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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7.平安区大型机械车辆停放场工程建设项目.doc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路基填筑压实施工工艺框图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5%。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对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将得分排序第一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项目管理班子”分值高的优先;“项目管理班子”分值也相等的,按分值构成顺序以此类推。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1)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措施项目费: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项目管理班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6)高原业绩: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7)公路建设市场信用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措施项目费: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项目管理班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6)高原业绩: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7)公路建设市场信用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总则”第3.5.1 项至第3.5.5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扫描(或复印)件进行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投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人的投标无效: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总则”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词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
(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针对同一项目有多个不同报价的,但按招标文件规定可提交替代投标方案的除外;
(5)投标人擅自改动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容(包括其他项目清单)的;
(6)不可竞争费用未按相关规定计取的;
(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时间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8)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9)未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做出完全响应的;
(10)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11)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12)未按要求在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投标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标计算出得分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标计算出得分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公路建设市场信用标计算出得分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在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网上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在网上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1 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将排序第一的投标人直接确定为中标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集中采购机构:海东市平安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合同备案时间: 年 月 日
1.1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算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3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办公楼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实际工程计量和工程价款的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的约定和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有关规定。
1.4补充子目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子目工作内容说明: 无 。
1.5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应按国家、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取,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1.6 本项目暂估价 不计列 ,暂列金额 不计列 。
2.工程量清单规范用词说明
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T/CCMA 0007-2011 工程机械润滑剂选用标准 第1部分:液压油.pdf,并按照下列依据自主报价。
2.1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2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