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340-2022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11T 1340-2022 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pdf10.3.1空气风幕机的规格、数量、安装位置和方向应正确,纵向垂直度和横向水平度的偏差均不应大于 2/1000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桁架制作、加工施工方案(创鲁班奖)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0.3.2 变风量末端装置与风管连接前宜做动作试验,确认运行正常后再连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按总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2台
0.3.2变风量末端装置与风管连接前宜做动作试验,确认运行正常后再连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按总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2台
11冷热源与管网节能工程
1.1.1本章适用于集中空调与集中供暖系统的冷热源设备、 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 1.1.2集中空调与集中供暖冷热源和辅助设备及其管道和室外管网系统施工中应对隐蔽部位在隐蔽前进 行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1.1.3集中空调与集中供暖冷热源和辅助设备及其管道和室外管网系统节能工程的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 规程要求外,还应符合相关国家现行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要求
11.2.1空调与供暖冷热源设备及其辅助设备、阀门、仪表、绝热材料等产品进场时,应按照设计要求对 其类型、规格和外观等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与核查的结果应经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代表检查认可,并应 杉成相应的验收、核查记录。各种产品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和其它有关标准的规定。应对下列产品的技术性能参数 进行核查。 1锅炉的单台容量及其额定热效率、调节方式: 2热交换器的单台换热量; 3烟气余热回收装置的类型、规格: 4空气源热泵机组(冷热风机组、冷热水机组)的冬季运行性能系数(COP); 5电驱动压缩机单元式空气调节机组、风管送风式和屋顶式空气调节机组的名义制冷量、输入功率及 最低能效比(EER); 6多联机空调系统室外机的额定制冷(热)量、输入功率及制冷综合性能系数[IPLV(C)]; 7蒸汽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和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的名义供热量、输入功率及性能系 ; 8地源热泵水机组的名义供热量、输入功率及性能系数; 9集中供暖系统热水循环水泵、空调冷(热)水循环水泵、空调冷却水循环水泵等的流量、扬程、电 机功率及效率; 10冷却塔的流量及电机功率; 11水泵风机变频器规格、型号及性能参数; 12自动控制装置、监测装置和计量装置的技术性能参数。 13管道的规格、材质、工作温度及压力:
14绝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厚度、吸水率。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技术资料和性能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与实物核对。 检查数量:全数核查。 11.2.2冷热源与管网节能工程所用的绝热材料进场时,应对其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等进行施工现场 见证取样复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现场随机见证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材质的绝热材料,复验次数不得少于2次。 11.2.3热力站内的电动调节阀设备,阀体与电动执行器应匹配,不得拼装混装,阀门应全行程执行动作。 检验方法:检查报告,再进行现场随机见证抽样送检;现场检查、抽测。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1.2.4热计量装置的安装应满足设计和产品的直管段安装要求,方向应满足产品工作要求,并便于观察、 维护,不得有冷凝水破坏仪表电路板的隐惠。 检验方法:现场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1.2.5空调与供暖冷热源系统热源设备和辅助设备及其管网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道系统的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2各种设备、自动控制装置、监测装置、计量装置、气候补偿装置等应按设计要求安装齐全,不得随 意增减和更换; 3锅炉房和热力站应能实现对供热量、燃料消耗量和补水量的监测和计量; 4锅炉房和热力站设置的供热量自动控制装置,应能根据热负荷及室外气温等条件变化,实现设计要 求的对热源侧和用户侧系统自动进行总体调节; 5空调冷(热)水系统,应能实现设计要求的变流量或定流量运行。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及核查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1.2.5空调与供暖冷热源系统热源 1管道系统的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2各种设备、自动控制装置、监测装置、计量装置、气候补偿装置等应按设计要求安装齐全,不得随 意增减和更换; 3锅炉房和热力站应能实现对供热量、燃料消耗量和补水量的监测和计量; 4锅炉房和热力站设置的供热量自动控制装置,应能根据热负荷及室外气温等条件变化,实现设计要 求的对热源侧和用户侧系统自动进行总体调节; 5空调冷(热)水系统,应能实现设计要求的变流量或定流量运行。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及核查记录。 杰新点全摄达杰
1.2.6空调与供暖冷热源系统热源和辅助设备及其管道和管网系统安装完毕后,系统试运转 合下列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1.3.3直埋无补偿供热管道预热伸长及三通加固应符合设计要求。回填前应注意检查预制保温层外壳及 接口的完好性。回填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28的直埋保温管道沟 槽回填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1.3.4管道的保温应符合设计要求,接口在现场发泡时,接头处保温层厚度应与管道保温层厚度一致; 直埋管道保护层接头处应与管道保护层成一体,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供热直埋热水管道技术规程》 CJ/T81的规定。管道及管路附件安装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28的 相关规定执行,并应符合接头保温的相关规定,满足防潮防水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香数量:全数检香
12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12.1.1本章适用于配电与照明节能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 12.1.2配电与照明系统施工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对隐蔽部位在隐蔽前进行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 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12.1.3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可按照系统、楼层、建筑分区,由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 办商确定。
协商确定。 12.1.4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要求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411的规定,
12.1.4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要求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
12.2.1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所用的配电设备、电线电缆、照明光源、灯具及其附属装置等产品应进行进 场验收与核查,进场验收与核查的结果应经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代表检查认可,且应形成相应的验收与 核查记录。各种材料和电气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 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技术资料和性能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与实物核对。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2居住建筑所用的照明器具及其附属装置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性能进行施工现场见证取样复验 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表12.2.2现场见证取样复检项目
检验方法:现场随机见证抽样送检:核查复验
验查数量:同家的照明光源、镇流器、灯具、照明设备,数量在200套(个)及以下时,抽检2套 在201套(个)~2000套(个)时,抽检3套(个);当数量在2000套(个)以上时,每增加1000套 曾加抽检1套(个)。同工程项目、同施工单位且同期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可合并计算。
12.2.3低压配电系统所用的电线、电缆进场时,还应对其导体电阻值进行施工现场见证取样复验,复验 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现场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同厂家各种电线、电缆导体规格总数的10%,且不少于2个导体规格。 12.2.4工程安装完成后应对配电系统进行调试,调试合格后应对低压配电系统以下技术参数进行检测。 其检测结果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用电单位受电端电压允许偏差:三相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为标称系统电压的±7%;单相220V电压允许 偏差为标称系统电压的为一10%~十7%; 2设计荷载下用电设备端子处电压允许偏差:对于室内照明土5%,一般用途电动机±5%、电梯电动机 ±7%,其它无特殊规定设备±5%; 310kV及以下配电变压器低压侧,功率因数不低于0.9。 检验方法:大型用电设备均可投入的情况下,使用标准仪器仪表进行现场测试;对于室内插座等装置 使用带负载模拟的仪表进行测试。 检查数量:受电端全部检查,未端处抽测5%。 12.2.5照明系统安装完成后应通电试运行,其测试参数和计算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照度值允许偏差为设计值的±10%; 2功率密度值不应大于设计值,当典型功能区域照度值高于或低于其设计值时,功率密度值可按比例 同时提高或降低。 检验方法:检测被检区域内平均照度和功率密度。 检香数量:每种功能区检香不少于2处
1照度值允许偏差为设计值的±10%; 2功率密度值不应大于设计值,当典型功能区域照度值高于或低于其设计值时,功率密度值可按比例 同时提高或降低。 检验方法:检测被检区域内平均照度和功率密度。 检查数量:每种功能区检查不少于2处。
12.3.1配电系统选择的导体截面不得低于设计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每种规格检验不少于5次。 2.3.2母线与母线或母线与电器接线端子,当采用螺栓搭接连接时,应采用力矩扳手拧紧,制作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的规定。 检验方法:使用力矩扳手对压接螺栓进行力矩检测。 检查数量:抽查10%。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2.3.4三相照明配电干线的各相负荷宜分配平衡,其最大相负荷不宜超过三相负荷平均值的115%,最小相 负荷不宜小于三相负荷平均值的85%。 检验方法:在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时开启全部照明负荷,使用三相功率计检测各相负载电流、电压 和功率。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2.3.4三相照明配电干线的各相负荷宜分配平衡,其最大相负荷不宜超过三相负荷平均值的115%,最小相 负荷不宜小于三相负荷平均值的85%。 检验方法:在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时开启全部照明负荷,使用三相功率计检测各相负载电流、电压 和功率。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3地源热泵换热系统节能工程
13.1.1本章适用于地源热泵地理管、地下水、地表水换热系统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13.1.2地源热泵换热系统施工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对隐蔽部位在隐蔽前进行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 学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地源热泵换热系统节能分项工程验收。 3.1.3地源热泵换热系统节能工程的验收,可按照不同系统、不同地热能交换形式,由施工单位与监理 单位协商确定。 3.1.4地源热泵换热系统热源井、输水管网的施工及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管并技术规范》GB50296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的规定
进场验收,进场验收的结果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并应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各种材料和设备的质量 正明文件与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岩土热响应试验报告和质量证明文件。 检香数量:全数检查
13.2.2地源热泵地埋管换热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竖直钻孔的位置、间距、深度、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埋管的位置、间距、深度、长度以及管材的材质、管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回填料及配比应符合设计要求,回填应密实; 4地埋管换热系统应进行水压试验,并应合格。 检验方法:尺量和观察检查;核查相关检验与试验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3.2.3地源热泵地埋管换热系统管道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埋地管道与环路集管连接应采用热熔或电熔连接,连接应严密、牢固: 竖直地埋管换热器的U形弯管接头应选用定型产品:
3竖直地埋管换热器U形管的组对钢结构安装工程施工方案样本,应能满足插人钻孔后与环路集管连接的要求,组对好的U形管的 开口端部应及时密封保护。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拾杰数量一全数检杰
13.2.4地源热泵地埋管换热系统管道间的流量
1施工前应具备热源井及周围区域的工程地质勘查资料、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专项施工方案; 2热源井的数量、并位分布及取水层位应符合设计要求; 3并身结构、并管配置、填砾位置、滤料规格、止水材料及抽灌设备选用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4热源并应进行抽水试验和回灌试验并应单独验收,其持续出水量和回灌量应稳定,并应满足设计要 求;抽水试验结束前应在抽水设备的出口处采集水样进行水质和含砂量的测定,水质和含砂量应满足系统 设备的使用要求; 5地下水换热系统验收后,施工单位应提交热源成井报告。报告应包括文字说明,热源并的井位图和 管井综合柱状图,洗井、抽水和回灌试验、水质和含砂量检验及管井验收资料。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相关资料文件、验收记录及检测报告。 检香数量:全数检查
2.6地源热泵地表水换热系统的施工应符合下列
1施工前应具备地表水换热系统所用水源的水质、水温、水量的测试报告等勘察资料; 2地表水塑料换热盘管的长度和布置方式及管沟设置,换热器与过滤器及防堵塞等设备的安装,均应 符合设计要求:
3地表水换热系统应进行水压试验,并应合格。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相关资料、文件、验收记录及检测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按现行国家标准《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366的相关要求进行整体
检查系统试运行与调试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电厂二期(2×660MW机组)工程集控楼基础施工方案检查系统试运行与调试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