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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关于开展水利安全风险管控的指导意见》(水监督〔2018〕323号).pdf水监督【2018】323号
水利部关于开展水利安全风险
办公室关于实施遇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 见》(安委办【2016】11号)等,现制定水利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指导 意见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推动水利安全风 险预控、关口前移,建立水利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健全水利工程安 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和规范,实现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 险自辨自控、水行政主管部门有效监管的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格局 提升水利安全风险防控能力,科学防范和有效遏制水利生产安全事故。 二、着力构建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管控机制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是本单位安全凤险管控工作的责任主体。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风险管控 责任,按照有关制度和规范,针对单位特点,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 控制度,制定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程序,明确要求和方法,全面 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强化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切实做好安 全风险管控各项工作。 (一)全面开展危险源辨识。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应每年全方 位、全过程开展危险源辨识,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 完善。一般地,可从施工作业类、机械设备类、设施场所类、作业环 境类、生产工艺类等几个类型进行危险源辨识,查找具有潜在能量 和物质释放危险的、可造成人员伤亡、健康损害、财产损失、环境破 坏,在一定的触发因素作用下可转化为事故的部位、区域、场所、空
定期对安全防范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测、检验,组织进 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要针对本单位风险可能引发的 事故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明确应急措施,对风险等级为重大的一般 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要实现“一源一案”。要保障监测管控投入 确保所需人员、经费与设施设备满足需要。 (五)强化风险公告警示。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安全风险 公告制度,定期组织风险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本单位从业人员和 进入风险工作区域的外来人员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 应急措施。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 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工程或单位的主要安全风险名称 等级、所在工程部位、可能引发的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 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 所和岗位JGJ312-2013标准下载,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监测和预警。要将安全防 范与应急措施告知可能直接影响范围内的相关单位和人员。 三、健全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风险监管机制 (一)分级分类实施监管。水利安全风险实行分级监管。水利 部指导水利行业安全风险管控工作,负责对直属单位、水利工程安 全风险管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 管部门指导本地区的水利安全风险管控工作,负责对直属单位、水 利工程安全风险管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 根据所属单位、水利工程的风险情况,确定不同的监督检查频次, 重点内容等,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对备案的风险等级为
重大的一般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要明确监管责任,制定监管措 施,督促指导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强化管控;对未有效实施监测和控 制的风险等级为重大的一般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应作为重大隐 惠挂牌督办。对安全风险管控不力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水行政 主管部门,要视情况实行严肃问责,违法的要严格依法查处。 (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水利部制定水利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指导标准,明确水利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方法。地方各级水行 政主管部门应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水利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制度、实施细则和具体标准。生产经营单位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 制定本单位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政策 引导力度,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以重要时段、重点领 或、高风险区域、关键环节为重点,支持推动水利生产经管单位强 化安全措施,鼓励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等,有效降 低安全风险。要按照有关规定,推进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相关费用应纳入安全生产措施费或安全 生产经费。 (三)强化风险信息管理。水利部依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 系统,建立区域和水利工程安全风险数据库,加强基础信息管理, 实现安全风险信息报送、统计分析、分级管理和动态管控等功能。 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信息报送及监督工作,强化对本 地区信息上报工作的督导,每季度按要求上报水利生产经营单位 录入的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相关信息,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每
(此页无正文)共和华永利部2018年12月21日
2018年12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