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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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边坡支护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交底边坡支护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交底
1.边坡支护工程中使用天然和人造纤维吊索、吊带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使用中受力时,严禁超过材料使用说明书现定的允许拉力。
(2)纤维吊索、吊带应由有资质的企业生产,具有合格证。
(3)用纤维吊索捆绑刚性物体时DB3301/T 0326-2020 重大活动气象服务规范.pdf,应用柔性物衬垫。
(4)各类纤维吊索、吊带应与使用环境相适应,禁止与使用说明书中所规定的不可接触的物质相接触,防止受环境腐蚀。天然纤维不得接触酸、碱等腐蚀介质;人造纤维不得接触有机溶剂,聚酰胺纤维不得接触酸性溶液或气体,聚酯纤维不得接触碱性溶液。
(5)纤维吊索、吊带不得在地面拖拽摩擦,其表面不得沾污泥砂等锐利颗粒杂物。
(6)使用中,纤维吊索软索眼两绳间夹角不得超过300,吊带软索眼连接处夹角不得超过200。
(7)吊索和吊带受腐蚀性介质污染后,应及时用清水冲洗;潮湿后不得加热烘干,只能在自然循环空气中晾干。
(8)纤维制品吊索应存放在远离热源、通风于燥、无腐蚀性化学物品场所。
(9)使用潮湿聚酰胺纤维绳吊索、吊带时,其极限工作载荷应减少15%。
(10)人造纤维吊索、吊带的材质应是聚酰胺、聚酯、聚丙烯;大麻、椰子皮纤维不得制作吊索;直径小于16mm细绳不得用作吊索;直径大于48mm粗绳不宜用作吊索。
(11)当纤维吊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绳被切割、断股、严重擦伤、绳股松散或局部破裂;绳表面纤维严重磨损,局部绳径变细或任一绳股磨损达原绳股1/3;绳索捻距增大;绳索内部绳股间出现破断,有残存碎纤维或纤维颗粒;纤维出现软化或老化,表面粗糙纤维极易剥落,弹性变小、强度减弱;严重折弯或扭曲;绳索发霉变质、酸碱烧伤、热熔化或烧焦;绳索表面过多点状疏松、腐蚀;插接处破损、绳股拉出、索眼损坏;已报废的绳索严禁修补重新使用。
(12)当吊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织带(含保护套)严重磨损、穿孔、切口、撕断;承载接缝绽开、缝线磨断;吊带纤维软化、老化、弹性变小、强度减弱;纤维表面粗糙易剥落;吊带出现死结;吊带表面有过多的点状疏松、腐蚀、酸碱烧损以及热熔化或烧焦;带有红色警戒线吊带的警戒线裸露。
(13)纤维绳穿过滑轮使用时,轮槽宽度不得小于绳径。
(14)纤维绳索、吊带不得在产品使用说明书所规定温度以外环境使用,且不得在有热源、焊接作业场所使用。
2.用斜道运输应符合下列要求:
(1)支、拆斜道必须由架子工操作。使用前,必须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
(2)防护栏杆的材料、固定方式、搭设方法等要符合安全规定。
(3)斜道应坚实、直顺,不宜设弯道;斜道宽度应较运输车辆宽1m以上,坡度不宜陡于1:6。
(4)斜道临边必须设防护栏杆,进出口处的栏杆不得伸出栏柱。
(5)施工前,应根据运输车辆的种类、宽度、载重和现场环境状况,对斜道结构进行施工设计,其强度、刚度、稳定性应满足各施工阶段荷载的要求。
复核人:记录人:年月日
边坡支护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交底
(6)施工中应经常检查,确认安全;发现隐患必须立即处理,确认合格。
3.在城区、居民区、乡镇、村庄、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及其附近施工时,应集中、快速和倒段施工,减少外露沟槽的时间,维护人行安全。
4.高处作业必须支搭作业平台,并符合下列要求:
(1)脚手架宽度应满足施工安全的要求;在平台宽度范围必须铺满、铺稳脚手板。
(2)支搭、拆除脚手架应符合脚手架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
(3)防护栏杆的底部必须设置牢固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挡脚板下的空隙不得大于1cm;挡脚板上有孔眼时,孔径不得大于2.5cm。
(4)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栏杆和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应为1.2m,下杆离地高度应为50cm~60cm。栏杆柱间距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得大于2m。
(5)栏杆的整体构造和栏杆柱的固定,应使防护栏杆在任何处能承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
(6)在路堑、沟槽边缘固定栏杆柱时,可采用钢管并锤击沉人地下不小于50cm深;钢管离路堑、沟槽边沿的距离,不得小于50cm。
(7)上下平台应设安全梯等设施供作业人员之用;作业中应随时检查,确认安全。
(8)在混凝土结构上固定栏杆柱时,采用钢质材料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采用木栏杆时可在预埋件上焊接30cm长的L50×5角钢,其上、下各设一孔,以直径10mm螺栓与木杆件拴牢。
(9)在砌体上固定栏杆柱时,可预先砌人规格相适应的设预埋件的预制块,并按要求进行固定。
(10)木质栏杆上杆梢径不得小于7cm,下杆梢径不得小于6cm,栏杆柱梢径不得小于7.5cm,并以不小于12号的镀锌钢丝绑扎牢固,绑丝头应顺平向下;钢筋横杆上杆直径不得小于16mm,下杆直径不得小于14mm,栏杆往直径不得小于18mm,采用焊接或镀锌钢丝绑扎牢固,绑丝头应顺平向下;钢管横杆、栏杆柱均应采用直径48mm×(2.75~3.5)mm的管材,以扣件固定或焊接牢固。
5.作业中使用金属吊索具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严禁在吊钩上焊补、打孔;吊钩表面应光洁,无剥裂、锐角、毛刺、裂纹等。
(2)编插钢丝绳索具宜用6×37的钢丝绳,编绳段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破断拉力的70%计。
(3)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时封闭锁必须拧紧;不得使用有裂纹、变形的卡环;严禁用补焊方法修复卡环。
(4)吊索具应由有资质的生产企业生产,具有合格证,并经试吊,确认合格。
(5)钢丝绳切断时,应在切断的两端采取防止松散的措施。
(6)钢丝绳结构形式、规格和强度应符合说明书的规定,用于吊挂和捆绑时,安全系数不得小于6;用于卷扬机时,其安全系数不得小于5。
复核人:记录人:年月日
边坡支护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交底
(7)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危险断面磨损达原尺寸的10%;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扭转变形超过100;危险断面或吊钩颈部产生塑性变形;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其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分别报废。
(8)钢丝绳使用完毕,应及时清理干净、加油润滑、理顺盘好,放至库房妥善保管。
6.进入基坑、沟槽和在边坡上施工应检查边坡土壁稳定状况,设攀登设施,确认安全,在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检查,确认安全;施工现场应划定作业区,非作业人员不得人内。
7.使用三角架、倒链吊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倒链安装应牢固,使用前应检查吊架、吊钩、链条、轮轴、链盘等部件,确认完好。
(2)倒链使用完毕DB22/T 2655-2017 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设置要求,应拆卸清洗干净,注加润滑油,组装完好,放至库房妥善保管,保持链条不锈蚀。
(3)拉动链条必须一人操作,严禁两人以上猛拉;作业时应均匀缓进,并与链轮方向一致,不得斜向拽动;严禁人员站在倒链的正下方。
(4)人工移动三脚架时,应先卸除倒链;移动时,必须由作业组长指挥,每支脚必须设人控制,移动应平稳、步调一致。
(5)作业中应经常检查棘爪、棘爪弹簧和齿轮状况,确认制动有效;齿轮应经常加油润滑。
(6)吊物需在空间暂时停留时,必须将小链拴系在大链上。
(8)使用时,应先松链条、挂牢起吊物、缓慢拉动牵引链条;起重链条受力后,应检查齿轮啮合和自锁装置的工作状况,确认合格后,方可继续起吊作业。
(9)吊装过程中济南市韩仓河西路改造工程路沿石安装施工方案,吊物下方严禁有人。
(10)三角架应置于坚实的地基上,支垫稳固;底脚宜呈多边三角形,支腿应用横杆件连成整体,底脚处应加设木垫板。