.9261.8177.2160.585.636.915. 1建蒸发力113.5199. 1215.2253.7233.6194.3155.6157.1129.5124.5114.7100.0水降水量33.74.423.431.668.1117.5128.3131.152. 258.532.629.4个蒸发力142.7237.5239.6373.3235.3187.7168.7167.9137.2139.0140.5121.3旧降水量37.313.433.640.497.0147.3205.6165.5120.363.938.835.4砚蒸发力57.991.7122. 1146.4144.397. 1 103.298.488.479.070.358.2山降水量19.46.848.950.4113.7123. 4190.2160.8129.578.846.139.8马蒸发力43. 894.9120.4170.3162.6134.5128.134.8100.991.487.467.4关降水量30.913.045.843. 4121.2158. 4304.6209.8172.773.651.646.3蒸发力44.564.291.9119.0120.191.0103.293.381.072.164.153. 3南降水量23. 26.030.936. 3158.4190.4163.9174.9120.776.338.136. 6富蒸发力50.7106.0148.6216.4223.7170.8195.4188.6142..6122.7104.383. 8宁降水量25.48.735.434.1170.8248.9210..2242.9131,465.949.349.3大蒸发力88.5107.6125.1125.1126, 1111,192.788.480.076.680.072. 9理降水量34.716.321.018.230.0106.9182.5210.1128.568.68.414. 1巍蒸发力130. 1178.9204.0231.8230.9196.7136. 1147.7135.3127.4124. 3116.6山降水量33.35.216.816.235.372.8152..4130.378.954.38.912.5永蒸发力179.6253.4278.3326.6312.5226.9181.4169.5131.8126.7148.5115.5仁降水量16.51.22.78.138.9106.7157.2175.1124.762.34.94.9元蒸发力109.0138.5167.5196. 7216.8166.5141.7131.1109.998.1102.792.4谋降水量14.30. 43.811.826.498.3121.1120.889.251.87.87.3景蒸发力73.6100.099.9119.8126.5112.799.699.193.890.870.866. 2洪降水量30.16.137.543. 392.092.8230.1244. 6157.6122.728.633.2丽蒸发力129.2149.3166.6181.2172.5141.6104. 1117.897.7109.8120.7119. 1江降水量4.42.44.812.846.9117.2259.7189.3150.045.00.60.8永蒸发力150.9200.4235.3255.2263, 6195.0147.4150.3126.9142.9146.2133.3胜降水量9.02.71.89.630.6109.0221.0180.6123.761.34.11.7六蒸发力78.1104.7120. 1131.4139. 7113.0109.4113.287. 791.591.078.2库降水量36.724.045.351.272. 8133.4169.6145.6105.069.621.914.4蒸发力110.4146.3181.5207.0198. 9154. 9111.4146.3146.2141.8122.9103.6西降水量28.02.830.048.7103. 9309.0407.9276.3147.695.117. 610.5香格蒸发力88. 4110.3117.4100.0109.5108. 997.394, 296.886.671.20.0里拉降水量14. 67.114.316.827.965.7128.3135.467.928.30.31.748
附录E云南省膨胀土承载力特征值
根据标准贯入试验实测值N和膨胀土类型,按表E.1确定 张土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E.1根据标准贯入试验实测值N和膨胀土类型,按表E.1确定
fak (kPa) W(击) 5 6 7 9 10 15 20 膨胀土分类代号 甲、乙 140 160 180 200 220 240 260 360 540 丙 250 270 290 320 340 450 560 丁 130 170 220 260 300
E.2根据旁压比例界限P.和膨胀土类型,按表E.2确定膨胀土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1为了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于要求严程 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允许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1为了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于要求严程 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允许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 《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50112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CB50007 《土工试验方法标准》CB/T50123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
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云南省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程
1.0.1~1.0.2该两条明确了制定本规程的自的和指导思想、制 定本规程的依据和适用范围。本规程定义的膨胀土,不包括膨胀 类岩石(全风化岩石除外),当建筑工程遇到膨胀类岩石时,宜 进行专门研究。 1.0.3在膨胀土分布区的工程建设应遵循国家基本建设程序; 膨胀土对建筑工程的危害,其防治应遵循“因地制宜,预防为 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1.0.4本规程各章节的技术要求和措施,是针对云南省膨胀土 地区性特点制定的,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和维护管理等方 面,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1.1~3.1.2膨胀土分布区勘察阶段的划分,与现行
3.1.1~3.1.2膨胀王分布区勘察阶段的划分,与现行《岩土工 程勘察规范》CB50021基本一致。在膨胀土地区勘探过程中,若 送水钻进,很容易引起场地局部地基土含水量和原生结构的改 变,最终影响到地基土物理力学性质的改变。钻探工作结束后的 回填封孔,目的是阻断外部环境与地基土层的直接联系,避免给 后期工程建设带来一系列的工程地质问题。
3.2膨胀土的判别与分类
3.2.1膨胀土地区的独特野外地质特征及房屋开裂破
3.2.1膨胀土地区的独特野外地质特征及房屋开裂破坏形态是 地基土长期胀缩往复循环变形的表征,是膨胀土分布区具有的共 性,在一般地基土分布区不具有这种特征。因此,为避免盲目的 将一般工程场地按膨胀土分布场地进行勘察,主张不具有膨胀土 野外地质特征的场地,应初步判为非膨胀土分布场地;具有膨胀 土野外工程地质特征的场地,应进一步采用自由膨胀率指标对可 能的膨胀土地层进行综合判定。
及滇东南高原湖盆区及丘陵台地区,其余地区仅零星分布。成土 母岩大部分属沉积岩中的软质岩类,按成因类型、母岩岩性及特 征分为残坡积相及湖相两大类型四个亚类:即老第三系以前的泥 页岩、铝土质页岩、黏土岩风化而形成的残、坡积黏性土锦园小区C1、C2综合楼总施工组织设计,主要 矿物成分为伊利石和高岭石;碳酸盐岩类风化形成的残、坡积黏
性土,主要成分为伊利石;第三系内陆湖沉积的黏土岩、泥岩、 泥灰岩风化形成的黏性土,主要成分是蒙脱石、伊利石;第四系 更新统湖相沉积黏土,主要成分为蒙脱石。在组成膨胀土的各矿 物成分中,以蒙脱石的亲水性最强,伊利石次之,高岭石最弱 因此,蒙脱石含量决定着膨胀土膨胀潜势的强弱,相同成因类型 和矿物成分的膨胀土,由于气候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的不同,地 基变形和对工程的危害均有较大差别
3.3各勘察阶段基本要求
3.3.53.3.6膨胀土分布的规律性和均匀性较差,在一幢建筑 物场地范围内,可能有的区域分布有膨胀土,有的区域就没有膨 胀土,膨胀潜势相差也大;有的地层上部具强膨胀潜势,下部是 非膨胀土或具弱膨胀潜势,或呈“鸡窝状”分布,因此,要求膨 胀土场地布置较多的取土孔和取土数量,目的即在于此。 采取原状土试样应从场区整平地面标高以下开始。对填方工 程,随着填方厚度的增加,从原地面计算的大气影响深度相应减 小,如填方厚度为2m,大气影响深度从原地面计算,相应也减 小2m。 室内土工试验项目除基本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外,尚应包括膨 胀土的四项特殊指标。由于一件土试样做了土的基本物理力学性 质试验后,土试样样品已不足以做膨胀土的四项指标试验,所以 不是每件膨胀土试样都要做膨胀主的四项指标试验,从《岩土工 程勘察规范》GB50021的规定和数理统计原理分析,大气影响深 度范围内每一膨胀土层的每项指标试验数量不应低于6次(最低 要求),胀缩均匀性较差的膨胀土层,试验数量还应适当增加: 大气影响深度以下,膨胀土的胀缩特性表现不明显,对工程的实 际意义小,就没有要求做膨胀土的四项指标试验了。当然适当做
3.5.3在云南地区,桉树等蒸腾量较大的速生植物分布范围较 厂。据调查,由于植物蒸腾作用的影响,造成房屋损坏的现象较 为普遍,有树场地的房屋损坏率远高于无树场地,明显反映出房 屋损坏与植被影响关系密切。以蒙自为例,该区膨胀土地基上的 房屋周围无树者,大部分完好无损,只有少数房屋受地基土不均 匀胀缩变形影响产生轻微损坏,其变形幅度不超过15mm,墙体 裂缝宽度小于10mm;但附近有桉树或银华树影响的房屋却有 90%以上遭受严重损坏,这些房屋的基础近树点变形幅度最大可 达187.2mm,墙体裂缝最大宽度为240mm,局部倾斜达18.9%o 因此,在场地周边有蒸腾量较天的速生植物分布时,应考虑植物 对膨胀土地基变形影响可能造成的工程危害。
3.6.1土的湿度系数根据当地地表下1m处王的含水量变化实测 资料确定,测量时间为10年以上。由于实测延续时间太长,不 适合工程建设需要,《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50112(以 下简称“国标”)编制组根据王的湿度系数与气候因素(降水和 蒸发)的密切关系,经过统计建立了气候因素与湿度系数间的经
验关系式,没有实测资料的地区,可以根据关系式计算当地湿度 系数。 本次修编工作,收集了云南省32个州县的气象资料,按 “国标推荐的关系式计算的湿度系数,与《云南省膨胀王地区 建筑技术规定》1989年1月(以下简称89规定”)中的实测值 相差较大,其中有不少州县计算的湿度系数为负值,这与湿度系 数的定义相左,所以表3.6.1中提供的相关地区湿度系数是“89 规定”中的实测值。若新发现膨胀土分布区,湿度系数可根据当 地气象资料,按“国标”规定进行计算,但计算值宜对比周边州 县膨胀土分布区的湿度系数进行综合考虑。 大气影响深度应由各气候区土的深层变形观测或含水量及地 温观测资料确定。我省大气影响深度自南向北随纬度的增加而递 减。在相同的地区,由于受与小气候有关的各种因素(如植被 地形、地貌等)的影响,不同地段的大气影响深度均有一定的差 别。各地区泛指的大气影响深度,是指一般平坦场地在自然气候 影响下,地基士湿度变化的有效影响深度。不利场地的大气影响 深度与各种外界因素有关,据《云南膨胀土研究成果综合报告 1986年5月的研究成果:植被区的影响深度,距树越近的部位影 响深度越大,蒙自地区成年按树距树2.5m处的影响深度为8m 距树25m处的影响深度为3.5m;坡地的大气影响深度随坡位而 异,二面坡或三面坡地段住宅小区项目土方工程施工方案,大气影响深度相应会有所增加挖填 方地段的大气影响深度,以挖方地段最大,填方地段与填方厚度 有关,大气影响深度随填方厚度增加相应减小,即填方厚度为 2m大气影响深度相应比原地表高程减小2m。
3.6.2《云南省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定》1989年1月根
度系数区段进行了气候分区,分为A、B、C、D四个气候分区, 由于两者间是一一对应关系,所以在本次修订时,取消了膨胀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