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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3.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项目竞争性谈判.doc(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
投标人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发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施工组织设计(框架结构、砖混结构(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竞争性谈判评审及成交办法
(4)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
(5)投标报价文件格式(相关附件)
(8)采购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
4.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中列示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内容。如果投标人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对谈判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根据相关法规要求,此类投标将被拒绝(视为无效投标)。
三、投标报价文件的编制
5.投标报价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5.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报价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此投标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5.2 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报价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5.3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存在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资料为准。其准确性由投标人负责。
6.l 投标报价必须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设备费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投标人须按“报价表”格式填写投标总报价,最终报价不得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
6.2 投标函中应注明投标有效期。
6.3 投标人应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完整填写所有内容,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6.4 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成交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不变。
6.5 投标币种为人民币。
投标有效期为自谈判开始之日起60天。
9.1投标人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谈判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编写的投标报价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详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内容):
(1)投标报价文件封面
(2)投标函及投标报价表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投标人最终报价表
(10)退还投标保证金申请函
(11)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注:凡谈判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投标人提供的扫描(或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投标人须按上述内容、顺序和格式编制投标报价文件。
10.投标报价文件的编制要求
10.1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谈判时间按照《谈判报价文件格式》及投标人相关资质装订一式四份《谈判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及电子谈判文件(U盘一个,内容为谈判文件正本的扫描件,为 “pdf”格式,U盘封套上标明XX项目电子谈判报价文件和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谈判文件统一使用A4幅面的纸张印制,左侧胶装,其他形式装订的谈判报价文件一概不予受理。
10.2谈判文件正副本一起密封在同一个密封袋里,投标人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交到指定的地点签到登记,在谈判文件规定时间开标后在评标室之外就近等候专家答疑。
允许投标人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声明撤回投标报价文件,但提交最终报价之后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2.1开标时,投标报价文件中“最初报价表”内容与“工程量清单报价”不一致的,以“最初报价表”为准。投标报价文件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报价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2.2谈判工作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采购管理、纪检监察等有关方面代表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列席。
13.1 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谈判小组,其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3.2谈判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谈判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投标报价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
(3)推荐预成交候选人;
(4)对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人员和机构进行举报或投诉。
13.3谈判小组应遵守并履行下列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成交方法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谈判小组成员责任;
(3)对投标报价文件、谈判情况和谈判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保密;
(4)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
(5)解答投标人及有关方面的质疑;
(6)配合纪检部门进行投诉处理工作。
13.4谈判工作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依法开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谈判工作和成交结果。
14.1初步评审。进入谈判阶段后,由谈判小组独立开展评审工作,谈判小组成员与单一投标人分别进行谈判,并负责审议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文件,按谈判文件“第三部分”规定的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内容和标准对投标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15.1.1投标报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资格性审查评审办法(初步评审)的内容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2)出现第2.3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3)未按谈判文件要求缴纳或未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5)投标报价文件内容没有按谈判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
(6)投标人擅自改动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容(包括其他项目清单)的;
(7)不可竞争费用未按相关规定计取的;
(8)工程量清单未由造价专业人员签字和加盖资质专用章的; (9)投标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时间超过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10)投标有效期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规定期限的;
(1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12)不按谈判小组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13)谈判文件纸质与电子文档不一致的;
(14)投标人最终报价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方案的。
(15)投标报价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6)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额度的;
(17)谈判专家小组认为应按无效投标处理的其他情况。
15.1.2投标报价文件的澄清和补正。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对投标报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但在部分可允许范围内存在一些不规则、不一致、不完
整的内容,通过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后这些内容不会改变投标报价文件的实质性的。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澄清、说明。澄清说明材料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答复,该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报价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作为投标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答疑期间,投标人拒绝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做出澄清、说明,或澄清、说明的内容仍不能说明问题的,谈判小组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对现有的投标资料做出评审意见。谈判小组对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的内容将不予接受。
15.推荐并确定成交供应商
15.1谈判小组在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以“预成交供应商确定办法”直接确定预成交供应商,由谈判小组按顺序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报价相同时,按项目管理机构优劣确定最佳预成交供应商。
15.2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16.1招标代理机构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公告成交结果。
16.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项目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7.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工程量清单、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报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审核备案。
17.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谈判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订立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工程量清单、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7.3签订合同时,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商定,但数额不得超出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须缴纳到采购人指定的账户。
17.4成交供应商在法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按违约处理。同时,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依成交候选人排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协调双方签订采购合同。
17.5谈判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文件、《中标通知书》及其澄清、说明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17.6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在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成交结果无效,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报省财政厅依法进行处理:
18.1投标人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后撤回其投标的。
《铝合金结构工程施工规程》JGJ@T216-2010.pdf18.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18.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18.4有恶意串通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18.5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
18.6未按照谈判文件、投标报价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的。
18.7将采购合同转包的。
18.8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
某数控厂房接地施工方案18.9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