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T50298-2018 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标准及条文说明.pdf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联合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标准
某快速轨道交通城市铁路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主*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9年3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8年第201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8年9月11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 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 标准*制组经厂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 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了本 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 4保护培育规划;5游赏规划:6设施规划:7居民社会调控与 经济发展引导规划:8土地利用协调规划;9分期发展规划。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1.对章节结构进行了调整;2.适 用范围明确为风景区总体规划;3.增加了与风景区总体规划有 关的术语;4.原来的一般规定修改为基本规定并调整了相关内 容:5.保护分区由原分类、分级划定方式调整为分级划定方式; 6.增加了游览解说系统和综合防灾避险规划;7.与城乡用地分 类和土地利用分类相衔接,调整了风景区用地类别。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 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 请寄送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地址:北京市车公庄西路5 号:****:100044)
本标准主*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参*单位: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 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江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管理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贾建中邓武功李金路黄东 周建国唐进群曹金清王
王玉洁李振鹏于涵陈萍 郭倩黄鹤朱琼何旭 安超王笑时宋梁马莉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王静霞王磐岩周日良王早生 曹礼昆徐波严国泰宋峰 张晓鸣王泰阶周雄魏民
附录C成果规定 本标准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
GeneralProvisions.. Terms BasicRequirements 6 3.1ScenicResourcesEvaluation 8 3.2Boundary.Character and Function Zone 11 3.3CapacityandPopulation 12 Protection and CultivationPlanning 16 TourismPlanning.... 19 5.1SceneryTourPlanning 19 5.2Typical SceneryPlanning 21 5.3 InterpretationSystemPlanning 23 FacilitiesPlanning ”. 24 6.1 TourismFacilitiesPlanning 24 6.2 RoadTrafficPlanning 27 6.3ComprehensiveDisasterPreventionPlanning 29 6.4InfrastructurePlanning 29 ResidentialAreaRegulation andEconomyDevelopment GuidancePlanning 32 7.1 Residential Area RegulationPlanning 32 7.2EconomyDevelopment GuidancePlanning 33 Landuse CoordinatedPlanning 34 PhasedDevelopmentPlanning 36 AppendixAH BasicData Category of theScenic and HistoricArea General Planning AppendixB 0 ClassificationofLand UseinScenicand
HistoricArea 39 AppendixCResultsRequirement........ 44 Explanation ofWordinginThisStandard ListofQuotedStandards.......... Addition:Explanation ofProvisions 49
HistoricArea 3 AppendixCResultsRequirement...... 44 Explanation ofWordinginThisStandard 00.0 46 ListofQuotedStandards........ Addition:Explanation ofProvisions 49
1.0.1为有效保护风景名胜资源,全面发挥风景名胜区(以下 简称风景区)的功能和作用,服务美丽中国建设和风景区可持续 发展,提高风景区的规划、管理水平和规范化程度,制定本 标准。
合我国国情,符合风景区的功能定位和发展实际,因地制宜地突 出风景区特性,并应遵循下列原则: 1科学指导,综合部署。应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 银山理念,依据现状资源特征、环境条件、历史情况、文化特点 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趋势,统筹兼顾,综合安排。 2保护优先,完整传承。应优先保护风景名胜资源及其所 依存的自然生态本底和历史文脉,保护原有景观特征和地方特 色,维护自然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加强科学研究和科普教育,促 进景观培育与提升,完整传承风景区资源和价值。 3彰显价值,永续利用。应充分发挥风景资源的综合价值 和潜力,提升风景游览主体职能,配置必要的旅游服务设施,改 善风景区管理能力,促使风景区良性发展和永续利用。 4多元统筹,协调发展。应合理权衡风景环境、社会、经 济三方面的综合效益,统筹风景区自身健全发展与社会需求之间 关系,创造风景优美、社会文明、生态环境良好、景观形象和游 赏魅力独特、设施方便、人与自然和谐的壮丽国土空间。 1.0.4风景区总体规划应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
能区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规划相互协调,
1.0.5风景区总体规划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 有关标准的规定
具有观赏、文化或科学价值,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比较集 中,环境优美,可供人们游览或者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区域; 是由中央和地方*府设立和管理的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域。简 称风景区
2.0.2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为保护培育、合理利用和经营管理好风景区,发挥其综合功 能作用、促进风景区科学发展所进行的统筹部署和具体安排。经 相应的人民*府审查批准后的风景区总体规划,是统一管理风景 区的基本依据,具有法定效力,必须严格执行。
2.0.3风景名胜资源
能引起审美与欣赏活动,可作为风景游览对象和风景开发利 用的事物与因素的总称。是构成风景环境的基本要素,是风景区 产生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载体。也称风景资源、景 观资源、风景旅游资源,简称景源。
具有独立欣赏价值的风景素材的个体,是风景区构景的基 元。
2.0.5景观landscape
可引起视觉感受的某种景象,或一定区域内具有特征 象。
由若干相互关联的景物构成、具有相对独立性和完整性,并 具有审美特征的基本境域单位
由若干相关景点构成的景点群落或群体
由若干相关景点构成的景点群落或群体。
在风景区总体规划中,根据景源类型、景观特征或游赏需求 划分的一定范围,包含有较多的景物和景点或若干景群,形成相 对独立分区特征的空间区域
由一连事相关景点构成的线性风景形态或系列。也称景线 10游览线tourismroute 为游人安排的游览欣赏风景的路线。也称游线
typical scenery
在风景区总体规划中,根据主要功能的管理需求划分出 属性空间和用地范围,形成相对独立功能特征的分区
touristcapacity
在保持景观稳定性,保障游人游赏质量和舒适安全,以及合 理利用资源的限度内,单位时间、一定规划单元内所充许容纳的 游人数量。是限制某时、某地游人过量集聚的警戒值。也称游客 容量。
在保持生态平衡与环境优美、依靠当地资源和维护风景区正 常运转的前提下,一定地域范围内允许分布的常住居民数量。是 限制某个地区过量发展生产或聚居人口的特殊警戒值
风景区内生态价值最高、生态环境最敏感,最需要严格保护 的区域。
2.0.16游览解说系统
在风景区内建立的由解说信息及信息传播方式通过合理配 置、有机组合形成的游览解说体系
风景区内因旅行、游览、餐饮、住宿、购物、娱乐 休养及其他服务需要而设置的各项设施的统称。简称旅游
2.0.18旅游服务基地
为预防、抵御灾害而修建,具有确定防护标准和防护范围的 工程设施。
应急救援和抢险避难必需的医疗卫生、生活保障、交通、供 水、能源电力、通信等设施,以及提供安全避难、救援和指挥的 场所。
3.0.1风景区按用地规模可分为小型风景区(20km”以下)、中 型风景区(21km²~100km)、大型风景区(101km~500km)、 特大型风景区(500km以上)。 3.0.2基础资料调查应依据风景区的类型、特征和规划需要, 提出相应的调查提纲和指标。基础资料应真实、完整。基础资料 调查类别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 3.0.3现状分析应包括:自然和历史人文特点分析:各种资源 的类型、特征、分布及其多董性分析;资源利用的方向、潜力、 条件与利弊分析;土地利用结构、布局、矛盾和适宜性分析:风 景区的生态、环境、社会与区域因素分析:游人现状与旅游服务 设施现状分析等内容。
3.0.1风景区按用地规模可分为小型风景区(20km以下 型风景区(21km²~100km²)、大型风景区(101km²~500l 特大型风景区(500km以上)。
的类型、特征、分布及其多重性分析;资源利用的方向、 条件与利弊分析;土地利用结构、布局、矛盾和适宜性分权 景区的生态、环境、社会与区域因素分析:游人现状与旅游 设施现状分析等内容。
3.0.5生态分区应主要依据生态价值、生态系统敏感性、生态
1生态价值评估应包括生物多样性价值和生态系统价值等 2生态系统敏感性评估可包括水土流失敏感性、沙漠化敏 感性、石漠化敏感性等。 3生态状况评估应包括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 土壤环境质量等。 4生态分区及其保护与利用措施应符合表3.0.5的规定。
表3.0.5生态分区及其保护与利用措施
提出适合本风景区的自我健全目标和社会作用目标,并应遵循下 列原则: 1应贯彻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基 本原则。 2应充分考虑历史、当代、未来三个阶段的关系,科学预 测符合风景区自身特征的发展需求。 3应因地制宜地处理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 4应使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功能安排和项目配置、人口 规模和建设标准等各项主要目标,与国家及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 目标和水平相适应。 3.0.7风景区应依据规划对象的属性、特征及其存在环境进行 合理分区,并应遵循下列原则: 1同一区内的规划对象的特性及其存在环境应基本一致。 2同一区内的规划原则、措施及其成效特点应基本一致。 3规划分区应保持原有的自然、人文、线状等单元界限的 完整性。
3.0.8风景区结构或模型应依据规划目标和规划对象的性角
3.0.8风景区结构或模型
作用及其构成规律进行整体组织;风景区整体布局应依据规划对 象的地域分布、空间关系和内在联系进行综合部署,并应合理 完善而又有自身特点
1应兼顾外来游人、服务人员和当地居民三者的需求与 利益。 2风景游览欣赏职能应有独特的吸引力和承受力。 3旅游接待服务职能应有相应的效能和发展动力。 4居民社会管理职能应有可靠的约束力和时代活力。 5各职能结构应自成系统并有机组成风景区的综合职能结 构网络。 3.0.10风景区总体规划的成果应完整、规范,并应符合本标准 附录C的规定。
3.1.1风景名胜资源评价应包括:景源分类筛选、景源等级评 价、评价指标与分级标准、综合价值评价、评价结论等内容。
3.1.2风景名胜资源评价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1必须在真实资料的基础上,将现场踏勘与资料分析相结 合,实事求是地进行。 2应采取景源等级评价和综合价值评价相结合的方法,综 合确定风景区的价值与特征。 3景源等级评价应采取定性概括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3.1.3风景名胜资源应进行分类筛选,提出景源分类数量统计 表,其分类应符合表3.1.3的规定。
表3.1.3风景名胜资源分类
3.1.4应以景源分类调查与筛选为基础24份施工组织设计范本,选择适当的评价指标 对景点进行等级评价:根据风景区资源特点对景群进行等级评 价;提出级别数量统计表。对独特或濒危景源,宜单独评价。 3.1.5景源评价应对所选评价指标进行权重分析,评价指标的 一
选择应符合表3.1.5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风景区或部分较大景区评价时,宜选用综合评 指标。
对景点或景群评价时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基层施工方案,宜选用项目评价层指标。 对景物评价时,宜选用因子评价层指标
.1.5风景名胜资源评价指标层次
3.1.6风景名胜资源分级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