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T 213-2020 水利对象分类与编码总则(替代SL 213-2012,清晰无水印)

SL/T 213-2020 水利对象分类与编码总则(替代SL 213-2012,清晰无水印)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1.7 M
标准类别:水利标准
资源ID:382914
下载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SL/T 213-2020 水利对象分类与编码总则(替代SL 213-2012,清晰无水印)

ICS 35.040 P5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

水利对象分类与编码总则

钢结构工程技术交底isionsforclassifyingandcodin

水利部 2020年7月27日

水利部 2020年7月27日

SL/T 2132020

前司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编码原则 水利对象代码结构 水利对象分类代码 水利对象实例代码编码规则…… 附录A(规范性附录) 校验码计算方式 附录B(规范性附录) 水利对象分类表 附录C(规范性附录) 流域水系代码表·… 标准历次版本编写者信息 16

SL/T 213=2020

SL/T 213=2020

水利对象分类与编码总则

本标准规定了水利对象分类与水利对象编码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水利对象代码的编制,以及与水利对象相关信息的采集、传输、存储, 务等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 用于本标准。 GB/T2260一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10113一2003分类与编码通用术语 GB11643公民身份号码 GB/T30943一2014水资源术语 GB32100一2015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 GB/T33113一2016水资源管理信息对象代码编制规范 GB/T50095一2014水文基本术语和符号标准 SL.26一2012水利水电工程技术术语

对象相对稳定的本质属性或特征作为分类的基础

确定水利对象代码编制规则,

水利对象代码一经赋予特定水利对象,应长期保持不变,不因水利对象本质属性或特征的变化而 变化,不因水利对象的消亡而消亡

随着水事管理与活动的不断细化和深人,水利对象的实体类应可按需进行增补。确定水利对象代码长 度时,在满足代码最短原则基础上,应确保具有足够代码空间,满足一定时期内同类对象增加的需要

5.1一般对象代码结构

·1 水利对象代码应为18位,由英文大写字母(1、(、Z舍弃)和阿拉伯数字组成。 2 1 水利对象代码应由3个代码段构成,包括表示水利对象类型的5位分类代码、表示具体水利 象的12位实例代码和1位校验码。代码结构如图1所示。编码规则应满足下列要求。

图1水利对象代码结构图

a)TT2TaT.Ts:水利对象分类代码,具体编码规则应按照6.2的规定,具体代码应按照6.3的 规定; b)CCCsCaCsCsCCsCCiaCuCi2:水利对象实例代码,根据水利对象隶属特征,水利对象实 例代码编制规则应分为流域水系型、行政区划型和特有层级管理区划型,具体编码规则应按 照7.1、7.2、7.3的规定; c)X:校验码,其值应根据TT2TaTT和CCCsCCsCC,CsCaCiaCnC12计算得出,计算方 式应满足附录A的规定

5.2.1取用水户、退排水户为个人时其对象代码应按GB11643的规定执行。

5.2.1取用水户、退排水户为个人时其对象代码应按GB11643的规定执行。 5.2.2取用水户、退排水户为单位时其对象代码应按GB32100一2015中第4章的规定执行

6.1.1水利对象应分为抽象类和实体类两个层次类。具体水利对象分类应按照附录B的规定。 6.1.2抽象类应为第一层次分类,是固定分类,应分为江河湖泊、水利工程、监测站(点) 管理对象,共4类

6.1.3实体类应为第二层次分类,应在抽象类基础上划分为可实例化扩展分类,其中对水利工程抽 象类细分为两个级别。对水利工程抽象类的二级实体类进行去重和扁平化处理,并剔除暂不制定分类 代码及对象实例代码编码规则的实体类后,实体类共42个,其中: a)江河湖泊抽象类包括:流域、河流和湖泊3个实体类; b)水利工程抽象类包括:水库、水库大坝、水电站、灌区、渠(沟)道、取水井、水闸、渡 槽、倒虹吸、泵站、涵洞、引调水工程、农村供水工程、窖池、塘坝、蓄滞洪区、堤防、圩 烷、治河工程、淤地坝和橡胶坝21个实体类; c)监测站(点)抽象类包括:水文监测站、水土保持监测站、供(取)水量监测点和水事影像 监视点4个实体类; d)其他管理对象抽象类包括:水资源分区、水功能区、水土保持区划、河湖管理范围、岸线功 能分区、采砂分区、河段、堤段、险工险段、水源地、取水口、退排水口、取用水户和退排 水户14个实体类。

水利对象分类代码应由2个代码段构成,包括2位抽象类代码和3位实体类代码。代码结构如 2所示,并满足下列要求。

a)TT2一一水利对象抽象类代码为: 1)江河湖泊取“RL”; 2)水利工程取“HP”; 3)监测站(点)取“MS”; 4)其他管理对象取“EX”。 b)T。TT:一一水利对象实体类代码采用顺序码,取值范围应为001~999

水利对象分类代码应满足表1的规定

图2水利对象分类代码结构图

表1水利对象分类代码表

表1 水利对象分类代码表(续

水利对象实例代码编码规则

7.1.1流域水系型代码可适用于流域、河流、湖泊、岸线功能分区4类水利对象。 7.1.2流域水系型代码应由2个代码段构成,包括8位所属流域(水系)分区代码和4位顺序码 代码结构如图3所示,并应满足下列编码规则

或水系型水利对象实例代

a)CCCaCCsC。C,Cs一一水利对象所属的流域水系分区代码,由8位英文大写字母(I、O、Z 舍弃)组成,并应遵循下列规则: 1)第1、2位分别表示一级流域水系代码和二级流域水系代码,取值应按附录C的规定执行; 2)第3、4、5、6、7、8位依次表示三、四、五、六、七、八级流域水系在相应上一级流域 水系内的顺序代码,按从上游至下游、从北向南依次编码,取值范围应为A~Y(I、O、 Z舍弃); 3)当该级流域水系没有下一级流域水系时,其右各位约定使用“0”补齐; 4)跨流域水系的采用上一级流域水系分区代码; 5)跨一级流域水系分区的,约定使用“XXXXXXXX”。 b)C。CuaCuC12一一水利对象在所属流域水系分区内顺序码,取值范围应为0001~9999。

7.2.1行政区划型代码适用于水库、水电站、水库大坝、水闸、橡胶坝、泵站、堤防、蓄滞洪区、 圩坑、渠(沟)道、淤地坝、取水井、塘坝、窖池、倒虹吸、渡槽、涵洞、治河工程、灌区、引调水 工程、农村供水工程、水文监测站、水土保持监测站、供(取)水量监测点、水事影像监视点、河湖 管理范围、采砂分区、河段、堤段、险工险段、水源地、取水口、退排水口33类水利对象。 7.2.2行政区划型代码应由2个代码段构成,包括6位所在行政区划代码和6位顺序码。代码结构 如图4所示,并应满足下列编码规则。

行政区划型水利对象实例代码结构图

a)CCCCCsC。一一水利对象空间位置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划代码,并应遵循下列规则: 1)水利对象空间位置跨行政区划的采用上一级行政区划代码,应按GB/T2260一2007中第3 章的规定执行; 2)水利对象空间位置跨省级行政区划的约定使用“000000”。 b)C,CCaCCC12一一水利对象所在行政区划的顺序码,取值范围应为000001~999999 c)在现行水文测站代码空间够用时,水文测站代码采用流域水系型代码,其中CCCCCCCC采 用现行编号;CCCC固定使用“0000”

7.3.1特有层级管理区划型代码适用于水资源分区、水功能区、水土保持区划3类水利对象。 7.3.2 特有层级管理区划型代码应由6个代码段构成,包括2位一级码、2位二级码、2位三级码 2位四级码、2位五级码、2位六级码。代码结构如图5所示。编码规则应满足下列要求,

a)CC2一一第一层级管理区划的代码,应从01至09、0A至0Y、10至19、1A至1Y依次顺序 编码; b)CC一一某个第一层级管理区划下划分的第二层级管理区划的代码,规则同应a); c)CC。一一某个第二层级管理区划下划分的第三层级管理区划的代码,规则同应a); d)CC一一某个第三层级管理区划下划分的第四层级管理区划的代码,规则同应a); e)C。Ci。一一某个第四层级管理区划下划分的第五层级管理区划的代码,规则同应a); f)CC2一一某个第五层级管理区划下划分的第六层级管理区划的代码,规则同应a); g)无下级层级时,其右均应用“00”补齐,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校验码计算方式

=MAP(MOD{>[(CODE;+1)×i],11}

表A.1代码字符对应数值表

沥青砂施工方案表A.2计算结果对应校验码表

SL/T 213—2020附录B(规范性附录)水利对象分类表表B.1给出了水利对象抽象类和实体类的分类及释义。表B.1水利对象分类表实体类抽象类释义备一级二级流域地表水及地下水的分水线所包围的集水或汇水区域陆地表面宣泄水流的通道,是江、江河湖泊河流河、川、溪的总称湖泊陆地上洼地积水形成的水体或在天然洞穴中具有开扩自由水面的地下水体在河道、山谷、低洼地有水源或可从水库另一河道引人水源的地方修建挡水坝或堤堰,形成的蓄水区域水库永久性挡水建筑物,是截河拦水水库大坝形成水库的水工建筑物用于宣泄规划库容所不能容纳的洪暂不制定分类代码溢洪道水,保证坝体安全的开式或带有胸墙及对象实例代码规则进水口的溢流水工建筑物为宣泄超过调蓄或承受能力的洪水,暂不制定分类代码泄水建筑物以及为泄放存水以利于安全防护或检查维修的水工建筑物及对象实例代码规则也称过船建筑物,是指为克服水位集暂不制定分类代码通航建筑物中落差,使船舶安全顺利地驶向上游水利工程及对象实例代码规则(或下游)的建筑物水电站将水能转换成电能的各种建筑物和设备综合体水电站上每台水轮机与配套的发电机暂不制定分类代码水力发电机组联合而成的发电单元,是水电站将水能转换成电能的主要动力设备及对象实例代码规则厂房水电站中安装水轮机、水轮发电机和暂不制定分类代码各种辅助设备的建筑物及对象实例代码规则具有一定保证率水源和统一管理主灌区体,由完整灌溉排水工程系统控制及其保护的区域具有自由水面的人工水道,是输水工渠(沟)道程的一种

表B.1 水利对象分类表(续

SL/T 213—2020表B.1水利对象分类表(续)实体类抽象类释义注一级二级为满足饮用、工农业生产及生态环境对水资源需求在河流、湖泊或水库上划定的地表水集中供水水源区域,分为河流型、湖库型水源地;或地下水集中供水源地水水源区域,包括地下集水建筑物(包括各类地下水井、集水廊道及饮泉工程等)相对集中分布,并且能保证水量和水质长期、经济、安全供给的区域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从河流(含河流上的水库)、湖泊上取水,向河道外取水口供水(包括工农业生产、居民生活、生其他管理对象态环境等用水)的取水口门直接向河流(含河流上的水库)、湖退排水口泊排放或经过污水处理后排放的设施口门在河流(含河流上的水库)、湖泊、取用水户地下等自然水体直接获取生产生活用水的单位或个人向河流(含河流上的水库)、湖泊、退排水户地下等自然水体直接排放的单位和个人12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流域水系代码表

表C.1流域水系代码表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pdf表C.1 流域水系代码表(续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