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JT36-057-2019 江西省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pdf为统筹规划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布局,规范江西省移动通信基础 设施建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通信需求,推动共建共享和节 能减排,根据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19年第一批江 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标准设计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赣建科设 【2019】15号),结合本省实际,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编制过程中,严格遵循国家、行业及江西省有关法律、 法规和标准规范,对江西省基础电信企业进行了厂泛深人的调查研 究,总结了近年来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经验,并征求了设计、施 工、监理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经反复讨论、修改、完善, 最后经专家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9章和1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 定、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站址规划、移动通信机房、屋面设施、电源 系统、通信线路、验收等。 本标准由江西省任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江西省通信管理 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本标准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 请将有关意见或资料寄送至江西省通信管理局(地址:南昌市红谷
难新区红角洲赣江南大道2698号,邮编:330038),以便今后修订 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本标准主编单位:江西省通信管理局、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省分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衷小平宋 睿饶武辉 吴 鑫李 明 蒋蔚黎开榜草 韩建芳张方马凯 李洪东‧何世东‧王‧斌‧查中泉‧张英孔 梁晖 黄星辉 江瑞宇 龚 飞 胥小伟 郑家兵 丁 超 曾 军 袁钱生 刘大高 涂斌 李威 主要审查人:詹建明 罗武黎曦李俊钟翠明 许强王军龚福根王礼敬张戈
涂膜防水层的施工工艺9验收 21 附录A交 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验收检香记录表 本标准用词说明 26 引用标准目录 27 条文说明 28
9验收 21 附录A交 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验收检香记录表 本标准用词说明 26 引用标准目录 27 条文说明 28
1.0.1为规范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共建共享和节能减 排,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江西省内各类建筑物的移动通信基础设施 建设,既有建筑物参照执行。 1.0.3 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设计、施工与验收,除应符 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江西省相关标准规范的规 定。
2.0.4基站机房Basestationro0
2.0.11屋面设施Roofingfacilities 为了安装通信塔而在主体结构屋面上或建筑物中间层设置的 结构构件,主要包括安装天线的各类通信塔榄底座、一体化机舱底 座、美化天线底座等。
3.0.1 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应遵循共建共享的原则,统筹考 建设方案,并满足多家基础电信企业平等接入的需求。 3.0.2对于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已明确需建设移动通信基 础设施的,必须与建筑物“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3.0.3对于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已明确建设室内分布系 统基础设施的交通建筑、行政办公建筑、大型场馆以及其他民用建 筑,必须建设室内分布系统基础设施。 3.0.4绿地、路灯杆、监控杆等基础设施资源,根据需要供移 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使用。 3.0.5移动通信基础设施抗震设防类别和抗震设计标准同主体 建筑物,且应设置在抗震设防类别不低于丙类的建筑物上,
4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站址规划
4.0.1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站址规划应根据《通信基础设施专项 现划》统筹各基础电信企业需求后,遵循资源共享、合理布局的原 则,确定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站址的整体布局。 4.0.2在选取建筑物作为移动通信基础设施预留时,应根据规 划的移动通信基站基础设施的目标点位坐标,按照不同场景下的偏 离度要求,筛选合适距离范围内的建筑物作为候选站址;候选站址与 现划站址的距离应符合移动通信站址的偏离度要求。 4.0.3在偏离度要求范围内,根据移动通信天线的挂高要求, 先择合适高度的建筑物作为移动通信基础设施最终候选站址。最级 医选站址宜选择建筑物大屋面、裙楼屋面、建筑物中间层作为移动 通信基站基础设施预留。
5.1.1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使用年限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新建移动通信基础设施使用年限应为50年: 2改、扩建移动通信基础设施使用年限宜为30年。
.1.2机房防雷接地系统应符合下
1机房接地应采用联合接地方式。 2机房接地引入线应采用40mm×4mm或50mm×5mm热镀锌扁 钢或截面积不小于95mm?的多股铜线, 3基站机房内应预留两处接地弓人线,宜设置在机房短边两面 体的中间处;馈线洞外侧应预留一处接地引入线 4一体化机舱底座应预留两处接地引入线,宜设置在底座中间 且两处接地引人线间距不小于800mm。 5室分机房内应预留一处接地引人线。 513机房消防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3机房消防系统应符合下列规
1设置火灾目动报警系统的建筑物,机房内应设置感烟和感温 探测器,并应纳入建筑物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机房内不应设置水喷淋灭火系统。 3机房应采用气体火火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 防火规范》GB50016和《气体火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的相关 规定。 5.1.4 机房内严禁无关的管道、缆线穿越, 5.1.5 机房应采用实心砖墙、混凝土墙或加气混凝土墙,以满 足设备壁挂要求。 5.1.6机房外墙外保温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 工设计规范》GB50176、《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现 行行业标准《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的相关 规定。
5.2.1基站机房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站机房应与屋面设施就近设置,宜建于建筑物屋面,与电 梯机房、楼梯间、设备间等贴建;当屋面无电梯机房、楼梯间、设 备间等附属用房时,宜建于弱电间(井)上方;当上述条件难以满
足时,基站机房可设在顶层。 2机房选择时应考虑对周围环境影响及防护对策,通过天线 发射产生电磁波辐射的影响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磁环境控制限 值》GB8702的要求,通信设备产生的噪声影响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的要求。 5.2.2基站机房应满足以下建筑要求: 1基站机房宜采用矩形平面,机房空调室外机平台宜紧邻机 房,并开设置。 2基站机房使用面积不应小于20m,净宽不应小于3.0m,净高 不应小于2.8m。 3基站机房楼面活荷载不应小于6.0kN/m²。 4基站机房门应采用申级防火保温防盗门,且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GB17565的有关规定。门净宽不 小于0.9m,净高不应小于2.0m,机房门应向外开启。 5机房入口在室外时,应设置雨逢及防水挡台。 6除机房门、强电孔洞、馈线孔洞、空调孔洞外,机房墙体不 应开设其他门窗孔洞;确有需要时,应在孔洞内侧采用防水防火建 筑板材封堵。孔洞应设置在便于施工的墙面上,且要求内高外低, 向外倾斜5°~10°。 7建于屋面的基站机房外墙应预留不少于一个馈线洞(图
注:除板洞边墙体应为内墙,其他墙体内外墙均
5.3.1室分机房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分机房宜与建筑物弱电间合建或与电梯机房贴建,宜靠近 信号覆盖区域中心位置。 2室分机房不应设置在厕所、浴室、厨房或其他经常积水场 所的正下方,且不宜与上述场所贴邻;如贴邻,相邻隔墙应做无渗 扇、无结露等防水处理。 5.3.2室分机房应满足以下建筑要求:
5.3.1室分机房选址应符合下列
1室分机房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0m²,净高不应小于2.5m。 2室分机房楼面活荷载不应小于2.0kN/m²。 3室分机房门净宽不应小于0.7m,净高不应小于2.0m。 5.3.3室分机房照明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分机房正常照度不应低于300Lx。 2光源宜采用三基色荧光灯或LED灯,显色指数不小于80;灯 具吸顶安装,手动控制。 5.3.4室分机房电源插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分机房内应设置一个不小于16A的单相插座,距地300mm暗 装。 2插座应采用0.45/0.75kV铜芯阻燃电缆,宜穿金属线管暗敷 5.3.5室分机房所在建筑物各覆盖楼层内平层设置吊顶时,吊 顶不宜采用金属材质。吊顶内设线槽时,净空不宜小于400mm。
6.1.1新建建筑物应在屋面预留移动通信天线基础混凝柱墩 (图6.1.1)。混凝土或设有构造柱的砌体女儿墙高度大于800mm 厚度大于240mm时可不预留。柱墩设置应满足以下要求: 1楼四个屋角应预留柱墩,每个屋角预留3座,布局在屋角两 直角边10m范围内,并尽量选择止前方无明显遮挡物的位置。柱墩 中心应与屋顶框架柱、抗震墙或结构梁中心重合。两个柱墩之间的 间距根据楼面条件确定,间距宜为1m~3m。 2柱墩的±0以建筑完成面为基准,柱墩尺寸长×宽×高为 000mm×1000mm×200mm,柱墩的配筋应根据基本风压、抱杆高 度、重量和迎风面积计算确定。 3柱墩内钢筋应与楼板钢筋网焊接 6.1.2屋顶不满足新建基站机房条件时,应预留安装一体化机 舱的底座,底座设置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底座应就近设置上线井道。 2底座中心应与屋顶框架柱、抗震墙或结构梁中心重合,底座 配筋应根据基本风压、机舱高度、重量和迎风面积计算确定。 3底座的±0以建筑完成面为基准,底座尺寸长×宽×高为 3200mm × 1300mm × 200mm 1)底座正前方及两侧应预留大于1.5m的作业面宽度。从楼梯间 到柱墩的通道应畅通,便于搬运机柜。 2)底座内钢筋应锚入梁、柱内并满足锚固长度要求,柱墩内主 钢筋应与梁、柱内钢筋焊接。 6.1.3若柱墩或一体化机舱底座所处屋面为非上人屋面,应预 留上人孔,净尺寸长×宽不应小于1.0m×1.0m
图6.1.1平屋面屋面设施预留示意图
6.2.1坡屋面屋顶不宜安装一体化机舱,应预留基站机房。 6.2.2坡面屋顶设施宜安装在屋顶步道上,步道应设置在坡屋 面屋脊处(图6.2.2),宽度不应小于1.2m;步道至少一侧应安装有 防护栏,高度不应小于1.1m;步道应与屋面结构采用同种材料并同 步建设。 6.2.3步道应就近设置上线井道
图6.2.2坡屋面屋面设施预留示意图
6.2.4 步道配筋应根据基本风压、高度、重量和迎风面积计算 确定。 6.2.5 步道所在楼面应预留上人孔,净尺寸长×宽不应小于 1.0m × 1.0m
6.2.4 步道配筋应根据基本风压、高度、重量和迎风面积计算 确定。 6.2.5 步道所在楼面应预留上人孔,净尺寸长×宽不应小于 1.0m × 1.0m
6.2.4 步道配筋应根据基本风压、高度、重量和迎风面积计算
6.2.5 步道所在楼面应预留上人孔,净尺寸长×宽不应小于
6.2.5 步道所在楼面应预留上人孔,净尺寸长×宽不应 1.0m × 1.0m
7.1.7通信用电应设置独立的计量装置,
7.1.7通信用电应设置独立的计量装置
.1.7通信用电应设置独立的计量
7.2.1基站机房、室分机房应分别配置一个交流配电箱,交流 配电箱配置要求应符合表7.2.1的要求,
通村公路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表7.2.1交流配电箱配置要求
7.2.2交流配电箱除插座回路选用具有漏电保护功能断路器 外,其他回路不得使用,断路器分断能力应根据短路电流选取。 7.2.3交流配电箱应配置浪涌保护器,浪涌保护器的选择及安 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 GB50689的相关规定。
7.2.4交流配电箱宜明装
7.2.4交流配电箱宜明装
7.3.1电力电缆选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计
7.3.1电力电缆选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计 标准》GB50217、《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设计规范》GB51194的 相关规定。 7.3.2 电力电缆布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信电源设备安装 工程验收规范》GB51199的相关规定
9.0.1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完工后,由建设单位组织对移 动通信基础设施进行验收,当地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竣工 验收文件报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9.0.2工程验收准备资料主要包括设计文件、相关产品第三方 检测报告、接地电阻测试报告、楼板承重设计计算书。 9.0.3工程竣工验收时31-某4万吨新工艺湿法软质炭黑配套尾气电站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验收项目应按《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 设施验收检查记录表》(附录A)所列内容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进 行。 9.0.4验收人员现场检验或查验工程记录,对《建筑物移动通 信基础设施验收检查记录表》涉及项目现场情况如实记录,基本符 合要求的予以通过,对于影响安装的项自须进行整改到位后再进行 验收。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 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 “可”。 2本标准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 按…执行”或“应符合……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