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596-2019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33/T 596-2019 海塘工程管理规程ICS93.160 B 58
Codeofpracticeformanagement of seadikeproject
DB33/T 5962019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3.1 海塘工程 3.2 交叉建筑物, 3. 3 海塘工程观测 基本规定 基础管理 5. 1 组织管理 5. 2 工程保护 5. 3 管理标识与防汛道路 5. 4 安全鉴定 5. 5 档案管理 检查观测 6. 1 工程检查 6. 2 工程观测 维修养护 7. 1 一般规定 7.2 维修养护项目与要求 7. 3 维修养护记录 应急管理 8. 1 一般规定 8. 2 安全应急预案 8. 3 防汛物资 附录A(规范性附录) 海塘工程检查要求和记录 附录B(规范性附录) 海塘工程维修养护要求... 附录C(资料性附录) 海塘工程观测记录
WS/T 812-2022 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国家标准株评价技术标准DB33/T 596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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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海塘工程的基础管理、检查观测、维修养护和应急管理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已建的四级及以 程管理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286 堤防工程设计规范 GB/T 51015 海堤工程设计规范 SL223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DB33/T852 海塘工程安全评价导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海塘工程seadikeproject 为防御风暴潮水和波浪对防护区的危害而修建的堤防工程。 3. 2 交叉建筑物crossingstructure 与海塘工程配套、交叉或连接的水闸、泵站、旱闸、船闸(通航孔)、穿塘管线、码头、桥梁等建 (构)筑物。 3. 3 海塘工程观测seadikeprojectobservation 在海塘工程表面、内部以及周围环境中,选择有代表性的部位或断面,按需要设置观测设施设备 对某些物理量进行定期、系统测量的工作。
1海塘工程在按SL223的规定投入使用后,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本标准要求开展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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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海塘工程管理应包括其管理范围、保护范围和交叉建筑物。水闸、泵站等交叉建筑物运行管理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3海塘工程管理单位(以下简称“管理单位”)负责海塘工程的日常管理,应履行管理责任,做好海 塘工程的检查、观测、维修养护及其他相关工作,确保海塘工程运行安全。 4.4管理单位应配备管理房、物资仓库,并配有观测、监控、交通、通信、供电和消防等运行管理所 需要的设施。 4.5管理单位宜推进海塘工程物业化、集约化管理,提升现代化管理水平
5. 1. 1 管理单位
、二级海塘和保护重要目标的三级海塘,由其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以及有关水行政主管部 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并落实管理单位;保护特定目标的专用海塘,由专用单位负责;其他海塘由海塘所 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并落实管理单位
5. 1. 2 管理人员
5.1.2.1管理单位应明确单位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并合理设置岗位和配备人员。 5.1.2.2各岗位配备的人员、数量应能满足保障海塘安全运行管理和岗位工作的需要。 5.1.2.3实行物业化管理的海塘工程,其管理单位的岗位设置和人员配置可根据运行管理实际适当精 简,并应满足本标准5.1.2.2的要求。 5.1.2.4海塘工程管理人员应具有与岗位工作相适应的专业技能和业务技能,并根据管理需要接受海 塘主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国家职业资格要求中有明确规定的,应取得相关职业资 格。
5. 1.3 管理制度
管理单位负责制定检查观测、维修养护、安全运行、隐惠排查、事故处理报告、档案管理、工作 大事记等海塘工程运行管理的规章制度,并落实岗位责任制。
5.2.1海塘工程应按规定划定管理和保护范围,并设置界碑、界桩和公告牌。 5.2.2管理单位应做好海塘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的工程安全巡查管理工作,及时制止、记录、上报 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工程安全。 5.2.3除防汛抢险、海塘管理专用和特殊情况需要通行的车辆外,禁止其他机动车辆在海塘上行驶。 海塘兼作公路或市政道路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报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由使用单位按照海塘安全的 要求负责加铺、加固和养护。
5.3管理标识与防汛道路
5.3. 1 管理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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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2按标识牌内容,主要分为里程桩、界桩、塘顶道路禁行及限行标识、交叉建筑物警示标识、 保护区及严禁作业区警示标识、监测设施标识、宣传警示标识等。 5.3.1.3管理标识牌应根据其标识内容,安装在海塘工程现场相应位置,其中里程桩主要安装在塘顶 路缘一侧,语言类标识主要安装在所指部位塘顶。 5.3.1.4管理标识牌的工程检查和维修养护见本标准附录A.1与附录B。
道路应保持安全、通畅,路面宜硬化,并与外部交通道路连接,满足日常管理和防汛抢险的需
5.4.1海塘工程实行定期安全鉴定制度。首次安全鉴定应在建成后10年内进行DB23T 3273-2022 森林地表可燃物调查技术规范.pdf,以后每隔8年~10 年进行一次。运行中遭遇超设计标准风暴潮、工程发生重大事故或出现影响安全的异常现象后,应及时 组织专门的安全鉴定。 5.4.2海塘工程安全鉴定包括安全评价、成果审查和意见审定三个程序,安全评价工作应符合DB33/T 852的相关要求。 5.4.3海塘安全评价项目主要包括工程质量、防潮(洪)标准、结构稳定、渗流安全、交叉建筑物安 全影响、运行管理等。
4.1海塘工程实行定期安全鉴定制度。首次安全鉴定应在建成后10年内进行,以后每隔8年 进行一次。运行中遭遇超设计标准风暴潮、工程发生重大事故或出现影响安全的异常现象后,应 织专门的安全鉴定。
2的相关要求。 4.3海塘安全评价项目主要包括工程质量、防潮(洪)标准、结构稳定、渗流安全、交叉建筑 影响、运行管理等。 4.4对鉴定为二类塘的,应及时进行大修或局部加固:对鉴定为三类塘的,应限期进行除险加
5.5.1海塘工程档案包括工程前期、工程建设、检查观测记录、维修养护记录、安全鉴定、除险加固 以及相关文件等资料,归档资料应做到准确、完整、系统,对能够反映工程建设运行管理活动的全过程 的重要文件资料应进行备份。 5.5.2管理单位应设有档案室,档案管理设施应齐全、清洁、完好;如无法满足的,管理单位应及时 将纸质档案交由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并应制作并保存电子档案备查。 5.5.3管理单位应落实专人负责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应按规定办理档案移交手续。 5.5.4档案资料应逐步实现电子化、数字化管理。
6. 1. 1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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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2工程外部检查主要采用目视、耳听、手摸等方式,必要时可借助检查工具或仪器进行。 6.1.1.3工程内部探测检查可采用探测设备进行。必要时,在保证工程安全的前提下也可开挖检查 6.1.1.4工程检查应重点对不均匀沉降等原因造成的塘顶护面与土体脱开架空情况以及历来的险工、 验段等进行检查。 6.1.1.5工程检查应由经验丰富、熟悉工程情况的人员执行DB11/T 1606-2018 绿色雪上运动场馆评价标准,检查人员应相对固定,必要时也可委托 专业单位进行检查。 6.1.1.6日常检查由岗位人员负责,定期检查、特别检查和专项检查应由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升 展并参加。 6.1.1.7工程检查中发现的涉塘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制止、记录并报有执法权的相关单位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