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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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沉井制作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沉井制作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接高沉井时必须停止除上作业,在沉井偏斜情况下严禁接高沉井。
2.高处作业必须支搭作业平台。作业平台的脚手板必须铺满、铺稳;上下作业平台必须设安全梯、斜道等攀登设施;作业平台临边必须设防护栏杆;使用前应经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使用中应随时检查LY/T 3199-2020 铝合金增强竹塑复合型材,确认安全。
3.拆除支垫应符合下列要求:混凝上强度应满足设计规定的抽垫要求;抽出垫木后应用砂性上回填、捣实;抽垫时应采取防止沉井偏斜的措施;抽垫时应由作业组长指挥,分区域,按规定顺序进行;定位支垫处的垫本应按设计规定程序最后抽出,且不得遗留。
4.沉井侧模应在混凝上强度达到25%时方可拆除,刃脚模板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75%时方可拆除;沉井分节预制时,分节预制高度应依其下沉过程中的稳定性和摩阻状况,由设计或施工设计确定。底节沉井的最小高度应满足拆除垫木后的竖向挠曲强度要求。
5.沉井制作场地应符合下列要求:
(1)岛标高应高出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最高水位70cm以上。
(2)筑岛应能承受水流对岛体的冲刷,确保岛体稳定。
(3)筑岛的平面尺寸应满足沉井制作和抽垫等施工要求,沉井周围应有2m以上的护道。
(4)筑岛材料应为透水性好、易于压实和开挖的无大块颗粒的砂士或碎石土等。
(5)在浅水区域或可能淹没的旱地、浅滩应筑岛制作沉井。
6.制作沉井时应同步完成直爬梯或梯道预埋件的安设;直爬梯和梯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1)梯道宽度不宜小于70cm;坡度不宜陡于500;梯道宜使用钢材焊制,钢材不得腐蚀、断裂、变形;每步高度不宜大于25cm,严禁用钢筋做踏板;梯道临边侧必须设防护栏杆。
(2)采用斜道(马道)时,脚手架必须置于坚固的地基上,斜道宽度不得小于1m,纵坡不得陡于1:3,支搭必须牢固。
(5)采购的安全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现场自制安全梯应符合下列要求:
复核人:记录人:年月日
沉井制作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6)基坑施工现场可根据环境状况修筑人行土坡道供施工人员使用,人行土坡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中应采取防扬尘措施,并经常维护,保持完好。
2)两侧应设边坡,沟槽(基坑)侧无条件设边坡时,应根据现场情况设防护栏杆。
3)坡道上体应稳定、坚实,宜设阶梯,表层宜硬化处理,无障碍物。
4)宽度不宜小于卫二深基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纵坡不宜陡于1:3。
7.临边作业必须设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木质栏杆上杆梢径不得小于7cm,下杆梢径不得小于6cm,栏杆柱梢径不得小于7.5cm,并以不小于12号的镀锌钢丝绑扎牢固,绑丝头应顺平向下;钢筋横杆上直径不得小于16mm,下杆直径不得小于14mm,栏杆柱直径不得小于18mm,采用焊接或镀锌钢丝绑扎牢固,绑丝头应顺平向下;钢管横杆、栏杆柱均应采用直径48mm×(2.75~3.5)mm的管材,以扣件固定或焊接牢固。
(2)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栏杆和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应为1.2m,下杆离地高度应为50cm~60cm。栏杆柱间距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得大于2m。
(3)栏杆柱在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并锤击沉入地下不小于50cm深。钢管离基坑边沿的距离,不得小于50cm;栏杆柱在混凝土结构上固定,采用钢质材料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采用木栏杆时可在预埋件上焊接30cm的L50×5角钢,其上、下各设一孔,以直径10mm螺栓与木杆件拴牢;栏杆柱在砌体上固定时,可预先砌人规格相适应的设预埋件的预制块,并固定。
(4)防护栏杆的底部必须设置牢固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挡脚板下的空隙不得大于1cm;挡脚板上有孔眼时,孔径不得大于2.5cm。
(5)栏杆的整体构造和栏杆柱的固定,应使防护栏杆在任何处能承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
(6)高处临街的防护栏杆应加挂安全网DG/TJ08-2344-2020标准下载,或采取其他全封闭措施。
复核人:记录人: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