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T 14685-2022 建设用卵石、碎石.pdf6.3.2不规则颗粒含量
I类卵石、碎石的不规则颗粒含量不应大于10%
6.6.1岩石抗压强度
在水饱和状态下厂房、库房拆除工程施工方案,碎石所用母岩的岩石抗压强度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 6 岩石抗压强度
卵石、碎石的压碎指标应符合表7的规定
GB/T146852022
6.7表观密度、连续级配松散堆积空隙率
表8连续级配松散堆积空隙率
卵石、碎石的吸水率应符合表9的规定。
卵石、碎石的放射性应符合GB6566的规定
的放射性应符合GB65
提出要求时,应出示膨胀率实测值及碱活性
5.11含水率和堆积密度
当需方提出要求时,应出示其实测值。
7.2试验环境和试验用筛
GB/T146852022
7.2.1试验环境:试验室的温度应保持在(20士5)℃。 7.2.2试验用筛:应满足GB/T6003.1和GB/T6003.2中方孔筛的规定,筛孔大于4.00mm的试验筛 采用穿孔板试验筛
仪器设备应符合以下规定: a 烘箱:温度控制在(105士5)℃; b)天平:分度值不大于最少试样质量的0.1%; 试验筛:孔径为2.36mm、4.75mm、9.50mm、16.0mm、19.0mm、26.5mm、31.5mm 37.5mm、53.0mm、63.0mm、75.0mm及90mm的方孔筛,并附有筛底和筛盖,筛框内径为 300mm; d)摇筛机; e)浅盘。
3.2.1按7.1规定取样,并将试样缩分至不小于表11规走的质量,烘干或风干后备用
7.3.2.1按7.1规定取样,并将试样缩分至不小于表11规起的质重,烘十或
表11颗拉级配试验所需最少试样质量
7.3.2.2按表11的规定称取试样。将试样倒入按孔径大小从上到下组合的套筛(附筛底)工,然后进行 筛分。 7.3.2.3将套筛置于摇筛机上,摇筛10min;取下套筛,按筛孔大小顺序再逐个用手筛,筛至每分钟通 过量小于试样总量的0.1%为止。通过的颗粒并入下一号筛中,并和下一号筛中的试样一起过筛,这样 顺序进行,直至各号筛全部筛完为止。当筛余颗粒的粒径大于19.0mm时,在筛分过程中,允许用手指 拔动颗粒。 7.3.2.4称出各号筛的筛余量。
拔动颗粒。 7.3.2.4称出各号筛的筛余量
7.3.3结果计算与评定
7.3.3.1计算分计筛余百分率:各号筛的筛余量与试样总质量之比,应精确至0.1%。 7.3.3.2计算累计筛余百分率:该号筛及以上各筛的分计筛余百分率之和,应精确至1%。筛分后,如 每号筛的筛余量及筛底的筛余量之和与筛分前试样质量之差超过1%时,应重新试验。 222扫提名只筷的用计偿全百公密评定该试样的题粒级配
GB/T 14685—2022
7.4卵石含泥量、碎石泥粉含量
仪器设备应符合以下规定: a)烘箱:温度控制在(105土5)℃; b)天平:分度值不大于最少试样质量的0.1%; c) 试验筛:孔径为75μm及1.18mm的方孔筛 d 容器:淘洗试样时,保持试样不溅出:
7.4.3结果计算与评定
7.4.3.1卵石含泥量、碎石泥粉含量应按公式(1)计算,并精确至0.1%
7.4.3.1卵石含泥量、碎石泥粉含量应按公式(1)计算,并精确至0.1%
Q.= al m²×100% mal
式中: Q。一一卵石含泥量或碎石泥粉含量; mal 一试验前烘干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 ma2 一 试验后烘干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 7.4.3.2! 卵石含泥量、碎石泥粉含量应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并精确至0.1%。两次结果的差 值超过0.2%时,应重新取样进行试验。
仪器设备应符合以下规定: a)烘箱:温度控制在(105士5)℃; b)天平:分度值不大于最少试样质量的0.1%; c)试验筛:孔径为2.36mm及4.75mm的方孔筛; d)容器:淘洗试样时,保持试样不溅出; e)浅盘:瓷质或金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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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mm~10mm单粒级应按照GB/T14684一 住行: a) 按7.1规定取样,并将试样缩分至不小于表12规定的2倍质量,放在烘箱中于(105士5)℃下 烘干至恒重,待冷却至室温后,筛除小于4.75mm的颗粒,平均分为两份备用; b) 称取一份试样(mb1),将试样倒入淘洗容器中,注入清水,使水面高于试样上表面,充分搅拌均 匀后,浸泡(24士0.5)h,然后在水中将泥块碾碎,再把试样放在2.36mm筛上,用水淘洗,直至 容器内的水目测清澈为止; c) 保留下来的试样从筛中全部取出,装浅盘后,放在烘箱中于(105士5)℃下烘干至恒重,待冷 却至室温后,称出其质量(m)。
7.5.3结果计算与评定
7.5.3.1泥块含量按公式(2)计算,精确至0.01%,
式中: Q 泥块含量; 淘洗前烘干试样的质量(4.75mm筛筛余),单位为克(g) mba——淘洗后烘干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 Z.5.3.2泥块含量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精确至0.1%。
7.6针、片状颗粒含量
仪器设备应符合以下规定: a)针状规准仪与片状规准仪,示意图见图1和图2; b)天平:分度值不大于最少试样质量的0.1%; 试验筛:孔径为4.75mm、9.50mm、16.0mm、19.0mm、26.5mm、31.5mm、37.5mm 53.0mm、63.0mm、75.0mm及90mm的方孔筛; d)游标卡尺
图2片状规准仪示意图
7.6.2.1按7.1规定取样,并将试样缩分不小于表13规定的质量,烘于或风于后备用
表13针、片状颗粒含量试验所需最少试样质量
按表13的规定称取试样(m),然后按7.3规定进行筛分,将试样分成不同粒级。 对表14规定的粒级分别用规准仪逐粒检验,最大一维尺寸大于针状规准仪上相应间 粒;最小一维尺寸小于片状规准仪上相应孔宽者,为片状颗粒。
表14针、片状颗粒含量试验的粒级划分及其相应的规准仪引宽或间距
表14针、片状颗粒含量试验的粒级划分及其相应的规准仪孔引宽或间距
7.6.2.4对粒径大于37.5mm的石子可用游标卡尺逐粒检验,卡尺卡口的设定宽度应符合表15的规
7.6.2.4对粒径大于37.5mm的石子可用游标卡尺逐粒检验,卡尺卡口的设定宽度应符合表15的规 定,最大一维尺寸大于针状卡口相应宽度者,为针状颗粒;最小一维尺寸小于片状卡口相应宽度者,为片 状颗粒。
出7.6.2.3、7.6.2.4检出的针、片状颗粒总质量
7.6.3结果计算与评定
片状颗粒含量应按公式(3)计算,并精确至1
一针、片状颗粒含量; mc——试样中所含针、片状颗粒的总质量,单位为克(g); mel 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
仪器设备应符合以下规定:
m=×100% m.
a)条形筛:一套5个,并附有筛底和筛盖(筛框内径为300mm),不锈钢材质,筛孔尺寸、孔间距 及适用粒径见表16,示意图见图3; b)天平:分度值不大于最少试样质量的0.1%; c)试验筛:孔径为4.75mm、9.50mm、16.0mm、19.0mm、26.5mm及31.5mm的方孔筛; d)游标卡尺
表16条形筛筛孔尺寸、孔间距及适用粒级
7.7.2 试验步骤
表17不规则颗粒含量试验所需最少试样质
7.7.2.2按表17的规定称取试样(ma),然后按7.3规定进行筛分,将试样分成5个粒级:4.75mm~ 9.5mm.9.5mm~16mm,16mm~19mm.19mm~26.5mm和26.5mm~31.5mm。 7.7.2.3将7.7.2.2筛分出的4.75mm~9.5mm.9.5mm~16mm、16mm~19mm,19mm~26.5mm 和26.5mm~31.5mm石子分别放人孔径宽3.6mm,6.1mm、8.8mm、11.4mm、14.5mm的带筛底的 条形筛上。将条形筛置于摇筛机上,摇筛10min;取下套筛,再逐个用手筛,筛分过程中允许用手指拨 动颗粒。筛下颗粒(各筛筛底)为不规则颗粒。 7.7.2.4对粒径大于31.5mm的石子可用游标卡尺逐粒检验,卡尺卡口的设定宽度应符合表18的规 定,颗粒最小一维尺寸小于卡口相应宽度者,为不规则颗粒。
7.7.2.5称出7.7.2.3、7.7.2.4检出的不规则颗粒总质量(mkz)
7.7.3结果计算与评定
7.7.3.1不规则颗粒含量按公式(4)计算,精确至0.1%
7.7.3.1不规则颗粒含量按公式(4)计算,精确至0.1%
式中: Q一不规则颗粒含量; md2— 试样中所含不规则颗粒总质量,单位为克(g); md 一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 7.7.3.2不规则颗粒含量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精确至1%。两次结果的差值超过1.0%时, 应重新取样进行试验。
试剂和材料应符合以下规定!
GB/T 146852022
a)试剂:氢氧化钠、酸、乙醇、蒸馏水; 6) 氢氧化钠溶液:将3g氢氧化钠溶于97mL蒸馏水中; 标准溶液:取2g酸溶解于98mL乙醇溶液(无水乙醇10mL加蒸馏水90mL)中得到酸 溶液。然后取该溶液25mL注人975mL氢氧化钠溶液中,加塞后剧烈摇动,静置24h即得 标准溶液。
a)试剂:氢氧化钠、酸、乙醇、蒸馏水; 6) 氢氧化钠溶液:将3g氢氧化钠溶于97mL蒸馏水中; 标准溶液:取2g酸溶解于98mL乙醇溶液(无水乙醇10mL加蒸馏水90mL)中得到酸 溶液。然后取该溶液25mL注人975mL氢氧化钠溶液中,加塞后剧烈摇动,静置24h即得 标准溶液。
仪器设备应符合以下规定: a)天平量程不小于2kg,分度值不大于2g;量程不小于100g,分度值不大于0.1g; b)量筒:100mL,分度值不大于1mL1000mL,分度值不大于5mL; c)试验筛孔径为19.0mm的方孔筛; d)烧杯、玻璃棒、移液管等。
7.8.3.1按7.1规定取样,筛除大于19.0mm以上的颗粒,然后缩分至约1.0k名,风干后备用。 7.8.3.2向1000mL量筒中装人干试样至600mL刻度处,然后注人氢氧化钠溶液至800mL刻度处, 剧烈搅动后静置24h。 7.8.3.3比较试样上部溶液和标准溶液的颜色,盛装标准溶液与感装试样的量筒大小应一致,
7.8.4.1当试样上部溶液颜色浅于标准溶液颜色时,则表示试样有机物含量合格。 7.8.4.2当两种溶液的颜色接近时,应把试样连同上部溶液一起倒入烧杯中,放在60℃~70℃的水浴 装置中,加热2h~3h,然后再与标准溶液比较,当浅于标准溶液,认为有机物含量合格。 7.8.4.3当试样上部溶液深于标准溶液时,应配制成混凝土做进一步试验。配制方法为:取一份试样, 用3%氢氧化钠溶液洗除有机质,再用清水淘洗干净,直至上部溶液颜色浅于标准溶液。与另一份未洗 试样分别按相同的原料与配合比制成混凝土,并在同条件下养护,测定28d的抗压强度。当用未洗试 样制成的混凝土强度不低于淘洗试样制成的混凝土强度的95%时,则认为有机物含量合格。
试剂和材料应符合以下规定: a)氯化钡溶液:将5g氯化钡溶于50mL蒸馏水中; b)稀盐酸:将浓盐酸与同体积的蒸馅水混合; c)硝酸银溶液:将1g硝酸银溶于100mL蒸馏水中,再加人5mL~10mL硝酸,存于棕色瓶中; d)滤纸:中速定量、慢速定量。
仪器设备应符合以下规定: a)烘箱:温度控制在(105士5)℃; b)天平:量程不小于1kg,分度值不大于1g;量程不小于100g,分度值不大于0.0001g;
器设备应符合以下规定: 烘箱:温度控制在(105士5)℃; 天平:量程不小于1kg,分度值不大于1g;量程不小于100g,分度值不大于0.0001
c)高温炉:温度控制在(800士25)℃; d) 试验筛:孔径为75μm的方孔筛; e 烧杯:300mL; f 量筒:20mL及100mL,分度值不大于1mL; g)粉磨钵或破碎机; h)干燥器、瓷甘、浅盘(瓷质或金属质)、刷子等
c)高温炉:温度控制在(800士25)℃C; d)试验筛:孔径为75μm的方孔筛; 烧杯:300mL; f)量筒:20mL及100mL,分度值不大于1mL; g)粉磨钵或破碎机; h)干燥器、瓷、浅盘(瓷质或金属质)、刷子等
7.10.1试剂和材料
仪器设备应符合以下规定。 a)烘箱:温度控制在(105士5)℃。 b)天平:量程不小于5kg,分度值不大于1g。 c)三脚网篮:用高强、耐高温、耐腐蚀的材料制成,网篮外径为100mm,高为150mm,网的孔径 为2mm~3mm。检验37.5mm~90mm颗粒时,应采用外径和高度均为150mm的网篮。 d)容器:非铁质,容积不小于50L。 e)玻璃棒等
7.10.3 试验步骤
7.10.3.1按7.1规定取样,并将试样缩分至可满足表19规定的质量,用水洗干净,放在烘箱中于(105 士5)℃下烘干至恒重,待冷却至室温后,筛除小于4.75mm的颗粒,然后按7.3规定筛分成4.75mm~ 9.50mm.9.50mm~19.0mm、19.0mm~37.5mm.37.5mm~63.0mm,63.0mm~90.0mm五个粒 级,依次称量各粒级试样的质量(m)
表19坚固性试验所需的试样质量
7.10.4结果计算与评定
粒级试样质量占试样总质量的百分比应按
式中: P. 各粒级试样的质量损失率; m各粒级试样试验前的质量,单位为克(g); m 各粒级试样试验后的筛余量,单位为克(g)。 7.10.4.3试样的总质量损失率应按公式(8)计算,并精确至1%
7.11.3 试验步骤
7.11.3.1用游标卡尺测定试件尺寸,精确至0.1mm,并计算项面和底面的面积。取顶面和底面的算术 平均值作为计算抗压强度所用的截面积。将试件浸没于水中浸泡(48土2)h。 7.11.3.2从水中取出试件,擦干表面,放在压力机上进行强度试验,加荷速度为0.5MPa/s~ 1.0MPa/s
7.11.4 结果计算与评定
7.11.4.1试件抗压强度应按公式(9)计算,并精确至0.1MPa
7.11.4.1试件抗压强度应按公式(9)计算,并精确至0.1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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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 R一一抗压强度,单位为兆帕(MPa); F一破坏荷载,单位为牛顿(N); A一一试件的承载面积,单位为平方毫米(mm)。 7.11.4.2岩石抗压强度应取6个试件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并给出最小值,应精确至1MPa。 7.11.4.3对存在明显层理的岩石,应以平行层理与垂直层理的岩石抗压强度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其抗压 强度,应精确至1MPa,并给出最小值。
R一一抗压强度,单位为兆帕(MPa); F一破坏荷载,单位为牛顿(N); A一一试件的承载面积,单位为平方毫米(mm)。 11.4.2岩石抗压强度应取6个试件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并给出最小值,应精确至 11.4.3对存在明显层理的岩石,应以平行层理与垂直层理的岩石抗压强度的算术平均 度,应精确至1MPa,并给出最小值
仪器设备应符合以下规定: a)压力试验机:量程不小于300kN,精度不大于1%; b) 天平:量程不小于5kg,分度值不大于5g;量程不小于1kg,分度值不大于1g 压碎指标测定仪,示意图见图4; d 试验筛:孔径为2.36mm、/50m期及件910mm的力托筛 e 垫棒:10mm,长500mm风钢
图4压碎指标测定仪示意图
.12.2.1按7.1规定取样,风干或烘干后筛除大于19.0mm及小于9.50mm的颗粒,平均分为3份备
按7.1规定取样,风干或烘干后筛除大于19.0mm及小于9.50mm的颗粒,平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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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每份约3000g。 7.12.2.2取一份试样,将试样分两层装入圆模(置于底盘上)内。每装完一层试样后,在底盘下面放置 垫棒。将筒按住,左右交替颠击地面各25下,两层颠实后,整平模内试样表面,盖上压头。当圆模装不 下3000g试样时,以装至距圆模上口10mm为准。 7.12.2.3把装有试样的圆模置于压力试验机上,开动压力试验机,按1kN/s速度均匀加荷至200kN 并稳荷5s,然后卸荷。取下加压头,倒出试样,并称其质量(mgl);用孔径2.36mm的筛筛除被压碎的 细粒,称出留在筛上的试样质量(m)。
7.12.3结果计算与评定
7.12.3.1压碎指标按应公式(10)计算,并精确至0.1%
7.12.3.1压碎指标按应公式(10)计算,并精确至0.1%
式中: Q: 压碎指标; mg1 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 mg2 压碎试验后筛余的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 7.12.3.2压碎指标应取3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并精确至1%
7.13.1液体比重天平法
13.1.1试验环境与仪器设备应符合以下规定: a)试验时各项称量可在15℃~25℃范围内进行,但从试样加水静止的2h起至试验结束,其温 度变化不应超过2℃; b) 烘箱:温度控制在(105土5)℃ C 天平:量程不小于10kg,分度值不大于5g,其型号及尺寸应能允许在臂上悬挂盛试样的吊篮, 并能将吊篮放在水中称量; d 吊篮:直径和高度均为150mm,由孔径为1mm~2mm的筛网或钻有2mm~3mm孔洞的 耐锈蚀金属板制成; e) 试验筛:孔径为4.75mm的方孔筛; f 盛水容器:有溢流孔; 温度计、浅盘、毛巾等。 13.1.2试验按以下步骤进行。 a) 按7.1规定取样,并缩分至不小于表20规定的质量,风干后筛除小于4.75mm的颗粒,然后洗 刷于净,平均分为两份备用
表20表观密度试验所需少试样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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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取试样一份装入吊篮,并浸入盛水的容器中,水面至少高出试样50mm。浸泡(24士1)h后,移 放到称量用的盛水容器中,并用上下升降吊篮的方法排除气泡,试样不得露出水面。吊篮每 升降一次约1s,升降高度为30mm~50mm C 测定水温后,此时吊篮应全浸在水中,称出吊篮及试样在水中的质量(m)。称量时盛水容器 中水面的高度由容器的溢流孔控制。 d 提起吊篮,将试样倒入浅盘,放在烘箱中于(105土5℃下烘干至恒重,待冷却至室温后,称出 其质量(m)。 e)称出吊篮在同样温度水中的质量(m3)。称量时盛水容器的水面高度仍由溢流孔控制。 7.13.1.3结果计算与评定符合以下规定。 a)表观密度应按公式(11)计算,并精确至10kg/m
表21不同水温对碎石和卵石的表观密度影响的修正系数
表观密度应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两次试验结果之差大于20kg/m,应重 对颗粒材质不均匀的试样,如两次试验结果之差超过20kg/m,可取4次试验结果的 均值。
.13.2.1本方法用于测定最大粒径不大于37.5mm的卵石或碎石的表观密度。 13.2.2 试验环境与仪器设备应符合以下规定: a) 试验时各项称量可在15℃~25℃范围内进行,但从试样加水静止的2h起至试验结束,其温 度变化不应超过2℃; b) 烘箱:温度控制在(105±5)℃; c) 天平:量程不小于10kg,分度值不大于5g; d)广口瓶:1000mL,磨口; e 试验筛:孔径为4.75mm的方孔筛; f) 玻璃片(尺寸约100mm×100mm)、浅盘、毛巾、刷子等。 13.2.3 试验按以下步骤进行。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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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干净,平均分为两份备用。 b) 将试样浸水饱和,然后装入广口瓶中。装试样时,广口瓶应倾斜放置,注人饮用水,用玻璃片覆 盖瓶口。以上下左右摇晃的方法排除气泡。 c)气泡排尽后,向瓶中添加饮用水,直至水面凸出瓶口边缘。然后用玻璃片沿瓶口迅速滑行,使 其紧贴瓶口水面。擦干瓶外水分后,称出试样、水、瓶和玻璃片总质量(mh5)。 d 将瓶中试样倒入浅盘,放在烘箱中于(105土5)℃下烘干至恒重,待冷却至室温后,称出其质量 (mh)。 e) 将瓶洗净并重新注入饮用水,用玻璃片紧贴瓶口水面,擦干瓶外水分后,称出水、瓶和玻璃片总 质量(mb6) 2.4结果计算与评定符合以下规定。
式中: Po 表观密度,单位为千克每立方米(kg/m"); mh4 烘干后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 mh6 水、瓶和玻璃片的总质量,单位为克(g); mh5 试样、水、瓶和玻璃片的总质量,单位为克(g); 水温对表观密度影响的修正系数(见7.13.1中的表21); 水 1000,单位为千克每立方米(kg/m)。 6) 表观密度应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两次试验结果之差大于20kg/m,应重新试验。 对颗粒材质不均勾的试样,如两次试验结果之差超过20kg/m,可取4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 均值。
7.14堆积密度与空隙率
仪器设备应符合以下规定: a)天平:分度值不大于试样质量的0.1% b)容量筒:金属质,规格见表22; c)垫棒:Φ16mm,长600mm的圆钢; d)直尺、小铲等。
表22容量筒的规格要求
7.14.2.1按7.1规定取样,烘干或风干后,拌匀并把试样平均分为的两份备用。 7.14.2.2测定松散堆积密度,取试样一份,用小铲将试样从容量筒口中心上方50mm处缓慢倒入,让 试样以自由落体落下。当容量简上部试样呈堆体,且容量筒四周溢满时,即停止加料。除去凸出筒口表 面的颗粒,并以合适的颗粒填人凹陷部分,使表面稍凸起部分和凹陷部分的体积相等,试验过程应防止 触动容量筒,称出试样和容量筒总质量(m;)。 7.14.2.3测定紧密堆积密度,取试样一份分三次装入容量筒。装完第一层后,在简底垫放一根直径为 16mm的圆钢。将筒按住,左右交替颠击地面各25次,再装入第二层。第二层装满后用同样方法颠实 (但筒底所垫钢筋的方向与第一层时的方向垂直),然后装人第三层。第三层装满后用同样方法颠实,操 作时筒底所垫钢筋的方向与第一层时的方向平行。试样装填完毕,再加试样直至超过筒口,用钢尺沿筒 口边缘刮去高出的试样,并用适合的颗粒填平凹陷部分,使表面稍凸起部分与凹陷部分的体积相等。称 取试样和容量筒的总质量(m)。
7.14.3结果计算与评定
14.3.1松散堆积密度、紧密堆积密度应分别按公式(13)公式(14)计算.并精确至10
mi V, miamo V.
式中: PL一一松散堆积空隙率; P一 松散堆积密度,单位为千克每立方米(kg/m°); p一—表观密度,单位为千克每立方米(kg/m); P。一一紧密堆积空隙率; P 一一紧密堆积密度,单位为千克每立方米(kg/m)。 .14.3.3堆积密度应取2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并精确至10kg/m。空隙率应取2次试验结果 的算术平均值,精确至1%。
7.14.4容量筒的校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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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5.2.2取试样一份置于盛水的容器中,水面应高出试样表面约5mm,浸泡(24土1)h后,从水中取 出,用湿毛巾将颗粒表面的水分擦干,即成为饱和面干试样,立即称出其质量(m;)。 7.15.2.3将饱和面干试样放在烘箱中于(105士5)℃下烘干至恒重,待冷却至室温后,称出其质量 (m2)。
7.15.3结果计算与评定
7.15.3.1吸水率应按公式(18)计算,并精确至0.1%
吸水率应按公式(18)计算,并精确至0.1%
W一吸水率; m——烘于后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 7.15.3.2吸水率应取2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并精确至0.1%
按GB6566的规定进行。
DB11/T 1709-2019标准下载7.17.1岩石种类与碱活性骨料种类确定
W= 2×100% m;2
按SL/T352一2020中3.36规定的方法鉴定岩石种类及碱活性骨料类别,骨料中合 寸,按类别进一步检验。
7.17.2.1试剂与材料应符合以下规定:
GB/T14685—2022
0.30mm~0.60mm.0.60mm~1.18mm、1.18mm~2.36mm和2.36mm~4.75mm五个粒 级;每一个粒级在相应筛上用水淋洗干净后,放在烘箱中于(105士5)℃下烘干至恒重,分别存 放在干燥器内备用; b)采用硅酸盐水泥或基准水泥,水泥中不应有结块,并在保质期内; c)水泥与骨料的质量比为1:2.25,水灰比为0.47。一组3个试件共需水泥440g,砂990g(各粒 级的质量按表25分别称取);
DB5301/T 57-2021 屋面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管理规范.pdfGB/T14685—2022
.17.3.1试剂与材料应符合以下规定: a) NaOH:化学纯; b) 水泥:符合GB175规定的42.5等级硅酸盐水泥或符合GB8076—2008附录A规定的基准 水泥。 .17.3.2仪器设备应符合以下规定: a) 烘箱:温度控制在(105±5)℃C; b) 天平:量程不小于1000g,分度值不大于0.1g; c) 方孔筛:4.75mm、2.36mm、1.18mm0.60mm.0.30mm及0.15mm的筛; d 比长仪:由百分表和支架组成。百分表的量程10mm,分度值不大于0.01mm; e) 水泥胶砂搅拌机:符合GB/T17671的要求; f 恒温养护箱或养护室:温度(40土2)℃,相对湿度95%以上; 名 养护筒:由可耐碱长期腐蚀的材料制成,不应漏水,有密封盖,可装人3个试件,筒内设有试件 架,可使试件直立于筒中,试件之间、试件与筒壁之间不接触; h 试模:规格为25mmX25mm×280mm,试模两端正中有可埋膨胀测头的小孔,膨胀测头用 不锈金属制成,直径5mm7mm,长度25mm; i) 破碎机、干燥器、游标卡尺或千分尺、馒刀、捣棒、浅盘、刷子等。 .17.3.3环境条件应符合以下规定: a 材料、成型室、养护室的温度应保持在(20土2)℃; b) 成型室、测长室的相对湿度不应小于50%; 恒温养护箱或养护室温度应保持在(40士2)℃,相对湿度95%以上。 .17.3.4试件制作符合以下规定。 a) 按7.1规定取样,并缩分至约5.0kg,将试样破碎后筛分成0.15mm~0.30mm、0.30mm~ 0.60mm0.60mm~1.18mm、1.18mm~2.36mm和2.36mm~4.75mm五个粒级。每一个 粒级在相应筛上用水淋洗干净后,放在烘箱中于(105土5)℃下烘干至恒重,分别存放在于燥器 内备用。 b)采用硅酸盐水泥或基准水泥,用NaOH将碱含量[以NazO计,即m(KzO)X0.658+ m(Na20)调至不低于1.2%。 水泥与骨料的质量比为1:2.25,一组3个试件共需水泥440g,精确至0.1g,砂990g(各粒级 的质量按表25分别称取)。用水量按GB/T2419确定,流动度以105mm~120mm为准。 d 砂浆搅拌应按GB/T17671的规定进行。 e) 搅拌完成后,立即将砂浆分两次装人已装有膨胀测头的试模中,每层捣40次,注意膨胀测头四 周应捣实,浇捣完毕后用馒刀刮除多余砂浆,抹平、编号并标明测长方向。 美
7.17.3.5养护与测长符合以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