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_Z 712-2014 河湖生态环境需水计算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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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SL_Z 712-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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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水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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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_Z 712-2014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SL_Z 712-2014 河湖生态环境需水计算规范.pdf

生产用水需求和河道外经济社会用水与耗水,进行流域或控制节 点断面之间的水量平衡分析。

4.0.2基本资料缺乏或不能满足需水计算要求时,应根据计算

需要开展必要的补充调查。补充调查可通过实地勘察、典型调查 与补充监测等方式进行电梯基坑施工方案,调查工作应符合相应规范和标准的 要求。

4.0.3收集和调查的资料应进行复核、整理和分析,重点对来 源不同的资料进行复核,必要时可进行技术审查,确保资料口径 的统一和资料系列的可靠性、一致性和代表性。

4.0.3收集和调查的资料应进行复核、整理和分析,重

原不同的资料进行复核,必要时可进行技术审查,确保资料口 内统一和资料系列的可靠性、一致性和代表性

变化,河湖生态环境功能和生态环境状况与水文过程的相互关 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和水工程建设运行对河湖生态环境状态的 影响。

需水量计算和河口生态环境需水量计算。应根据不同工作的要 求,合理确定河流生态环境需水量计算范围、计算节点及生态环 境保护目标,选择合适的方法进行计算和成果合理性分析。

5.1.2应根据河流生态环境功能生态环境状况及河流的开发

5.1.3河流生态环境需水量计算

1资料收集调查与生态环境状况分析 2河流计算节点(河流控制断面、河口)选择和生态环境 保护目标确定。 3节点基本生态环境需水量计算。 4节点目标生态环境需水量计算 5 成果合理性分析 5.2 生态环境状况与保护目标分析

5。2.1生态环境需水量计算的河流(河段)范围,应根据不同 工作涉及的范围与要求合理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资源综合规划和流域综合规划和相关专业规划范围内 的主要江河干流及重要支流,以及有重要生态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的河流(河段),应进行生态环境需水量计算。 2大中型水工程设计、调度管理应根据对河流生态环境功 能和生态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可能产生影响的范围,以及下游汇水 条件等因素,确定生态环境需水量计算河段的范围。

5.2.2节点应根据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和基础资料条件

有代表性的河流控制断面和河口。节点宜选取在水文监测断面, 水质控制断面、水功能区控制断面、省界控制断面,重要水利工 程控制断面,重要城市控制断面,重要生态环境敏感保护目标河 段、出入湖泊(沼泽)控制断面及入海河流河口控制断面等。较 长或水文情势复杂的河流(河段)应选择多个控制断面。选取的 节点应在水系图上标明。

5.2.3应根据收集和调查的基础资料,

可流(河段)生态环境用水现状,结合河流开发利用历程及 犬,经济社会用水和水工程建设对水文情势、河道形态和流态 水质、水生生物等的影响综合分析河流(河段)的生态环境 兄、存在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及原因。

5.2.4应根据河流(河段)生态环境状态及主要问题,

5.3.2河流控制断面基本生态环

1最小值计算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有长系列(n30年)水文资料的河流控制断面,可 采用“Q,法”、“流量历时曲线法”、“7Q10法”。 2)缺乏长系列水文资料的河流控制断面,可采用“近10 年最枯月平均流量(水位)法”。 3)应比较分析多种方法计算结果,合理确定基本生态环 境需水量最小值。

年内不同时段值计算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可采用“Tennant法”。 2)可采用“频率曲线法”。 3)可根据保护目标所对应的生态环境功能,分别计算维 持各项功能不丧失需要的水量,取外包作为年内不同 时段值:维持河流形态功能不丧失的水量,可用“河 床形态分析法”;维持生物栖息地功能不丧失的水量, 可用“湿周法”、“生物空间法”;维持自净功能基本要 求的水量,可按照GB/T25173相关规定计算。 4)应比较分析多种方法计算结果,合理确定基本生态环 境需水量的年内不同时段值。 全年值计算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可采用式(5.3.2)计算:

式中Qba一基本生态环境需水量的全年值,以水量计为m; Qbi一一基本生态环境需水量年内不同时段值,包括逐月 (旬、日)或非汛期、汛期值,以水量计为m²。 2)如用流量表示,应将相应时段的平均流量值换算成水 量值,用式(5.3.2)计算全年值的水量,进而得到全 年平均流量,作为基本生态环境需水量的全年值。 3.3河流控制断面的目标生态环境需水量,应按照保护目标 寸应的生态环境功能维持在正常水平的需水量要求,综合考虑河 直内生产用水需求,计算年内不同时段值和全年值。年内不同时 发值和全年值计算应符合下列要求: 1年内不同时段值计算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1)可采用“Tennant法”。 2)可米用“频率曲线法”。 3)可根据保护目标所对应的生态环境功能,分别计算正

Qbi一一基本生态环境需水量年内不同时段值,包括逐月 (旬、日)或非汛期、汛期值,以水量计为m。 2)如用流量表示,应将相应时段的平均流量值换算成水 量值,用式(5.3.2)计算全年值的水量,进而得到全 年平均流量,作为基本生态环境需水量的全年值。 5.3.3河流控制断面的目标生态环境需水量,应按照保护目标

时应的生态环境功能维持在正常水平的需水量要求,综合考虑河 道内生产用水需求,计算年内不同时段值和全年值。年内不同时 段值和全年值计算应符合下列要求: 1年内不同时段值计算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1)可采用“Tennant法”。 2)可米用“频率曲线法”。 3)可根据保护目标所对应的生态环境功能,分别计算正 常发挥各项功能需要的水量,取外包值作为年内不同

时段值。水生生物需水量可选用“生物需求法”。当水 生生物保护物种为多个时,应分别计算各保护物种的 需水量,并取外包值。输沙需水量计算可选用“输沙 需水计算法”,或对相关部门的输沙需水研究成果,经 合理性分析后引用。河流含沙量、输沙量可按照 GB50159要求测定和收集。自净功能需水量可根据河 流(河段)水功能区不同时段或不同水期的水质要求, 选择与之相匹配的水文设计条件进行计算。景观需水 量可通过分析河流控制断面流量、流速、水位与景观 结构和功能关系的水文历史数据,合理确定维持河流 与沿岸重要自然景观结构和功能的完整性,需要保留 的水量及过程。 应比较分析多种方法计算结果,合理确定目标生态环 境需水量的年内不同时段值。 全年值计算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可采用式(5. 3. 3)计算:

Qta一目标生态环境需水量的全年值,以水量计为m°; Qti一一目标生态环境需水量年内不同时段值,包括逐月 (旬、日)或非汛期、汛期值,以水量计为m3。 2)如用流量表示,应将相应时段的平均流量值换算成水 量值,用式(5.3.3)计算全年值的水量,进而得到全 年平均流量,作为目标生态环境需水量的全年值。 内陆河生态环境需水量应考虑维持沿河植被需水量和尾 的需水量。 召河植被需水量可根据维持沿河一定范围内的地下水水位或 等要求,采用“潜水蒸发法”等方法计算。 尾闾湖泊需水量应统筹考虑维持合理湖水水面及靠湖水补给 湖岸带植被、周边地下水一定水位的需水要求,综合分析

简湖泊的需水量。 沿河植被需水量可根据维持沿河一定范围内的地下水水位或 埋深等要求,采用“潜水蒸发法”等方法计算。 尾闾湖泊需水量应统筹考虑维持合理湖水水面及靠湖水补给 维持的湖岸带植被、周边地下水一定水位的需水要求,综合分析

5.3.5河流控制断面生态环境需水量计算结果的合理

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宜采用两种及两种以上方法,分析比较计算结果,合理 确定河流控制断面生态环境需水量。 2河流控制断面基本生态环境需水量以及目标生态环境需 水量均不应超过相应时段的多年平均天然径流量。 3与河流控制断面实测径流量、天然径流量、控制断面以 上河道外用水及耗损量等进行平衡分析比较计算结果不宜大于 相应的河流控制断面多年平均天然径流量。 4应比较分析同 同条河流各节点计算成果,检验各节点计 算成果的合理性。 5.4 河口生态环境需水量计算 5.4.1河口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应根据河口的生态环境功能, 结合河流水资源条件和开发利用程度合理确定;也可对相关部门 研究成果经合理性分析后引用。 5.4.2河口基本生态环境需水量计算,按年内不同时段值、全 年值表述应符合下列要求: 1年内不同时段值计算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可采用“入海水量法” 2)可根据保护目标所对应的生态环境功能,分别计算维 持河口各项功能不丧失需要的水量,取外包值求得河 口基本生态环境需水量。可参照河流控制断面基本生 态环境需水量年内不同时段值的方法进行计算。 2全年值可采用式(5.3.2)计算。 3、应比较分析多种方法计算结果,合理确定河口基本生态 环境需水量。 高

年内不同时段值计算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可采用“人海水量法”。 2)可根据保护目标所对应的生态环境功能,分别计算维 持河口各项功能不丧失需要的水量,取外包值求得河 口基本生态环境需水量。可参照河流控制断面基本生 态环境需水量年内不同时段值的方法进行计算。 2全年值可采用式(5.3.2)计算。 3、应比较分析多种方法计算结果,合理确定河口基本生态 环境需水量。

析,根据维持河口水沙、水生生物、水盐平衡等生态环

良好生态环境状况对人海水量的需求,综合考虑河口河道内生产 用水需求,进行计算。对于防治海岸侵蚀有要求的河流,还应根 据要求计算对水沙过程的需求。河口目标生态环境需水量计算, 按年内不同时段值和全年值表述应符合下列要求: 1年内不同时段值计算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可采用“人海水量法”。 2)可根据保护目标所对应的生态环境功能,分别计算正 常发挥各项功能需要的水量,取外包作为年内不同时 段值。河口水生生物需水量计算可采用“生物空间 法”,河口输沙需水量计算可采用“河口输沙需水计算 法”,维持河口盐度平衡需水量计算可采用“河口盐度 平衡需水计算法”。 2全年值可采用式(5.3.3)计算 3应比较分析多种方法计算结果, 合理确定河口目标生态 环境需水量。 5.4.4河口生态环境需水量计算结果的合理性分析检验应符合 下列要求: 1宜采用两种及两种以上方法分析比较计算结果,合理 确定河口生态环境需水量。 2应综合分析河流来水和经济社会耗水,河口盐度、水质、 形态、生态环境状况等。河口生态环境需水量计算结果不宜大于 多年平均实测入海水量。 3应分析河流控制断面与河口生态环境需水成果协调性 确定计管结果

6.1.1湖泊、沼泽生态环境需水量分为人(出)湖泊、沼泽及 湖泊、沼泽两部分。入(出)湖泊、沼泽的生态环境需水量计算 应按照河流控制断面处理。 6.1.2湖泊、沼泽的生态环境需水量计算,不同工作的要求, 合理确定计算范围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选择合适的方法进行。 计算应分析成果合理性。 6.1.3应根据湖泊、沼泽生态环境功能、生态环境状态及开发 利用程度与存在问题,合理确定湖泊、沼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分别计算湖泊、沼泽的基本生态环境需水量和目标生态环境需 水量。 6.1.4 湖泊、沼泽生态环境需水量计算应遵循下列程序进行: 1基本资料收集调查与生态环境状况分析; #用

6.1.1湖泊、沼泽生态环境需水量分为入(出)湖泊、沼泽及 湖泊、沼泽两部分。人(出)湖泊、沼泽的生态环境需水量计算 应按照河流控制断面处理。 6.1.2湖泊、沼泽的生态环境需水量计算,不同工作的要求, 合理确定计算范围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选择合适的方法进行。 计算应分析成果合理性。

6.1.3应根据湖泊、沼泽生态环境功能、生态环境状态及

利用程度与存在问题,合理确定湖泊、沼泽生态环境保护目 分别计算湖泊、沼泽的基本生态环境需水量和目标生态环 水量。

6.2生态环境状况与保护目标分析

6.2.1应根据不同工作的要求,合理确定进行生态环境需水计 算的湖泊、沼泽范围,选取的湖泊、沼泽应在水系图上标明 水资源综合规划和流域综合规划及相关专业规划范围内的主 要湖泊;有重要生态环境敏感保护目标,或需要建设重大生态修 复工程的湖泊;以及具有重要生态环境功能的沼泽,应进行生态 环境需水量计算。 大中型水工程设计和调度管理涉及的湖泊,应进行生态环境 需水量计算。

6.2.2应根据收集和调查的基础资料潍坊市寒亭区某小区绿化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综合分析湖泊、沼泽的

0.2.2应根据收集和桐套的基资科,综合价例旧、 HITH 生态环境功能及主要生态环境问题: 1应分析水资源条件、主要生态环境功能和生态环境敏感 保护目标,及其用水需求。 2应综合分析各类开发利用活动对湖泊、沼泽的水文情势、 水质、水生生物等的影响,湖泊、沼泽生态环境用水满足程度, 主要生态环境问题与原因。 6.2.3应根据湖泊、沼泽的生态环境功能和生态环境状况及主 要问题,结合经济社会用水现状及未来变化趋势等因素,综合分 析确定湖泊、沼泽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6.2.4应根据湖泊、沼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对应的水文过程要 求,选择合适的方法计算,分别计算湖泊、沼泽的基本生态环境 需水量和目标生态环境需水量

求,选择合适的方法计算,分别计算湖泊、沼泽的基本生态环 水量和目标生态环境需水量。

6.3.1湖泊的基本生态环境需水量,其水文过程应分别用最小 值、年内不同时段值和全年值表述

6.3.2湖泊的基本生态环境需水量的计算大广高速公路沈阳段绿化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按最小值、年内不

1最小值计算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有长系列(n>30年)水位资料的湖泊,可采用“Q 法”。 2)缺乏长系列水位资料的湖泊,可采用“近10年最枯月 平均水位法”。 3)应比较分析多种方法计算结果,合理确定基本生态环 境需水量最小值。 2年内不同时段值计算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可采用“频率曲线法”。通过生态一水文过程分析,按 汛期、非汛期或逐月计算基本生态环境需水量的年内 不同时段平均水位。

2)可根据保护目标所对应的生态环境功能,分别计算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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