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套38层住宅深基坑开挖专家论证方案,从土方开挖到竣工验收!.docx

一整套38层住宅深基坑开挖专家论证方案,从土方开挖到竣工验收!.docx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docx
资源大小:3 M
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资源ID:392378
下载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一整套38层住宅深基坑开挖专家论证方案,从土方开挖到竣工验收!.docx

⑽在砼浇筑过程中,应经常观察模板、支架、钢筋、预埋件的情况,若发现有变形、移位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⑾浇捣完毕,留置砼试块,同时对砼应加强养护。

冠梁施工完成其强度达到80%设计强度后,才能进行下层土方开挖。设置斜支撑的下层土方应待斜支撑强度满足设计要求后,方可掏挖内部土方,以免支撑体系受力不均。

基础的地下水位2.00m~2.4m,基坑开挖深度为4.95m~6.4mNB/T 6307-2022 浅海钻井安全规程.pdf,基坑南、北方向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水泥搅拌桩止水帷幕支护方式,东、西侧采用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水泥搅拌桩止水帷幕支护方式;各楼栋基坑周边采用自然放坡处理措施。

本工程坡顶设置坑顶明排水系统:支护桩和冠梁施工完成并开始土方开挖,随着进程开始坡顶设置截水排水沟的,坡顶截水沟沿基坑顶边线500mm外进行布设,每次土方开挖时,每隔不大于40m左右设置一处临时集水井,并开挖临时排水沟300×400mm连通各集水井,放坡3‰。

本工程坡脚设置坑内明排水系统:随着土方分层开挖放坡,待挖至设计标高时,沿支护桩边300mm外设置坡底排水沟,排水沟300×400mm,放坡5‰,设置临时集水井,尺寸为600×600×800mm,间距不大于40m。

3、坡顶与坡脚排水沟和集水井构造:

排水沟底板和集水井底板采用100mm厚C15混凝土,沟侧壁和井侧壁采用200mm厚灰砂砖砌筑,内抹1:2水泥砂浆。

本工程的降水井的设置依据基坑支护设计图纸要求共设置20个降水井,具体位置见上述降水井平面布置图。基坑开挖前先进行群井抽水试验校验水文地质参数,基坑降水保证地下水位低于基坑施工面0.5m,根据试验结果调整降水设计。降水井内放置一个潜水泵通过Ф400的钢管进行排水,本工程计划围绕楼四周布设排水管,降水井中的水抽出汇入排水管,排水管水力坡度1‰,由排水管沉砂池处沉淀最后排入市政管网。降水井具体布置详见降水井平面布置图。降水井逐口进行含砂量和出水量验收,电路系统与排水管路同步布设,使场地文明施工,安全可靠。

正式抽水之前,应对排水管网系统,供电系统进行试抽与检测,并设置备用电源。在基坑开挖前期,先提前施工降水井,统一进行降水井抽水施工,等将坑内水位疏干至设计基底标高以后,进行下一步的土方施工。注意在土方施工时,尽量保证降水井不受破坏。施工时按需降水,满足开挖要求的情况下尽量减少抽水时间和抽水量。

基坑降水一直持续至塔楼混凝土主体结构施工至地上6层并且基坑回填土完成。

根据结构外墙线、基坑开挖线和降水井平面布置图,先施放降水井井位中心线,然后放出井位点,用白灰做好标记。降水井的定位放线完成后,进行降水井施工。施工工序为:机械进场——钻井成孔——洗井——下潜水泵——布设坑外排水管晃说降水井的连接 ——试运行抽水——正常抽水——降水水位达到土方开挖要求

基坑降水井共20口。根据降水施工安排,全部降水井可正常运转开始抽水时,施工时按需降水,满足开挖要求的情况下尽量减少抽水时间和抽水量。

1 降水期间应对抽水设备和运行状况进行维护检查,每天检查不应少于3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使抽水设备始终处在正常运行状态。

2 抽水设备应进行定期保养,降水期间不得随意停抽。

3 注意保护井口,防止杂物掉入井内,经常检查排水管、沟,防止渗漏。

4 在更换水泵时,应测量井深,掌握水泵安装的合理深度,防止埋泵。

5 发现基坑出水、涌砂,应立即查明原因,组织处理。

6 当发生停电时,应及时切换至备用电源,保持正常降水。

7 降水期间夜间巡查制度:降水施工期间,项目部组织安排人员对降水井抽水运行情况及供电电源进行巡视检查,时间为每晚21:00至次日凌晨6:00,每天夜间至少巡视检查2次,并做好巡视检查记录。

降水井构造示意图如下:

降水井构造示意图

第五章、施工安全保障和管理措施

为了保证施工的安全,我们将以“预防为主,安全第一,防患未然”为指导方针,统揽全局,根据本项施工特点科学地管理和组织施工,项目经理部成立专业的安全管理机构,明确规定,各级职能部门的工程技术员和生产工人在施工中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如下图:

5.2.1安全生产责任制

5.2.1.1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各项经济承包有明确的安全指标和包括奖惩办法在内的保证措施。

5.2.1.2企业的法人代表与项目经理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双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任、权力和义务以及具体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5.2.1.3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协议签订后,项目经理组织监督检查本协议的落实情况,确保安全考核指标的完成。

5.2.2 安全检查制度

5.2.2.1必须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有时间,有要求,明确重点部位,危险岗位,安全检查有记录。对查出的隐患应及时整改,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

5.2.2.2公司质安部质安人员,负责检查、监督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实情况,指导项目部质安人员开展工作,重点巡查关键工序,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项目部设立专职质安员1名,负责日常的安全生产和质量监督,检查施工安全措施情况,监督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坚持现场巡视制度,及时发现和制止施工中的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

5.2.2.3.安全检查程序:

1)检查的范围是: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及存在隐患、消防设备、灭火器的效力等。

2)检查的方式,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抽查、夜查、专项检查等。发现问题,消除隐患。

5.2.2.4安全检查措施:

1)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要严格按照建设部部颁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执行。

2)建筑施工现场每周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要作好详细的安全检查记录和考评打分记录,同时要做好日检安全记录,及时掌握现场的安全状况。

3)在各类安全检查过程中,针对现场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在立即整改的同时,下达重大事故隐患通知书,并限期进行整改。隐患整改单位在接到事故隐患通知书后,在整改期限内及时反馈隐患整改信息。

4)在日常的安全检查工作中,要虚心听取甲方和监理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必要时可以与甲方和监理人员联合组织安全检查工作。

5)要督促整改,对复查时没有按要求整改的要采取必要的处罚措施。

6)搞好争创文明安全工地评比达标工作,由总包项目管理部组织各单位按月、季的安全检查打分情况和根据日常的安全检查情况,进行评比。

第三节 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5.3.1 组织各施工人员学习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法规,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使“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意识始终贯彻于整个施工过程中。

5.3.2 电工、电焊工、机械操作等各种特种人员必须经特种作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禁无证违章操作。

5.3.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严禁酒后操作机械。

5.3.4各施工机械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重要传动部件应经常检查、维修、保养,使运转正常。

5.3.5各施工机械的安全及监测指示、仪表数装置,必须灵敏可靠,必须按规定接地接零,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锁和三级漏电保护,维修电工要勤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修。

5.3.6施工区、生活区严格区开,各自的安全有专人负责。

为保证工程安全,基坑施工严格按照“信息施工法”进行,加强施工期间的监测,及时发现异常情况,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监测内容主要为周边建筑物及环道的沉降观测,边坡顶的变形(水平位移和沉降)观测,围护结构的整体侧向变形。基坑周边建筑物竖向共布设有6个,基坑开挖前,以直径16的L型沉降观测标志用冲击钻布置在建筑物柱子上。

在开挖影响范围外设置观测基点,基坑开挖前测试3次,以连续3次测量无明显差异读数的平均值作为初始值。开挖初期观测时间间隔不超过5天,开挖中期观测时间间隔不超过2天,开挖后期每天观测。

支护结构施工期,影响明显的项目每周监测3~4次;选测项目和不明显的项目每周监测一次。

开挖初期应测项目0~1/3H时,3天监测一次;1/3H ~2/3H时2天监测一次;2/3H ~H时1天监测一次,选测项目每周监测1~2次;

结构底板浇筑完成后3天至地下结构施工完成阶段每天监测一次,选测项目每周1~2次;

基坑周边建筑物竖向共布设有6个,基坑开挖前,以直径16的L型沉降观测标志用冲击钻布置在建筑物柱子上,有危险征兆时加密观测,并及时向有关单位提交观测资料,提请监理、甲方、设计单位汇合处理。基坑回填完毕后,监测工作可以汇总报告。(具体详见基坑监测方案)

第六章、施工作业人员配备和分工

第一节、项目投入的管理人员

第二节、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

公司委派3名具有多年地下室基坑施工经验的专职安全员负责基坑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和监控,确保基坑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

第一节、土方开挖、集水井、排水沟要求及施工注意事项

土方开挖、集水井、排水沟施工由上部施工单位组织施工钢筋施工质量技术交底卡,但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7.1.1严格按施工工况要求顺序分段开挖土方,不得超挖,采用机械开挖时至工程桩1米和基坑附近时采用人工开挖。

7.1.2挖出的土及时运走,严禁堆放在基坑边坡顶附近。

7.1.3基坑开挖完成后,应尽量减少暴露时间,及时清边捡底。

7.1.4材料应分散堆放于基坑放坡一侧,距离基坑开挖边线至少6m。

7.1.5在土方的开挖过程中,应及时抽排基坑内的水,应经常保持基坑内无积水状态。

基坑支护完成后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及专业监理工程师、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勘察、设计和监测单位的项目技术负责人。

第八章、基坑应急处置措施

对基坑开挖施工过程出现的异常情况,应分析出现原因,及时采用相应措施,保证工程安全护栏、扶手制作与安装施工方案,根据本工程特点制定以下应急措施。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